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合同條款(二)(精選30篇)
通用合同條款(二) 篇1
1.7聯絡
1.7.1 與合同有關的通知、批準、證明、證書、指示、指令、要求、請求、同意、意見、確定和決定等,均應采用書面形式,并應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送達接收人和送達地點。
1.7.2 發包人和承包人應在專用合同條款中約定各自的送達接收人和送達地點。任何一方合同當事人指定的接收人或送達地點發生變動的,應提前3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1.7.3 發包人和承包人應當及時簽收另一方送達至送達地點和指定接收人的來往信函。拒不簽收的,由此增加的費用和(或)延誤的工期由拒絕接收一方承擔。
1.8嚴禁賄賂
合同當事人不得以賄賂或變相賄賂的方式,謀取非法利益或損害對方權益。因一方合同當事人的賄賂造成對方損失的,應賠償損失,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承包人不得與監理人或發包人聘請的第三方串通損害發包人利益。未經發包人書面同意,承包人不得為監理人提供合同約定以外的通訊設備、交通工具及其他任何形式的利益,不得向監理人支付報酬。
1.9化石、文物
在施工現場發掘的所有文物、古跡以及具有地質研究或考古價值的其他遺跡、化石、錢幣或物品屬于國家所有。一旦發現上述文物,承包人應采取合理有效的保護措施,防止任何人員移動或損壞上述物品,并立即報告有關政府行政管理部門,同時通知監理人。
發包人、監理人和承包人應按有關政府行政管理部門要求采取妥善的保護措施,由此增加的費用和(或)延誤的工期由發包人承擔。
承包人發現文物后不及時報告或隱瞞不報,致使文物丟失或損壞的,應賠償損失,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1.10交通運輸
1.10.1 出入現場的權利
除專用合同條款另有約定外,發包人應根據施工需要,負責取得出入施工現場所需的批準手續和全部權利,以及取得因施工所需修建道路、橋梁以及其他基礎設施的權利,并承擔相關手續費用和建設費用。承包人應協助發包人辦理修建場內外道路、橋梁以及其他基礎設施的手續。
承包人應在訂立合同前查勘施工現場,并根據工程規模及技術參數合理預見工程施工所需的進出施工現場的方式、手段、路徑等。因承包人未合理預見所增加的費用和(或)延誤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擔。
1.10.2 場外交通
發包人應提供場外交通設施的技術參數和具體條件,承包人應遵守有關交通法規,嚴格按照道路和橋梁的限制荷載行駛,執行有關道路限速、限行、禁止超載的規定,并配合交通管理部門的監督和檢查。場外交通設施無法滿足工程施工需要的,由發包人負責完善并承擔相關費用。
1.10.3場內交通
發包人應提供場內交通設施的技術參數和具體條件,并應按照專用合同條款的約定向承包人提供滿足工程施工所需的場內道路和交通設施。因承包人原因造成上述道路或交通設施損壞的,承包人負責修復并承擔由此增加的費用。
除發包人按照合同約定提供的場內道路和交通設施外,承包人負責修建、維修、養護和管理施工所需的其他場內臨時道路和交通設施。發包人和監理人可以為實現合同目的使用承包人修建的場內臨時道路和交通設施。
場外交通和場內交通的邊界由合同當事人在專用合同條款中約定。
1.10.4 超大件和超重件的運輸
由承包人負責運輸的超大件或超重件,應由承包人負責向交通管理部門辦理申請手續,發包人給予協助。運輸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橋梁臨時加固改造費用和其他有關費用,由承包人承擔,但專用合同條款另有約定除外。
1.10.5 道路和橋梁的損壞責任
因承包人運輸造成施工場地內外公共道路和橋梁損壞的,由承包人承擔修復損壞的全部費用和可能引起的賠償。
1.10.6 水路和航空運輸
本款前述各項的內容適用于水路運輸和航空運輸,其中“道路”一詞的涵義包括河道、航線、船閘、機場、碼頭、堤防以及水路或航空運輸中其他相似結構物;“車輛”一詞的涵義包括船舶和飛機等。
通用合同條款(二) 篇2
1.1.3 工程和設備
1.1.3.1 工程:是指與合同協議書中工程承包范圍對應的永久工程和(或)臨時工程。
1.1.3.2 永久工程:是指按合同約定建造并移交給發包人的工程,包括工程設備。
1.1.3.3 臨時工程:是指為完成合同約定的永久工程所修建的各類臨時性工程,不包括施工設備。
1.1.3.4 單位工程:是指在合同協議書中指明的,具備獨立施工條件并能形成獨立使用功能的永久工程。
1.1.3.5 工程設備:是指構成永久工程的機電設備、金屬結構設備、儀器及其他類似的設備和裝置。
1.1.3.6 施工設備:是指為完成合同約定的各項工作所需的設備、器具和其他物品,但不包括工程設備、臨時工程和材料。
1.1.3.7 施工現場:是指用于工程施工的場所,以及在專用合同條款中指明作為施工場所組成部分的其他場所,包括永久占地和臨時占地。
1.1.3.8臨時設施:是指為完成合同約定的各項工作所服務的臨時性生產和生活設施。
1.1.3.9 永久占地:是指專用合同條款中指明為實施工程需永久占用的土地。
1.1.3.10 臨時占地:是指專用合同條款中指明為實施工程需要臨時占用的土地。
1.1.4 日期和期限
1.1.4.1 開工日期:包括計劃開工日期和實際開工日期。計劃開工日期是指合同協議書約定的開工日期;實際開工日期是指監理人按照第7.3.2項〔開工通知〕約定發出的符合法律規定的開工通知中載明的開工日期。
1.1.4.2 竣工日期:包括計劃竣工日期和實際竣工日期。計劃竣工日期是指合同協議書約定的竣工日期;實際竣工日期按照第13.2.3項〔竣工日期〕的約定確定。
1.1.4.3 工期:是指在合同協議書約定的承包人完成工程所需的期限,包括按照合同約定所作的期限變更。
1.1.4.4 缺陷責任期:是指承包人按照合同約定承擔缺陷修復義務,且發包人預留質量保證金(已繳納履約保證金的除外)的期限,自工程實際竣工日期起計算。
1.1.4.5 保修期:是指承包人按照合同約定對工程承擔保修責任的期限,從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
1.1.4.6 基準日期:招標發包的工程以投標截止日前28天的日期為基準日期,直接發包的工程以合同簽訂日前28天的日期為基準日期。
1.1.4.7 天:除特別指明外,均指日歷天。合同中按天計算時間的,開始當天不計入,從次日開始計算,期限最后一天的截止時間為當天24:00時。
1.1.5 合同價格和費用
1.1.5.1 簽約合同價:是指發包人和承包人在合同協議書中確定的總金額,包括安全文明施工費、暫估價及暫列金額等。
1.1.5.2 合同價格:是指發包人用于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約定完成承包范圍內全部工作的金額,包括合同履行過程中按合同約定發生的價格變化。
1.1.5.3 費用:是指為履行合同所發生的或將要發生的所有必需的開支,包括管理費和應分攤的其他費用,但不包括利潤。
1.1.5.4 暫估價:是指發包人在工程量清單或預算書中提供的用于支付必然發生但暫時不能確定價格的材料、工程設備的單價、專業工程以及服務工作的金額。
1.1.5.5 暫列金額:是指發包人在工程量清單或預算書中暫定并包括在合同價格中的一筆款項,用于工程合同簽訂時尚未確定或者不可預見的所需材料、工程設備、服務的采購,施工中可能發生的工程變更、合同約定調整因素出現時的合同價格調整以及發生的索賠、現場簽證確認等的費用。
1.1.5.6 計日工:是指合同履行過程中,承包人完成發包人提出的零星工作或需要采用計日工計價的變更工作時,按合同中約定的單價計價的一種方式。
1.1.5.7 質量保證金:是指按照第15.3款〔質量保證金〕約定承包人用于保證其在缺陷責任期內履行缺陷修補義務的擔保。
1.1.5.8 總價項目:是指在現行國家、行業以及地方的計量規則中無工程量計算規則,在已標價工程量清單或預算書中以總價或以費率形式計算的項目。
1.1.6 其他
1.1.6.1 書面形式:是指合同文件、信函、電報、傳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
1.2語言文字
合同以中國的漢語簡體文字編寫、解釋和說明。合同當事人在專用合同條款中約定使用兩種以上語言時,漢語為優先解釋和說明合同的語言。
1.3法律
合同所稱法律是指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以及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性法規、自治條例、單行條例和地方政府規章等。
合同當事人可以在專用合同條款中約定合同適用的其他規范性文件。
通用合同條款(二) 篇3
1.11知識產權
1.11.1 除專用合同條款另有約定外,發包人提供給承包人的圖紙、發包人為實施工程自行編制或委托編制的技術規范以及反映發包人要求的或其他類似性質的文件的著作權屬于發包人,承包人可以為實現合同目的而復制、使用此類文件,但不能用于與合同無關的其他事項。未經發包人書面同意,承包人不得為了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復制、使用上述文件或將之提供給任何第三方。
1.11.2 除專用合同條款另有約定外,承包人為實施工程所編制的文件,除署名權以外的著作權屬于發包人,承包人可因實施工程的運行、調試、維修、改造等目的而復制、使用此類文件,但不能用于與合同無關的其他事項。未經發包人書面同意,承包人不得為了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復制、使用上述文件或將之提供給任何第三方。
1.11.3 合同當事人保證在履行合同過程中不侵犯對方及第三方的知識產權。承包人在使用材料、施工設備、工程設備或采用施工工藝時,因侵犯他人的專利權或其他知識產權所引起的責任,由承包人承擔;因發包人提供的材料、施工設備、工程設備或施工工藝導致侵權的,由發包人承擔責任。
1.11.4 除專用合同條款另有約定外,承包人在合同簽訂前和簽訂時已確定采用的專利、專有技術、技術秘密的使用費已包含在簽約合同價中。
1.12保密
除法律規定或合同另有約定外,未經發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將發包人提供的圖紙、文件以及聲明需要保密的資料信息等商業秘密泄露給第三方。
除法律規定或合同另有約定外,未經承包人同意,發包人不得將承包人提供的技術秘密及聲明需要保密的資料信息等商業秘密泄露給第三方。
1.13工程量清單錯誤的修正
除專用合同條款另有約定外,發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單,應被認為是準確的和完整的。出現下列情形之一時,發包人應予以修正,并相應調整合同價格:
(1)工程量清單存在缺項、漏項的;
(2)工程量清單偏差超出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工程量偏差范圍的;
(3)未按照國家現行計量規范強制性規定計量的。 第二部分 通用合同條款
1. 一般約定
1.1詞語定義與解釋
合同協議書、通用合同條款、專用合同條款中的下列詞語具有本款所賦予的含義:
1.1.1 合同
1.1.1.1 合同:是指根據法律規定和合同當事人約定具有約束力的文件,構成合同的文件包括合同協議書、中標通知書(如果有)、投標函及其附錄(如果有)、專用合同條款及其附件、通用合同條款、技術標準和要求、圖紙、已標價工程量清單或預算書以及其他合同文件。
1.1.1.2 合同協議書:是指構成合同的由發包人和承包人共同簽署的稱為“合同協議書”的書面文件。
1.1.1.3 中標通知書:是指構成合同的由發包人通知承包人中標的書面文件。
1.1.1.4 投標函:是指構成合同的由承包人填寫并簽署的用于投標的稱為“投標函”的文件。
1.1.1.5 投標函附錄:是指構成合同的附在投標函后的稱為“投標函附錄”的文件。
1.1.1.6 技術標準和要求:是指構成合同的施工應當遵守的或指導施工的國家、行業或地方的技術標準和要求,以及合同約定的技術標準和要求。
1.1.1.7 圖紙:是指構成合同的圖紙,包括由發包人按照合同約定提供或經發包人批準的設計文件、施工圖、鳥瞰圖及模型等,以及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形成的圖紙文件。圖紙應當按照法律規定審查合格。
1.1.1.8 已標價工程量清單:是指構成合同的由承包人按照規定的格式和要求填寫并標明價格的工程量清單,包括說明和表格。
1.1.1.9 預算書:是指構成合同的由承包人按照發包人規定的格式和要求編制的工程預算文件。
1.1.1.10 其他合同文件:是指經合同當事人約定的與工程施工有關的具有合同約束力的文件或書面協議。合同當事人可以在專用合同條款中進行約定。
1.1.2 合同當事人及其他相關方
1.1.2.1 合同當事人:是指發包人和(或)承包人。
1.1.2.2 發包人:是指與承包人簽訂合同協議書的當事人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1.1.2.3 承包人:是指與發包人簽訂合同協議書的,具有相應工程施工承包資質的當事人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1.1.2.4 監理人:是指在專用合同條款中指明的,受發包人委托按照法律規定進行工程監督管理的法人或其他組織。
1.1.2.5 設計人:是指在專用合同條款中指明的,受發包人委托負責工程設計并具備相應工程設計資質的法人或其他組織。
通用合同條款(二) 篇4
1.1.5 合同價格和費用
1.1.5.1 簽約合同價:是指發包人和承包人在合同協議書中確定的總金額,包括安全文明施工費、暫估價及暫列金額等。
1.1.5.2 合同價格:是指發包人用于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約定完成承包范圍內全部工作的金額,包括合同履行過程中按合同約定發生的價格變化。
1.1.5.3 費用:是指為履行合同所發生的或將要發生的所有必需的開支,包括管理費和應分攤的其他費用,但不包括利潤。
1.1.5.4 暫估價:是指發包人在工程量清單或預算書中提供的用于支付必然發生但暫時不能確定價格的材料、工程設備的單價、專業工程以及服務工作的金額。
1.1.5.5 暫列金額:是指發包人在工程量清單或預算書中暫定并包括在合同價格中的一筆款項,用于工程合同簽訂時尚未確定或者不可預見的所需材料、工程設備、服務的采購,施工中可能發生的工程變更、合同約定調整因素出現時的合同價格調整以及發生的索賠、現場簽證確認等的費用。
1.1.5.6 計日工:是指合同履行過程中,承包人完成發包人提出的零星工作或需要采用計日工計價的變更工作時,按合同中約定的單價計價的一種方式。
1.1.5.7 質量保證金:是指按照第15.3款〔質量保證金〕約定承包人用于保證其在缺陷責任期內履行缺陷修補義務的擔保。
1.1.5.8 總價項目:是指在現行國家、行業以及地方的計量規則中無工程量計算規則,在已標價工程量清單或預算書中以總價或以費率形式計算的項目。
1.1.6 其他
1.1.6.1 書面形式:是指合同文件、信函、電報、傳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
1.2語言文字
合同以中國的漢語簡體文字編寫、解釋和說明。合同當事人在專用合同條款中約定使用兩種以上語言時,漢語為優先解釋和說明合同的語言。
1.3法律
合同所稱法律是指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以及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性法規、自治條例、單行條例和地方政府規章等。
合同當事人可以在專用合同條款中約定合同適用的其他規范性文件。
1.4 標準和規范
1.4.1 適用于工程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性標準,以及相應的規范、規程等,合同當事人有特別要求的,應在專用合同條款中約定。
1.4.2 發包人要求使用國外標準、規范的,發包人負責提供原文版本和中文譯本,并在專用合同條款中約定提供標準規范的名稱、份數和時間。
1.4.3 發包人對工程的技術標準、功能要求高于或嚴于現行國家、行業或地方標準的,應當在專用合同條款中予以明確。除專用合同條款另有約定外,應視為承包人在簽訂合同前已充分預見前述技術標準和功能要求的復雜程度,簽約合同價中已包含由此產生的費用。
1.5 合同文件的優先順序
組成合同的各項文件應互相解釋,互為說明。除專用合同條款另有約定外,解釋合同文件的優先順序如下:
(1)合同協議書;
(2)中標通知書(如果有);
(3)投標函及其附錄(如果有);
(4)專用合同條款及其附件;
(5)通用合同條款;
(6)技術標準和要求;
(7)圖紙;
(8)已標價工程量清單或預算書;
(9)其他合同文件。
上述各項合同文件包括合同當事人就該項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補充和修改,屬于同一類內容的文件,應以簽署的為準。
在合同訂立及履行過程中形成的與合同有關的文件均構成合同文件組成部分,并根據其性質確定優先解釋順序。
1.6圖紙和承包人文件
1.6.1 圖紙的提供和交底
發包人應按照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期限、數量和內容向承包人提供圖紙,并組織承包人、監理人和設計人進行圖紙會審和設計交底。發包人至遲不得晚于第7.3.2項〔開工通知〕載明的開工日期前14天向承包人提供圖紙。
因發包人未按合同約定提供圖紙導致承包人費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誤的,按照第7.5.1項〔因發包人原因導致工期延誤〕約定辦理。
1.6.2 圖紙的錯誤
承包人在收到發包人提供的圖紙后,發現圖紙存在差錯、遺漏或缺陷的,應及時通知監理人。監理人接到該通知后,應附具相關意見并立即報送發包人,發包人應在收到監理人報送的通知后的合理時間內作出決定。合理時間是指發包人在收到監理人的報送通知后,盡其努力且不懈怠地完成圖紙修改補充所需的時間。
1.6.3 圖紙的修改和補充
圖紙需要修改和補充的,應經圖紙原設計人及審批部門同意,并由監理人在工程或工程相應部位施工前將修改后的圖紙或補充圖紙提交給承包人,承包人應按修改或補充后的圖紙施工。
1.6.4 承包人文件
承包人應按照專用合同條款的約定提供應當由其編制的與工程施工有關的文件,并按照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期限、數量和形式提交監理人,并由監理人報送發包人。
除專用合同條款另有約定外,監理人應在收到承包人文件后7天內審查完畢,監理人對承包人文件有異議的,承包人應予以修改,并重新報送監理人。監理人的審查并不減輕或免除承包人根據合同約定應當承擔的責任。
通用合同條款(二) 篇5
學生、幼兒意外傷害保險合同條款
學生、幼兒意外傷害保險合同條款
保險合同的構成
第一條 本保險合同由保險條款、投保單、保險單、批單和特別約定組成。凡涉及本保險合同的約定,均應采用書面形式。
投保范圍
第二條 在依法成立的學校或者幼兒園注冊,身體健康,能正常學習和生活的大、中、小學學生和幼兒,可作為本保險合同的被保險人。
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被保險人本人或對被保險人有保險利益的其他人可作為投保人。
被保險人為未成年人,須由其父母作為投保人。
保險責任
第三條 在保險期間內,被保險人因遭受意外傷害而致身故、殘疾或燒傷的,保險人依照下列約定給付保險金:
(一)被保險人自意外傷害事故發生之日起180日內因同一原因身故的,保險人按保險單上所載的人身意外傷害保險金額給付意外身故保險金,對該被保險人的保險責任終止。
被保險人身故前已領有本條第(二)款、第(三)款的保險金的,身故保險金為扣除已給付保險金后的余額。
(二)被保險人因遭受意外傷害事故,并自事故發生之日起180日內因同一原因造成本保險合同所附《人身保險殘疾程度與保險金給付比例表》(簡稱《給付表一》所列殘疾程度之一者,保險人按該表所列給付比例乘以保險金額給付殘疾裸位金石如治療仍未結束的,按第180日的身體情況進行殘疾鑒定,并據此給付殘疾保險金。
1.被保險人因同一意外傷害事故導致《給付表一》一項以上殘疾時,保險人給付各項殘疾保險金之和。但不同殘疾項目屬于同一肢時,僅給付其中一項殘疾保險金;如殘疾項目所對應的給付比例不同時,僅給付其中比例較高一項的殘疾保險金。
2.被保險人本次意外傷害事故所致之殘疾,如合并以前因意外傷害事故所致的殘疾,可領取《給付表一》所列較嚴重項目的殘疾保險金者,保險人按較嚴重的項目給付殘疾保險金,但應扣除以前已給付的殘疾保險金。
(三)被保險人因遭受意外傷害事故,造成本保險合同所附《意外傷害事故燒傷保險金給付比例表))(簡稱《給付表二》)所列燒傷程度之一者,保險人按該表所對應的燒傷程度及卞列約定給付意外傷害燒傷保險金。
1.被保險人因同一意外傷害事故導致燒傷或殘疾的,無論是否發生在身體同一部位,保險人僅按給付金額較高的一項給付保險金。
2.被 保險人因不同意外傷害事故燒傷且發生在身體的同一部位時,險人給付其中較高一項的燒傷保險金,即:后次燒傷保險金的金額較高的,應扣除前次已給付的保險金;前次燒傷保險金的金額較高的,保險人不再給付后次的燒傷保險金。
3.被保險人因不同意外傷害事故燒傷且發生在身體的不同部位時,保險人給付各項保險金之和,但給付金額總數以保險金額為限。
責任免除
第四條 因下列原因造成被保險人身故、殘疾或燒傷的,保險人不承擔給付保險金責任:
(一)投保人、被保險人、受益人的故意行為;
(二)因被保險人挑釁或故意行為而導致的打斗、被襲擊或被謀殺;
(三)被保險人妊娠、流產、分娩、藥物過敏、食物中毒;
(四)被保險人接受整容手術及其他內、外科手術導致的醫療事故;
(五)被保險人未遵醫囑,私自服用、涂用、注射藥物;
(六)被保險人因遭受意外傷害以外的原因失蹤而被法院宣告死亡者;
(七)原子能或核能裝置所造成的爆炸、污染或輻射。
第五條 被保險人在下列期間遭受傷害以致身故、殘疾或燒傷的,保險人也不承擔給付保險金責任:
(一)戰爭、軍事行動、暴動、恐怖活動或其他類似的武裝叛亂期間;
(二)被保險人從事非法、犯罪活動期間或被依法拘留、服刑期間;
(三)被保險人因酗酒或受酒精、毒品、管制藥物的影響期間;
(四)被保險人酒后駕車、無有效駕駛執照駕駛或駕駛無有效行駛證的機動交通工具期間;
(五)被保險人患有艾滋病(aids)或感染艾滋病病毒(hiv)期間;
(六)被保險人從事潛水、跳傘、攀巖運動、探險活動、武術比賽、摔跤比賽幾,特技表演、賽馬、賽車等高風險的活動期間。
保險金額
第六條 保險金額由投保人、保險人雙方約定,并在保險單中載明。本保險合同最低保險金額為3000元,保險金額一經確定,中途不得變更。
保險金額是保險人承擔給付保險金責任的最高限額。
保險期間
第七條 除另有約定外,保險期間為一年,以保險單載明的起訖時間為準。
保險費
第八條 保險費按年度計算。投保人應在訂立合同時一次交清保險費。
投保人義務
第九條 投保人應如實填寫投保單并回答保險人提出 的詢間,履行如實告知義務。
投保人故意隱瞞事實不履行如實告知義務的,保險人有權解除本保險合同,且不退還保險費。對于本保險合同解除前發生的保險事故,保險人不負給付保險金的責任。
投保人因過失未履行如實告知義務并且足以影響保障人決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險費率的,保險人有權解除本保險合同;因過失未履行如實告知義務,對保險事故發生有嚴重影響的并在本保險合同解除前發生的保險事故,保險人不負給付保險金責任,僅按約定退還未滿期凈保險費。
第十條 投保人應在訂立合同時或按雙方約定交付保險費。保險費交付前發生的保險事故,保險人不承擔保險金給付責任。
第十一條 投保人住所或通訊地址變更時,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保險人。一投保人未通知的,保險人按本保險合同所載的最后住所或通訊地址發送的有關通知,均視為已發送給投保人。
保險金的申請與給付
第十二條 發生本保險合同保險責任范圍內的事故后,投保人、被保險人或受益人應于知道保險事故發生之日起5日內通知保險人。
投保人、被保險人或受益人未通知或通知遲延致使保險人因此而增加的勘查、調查等費用,應由被保險人承擔。
投保人、被保險人或受益人未通知或通知遲延致使必要的證據喪失或事故性質、原因無法認定時,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上述約定,不包括因不可抗力而導致的遲延。
第十三條 索賠申請人向保險人申請賠償時,應于合理期限內提交作為索賠依據的證明和材料。被保險人未及時提供有關單證,導致保險人無法核實單證的真實性及其記載的內容的,保險人對無法核實部分不負給付保險金責任。
通用合同條款(二) 篇6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委托乙方發布廣告事宜簽訂本合同,雙方共同遵守。
一、發布媒體
框架電梯平面媒體。
二、發布內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發布時間、地點、媒體發布費用
發布時間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發布城市__________________,發布地點__________________,發布數量______(塊),發布單價______(元/月/塊),媒體發布費用______元/月/塊,合計:______元。
四、制作費用
甲方向乙方支付廣告畫面制作費用計______元。
五、合同總金額與支付方式
1、以上發布費用與畫面制作費用合計:______元。共分______次付款。
2、甲方應按照上款要求按時將款項匯入以下帳號:
開戶名:______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
(1)對甲方支付的廣告發布費,乙方將開具正式的廣告費發票;對甲方支付的廣告設計費、廣告畫面制作費、印刷費及畫面特殊更換的上畫費等服務費用(如有),乙方將開具正式的服務費發票。
(2)乙方在收到支票后5個工作日之內將正式發票遞出;如發票抬頭與本合同中的甲方名稱不同,甲方需特別注明收票人為______.
