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合同條款(三)(通用30篇)
通用合同條款(三) 篇1
1.11知識產權
1.11.1 除專用合同條款另有約定外,發包人提供給承包人的圖紙、發包人為實施工程自行編制或委托編制的技術規范以及反映發包人要求的或其他類似性質的文件的著作權屬于發包人,承包人可以為實現合同目的而復制、使用此類文件,但不能用于與合同無關的其他事項。未經發包人書面同意,承包人不得為了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復制、使用上述文件或將之提供給任何第三方。
1.11.2 除專用合同條款另有約定外,承包人為實施工程所編制的文件,除署名權以外的著作權屬于發包人,承包人可因實施工程的運行、調試、維修、改造等目的而復制、使用此類文件,但不能用于與合同無關的其他事項。未經發包人書面同意,承包人不得為了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復制、使用上述文件或將之提供給任何第三方。
1.11.3 合同當事人保證在履行合同過程中不侵犯對方及第三方的知識產權。承包人在使用材料、施工設備、工程設備或采用施工工藝時,因侵犯他人的專利權或其他知識產權所引起的責任,由承包人承擔;因發包人提供的材料、施工設備、工程設備或施工工藝導致侵權的,由發包人承擔責任。
1.11.4 除專用合同條款另有約定外,承包人在合同簽訂前和簽訂時已確定采用的專利、專有技術、技術秘密的使用費已包含在簽約合同價中。
1.12保密
除法律規定或合同另有約定外,未經發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將發包人提供的圖紙、文件以及聲明需要保密的資料信息等商業秘密泄露給第三方。
除法律規定或合同另有約定外,未經承包人同意,發包人不得將承包人提供的技術秘密及聲明需要保密的資料信息等商業秘密泄露給第三方。
1.13工程量清單錯誤的修正
除專用合同條款另有約定外,發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單,應被認為是準確的和完整的。出現下列情形之一時,發包人應予以修正,并相應調整合同價格:
(1)工程量清單存在缺項、漏項的;
(2)工程量清單偏差超出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工程量偏差范圍的;
(3)未按照國家現行計量規范強制性規定計量的。 第二部分 通用合同條款
1. 一般約定
1.1詞語定義與解釋
合同協議書、通用合同條款、專用合同條款中的下列詞語具有本款所賦予的含義:
1.1.1 合同
1.1.1.1 合同:是指根據法律規定和合同當事人約定具有約束力的文件,構成合同的文件包括合同協議書、中標通知書(如果有)、投標函及其附錄(如果有)、專用合同條款及其附件、通用合同條款、技術標準和要求、圖紙、已標價工程量清單或預算書以及其他合同文件。
1.1.1.2 合同協議書:是指構成合同的由發包人和承包人共同簽署的稱為“合同協議書”的書面文件。
1.1.1.3 中標通知書:是指構成合同的由發包人通知承包人中標的書面文件。
1.1.1.4 投標函:是指構成合同的由承包人填寫并簽署的用于投標的稱為“投標函”的文件。
1.1.1.5 投標函附錄:是指構成合同的附在投標函后的稱為“投標函附錄”的文件。
1.1.1.6 技術標準和要求:是指構成合同的施工應當遵守的或指導施工的國家、行業或地方的技術標準和要求,以及合同約定的技術標準和要求。
1.1.1.7 圖紙:是指構成合同的圖紙,包括由發包人按照合同約定提供或經發包人批準的設計文件、施工圖、鳥瞰圖及模型等,以及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形成的圖紙文件。圖紙應當按照法律規定審查合格。
1.1.1.8 已標價工程量清單:是指構成合同的由承包人按照規定的格式和要求填寫并標明價格的工程量清單,包括說明和表格。
1.1.1.9 預算書:是指構成合同的由承包人按照發包人規定的格式和要求編制的工程預算文件。
1.1.1.10 其他合同文件:是指經合同當事人約定的與工程施工有關的具有合同約束力的文件或書面協議。合同當事人可以在專用合同條款中進行約定。
1.1.2 合同當事人及其他相關方
1.1.2.1 合同當事人:是指發包人和(或)承包人。
1.1.2.2 發包人:是指與承包人簽訂合同協議書的當事人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1.1.2.3 承包人:是指與發包人簽訂合同協議書的,具有相應工程施工承包資質的當事人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1.1.2.4 監理人:是指在專用合同條款中指明的,受發包人委托按照法律規定進行工程監督管理的法人或其他組織。
1.1.2.5 設計人:是指在專用合同條款中指明的,受發包人委托負責工程設計并具備相應工程設計資質的法人或其他組織。
通用合同條款(三) 篇2
1.1.5 合同價格和費用
1.1.5.1 簽約合同價:是指發包人和承包人在合同協議書中確定的總金額,包括安全文明施工費、暫估價及暫列金額等。
1.1.5.2 合同價格:是指發包人用于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約定完成承包范圍內全部工作的金額,包括合同履行過程中按合同約定發生的價格變化。
1.1.5.3 費用:是指為履行合同所發生的或將要發生的所有必需的開支,包括管理費和應分攤的其他費用,但不包括利潤。
1.1.5.4 暫估價:是指發包人在工程量清單或預算書中提供的用于支付必然發生但暫時不能確定價格的材料、工程設備的單價、專業工程以及服務工作的金額。
1.1.5.5 暫列金額:是指發包人在工程量清單或預算書中暫定并包括在合同價格中的一筆款項,用于工程合同簽訂時尚未確定或者不可預見的所需材料、工程設備、服務的采購,施工中可能發生的工程變更、合同約定調整因素出現時的合同價格調整以及發生的索賠、現場簽證確認等的費用。
1.1.5.6 計日工:是指合同履行過程中,承包人完成發包人提出的零星工作或需要采用計日工計價的變更工作時,按合同中約定的單價計價的一種方式。
1.1.5.7 質量保證金:是指按照第15.3款〔質量保證金〕約定承包人用于保證其在缺陷責任期內履行缺陷修補義務的擔保。
1.1.5.8 總價項目:是指在現行國家、行業以及地方的計量規則中無工程量計算規則,在已標價工程量清單或預算書中以總價或以費率形式計算的項目。
1.1.6 其他
1.1.6.1 書面形式:是指合同文件、信函、電報、傳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
1.2語言文字
合同以中國的漢語簡體文字編寫、解釋和說明。合同當事人在專用合同條款中約定使用兩種以上語言時,漢語為優先解釋和說明合同的語言。
1.3法律
合同所稱法律是指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以及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性法規、自治條例、單行條例和地方政府規章等。
合同當事人可以在專用合同條款中約定合同適用的其他規范性文件。
1.4 標準和規范
1.4.1 適用于工程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性標準,以及相應的規范、規程等,合同當事人有特別要求的,應在專用合同條款中約定。
1.4.2 發包人要求使用國外標準、規范的,發包人負責提供原文版本和中文譯本,并在專用合同條款中約定提供標準規范的名稱、份數和時間。
1.4.3 發包人對工程的技術標準、功能要求高于或嚴于現行國家、行業或地方標準的,應當在專用合同條款中予以明確。除專用合同條款另有約定外,應視為承包人在簽訂合同前已充分預見前述技術標準和功能要求的復雜程度,簽約合同價中已包含由此產生的費用。
1.5 合同文件的優先順序
組成合同的各項文件應互相解釋,互為說明。除專用合同條款另有約定外,解釋合同文件的優先順序如下:
(1)合同協議書;
(2)中標通知書(如果有);
(3)投標函及其附錄(如果有);
(4)專用合同條款及其附件;
(5)通用合同條款;
(6)技術標準和要求;
(7)圖紙;
(8)已標價工程量清單或預算書;
(9)其他合同文件。
上述各項合同文件包括合同當事人就該項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補充和修改,屬于同一類內容的文件,應以簽署的為準。
在合同訂立及履行過程中形成的與合同有關的文件均構成合同文件組成部分,并根據其性質確定優先解釋順序。
1.6圖紙和承包人文件
1.6.1 圖紙的提供和交底
發包人應按照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期限、數量和內容向承包人提供圖紙,并組織承包人、監理人和設計人進行圖紙會審和設計交底。發包人至遲不得晚于第7.3.2項〔開工通知〕載明的開工日期前14天向承包人提供圖紙。
因發包人未按合同約定提供圖紙導致承包人費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誤的,按照第7.5.1項〔因發包人原因導致工期延誤〕約定辦理。
1.6.2 圖紙的錯誤
承包人在收到發包人提供的圖紙后,發現圖紙存在差錯、遺漏或缺陷的,應及時通知監理人。監理人接到該通知后,應附具相關意見并立即報送發包人,發包人應在收到監理人報送的通知后的合理時間內作出決定。合理時間是指發包人在收到監理人的報送通知后,盡其努力且不懈怠地完成圖紙修改補充所需的時間。
1.6.3 圖紙的修改和補充
圖紙需要修改和補充的,應經圖紙原設計人及審批部門同意,并由監理人在工程或工程相應部位施工前將修改后的圖紙或補充圖紙提交給承包人,承包人應按修改或補充后的圖紙施工。
1.6.4 承包人文件
承包人應按照專用合同條款的約定提供應當由其編制的與工程施工有關的文件,并按照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期限、數量和形式提交監理人,并由監理人報送發包人。
除專用合同條款另有約定外,監理人應在收到承包人文件后7天內審查完畢,監理人對承包人文件有異議的,承包人應予以修改,并重新報送監理人。監理人的審查并不減輕或免除承包人根據合同約定應當承擔的責任。
通用合同條款(三) 篇3
1.1.3 工程和設備
1.1.3.1 工程:是指與合同協議書中工程承包范圍對應的永久工程和(或)臨時工程。
