中學招生工作方案(通用5篇)
中學招生工作方案 篇1
為深化學校德育工作,加強傳統美德教育,學校決定在學生中開展以“感恩、關愛、與責任”為主題的感恩教育活動,特制定本次活動方案。
一、指導思想
為落實《公民道德建設實施綱要》,堅持以人為本,貼近實際、貼近生活、貼近學生和知行相統一、教育管理相結合的原則,讓學生懂得自己的成長離不開老師、學校、家長的付出,社會的關愛,學會對別人為自己的付出要感恩,懂得回報他人。把感恩之情化為強烈的責任感,并付之于服務社會的實際行動,培養關心他人、服務社會、忠于祖國、道德高尚的.有用之才。
二、活動意義
感恩,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感恩教育是教育者運用一定的教育方法與手段,通過一定的感恩內容對受教育者實施的識恩、知恩、感恩、報恩和施恩的人文教育;是一種以情動情的情感教育;是—種以人性喚起人性的人性教育。開展感恩教育,是加強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努力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需要;是加強學校德育工作,全面推進素質教育的需要,是弘揚中華民族優良傳統的需要。
三、目標要求
1、提高感恩素養。明確什么是感恩?為什么要感恩?如何感恩?
2、促進校園和諧,融合師生關系,促進校園平安。
3、促進家庭和睦,完善人際關系,構建和諧社會。
4、促進學校實施素質教育,提高教育教學質量。把他們培養成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紀律的一代新人。
具體要求:學生從最基本做起,懂得知恩圖報和施恩不圖報的道理,既有報恩心,更有感恩行。在家庭盡孝心,在學校獻關心,在社會獻愛心。即至少做到:在家庭,孝敬父母,孝敬前輩,孝敬老人,講文明禮貌;在學校,尊敬老師,友愛同學;在社會,遵守公德,遵紀守法,尊老敬賢,關愛他人,關愛社會,愛護自然。
四、主要內容
感恩父母——感謝父母、長輩的養育之恩,學會孝敬父母長輩;
感恩師長——感謝老師的教誨,尊師重教;
感恩社會——感悟社會的饋贈和祖國的關愛,增強社會責任意識,樹立報效祖國的思想;
感恩自然——感謝大自然的賜予,熱愛自然,增強環保意識;
感恩他人——感謝同學、朋友(包括學校等集體組織)愛心相助,促進互助互愛。
五、步驟與日常要求
1、制定計劃,保證活動有序進行。
各年級各班班主任根據本方案,在班級中具體落實。各班把感恩教育活動的具體實施情況報德育處。
2、宣傳發動:主要通過班會、學校廣播站、黑板報等宣傳陣地,對該項活動的目的、意義進行宣傳教育。印一封告家長書、播放有關感恩電影等,為活動開展營造濃厚的輿論氛圍。
中學招生工作方案 篇2
根據《浙江省深化普通高中課程改革方案》“堅持有利于培育普通高中學校特色、有利于促進學生個性發展、有利于為國家培養各類人才”的原則,為適應浙江省普通高中課程改革背景下“分層教育、個性發展”的要求,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招生人數
40人
二、推薦條件
興長縣20xx屆初中應屆優秀學生。要求:
1、身心健康,品行優秀,學習和創新能力強;
2、初中階段學習成績優秀,綜合素質高;
3、初中九年級獲得興長中學認可的數學、科學、信息學競賽市級一等獎或初中階段獲得興長中學認可的數學、科學、信息學競賽省級三等獎以上的學生(含三等獎)可直接參加選拔考試,不占學校推薦名額。
三、選拔錄取程序
(一)學校推薦:
在學生自愿報名的基礎上,由初中學校根據初中階段的綜合表現進行選拔、公示、推薦(各校推薦名額的分配說明及具體名額見“附件一”)。
獲得校薦資格學生填寫“浙江省興長中學20xx級創新實驗班招生推薦表”(“附件二”),由初中學校填寫推薦意見、校長簽名并加蓋學校公章。初中學校將各校推薦學生匯總表(“附件三”,學校加蓋公章)、學生推薦表、學生獲獎證書復印件(學校加蓋公章)等相關材料于
3月17日前交興長中學教務處2。
(二)資格審核:
我校對各初中學校所推薦學生進行資格審核,于20xx年3月19日前公布獲得參加選拔考試資格的學生名單,并將學生名單和準考證發至各初中學校。
(三)考試:
1、考試時間:20xx年3月22日。
2、考試科目與分值:數學(150分,時間120分鐘)、科學(150分,時間120分鐘)、中英文閱讀寫作(120分,120分鐘)。
(四)錄取:
我校將按創新實驗班招生考試總分(含加分),從高分到低分錄取40人,若最后一名出現并列分,則一并錄取,擬錄取名單將于20xx年3月24日在興長中學校園網上公示;
20xx年3月31日前,向初中學校寄發興長中學20xx年創新實驗班錄取通知書。
四、其他說明:
(一)學校推薦依據
總成績=七年級下學期期末考試成績×40%+八年級下學期期末考試成績×60%
若最后一名出現并列分,則一并推薦!