六、廣告的制作及刊發
1、甲方負責發布內容的的畫面設計,甲方應在廣告發布前10天,將所要發布的廣告內容印刷為______或制作成______或相應的電子文件提交給乙方;乙方將在甲方審看畫面打樣并簽字確認后開始印制。
2、如甲方自行印制廣告畫面的,甲方需于每月廣告發布開始前3天,將印制好的廣告畫面送至乙方;此外,甲方還應按發布總量的10%為乙方留存余量,以彌補上畫中的損耗。
3、廣告首次刊發前,甲方如欲變更廣告發布時間和發布內容的,至少應于本合同約定的廣告發布日前的10個工作日書面通知乙方;如乙方在接到此通知之時已發生了印制等費用的,甲方還應及時向乙方支付該費用。
4、乙方每月1日或每月15日開始發布廣告,上畫周期不超過3天,甲方廣告發布時間超過1個月的,可享受乙方于每月15日提供的免費更換畫面服務一次。免費更換畫面是指更換原廣告畫面或變更原定的廣告發布位置,由此產生的額外費用如印制費等,甲方另行支付給乙方。
5、若甲方在前款4約定的時間外要求刊發廣告的,甲方應向乙方額外支付上畫費______元/張/次。
6、廣告刊發后的10個工作日內,乙方以光盤或紙質報告方式向甲方提供發布監測報告。
七、其他
1、本合同的標題及各條款的標題僅為檢索方便而擬定,不應用來解釋合同條款的含義。
2、本合同自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并加蓋公司印章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通用合同條款(二) 篇7
辦理居住證房屋租賃合同范本出租方: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及有關規定,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甲方將自有的坐落在______市______街______巷______號的房屋______棟______間,建筑面積______平方米、使用面積______平方米,類型______,結構等級______,完損等級______,主要裝修設備______,出租給乙方作______使用。
第二條租賃期限
租賃期共______個月,甲方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將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收回。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終止合同,收回房屋:_______________
1.擅自將房屋轉租、分租、轉讓、轉借、聯營、入股或與他人調劑交換的;
2.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
3.拖欠租金_____個月或空置_____月的。
合同期滿后,如甲方仍繼續出租房屋的,乙方擁有優先承租權。
租賃合同因期滿而終止時,如乙方確實無法找到房屋,可與甲方協商酌情延長租賃期限。
第三條租金和租金交納期限、稅費和稅費交納方式
甲乙雙方議定月租金______元,由乙方在______月______日交納給甲方。先付后用。甲方收取租金時必須出具由稅務機關或縣以上財政部門監制的收租憑證。無合法收租憑證的乙方可以拒付。
甲乙雙方按規定的稅率和標準交納房產租賃稅費,交納方式按下列第_____款執行:1.有關稅法和鎮政發(90)第34號文件規定比例由甲、乙方各自負擔;2.甲、乙雙方議定。
第四條租賃期間的房屋修繕和裝飾
修繕房屋是甲方的義務。甲方對出租房屋及其設備應定期檢查,及時修繕,做到不漏、不淹、三通(戶內上水、下水、照明電)和門窗好,以保障乙方安全正常使用。
修繕范圍和標準按城建部(87)城住公字第13號通知執行。
甲方修繕房屋時,乙方應積極協助,不得阻撓施工。
出租房屋的修繕,經甲乙雙方商定,采取下述第______款辦法處理:
1.按規定的維修范圍,由甲方出資并組織施工;
2.由乙方在甲方允諾的維修范圍和工程項目內,先行墊支維修費并組織施工,竣工后,其維修費用憑正式發票在乙方應交納的房租中分______次扣除;
3.由乙方負責維修;
4.甲乙雙方議定。
乙方因使用需要,在不影響房屋結構的前提下,可以對承租房屋進行裝飾,但其規模、范圍、工藝、用料等均應事先得到甲方同意后方可施工。對裝飾物的工料費和租賃期滿后的權屬處理,雙方議定:_______________工料費由______方承擔;所有權屬______方。
第五條租賃雙方的變更
1.如甲方按法定手續程序將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時,在無約定的情況下,本合同對新的房產所有者繼續有效;
2.甲方出售房屋,須在三個月前書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購買權;
3.乙方需要與第三人互換用房時,應事先征得甲方同意,甲方應當支持乙方的合理要求。
第六條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一、二條的約定向乙方交付符合要求的房屋,負責賠償______元。
2.租賃雙方如有一方未履行第四條約定的有關條款的,違約方負責賠償對方______元。
3.乙方逾期交付租金,除仍應補交欠租外,并按租金的______%,以天數計算向甲方交付違約金。
4.甲方向乙方收取約定租金以外的費用,乙方有權拒付。
5.乙方擅自將承租房屋轉給他人使用,甲方有權責令停止轉讓行為,終止租賃合同。同時按約定租金的______%,以天數計算由乙方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6.本合同期滿時,乙方未經甲方同意,繼續使用承租房屋,按約定租金的______%,以天數計算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后,甲方仍有終止合同的申訴權。
上述違約行為的經濟索賠事宜,甲乙雙方議定在本合同簽證機關的監督下進行。
第七條免責條件
1.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導致損毀或造成乙方損失的,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2.因市政建設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賃的房屋,使甲乙雙方造成損失,互不承擔責任。
因上述原因而終止合同的,租金按實際使用時間計算,多退少補。
第八條爭議解決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屋租賃管理機關申請調解,調解無效時,可向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其他約定事宜
第十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共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報送市房屋租賃管理機關認可并報有關部門備案后,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4份,其中正本2份,甲乙方各執1份;副本2份,送市房管局、工商局備案。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蓋章)承租方:_______________(蓋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簽名)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簽名)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簽名)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簽名)
合同有效期限:_______________
通用合同條款(二) 篇8
流水編號:_____________
經營者: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顧客: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收件時間: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時 取件時間: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時
1.顧客送衣物時應如實告知衣物的有關請況;經營者應按規定檢查衣物,如實告知可能產生的不良洗染效果。《憑單》填寫不清楚、不完整而引發的責任,由經營者承擔。
2.顧客對價值超過20__元的高檔衣物可要求“保價清洗(染)”,并按照雙方議定的保價標準支付保價清洗(染)費。
3.經營者提供的服務應達到《北京市洗染業服務質量標準》規定的要求,或達到顧客在《憑單》中提出的特殊要求。
4.顧客應持取衣憑證取回衣物;取衣憑證丟失的,應持本人有效證件辦理掛失和取衣手續。
5.顧客取衣物時應當場檢驗洗染質量,如有問題應與經營者即時確認。洗染質量未達到要求,或造成衣物損壞、丟失的,經營者應按照《北京市洗染行業經營管理規范》的規定執行。折價賠償時,顧客應提供真實、有效的購物票據。顧客不能提供購物票據的,經營者應以該衣物出現問題時的實際購置價或咨詢廠商后的價格為參考估價賠償。未“保價清洗(染)”的衣物,折價賠償額最高不超過20__元。對于衣物洗滌標識有誤等非因經營者過錯造成的洗染質量問題,經營者不承擔賠償責任。
6.經營者逾期未完成洗染工作的,顧客可要求經營者每日按洗染費用的5%支付延時費(重新加工的時間除外),顧客也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退還洗染費用。經營者只能部分完成洗染工作的(收衣物時經營者已聲明無法完成的除外),應相應減收洗染費用。顧客逾期30日未取衣物的,經營者可自第31日起每日按洗染費用的5%向顧客收取保管費。
7.因洗染欺詐行為使顧客受到損失的,經營者除按《北京市洗染行業經營管理規范》承擔責任外,還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規定支付洗染費用一倍的增加賠償金。
8.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或向消費者協會、洗染行業協會等有關部門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或按照另行達成的仲裁協議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洗染行業協會熱線:1601111 消費者協會投訴熱線:96315)
顧客簽字:_________________
經營者蓋章:_______________
通用合同條款(二) 篇9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及其他法律、法規之規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乙雙方就廣告制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具體內容
以甲方廣告設計制作要求(訂購單)為準。
第二條 合同期限
合同期_____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三條 付款方式
乙方須于當月_____日與甲方核對本月廣告制作清單,甲方必須于每月_____日前支付上月廣告所發生款項,絕不允許以任何借口推諉。
第四條 雙方責任
(一) 甲方責任:
1.甲方須及時提供乙方廣告設計制作及發布所需的文件資料,且其內容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及其他法律、法規之規定,否則因此引發的一切責任乙方概不負責且拒絕發布。
2.甲方須按時驗收設計制作的廣告產品,如因甲方所提供文件有誤,由甲方負責,如因乙方制作出錯,由乙方負責。
(二) 乙方責任:
1.乙方須按時按質按量完成任務,且派專人跟蹤服務管理,--市區范圍外相關費用(如運費)視情節另計。
2.每月對帳須提供合同、效果圖、裝飾發票及照片,保證相關廣告物料制作的真實性及安裝后售后服務。
第五條 違約責任
本合同有效期內雙方均不得隨意終止合同,若甲乙雙方無故單方終止合同,則違約方須當月廣告款項的50%賠償給守約方。
如甲方不能按時支付當月廣告款項,每逾期一天則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當月廣告款項的2%滯納金支付給甲方,乙方有權追討有關法律責任,一切訴訟費用由甲方負責。
如乙方不能按時按質按量交貨,甲方有權拒收及拒不支付相關款項。
第六條 其他
1.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商解決,并簽訂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補充合同為準,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合作期間甲方代表確認的訂購單及制作清單、合同屬合同附件。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壹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雙方代表簽字后即生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
第一條:廣告發布概況
(一)廣告發布內容:。
(二)廣告發布頻道/頻率:。
(三)廣告發布時間:。
(四)廣告發布次數:。
(五)廣告發布時長:。
(六)其它約定:。
第二條:合同價款及支付方法
(一)本合同價款為:國民幣 元,大寫 圓,
備注: 。
本合同簽訂后,甲方于 年 月 日支付國民幣 元,作為定金,待支付剩余款項時抵作價款。
(二)第一次付款: 年 月 日前付款國民幣 元。
第二次付款: 年 月 日前付款國民幣 元。
第三次付款: 年 月 日前付款國民幣 元。
補充約定: 。
(三)支付方法: 『□支票』 『□轉帳』 『□現金』
其他:
第三條:雙方權利任務
(一)甲方權利任務
1.甲方應在簽訂本合同前對乙方進行相干的資格審查。
2.如甲方為廣告主的,應按照《廣告法》第二十四條的規定向乙方供給以下文件:營業執照以及其它生產、經營資格證明文件;質量檢驗機構對廣告中有關商品德量內容出具的證明文件;廣告審批機構對特別產品或服務廣告內容出具的廣告審查批準文件;確認廣告內容真實性的其它證明文件。如甲方為廣告主的代理機構,則除供給廣告主的上述材料外,須同時供給甲方的營業執照和委托協議書。甲方承諾其供給的上述文件真實、合法、有效,不違背法律規定,不侵占他人的民事權利。
3.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對于實際投播的日期、廣告時長、段位等相干具體事項,可以廣告投播訂單的情勢另行斷定。甲方的訂單應由乙方簽字蓋章確認。
4.甲方應在廣告發布日的 天前,向乙方供給廣告樣帶及與其版本一致的廣告投播訂單,承諾內容真實、合法,并辦理書面確認手續。
5.甲方請求發布的廣告屬于依法必須在發布前由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對廣告內容進行審批的,應當向乙方供給書面的相干審批文件,并保證批準文件的真實、有效。
6.甲方應向乙方提交廣告帶所涉及的他國民事權利的合法應用允許證明。在廣告中應用他人名義、形象的,應當事先取得他人的書面批準,應用無民事行動能力人、限制民事行動能力人的名義、形象的,應當事先取得其監護人的書面批準。
7.甲方應按照合同約定的金額、時間、方法支付合同價款。
8.甲方不得擅自更改或撤銷廣告訂單。 如因特別原因需要撤銷廣告發布訂單的,應在廣告發布日的 天前,以書面簽章情勢通知乙方,并按該次被撤銷廣告價款的%向乙方支付相干費用。
9.因乙方原因造成廣告無法按期發布的,甲方有權請求乙方順延履行。因發布延遲給甲方帶來喪失的,甲方有權請求乙方賠償。如延遲發布將無法實現合同目標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二)乙方權利任務
1.乙方合法擁有本合同約定媒體的廣告發布資格。
2.乙方應按照雙方約定發布廣告。
3.乙方有權請求甲方提交《廣告法》第二十四條規定的廣告發布所需要供給的證明文件。
4.乙方應建立廣告審查制度,配備相應的廣告審查人員,審查廣告樣帶。廣告樣帶必須經廣告審查人員簽字批準后方可發布,并記載在案存檔。
5.甲方供給的廣告樣帶內容及其表現情勢不符合法律規定的,或者規格不符合標準的,乙方有權請求甲方修正。甲方應在廣告發布日的天前,將修正后的樣帶交給乙方。如甲方不批準修正或逾期仍未提交修正稿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并有權請求甲方賠償。
6.應甲方請求,乙方應如實供給監播記載。出具監播記載的機構為: 。
7.乙方應建立廣告檔案管理制度,自本合同履行完畢之日起保存本合同文本兩年。
第四條:違約責任
(一)甲方未按照約定付款的,每逾期一天按照未支付金額的 ‰支付違約金。逾期付款時間超過 日,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二)因甲方未按期向乙方供給廣告樣帶造成本合同無法按期履行,由甲方承擔違約責任,并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國民幣 元,大寫 圓。
(三)乙方已盡法定審查任務,而因甲方供給虛偽證明材料,造成廣告作品侵占第三方合法權益的,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四)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廣告未按約定時間播出的,甲方可請求乙方另行約定持續播出,并承擔違約責任。如另行安排持續播出甲方將無法實現合同目標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有權請求乙方賠償。
(五)乙方不得擅自轉變約定發布廣告的欄目、時長、時段和內容。因特別原因乙方需將甲方廣告調劑至其他欄目或時段發布的,需在發布日的天前,書面通知乙方,雙方協商按以下方法處理: 。因乙方原因造成發布的廣告時長、內容毛病的,雙方協商按以下方法處理:。
(六)乙方未盡法定的廣告審查任務導致發布的廣告違法,甲方可向乙方追究相應的責任。
(七)。
第五條:其他約定
因重大突發消息事件致使廣告無法按約定發布的,可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通用合同條款(二) 篇10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經甲乙雙方平等自愿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為期限勞動合同,合同期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共計__個月。
第二條 本合同試用期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
第三條 若乙方開始工作時間與約定時間不一致,以實際到崗之日為合同起始時間建立勞動關系。
二、 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四條 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從事___崗位工作,乙方的工作地點為甲方的經營場所。
第五條 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根據公司業務需要及乙方的技能、工作業績等,在與乙方充分協商的基礎上,可以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六條 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工作地點、工作內容時,不再與乙方另外簽訂勞動合同,只需在原訂合同上進行相應的變更說明;乙方應履行新任崗位工作職責、工作內容和相關協議,待原訂合同期滿后,再按照新任崗位、工作地點簽訂合同。
三、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七條 甲方依法制定員工工時、休息和休假制度;乙方須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工時、休息和休假制度,并按照規定上下班。
第八條 乙方依法享有的婚喪假、女職工產假等,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相關規章制度執行。
第九條 甲方因項目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節假日加班加點的,乙方應服從甲方的統一安排;加班費用在項目提成里支付。
第十條 乙方加班不能自行決定,須經上級安排或者按照程序報上級批準,否則不視為加班。
四、 勞動報酬
第十一條 甲方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遵循按勞分配的原則,結合本公司實際和乙方的工作崗位,確定乙方的工資水平。
第十二條 乙方試用期月工資標準為___元,試用期滿后的工資標準按甲方依法制定的薪酬管理辦法執行,但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不得低于當地政府公布的當年度最低工資標準。
第十三條 甲方有權根據其生產經營狀況、乙方工作崗位的變更和依法制定的薪酬管理辦法等公司制度調整乙方的工資待遇。