1.1.3.2 永久工程:是指按合同約定建造并移交給發包人的工程,包括工程設備。
1.1.3.3 臨時工程:是指為完成合同約定的永久工程所修建的各類臨時性工程,不包括施工設備。
1.1.3.4 單位工程:是指在合同協議書中指明的,具備獨立施工條件并能形成獨立使用功能的永久工程。
1.1.3.5 工程設備:是指構成永久工程的機電設備、金屬結構設備、儀器及其他類似的設備和裝置。
1.1.3.6 施工設備:是指為完成合同約定的各項工作所需的設備、器具和其他物品,但不包括工程設備、臨時工程和材料。
1.1.3.7 施工現場:是指用于工程施工的場所,以及在專用合同條款中指明作為施工場所組成部分的其他場所,包括永久占地和臨時占地。
1.1.3.8臨時設施:是指為完成合同約定的各項工作所服務的臨時性生產和生活設施。
1.1.3.9 永久占地:是指專用合同條款中指明為實施工程需永久占用的土地。
1.1.3.10 臨時占地:是指專用合同條款中指明為實施工程需要臨時占用的土地。
1.1.4 日期和期限
1.1.4.1 開工日期:包括計劃開工日期和實際開工日期。計劃開工日期是指合同協議書約定的開工日期;實際開工日期是指監理人按照第7.3.2項〔開工通知〕約定發出的符合法律規定的開工通知中載明的開工日期。
1.1.4.2 竣工日期:包括計劃竣工日期和實際竣工日期。計劃竣工日期是指合同協議書約定的竣工日期;實際竣工日期按照第13.2.3項〔竣工日期〕的約定確定。
1.1.4.3 工期:是指在合同協議書約定的承包人完成工程所需的期限,包括按照合同約定所作的期限變更。
1.1.4.4 缺陷責任期:是指承包人按照合同約定承擔缺陷修復義務,且發包人預留質量保證金(已繳納履約保證金的除外)的期限,自工程實際竣工日期起計算。
1.1.4.5 保修期:是指承包人按照合同約定對工程承擔保修責任的期限,從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
1.1.4.6 基準日期:招標發包的工程以投標截止日前28天的日期為基準日期,直接發包的工程以合同簽訂日前28天的日期為基準日期。
1.1.4.7 天:除特別指明外,均指日歷天。合同中按天計算時間的,開始當天不計入,從次日開始計算,期限最后一天的截止時間為當天24:00時。
1.1.5 合同價格和費用
1.1.5.1 簽約合同價:是指發包人和承包人在合同協議書中確定的總金額,包括安全文明施工費、暫估價及暫列金額等。
1.1.5.2 合同價格:是指發包人用于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約定完成承包范圍內全部工作的金額,包括合同履行過程中按合同約定發生的價格變化。
1.1.5.3 費用:是指為履行合同所發生的或將要發生的所有必需的開支,包括管理費和應分攤的其他費用,但不包括利潤。
1.1.5.4 暫估價:是指發包人在工程量清單或預算書中提供的用于支付必然發生但暫時不能確定價格的材料、工程設備的單價、專業工程以及服務工作的金額。
1.1.5.5 暫列金額:是指發包人在工程量清單或預算書中暫定并包括在合同價格中的一筆款項,用于工程合同簽訂時尚未確定或者不可預見的所需材料、工程設備、服務的采購,施工中可能發生的工程變更、合同約定調整因素出現時的合同價格調整以及發生的索賠、現場簽證確認等的費用。
1.1.5.6 計日工:是指合同履行過程中,承包人完成發包人提出的零星工作或需要采用計日工計價的變更工作時,按合同中約定的單價計價的一種方式。
1.1.5.7 質量保證金:是指按照第15.3款〔質量保證金〕約定承包人用于保證其在缺陷責任期內履行缺陷修補義務的擔保。
1.1.5.8 總價項目:是指在現行國家、行業以及地方的計量規則中無工程量計算規則,在已標價工程量清單或預算書中以總價或以費率形式計算的項目。
1.1.6 其他
1.1.6.1 書面形式:是指合同文件、信函、電報、傳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
1.2語言文字
合同以中國的漢語簡體文字編寫、解釋和說明。合同當事人在專用合同條款中約定使用兩種以上語言時,漢語為優先解釋和說明合同的語言。
1.3法律
合同所稱法律是指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以及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性法規、自治條例、單行條例和地方政府規章等。
合同當事人可以在專用合同條款中約定合同適用的其他規范性文件。
通用合同條款(三) 篇4
1.7聯絡
1.7.1 與合同有關的通知、批準、證明、證書、指示、指令、要求、請求、同意、意見、確定和決定等,均應采用書面形式,并應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送達接收人和送達地點。
1.7.2 發包人和承包人應在專用合同條款中約定各自的送達接收人和送達地點。任何一方合同當事人指定的接收人或送達地點發生變動的,應提前3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1.7.3 發包人和承包人應當及時簽收另一方送達至送達地點和指定接收人的來往信函。拒不簽收的,由此增加的費用和(或)延誤的工期由拒絕接收一方承擔。
1.8嚴禁賄賂
合同當事人不得以賄賂或變相賄賂的方式,謀取非法利益或損害對方權益。因一方合同當事人的賄賂造成對方損失的,應賠償損失,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承包人不得與監理人或發包人聘請的第三方串通損害發包人利益。未經發包人書面同意,承包人不得為監理人提供合同約定以外的通訊設備、交通工具及其他任何形式的利益,不得向監理人支付報酬。
1.9化石、文物
在施工現場發掘的所有文物、古跡以及具有地質研究或考古價值的其他遺跡、化石、錢幣或物品屬于國家所有。一旦發現上述文物,承包人應采取合理有效的保護措施,防止任何人員移動或損壞上述物品,并立即報告有關政府行政管理部門,同時通知監理人。
發包人、監理人和承包人應按有關政府行政管理部門要求采取妥善的保護措施,由此增加的費用和(或)延誤的工期由發包人承擔。
承包人發現文物后不及時報告或隱瞞不報,致使文物丟失或損壞的,應賠償損失,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1.10交通運輸
1.10.1 出入現場的權利
除專用合同條款另有約定外,發包人應根據施工需要,負責取得出入施工現場所需的批準手續和全部權利,以及取得因施工所需修建道路、橋梁以及其他基礎設施的權利,并承擔相關手續費用和建設費用。承包人應協助發包人辦理修建場內外道路、橋梁以及其他基礎設施的手續。
承包人應在訂立合同前查勘施工現場,并根據工程規模及技術參數合理預見工程施工所需的進出施工現場的方式、手段、路徑等。因承包人未合理預見所增加的費用和(或)延誤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擔。
1.10.2 場外交通
發包人應提供場外交通設施的技術參數和具體條件,承包人應遵守有關交通法規,嚴格按照道路和橋梁的限制荷載行駛,執行有關道路限速、限行、禁止超載的規定,并配合交通管理部門的監督和檢查。場外交通設施無法滿足工程施工需要的,由發包人負責完善并承擔相關費用。
1.10.3場內交通
發包人應提供場內交通設施的技術參數和具體條件,并應按照專用合同條款的約定向承包人提供滿足工程施工所需的場內道路和交通設施。因承包人原因造成上述道路或交通設施損壞的,承包人負責修復并承擔由此增加的費用。
除發包人按照合同約定提供的場內道路和交通設施外,承包人負責修建、維修、養護和管理施工所需的其他場內臨時道路和交通設施。發包人和監理人可以為實現合同目的使用承包人修建的場內臨時道路和交通設施。
場外交通和場內交通的邊界由合同當事人在專用合同條款中約定。
1.10.4 超大件和超重件的運輸
由承包人負責運輸的超大件或超重件,應由承包人負責向交通管理部門辦理申請手續,發包人給予協助。運輸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橋梁臨時加固改造費用和其他有關費用,由承包人承擔,但專用合同條款另有約定除外。
1.10.5 道路和橋梁的損壞責任
因承包人運輸造成施工場地內外公共道路和橋梁損壞的,由承包人承擔修復損壞的全部費用和可能引起的賠償。
1.10.6 水路和航空運輸
本款前述各項的內容適用于水路運輸和航空運輸,其中“道路”一詞的涵義包括河道、航線、船閘、機場、碼頭、堤防以及水路或航空運輸中其他相似結構物;“車輛”一詞的涵義包括船舶和飛機等。
通用合同條款(三) 篇5
總則
第一條 本保險合同由保險條款、投保單、保險單、批單和特別約定組成。凡涉及本保險合同的約定,均應采用書面形式。
第二條 本保險合同中的摩托車是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不含港、澳、臺地區)行駛的,以燃料或電瓶為動力的各種兩輪、三輪摩托車、電動車和殘疾人專用車。
第三條 本保險合同中的第三者是指除投保人、被保險人、保險人以外的,因保險摩托車發生意外事故遭受人身傷亡或財產損失的保險摩托車下的受害者。
第四條 本保險合同為不定值保險合同。保險人按照承保險別承擔保險責任,附加險不能單獨承保。
不定值保險合同是指雙方當事人在訂立保險合同時不預先確定保險標的的保險價值,而是按照保險事故發生時保險標的的實際價值確定保險價值的保險合同。
保險責任
第五條 摩托車損失保險:
(一)被保險人或其允許的駕駛人員在使用保險摩托車過程中,因下列原因造成保險摩托車的損失,保險人負責賠償:
1.碰撞、傾覆、墜落;
2.火災、爆炸;
3.外界物體墜落、倒塌;
4.暴風、龍卷風;
5.雷擊、雹災、暴雨、洪水、海嘯;
6.地陷、冰陷、崖崩、雪崩、泥石流、滑坡;
7.載運保險摩托車的渡船遭受自然災害(只限于有駕駛人員隨車照料者)。
(二)發生保險事故時,被保險人為防止或者減少保險摩托車的損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施救費用,由保險人承擔,最高不超過保險金額的數額。
第六條 第三者責任保險:
(一)被保險人或其允許的駕駛人員在使用保險摩托車過程中發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傷亡或財產直接損毀,依法應當由被保險人承擔的經濟賠償責任,保險人負責賠償。
(二)經保險人事先書面同意,被保險人因本條(一)所列原因給第三者造成損害而被提起仲裁或者訴訟的,對應由被保險人支付的仲裁或者訴訟費用以及其他費用,保險人負責賠償;賠償的數額在保險單載明的責任限額以外另行計算,最高不超過責任限額的30%。