(二)選拔考試加分政策:
1、加分資格:
(1)初中九年級獲得我校認可的數學、科學、信息學競賽市級兩項一等獎以上的學生(含兩項一等獎)。
(2)初中八年級、九年級獲得我校認可的數學、科學、信息學競賽省級二等獎以上的學生(含二等獎)。
2、加分說明:
(1)市級一等獎2分,省級二等獎5分,省級一等獎8分,其他獎項不加分;
(2)以上獲獎可累計加分,但同一學科多次獲獎取最高獎計分,總的加分累計不超過15分。
(三)考試優秀者優惠政策:
凡20xx年中考被興長中學錄取,本次興長中學創新實驗班選拔考試成績優秀但未達到創新實驗班錄取分數線的考生,可享受興長中學20xx級實驗班選拔加分優惠。具體加分為:創新實驗班招生考試位列第41—55名,加3分;位列第56—70名,加2分;位列第71—80名,加1分。
五、聯系方式:
地址:興長縣雉城鎮金陵北路208號
郵編:
聯系人:x老師電話:
傳真:
郵箱:
網址:
六、本方案由興長中學負責解釋。
中學招生工作方案 篇3
為積極探索人才培養模式,推動區域間教育的交流與合作,
充分發揮我校優質教育資源效用,根據市教育局蕪教基〔20xx〕22號《關于同意蕪湖市一中等九所省示范高中20xx年自主招生的批復》精神,我校20xx年自主招生工作即將啟動。
一、招生計劃:
50名。
二、報名:
1、: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20xx年應屆初中畢業生:
(1)本縣戶口;
(2)外地戶口、取得陵南正式學籍并獲得20xx年中考資格;
(3)蕪湖市區戶口。
2、報名辦法:
(1)學校推薦報名:根據學生學籍所在學校推薦,經資格審查后,確定報名及筆試對象,并由學生學籍所在學校派專人攜帶相關材料至陵南中學集中報名。
(2)個人自薦報名(僅限蕪湖市區戶口學生):除報名材料外,還需提供相關證明材料。經資格審查后,確定報名及筆試對象。
3、報名材料:
①《陵南中學20xx年自主招生報名申請表》;
②《陵南中學20xx年自主招生學校推薦報名考生統計表》(蕪湖市區學生個人自薦報名無需提供);
③戶口簿及復印件;
④3張2寸同底版免冠近照;
⑤各種獲獎證書及復印件;
⑥經學校審核的初三最近兩次模擬考試成績統計表或相關證明。以上材料在報名時查驗原件,留存復印件。
4、報名時間:4月15日—17日上午8:30—11:30
下午2:30—4:30
5、報名地點:陵南中學教務處(綜合樓十樓)
三、考試:
1、考試科目:人文素養(200分,語文100分,英語100分)、科學素養(300分,其中數學150分、物理100分、化學50分)。語文含作文40分,英語不含聽力。
2、考試時間:4月25日(全市省示范高中自主招生統一考試時間)
3、考試日程:
上午:7:30—9:10語文;9:30—11:30數學;
下午:1:30—3:10英語;3:30—5:30理化。
4、考試地點:陵南中學。
四、錄取:
1、錄取程序:
首先根據自主招生考試五門學科成績總分,按招生計劃1:2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確定前100名(最后一名如有并列,按科學素養總分由高到低進行確定,若再有并列,再按數學、物理、化學單科成績依次由高到低進行確定)。
然后對前100名的學生按照市縣教育局核準的指標數,依據自主招生考試科學素養總分由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前50名(最后一名如有并列,按數學、物理、化學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錄取)。
經公示無異議后確定擬錄取名單,報市、縣教育招生部門審批。
2、各校自主招生在提前批次錄取,被錄取的考生不再填報志愿。
五、學籍、教學管理:
1、自主招生正式錄取的學生,統一建立普通高中學籍,并根據學情特點單獨編班,有針對性配備班主任及科任教師。
2、自主招生學生均按統招生的收費標準進行收費,對家庭特別困難的學生,學校按照國家有關政策和學校內部管理規定給予適當減免。
以上所有工作均在市、縣教育局和縣監察局全程指導、監督下進行。
中學招生工作方案 篇4