第十四條 甲方于每月___日以貨幣形式,按照公司規定的月工資標準足額向乙方支付工資,如遇節假日則提前一天或延至節日假滿;每月__日以貨幣形式向乙方足額支付月實發獎金(即銷售提成)
第十五條 乙方如果對甲方發放的工資表示異議,則應在工資結清之日起10日內向甲方書面提出,超過時間則視為無異議。
五、 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第十六條 甲乙雙方應執行國家有關社會保險和福利的規定。
第十七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和醫療待遇等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相關制度執行。
第十八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及本省有關規定執行。
六、 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九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標準的工作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切實保護乙方在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第二十條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思想政治、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乙方應自覺遵守國家和本公司規程。
第二十一條 如乙方在工作過程中產生職業危害病,甲方則按《職業病防治法》等規定保護乙方的健康及相關權益。
七、 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和續訂
第二十二條 甲乙雙方在本勞動合同的有效期內,可以遵循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依法變更勞動合同部分條款。
第二十三條 訂立勞動合同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制度發生變化導致本合同內容發生變化時,可以對本合同相關內容進行變更。
第二十四條 訂立本合同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或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五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六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立即解除本勞動合同:
1、乙方被查實在應聘時向甲方提供的個人資料是虛假的,包括但不限于:離職證明、身份證明、戶籍證明、學歷證明、體檢證明、過去工作經歷、家庭成員和主要社會關系等資料;
2、嚴重違反本合同或甲方的規章制度;
3、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七條 甲乙雙方解除勞動合同,必須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甲方依法制定的相關制度執行。
第二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本合同自行終止:
1、合同期滿且雙方不能就勞動合同續簽達成一致的;
2、甲方經營的狀況不佳或已經破產關閉;
3、乙方應征入伍或者履行國家規定的其他法定義務的;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九條 本合同期滿前,甲乙雙方應按照有關規定就合同續訂或者終止事宜表明自己的意見,并辦理相關書面手續。
八、 雙方協商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三十條 乙方應當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不得泄露給任何第三者(亦包括無工作上需要的甲方雇員)乙方違反保密義務則視為嚴重違反本合同,如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有權向乙方全額追索。此保密義務在合同終止或期滿后任何時間對乙方仍有約束力。
第三十一條 雙方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九、 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第三十二條 乙方未提前30天向甲方提出辭職或有其他擅自離職情形的,甲方將在乙方辦理交接工作后支付乙方的當月工資和辦理相關的離職手續;由此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三十三條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及其附件的約定,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實際造成的損失依法給對方予以賠償。
第三十四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均有權依法從乙方的工資、獎金、津貼、補貼等(包括但不限于此)中做相應的扣除,不夠扣除的,甲方仍然有權就剩余部分向乙方追償:
1、依照法律法規約定和合同約定乙方應承擔的賠償責任;
2、違反甲方依法制訂的規章制度;
3、工作失誤給甲方造成了經濟損失;
4、應向甲方支付的其它任何款項;
十、 勞動爭議處理
第三十五條 在簽訂本合同之時,乙方須保證自己已不存在其他的勞動關系。如果由于乙方未與原工作單位解除勞動關系而引起的糾紛,視為乙方嚴重違反本合同,甲方有權與其立刻解除勞動關系。全部責任由乙方承擔,甲方對此不負任何法律責任,乙方還必須賠償甲方因此遭受的任何損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因此對外承擔的損失、招聘費、培訓費等)
第三十六條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若發生勞動爭議,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可以向相關部門提請仲裁。
十一、 其他規定
第三十七條 乙方在此確認已充分知悉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員工手冊、獎懲辦法、勞動合同管理辦法等),確認這些規章制度以及以后修訂的規章制度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對乙方有約束力。
第三十八條 如果乙方的通訊地址發生變更,乙方應即時書面通知甲方,否則甲方按照本合同中所列的通訊地址給乙方郵寄的文件,視為已送達。
第三十九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國家及地方法律法規及甲方的規章制度執行。
第四十條 簽訂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法規修改、廢止的,依法執行新的法律、法規。
第四十一條 下列文件作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效力: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十二條 本合同自 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三條 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用合同條款(二) 篇11
致:_____局
為參加_____局的__________項目招投標,_____局向我公司提供有關_____相關信息和資料,前提是我公司必須根據本承諾書的規定對所提供的信息和資料嚴格履行保密責任,并且僅對本項目的招投標項目之實施之目的而使用,我公司同意進一步做出以下承諾:本承諾書所稱的“相關信息和資料”是指基于_____局_____招投標向我公司提供的招標文件內容以及有關實施本項目過程中涉及的全部未向社會公開的信息。
一、保密義務
1、我公司同意嚴格保密本次項目招投標所提供的工程相關信息和資料。
2、我公司保證采取所有必要的方法對本次項目招投標提供的工程相關信息和資料進行保密,嚴格非授權透露、使用、復制本次項目招投標所提供的相關信息和資料。
3、未經_____局書面同意,我公司不得因任何理由以任何方式透露本次項目招投標提供的工程相關信息和資料,在服務期間,因特殊情況_____局需收回本次項目招投標提供的工程相關信息和資料時,我公司應立即交回所有書面的或其他有形的相關信息和資料以及所有描述和概括該相關信息和資料的文件,我公司在交回以上有關材料前未經_____局的允許不得采取抄寫、復印、拷貝等方式留存相關信息和資料。
4、沒有_____局書面許可,我公司不得丟棄和處理任何書面的或其他有形的相關信息和資料。
二、相關信息和資料的交回
當貴局以書面形式要求我公司交回本次項目招投標所提供的相關信息和技術資料時,我公司應立即交回所有書面的或其他有形的相關信息和資料以及所有描述和概括該相關信息和資料的文件。我公司在交回以上有關資料前未經貴局的允許不得采取抄寫、復印、拷貝等任何方式留存相關信息和資料。
沒有貴局的書面許可,我公司不得丟棄和處理任何書面的或其他有形的相關信息和資料。
三、違約責任
1、我公司如違約泄露本次項目招投標提供的工程相關信息和資料,應當按照_____局的指示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對違約行為予以補救,包括采取一切方法對該專有信息進行保密,所需費用由我公司承擔。
2、我公司應當賠償_____局因我公司違約而造成的所有損失。
四、保密期限
1、自本承諾書生效之日起,雙方的合作交流都要符合本承諾書的約定。
2、除非_____局書面通知明確說明本承諾書所涉及的某項信息和資料可以不用保密,我公司必須按照本承諾書所承擔的保密義務在所接受的信息和資料被社會公知前對所收到的相關信息和資料進行保密,保密期限不受本承諾書有限期限的限制。
五、其他
1、本承諾書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并在所有方面依其進行解釋。
2、由本承諾書產生的一切爭議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本承諾書自我公司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
單位公章
日期:__________
通用合同條款(二) 篇12
鑒于:
1、本人受雇于---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并從公司獲得報酬;
2、本人正在參與-----項目(以下簡稱“項目”)談判并從事-----具體工作;
3、為完成項目,公司已經或將要向我披露(或我可能得知)公司的某些秘密性、專有性或者保密性信息(以下簡稱“保密信息”),且該保密信息屬公司合法所有或掌握;
4、公司及我本人均希望對本承諾書所述保密信息予以有效保護。
第一條本承諾書所指保密信息是指:
1.1公司向我提供:
1.2上述保密信息可以數據、文字及記載上述內容的資料、光盤、軟件、圖書等有形媒介體現,也可通過口頭等視聽方式傳遞。
第二條員工保密承諾
2.1我保證該保密信息僅用于與項目有關的用途。我保證不利用保密信息進行本項目以外的其他項目。除為執行項目目的外,我保證不對保密信息進行復制。未經公司同意,我也保證不利用保密信息進行新的研究或者開發。
2.2我保證對公司所提供保密信息予以妥善保存,并對保密信息在我掌握期間發生的以下事項承擔包括賠償在內的相應責任:
2.2.1保密信息被盜、不慎被泄露,或者其他方式的泄露及/或毀損、滅失。
2.2.2對保密信息未經授權的披露。
2.3我保證對公司所提供的保密信息按本承諾書約定予以保密。
2.4公司基于項目而提供的有關商業信息及技術信息均是保密信息。
2.5我保證為執行項目的目的僅可向有知悉必要的人員披露保密信息,且對保密信息的利用符合公司的利益。在上述人員知悉該保密信息之前,應向其提示保密信息的保密性和應當承擔的義務,并保證上述人員同意接受本承諾書條款的約束。我如發現保密信息被泄露,應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進一步擴大,并及時告知公司。
2.6項目終止后,我應及時將保密信息交還公司,最遲不得超過公司發出交還通知之日起日。
2.7如果我得知有無關第三方獲得任何保密信息,則應及時書面通知公司,并向公司提供掌握的所有相關情況。
第三條項目研究開發成果的權利歸屬
無論我參與項目的構想、設想或參與程度大小,我同意本項目所設計的商業秘密和知識產權均屬公司所有。我承諾并保證,我利用或者部分利用保密信息進行研究或者開發所形成的研究開發成果的權利(包括但不限于知識產權、專利申請權、專利實施許可權、技術成果使用權、技術成果轉讓權)均歸公司所有。上述知識產權指針對以下任何一項所擁有的任何權利,包括但不限于
第四條違約責任
4.1我對本承諾書的任何違反都將給公司造成無法挽回的損失,公司應有權通過司法程序或有關政府部門的行政程序獲得賠償。
4.2如果不需要通過法院或者行政程序強制執行承諾書的任何條款,勝訴方應有權被判定獲得合理和必要的訴訟費用的賠償,包括合理的律師費。
第五條其他
5.1本承諾書受中國法院管轄。
5.2如果本承諾書任何條款被宣布無效不影響本承諾書其余條款的效力。
5.3本承諾書的條款和條件在我受雇于公司及不再受雇于公司的所有時間內都有效。
5.4我已閱讀和全面理解了本承諾書。
簽字:
日期:----年--月--日
通用合同條款(二) 篇13
編號:_____________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
招標單位: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目錄
第一卷
第一章投標邀請書
第二章投標須知
第三章合同協議書
第四章合同通用條款
第五章合同專用條款
第二卷
第六章技術規格書
第三卷
第七章投標文件與保證書格式
第八章工程數量報價表
第四卷
第九章自然條件與勘測資料
第十章施工圖紙
第一卷
第一章投標邀請書
(投標人全稱):________________
1.為興建________________(項目名稱)工程,________________(業主名稱)決定(或委托我單位)對________________(合同工程名稱)工程施工進行招標。經資格預審合格,現邀請貴單位參加投標。
2.工程概況及招標范圍
(1)工程概況:_____________
(2)招標范圍(或分標情況):_____________
(3)主要工程量:_________________
(4)工期要求:_____________
3.貴單位可憑本邀請書自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法定節假日除外)到招標單位購買招標文件或查閱有關資料。招標文件每套收取工本費人民幣元,不予退還。
4.貴單位在遞交投標文件時,應同時出具一筆金額為人民幣10萬元的投標保證。
5.現場考察定于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時進行,屆時請自行到________________(詳細地址)集中。
6.標前會議將于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時在________________(詳細地址)舉行。
7.送交投標文件截止期為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時,請將投標文件送達________________(詳細地址)。對遲到的投標文件,招標單位將不予接受。
8.我單位將于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時在________________(詳細地址)公開開標。屆時,投標人須選派代表參加。
招標單位:_________________(名稱、蓋章)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
第二章投標須知
一、總則
1.工程概況
(1)工程概述: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名稱、地點、規模和招標范圍及現場條件等。)
(2)主要工程數量:_____________
(3)工期和質量要求:________________
2.建設依據和資金來源
(1)建設依據:_____________
(2)資金來源:_____________
3.投標人資格要求
(1)投標邀請書只發給資格預審合格的投標人(當采取邀請招標或議標方式而未進行資格預審時,可進行資格后審,各投標人必須按要求報送資格后審資料)。
(2)資格預審合格的投標人,在送交投標文件時應按新情況補充其在申請資格預審時所提供的資料,特別是提供將承擔本工程的具體施工部門的資料。
(3)由兩個或兩個以上的投標人聯合投標時,其條件應符合以下要求:_________________
①聯營人應簽訂聯營協議書,并應共同委托一個牽頭人為聯營體代表,代表聯營體在投標、簽約和履行合同中承擔義務和法律責任。聯營協議書的內容應包括聯營體的組織機構及各方的義務和責任,聯營協議書副本應隨投標文件一起提交;
②為了明確聯營體代表的法律地位,聯營體各成員應出具授權書,授權書由各法定代表人簽署并加蓋公章,提交招標單位。
(4)一個投標人不能同時參加兩個或兩個以上(包括聯營體)對本工程的投標。如果出現此類情況,與此有關的投標將被拒絕。
(5)投標人必須對整個招標范圍進行投標,只對其中的部分工程投標者,將不予評審。
(6)若投標人擬對部分工程進行分包,應在投標文件中予以說明。凡將主體工程進行分包的投標將不予評審。
4.投標費用
投標人在投標過程中發生的一切費用,不論中標與否,均由投標人自行承擔(如果招標單位擬對未中標人給予一定的補償,應具體說明)。
5.現場考察
(1)招標單位將于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時統一組織投標人對現場及其周圍環境進行考察,以便使投標人獲得有關編制投標文件和簽訂合同所必需的有關資料。
(2)現場考察時,招標單位將介紹工程的地形、地貌、水文、地質、氣象、料暢水源、電源、通信、交通條件等,并提供必要的參考資料,以幫助投標人了解現場情況。但投標人應經過現場考察,對上述資料的理解負責。
(3)如果投標人認為需要再次進入現場考察,應事先征得招標單位的許可,招標單位將予以支持。
(4)在現場考察過程中,非招標單位的原因所造成的投標人的人身傷亡、財物或其他損失,招標單位均不負責。
(5)現場考察期間的食宿、交通由招標單位安排,費用由投標人自理。
6.標前會議
(1)標前會議將于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時在___________________(詳細地址)舉行。投標人應派代表出席。
(2)標前會將澄清并解答投標人在現場考察及閱讀招標文件后可能提出的有關問題。投標人對任何問題的疏漏或判斷失誤,應自行負責。
(3)投標人應在標前會議召開之前,將要求答復的問題書面提交招標單位,招標單位予以澄清和解答。招標單位將以書面形式(含補充通知書)答復所有已購買招標文件的投標人。
二、招標文件
1.招標文件的組成
除本款下述各卷冊的內容外,招標單位在招標期間發出的其他正式文件和函件,均是招標文件的組成部分。各卷內容如下:_________________
第一卷
第一章投標邀請書
第二章投標須知
第三章合同協議書
第四章合同通用條款
第五章合同專用條款
第二卷
第六章技術規格書
第三卷
第七章投標文件與保證書格式
第八章工程數量報價表
第四卷
第九章自然條件與勘測資料
第十章施工圖紙
2.招標文件的澄清
投標人對招標文件的疑問應通過標前會議得到澄清和解答。在標前會議以后,若投標人仍有問題并要求對招標文件進行澄清和解答,應在送交投標文件截止10天以前,將要求澄清、解答的問題以書面形式送達招標單位。招標單位應在3天內將書面答復送達所有投標人。
3.招標文件的修改
(1)在投標截止期14天前,招標單位可以發出補充通知對招標文件進行修改。
(2)補充通知將以書面形式(包括傳真、電報和電傳)發送給所有已購買招標文件的投標人。投標人收到補充通知后,應以電報、電傳或傳真方式告知招標單位,說明補充通知已經收到。
(3)為了使投標人能得到合理的時間將補充通知的內容在編制投標文件時予以考慮,招標單位可以酌情延長投標文件截止期,并以書面形式發送所有已購買招標文件的投標人。
三、投標文件的編制
1.投標語言
投標文件以及投標人和招標單位之間的來往文件、均用中文書寫,若需使用其它文字時,也應有漢語對照,其解釋以中文文本為準。
2.投標文件的組成
(1)投標函;
(2)授權書;
(3)投標保證;
(4)工程數量報價表;
(5)施工組織方案;
(6)附表;
(7)資格預審補充資料(如果有,或資格后審資料);
(8)其他。
3.投標文件的編制
投標人應詳細閱讀招標文件,按招標文件的要求編寫投標文件。如果投標文件不符合招標文件的要求,該投標文件將不予評審。
4.投標報價
(1)投標人應對整個招標范圍進行投標報價。
(2)投標人應認真按工程數量報價表中所列的工程量和工程細目填寫單價和合價。無論工程數量報價表中是否列明數量,投標人沒有填入單價或合價的工程細目,施工之后,業主將不單獨支付,并認為該細目的價款已包括在工程數量報價表其他細目的單價或合價中。
(3)投標報價中應包括有關稅費、保險費、臨時工程費和工程維護費等一切費用。
(4)投標人填報的單價和總價,在合同履行期間,只能按合同有關條款約定的方式進行調整。