責任免除
第七條 保險摩托車的下列損失和費用,保險人不負責賠償:
(一)自然磨損、朽蝕、故障、輪胎單獨損壞;
(二)玻璃單獨破碎、無明顯碰撞痕跡的車身劃痕;
(三)人工直接供油、高溫烘烤造成的損失;
(四)自燃以及不明原因產生火災造成的損失;
自燃是指因本車電器、線路、供油系統發生故障或所載貨物自身原因起火燃燒。
(五)停放期間因翻倒造成的損失;
(六)遭受保險責任范圍內的損失后,未經必要修理繼續使用,致使損失擴大的部分;
(七)在淹及排氣筒或進氣管的水中啟動,或被水淹后未經必要處理而啟動摩托車,致使發動機損壞。
第八條 保險摩托車造成下列第三者的人身傷亡或財產損失,不論在法律上是否應當由被保險人承擔經濟賠償責任,保險人均不負責賠償:
(一)被保險人及其家庭成員的人身傷亡、所有或代管的財產的損失;
(二)本車駕駛人員及其家庭成員的人身傷亡、所有或代管的財產的損失;
(三)本車上其他人員的人身傷亡或財產損失;
(四)第三者停業、停駛、停電、停水、停氣、停產、通訊中斷的損失以及其他各種間接損失;
(五)精神損害賠償。
第九條 下列情況下,不論任何原因造成保險摩托車損失、第三者人身傷亡或財產損失,保險人均不負責賠償:
(一)地震、戰爭、軍事沖突、恐怖活動、暴亂、扣押、罰沒、政府征用;
(二)競賽、測試,在營業性維修場所修理、養護期間;
(三)利用保險摩托車從事違法活動;
(四)駕駛人員飲酒、吸食或注射毒品、被藥物麻醉后使用保險摩托車;
(五)保險摩托車肇事逃逸;
(六)因污染(含放射性污染)造成的損失;
(七)被盜竊、搶劫、搶奪,以及因被盜竊、搶劫、搶奪受到損壞或車上零部件、附屬設備丟失,或第三者人身傷亡或財產損失;
(八)保險摩托車或第三者財產因市場價格變動造成的貶值、修理后因價值降低引起的損失;
(九)非被保險人允許的駕駛人員使用保險摩托車;
(十)被保險人或駕駛人員的故意行為。
第十條 其他不屬于保險責任范圍內的損失和費用。
保險金額責任限額
第十一條 摩托車損失保險的保險金額由投保人和保險人在投保時保險摩托車的實際價值以內協商確定。
第十二條 第三者責任保險每次事故的責任限額,由投保人和保險人在2萬元至20萬元之間協商確定。
保險期限
第十三條 除另有約定外,保險期限為一年,以保險單載明的起訖時間為準。
保險人義務
第十四條 保險人在承保時,應向投保人說明投保險種的保險責任、責任免除、保險期限、保險費及支付辦法、投保人和被保險人義務等內容。
第十五條 保險人應及時受理被保險人的事故報案,并盡快進行查勘。
保險人接到報案后48小時內未進行查勘且未給予受理意見,造成財產損失無法確定的,以被保險人提供的財產損毀照片、損失清單、事故證明和修理發票作為賠付理算依據。
第十六條 保險人收到被保險人的索賠請求后,應當及時作出核定。
(一)保險人應根據事故性質、損失情況,及時向被保險人提供索賠須知;審核索賠材料后認為有關的證明和資料不完整的,應當及時通知被保險人補充提供有關的證明和資料。
(二)在被保險人提供了各種必要單證后,保險人應當迅速審查核定,并將核定結果及時通知被保險人。
(三)對屬于保險責任的,保險人應在與被保險人達成賠償協議后10日內支付賠款。
第十七條 保險人對在辦理保險業務中知道的投保人、被保險人的業務和財產情況及個人隱私,負有保密的義務。
投保人、被保險人義務
第十八條 投保人應如實填寫投保單并回答保險人提出的詢問,履行如實告知義務。
第十九條 除另有約定外,投保人應當在保險合同成立時一次交付保險費。保險費交付前發生的保險事故,保險人不承擔賠償責任。
通用合同條款(三) 篇6
一、醫院應訂有各該醫院住院須知,提供住院病人參閱。
二、各該醫院的住院通知,至少應包括下列事項:
(一)住院手續。
(二)病房守則。
(三)供應事項。
(四)收費原則。
(五)文件申請。
(六)出院手續。
三、住院手續的說明,至少應包括下列事項:
(一)辦理住院手續的地點。
(二)辦理住院手續應攜帶或持憑的文件。
(三)辦理住院手續應填具的文件。
(四)其他相關事項。
四、病房守則說明,至少應包括下列事項:
(一)訪客及/夜間陪病的規范。
(二)病人住院期間應配合遵守的義務。
(三)禁止吸煙的規范。
(四)財務安全的提醒。
(五)其他相關事項。
五、供應事項的說明,至少應包括下列事項:
(一)膳食供應或供膳時間。
(二)病患服的供應。
(三)自備盥洗用物或其他應自備用物。
(四)其他相關事項。
六、收費原則的說明,至少應包括下列事項:
(一)住院基本費用的計算原則。
(二)非保險病房的差額負擔及額度。
(三)醫療保險住院費用應自付之部分負擔比率原則。
(四)其他相關事項。
七、文件申請的說明,至少應包括下列事項:
(一)診斷、出生、死亡證明書的申請與交付。
(二)出院、轉診、自動出院病歷摘要的申請與交付。
(三)檢查報告資料及檢查造影片拷貝的申請與交付。
(四)其他相關事項。
八、出院手續說明,至少應包括下列事項:
(一)出院應辦理的事項。
(二)自動出院的許可程序與填寫自動出院書的義務。
(三)符合出院或轉診條件,病人應立即辦理出院或轉診的義務:
(四)其他相關事項。
九、其他事項。
通用合同條款(三) 篇7
開發人違約責任 《民法典》第八百五十四條規定研究開發人的違約責任是指研究開發人不履行或者不適當履行委托開發合同,依本條規定委托開發合同研究開發人的違約責任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1、研究開發人未按計劃實施研究開發工作的,委托人有權要求其實施研究開發計劃并采取相應的補救措施。研究開發人逾期兩個月不實施研究開發計劃的,委托人有權解除合同,研究開發人應當返還研究開發經費,并賠償因此給委托人所造成的損失。
2、研究開發人將研究開發經費用于履行合同以外的其他目的的,委托人有權加以制止,并要求研究開發人退還相應的經費用于研究開發工作。經委托人催告后,研究開發人逾期2個月仍未退還經費用于研究開發工作的,委托人有權解除合同,研究開發人應當返還研究開發經費,并賠償因此給委托人所造成的損失。
3、由于研究開發人的過錯,造成研究開發成果不符合合同約定條件的,研究開發人應當支付違約金或者賠償損失。由于研究開發人 的過錯,研究開發工作失敗的,研究開發人應當返還部分或者全部研究開發經費,并支付違約金或者賠償損失。 委托人違約責任 委托人的違約責任是指委托人不履行或者不適當履行委托開發合同。主要有以下幾項:
1、委托人遲延支付研究開發經費,造成研究開發工作停滯、延誤的,研究開發人不承擔責任。委托人逾期兩個月不支付研究開發經費或者報酬的,研究開發人有權解除合同,委托人應當返還技術資料、補交應付的報酬,賠償因此給研究開發人造成的損失或支付違約金。
2、委托人未按照合同約定提供技術資料、原始數據和完成協作事項,或者所提供的技術資料、原始數據和協作事項有重大缺陷,導致研究開發工作停滯、延誤、失敗的,委托人應當承擔違約責任。委托人逾期兩個月不提供技術資料、原始數據和協作事項的,研究開發人有權解除合同,委托人應當賠償因此經研究開發人所造成的損失。
3、逾期接受研究開發成果的責任。委托人逾期6個月不接受研究開發成果的,研究開發人有權處分研究開發成果,所獲得的收益在扣除約定的報酬、違約金和保管費后,退還委托人。如所得利益不足以抵償有關報酬、違約金和保管費的,有權請求委托人賠償損失。 委托開發合同條款內容
(一)項目名稱 本條款應該用簡潔、規范的語言準確地表述委托開發合同中研究開發課題的名稱,從名稱反映合同性質。如生測室專用生物光照培養箱的開發或球玻面干涉儀的研制開發,既明確了開發內容,也明確了合同的性質。
(二)技術成果的內容、形式和要求 本條款是合同的中心條款,必須用規范、標準的語言闡述研究開發課題所屬技術領域和項目內容、技術構成、技術水平、經濟效益的目標及提交研究開發成果的方式。技術范圍和對技術的具體要求要具體寫明,所提交研究開發成果的形式,可以是產品設計、材料配方等技術文件,或動植物新品種、微生物菌種,或樣品、樣機等設備。
(三)研究開發計劃 研究開發計劃是技術開發合同中的指導性文件,是順利完成技術開發工作的關鍵。按照合同約定制定和實施研究開發計劃是研究開發方的核心義務。一般情況下,研究開發計劃應當包括以下內容:研究開發目標、現有的技術基礎、現狀及存在的主要問題、研究開發的方法、攻關目標和內容、研究開發實驗的方法、研究開發應達到的技術水平、經費預算及技術人員安排、研究開發進度安排等事項。
(四)研究開發經費或者項目投資的數額及其支付、結算方式 委托開發合同中委托方應當按約定支付全部研究開發經費。研究開發經費有兩種計算方式,一是按實支付。當研究開發經費不足時,委托人應當補充支付;研究開發經費剩余時,研究開發人應當如數返還;二是包干使用。結余的經費歸研究開發人所有,不足的經費由研究開發人自行解決。如合同沒有約定經費結算方式,一般應按包干使用處理。
(五)利用研究開發經費購置的設備、器材、資料的財產權屬 合同中應明確約定為履行合同購置的貴重設備和儀器的產權。如果當事人沒有約定,凡研究開發經費實行按實支付的,所購置的設備、儀器等產權應當返還委托人;研究開發經費實行包干使用的,所購置的設備、儀器等產權歸研究開發人。
(六)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該條款應包括委托開發合同的有效期限、完成開發研究工作的期限、提供開發研究成果的地點,以及以何種方式完成開發研究工作、交付開發研究成果等。
(七)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民法典》第八百五十七條規定,若作為技術開發合同標的的技術已經由他人公開,致使技術開發合同的履行沒有意義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這是技術開發合同特有的合同解除事項,不同于一般的合同解除,應將其與一般的合同解除加以區分。
(八)風險責任的承擔 技術開發合同中的風險責任是指研究開發方在研究開發過程中,雖然經過主觀努力,但是由于現有認識水平、技術水平和科學知識及其他現有條件的限制,無法實現技術開發合同目標,而導致研究開發工作全部或部分失敗而引起的財產責任。在風險處理上,當事人可事先約定風險責任的承擔。如果事先無約定的,當事人可達成補充協議。如果當事人無補充協議的,該風險責任由當事人合理分擔。所謂合理分擔并不是平均分擔,而應充分考慮到技術開發合同履行中的具體情況,如合同標的、價款、風險程度等,并斟酌當事人雙方的財產狀況,使合同雙方對由于技術風險造成的.財產損失得到公平合理的解決。在委托開發中,履行合同中因出現無法克服的技術困難,而導致研究開發失敗的,研究開發方仍負有義務向委托方交付有關研究開發數據、報告及實際取得的階段性成果,同時在合理分擔損失時,這部分也應考慮進去。
(九)技術成果的歸屬和分享 委托開發合同中當事人可在合同中約定所完成開發成果的歸屬和分享的原則、方法,當事人既可以約定委托開發的成果屬于委托人,也可以約定屬于雙方共有。