根據"20xx年大連市普通高中招收體育、藝術、科技特長生規定",為規范我校招收藝術特長生工作,為有藝術特長的學生進一步發展提供有利條件,促進我校藝術工作的開展,堅持公開透明、公平公正的原則,嚴格工作程序,嚴格考試紀律,嚴禁弄虛作假,特制定我校20xx年藝術特長生招生、認定工作方案,圓滿完成我校藝術特長生招生、認定工作。
一、藝術特長生測試認定工作組織機構
1、領導小組:
組長:儲明
副組長:雷鳴曉、楊明、杜彥
小組成員:陳寶順、李述良、孟祥利、劉旭、張曉菲
2、工作小組
組長:孟祥利
成員:唐棣等七人
監督小組:
教育局巡視員家長代表
二、招收項目及名額
聲樂:4人
男女生不限(不包括通俗唱法)
你、及條件
1、符合大連市普通高中招生報名條件的應屆初中畢業生。
2、熱愛音樂,聲樂達到較高水平,有較好的視唱和表演能力。
3、在區級以上行政部門組織的比賽中獲得單項或集體項目榮譽的應屆初中畢業生,或具有參加其它音樂比賽的獲獎證明。
三、報名辦法及相關要求
1、報名時間:20xx年5月21日8:00—5月23日11:30.
2、報名方法:符合報名條件的考生,登陸"大連市中招考試管理系統"(網址:),點擊"網上報名",按提示步驟進行填報。
3、相關要求:
(1)每位考生只允許申報一所學校和申報一個特長項目,申報后不得更改。
(2)網上報名后,考生于20xx年5月23日(8:00-16:00)-5月24日(8:00-11:30)攜帶《20xx年大連市普通高中藝術、科技類特長生登記表》一式兩份(網上報名填寫后打印到初中學校蓋印)、本人相關榮譽證書(查看原件、上報復印件)、2張近期免冠3.3厘米彩色照片到到我校報名,由我校核驗相關信息辦理準考證等。逾期不予受理。
4、:
四、考試辦法及認定
1、評委
藝術類專項素質測試的評委不少于7人,其中我校校級領導1人,藝術專業教師2人,專業藝術團體或高等院校的相關專家4人。相關專家從市教育局指定的"專家庫"中電腦隨機派位產生。
2、考試:
時間:考試時間5月28日(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地點:大連市第二十三中學音樂教室
組織:工作人員組織考生有序的參加我校專業水平考試。由學生當天抽簽決定考試順序。
內容:形象儀表,自選聲樂曲一首,自備伴奏(存儲在優盤里),視唱五線譜或簡譜(3個升降號以內)表演限時六分鐘。
3、評分標準:見附件一
4、成績認定
(1)專項素質測試采取分現場即時賦分和"去掉最高、最低分"的記分辦法綜合評價。
(2)專業水平成績從高到低排名,達到認定標準者經過專家組和學校領導小組審核,擇優錄取,予以確定。因生源數量及質量問題,學校實際錄取人數可以少于四人。
(3)我校依據考生專項素質測試成績,按不超過特長生項目招生計劃數的1.5倍,擇優將符合本校特長生條件的考生名單在大連市第23中學網站進行公示3個工作日,公示結束上報市教育局安體衛處,經市教育局審核后,將具有特長生資格的考生名單在考生原初中學校和社會進行公示(3個工作日)。
(4)經特長生測試,認定具有我校藝術類特長生報考資格的考生,在中考填報志愿時,必須在統招第一志愿填報我校,否則,將不享受特長生錄取政策。
五、考試要求
1、考生按測試時間安排,提前30分鐘持"20xx年大連市普通高中藝術特長生登記表"和準考證進入考場,審驗資格合格后在指定地點自行做準備活動。
2、按中考和高考要求,遲到十五分鐘不得入場。遲到考生和丟失"登記表"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本次考試。未佩戴考務標志牌人員,嚴禁進入考場。
3、本人要親自參加測試,嚴禁冒名頂替。發現冒名頂替的學生將取消該考生體育測試資格。
4、家長、帶隊教師不得進入測試場地,測試學生必須身體健康,如果由于健康原因等不適合考試,考生必須向學校報告,否則后果自負。
六、安全預案
1、做好測試地點的檢查工作,包括水、電、防火等安全檢查
以及突發事件的撤離疏導。
2、做好秩序保障工作,安排專職人員維持秩序和紀律。
3、如遇考生身體突發異常反應,及時救助,并通知家長。必要時,馬上聯絡120急救中心給予救助。
4、參與測試的相關老師、領導時刻關注考生的日常表現,如遇心理問題,在場老師或領導立即予以一定輔導,并通知家長。
七、特長生培養
1、要求:以特長生資格考入我校的考生,服從學校對特長生的有關管理要求,保證排練時間,必須參加學校文藝活動。
2、排練:計劃每周排練兩次。排練地點在學校音樂教室。