(5)除合同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本工程所需的一切材料、設備均由中標人自行采購、運輸和保管。
5.投標有效期
(1)投標文件在開標之日后40天內有效。
(2)在特殊情況下,招標單位在原定投標有效期內可以根據需要向投標人提出延長有效期的要求,投標人應立即對此作出答復。若同意延期,投標人不得修改投標文件,但應相應延長投標保證的有效期。在延長期內,投標保證金的退還與沒收的規定仍然適用。投標人可以拒絕招標單位的延期要求,而不會因此失去投標保證金。
6.投標保證
(1)投標人在遞交投標文件時,應同時提交人民幣10萬元的投標保證。其形式可以選擇銀行保函、有價證券抵押或國內現行的其他保證形式。銀行保函的格式應符合招標文件中列舉的格式,采用其他格式應事先征得招標單位的同意。
(2)投標保證的有效期應較投標有效期延長28天。招標單位如果延長了投標有效期,則投標保證的有效期經投標人同意也相應延長。
(3)投標人如有下列行為時,招標單位將沒收其投標保證金:_________________
①在投標有效期內撤回投標文件;
②中標人收到中標通知書后28天內由于中標人的原因,未能或拒絕簽訂合同協議書,或未能提交履約擔保。
(4)未提交投標保證的投標文件,招標單位將不予評審。
(5)投標人的投標保證金,在中標人提交了履約擔保并簽訂了合同協議書后退還。
7.替代標(如果有)
(1)為使投標人能充分發揮自身的優勢,達到優化設計、便利施工、提高工程質量和降低造價的目的,投標人在提交原設計方案的基本標的同時,只可提交一份替代標,并單獨裝訂成冊。
(2)替代標的設計方案應符合本招標文件技術規格書中的要求。
8.投標文件的簽署
(1)投標人應提交三份投標文件,其中一份正本,兩份副本。當副本與正本不一致時,以正本為準。
(2)投標文件須用不褪色墨水打印或書寫后,由投標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署(授權書附在其內)并加蓋公章。
(3)投標文件不應涂改、行間插頁或刪除,如果出現上述情況,均應由投標文件簽字人在改動處簽字。
四、投標文件的送交
1.投標文件的密封和標記
(1)投標人須將投標文件正本與副本密封包裝在雙層封套內并標明'正本'、'副本'字樣。
(2)有替代標時,投標人應在提交的每一份標書上標明'基本標'或'替代標',以資區別。
(3)在投標文件外層封套上應寫明:_________________
①收件人(招標單位)的名稱和詳細地址;
②項目投標文件;
③在開標前不得開封。
(4)內層封套上應寫明投標人的名稱與詳細地址,以便遲到的投標文件得以原封退回。
(5)如果投標文件未按上述規定密封和標記,而使投標文件遲到、遺失或失密,招標單位概不負責。
2.送交投標文件的截止時間
(1)投標人必須在招標文件規定的截止期前將投標文件送(寄)達招標單位。
(2)招標單位根據本'須知'有關規定發出補充通知后,如果決定推遲送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至少應在原定截止期14天前將此決定書面通知所有投標人。在此情況下,招標單位和投標人的權利、義務不因推遲送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而改變。
(3)招標單位對截止時間以后收到的投標文件,將原封退回投標人。
3.投標文件的更改與撤回
(1)在投標文件截止時間以前,允許投標人更改或撤回投標文件。這種要求必須書面提出,并經投標文件簽字人簽署。
(2)更改的投標文件應同樣按照投標文件送交規定的要求進行編寫、密封、標記和送達。
(3)投標文件截止期以后,投標文件不得更改,需作澄清時,應按投標文件澄清條款的規定辦理。
五、開標
1.招標單位將按招標文件中規定的時間和地點,進行公開開標。投標人應委派代表按時出席。
2.開標由招標單位主持,可邀請上級主管部門或有關單位及公證機關派員參加。
3.開標時,招標單位將當場檢查各投標文件的完整性,當眾宣讀投標函并公布投標價。
4.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將作為廢標處理:_________________
(1)投標函未加蓋公章、未經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字;
(2)投標文件未按招標文件的內容和格式填寫;
(3)投標人未按要求提交投標保證。
六、評標
1.符合性審查
招標單位在進行投標文件評審前,應對各投標文件的符合性進行審查,如發現投標文件與招標文件的要求有重大偏離或保留,特別是對工程范圍、工程質量或工期要求等方面有重大改變,而且,調整這種偏離或保留將會對其他符合招標原則的投標人的競爭地位產生不公正影響時,此投標文件將不予評審。
2.評審
(1)招標單位將按照國家和交通部的有關規定,組成由有關部門參加的評標機構進行評標。
(2)具體評標辦法:_________________
(3)招標單位將依據報價可信、工期合理、施工方案可行、施工技術可靠、確保工程質量的原則,全面比較后選取綜合條件最優的最低評估標的投標人中標,不保證報價最低或工期最短的投標人中標。
3.投標文件的澄清與差錯的修正
(1)在評標期間,招標單位認為需要時,可書面通知投標人對其投標文件進行澄清,或者要求補充某些資料,投標人不得拒絕,也不得借澄清問題的機會,對投標文件的標價和內容提出修改。
(2)對于符合招標要求的投標文件,若其報價有算術上的差錯,將按以下原則修正:_________________
①當以數字表示的金額與文字表示的金額有差異時,以文字表示的金額為準。
②當單價與數量相乘不等于合價時,總價合同應以標出的合價為準,同時對單價進行修正。(如果是單價合同,應以單價為準,同時對合價進行修正。)
③當各細目的合價累計不等于總價時,總價合同應以總價為準修正各細目合價,并核準單價。(如果是單價合同,應以分項合價累計數為準,修正總價。)
(3)按以上原則對差錯的修正,應取得投標人的同意,并確認修正后的投標價。如果投標人拒絕確認,則其投標文件不予評審。
七、授標與簽訂合同
1.授標條件
本合同將授予其投標文件符合招標文件要求,綜合條件最優,具備有效地履行本合同的能力、經驗、信譽的投標人。
2.中標通知書
評標結果報請上級主管部門批準后,招標單位在投標有效期截止前向中標的投標人發出中標通知書,確認其投標已被接受。中標人收到中標通知書后,應按通知書中指定的時間與地點參加合同談判并簽署合同。
3.履約擔保
(1)中標人在收到中標通知后14天內、合同協議書簽署前,應按招標文件的規定向招標單位提交一份由銀行出具的履約擔保。履約擔保金額為合同總價的(1%~3%)。履約擔保的有效期至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15天。
(2)若中標人未能按本款上述規定向招標單位提交履約擔保,招標單位則有權取消其中標資格,并沒收其投標保證金。招標單位有權將本合同授予其他投標人或重新招標。
4.合同協議書的簽署
(1)中標人在收到中標通知后21天內,必須與業主簽訂合同協議書。
(2)合同協議書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署并加蓋公章后生效。合同協議書簽署后,招標單位將通知其他未中標的投標人,并按期退還投標保證金。
(3)若簽署合同協議書的雙方或一方為法定代表人的授權代理人時,應出具法定代表人的授權書。
第三章合同協議書
第四章合同通用條款
第五章合同專用條款
(以上三章見'港口工程施工合同范本')
第二卷
第六章技術規格書
一、總則
本合同工程包括永久工程、臨時工程及保修期內對工程缺陷實施處理的維護工程。無論本技術規格書有無明確規定,承包人都有責任使工程質量滿足現行技術標準,負責提供施工所必須的技術、勞務、材料、設備、施工裝備和其它物品,對施工過程中涉及的安全、保衛、環境保護等全權負責。
1.工程范圍和施工條件
(1)工程范圍:_____________(工程概況,本合同范圍等)
(2)施工條件:_____________(交通條件,水電供應,建筑材料供應情況等)
2.工程質量要求
本合同工程的施工質量,按交通部頒布的質量檢驗評定標準評定,應達到(優良或合格)等級。
3.技術標準
(1)工程施工中的所有材料、設備和施工質量均應符合下列技術規范的要求:_________________
①交通部《港口工程技術規范(1987)》;
②交通部《港口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JTJ242-89》;
③交通部《疏浚工程施工技術規范JTJ284-89》和《疏浚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JTJ243-88》;
④國家和地方政府頒布的有關技術法規和規范。
(2)在合同履行期間,若上述標準或規范有修改或重新頒布,承包人應遵照執行。
(3)必要時,技術標準的替代可按合同通用條款約定的方法辦理。
4.工程計量
(1)本合同應計量的所有工程分項,均以我國法定計量單位計量。
(2)核定按合同提供的材料數量和完成的工程數量所采用的測量與計算方法,應符合技術標準。
(3)承包人應提供符合精度要求的計量設備和條件。一切工程的計量,經承包人計算后,報監理工程師審核確認。
(4)經監理工程師簽認的工程計量結果是工程款支付額的計算依據。凡因承包商原因超過了圖紙所示或未經監理工程師同意的任何長度、面積或體積的計量部分,均不予支付。
二、工程技術特殊要求
___________________(根據工程的具體情況和特點,提出對本合同工程施工的具體技術要求。)
三、工程管理
1.工程報告
(1)承包人應向監理工程師提交開工報告、測量報告、試驗報告、材料檢驗報告、各類工程(分項及隱蔽工程)自檢報告、工程進度報告、竣工報告、工程事故報告以及監理工程師指定的其它報告等。
(2)承包人在分部(分項)工程開工前,向監理工程師提交的開工報告應包括:_________________工程名稱、工程部位、現場負責人名單、施工組織與勞力安排、材料供應、機械、設備到場情況、材料試驗與質量檢查手段、水電供應、臨時工程修建、施工進度計劃以及其他需要說明的事項等,經監理工程師同意后,才能開工。
2.施工測量
(1)工程開工前,承包人應根據圖紙和監理工程師提供的書面測量資料和測量標志進行基點和基線的布設。承包人若對測量資料有懷疑,應在監理工程師現場交接后7天內向其提出,監理工程師應立即提出處理意見。承包人應將測量方法和測量結果提交監理工程師確認。
(2)承包人必須使用合格的測量儀器和設備。測量人員資質應取得監理工程師的認可。
(3)承包人在征得監理工程師同意后,可在開工前對必要地段進行水深測量,測量工作應接受監理工程師的監督,測量圖在監理工程師簽字確認后方可用于工程施工。
3.試驗
(1)工程開工前,承包人應建立滿足現場施工質量控制和試驗所必需的工地試驗室(或委托經監理工程師認可的質檢試驗室)。試驗室的工作應接受監理工程師的監督。
(2)在取樣與試驗作業中,承包人應為監理工程師免費提供所需的一切協助。
4.施工船機
所有用于本工程的施工船機的類型和數量,必須滿足本合同工程的要求,并保證狀態良好。
5.材料
(1)凡用于永久性工程的一切材料,均必須符合有關技術標準的規定。
(2)材料的搬運、儲存均應保證其質量不受損害。
(3)材料運抵現場時,均應附有廠商的材質檢驗合格證書或經監理工程師認可的試驗室的試驗報告。
6.工程記錄
承包人應保存有關工程進度、質量檢驗、隱蔽工程、試驗報告、障礙物拆除以及所有影響工程進度、質量的原始記錄、照片和錄相,以及材料、設備的來源資料。
7.工程檢驗
承包人應有各級專職或兼職的質量檢驗人員,對施工中每道工序按技術標準的要求進行自檢。自檢合格后,填寫工程檢驗報告單,向監理工程師申請檢驗,經監理工程師簽認合格后,才能進行下道工序的作業。
8.竣工資料
承包人應按照交通部的有關規定及合同要求編制竣工資料。各分部(項)工程的竣工圖應在有關工程完工后陸續提交監理工程師審查。整個工程竣工資料經監理工程師審核同意并按合同要求復制約定份數后,方能進行竣工驗收。
四、臨時工程
1.臨時工程的范圍
臨時工程包括為完成本合同工程承包人所需要的所有臨時設施和工程,如辦公室、宿舍、倉庫、道路、供水、供電、通信、預制場地和堆存場地(水域)、實驗室、圍墻、出運和停靠碼頭、錨系設施、測量平臺以及工程施工所必需的其它臨時性設施。
2.業主提供的臨時工程施工條件和設施
業主將提供以下條件和設施,供承包人建設臨時工程和施工期間使用:_________________(業主應提供的臨水、臨電、通訊的接口位置和可提供的用量,臨時道路,可用以建設臨時設施的陸域條件、水域條件和自然岸線等。如果業主可以提供某些臨時設施,如施工用碼頭和岸線、小型構件預制暢倉庫等,也應予以說明)
3.承包人需要建設的臨時設施
除業主提供的上述設施外,承包人應根據工程施工需要,在業主提供的公用設施條件和臨時工程施工條件下自行建造、管理和維修工程所需要的其他全部辦公、生活、生產、試驗用臨時建筑和設施。臨時工程開工前,承包人應將上述建筑物和設施的設計圖紙、說明及使用期限等資料報業主核備。
4.水上設施和警戒、危險信號
承包人應對其所有的水上設施的臨時錨泊作出安排和配備相應的設施,并應安裝和維護一切必須的警戒信號和危險信號。這些錨泊設施的位置、錨泊方式、信號的功能、位置和數量應符合海上安全監督、港務等政府有關部門的要求,并報監理工程師核備。
5.為監理工程師提供的條件
(1)辦公與生活用房及設施
承包人應按合同約定的內容、標準和數量向監理工程師提供辦公及生活用房、辦公與生活所需的一切設施,并負責這類設施的維護。
(2)通訊與交通設施
承包人應按合同約定向監理工程師提供通訊設施及交通工具。
6.臨時工程的維護、保養和拆除
無論是業主直接提供的還是由承包人承建的臨時工程,均為業主的財產,承包人應承擔維護和保養責任。對業主提供的臨時設施,工程竣工后,承包人應整修交還給業主。對由承包人承建的臨時設施,承包人應根據業主的要求,將這些設施移交給業主,或在限定的期限內搬遷或拆除,并清除多余建筑材料和垃圾等。
7.臨時工程的報價
承包人的臨時工程報價應包括所有由承包人承建的臨時設施的費用及其維護、拆除費用,以及業主提供給承包人使用的臨時設施的整修、完善、改、擴建及維護費用。
五、本工程的替代方案(如果有)
1.替代方案的原則
(1)承包人在投標文件中可就本工程進行代案設計和投標。一個承包人只可以提交一個替代方案。
(2)替代方案應考慮由于結構的變化而引起的附屬設施的變化,但不得對原設計的平面布置、范圍、建筑標準和規模指標等做實質性的改變。
(3)完成替代方案設計的設計單位必須具備與該項目相適應的設計資質和能力。投標人在提交替代方案時,還應提交設計單位的有效資質證明。
(4)替代方案的設計必須達到交通部規定的初步設計的深度。替代方案的設計標準和工程質量標準應不低于本技術規格書的規定。替代方案的投標報價應包括替代方案的勘察設計的費用。
(5)替代標必須實行總價合同。
2.替代方案設計的文件
為便于業主對承包人提供的代案進行審查,代案設計的下述資料應附在承包人的投標文件中:_________________
(1)設計說明書;
(2)設計圖紙;
(3)技術要求(與原設計技術規格書不同的內容);
(4)施工工藝及施工方法。
第三卷
第七章投標文件與保證書格式
一、投標文件格式
1.投標函
至:________________(招標單位名稱)
1.在研究了(工程名稱)工程施工的全部招標文件并考察了工程現場后,我們愿意按人民幣(大寫)萬元的投標總價,承擔招標文件中規定的承包人的全部義務。
2.如果你們接納我們的投標,我們保證按照招標文件的要求進行施工準備,在接到開工通知后,按時開工,并在個月(或日歷天)內完成本合同范圍內的全部工程施工。
3.如果你們接納我們的投標,我們將保證按照招標文件的要求提交履約擔保。
4.我們同意在招標文件規定的投標有效期內遵守本投標文件的各項承諾,在此期限屆滿之前,本投標文件始終對我方具有約束力。
5.在合同協議書正式簽署之前,本投標文件連同中標通知書將構成我們雙方有約束力的合同文件。
6.我們理解,你們不保證最低標價或最短工期的投標人中標的聲明。
7.隨同本投標文件,我們出具人民幣10萬元的投標保證。我們如有下列行為之一時,
你們有權沒收投標保證金,并可取消我們的中標資格:_________________
(1)在投標有效期內撤回投標文件;
(2)未能或拒絕按招標文件的要求提交履約擔保;
(3)在接到中標通知后21天內由于我方的原因未能或拒絕簽訂合同協議書。
投標人(單位全稱并加蓋公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的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簽字)_____
注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投標函附錄
2.附表
表1擬為本合同工程設立的組織機構圖
表2擬在本合同工程任職的主要人員簡歷表
表3擬投入本合同工程的主要施工船機設備表
表4為本合同工程配備的主要材料試驗、測量、質檢儀器設備表
表5合同用款估算表
表6臨時用地計劃表
表7水電使用計劃表
表8主要材料用量表
表9分包情況表(如果有)
二、保證書格式
1.授權書格式
致:________________(招標單位名稱)
和________________(業主名稱)
我作為(投標人名稱)的法定代表人,授權(姓名)為我的合法代理人,代表我單位在(工程項目名稱)工程的投標活動中,以我的名義簽署投標文件、進行合同談判、簽訂合同協議書和執行一切與此有關的決定。
投標人:_________________(蓋章)
授權人: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
被授權的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簽字)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2.投標保證書格式
致:_________________(招標單位名稱)
鑒于_____________(投標人名稱)(下稱'投標人')向貴單位送交了關于________________(工程項目名稱)的投標文件。我行同意為投標人出具人民幣壹拾萬元的保函,作為投標人履行招標文件中規定義務的擔保。
我行將履行擔保義務,如果投標人:_________________
(1)在投標文件有效期內撤回投標文件;
(2)在接到中標通知書后,由于投標人的原因未能按招標文件的規定或拒絕簽署合同協議書或未能按照招標文件規定提供履約擔保。
則我行保證在收到貴單位的書面要求并說明索款是由于出現了上述任何一種原因的具體情況后,憑貴單位出具的索款憑證,向貴單位支付上述款額。
本保函在下述有效期內有效。任何索款要求應在下述有效期限內交到我行。任何延長投標有效期的決定,應通知我行。
本保函有效期為:_________________
擔保銀行:________________(全稱)(蓋章)
法定代表人其授權的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簽字)
地址: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
通用合同條款(二) 篇14
合同編號:
發包方(甲方): 身份證號碼:___承包方(乙方):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互惠互利的原則,雙方就土石方運輸事宜,訂立如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況
1.1.工程名稱:幽幽市幽幽廠填土工程
1.2.工程地點:幽幽市
1.3.承包范圍:土石方運輸
1.4.承包機械設備:5.6m_2.3m_1.5m(20立方)自卸車
二、合同工期及合同工程量
2.1.合同工期自年月日起至月日止)。甲方必須保證合同期不少于 200萬立方 ,工程總量不得少于 200萬立方 ,運輸量 200萬立方。若實際運輸量達不到合同約定數量(變動量在±10%范圍內),甲方按缺少量造價的20%補償乙方,因此導致工期延誤,于乙方無關,工期自動順延。乙方需保證完成合同約定的運輸量(變動量在±10%范圍內)
2.2.甲方提供足夠的土石方工程量,乙方保證每月完成運輸量不少于立方,若甲方原因、自然災害或不可抗力因素導致工期延誤,合同工期順延。
三、合同單價及付款方式
3.1.運距在 5.6m_2.3m_1.5m(20立方)自卸車運輸價人民幣為 6.25 元/立方、每車運輸費人民幣為 125元;6.3m_2.3m_1.5m(25立方);每車運輸費人民幣為 元。若超過 0.3公里,每公里需增加運費人民幣 0.5元/立方。以上價格不含稅價,即稅收由甲方承擔。
3.2.此合同價格受市場浮動而變化,經甲乙雙方協商,以市場柴油單價元/升為基準,若油價上浮 0.3 元/升以內,價格不予調整,超過 0.3元/升按市場價調整。
3.3.乙方車輛進場到位前,甲方需向乙方支付元/車的自卸車預付款,共合計 200000 元整。
3.4.運輸費用每天結算一次,甲方在結算日的次日下午5點前需向乙方支付該時段運輸費用總額 100%。預付款等工程竣工后從尾款中扣除。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推遲結算時間或拒絕結算。若甲方延期付款,按實際延遲的天數支付給乙方所欠工程款總額的5‰/天的賠償。
3.5結算方式:甲方以現金結算方式轉入乙方指定的卡內。
四、甲、乙雙方權利和責任
4.1.甲方責任
4.1.1.甲方提供實性)及有關部門的審批的合法施工手續復印件給乙方。
4.1.2.開工前甲方辦理好合法進場手續,甲方負責道路的暢通、協調各方關系。負責城管、交警、交通、運輸道路、林業、國土、公安,環保等部門的手續及疏通周邊地方的關系所產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以便乙方能夠正常運輸,不受任何干擾。
4.1.3.甲方指定需逆向行駛的,在行駛過程中發生的安全事故由甲方負責;如果乙方車輛在運輸過程中被交警、路政、城管、運輸道路、林業、國土、公安環保等處罰由甲方負責處理,駕駛員的駕駛證被扣分,甲方應按每分賠償給乙方叁佰元整(¥300.00元)人民幣,車輛如被扣押超24小時以上,甲方應按每天補償給乙方伍佰元整(¥500.00元)人民幣。