(十)驗收的標準和方式
通用合同條款(三) 篇8
海上運輸合同
訂立合同雙方:
____(簡稱甲方)委托____交通廳海運局(簡稱乙方)計劃外托運____(貨物),乙方同意承運。根據《經濟合同法》和____海上運輸管理規定的要求,經雙方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運輸方法
乙方調派__噸位船舶一艘(船舶__吊貨設備),應甲方要求由__港運至__港,按現行包船運輸規定辦理。
第二條 貨物集中
甲方應按乙方指定時間,將__貨物于__天內集中于__港,貨物集齊后,乙方應在五天內派船裝運。
第三條 裝船時間
甲方聯系到達港同意安排卸貨后,經乙方落實并準備接收集貨(開集日期由乙方指定)。裝船作業時間,自船舶抵港已靠好碼頭時起__小時內裝完貨物。
第四條 運到期限
船舶自裝貨完畢辦好手續時起于__小時內將貨物運到目的港。否則按貨規第三條規定承擔滯延費用。
第五條 啟航聯系
乙方在船舶裝貨完畢啟航后,即發報通知甲方做好卸貨準備,如需領航時亦通知甲方按時派引航員領航,費用由__方負擔。
第六條 卸船時間
甲方保證乙方船舶抵達__港錨地,自下錨時起于__小時內將貨卸完。否則甲方按超過時間向乙方交付滯延金每噸時0.075元,在裝卸貨過程中,因天氣影響裝卸作業的時間,經甲方與乙方船舶簽證,可按實際影響時間扣除。
第七條 運輸質量
乙方裝船時,甲方應派員監裝,指導工人按章操作,裝完船封好艙,甲方可派押運員(免費一人)隨船押運。乙方保證原裝原運,除因船舶安全條件所發生的損失外,對于運送____貨物的數量和質量均由甲方自行負責。
第八條 運輸費用
按__水運貨物一級運價率以船舶載重噸位計貨物運費__元,空駛費按運費的50%計( ),全船運費為__元,一次計收。
---
港口裝船費用,按__港口收費規則有關費率計收。卸船等費用,由甲方直接與到達港辦理。
第九條 費用結算
本合同經雙方簽章后,甲方應先付給乙方預付運輸費用__元。乙方在船舶卸完后,以運輸費用憑據與甲方一次結算,多退少補。
第十條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副本一式__份,交__等部門各存一份備案。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由雙方按照__交通廳海上運輸管理的有關規定充分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提交__公證處公證(或工商行政管理機關鑒證)。
甲方______(蓋章)
代表人:______(簽章)
開戶銀行:______
帳號:______
乙方______(蓋章)
代表人:______(簽章)
開戶銀行:______
帳號:______
__年__月__日訂立
通用合同條款(三) 篇9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傳真: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傳真: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在乙方樓宇內的電梯廂內安裝裝飾鏡框,用于環境裝飾及刊登商業廣告等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小區基本情況:____________
項目名稱:________________
樓宇性質: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電梯數量:______部
一、使用范圍及安裝數量
1、乙方可以安裝裝飾鏡框用于刊登商業廣告的范圍為:______小區樓宇內的______部電梯的電梯廂。
2、安裝數量:每部電梯廂內安裝______塊,共計______塊。
二、鏡框規格及材質要求
1、鏡框規格:長______、寬______、厚度______;
2、鏡框材質要求:____________。
三、費用及支付方式
甲、乙雙方商定裝飾鏡框的維護保潔費為:每部電梯廂______元年,共______部電梯,每部電梯共安裝______塊裝飾鏡框,全部電梯廂合計每年支付______元年。
2、支付方式:
具體交納時間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3、如由于乙方原因致使甲方未能按本協議約定的數量安裝,則維護保潔費按實際可以安裝的數量計付。
4、如由于甲方自身原因,未能按本協議約定的數量安裝,則維護保潔費按本協議的約定計付。
四、合作期限
1、甲、乙雙方合作期限為________年。
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含安裝期一個月,該安裝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本協議期滿后,甲、乙雙方如想繼續合作,則需另行簽訂協議。
3、無論裝飾鏡框內刊登的商業廣告是否到期,本協議到期后,甲、乙雙方的合作終止,甲方不得繼續使用電梯廂,并應將裝飾鏡框及鏡框中的內容進行清除。
五、履約保證金
甲方應在本合同正式簽訂日,向乙方支付保證金______元,用于保證甲方按本協議約定履行義務。本協議期限期滿時,甲方如無違反本協議之行為,且在合同期滿后____日內完成將裝飾鏡框及鏡框中的內容進行清除等工作,則該保證金予以返還,但不計利息。
六、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權利
1、甲方負責裝飾鏡框的制作,并按雙方認定的安裝方式及位置進行安裝,裝飾鏡框的產權歸甲方所有。
2、本協議有效期內,甲方對電梯廂有獨家裝飾鏡框廣告發布權。對裝飾鏡框內發布信息的客戶數量、畫面布置形式、內容享有決定權。
3、為保證裝飾鏡框裝飾效果,甲方將定期派員工進入電梯廂更換畫面,以及對裝飾鏡框進行維護與保養,乙方應對甲方人員出入小區提供便利。
4、本協議期滿后,乙方如想繼續和他方開展此項合作,在同等條件下,甲方有優先權。
(二)甲方義務
1、甲方保證裝飾鏡框安裝方式具備安全性,不對乘客或電梯廂本身構成不當損壞。
2、甲方保證裝飾材料符合人體健康要求,不對電梯用戶構成不良影響。
3、甲方刊登的廣告內容必須符合有關廣告的法律法規,廣告刊登的界定及承諾。
4、甲方保證裝飾材料及畫面在視覺上具備合理的美觀性。
5、裝飾鏡框內沒有刊登商業廣告時,甲方應在裝飾鏡框內做公益宣傳,以美化環境。
6、甲方應按本協議約定支付維護保潔費。
7、如因甲方的原因造成小區內的人員、建筑物及其他財產遭受損失,甲方應負賠償責任。如乙方賠償損失后,有權向甲方追償全部賠償額。
七、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乙方權利
1、甲方安裝裝飾鏡框時,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供保障電梯乘客安全的安裝模式和符合健康要求的裝飾材料。
2、在甲方安裝過程中,乙方有權對甲方安裝進行監督,如發現甲方安裝方式違反本協議的,乙方有權責成甲方修改安裝方案。
3、甲方對裝飾鏡框及畫面材料進行更換或保養,違反本協議規定的,不符合人體健康要求的,乙方有權責成甲方限期改正。
4、為更好地美化電梯廂內環境,乙方有權為甲方提供合理化建議,經甲、乙雙方協商后由甲方實施改進方案。
5、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本協議約定支付維護保潔費。
(二)乙方義務
1、在本協議有效期內,乙方承諾不與任何第三方在______小區進行相同或類似的合作,乙方授權甲方獨家享有電梯廂鏡框廣告發布權。
2、乙方如發現裝飾鏡框出現問題,如遺失、掉落、毀損,應及時通知甲方,由甲方負責維修或重新安裝。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3、乙方在與甲方合作期間,如遇電梯廂改建、翻建不能正常使用時,應提前通知甲方,由雙方共同協商解決方案。
4、乙方應向甲方提供授權書。
八、違約金
甲、乙雙方應按本合同約定履行義務,任何一方有違反本協議約定之行為,應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為______元。
九、爭議解決
甲、乙雙方如有爭議,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本協議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十
一、本協議的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十
二、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___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通用合同條款(三) 篇10
甲方(出借方):
乙方(借款方): 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貸款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供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乙方向甲方所貸款項用于乙方購買坐落于 的 項目 棟 單元 樓 號房屋,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將借款挪作他用。
第二條 經雙方協商一致,甲方同意向乙方提供借款共計人民幣 元,(大寫: )。
第三條 借款期限為 個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乙方應在借款期限屆滿前至甲方住所地或指定地點還清所借款項。
第四條 乙方應對本借款協議及本合同盡到保密義務,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第五條 乙方與房屋出賣人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后,甲方即可以乙方的名義直接將本協議約定的借款支付給房屋出賣人。
第六條乙方在雙方約定的借款期限內還清借款的,該借款不計利息。如乙方未按照本協議的約定全面履行義務,則乙方應即時按照甲方的要求歸還借款本金并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四倍支付利息(從借款之日起到實際還款日),并承擔甲方實現債權的所有涉訴費用(含律師費)。