3、師資:負責人為我校音樂教師。
4、高考:學校支持特長生高三時進行大學特長生藝術考試,同時也支持特長生報考專業藝術院校。
附件一:
聲樂專項素質測試參考標準
項目
內容
標準
基本要求
音準
無走音的現象,有轉調地方處理得當。
節奏
歌曲節奏把握準確,不搶拍,時值足。
吐字
發音準確,歌唱語言與聲音統一。無含糊不清或過于咬音的情況。
氣息
有良好的呼吸方法及控制能力;演唱平穩、完整,不亂晃。
音色
聲音集中、不散亂,音色響亮飽滿。
綜合表現
歌曲表現力
理解歌曲的內涵,能很好的把握并自如演繹;歌曲的內容表現力好。
現場表演力
從容、自如,不緊張;面部表情與肢體語言運用得當。
聲音控制力
聲音自然、圓潤、有張力,中低音醇厚,有磁性、高音有亮點,有穿透力。
歌曲風格的掌握
通過思想特征和藝術特征把握音樂風格,塑造完美音樂形象。
視唱
音準
在給出標準音的前提下,快速演唱出所給譜例。
節奏、節拍
準確無誤的按所給節奏擊打。
識譜
快速認讀線譜、簡譜,無錯音,演唱流暢。
中學招生工作方案 篇5
一、工作目標
合理劃分義務教育學校學區范圍,均衡配置城區義務教育學校學區范圍內生源,緩解生源飽和學校的壓力,保障外來人員隨遷子女、轉戶農民子女平等接受義務教育,促進教育公平和義務教育均衡優質發展。
二、工作原則
㈠堅持“免試、就近、劃片”原則,為適齡少年兒童分配學位。
㈡堅持市、區協作,屬地管理原則。市教育局統籌管理全市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工作,組織實施市直學校學區內適齡少年兒童入學工作。縣(區)教育行政部門負責組織實施本行政區域內義務教育招生工作。
㈢嚴格執行“一人一籍、籍隨人走”“公辦不擇校、同城不借讀”“低齡不入學”的原則。
三、時間及地點
㈠小學新生入學。20xx年6月30日前,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和學校做好適齡兒童入學情況摸底工作,并開展預報名。20xx年8月下旬,城區小學新生正式報名,具體由各學校自行確定。小學新生入學工作由學校自行組織,家長持就讀材料到學校報名。
㈡初中新生入學。
1、在城區小學就讀的畢業生,20xx年5月將就讀證明材料提交至所在班級。教育行政部門統一組織驗檔錄取工作,20xx年6月下發初中入學通知書。20xx年9月1日,學生持通知書到校報名。
2、凡20xx年12月31日以前學籍屬于市鐵路小學、新鋼一小、市西湖小學的畢業生,原則上采取直升的方式分別錄取至市九中、新鋼中學、市五中,即鐵路小學直升市九中;新鋼一小直升新鋼中學;西湖小學(北師大附校的生源除外)直升市五中。上述小學畢業生需在其他初中就讀的,按第1條辦理。
3、從外地市小學畢業或鄉(鎮)小學畢業后需轉入城區初中就讀的學生,于20xx年8月15-25日持相關就讀證明材料至市教育局基礎教育科(市教育局103、104辦公室)辦理就讀手續。
㈢殘疾少年兒童入學。20xx年6月30日前,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和市殘聯做好適齡殘疾少年兒童入學需求摸底工作。全市適齡殘疾少年兒童入學為20xx年9月1日。家長持戶口簿、兒童預防接種卡、殘疾證(或醫院證明)、體檢證明等材料到市特殊教育學校報名。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適齡殘疾兒童少年,可按學區在普通學校隨班就讀。
四、報名須提交的材料
報名時家長按類別提供以下就讀證明材料:
1、在學區內有房產的須提供:戶口簿、房產證(未辦理房產證的家庭出示購房合同、銷售不動產統一稅務發票、銀行按揭合同或市房管局已購房證明)。非住宅房如商業用房、工業用房、辦公用房、閣樓、地下室、車庫等,均不能作為入學依據。房產證發證時間或購房發票付款時間須在20xx年8月25日前。
2、廉租房等公房居住者須提供:戶口簿、租房證明(20xx年8月31日以前租住)、繳納煤氣水電相關費用的原始憑證(20xx年1-3月)。
3、外來經商人員隨遷子女須提供:戶口簿、工商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x時間為20xx年8月31日以前。