4.1.4. 因交警、城管、交通、運輸道路、林業、國土、公安,環保等部門的手續及疏通周邊地方的關系協調不及時等造成的誤工、停工,甲方應給乙方每部車輛500 元/天作為補償,且每月停工、誤工累計不得超過 2天 ( 48小時),否則造成乙方的全部損失由甲方賠償,自然災害或不可抗力因素導致不予賠償。甲方必須保證乙方車輛每天運輸 24 小時(從 07 點―― 07點),在工作時間內必須保證挖機正常工作和安排好卸土地點。
4.1.5.甲方不按時支付乙方各項款項,乙方有權停工,并撤離運輸車輛,必要時乙方有權阻擾甲方施工,并追討運輸款的權利。若延期付款,甲方按實際延遲天數,按欠款總額的5‰/天賠償乙方。
4.1.6.如果乙方車隊進場,非乙方原因而導致的無法正常施工,甲方應賠償乙方所造成的誤工和調遣等費用。
4.1.7.乙方需按合同約定正常運輸,服從甲方或現場人員的合理安排和調配。
4.1.8.甲方負責工地運輸道路的維護及維修,如因道路問題造成乙方無法正常施工,應賠償乙方所造成的一切損失。
4.1.9. 乙方在保證車輛手續齊全的情況下,在正常運輸過程中出現的交警、路政、城管糾紛由甲方負責,確保運輸道路的暢通。
4.2.乙方責任
4.2.1.駕駛員在有關部門查車時必須積極配合,不得跟有關人員爭吵。
4.2.2.乙方必須做到安全生產、文明施工,乙方車輛在運輸過程中必須嚴格按照交通秩序行駛,發生安全事故及違規駕駛(如超速、竄紅燈、亂停車)一切責任有乙方負責;
4.2.3.乙方車隊必須保證車輛及駕駛員的證件齊全,在施工期間必須遵紀守法,不得在場內賭博、打架、吸毒等違法行為。嚴格遵守安全管理制度,落實各項安全措施。
4.2.4.乙方負責所有的機械、財產及人員的相關保險及安全措施費用,應加強作業的安全教育。確保施工安全,如發生人員傷害、勞動糾紛等事故,乙方承擔一切責任,并負責處理。
4.2.5.合同正式簽訂后,甲方需提前進場,如果乙方因自身調配不當導致車輛不能按時進場給甲方造成損失,乙方應按 500元/天的費用賠償給甲方。
4.2.6.乙方的機械及財產由乙方自行保管,出現被盜,財產損失或損壞等問題有乙方自己承擔全部責任(出現問題甲方進行幫忙調解)。
五、其他
5.1.如發生糾紛,雙方同意提交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
5.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方各執壹份,經雙方簽字甲方通知乙方車輛進場到位生效(雙方不得單方面修改和添加條款,否則視為無效)。甲、乙雙方必須提供企業營業執照,工商稅務登記表,代碼證等相關證件及代表人身份證作為合同附件。
5.3. 此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受法律保護,直到合同工程款結清支付完畢之日自行失效。
5.4.其他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可簽訂補充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后具備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幽幽渣土運輸有限公司
地址: 地址:福州1234室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代表: 代表: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簽訂日期: 簽訂日期:
通用合同條款(二) 篇15
大學生平安保險合同條款
大學生平安保險合同條款
第一章 保險合同構成
第一條 大學生平安保險合同(以下簡稱保險合同)由保險單及其所載條款、聲明、批單、批注,以及與本合同有關的投保單,被保險人名單、健康告知書及其它約定書共同構成。
第二章 保險對象及投保手續
第二條 凡經全國統一高考錄取的本市各類高等院校的在冊研究生、本科生、專科生或學制一年以上的脫產委培生、進修生以及民辦院校的在冊學生,身體健康者均可作為被保險人參加本保險。
第三條 投保人通過就讀學校統一向新華人*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辦理投保手續。
第三章 保險責任
第四條 被保險人在保險有效期內,因疾病身故或因遭受意外傷害在一百八十天內身故,本公司按保險單上載明的身故保險金額給付身故保險金,保險責任終止。
第五條 被保險人在保險有效期內,因遭受意外傷害在一百八十天內造成身體殘疾或永久喪失部分身體機能,本公司根據殘疾程序,按《新華人*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人身意外傷害保險金額給付表》給付部分或全部保險金。如果自遭受意外傷害之日起經過一百八十天治療仍未結束,則按第一百八十天的情況鑒定殘疾程序,按《新華人*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人身意外傷害保險金額給付表》,給付部分或全部保險金。
第六條 被保險人在保險有效期內,不論一次或多次因遭受意外傷害造成身體殘疾或永久喪失部分身體機能,本公司均按第三條的規定給付保險金,但每年累計給付的保險金達到保險單上載明的保險金額全數時,該年度的保險責任終止。
第四章 除外責任
第七條 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被保險人的死亡或殘疾,本公司不承擔給付保險金的責任
(一)被保險人犯罪、吸毒、毆斗、醉酒、自殺以及故意自傷身體;
(二)被保險人無有效駕駛證駕駛或酒后駕駛機動車;
(三)被保險人身患疾病所支出的費用;
(四)投保人或受益人對被保險人的故意行為;
(五)戰爭、軍事行為及動亂;
(六)核輻射、核污染;
(七)整容、麻醉、服用藥物、注射;
(八)投保人、被保險人、受益人的詐騙行為;
(九)其他不屬于保險責任范圍內的意外傷害。
第五章 保險金額
第八條 保險金額為每人每年人民幣一 萬元。
第六章 保險期限
第九條 保險期限按學生在校學習的學制(包括在校學習、生活、參加社會實踐及寒暑假期間)確定,不足一年時按一年計算。保險期限自投保人繳納保險費,并本公司簽發保險單的次日零時起至被保險人辦妥畢(肄、結)業高校手續之日的二十四時止。
第七章 保險費
第十條 保險費為每人每年三十元(費率為3‰)。無論被保險人學制長短,保險費均應在投保時一次繳清。
第八章 保險金的申領和給付
第十一條 被保險人因遭受意外傷害或因病身故,投保人、被保險人或受益人應在保險事發生之日起五日內(遇節假日順延)通知本公司,否則由于通知遲緩致使本公司增加的查勘、調查等項費用,應由被保險人或受益人承擔,本公司可在給付的保險金中扣除。
第十二條 向本公司申請領取保險金時,須提交下列證件
(一)保險單、被保險人名單及被保險人身份證;
(二)投保人所在學校及有關部門出具的事故證明;
(三)被保險人死亡,須提供公安部門或醫療機構出具的死亡證明;
(四)被保險人因遭受意外傷害造成身體殘疾或永久喪失部份身體機能,應在治療結束后,治療沒有結束的可按第一百八十天的治療情況,由本公司指定的醫療機構出具殘疾程度鑒定書,一次性結案;
(五)本公司認為必要的其它文件或證明。
第十三條 被保險人死亡時,保險金由受益人領取。被保險人殘疾時,保險金由被保險人領取或委托他人代領。
第十四條 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向本公司申請給付保險金的權利,自其知道保險事故發生之日起二年內不行使即自動失效。
第十五條 受益人應通過被保險人的就讀學校領取保險金。
第十六條 在保險有效期內變更受益人時,投保人應書面通知本公司。
第九章 告知
第十七條 訂立保險合同時,本公司向投保人說明保險合同的條款內容,并就被保險人的有關情況提出詢問,投保人應當如實告知。
第十八條 投保人故意隱瞞事實,履行如實告知義務,或者因過失未履行如實告知義務,足以影響本公司決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險費率的,本公司有權解除保險合同。
第十九條 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實告知義務,對保險事故的發生有嚴重影響的,本公司對于保險合同解除前發生的保險事故,不承擔給付保險金的責任, 但可以不退還保險費。
第二十條 投保人因過失未履行如實告知義務,對保險事故的發生有嚴重影響的,本公司對于保險合同解除前發生的保險事故,不承擔給付保險金的責任,但可以退還保險費。
第十章 爭議處理
第二十一條 因保險合同發生爭議且經協商無效時,可通過仲裁或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章 其他
第二十二條 被保險人在保險有效期內,在本市范圍內轉學,本公司仍承擔保險責任,直到保險期滿轉學時,投保人須書面通知本公司。
第二十三條 被保險人在保險期間轉學去外地就學或退學的,經投保人向本公司提出書面申請可辦理退保手續,本公司將下一學年以后的保險費退還給投保人。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條款所述“意外傷害”是指外來的、突然的、非意料中的使被保險人身體受到劇烈傷害的客觀事件。
第二十五條 本保險條款所述“保險事故”是指本保險合同約定的保險責任范圍內的事故。
大學生平安保險合同條款
大學生平安保險合同條款
通用合同條款(二) 篇16
你好!你問的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范本如下
出借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姓名身份證號碼住址
借款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姓名身份證號碼住址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友好協商的基礎上,達成以下協議:_________________
一、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幣 ___ 元整。
二、借款期限為年,從 ___ 年 ___ 月 ___ 日起至 ___ 年 ___ 月 ___ 日止。
三、借款期限屆滿,乙方保證返還借款,否則愿意承擔一切法律責任。
四、甲方在本協議書簽訂后二日內將借款交付乙方。
五、甲方未按時將款交付乙方或者乙方未按時還款,違約方應當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_________元。
六、本協議一式二份,自甲、乙雙方簽名并加蓋公章(是單位的加蓋公章)之日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為憑。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簽訂∶___ 年 ___ 月 ___ 日
通用合同條款(二) 篇17
甲方(房 主):
乙方(施工方):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和《河南省建筑市場管理條例》的規定,結合家庭裝飾工程交易規則及本工程具體情況,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一、合同主要內容:
1、甲方將自己位于 區(縣) 小區(街道) 樓 門 號 室 廳住宅的室內裝飾工程以 形式交給乙方承做。
2、工程總造價(大寫):其中設計費(大寫):
3、工期 天,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4、工程款付款方式列下表:
5、工程保修期: 一年
6、甲方代表:
7、乙方代表:
8、工程內容詳見施工圖紙及報價單,并以報價單為準(附表一)。
9、甲方提供主要材料及設備情況詳見材料設備表(附表二)。
10、工藝做法詳見工藝質量說明(附表三)。
11、本合同簽訂生效后,甲、乙雙方應嚴格履行合同所規定的各項條款,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否則違約方將付給對方工程預算總造價10%的違約金,并承擔因此造成的其它經濟損失。
二、合同細節說明:
1、甲方工作
(1)開工前,向乙方提供經確認的施工圖紙或作法說明1份,并向乙方進行現場交底。全部騰或部分騰出房屋,清除影響施工的障礙物。對只能部分騰出的房屋中所滯留的家具、陳設等采取保護措施,并與乙方簽定協議。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電、氣及電訊等設備并說明使用注意事項。辦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種申請、批件等手續。
(2)甲方代表對工程質量、進度進行監督檢查,辦理驗收、變更、登記手續。甲方其他家庭成員對工程及乙方的意見均需通過甲方代表與乙方接觸。
(3)負責協調鄰里關系,保證乙方施工時間。
2、乙方工作:
(1)組織施工圖交底,擬定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必要時與甲方審定并簽字認可。
(2)嚴格執行施工規范、安全操作規程、防火安全規定、環境保護規定。嚴格按照圖紙或作法說明進行施工,做好各項質量檢查記錄。參加竣工驗收,編制工程結算。
(3)遵守國家或地方政府及有關部門對施工現場管理的規定,妥善保護好施工現場周圍建筑物、設備管線、古樹名木不受損壞。做好施工現場保護工作,處理好由于施工帶來的擾民問題及周圍單位(住戶)的關系。
(4)施工中未經甲方同意或有關部門批準,不得隨意拆改原建筑物結構及各種設備管線。
(5)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負責對現場的一切設施和工程成品進行保護。
3、工期:
(1)甲方要求比合同約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時,應征得乙方同意,支付乙方趕工費并簽訂工期變更協議。
(2)因甲方未按約定完成工作,影響工期,工期順延,對乙方造成誤工的,應付誤工費。
(3)因乙方責任,不能按期開工或中途無故停工,影響工期,工期不順延。
(4)因設計變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電、停水、停氣及不可抗力因素影響,導致停工4小時以上(一周內累計計算),工期相應順延。因此造成乙方的誤工損失費用雙方協商解決。
4、工程質量及驗收
(1)工程以施工圖紙、作法說明、設計變更的內容為依據,以《河南省家庭居家裝飾裝修施工工藝及驗收標準(YJG32-97)》為質量評定合格標準。
(2)甲、乙雙方應及時辦理隱蔽工程和中間工程的檢查與驗收手續。甲方不按時參加隱蔽工程和中間工程驗收,乙方可自行驗收,甲方應予以承認。若甲方要求復驗時,乙方應按要求辦理復驗。若復驗合格,甲方應承擔復驗費用,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順延;若復驗不合格,其復驗及返工費用同乙方承擔,但工期也予順延。
(3)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設備質量不合格而影響工程質量,其返工費用由甲方承擔,工期順延。
5、變更
如在工程施工過程中甲方提出設計修改意見及增減工程項目時,須提前與乙方代表聯系,在簽定變更單后方能進行該項目施工。凡私自與工人商定更改施工內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甲方自負,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還應賠償。
6、結算
工程竣工驗收后,乙方提出工程結算并將有關資料送交甲方。甲方自接到上述資料3天內審查完畢,到期未提出異議,視為同意。并在3天內,結清尾數。
7、材料供應
(1)本工程甲方負責采購供應的材料、設備必須有材料設備表,應為符合設計要求的合格產品,并應按時供應到現場。由甲方供應的材料、設備發生了質量問題或規格差異,對工程造成損失,責任由甲方承擔。
(2)凡由乙方采購的主要材料、設備必須在材料設備表中注明品牌、規格或質量標準并經甲方簽字認可,如與材料設備表不符,應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對工程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8、安全生產和防火
(1)甲方或乙方提供的施工圖紙或作法說明,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和有關防火設計規范。
(2)乙方在施工期內應嚴格遵守《建筑安裝工程安全技術規程》、《建筑安裝工人安全操作規范》。
(3)由于甲方提供的圖紙或作法說明,違反有關安全操作規程、消防條例和防火設計規范,導致發生安全或火災事故,甲方應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經濟損失。
(4)由于乙方在施工生產過程中違反有關安全操作規程、消防條例,導致發生安全或火災事故,乙方應承擔由此引發的一切經濟損失。
9、獎勵和違約責任
(1)由于甲方原因導致延期開工或中途停工,甲方應補償乙方停工、誤工所造成的損失,每停工或誤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工程總價款的1‰;甲方不按合同的約定撥付款,每拖延一天,按工程總價款的1‰支付滯納金。
(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付款額1‰的違約金。甲方要求提前竣工,除支付趕工費用外,每提前一天,甲方支付乙方工程總價款的1‰,作為獎勵。
(3)甲方未辦理任何手續,擅自同意拆改原有建筑物結構或設備管線,由此發生損失或事故(包括罰款),由乙方負責并承擔損失。
(4)未經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建筑物結構或設備管線,由此發生的損失或事故(包括罰款),由乙方負責并承擔損失。
(5)未辦理驗收手續,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造成損失由甲方負責。
(6)因一方原因,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時,應通知對方,辦理合同終止協議,并由責任方賠償對方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
10、爭議或糾紛處理
(1)本合同在履行期間,雙方發生爭議時,在不影響工程進度的前提下,雙方可采取協商解決或有關部門進行調解。
(2)當事人不愿通過協商、調解解決或者協商、調解不成時,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11、其它約定
12、附則
(1)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方各執一份。
(2)本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動終止。簽字(章)生效。
甲方:乙方:
年月日:
通用合同條款(二) 篇18
甲方姓名(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乙方姓名(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經雙方協商甲方將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出租給乙方居住使用。
一、租房從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_年___月___日止。
二、月租金為____元,繳租為____支付一次,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元),以后應提前___天支付。
三、約定事項
1、乙方入住時,應及時更換門鎖若發生意外與甲方無關。因不慎或使用不當引起火災、電、氣災害等非自然災害所造成損失由乙方負責。
2、乙方無權轉租、轉借、轉賣該房屋,及屋內家具家電,不得擅自改動房屋結構,愛護屋內設施,如有人為原因造成破損丟失應維修完好,否則照價賠償。并做好防火,防盜,防漏水,和陽臺擺放、花盆的安全工作,若造成損失責任自負。
3、乙方必須按時繳納房租,否則視為乙方違約。協議終止。
4、乙方應遵守居住區內各項規章制度,按時繳納水、電、氣、光纖、電話、物業管理等費用。
乙方交保證金________元給甲方,乙方退房時交清水,電,氣,光纖和物業管理等費用及屋內設施家具、家電無損壞,下水管道,廁所無堵漏。甲方如數退還保證金。
5、甲方保證該房屋無產權糾紛。如遇拆遷,乙方無條件搬出,已交租金甲方按未滿天數退還。
6、備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合同一式兩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另水;_____噸氣;____立方電;___度
甲方(簽章)____:乙方(簽章)___:
電話;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通用合同條款(二) 篇19
甲方:
甲方代理人:
乙方:
鑒于甲乙雙方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的房租賃合同,甲乙雙方本著互利互惠的原則,經友好協商,依據實際情況,在原合同基礎上增加、變更合同條款部分內容,特訂立以下補充協議。
一、協議內容增加部分:
1、因房屋是毛坯,乙方需自行裝修,裝修期間引起的一切責任事故由乙方承擔。
2、租賃期間,房屋的物業管理費、電梯費、垃圾費、水電費由乙方向物業管理處交納。
3、通訊、寬帶的安裝和使用,由乙方根據使用需要自行申請辦理并負責全部費用。租賃期滿乙方可以申請停機或轉移。
4、此房屋乙方作辦公場所,甲方允許乙方根據辦公室布局裝修,在經物業同意并保證房屋結構安全的前提下,拆除部分非承重墻體。
5、在合同租賃期間,租賃期滿,乙方投入資金對房屋固定裝修部份不得拆除,保持裝修格局完好。