第七條本協議生效當日,乙方應立即配合甲方至當地公證處辦理借款期內房屋權屬公證。申明乙方未按第三條內容約定履行義務的,經雙方協商,乙方同意,甲方有權代理乙方在購房所在貸款銀行的按揭貸款本金實行一次性歸還。乙方并同意甲方持銀行開據的按揭結清證明注銷預抵押登記及房管局房屋備案登記,房屋處分權及所有權轉移至甲方名下。甲方同時應退還由乙方支付的(扣除甲方借款金額、替乙方還清按揭的資金及違約利息以外的)部分首付款項及向銀行歸還的按揭本金,此期間由按揭產生的銀行本金利息又乙方承擔,與甲方無關。
第八條借款期限屆滿,如乙方未履行還款義務的,除承擔第六條、第七條約定的法律責任外,甲方接受乙方在逾期后甲方未將房屋進行權力轉移或處置前,乙方還清借款或承擔法律責任后再向其交付房屋,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同時在未還清借款時,該房屋權屬歸甲方,逾期未還清借款及利息的,甲方有權對房屋的所有權進行處置。
第九條協議履行過程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單方解除本協議。協議解除后3日內,乙方應返還甲方所借款項。拒絕或逾期返還的,乙方除應支付所借款項及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產生的利息外,對甲方實現債權的所有涉訴費用(含律師費)也應予以承擔。
(1)因任何原因乙方未能通過與所購房屋所屬項目的按揭合作銀行的貸款申請審查,不能獲取按揭貸款,且未能就繼續履行商品房買賣合同達成協議的;
(2)因乙方未履行商品房買賣合同中的義務致使出賣人單方解除買賣合同的;
(3)乙方與出賣人在買賣合同發行過程中經雙方協商一致,就解除合同達到一致的。
第十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進行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條款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第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一份。
第十二條 本協議經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時間:
通用合同條款(三) 篇11
鑒于:
1、本人受雇于---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并從公司獲得報酬;
2、本人正在參與-----項目(以下簡稱“項目”)談判并從事-----具體工作;
3、為完成項目,公司已經或將要向我披露(或我可能得知)公司的某些秘密性、專有性或者保密性信息(以下簡稱“保密信息”),且該保密信息屬公司合法所有或掌握;
4、公司及我本人均希望對本承諾書所述保密信息予以有效保護。
第一條本承諾書所指保密信息是指:
1.1公司向我提供:
1.2上述保密信息可以數據、文字及記載上述內容的資料、光盤、軟件、圖書等有形媒介體現,也可通過口頭等視聽方式傳遞。
第二條員工保密承諾
2.1我保證該保密信息僅用于與項目有關的用途。我保證不利用保密信息進行本項目以外的其他項目。除為執行項目目的外,我保證不對保密信息進行復制。未經公司同意,我也保證不利用保密信息進行新的研究或者開發。
2.2我保證對公司所提供保密信息予以妥善保存,并對保密信息在我掌握期間發生的以下事項承擔包括賠償在內的相應責任:
2.2.1保密信息被盜、不慎被泄露,或者其他方式的泄露及/或毀損、滅失。
2.2.2對保密信息未經授權的披露。
2.3我保證對公司所提供的保密信息按本承諾書約定予以保密。
2.4公司基于項目而提供的有關商業信息及技術信息均是保密信息。
2.5我保證為執行項目的目的僅可向有知悉必要的人員披露保密信息,且對保密信息的利用符合公司的利益。在上述人員知悉該保密信息之前,應向其提示保密信息的保密性和應當承擔的義務,并保證上述人員同意接受本承諾書條款的約束。我如發現保密信息被泄露,應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進一步擴大,并及時告知公司。
2.6項目終止后,我應及時將保密信息交還公司,最遲不得超過公司發出交還通知之日起日。
2.7如果我得知有無關第三方獲得任何保密信息,則應及時書面通知公司,并向公司提供掌握的所有相關情況。
第三條項目研究開發成果的權利歸屬
無論我參與項目的構想、設想或參與程度大小,我同意本項目所設計的商業秘密和知識產權均屬公司所有。我承諾并保證,我利用或者部分利用保密信息進行研究或者開發所形成的研究開發成果的權利(包括但不限于知識產權、專利申請權、專利實施許可權、技術成果使用權、技術成果轉讓權)均歸公司所有。上述知識產權指針對以下任何一項所擁有的任何權利,包括但不限于
第四條違約責任
4.1我對本承諾書的任何違反都將給公司造成無法挽回的損失,公司應有權通過司法程序或有關政府部門的行政程序獲得賠償。
4.2如果不需要通過法院或者行政程序強制執行承諾書的任何條款,勝訴方應有權被判定獲得合理和必要的訴訟費用的賠償,包括合理的律師費。
第五條其他
5.1本承諾書受中國法院管轄。
5.2如果本承諾書任何條款被宣布無效不影響本承諾書其余條款的效力。
5.3本承諾書的條款和條件在我受雇于公司及不再受雇于公司的所有時間內都有效。
5.4我已閱讀和全面理解了本承諾書。
簽字:
日期:----年--月--日
通用合同條款(三) 篇12
甲方(房 主):
乙方(施工方):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和《河南省建筑市場管理條例》的規定,結合家庭裝飾工程交易規則及本工程具體情況,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一、合同主要內容:
1、甲方將自己位于 區(縣) 小區(街道) 樓 門 號 室 廳住宅的室內裝飾工程以 形式交給乙方承做。
2、工程總造價(大寫):其中設計費(大寫):
3、工期 天,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4、工程款付款方式列下表:
5、工程保修期: 一年
6、甲方代表:
7、乙方代表:
8、工程內容詳見施工圖紙及報價單,并以報價單為準(附表一)。
9、甲方提供主要材料及設備情況詳見材料設備表(附表二)。
10、工藝做法詳見工藝質量說明(附表三)。
11、本合同簽訂生效后,甲、乙雙方應嚴格履行合同所規定的各項條款,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否則違約方將付給對方工程預算總造價10%的違約金,并承擔因此造成的其它經濟損失。
二、合同細節說明:
1、甲方工作
(1)開工前,向乙方提供經確認的施工圖紙或作法說明1份,并向乙方進行現場交底。全部騰或部分騰出房屋,清除影響施工的障礙物。對只能部分騰出的房屋中所滯留的家具、陳設等采取保護措施,并與乙方簽定協議。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電、氣及電訊等設備并說明使用注意事項。辦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種申請、批件等手續。
(2)甲方代表對工程質量、進度進行監督檢查,辦理驗收、變更、登記手續。甲方其他家庭成員對工程及乙方的意見均需通過甲方代表與乙方接觸。
(3)負責協調鄰里關系,保證乙方施工時間。
2、乙方工作:
(1)組織施工圖交底,擬定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必要時與甲方審定并簽字認可。
(2)嚴格執行施工規范、安全操作規程、防火安全規定、環境保護規定。嚴格按照圖紙或作法說明進行施工,做好各項質量檢查記錄。參加竣工驗收,編制工程結算。
(3)遵守國家或地方政府及有關部門對施工現場管理的規定,妥善保護好施工現場周圍建筑物、設備管線、古樹名木不受損壞。做好施工現場保護工作,處理好由于施工帶來的擾民問題及周圍單位(住戶)的關系。
(4)施工中未經甲方同意或有關部門批準,不得隨意拆改原建筑物結構及各種設備管線。
(5)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負責對現場的一切設施和工程成品進行保護。
3、工期:
(1)甲方要求比合同約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時,應征得乙方同意,支付乙方趕工費并簽訂工期變更協議。
(2)因甲方未按約定完成工作,影響工期,工期順延,對乙方造成誤工的,應付誤工費。
(3)因乙方責任,不能按期開工或中途無故停工,影響工期,工期不順延。
(4)因設計變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電、停水、停氣及不可抗力因素影響,導致停工4小時以上(一周內累計計算),工期相應順延。因此造成乙方的誤工損失費用雙方協商解決。
4、工程質量及驗收
(1)工程以施工圖紙、作法說明、設計變更的內容為依據,以《河南省家庭居家裝飾裝修施工工藝及驗收標準(YJG32-97)》為質量評定合格標準。
(2)甲、乙雙方應及時辦理隱蔽工程和中間工程的檢查與驗收手續。甲方不按時參加隱蔽工程和中間工程驗收,乙方可自行驗收,甲方應予以承認。若甲方要求復驗時,乙方應按要求辦理復驗。若復驗合格,甲方應承擔復驗費用,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順延;若復驗不合格,其復驗及返工費用同乙方承擔,但工期也予順延。
(3)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設備質量不合格而影響工程質量,其返工費用由甲方承擔,工期順延。
5、變更
如在工程施工過程中甲方提出設計修改意見及增減工程項目時,須提前與乙方代表聯系,在簽定變更單后方能進行該項目施工。凡私自與工人商定更改施工內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甲方自負,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還應賠償。
6、結算
工程竣工驗收后,乙方提出工程結算并將有關資料送交甲方。甲方自接到上述資料3天內審查完畢,到期未提出異議,視為同意。并在3天內,結清尾數。
7、材料供應