4、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須提供:戶口簿、父母(一方或雙方)一年以上的用工合同、工資明細、社會養老保險憑證等。用工合同簽訂時間為20xx年8月31日以前。
5、外籍員工、企業股權人(投資金額1000萬以上)、持有綠卡的企業家、外省商會副會長以上、高層次人才、軍人(含武警)、烈士等人員子女須分別提供:戶口簿、商務局開具有關企業投資證明或人事部門開具的高層次人才證明或部隊證明、父(母)親軍官證、烈士證等材料。
6、城區拆遷戶子女須提供:戶口簿、拆遷證明材料,這類人員可選擇在原住所就近入學,也可在安置地就近入學。
另外,小學新生入學還須提供:兒童預防接種卡、兒童出生醫學證明等有關材料證明年齡符合就讀要求。
五、錄取方式
若學區范圍內適齡少年兒童總量未超過學校的招生計劃,由學校全部接納。若學區范圍內適齡少年兒童總量超過學校的.招生計劃,則由學校按以下順序接收學生;超出計劃未被錄取的學生,由教育行政部門就近分配學位。
第一類:父母房產(如果是多人持有產權份額,其父母房屋產權份額須高于51%)、學生戶籍均在學區內。
第二類:學區內房屋產權所有人為學生本人,且學生戶籍在學區內。
第三類:(外)祖父母房產、戶籍均在學區內,學生戶籍報生在(外)祖父母戶籍上,且學生父母無房產。
第四類:學區內房屋產權所有人為學生父母或學生本人,學生戶籍不不在學區內。
第五類:學生父母無房產但租住在學區內的廉租房等公房內,且學生及其父母的戶籍在學區內。
第六類:能提供用工合同、社會養老保險憑證等材料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和能提供本人工商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的經商人員隨遷子女。
第七類:其他情況。戶籍在學區內的學生,根據學區劃片由當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根據實際情況協調解決;轉戶人員子女按我市戶籍制度改革配套政策執行。
市一中、市四中、市暨陽學校、市逸夫小學屬于超大校額學校,由于學位緊張,優先錄取上述的第一、二、三、四類生源,嚴格控制本市主城區內其他學校在籍學生轉入。
六、學區范圍
根據屬地管理原則,市直學校招生范圍由市教育局提出,渝水區區屬學校的招生范圍由渝水區教體局提出,仙女湖區管委會所屬學校招生范圍由仙女湖區管委會社會事業局提出。具體劃片范圍詳見附件。
市教育局于20xx年秋季改革“單校劃片”的方式,選取長青小學、明志小學、逸夫小學、渝水六小上述4所小學,以及新余一中魁星閣校區、新余三中、新余五中、新余九中上述4所中學試行“雙向學區”的學區劃分方法,即學校與學校的交接路段劃出一片區域屬于雙向學區,雙向學區內的適齡少年兒童可以在這兩所學校中任選一所入讀。
長青小學與渝水六小的雙向學區:贛西大道以北、仰天大道以南、勞動北路以西、寶鼎路以東。
明志小學與逸夫小學的雙向學區:鐵路以北、仙來西大道以南、五一北路以西、長林路以東。
新余五中與新余九中的雙向學區:白竹路以北、鐵路以南、長寧路以西、五一南路以東。
新余三中與市一中魁星閣校區的雙向學區:解放西路以北、鐵路以南、勝利北路以西、勞動南路以東。
七、工作要求
㈠實行陽光招生。學校應通過多種渠道將招生政策、招生程序、錄取結果等信息向社會公布。
㈡規范材料審核。在招生過程中無法認定的材料,由市教育局協調公安、房管等部門進行認定;如有必要,組織相關人員入戶調查,確保入學資格真實有效。
㈢規范招生行為。嚴格執行《新余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進一步規范公辦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工作的通知》(余府辦發〔20xx〕45號)精神,各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和各中小學不得受理任何單位、任何形式提出的非政策性擇校要求,不得以任何名義收取與入學掛鉤的費用,不招收6周歲以下兒童(20xx年8月31日以后出生)。市教育局監察室全程參與招生錄取的各個環節,受理群眾投訴,一經查實,予以嚴肅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