6、租賃期限內,如甲方出賣房屋,應提前6個月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通知后3個月內決定是否行使優先購買權。如乙方逾期不予答復,那么視為其放棄該權利;如乙方不愿意購買,則甲方應保證乙方可以繼續租賃,直至租賃期間屆滿。否則甲方需按乙方裝修費當年價值賠償,裝修費按伍萬元人民幣計算,租賃期每滿________年裝修費折舊一萬元,第________年合同期滿扣完。
二、本協議生效后,即成為原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原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除本協議中明確所作修改的條款之外,原合同的其余部分應完全繼續有效。本協議與原合同有相互沖突時,以本協議為準。
三、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出租方:承租方:
身份證號:身份證號:
委托代理人: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通用合同條款(二) 篇20
信用卡保險合同條款
信用卡保險合同條款
一、責任范圍
第一條 本公司對被保險人經營信用卡業務因下列原因引起而無法向責任方追回的損失,按本條款規定負責賠償:
(一)持卡人使用被保險信用卡非善意透支;
(二)被保險信用卡遺失或被盜后被他人冒用;
(三)被保險人的職工單獨或與他人串通利用被保險信用卡營私舞弊,貪污或挪用公款;
(四)任何人使用偽造的被保險信用卡。
二、除外責任
第二條 無論其他各條如何規定,本公司對下列損失不負賠償責任;
(一)任何依據法律、信用卡章程及有關協議應由持卡人、冒用人、特約直接消費單位或其他方面承擔并實際可以追回的損失;
(二)由于被保險人的故意行為或重大過失引起的損失;
(三)由特約直接消費單位欺詐行為引起的損失;
(四)調查處理費用及法律費用;
(五)利息、手續費、因營業中斷或業務量減少造成的利潤損失以及重新發行信用卡的費用等間接損失;
(六)戰爭、類似戰爭行為、敵對行為、武裝沖突、暴動及騷亂等原因引起的損失;
(七)本條款第一條未列明的任何損失。
三、責任期限
第三條 在其他各條限制下,本保險負責被保險人在保單附表中列明的保單有效期限內遭受并發現的損失,同時擴展負責保單有效期限開始前三十天內遭受而于保單有效期限內發現以及在保單有效期限內遭受而于保單有效期限終止后六十天內發現的損失。責任限額
第四條 本公司在本保單項下的賠償,在任何情況下累計不超過保單附表內列明的保單累計賠償限額。
四、保險費
第五條 本公司以當年總交易額為基礎計收保險費。當年總交費額是指使用由被保險人簽發的被保險信用卡于保單有效期限內提取現金、購買貨物和獲取服務的總發生額。本公司按被保險人在投保時預計的當年總交易額與保單附表列明的保險費率向被保險人收取保險費。被保險人須于收到本公司保費通知書后十日內繳付保險費。如被保險人在保單有效期限內實際的總交易額高于或低于保單附表列明的預計當年總交易額的10%以上,本公司按實際高于或低于的數額及原保險費率補收或退還保險費。
五、賠償處理
第六條 被保險人在發現保險責任范圍內的損失后,應立即通知本公司,并于三十天內 提交書面損失通知。
第七條 被保險人在索賠時應提交損失清單和有關證明文件,本公司審核確認后按條款規定及時賠付。本保險項下的索賠期限,從被保險人最初發現有關損失之日起計算最長不超過一年。
第八條 本公司在核定賠款數額時有權從中扣除被保險人已向責任方收回的款項,但此項扣除不包括被保險人依據信用卡章程應收的三十天以內的透支利息。
第九條 如造成被保險人損失的責任人有擔保人,本公司只在該擔保人不能或不能完全承擔其擔保責任的情況下負責賠償。
第十條 在本公司支付有關賠款后,被保險人從責任方追回的任何款項或財物,應及時移交給本公司,被保險人為此支出的合理費用可以從追回款項或財物的價值中扣除。
第十一條 在本公司支付有關賠款后,被保險人應將向有關方面追償的權利轉讓或移交給本公司,并在本公司向有關方面追償時,提供一切必要協助。
六、被保險人義務
第十二條 被保險人應嚴格遵守有關法律和規章制度,在信用卡業務經營中履行下述第十三條、第十四條、第十五條應盡的義務,如因未履行規定的義務而影響到本公司的利益,本公司有權拒絕賠償有關損失。
第十三條 被保險人應采取積極的預防措施防止損失發生,對本公司提出的合理的防損建議應認真考慮,并以自己的費用付諸實行。
第十四條 被保險人在發現損失發生或可能發生時,應當
(一)盡快通知各取現點和特約單位按規定程序采取行動,防止損失進一步擴大;
(二)積極配合司法部門對案件進行調查和審理,追查有關責任人;
(三)采取一切可以采取的措施包括運用法律手段,凍結或封存責任人的財產,并責令其退賠。被保險人未經本公司同意不得單方面減免責任者的退賠數額。
第十五條 被保險人的信用卡章程、業務方式、經營方式、管理制度等影響風險狀況的情況有重大改變時,應及時書面通知本公司
七、其他規定
第十六條 本公司與被保險人在本保單項下的一切爭議,應本著實事求是、公平合理的原則,通過協商解決。如協商不能解決,可進行調解、仲裁或訴訟。
信用卡保險合同條款
信用卡保險合同條款
通用合同條款(二) 篇21
訂立合同雙方:
出租方:____(個人或單位),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____(個人或單位),以下簡稱乙方。
為調劑房屋使用的余缺,甲方愿意將產權(或管理權)屬于自己的房屋出租給乙方,雙方根據____市(縣)有關房產管理的規定,經過充分協商,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出租房屋從落地址____。
第二條 房屋名稱、規格、等級、間數、面積、單價、金額、地面質量
第三條 租賃期限
租期為__年__月,從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 甲方應按照合同規定時間和標準,將出租的房屋及時交給乙方使用居住。
第四條租金和租金交納期限
乙方每月向甲方繳納租金人民幣____元整,甲方應出具收據。租金在當月____天內交清,交租金地點在____。
(房屋租金,由租賃雙方按照房屋所在地人民政府規定的房屋租金標準協商議定;沒有規定標準的,由租賃雙方根據公平合理的原則,參照房屋所在地租金的實際水平協商議定。出租方不得任意抬高租金。)
第五條出租方與承租方的變更
1.租賃期間,甲方如將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不必征得乙方同意,但應通知乙方。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后,該第三方即成為本合同的當然甲方;享有原甲方的權利,承擔原甲方的義務。
2.租賃期間,乙方如欲將房屋轉讓給第三方使用,必須征得甲方的同意。取得使用權的第三方即成為本合同的當然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權利,承擔原乙方的義務。
第六條甲方的責任
1.甲方如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向乙方提供租賃房屋,應按延遲期間內乙方應交租金的__%計算,向乙方償付違約金。
2.租賃期間,出租房屋的維修由甲方負責,如租賃房發生大自然損壞或有傾倒危險而甲方又不修繕,乙方可以退租或代甲方修繕,并可以用修繕費用收據抵銷租金。
3.出租房屋的房產稅、土地使用費由甲方負擔。
4.租賃期間,如甲方確需收回房屋自住,必須提前__個月書面通知乙方,解除合同,甲方應付給乙方違約金,違約金以剩余期內應交租金總額的__%計算。
第七條乙方的責任
1.乙方依約交付租金,甲方如無正當理由拒收,乙方不負遲延交租的.責任;乙方如果拖欠租金,應按中國人民銀行延期付款的規定向甲方償付違約金。乙方如拖欠租金達__月以上,甲方可以從乙方履約金(如乙方付有履約金)中扣除租金,并可收回出租之房屋。
2.租賃期間,房屋管理費、水電費由乙方負擔。
3.租賃期間,如乙方確因特殊情況需要退房,必須提前__個月書面通知甲方,解除合同,應付給甲方違約金,違約金以剩余租期內應交租金總額的__%計算。
4.租賃期間,乙方擅自改變房屋的結構及用途,故意或過失造成租用房屋和設備的毀損,應負責恢復原狀或賠償經濟損失。乙方如需裝修墻窗,須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并經房屋修繕管理部門批準方能施工。乙方在租用房屋內裝修墻窗的格、花、板壁、電器等物,在遷出時可一次折價給甲方,亦可自行拆除,但應恢復房屋原狀。
5.租賃期間或合同解除,乙方必須按時搬出全部物件。搬遷后__日內房屋里如仍有余物,
視為乙方放棄所有權,由甲方處理。
6.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如乙方逾期不搬遷,乙方應賠償甲方因此所受的損失。
第八條合同期滿,如甲方的租賃房屋需繼續出租或出賣,乙方享有優先權。
第九條房屋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導致毀損,本合同則自然終止,互不承擔責任。
第十條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執行中如發生糾紛,應通過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提請當地房管部門調解或人民法院裁決。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份,交__市__(縣)房管局、街道辦事處……等單位各留存一份。
出租人:____(簽字、蓋章)
地址:______
工作單位:______
承租人:____(簽字、蓋章)
地址:______工作單位:______
__年__月__日
2.說明
房屋租賃合同是指出租人與承租人之間達成的有關房屋租賃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根據該協議,出租人有義務將房屋交付給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有義務繳納租金并保證租賃的房屋完整。簽訂房屋租賃合同應當注意的問題有:
(1)出租人必須是房屋的所有人或者有權出租的使用人。如果是轉讓租房屋必須經過原出租人的同意并取得相應的法律證明文件。
(2)承租人的義務中應當明確要對房屋的完整負全部責任。不得破壞房屋的整體結構,不得影響房屋的原有的質量,以保證出租人的合法權益。
(3)合同的條款要齊全、完備。要明確租賃的期限、租金交付的方式、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基本權利和義務等內容。
通用合同條款(二) 篇22
拖拉機保險合同條款
拖拉機保險合同條款
總則
第一條 本保險合同由保險條款、投保單、保險單、批單和特別約定組成。凡涉及本保險合同的約定,均應采用書面形式。
第二條 本保險合同中的拖拉機是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不含港、澳、臺地區)行駛的輪式拖拉機。
本保險合同也適用于輪式收割機。
第三條 本保險合同中的第三者是指除投保人、被保險人、保險人以外的,因保險拖拉機發生意外事故遭受人身傷亡或財產損失的保險拖拉機下的受害者。
第四條 本保險合同為不定值保險合同。保險人按照承保險別承擔保險責任,附加險不能單獨承保。
不定值保險合同是指雙方當事人在訂立保險合同時不預先確定保險標的的保險價值,而是按照保險事故發生時保險標的的實際價值確定保險價值的保險合同。
保險責任
第五條 拖拉機損失保險:
(一)被保險人或其允許的駕駛人員在使用保險拖拉機過程中,因下列原因造成保險拖拉機的損失,保險人負責賠償:
1.碰撞、傾覆、墜落;
2.火災、爆炸;
3.外界物體墜落、倒塌;
4.暴風、龍卷風;
5.雷擊、雹災、暴雨、洪水、海嘯;
6.地陷、冰陷、崖崩、雪崩、泥石流、滑坡,
7.載運保險拖拉機的渡船遭受自然災害(只限于有駕駛人員隨車照料者)。
(二)發生保險事故時,被保險人為防止或者減少保險拖拉機的損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施救費用,由保險人承擔,最高不超過保險金額的數額。
第六條 第三者責任保險:
(一)被保險人或其允許的駕駛人員在使用保險拖拉機過程中發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傷亡或財產直接損毀,依法應當由被保險人承擔的經濟賠償責任,保險人負責賠償。
(二)經保險人事先書面同意,被保險人因本條(一)所列原因給第三者造成損害而被提起仲裁或者訴訟的,對應由被保險人支付的仲裁或者訴訟費用以及其他費用,保險人負責賠償;賠償的數額在保險單載明的責任限額以外另行計算,最高不超過責任限額的30%。
責任免除
第七條 保險拖拉機的下列損失和費用,保險人不負責賠償:
(一)自然磨損、朽蝕、故障、輪胎單獨損壞;
(二)玻璃單獨破碎、無明顯碰撞痕跡的機身劃痕
(三)人工直接供油、高溫烘烤造成的損失;
(四)自燃以及不明原因引起火災造成的損失;
自燃是指因保險拖拉機的電器、線路、供油系統發生故障或所載貨物自身原因起火燃燒。
(五)遭受保險責任范圍內的損失后,未經必要修理繼續使用,致使損失擴大的部分;
(六)在淹及排氣筒或進氣管的水中啟動,或被水淹后未經必要處理而啟動拖拉機,致使發動機損壞;
(七)保險拖拉機所載貨物掉落、泄漏、撞擊造成的損失。
第八條保險拖拉機造成下列第三者的人身傷亡或財產損失,不論在法律上是否應當由被保險人承擔經濟賠償責任,保險人均不負責賠償:
(一)被保險人及其家庭成員的人身傷亡、所有或代管的財產的損失;
(二)保險拖拉機駕駛人員及其家庭成員的人身傷亡、所有或代管的財產的損失;
(三)保險拖拉機上其他人員的人身傷亡或財產損失;
(四)第三者停業、停駛、停電、停水、停氣、停產、通訊中斷的損失以及其他各種間接損失;
(五)精神損害賠償;
(六)保險拖拉機拖帶車輛或被其他車輛拖帶時造成的第三者人身傷亡或財產損失。
第九條 下列情況下,不論任何原因造成保險拖拉機損失、第三者人身傷亡或財產損失,保險人均不負責賠償:
(一)地震、戰爭、軍事沖突、恐怖活動、暴亂、扣押、罰沒、政府征用;
(二)測試,在營業性維修場所修理、養護期間;
(三)利用保險拖拉機從事違法活動;
(四)駕駛人員飲酒、吸食或注射毒品、被藥物麻醉后使用保險拖拉機;
(五)保險拖拉機肇事逃逸;
(六)因污染(含放射性污染)造成的損失;
(七)被盜竊、搶劫、搶奪,以及因被盜竊、搶劫、搶奪受到損壞或車上零部件、附屬設備丟失,或第三者人身傷亡或財產損失;
(八)保險拖拉機或第三者財產因市場價格變動造成的貶值、修理后因價值降低引起的損失
(九)非被保險人允許的駕駛人員使用保險拖拉機;
(十)被保險人或駕駛人員的故意行為。
第十條 其他不屬于保險責任范圍內的損失和費用。
保險金額責任限額
第十一條 拖拉機損失保險的保險金額由投保人和保險人在投保時保險拖拉機的實際價值以內協商確定。
十二條 第三者責任保險每次事故的責任限額,由投保人和保險人在2萬元至20萬元之間協商確定。
保險期限
第十三條 除另有約定外,輪式拖拉機保險期限為一年,收割機保險期限為一個月,均以保險單載明的起訖時間為準。
保險人義務
第十四條 保險人在承保時,應向投保人說明投保險種的保險責任、責任免除、保險期限、保險費及支付辦法、投保人和被保險人義務等內容。
第十五條 保險人應及時受理被保險人的事故報案,并盡快進行查勘。
保險人接到報案后48小時內未進行查勘且未給予受理意見,造成財產損失無法確定的,以被保險人提供的財產損毀照片、損失清單、事故證明和修理發票作為賠付理算依據。
第十六條 保險人收到被保險人的索賠請求后,應當及時作出核定。
(一)保險人應根據事故性質、損失情況,及時向被保險人提供索賠須知;審核索賠材料后認為有關的證明和資料不完整的,應當及時通知被保險人補充提供有關的證明和資料。
(二)在被保險人提供了各種必要單證后,保險人應當迅速審查核定,并將核定結果及時通知被保險人。
(三)對屬于保險責任的,保險人應在與被保險人達成賠償協議后10日內支付賠款。
第十七條 保險人對在辦理保險業務中知道的投保人、被保險人的業務和財產情況及個人隱私,負有保密的義務。
投保人、被保險人義務
第十八條 投保人應如實填寫投保單并回答保險人提出的詢問,履行如實告知義務。
第十九條 除另有約定外,投保人應當在保險合同成立時一次交付保險費。保險費交付前發生的保險事故,保險人不承擔賠償責任。
通用合同條款(二) 篇2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鑒于:(原因).甲乙雙方本著互利互惠的原則,經友好協商,依據實際情況,在原合同基礎上變更合同條款部分內容,特訂立以下補充協議。
一、協議內容變更部分為:(具體變更條款)
二、本協議生效后,即成為原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原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除本協議中明確所作修改的條款之外,原合同的其余部分應完全繼續有效。本協議與原合同有相互沖突時,以本協議為準。
三、本協議一式貳份,甲方執壹份,乙方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簽字:_________________簽字:__________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___年___月___日
通用合同條款(二) 篇24
1.平安如意女性兩全保險(利差返還型)條款
第一條 保險合同的構成
本保險合同(以下簡稱“本合同”)由保險單或其他保險憑證及所附條款、投保單、與本合同有關的投保文件、聲明、批注、附貼批單、其他書面協議構成。
第二條 保險責任
在本合同保險責任有效期內,本公司承擔下列保險責任:
一、滿期生存保險金:
被保險人于保險期滿時仍生存,本公司按當年度保險金額給付“滿期生存保險金”,保險責任終止。
二、身故保險金:
被保險人于保單生效日起1年內因疾病身故,本公司按當年度保險金額的 10%給付“身故保險金”,并無息返還所交保險費,保險責任終止。
被保險人因意外傷害事故或于保單生效日起1年后因疾病身故,本公司按當年度保險金額給付“身故保險金”,保險責任終止。
前述所稱“所交保險費”指給付當時基本保險金額的年交保險費。
三、特定婦女疾病保險金:
被保險人經醫院確診于保單生效日起1年后初次患本合同所附“特定婦女疾病項目表”所列癌癥,本公司按當年度保險金額的15%給付“特定婦女疾病保險金”。該項保險金的給付以一次為限。
四、特定手術保險金:
被保險人于保單生效日起1年后因初次所患疾病,必須接受本合同所附“特定手術項目表”所列手術治療者,每次手術本公司按當年度保險金額的10%給付“特定手術保險金”。同一次手術或同一手術項目的保險金給付以一次為限。
五、結婚津貼保險金:
被保險人于保單生效日起1年后至滿3年前結婚者,本公司按基本保險金額的8%給付“結婚津貼保險金”;被保險人于保單年度滿3年時生存且未曾領取“結婚津貼保險金”者,本公司按基本保險金額的8%給付“結婚津貼保險金”。結婚津貼保險金給付以一次為限。
六、子女養育津貼保險金:
被保險人于保單生效日起2年后至滿5年前生育者,本公司按基本保險金額的8%給付“子女養育津貼保險金”;被保險人于保單年度滿5年時生存且未曾領取“子女養育津貼保險金”者,本公司按基本保險金額的
8%給付”子女養育津貼保險金”。子女養育津貼保險金給付以一次為限。
第三條 責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導致被保險人身故的,本公司不負給付保險金責任:
一、投保人、受益人對被保險人故意殺害、傷害;
二、被保險人故意犯罪或拒捕、故意自傷;
三、被保險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四、被保險人在本合同生效或復效之日起2年內自殺;
五、被保險人酒后駕駛、無照駕駛及駕駛無有效行駛證的機動交通工具;
六、被保險人患愛滋病(AIDS)或感染愛滋病毒(HIV呈陽性)期間;
七、戰爭、軍事行動、暴亂或武裝叛亂;
八、核爆炸、核輻射或核污染。
發生上述第四款情形,本合同終止,本公司對投保人退還保險單的現金價值。
發生上述其他情形,本合同終止,如投保人已交足2年以上保險費的,本公司退還保險單的現金價值;未交足2年保險費的,本公司扣除手續費后退還保險費。
第四條 保險期間
本保險的保險期間分10年、15年和20年3種,投保人投保時可選擇其中1種。
本公司所承擔的保險責任自本公司同意承保、收取首期保險費并簽發保險單的次日零時開始,至本合同約定終止時止。
第五條 保險金額和保險費
本合同的基本保險金額由投保人和本公司約定并于保險單上載明,以基本保險金額為基準,按以下公式確定各保單年度的當年度保險金額。
當年度保險金額=基本保險金額×(1+0.05×保單年度數);
投保人按照本合同約定向本公司支付保險費。分期支付保險費的,投保人支付首期保險費后,應當按約定的交費日期支付其余各期的保險費。
第六條 如實告知
訂立本合同時,本公司應向投保人明確說明本合同的條款內容,特別是責任免除條款,并可以就投保人、被保險人的有關情況提出書面詢問,投保人、被保險人應當如實告知。
投保人、被保險人故意不履行如實告知義務的,本公司有權解除本合同;對于本合同解除前發生的保險事故,本公司不負給付保險金的責任,并不退還保險費。
投保人、被保險人因過失未履行如實告如義務,足以影響本公司決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險費率的,本公司有權解除本合同;對保險事故的發生有嚴重影響的,對于本合同解除前發生的保險事故,本公司不負給付保險金的責任,但扣除手續費后退還保險費。
第七條 受益人的指定和變更
被保險人或者投保人可指定一人或數人為保險金受益人,受益人為數人時,應確定受益人順序和受益份額,未確定份額的,各受益人按照相等份額享有受益權。
被保險人或者投保人可以變更受益人。但需書面通知本公司,由本公司在保險單上批注。
投保人在指定和變更受益人時,須經被保險人書面同意。
醫療、結婚津貼及子女養育津貼保險金的受益人為被保險人本人,本公司不受理指定或變更。
第八條 保險事故通知