(1)本工程甲方負責采購供應的材料、設備必須有材料設備表,應為符合設計要求的合格產品,并應按時供應到現場。由甲方供應的材料、設備發生了質量問題或規格差異,對工程造成損失,責任由甲方承擔。
(2)凡由乙方采購的主要材料、設備必須在材料設備表中注明品牌、規格或質量標準并經甲方簽字認可,如與材料設備表不符,應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對工程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8、安全生產和防火
(1)甲方或乙方提供的施工圖紙或作法說明,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和有關防火設計規范。
(2)乙方在施工期內應嚴格遵守《建筑安裝工程安全技術規程》、《建筑安裝工人安全操作規范》。
(3)由于甲方提供的圖紙或作法說明,違反有關安全操作規程、消防條例和防火設計規范,導致發生安全或火災事故,甲方應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經濟損失。
(4)由于乙方在施工生產過程中違反有關安全操作規程、消防條例,導致發生安全或火災事故,乙方應承擔由此引發的一切經濟損失。
9、獎勵和違約責任
(1)由于甲方原因導致延期開工或中途停工,甲方應補償乙方停工、誤工所造成的損失,每停工或誤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工程總價款的1‰;甲方不按合同的約定撥付款,每拖延一天,按工程總價款的1‰支付滯納金。
(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付款額1‰的違約金。甲方要求提前竣工,除支付趕工費用外,每提前一天,甲方支付乙方工程總價款的1‰,作為獎勵。
(3)甲方未辦理任何手續,擅自同意拆改原有建筑物結構或設備管線,由此發生損失或事故(包括罰款),由乙方負責并承擔損失。
(4)未經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建筑物結構或設備管線,由此發生的損失或事故(包括罰款),由乙方負責并承擔損失。
(5)未辦理驗收手續,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造成損失由甲方負責。
(6)因一方原因,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時,應通知對方,辦理合同終止協議,并由責任方賠償對方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
10、爭議或糾紛處理
(1)本合同在履行期間,雙方發生爭議時,在不影響工程進度的前提下,雙方可采取協商解決或有關部門進行調解。
(2)當事人不愿通過協商、調解解決或者協商、調解不成時,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11、其它約定
12、附則
(1)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方各執一份。
(2)本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動終止。簽字(章)生效。
甲方:乙方:
年月日:
通用合同條款(三) 篇13
承諾人:
身份證號:
__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公司”):
本人已經閱讀并知悉公司的《員工勞動合同》《保密協議》等與知識產權和保密相關的各項制度,鑒于本人因參與項目而可能:
1、在職務工作中做出一些研究、開發結果;
2、接觸到或知悉公司和客戶擁有的各項研究、開發結果以及有關技術、市場、經營管理等方面的商業秘密。
為保護公司與客戶的相關權益,本人自愿對如下事項做出承諾:
第一條本人在項目執行期間,應遵守公司制定的各種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規章、制度,履行與本人工作崗位相應的保密職責。本人保證接觸到或使用公司或客戶的商業秘密僅用于與項目有關的用途,不用于其他項目。除為執行項目目的外,保證不對以上信息進行復制或向任何第三方(包括不應知悉該以上信息的公司其他職員)進行泄漏、公開披露等。
第二條本人在項目執行期間,不能直接或間接從事同公司經營業務具有競爭性的業務,不能同時接受其他公司的聘用尤其是有競爭關系的公司的聘用,不對公司的競爭對手提供(無論是直接或間接的)咨詢性、顧問性、技術性服務。
第三條 本人承諾在執行項目任務時,不得擅自使用任何屬于他人的技術秘密或者其他保密信息,亦不得擅自實施可能侵犯他人知識產權的行為。
第四條本人承諾在項目主體工作完成前不主動向公司提出離職申請,如果本人因工作需要或其它原因被動調離本項目或離開公司,應在離開項目崗位前30天內,將個人手中的公司文件、咨詢(評估)報告、客戶資料、項目檔案、訪談記錄、統計數據、程序清單、存有商業秘密的軟盤及其他媒介形式的資料,如數交給公司指定的接收人員,并不得以任何方式留存。
第五條當發現公司知識產權受到侵害或商業秘密被非法使用或泄漏時,本人有義務通知公司并采取合理措施協助公司,防止侵害的擴大或商業秘密的進一步散失。
第六條 違約責任
本人若有違反上述條款的行為,將賠償公司因此所遭受的一切損失,包括但不限于因本人違反本承諾函而導致公司在經營上所遭受的損失及公司向其負有保密義務的第三方支付的全部賠償額及訴訟費、律師費、及其他因該訴訟和索賠支出的相關費用。并且不論本人的違約行為是否給公司造成實際經濟損失,必須在損失之外一次性向公司支付違約金人民幣壹萬元,本人因違約行為所獲得的全部收益應當歸還公司。上述賠償可從本人的工資報酬中扣除,不足部分公司有權向本人追償。
公司除有權要求本人承擔相應的經濟責任外,有權請求有關行政、司法機關追究本人的行政或刑事責任。
第七條本承諾函與本人和貴公司簽訂的《員工勞動合同》等勞動服務協議構成不可分割的整體。如果本人違反本承諾函,應視為違反勞動合同,公司有權提前與本人解除勞動合同。本承諾函不因雙方《員工勞動合同》的解除而自動失效。
第八條 本人承認,已仔細閱讀過本承諾函,并確切了解和明白承諾函條款的法律含義。
第九條 本人如因履行本承諾函與貴公司發生爭議,首先應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成,任何一方都有權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承諾人(簽字):
年 月 日
通用合同條款(三) 篇14
交通意外傷害保險合同條款
交通意外傷害保險合同條款
保險合同的構成
第一條 本保險合同由保險條款、投保單、保險單、批單和特別約定組成。凡涉及本保險合同的約定,均應采用書面形式。
投保范圍
第二條 年滿3周歲至70周歲、身體健康的自然人,可作為本保險合同的被保險人。
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被保險人本人、對被保險人有保險利益的其他人可作為投保人。
被保險人為未成年人,須由其父母作為投保人。
保險責任
第三條 在保險期間內,被保險人持有效客票踏人乘坐的合法營運交通工具人口,在交通工具內因交通事故導致身故或殘疾的,保險人依照下列約定給付保險金:
(一)被保險人自交通事故發生之日起180日內因同一原因身故的,保險人按本保險合同上所載的相應交通工具所對應的保險金額給付意外身故保險金,對該被保險人的保險責任終止。
(二)被保險人因遭受意外交通事故,并自事故發生之日起180內因同一原因造成本保險合同所附《人身保險殘疾程度與保險金給付比例表》(簡稱《給付表一》)所列殘疾程度之一者,保險人按該表所列給付比例乘以相應交通工具所對應的保險金額給付殘疾保險金。如治療仍未結束,按第180日的身體情況進行殘疾鑒定,并據此給付殘疾保險金。
1.被保險人因同一意外交通事故導致《給付表一》一項以上殘疾時,保險人給付各項殘疾保險金之和。但不同殘疾項目屬于同一肢時,僅給付其中一項殘疾保險金;如殘疾項目所對應的給付比例不同時,僅給付其中比例較高一項的殘疾保險金。
2.被保險人本次意外交通事故所致之殘疾,如合并以前因意外交通事故所致的殘疾,可領取《給付表一》所列較嚴重項目的殘疾保險金者,保險人按較嚴重的項目給付殘疾保險金,但應扣除以前已給付的殘疾保險金。
(三)保險人對被保險人乘坐同一類別交通工具所負的給付上述各項保險金的責任,以該類別交通工具所對應的保險金額為限。一次或累計給付的保險金達到該類交通工具的保險金額時,保險人對被保險人乘坐該類別交通工具的保險責任終止。
責任免除
第四條 因下列原因造成被保險人殘疾、身故的,保險人不承擔給付保險金責任:
(一)投保人、被保險人、受益人的故意行為;
(二)因被保險人挑釁或故意行為而導致的打斗 被襲擊或被謀殺;
(三)被保險人妊娠、流產、分娩、藥物過敏、食物中毒;
(四)被保險人接受整容手術及其他內、外科手術導致的醫療事故;
(五)被保險人未遵醫囑,私自服用、涂用、注射藥物;
(六)原子能或核能裝置所造成的爆炸、污染或輻射。
第五條 被保險人在下列期間遭受傷害以致身故、殘疾的,保險人也不承擔給付保險金責任:
(一)戰爭、軍事行動、暴動、恐怖活動或其他類似的武裝叛亂期間;
(二)被保險人因從事非法、犯罪活動期間或被依法拘留、服刑期間;
(三)被保險人因酗酒或受酒精、毒品、管制藥物的影響期間;
(四)被保險人酒后駕車、無有效駕駛執照駕駛或駕駛無有效行駛證的機動交通工具期間;
(五)被保險人患有艾滋病(aids)或感染艾滋病病毒(hiv)期間。
保險金額
第六條保臉金額是保險人承擔給付保險金責任的最高限額。
保險金額按份計算,每份保險的累計保險金額為人民幣110萬元,其中各類交通工具所對應的保險金額如下:
飛機:人民幣50萬元;
火車(含地鐵、輕軌):人民幣30萬元;
汽車(含電車、有軌電車):人民幣10萬元;
船舶:人民幣20萬元;
保險金額由投保人和保險人約定,并在保險單中載明,但同一被保險人最多只可投保4份本保險。
保險金額一經確定,中途不得變更。
保險費
第七條 保險費為每份人民幣88元,投保人應于投保時交清全部保險費
保險期間
第八條 保險期間為一年,以保險單載明的起訖時間為準。
投保人義務
第九條 投保人應如實填寫投保單并回答保險人提出的詢問,履行如實告知義務。
投保人故意隱瞞事實不履行如實告知義務的,保險人有權解除本保險合同,且不退還保險費。對于本保險合同解除前發生的保險事故,保險人不負給付保險金的責任。
投保人因過失未履行如實告知義務并且足以影響保險人決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險費率的,保險人有權解除本保險合同;因過失未履行如實告知義務對保險事故發生有嚴重影響的并在本保險合同解除前發生的保險事故,保險人不負給付保險金責任,僅按約定退還未滿期凈保險費。
第十條 投保人住 或通訊地址變更時,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保險人。投保人未通知的,保險人按本保險合同所載的最后住所或通訊地址發送的有關通知,均視為已發送給投保人。
保險金的申請與給付
第十一條 發生本保險合同保險責任范圍內的事故后,投保人、被保險人或受益人應于知道保險事故發生之日起5日內通知保險人。
投保人、被保險人或受益人未通知或通知遲延致使保險人因此而增加的勘查、調查等費用,應由被保險人承擔。
投保人、被保險人或受益人未通知或通知遲延致使必要的證據喪失或事故性質、原因無法認定時,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上述規定,不包括因不可抗力而導致的遲延。
第十二條 索賠申請人向保險人申請賠償時,應提交作為索賠依據的證明和材料。被保險人未及時提供有關單證,導致保險人無法核實單證的真實性及其記載的內容的,保險人對無法核實部分不負給付保險金責任。
(一)被保險人意外身故,索賠申請人應填寫保險金給付通知書,并提供下列證明文件和資料給保險人:
1.保險金給付通知書;‘
2.保險單;
3.受益人的身份證明;
4.交通事故證明;
5.公安部門或保險人認可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被保險人死亡證明或驗尸報告。若被保險人為宣告死亡,受益人須提供人民法院出具的宣告死亡證明文件;
6.被保險人的戶籍注銷證明;
7.若申請人為代理人,應提供授權委托書、身份證明等相關證明文件;
8.保險人所需的其他與本項索賠相關的證明和資料。
(二)被保險人意外殘疾的,索賠申請人應填寫保險金給付通知書,并提供下列證明文件和資料給保險人:
通用合同條款(三) 篇15
合同號:
合同簽訂日期:
合同簽訂地點:
賣方:
地址:
公司所在國:
電報:
傳真:
買方:
地址:
公司所在國:
電報:
傳真:
買賣雙方經友好協商,同意以[ ]FOB或[ ]CFR或[ ]CIF或[ ]FCA或[ ]CPT或[ ]CIP術語簽訂本合同,并就如下條款達成一致:
1、商品名稱:
2、品質/規格:
[ ]按照本合同附件中詳細記錄(如果具體合同要求)
3、單位:
4、數量:
[允許在金額及數塾上有 %的損溢,由[ ]賣方或[ ]買方選擇。
5、FOB/CFR/CIF/FCA/CPT/CIP單位價格 。
6、總額:
實交數量按照第4款規定,比原定數量損溢 %,則應對價格作出相應的調整。[ ]
7、原產國及生產國:
8、運輸標志:
9、裝運
9.1 裝運時間: 。
9.2 裝運港: 。
9.3 卸貨港: 。
9.4 [ ]允許,或[ ]不允許"甲板上"裝運。
9.5 [ ]允許,或[ ]不允許轉運。
9.6 [ ]允許,或[ ]不允許分批裝運。
9.7 [ ]集裝箱運輸。
9.8 最終目的地:__。
9.9 卸貨港轉貨商/貨運代理人___
10. 支付條款
賣力銀行帳戶:
買方銀行帳戶:
10.1 支付方式
(1)信用證
[ ] 10.1.1(這一段將作[ ]保留或[ ]刪除)
在賣方向買方提示由 銀行開出的、以賣方為受益人的金額為 的不可撤銷的銀行保函之日起三十日內,買方應向賣方支付合同總金額 %的價款,即 。
銀行保函有效期到
[ ]裝運回后 天,如果是分批裝運,則在最后一批貨物裝運后 天。
[ ]最后一批貨物到達卸貨港之日。
[ ]貨物到達卸貨港之日后 月。
根據賣方裝運的貨物自動按比例減少保函金額。
[ ]10.1.2即期付款
買方應于
[ ]合同規定的裝運期第一天(裝運日)前 日, [ ]合同簽訂后 日內,通過 銀行,以[ ]電傳,[ ]SWIFT,[ ]信函,[ ]簡式電報和信函方式出具以賣方的受益人、不可撤銷的、金額為 的[ ]即期付款信用證[ ]議討信用證。
信用證的內容應與合同規定相符,信用證的有效期持續至開證日后 月,以便受益人在當地提示單據。
信用證中應含有如下陳述"該信用證以《跟單信用證統一慣例1993年版,國際商會第500號出版物》為準。
[ ]10.1.3延期付款
買方應于[ ]合同規定的裝運期的第一天(裝運日)前 日,[ ]合同簽訂后 日內,通過 銀行,以[ ]電傳,[ ]SWIFT,[ ]信函,[ ]簡式電報和信函方式,出具以賣方為受益人的、金額 的、不可撤銷的信用證,憑[ ]即期[ ]海運提單、航空運單、鐵路交貨通知或多式聯運單據[ ]提示單據,進行承兌
[ ]延期付款[ ]議付
信用證的內容應與合同規定相符,信用證的有效期持續至開證日后 月,以便受益人在當地提示單據。
信用證中應含有如下內容"該信用證以《跟單信用證統一慣例1993年版,國際商會第5O0號出版物》為準。"
(2)托收
[ ] 10.1.4憑單付款(D/P)
貨物裝運后,賣方應通過銀行向買方出具以買方為付款人的即期匯票并附上隊需單據。買方應于(委托銀行)提交匯票及所需單據時立即付款。
[ ] 10.1.5承兌變單(D/A)
貨物裝運后,賣方應通過買方的銀行向買方出具以買方為付款人的,見票 天付款的匯票及所需的單據以便承兌。買方應于賣方第一次出具匯票及所需的單據時立即承兌,并于匯票到期日付款。
(3)匯付
[ ]10.1.6
買方應于
[ ]收到所需單據后[ ]天內,
[ ]提單日后 天內,以
[ ]電匯, [ ]信匯,[ ]票匯
方式將貨物發票金額貸款支付到賣方指定銀行的賣方帳戶。
10.2有關單據
賣方應準備并向買方提交如下單據:
1.匯票
向[ ]--(銀行的名稱,在信用證付款方式下)或[ ]買方(在托上付款方式下)出具匯票
2.運輸單據(選擇如下之一)
[ ]1)標明通知收貨人或--的全套清潔已裝船提單,該提單為
[ ]空白抬頭,[ ]空白背書,并注明[ ]運費已付或[ ]運費待付。
[ ]2)簽發給-一不可轉讓的海洋運單,標明運費
[ ]預付 已付或
[ ]待付,
通知
[ ]多式聯運單據
[ ]航空運輸單據(空運單據/空運貨單)
[ ]鐵路運輸單據
[ ]6)信使及郵遞收據
3.其它單據
1)商業發票
2)[ ]保險單
[ ]保險憑證
3)由--出具的質量檢驗證明/檢驗報告/分析證明
4)原產地證明
[ ] FORM A(普惠制原產地證)
5)裝箱單
6)重量單
7)[ ]發貨通知書
[ ]裝船浦知
l到7項單據需要原本 份和副本 份。
4.其它單據(如要需要)
10.3 銀行費用
依照根據上述 10.1款選擇的付款方式,買方應承擔發生在
[ ]開證行(如以信用證支付),
[ ]托收行(如以D/P或D/A方式支付),
[ ]匯付行(如以匯付方式支付),
所在國的所有銀行費用。
除非雙方另有約定。賣方應承擔發生在該國以外所有銀行費用。
11.交貨條款
11.1包裝
所有貨物均須包裝,以防止因受潮、生銹、水份、腐蝕及震動致損,且包裝應適合[ ]海運,甲板上/非甲板上運輸,[ ]多式聯運,[ ]集裝箱運輸。
賣方應承擔貨物因不充分或不適當包裝造成的貨物損害或滅失的責任。
如果持運的貨物中包含有易燃成危險品,賣方應在每一包裝表面注明運輸及搬運中注意的事項以及識別號碼或國際慣例及/國際規則中對此類物品要求的其它標記。
每一包裝的尺寸、毛重、凈重以及其它必要的注意出項,例如;"不要倒"、"防潮"、"小心輕放"、"固定"等,無論何時如有必要應以不褪色的顏料印刷在每件包裝的表面。
11.2裝運條款
11.2.1如果是在CFR或CIF條件下裝運,賣方應在裝運前不遲于 日,以電報/傳真的方式通知買方裝運船名、船籍、船齡和其它有關該船的詳細情況,以及每次裝運貨物的合同號。經買方對船只公司確認接受后,賣方才可裝運。但買方不能無理延遲上述確認,買方應在接到通知后3個工作日內最遲5個工作日內做出確認,否則即視為已被確認。
11.2.2如果是在FOB條件下發運貨物,買方應按合同規定的裝運期訂艙。賣方應在合同規定的裝運期前至少 天,以電報/傳真的方式,將合同號、商品名稱、數量、總金額、件數、總重量、總體積以及貨物裝運港備妥待運的日期通知買方。買方應于裝運船只預計抵達裝運港的日期至少 日前,以電報/傳真的方式通知合同號、商品名稱、數量、總金額、件數、總重、 總體積、及貨物在裝運港適合裝運的日期、買方應至少在船只到達裝運港的預計日期前 日,通知賣方船名,預計抵港日期及合同號,以便賣方辦理裝運。如果需對運輸船只或到達日期做出變動,買方或其貨運代理人應及時通知賣方,但不能遲于預計抵達目前 日,以便賣方做出必要的安排、如果船只未在買方通知的抵達日后 日內未抵達裝運港,買方應承擔自 日后評始計算的一切實際費用,包括倉儲費及利息.但這不影響賣方根據合同及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中的規定所要求的索賠。
如果運輸船只按賣方通知到達裝運港而賣方未能按規定及時貨物備妥待運,那么賣方應對空艙費及滯期費負責。
11.2.3如果是在FOB/CFR/FCA條件下發運貨物,賣方應于貨物裝運完畢后立即以電報/傳真的方式向買方及/或其指定的收貨人收出發貨通知書。該通知書應包括合同號、商品名稱、數量、毛重.尺寸、發票金額、提單號、啟航日及預計抵達卸貨港的日期。
如果在FOB或CFR條件下裝運貨物時,賣方未及時向買方及/或其指定的收貨人發出發貨通知以致買方不能及時投保,那么賣方應對運輸過程中貨物發生的損害和/或損失負責。
11.2.4此條款應作保留或刪除貨物裝運后,賣方應[ ]隨船將下列單據的副本一式兩份發送給買方:
(1) 海運提單(或根據10.2條第2款要求的其它運輸單據)
(2) 商業發票(分批裝運時須注明裝腔作勢船批號)
(3) 裝箱單
(4) 重量/數量
(5) 原產地證書
(6) 由 簽發的品質檢驗證明/檢驗報告/分析證明
(7) 所需的其它單據:
11.2.5賣方應在實際裝船日后 工作日內向買方或其指定的收貨人航寄上款所列單據副本各一份。
11.2.6裝運期以第10條規定的食用證的及時簽發為準。
發貨日報指提單日,航空運單日期,鐵路發貨通知或多式聯運單據日期。
12.保險
如果在FOB、CFR、FCA、或CPT條件下發運貨物,應由買方負責投保。
如果在CIF或CIP條件下運送貨物,賣方應按發票金額的110%投保[ ]平安險,或[ ]水漬險,或[ ]一切險。另投附加險應包括:
13.擔保(分別選擇13.1或13.2)
[ ]13.1賣方應保證所交付的所有貨物的品質、規格和包裝符合合同規定。擔保期應持續到
[ ]若為分批裝運,則在最后一批貨物交付日后 月;
[ ]在卸貨港完成卸貨日后 月,但最遲不能超過交貨日后 月;
[ ]貨物到達目的的港日后 月,但無論如何不應超過貨物到達卸貨港之日后 月。
[ ]雙方接受簽署的驗收證書之日后 月,但不能超過貨物到達卸貨港之日后 月。