投保人、被保險人或受益人應于知道或應當知道保險事故發生之日起5日內通知本公司。否則,投保人、被保險人或受益人應承擔由于通知遲延致使本公司增加的勘查、檢驗等項費用。但因不可抗力導致的遲延除外。
第九條 保險金的申請
一、滿期生存保險金的申請
由受益人作為申請人填寫保險金給付申請書,并憑下列證明、資料向本公司申請給付保險金:
1.保險單或其他保險憑證;
2.最近一期交費收據;
3.受益人戶籍證明及身份證明;
4.被保險人戶籍證明及身份證明。
二、身故保險金的申請
由受益人作為申請人填寫保險金給付申請書,并憑下列證明、資料向本公司申請給付保險金:
1.保險單或其他保險憑證;
2.最近一期交費收據;
3.受益人戶籍證明及身份證明;
4.公安部門或本公司認可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被保險人死亡證明書;
5.如被保險人為宣告死亡,受益人須提供人民法院出具的宣告死亡證明文件;
6.被保險人戶籍注銷證明;
7.受益人所能提供的與確認保險事故的性質、原因等有關的其他證明和資料。
三、特定婦女疾病保險金的申請
由受益人作為申請人填寫保險金給付申請書,并憑下列證明、資料向本公司申請給付保險金:
1.保險單或其他保險憑證;
2.最近一期交費收據;
3.受益人戶籍證明及身份證明;
4.本公司認可的醫院出具的附有病理組織檢查報告的疾病診斷證明書;
5.受益人所能提供的與確認保險事故的性質、原因等有關的其他證明和資料。
四、特定手術保險金的申請
由受益人作為申請人填寫保險金給付申請書,并憑下列證明、資料向本公司申請給付保險金:
1.保險單或其他保險憑證;
2.最近一期交費收據;
3.受益人戶籍證明及身份證明;
4.本公司認可的醫院出具的手術證明;
5.受益人所能提供的與確認保險事故的性質、原因等有關的其他證明和資料。
五、結婚津貼保險金的申請
由受益人作為申請人填寫保險金給付申請書,并憑下列證明、資料向本公司申請給付保險金:
1.保險單或其他保險憑證;
2.最近一期交費收據;
3.受益人戶籍證明及身份證明;
4.保單生效日起1年后至滿3年前結婚者,須提供結婚證明。
六、子女養育津貼保險金的申請
由受益人作為申請人填寫保險金給付申請書,并憑下列證明、資料向本公司申請給付保險金:
1.保險單或其他保險憑證;
2.最近一期交費收據;
3.受益人戶籍證明及身份證明;
4.保單生效日起2年后至滿5年前生育者,須提供準生證明和出生證明。
七、本公司收到申請人的保險金給付申請書及上述有關證明和資料后,對確定屬于保險責任的,在與申請人達成有關給付保險金數額的協議后10日內,履行給付保險金責任。對不屬于保險責任的,向申請人發出拒絕給付保險金通知書。
八、本公司自收到申請人的保險金給付申請書及上述有關證明和資料之日起60日內,對屬于保險責任而給付保險金的數額不能確定的,根據已有證明和資料,按可以確定的最低數額先予以支付,本公司最終確定給付保險金的數額后,給付相應的差額。
九、如被保險人在宣告死亡后生還,保險金領取人應于知道或應當知道被保險人生還后30日內退還本公司已支付的保險金。
十、受益人對本公司請求給付身故及生存保險金的權利,自其知道或應當知道保險事故發生之日起或自約定的領取保險金時起五年不行使而消滅;其他保險金的請求權,自其知道或應當知道保險事故發生之日起2年不行使而消滅。
第十條 欠交保險費或未還款項的扣除
本公司給付各項保險金、退還保險單現金價值或返還保險費時,如投保人有欠交保險費或其他款項未還清者,本公司先扣除上述欠款及應付利息后給付。
第十一條 首期后分期保險費的支付、寬限期
首期后分期保險費應按保險單所載明的方法及日期交付,如到期未交付時,自保險單所載明的交付日期的次日起60日為寬限期。寬限期內發生保險事故的,本公司仍負保險責任。
第十二條 合同效力中止
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投保人逾寬限期仍未交付保險費的,則本合同自寬限期滿的次日零時起中止效力。
第十三條 減額交清
首期后的分期保險費逾寬限期仍未交納的,而本合同已持續有效達1年以上并具有現金價值的情況下,如投保人在投保時進行約定或寬限期滿前書面同意,本公司將以寬限期開始前一日所具有的“保險單現金價值凈額”作為一次交付全部保險費,以相同的合同條件減少保險金額。
辦理減額交清后,第二條“結婚津貼保險金”及“子女教育津貼保險金”給付責任即行終止。
前項所稱“保險單現金價值凈額”是指保險單現金價值扣除欠交保險費及其他欠款本息后的凈額。
第十四條 合同效力恢復
本合同效力中止后2年內,投保人申請恢復合同效力的,應填寫復效申請書,并按本公司規定提供被保險人健康聲明書或本公司指定醫療機構出具的體檢報告書,經本公司審核同意,雙方達成復效協議,自投保人補交保險費及利息(按計算保險費的預定利率計算)的次日零時起,合同效
指礎
自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滿2年雙方未達成協議的,本公司有權解除合同。投保人已交足2年以上保險費的,本公司退還保險單的現金價值;投保人未交足2年保險費的,本公司扣除手續費后退還保險費。
第十五條 保單利差的計算及給付
在本合同有效期間內且于每一保單年度末,若該保單年度“銀行2年期定期儲蓄存款利率”大于計算保險費的預定利率,本公司以二者之差乘以“期中-保單價值準備金”,計算保單利差。
前項所稱“銀行2年期定期儲蓄存款利率”是指該保單年度每月第一個營業日人民銀行2年期居民定期儲蓄存款利率之簡單算術平均值。
前述保單利差,本公司以投保人投保時所選擇的下列兩種方式之一給付:
一、抵交保險費,但交費期滿后以儲存生息方式辦理。
二、儲存生息:以各保單年度“銀行2年期定期儲蓄存款利率”依復利方式計息,累積至本合同終止或投保人申請時給付。投保人如于投保時未選擇保單利差的給付方式,以儲存生息方式辦理。
投保人可于合同有效期內,以書面通知本公司變更前項給付方式。
本公司應每年將保單利差的有關資料以書面通知投保人。
第十六條 年齡確定與錯誤處理
一、被保險人的年齡以周歲計算。
二、投保人在申請投保時,應將被保險人的真實年齡在投保單上填明,如果發生錯誤應按照下列規定辦理:
1.投保人申報的被保險人年齡不真實,并且其真實年齡不符合本合同約定年齡限制的,本公司可以解除合同,并在扣除手續費后向投保人退還保險費,但是自合同成立之日起逾2年的除外。
2.投保人申報的被保險人年齡不真實,致使投保人的實交保險費少于應交保險費的,本公司有權更正并要求投保人補交保險費及利息(按本公司規定利率計算),或在給付保險金時按實交保險費和應交保險費的比例給付。
3.投保人申報的被保險人年齡不真實,致使投保人實交保險費多于應交保險費的,本公司應將多收的保險費退還投保人。
第十七條 地址變更
投保人住所或通訊地址變更時,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本公司,投保人未以書面形式通知的,本公司將按本合同注明最后住所或通訊地址發送有關通知。
第十八條 合同內容變更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經投保人和本公司協商,可以變更本合同的有關內容。變更本合同的,應當由本公司在原保險單或者其他保險憑證:批注或者附貼批單,或者由投保人和本公司訂立變更的書面協議。
第十九條 投保人解除合同的處理
投保人于本合同成立后,可以書面通知要求解除本合同。
一、投保人于簽收保險單后10日內,要求解除合同的,本公司退還已收全部保險費。如經本公司體檢則扣除體檢費。
二、投保人要求解除合同時,應提供下列證明和資料:
1.保險單或其他保險憑證;
2.最近一期保險費收據;
3.解除合同申請書;
4.投保人身份證明。
三、投保人要求解除合同的,本合同自本公司接到解除合同申請書之日起,保險責任終止。除第一項規定外,本公司于收到上述證明和資料之日起30日內退還保險單的現金價值,但未交足2年保險費的,本公司扣除手續費后退還保險費。
第二十條 爭議處理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雙方發生爭議的,應協商解決,經雙方協商未達成協議的,按項辦法解決:(1)通過仲裁解決;(2)通過訴訟方式解決。
第二十一條 釋義
【本公司】:指中國平安保險股份有限*司。
【基本保險金額】:指投保人和本公司約定并于保險單上載明的保險金額。
【意外傷害】:指非由疾病引起的、外來的、突然的、被保險人無法預料和不可抗拒的,使被保險人身體受到劇烈傷害的客觀事件。
【癌癥(癌)】:指以不可控制的惡性細胞生長和擴散以及組織浸潤為特征,經病理檢驗確定符合國家衛生部公布的“疾病和死因分類”標準歸屬于惡性腫瘤之疾病,但不包括惡性細胞原位無浸潤的惡性腫瘤(原位無浸潤即指惡性腫瘤細胞未穿透基底膜進入基底膜以下組織)以及皮膚癌(
裥院諫亓 。
【愛滋病】:指后天性免疫力缺乏綜合癥 ;
【愛滋病病毒】:指后天性免疫力缺乏綜合癥病毒。
后天性免疫力缺乏綜合癥的定義應按世界衛生組織制定的定義為準,如在血液樣本中發現后天性免疫力缺乏綜合癥病毒或其抗體,則可認定為感染愛滋病或愛滋病病毒。
【期中-保單價值準備金】:指上一保單年度末保單價值準備金與本保單年度末保單價值準備金的簡單算術平均值。
【周歲】:以法定身份證明文件中記載的出生日期為準。
【計算保險費的預定利率】:年復利5.0%。
【本公司規定利率】:按“同期人民銀行每月第一個營業日頒布的二年期居民定期儲蓄存款利率與計算保險費的預定利率之較大者”+2.0%計算。
【手續費】:指每張保險單平均承擔的本公司營業費用、傭金以及本公司對該保險單所承擔的保險責任所收取的費用三項之和。
特定婦女疾病項目表
---------------------
| 1.乳腺癌 | 4.卵巢癌 |
|----------|--------|
| 2.子宮頸癌 | 5.輸卵管癌 |
|----------|--------|
| 3.子宮內膜癌 | 6.陰道癌 |
---------------------
特定手術項目表
------------------------------------
| 1.子宮全切手術(含次全切除) | 4.子宮脫垂技術 |
|------------------|---------------|
| 2.卵巢、輸卵管全切手術 | 6.子宮外孕手術 |
|------------------|---------------|
| 3.子宮破裂縫合手術 | 6.乳房全切手術(含單側) |
------------------------------------
通用合同條款(二) 篇25
一、對于協議中規定的違反法律規定、逃避法律責任的條款是無效條款。
二、合同條款中甲方的訴訟應提交的材料:
1、民事起訴書。(1個被告2份,2個被告3份,類推,都須原告簽字或蓋章)
2、主要證據材料目錄及復印件。(1個被告2份,2個被告3份,類推)
3、原告身份證復印件1份并同時提供原件供查驗。法定(指定)代理人代為起訴的應提交本人身份證復印件及與原告關系的證明材料復印件,同時提供原件供查驗。沒有身份證的提供其他身份證明材料。
4、如委托他人訴訟,另須提交授權明確的授權委托書及受托人身份證復印件各1份,并同時提供原件供查驗。
5、如委托律師訴訟的,則另須提交授權明確的授權委托書及律師事務所接收委托的證明、函件和律師證復印件。
6、被告為單位的,提供被告工商基本信息。(起訴個人的,有些法庭要求補充被告身份信息)
注:以上材料都得用A4的紙
通用合同條款(二) 篇26
甲方:
乙方:
俞雙波和江蘇貝德萊特太陽能科技有限公司是有勞動關系的員工,因為乙方有客戶資源的特殊性,現甲方和其就勞動合同及其中條款的約定如下:
一、本協議作為勞動合同的補充,在雙方勞動合同存續期間有效。
二、因為乙方強調自身客戶資源的重要性,和融入到甲方的可操作性,本協議將雙方勞動合同存續期間分為兩個階段:
1、在雙方勞動合同簽訂起,至__年月日。
甲方支付乙方的月工資為部分_元和部分__元,部分為基本工資,和乙方出勤相關,部分為乙方工作考核部分,由甲方對乙方的工作積極性、工作態度、勤勉情況考核,具體參照甲方考核相關規定;
乙方在此期間的工程、工代合同,甲方按照3%支付乙方合同傭金。
2、從__年月日至_年月日。
甲乙雙方在相互協商的情況下,制定__年度工程部銷售任務為__完,確定乙方年薪為15萬,目標考核和業務提成。
三、考慮到乙方前期接觸客戶情況和商定的價格,甲方允許乙方在__年月底前,在甲方工代供貨價格上溢價銷售,溢價部分按收款進度,和乙方五五分成。
四、如果乙方在__年底前,尚有自有客戶未能有效進入合同簽訂,此部分客戶資源,甲方允許乙方提前列表報至甲方,如果在__年能形成有效銷售合同的,甲方和乙方可在正常業務提成外,酌情商定客戶信息傭金。
五、乙方作為甲方員工,應以江蘇貝德萊特新能源工程有限公司的產品銷售和銷售政策為唯一工作依據。
除上述第三條外,乙方再不得改變甲方銷售價格體系,也不得以溢價銷售要求甲方支付特殊分成。
六、乙方若有外部團隊帶入,須乙方面試合格方可錄用,在__年底前所產生的銷售業績,除傭金外乙方另得銷售總額的0.6%。
本協議作為雙方勞動合同的補充,雙方嚴格遵守,若有違反,可作為提前解除勞動合同的依據,并可視情況雙方提出追究對方造成損失的責任。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通用合同條款(二) 篇27
合同號:
合同簽訂日期:
合同簽訂地點:
賣方:
地址:
公司所在國:
電報:
傳真:
買方:
地址:
公司所在國:
電報:
傳真:
買賣雙方經友好協商,同意以[ ]FOB或[ ]CFR或[ ]CIF或[ ]FCA或[ ]CPT或[ ]CIP術語簽訂本合同,并就如下條款達成一致:
1、商品名稱:
2、品質/規格:
[ ]按照本合同附件中詳細記錄(如果具體合同要求)
3、單位:
4、數量:
[允許在金額及數塾上有 %的損溢,由[ ]賣方或[ ]買方選擇。
5、FOB/CFR/CIF/FCA/CPT/CIP單位價格 。
6、總額:
實交數量按照第4款規定,比原定數量損溢 %,則應對價格作出相應的調整。[ ]
7、原產國及生產國:
8、運輸標志:
9、裝運
9.1 裝運時間: 。
9.2 裝運港: 。
9.3 卸貨港: 。
9.4 [ ]允許,或[ ]不允許"甲板上"裝運。
9.5 [ ]允許,或[ ]不允許轉運。
9.6 [ ]允許,或[ ]不允許分批裝運。
9.7 [ ]集裝箱運輸。
9.8 最終目的地:__。
9.9 卸貨港轉貨商/貨運代理人___
10. 支付條款
賣力銀行帳戶:
買方銀行帳戶:
10.1 支付方式
(1)信用證
[ ] 10.1.1(這一段將作[ ]保留或[ ]刪除)
在賣方向買方提示由 銀行開出的、以賣方為受益人的金額為 的不可撤銷的銀行保函之日起三十日內,買方應向賣方支付合同總金額 %的價款,即 。
銀行保函有效期到
[ ]裝運回后 天,如果是分批裝運,則在最后一批貨物裝運后 天。
[ ]最后一批貨物到達卸貨港之日。
[ ]貨物到達卸貨港之日后 月。
根據賣方裝運的貨物自動按比例減少保函金額。
[ ]10.1.2即期付款
買方應于
[ ]合同規定的裝運期第一天(裝運日)前 日, [ ]合同簽訂后 日內,通過 銀行,以[ ]電傳,[ ]SWIFT,[ ]信函,[ ]簡式電報和信函方式出具以賣方的受益人、不可撤銷的、金額為 的[ ]即期付款信用證[ ]議討信用證。
信用證的內容應與合同規定相符,信用證的有效期持續至開證日后 月,以便受益人在當地提示單據。
信用證中應含有如下陳述"該信用證以《跟單信用證統一慣例1993年版,國際商會第500號出版物》為準。
[ ]10.1.3延期付款
買方應于[ ]合同規定的裝運期的第一天(裝運日)前 日,[ ]合同簽訂后 日內,通過 銀行,以[ ]電傳,[ ]SWIFT,[ ]信函,[ ]簡式電報和信函方式,出具以賣方為受益人的、金額 的、不可撤銷的信用證,憑[ ]即期[ ]海運提單、航空運單、鐵路交貨通知或多式聯運單據[ ]提示單據,進行承兌
[ ]延期付款[ ]議付
信用證的內容應與合同規定相符,信用證的有效期持續至開證日后 月,以便受益人在當地提示單據。
信用證中應含有如下內容"該信用證以《跟單信用證統一慣例1993年版,國際商會第5O0號出版物》為準。"
(2)托收
[ ] 10.1.4憑單付款(D/P)
貨物裝運后,賣方應通過銀行向買方出具以買方為付款人的即期匯票并附上隊需單據。買方應于(委托銀行)提交匯票及所需單據時立即付款。
[ ] 10.1.5承兌變單(D/A)
貨物裝運后,賣方應通過買方的銀行向買方出具以買方為付款人的,見票 天付款的匯票及所需的單據以便承兌。買方應于賣方第一次出具匯票及所需的單據時立即承兌,并于匯票到期日付款。
(3)匯付
[ ]10.1.6
買方應于
[ ]收到所需單據后[ ]天內,
[ ]提單日后 天內,以
[ ]電匯, [ ]信匯,[ ]票匯
方式將貨物發票金額貸款支付到賣方指定銀行的賣方帳戶。
10.2有關單據
賣方應準備并向買方提交如下單據:
1.匯票
向[ ]--(銀行的名稱,在信用證付款方式下)或[ ]買方(在托上付款方式下)出具匯票
2.運輸單據(選擇如下之一)
[ ]1)標明通知收貨人或--的全套清潔已裝船提單,該提單為
[ ]空白抬頭,[ ]空白背書,并注明[ ]運費已付或[ ]運費待付。
[ ]2)簽發給-一不可轉讓的海洋運單,標明運費
[ ]預付 已付或
[ ]待付,
通知
[ ]多式聯運單據
[ ]航空運輸單據(空運單據/空運貨單)
[ ]鐵路運輸單據
[ ]6)信使及郵遞收據
3.其它單據
1)商業發票
2)[ ]保險單
[ ]保險憑證
3)由--出具的質量檢驗證明/檢驗報告/分析證明
4)原產地證明
[ ] FORM A(普惠制原產地證)
5)裝箱單
6)重量單
7)[ ]發貨通知書
[ ]裝船浦知
l到7項單據需要原本 份和副本 份。
4.其它單據(如要需要)
10.3 銀行費用
依照根據上述 10.1款選擇的付款方式,買方應承擔發生在
[ ]開證行(如以信用證支付),
[ ]托收行(如以D/P或D/A方式支付),
[ ]匯付行(如以匯付方式支付),
所在國的所有銀行費用。
除非雙方另有約定。賣方應承擔發生在該國以外所有銀行費用。
11.交貨條款
11.1包裝
所有貨物均須包裝,以防止因受潮、生銹、水份、腐蝕及震動致損,且包裝應適合[ ]海運,甲板上/非甲板上運輸,[ ]多式聯運,[ ]集裝箱運輸。
賣方應承擔貨物因不充分或不適當包裝造成的貨物損害或滅失的責任。
如果持運的貨物中包含有易燃成危險品,賣方應在每一包裝表面注明運輸及搬運中注意的事項以及識別號碼或國際慣例及/國際規則中對此類物品要求的其它標記。
每一包裝的尺寸、毛重、凈重以及其它必要的注意出項,例如;"不要倒"、"防潮"、"小心輕放"、"固定"等,無論何時如有必要應以不褪色的顏料印刷在每件包裝的表面。
11.2裝運條款
11.2.1如果是在CFR或CIF條件下裝運,賣方應在裝運前不遲于 日,以電報/傳真的方式通知買方裝運船名、船籍、船齡和其它有關該船的詳細情況,以及每次裝運貨物的合同號。經買方對船只公司確認接受后,賣方才可裝運。但買方不能無理延遲上述確認,買方應在接到通知后3個工作日內最遲5個工作日內做出確認,否則即視為已被確認。
11.2.2如果是在FOB條件下發運貨物,買方應按合同規定的裝運期訂艙。賣方應在合同規定的裝運期前至少 天,以電報/傳真的方式,將合同號、商品名稱、數量、總金額、件數、總重量、總體積以及貨物裝運港備妥待運的日期通知買方。買方應于裝運船只預計抵達裝運港的日期至少 日前,以電報/傳真的方式通知合同號、商品名稱、數量、總金額、件數、總重、 總體積、及貨物在裝運港適合裝運的日期、買方應至少在船只到達裝運港的預計日期前 日,通知賣方船名,預計抵港日期及合同號,以便賣方辦理裝運。如果需對運輸船只或到達日期做出變動,買方或其貨運代理人應及時通知賣方,但不能遲于預計抵達目前 日,以便賣方做出必要的安排、如果船只未在買方通知的抵達日后 日內未抵達裝運港,買方應承擔自 日后評始計算的一切實際費用,包括倉儲費及利息.但這不影響賣方根據合同及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中的規定所要求的索賠。
如果運輸船只按賣方通知到達裝運港而賣方未能按規定及時貨物備妥待運,那么賣方應對空艙費及滯期費負責。
11.2.3如果是在FOB/CFR/FCA條件下發運貨物,賣方應于貨物裝運完畢后立即以電報/傳真的方式向買方及/或其指定的收貨人收出發貨通知書。該通知書應包括合同號、商品名稱、數量、毛重.尺寸、發票金額、提單號、啟航日及預計抵達卸貨港的日期。
如果在FOB或CFR條件下裝運貨物時,賣方未及時向買方及/或其指定的收貨人發出發貨通知以致買方不能及時投保,那么賣方應對運輸過程中貨物發生的損害和/或損失負責。
11.2.4此條款應作保留或刪除貨物裝運后,賣方應[ ]隨船將下列單據的副本一式兩份發送給買方:
(1) 海運提單(或根據10.2條第2款要求的其它運輸單據)
(2) 商業發票(分批裝運時須注明裝腔作勢船批號)
(3) 裝箱單
(4) 重量/數量
(5) 原產地證書
(6) 由 簽發的品質檢驗證明/檢驗報告/分析證明
(7) 所需的其它單據:
11.2.5賣方應在實際裝船日后 工作日內向買方或其指定的收貨人航寄上款所列單據副本各一份。
11.2.6裝運期以第10條規定的食用證的及時簽發為準。
發貨日報指提單日,航空運單日期,鐵路發貨通知或多式聯運單據日期。
12.保險
如果在FOB、CFR、FCA、或CPT條件下發運貨物,應由買方負責投保。
如果在CIF或CIP條件下運送貨物,賣方應按發票金額的110%投保[ ]平安險,或[ ]水漬險,或[ ]一切險。另投附加險應包括:
13.擔保(分別選擇13.1或13.2)
[ ]13.1賣方應保證所交付的所有貨物的品質、規格和包裝符合合同規定。擔保期應持續到
[ ]若為分批裝運,則在最后一批貨物交付日后 月;
[ ]在卸貨港完成卸貨日后 月,但最遲不能超過交貨日后 月;
[ ]貨物到達目的的港日后 月,但無論如何不應超過貨物到達卸貨港之日后 月。
[ ]雙方接受簽署的驗收證書之日后 月,但不能超過貨物到達卸貨港之日后 月。
[ ]13.2賣方應在保證其根據合同交付貨物的品質、規格及包裝符合合同規定、賣方不擔保貨物適合特定目的或環境,除非合同另有規定或在簽訂合同時已告知賣方。擔保期一直持續到
[ ]交貨日后,如果是分批裝運,則在最后一批貨物交付日后 月。
[ ]在卸貨港完成卸貨之日后 月,但最遲到交付日后 月
[ ]貨物到達目的地之日后 月,但無論在何種情況下不應超過貨物到達卸貨港之日后 月。
[ ]雙方簽署驗收證書之日后 月,但不應超過貨物到達卸貨港之日后 月。
13.3如果買方發現貨物違反上述擔保,并根據第17.1條在擔保期內通過賣方,而且違反擔保的原因在于賣方,那么買方有權向賣方提出索賠,應根據第17條來解決買方擔保權利和賣方擔保義務。
在工廠的書面說明有誤,或者對產品非正確使用。或者根據產品的正常損耗性質而對產品的零部件造成的正常損耗的情況下,應排除賣方的擔保義務。
14.檢驗
14.1交貨前檢驗(從14.1.4或是14.2.2中選擇一款)賣方應在貨物裝運前向檢驗機構申請對貨物的品質、規格、數境、重員、包裝、安全、衛生及健康要求根據
[ ]本合同中的規定,或 [ ] 標準,進行檢驗。
上述檢驗機構簽發的檢驗證書構成賣方要求付款時必須出具的單據之一。
檢驗機構;
在中:a)中華人民共和國 進出口商品檢驗局
b)
(如果中國的法律、法規允許其它的檢驗機構則加入)
在德國:
(如果強制要求檢驗則加入)
[ ]14.1.2工廠檢驗
賣方應在貨物裝運前向買方出具工廠根據
[ ]合同的規定,或
[ ] 標準
對貨物的品質、規格、數量、重量、包裝及安全、衛生或健康要求簽發的檢驗報告。
上述檢驗報告應構成賣方要求付款時出具的單據之一。
14.2到貨檢驗
為了實現擔保存權或其它請求權,買方有權在貨物到達
[ ]最終目的地
[ ]卸貨港后
向檢驗機關申請檢驗貨物的權利。
檢驗機關;
在中國。a)中華人民共和國 進出口商品檢驗局;
b)
在德國:
(根據買方的選擇或德國法則加入)
買方應地檢驗前向賣方發出檢驗通知,以便賣方有充足時間參加檢驗,賣方可以自行決定并承擔費用參加檢驗。如果買方及時通知而賣方不參加。則檢驗可在賣方缺席的情況下進行。
買方應根據本合同第)和或b)的規定進行檢驗。
15.不可抗力
合同當有人因洪水、火災、地震、雪災、旱災、冰雹、風或其他該方當事人無法控制,并在簽訂本合同時不能合理預見、不可避免或無法克服的事件造成其無法履行或遲延履行全部或部分合同義務,則該合同一方當事人應免責。但是,因不可抗力而影響其履約的合同一方應盡快通知另一方條件的發生,并應在事件發生后不遲于 天向另一方發送由有關機構或某一中立且獨立的第三方出具的關于發生不可抗力事件的證明或文件。
如果不可抗力事件持續超過 天,合同雙方可協商合同的履行或終止。如果不可抗力出件發生后 月內雙方不能達成協議,則任何一方有權終止合同。如果合同如此終止,則任一方應自行承擔各自的費用,且不能對解除合同有關的損失要求賠償。
16.延遲陪償
16.l如果買方在到期時未支付價款,則其有義務向賣方支付未付價款及逾期利息、利率接從到期日至實際支付日以息 %計算,該逾期利息應按賣方要求支付。
16.2未及時開具信用證
如果買方因為自身的原因未能按合同規定按時開具信用證,除非雙方協議有寬限朝,則買方應向賣方支付罰金。罰金應按遲開信用證每 日收取信用證金額 %的比率計算,但罰金不能超過買方應開而未開信用證總金額的 %。在計算罰金時,少于 日應視為 日。
16.3未及時交貨
如果賣方因自身原因未能按合同規定按時交付所有或部分貨物(包括達成一致的文件),除非雙方協議有寬限期,則賣方應向買方支付罰金、罰金應按遲交貨物每 天收取遲交貨物總金額的 %計算,但是,罰金不能超過遲交貨物總金額的 %、在計算罰金時,少于 日應視為 日。
16.4在不影響合同雙方根據第181條享有的權力下,第16.1條且/或16.2條且/或16.3規定的賠償應是對于由于此種延遲而造成的損失的唯一賠償。
17.如果貨物的品質、規格、數量、重顯、包裝及對安全、衛生或健康的要求不符合合同的規定則買方應在賣方發出索賠通知,并有權以本合同第 14.2條規定的檢驗機構簽發的檢驗證明作為依據向賣方索賠,并在
[ ]a)貨物到達最終目的地之日后 日內只要該日不超過貨物到達卸貨港之日后 日,
[ ]b) 在保證期內發現故障或缺陷的情況下,最遲應在發現故障后 周內,列出索賠理由、如果貨物與合同不符并且賣方應對此負責,則賣方應在收到買方的通知后立即,或至多 周內,自己承擔費用
[ ]修理或替換該貨物,或補足短缺的數量、買方不得對所受損失索賠或要求解除合同,除非賣方顯然未能修理或替換。
[ ]修理或替換該貨物,或補足短缺的數量,并且如果買方因賣方而遭受損失的話 ,則根據第17.4條向買方賠償。
[ ]根據貨物瑕疵程度,如果買方遭受損害、損失,則根據其受損害的程度和損失的數量,通過雙方協議對貨物降價。
如果在雙方協商的時間期限內,修理、替換或降價顯然沒有達到要求,并且/或者此種不符達到了根本性違反合同,則買方有權解除合同。
17.2如果買方未在第17.1(a)和 (b)規定的時間內要求索賠,則買方應放棄對數量不足或明顯的質量缺陷要求索賠的權利。
17.3賣方在收到本合同第14.2條規定的檢驗機構出具的檢驗證明后不遲于 日對買方的索賠要來作出答復。如果賣方未在上述期限內作出答復,剛買方的索賠要求剛被視為接受。
17.4[ ]本合同中賣方的責任應限于直接損失和直接損害。這一限制不適用于完全疏忽或故意瀆職的情形。
[ ]本合同中賣方的責任或因違約而構成的賣方的責任應限于總額 。這一限制不適用于完全疏忽或故意瀆職的情形。
至于下述情況,上述選擇之一不適用:
違約一方應對因其違約而由未違約方造成的損失負責,如果違約方在簽訂合同時根據其已知的事實和情況預見到或理應預見到其違約可能導致未違約方造成損失。
18.終止合同
18.1除非另有規定,本合同在下述任一情況下終止:
(1)通過雙方共同書面協議;或
(2)如果另一方完全因其責任在合同規定的時間期限內未履行其義務,程度嚴重,并且在收到未違約方的書面協議后 日內未能消除違約影響或采取補救措施,在此種情況下,非違約方應給另一方書面通知來終止合同。
18.2合同終止不影響終止合同方的任何權利,包括但不限于其根據17.4條要求對應合同終止而遭受的損害賠償的權利。
19.稅收
與本臺同有關及在執行本合同中由中國政府根據生效的稅收
法律征收的所有稅收由[ ]買方[ ]賣方,即本合同的中方來支付。與本合支付。與本合同有關及在執行本合同中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土以外征收的所有稅收應由[ ]買方,即本合同的德方支付。
所有稅收應以《中華人民共和國與德意志聯邦共和國避免雙重征稅協定》為準。
20.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
除非合同中另有規定合同的條款應依照國際商會提供的《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INCOTERMS 1999)國際商會第460號出版物》予以解釋。
21.仲裁
因本合同而產生的或與本臺同有關的所有爭議,包括有關本合同的成立,生效或終止的問題應最終通過仲裁來裁決,排除有通常的法院對爭議作出判決。
為了以仲裁來裁決爭議,案件應提交給
[ ]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仲裁程序應在中華人民共和國 進行。
[ ]德國仲裁機構。仲裁程序應在德國 進行。
[ ] (合同雙方同意的其它國際仲裁機構例如巴黎國際商會的仲裁機構、蘇黎世商會的仲裁機構或香港國際仲裁中心。)
仲裁過程應以英語根據雙方選擇的上述各仲裁機構的程序規則進行。
22.通知
任何通知應以書面形式,并應有專人送交,傳真、電傳發送或航空快件寄送,當在合同抬頭指定的地點由合同方派專人送交時。或若合同方以傳真或電報的方式發送,則發送日后一天,或若合同方以信函方式寄送,則另一方收到信函時,通知應被視為送達。
23.其他
23.1附件應構成本合同不可缺少一部分
23.2本合同用英文書就,文件用--(語言)
23.3生效日期
本合同應生效于(生效日期)
[ ]從雙方授權的代表正式簽訂日起。
[ ]經 簽署共批準后,如果法律要求批準。批準應在買方簽署并通知賣方后30天內取得。
[ ]其它條件:
上述條款由買方和賣方協商同意,買方、賣方簽字如下。
買方: 日期:
賣方: 日期:
通用合同條款(二) 篇28
甲方(賣方):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通訊地址:
乙方(買方):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通訊地址:
乙方因工程建設的需要,向甲方購買鋼材,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經平等友好協商,訂立以下條款。
一、貨量及價格
1、乙方工程建設所需的鋼材全部從甲方購買。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從其他渠道購買鋼材(注:合同簽訂后,甲方每一次送貨后,乙方未在一個月內向甲方再次發出書面的需貨通知,則該情況視為乙方從其他渠道購買鋼材,即為違約)否則,甲方視乙方違約,乙方違約應本合同第四條第2款的要求賠償給甲方,同時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所有貨款(含墊資款和到期貨款)。
2、乙方根據工程進度的需要,分批向甲方購進所需鋼材,乙方每次需貨,應提前_______天以傳真方式(傳真需加蓋乙方公司公章)通知甲方所需鋼材的規格、型號、數量、價格、送貨地址等信息,該傳真應經甲方書面確認,甲方在確認后安排車輛將該鋼材送到乙方上述工地現場,運費及吊裝費由甲方承擔。注:若乙方以電話方式通知甲方送貨,則送貨時間、地點、數量、單價、總金額以送貨單所列示的信息為準,甲乙雙方對簽收的送貨單無爭議。
3、每批貨物的價格_______元/噸計算,并以送貨單確定的單價和總金額為結算依據。甲方所送鋼材數量全部按理論重量或_______計算。
二、交貨與驗收
1、鋼材交貨地點為:
2、乙方授權本公司工作人員名字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工作人員名字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負責收貨并代表乙方簽署收貨單(或送貨單),其簽收視為乙方收貨且對貨款金額的確認,簽收時該工作人員應出示身份證并在相應單據上注明身份證號碼。乙方安排其他工作人員收貨時,應由工作人員出示乙方出具的授權委托書或者由乙方直接在收貨單上加蓋公章,或由乙方單位法定代表人簽字。
3、乙方收貨后應先檢測后使用,如未經檢測先使用則視為合格。乙方收貨如發現有質量問題應在收貨后三日內書面通知甲方,并提出相關的檢測報告,否則該批鋼材的質量視為完全合格。經甲、乙雙方確認鋼材質量確實不合格后,甲方應將質量不合格的鋼材運回,并承擔運回所發生的運費,但甲方不承擔其他責任,同時甲方在五日內換送合格鋼材。
三、付款方式及期限
1、乙方的工程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開始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結束,這期間總計鋼材用量為_______噸全由甲方供貨。
2、乙方應于每批鋼材簽收后日內向甲方支付該批鋼材%貨款,剩余%貨款視為甲方墊資,當甲方墊資金額累計達到萬時,乙方應于日內與甲方進行向甲方一次性支付。
3、乙方應要求甲方在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開始供應鋼材,乙方要求甲方供貨總量不少于_______噸,若乙方需求數量不足合同數或乙方未在合同簽訂后_______日內要求甲方供應鋼材,乙方應適當補償甲方由于墊資而造成的經濟損失,乙方補償給甲方以_______噸鋼材墊資款(按送貨單確定的金額為準)為基數按24%的年利率并支付給甲方作為補償金。
四、違約責任
1、若乙方有違反本合同約定的行為,或者有其他影響甲方利益的行為,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2、甲、乙雙方應嚴格遵守本合同,乙方違約造成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應在合同解除后十日內支付全部所欠鋼材款并承擔全部鋼材欠款日計_______%的違約金。
五、爭議解決
甲、乙雙方發生任何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首先應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提交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處理。
六、其他
1、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至年月日止。
(以下無正文)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簽約日期: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簽約日期:
通用合同條款(二) 篇29
機動車輛損失保險合同條款
機動車輛損失保險合同條款
總則
第一條 本保險合同由保險條款、投保單、保險單、批單和特別約定組成。凡涉及本保險合伺的約定,均應采用書面形式。
第二條 本保險合同中的機動車輛是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不含港、澳、臺地區)行駛的汽車、電車、電瓶車、摩托車、拖拉機、各種專用機械車和特種車,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三條 本保險合同為不定值保險合同。保險人按照承保險別承擔保險責任,附加險不能單獨承保。
不定值保險合同是指雙方當事人在訂立保險合同時不預先確定保險標的的保險價值,而是按照保險事故發生時保險標的的實際價值確定保險價值的保險合同。
保險責任
第四條 被保險人或其允許的駕駛人員在使用保險車輛過程中,因下列原因造成保險車輛的損失,保險人負責賠償:
(一)碰撞、傾覆、墜落;
(二)火災、爆炸,
(三)外界物體墜落、倒塌;
(四)暴風、龍卷風;
(五)雷擊、雹災、暴雨、洪水、海嘯;
(六)地陷、冰陷、崖崩、雪崩、泥石流、滑坡;
(七)載運保險車輛的渡船遭受自然災害(只限于有駕駛人員隨車照料者)。
第五條 發生保險事故時,被保險人為防止或者減少保險車輛的損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施救費用,由保險人承擔,最高不超過保險金額的數額。
責任免除
第六條 下列情況下,不論任何原因造成保險車輛損失,保險人均不負責賠償:
(一)地震、戰爭、軍事沖突、恐怖活動、暴亂、扣押、罰沒、政府征用;
(二)競賽、測試,在營業性維修場所修理、養護期間;
(三)利用保險車輛從事違法活動;
(四)駕駛人員飲酒、吸食或注射毒品、被藥物麻醉后使用保險車輛;
(五)保險車輛肇事逃逸;
(六)駕駛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1.無駕駛證或駕駛車輛與駕駛證準駕車型不相符;
2.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規定的其他屬于無有效駕駛證的情況下駕車;
3.使用各種專用機械車、特種車的人員無國家有關部門核發的有效操作證;駕駛營業性客車的駕駛人員無國家有關部門核發的有效資格證書。
(七)非被保險人允許的駕駛人員使用保險車輛;
(八)保險車 輛不具備有效行駛證件。
第七條 保險車輛的下列損失和費用,保險人不負責賠償:
(一)自然磨損、朽蝕、故障、輪胎單獨損壞;
(二)玻璃單獨破碎、無明顯碰撞痕跡的車身劃痕;
(三)人工直接供油、高溫烘烤造成的損失;
(四)自燃以及不明原因引起火災造成的損失;
自燃是指因本車電器、線路、供油系統發生故障或所載貨物自身原因起火燃燒。
(五)遭受保險責任范圍內的損失后,未經必要修理繼續使用,致使損失擴大的部分;
(六)因污染(含放射性污染)造成的損失;
(七)因市場價格變動造成貶值、修理后因價值降低引起的損失;
(八)車輛標準配置以外,未投保的新增設備的損失;
(九)在淹及排氣筒或進氣管的水中啟動,或被水淹后未經必要處理而啟動車輛,致使發動機損壞;
(十)保險車輛所載貨物墜落、倒塌、撞擊、泄漏造成的損失;
(十一)摩托車停放期間因翻倒造成的損失;
(十二)被盜竊、搶劫、搶奪,以及因被盜竊、搶劫、搶奪受到損壞或車上零部件、附屬設備丟失;
(十三)被保險人或駕駛人員的故意行為造成的損失。
第八條 其他不屬于保險責任范圍內的損失和費用。
保險金額
第九條 保險金額由投保人和保險人從下列三種方式中選擇確定,保險人根據確定保險金額的不同方式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一)按投保時保險車輛的新車購置價確定。
本保險合同中的新車購置價是指在保險合同簽訂地購置與保險車輛同類型新車(含車輛購置稅)的價格。
(二)按投保時保險車輛的實際價值確定。
本保險合同中的實際價值是指同類型車輛新車購置價減去折舊金額后的價格。
折舊按年計算,不足一年的,不計折舊。最高折舊金額不超過投保時保險車輛新車購置價的80%。
(三)在投保時保險車輛的新車購置價內協商確定。
(四)投保車輛標準配置以外的新增設備,應在保險合同中列明設備名稱與價格清單,并按設備的實際價值相應增加保險金額。新增設備隨保險車輛一并折舊。
保險期限
第十條 除另有約定外,保險期限為一年,以保險單載明的起訖時間為準。
保險人義務
第十一條 保險人在承保時,應向投保人 說明投保險種的保險責任、責任免除、保險期限、保險費及支付辦法、投保人和被保險人義務等內容。
第十二條 保險人應及時受理被保卜險人的事故報案,并盡快進行查勘。
保險人接到報案后48小時內未進行查勘且未給予受理意見,造成財產損失無法確定的,以被保險人提供的財產損毀照片、損失清單、事故證明和修理發票作為賠付理算依據。
第十三條 保險人收到被保險人的索賠請求后,應當及時作出核定。
(一)保險人應根據事故性質、損失情況,及時向被保險人提供索賠須知;審核索賠材料后認為有關的證明和資料不完整的,應當及時通知被保險人補充提供有關的證明和資料。
(二)在被保險人提供了各種必要單證后,保險人應當迅速審查核定,并將核定結果及時通知被保險人。
(三)對屬于保險責任的,保險人應在與被保險人達成賠償協議后10日內支付賠款。
第十四條 保險人對在辦理保險業務中知道的投保人、被保險人的業務和財產情況及個人隱私,負有保密的義務。
投保人、被保險人義務
第十五條 投保人應如實填寫投保單并回答保險人提出的詢問,履行如實告知義務。
在保險期限內,保險車輛改裝、加裝或非營業用車輛從事營業運輸等,導致保險車輛危險程度增加的,應當及時書面通知保險人。
否則,因保險車輛危險程度增加而發生的保險事故,保險人不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六條 除另有約定外,投保人應當在保險合同成立時一次交付保險費。保險費交付前發生的保險事故,保險人不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七條 發生保險事故時,被保險人應當及時采取合理的、必要的施救和保護措施,防止或者減少損失,并在保險事故發生后48小時內通知保險人。否則,造成損失無法確定或擴大的部分,保險人不承擔賠償責任。
通用合同條款(二) 篇30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以及國家有關運輸規定,經雙方友好協商,就甲方承運乙方末煤一事訂立該合同以便雙方共同尊守。
一、履行合同時限:_______年____月___日一_______年____月___日。
二、貨物名稱:末煤。
三、貨物數量_______噸,(具體運輸數量,按每月計劃確定)
四、貨物起止點:
起運點:_______煤焦有限責任公司。
到達地點:__公司指定煤場。
五、運價:暫定_______元/噸。(根據運輸市場價格波動,隨時調整運價,雙方簽訂補充合同)
六、運輸費用:從貨物裝車到達目的地途中的運輸費用,包括過路過橋費及各類收費,由甲方承擔;貨物起運及到達目的地的裝卸費用由乙方承擔。
七、結算方式:運輸費用結算按照實收計量為準,憑乙方開具的過磅單,每_______噸結算一次,隨到隨結,不得拖延,履行完運輸合同后全部結清如逾期結算,則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總運輸費的_______‰承擔違約金,運輸發票甲方月底根據運輸數量給乙方提供。
八、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需對所承運的貨物加蓋篷布,妥善保管,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拋灑。
2、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將貨物保質保量安全運達目的地,按時向收貨人告知到達通知,保證貨物非人為變質,如有以上問題,現場扣留運輸該批煤的車輛,搜集證據,作為處罰依據,甲方核實清楚確屬人為因素的將具實按照煤價的_______倍予以賠償。若事后發現質量問題與甲方無關屬于路耗及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因素,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3、運輸途中發生的交通事故甲方負責處理,由此造成損失雙方協商解決。
4、乙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的要求及時結算,如因乙方資金原因未能及時結算,導致甲方無法組織車輛按時運輸,甲方不承擔責任。
5、貨物到達過磅時,甲方司機應將運輸票據(礦方過磅單、計量票、入境票)如數交予乙方,否則,所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
九、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負責對到達貨物進行驗收,驗收無誤加蓋驗收章并出具驗收過磅單。
2、貨物到達后,甲方車輛必須服從乙方煤庫人員指揮,不得插隊、無理取鬧等,否則,乙方對甲方車輛進行相應處罰;同時乙方人員必須及時接受甲方貨物,不得刁難、克扣及索要錢財,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擔。
十、其他事項:
雙方在運行中發生的具體和未盡事宜,應及時了解、溝通協商解決。
十一、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蓋章):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