[ ]13.2賣方應在保證其根據合同交付貨物的品質、規格及包裝符合合同規定、賣方不擔保貨物適合特定目的或環境,除非合同另有規定或在簽訂合同時已告知賣方。擔保期一直持續到
[ ]交貨日后,如果是分批裝運,則在最后一批貨物交付日后 月。
[ ]在卸貨港完成卸貨之日后 月,但最遲到交付日后 月
[ ]貨物到達目的地之日后 月,但無論在何種情況下不應超過貨物到達卸貨港之日后 月。
[ ]雙方簽署驗收證書之日后 月,但不應超過貨物到達卸貨港之日后 月。
13.3如果買方發現貨物違反上述擔保,并根據第17.1條在擔保期內通過賣方,而且違反擔保的原因在于賣方,那么買方有權向賣方提出索賠,應根據第17條來解決買方擔保權利和賣方擔保義務。
在工廠的書面說明有誤,或者對產品非正確使用。或者根據產品的正常損耗性質而對產品的零部件造成的正常損耗的情況下,應排除賣方的擔保義務。
14.檢驗
14.1交貨前檢驗(從14.1.4或是14.2.2中選擇一款)賣方應在貨物裝運前向檢驗機構申請對貨物的品質、規格、數境、重員、包裝、安全、衛生及健康要求根據
[ ]本合同中的規定,或 [ ] 標準,進行檢驗。
上述檢驗機構簽發的檢驗證書構成賣方要求付款時必須出具的單據之一。
檢驗機構;
在中:a)中華人民共和國 進出口商品檢驗局
b)
(如果中國的法律、法規允許其它的檢驗機構則加入)
在德國:
(如果強制要求檢驗則加入)
[ ]14.1.2工廠檢驗
賣方應在貨物裝運前向買方出具工廠根據
[ ]合同的規定,或
[ ] 標準
對貨物的品質、規格、數量、重量、包裝及安全、衛生或健康要求簽發的檢驗報告。
上述檢驗報告應構成賣方要求付款時出具的單據之一。
14.2到貨檢驗
為了實現擔保存權或其它請求權,買方有權在貨物到達
[ ]最終目的地
[ ]卸貨港后
向檢驗機關申請檢驗貨物的權利。
檢驗機關;
在中國。a)中華人民共和國 進出口商品檢驗局;
b)
在德國:
(根據買方的選擇或德國法則加入)
買方應地檢驗前向賣方發出檢驗通知,以便賣方有充足時間參加檢驗,賣方可以自行決定并承擔費用參加檢驗。如果買方及時通知而賣方不參加。則檢驗可在賣方缺席的情況下進行。
買方應根據本合同第)和或b)的規定進行檢驗。
15.不可抗力
合同當有人因洪水、火災、地震、雪災、旱災、冰雹、風或其他該方當事人無法控制,并在簽訂本合同時不能合理預見、不可避免或無法克服的事件造成其無法履行或遲延履行全部或部分合同義務,則該合同一方當事人應免責。但是,因不可抗力而影響其履約的合同一方應盡快通知另一方條件的發生,并應在事件發生后不遲于 天向另一方發送由有關機構或某一中立且獨立的第三方出具的關于發生不可抗力事件的證明或文件。
如果不可抗力事件持續超過 天,合同雙方可協商合同的履行或終止。如果不可抗力出件發生后 月內雙方不能達成協議,則任何一方有權終止合同。如果合同如此終止,則任一方應自行承擔各自的費用,且不能對解除合同有關的損失要求賠償。
16.延遲陪償
16.l如果買方在到期時未支付價款,則其有義務向賣方支付未付價款及逾期利息、利率接從到期日至實際支付日以息 %計算,該逾期利息應按賣方要求支付。
16.2未及時開具信用證
如果買方因為自身的原因未能按合同規定按時開具信用證,除非雙方協議有寬限朝,則買方應向賣方支付罰金。罰金應按遲開信用證每 日收取信用證金額 %的比率計算,但罰金不能超過買方應開而未開信用證總金額的 %。在計算罰金時,少于 日應視為 日。
16.3未及時交貨
如果賣方因自身原因未能按合同規定按時交付所有或部分貨物(包括達成一致的文件),除非雙方協議有寬限期,則賣方應向買方支付罰金、罰金應按遲交貨物每 天收取遲交貨物總金額的 %計算,但是,罰金不能超過遲交貨物總金額的 %、在計算罰金時,少于 日應視為 日。
16.4在不影響合同雙方根據第181條享有的權力下,第16.1條且/或16.2條且/或16.3規定的賠償應是對于由于此種延遲而造成的損失的唯一賠償。
17.如果貨物的品質、規格、數量、重顯、包裝及對安全、衛生或健康的要求不符合合同的規定則買方應在賣方發出索賠通知,并有權以本合同第 14.2條規定的檢驗機構簽發的檢驗證明作為依據向賣方索賠,并在
[ ]a)貨物到達最終目的地之日后 日內只要該日不超過貨物到達卸貨港之日后 日,
[ ]b) 在保證期內發現故障或缺陷的情況下,最遲應在發現故障后 周內,列出索賠理由、如果貨物與合同不符并且賣方應對此負責,則賣方應在收到買方的通知后立即,或至多 周內,自己承擔費用
[ ]修理或替換該貨物,或補足短缺的數量、買方不得對所受損失索賠或要求解除合同,除非賣方顯然未能修理或替換。
[ ]修理或替換該貨物,或補足短缺的數量,并且如果買方因賣方而遭受損失的話 ,則根據第17.4條向買方賠償。
[ ]根據貨物瑕疵程度,如果買方遭受損害、損失,則根據其受損害的程度和損失的數量,通過雙方協議對貨物降價。
如果在雙方協商的時間期限內,修理、替換或降價顯然沒有達到要求,并且/或者此種不符達到了根本性違反合同,則買方有權解除合同。
17.2如果買方未在第17.1(a)和 (b)規定的時間內要求索賠,則買方應放棄對數量不足或明顯的質量缺陷要求索賠的權利。
17.3賣方在收到本合同第14.2條規定的檢驗機構出具的檢驗證明后不遲于 日對買方的索賠要來作出答復。如果賣方未在上述期限內作出答復,剛買方的索賠要求剛被視為接受。
17.4[ ]本合同中賣方的責任應限于直接損失和直接損害。這一限制不適用于完全疏忽或故意瀆職的情形。
[ ]本合同中賣方的責任或因違約而構成的賣方的責任應限于總額 。這一限制不適用于完全疏忽或故意瀆職的情形。
至于下述情況,上述選擇之一不適用:
違約一方應對因其違約而由未違約方造成的損失負責,如果違約方在簽訂合同時根據其已知的事實和情況預見到或理應預見到其違約可能導致未違約方造成損失。
18.終止合同
18.1除非另有規定,本合同在下述任一情況下終止:
(1)通過雙方共同書面協議;或
(2)如果另一方完全因其責任在合同規定的時間期限內未履行其義務,程度嚴重,并且在收到未違約方的書面協議后 日內未能消除違約影響或采取補救措施,在此種情況下,非違約方應給另一方書面通知來終止合同。
18.2合同終止不影響終止合同方的任何權利,包括但不限于其根據17.4條要求對應合同終止而遭受的損害賠償的權利。
19.稅收
與本臺同有關及在執行本合同中由中國政府根據生效的稅收
法律征收的所有稅收由[ ]買方[ ]賣方,即本合同的中方來支付。與本合支付。與本合同有關及在執行本合同中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土以外征收的所有稅收應由[ ]買方,即本合同的德方支付。
所有稅收應以《中華人民共和國與德意志聯邦共和國避免雙重征稅協定》為準。
20.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
除非合同中另有規定合同的條款應依照國際商會提供的《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INCOTERMS 1999)國際商會第460號出版物》予以解釋。
21.仲裁
因本合同而產生的或與本臺同有關的所有爭議,包括有關本合同的成立,生效或終止的問題應最終通過仲裁來裁決,排除有通常的法院對爭議作出判決。
為了以仲裁來裁決爭議,案件應提交給
[ ]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仲裁程序應在中華人民共和國 進行。
[ ]德國仲裁機構。仲裁程序應在德國 進行。
[ ] (合同雙方同意的其它國際仲裁機構例如巴黎國際商會的仲裁機構、蘇黎世商會的仲裁機構或香港國際仲裁中心。)
仲裁過程應以英語根據雙方選擇的上述各仲裁機構的程序規則進行。
22.通知
任何通知應以書面形式,并應有專人送交,傳真、電傳發送或航空快件寄送,當在合同抬頭指定的地點由合同方派專人送交時。或若合同方以傳真或電報的方式發送,則發送日后一天,或若合同方以信函方式寄送,則另一方收到信函時,通知應被視為送達。
23.其他
23.1附件應構成本合同不可缺少一部分
23.2本合同用英文書就,文件用--(語言)
23.3生效日期
本合同應生效于(生效日期)
[ ]從雙方授權的代表正式簽訂日起。
[ ]經 簽署共批準后,如果法律要求批準。批準應在買方簽署并通知賣方后30天內取得。
[ ]其它條件:
上述條款由買方和賣方協商同意,買方、賣方簽字如下。
買方: 日期:
賣方: 日期:
通用合同條款(三) 篇16
甲方(托運方)
乙方(承運方)
簽約時間:年 月 日
為了共同做好運輸業務,雙方根據交通部《汽車貨物運輸規則》,《公路貨物運輸合同實施細則》及有關貨物運輸法律文件等,經雙方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一、乙方根據具體甲方要求,為甲方承擔——公路運輸業務。
二、運輸業務程序:1、甲方發出運輸指令。2、乙方認可發車。3、乙方裝車。4、雙方驗收簽收。5、發往目的地并簽收回單。6、下月費用結算。
三、甲方的權利與職責:
1、甲方權利:
(1)要求乙方按規定時間、地點、數量把貨物安全、及時甲方出庫單指明的目的地。
(2)甲方委托乙方承運的貨物種類主要為甲方生產是涂料成品和原料,甲方有權要求和監督乙方按照特殊危險物品進行裝卸及做運輸等方面的準備工作。
(3)甲方有權對乙方的違約、違規等行為而造成的運輸過程中、風險轉移前的貨物的損壞、滅失,要求乙方先予賠償;甲方在乙方收到甲方出具的《運輸問題通知單》三天內沒有得到回復,有權作“默認賠償”處理。
(4)甲方有運輸業務當日向乙方訂運車輛,乙方需要在半小時內給予答復,并確保車輛準時到達甲方指定的提貨點,否則甲方有權另找承運單位。
2、甲方的義務:
(1)甲方的貨物,按甲方企業 包裝標準的規定進行包裝。
(2)甲方須出示明確的送貨詳細地址、聯系人、電話及發貨時間和數量。
(3)向乙方提供出庫單四聯(三聯做回單,一聯交客戶)。
四、乙方的權利和職責:
1、乙方的權利:要求甲方有運輸業務當日18:00點以前通知乙方,并告知運輸數量、發運目的地地址、所需車類;告知方式為電話或傳真。
2、乙方義務:
(1)乙方車輛到達甲方提貨地點后須在門衛處登記并通知甲方倉庫負責人;提貨人必須提供有效身份證件、乙方介紹信及有關聯系單。經甲方許可后駛入指定區域等待裝車。甲乙雙方在貨車擋板處交接貨物,乙方須對所承擔的貨物做好清點工作,并按甲方要求辦理及出門手續。
(2)乙方車輛進入甲方公司區域或庫房區域時,必須遵守甲方的相關規定:車輛進入甲方上述區域時,應減速慢行,并加裝車輛排氣管防火裝置;人員進入上述區域必須申領并掛胸掛臨時出入證,嚴禁在上述區域吸煙,未經許可不得進入倉庫、車間及辦公室等。
(3)乙方承運的運輸業務以甲方填寫并由乙方簽字確認的運輸任務單為準,運輸任務單一式兩份,乙方保留一份作為結賬憑證。
(4)乙方負責裝車,對甲方的貨物,應妥善保管,禁止野蠻裝卸,禁止用與有菱角、有腐蝕性的貨物拼裝、混裝及其他不合理的裝運方式裝運,在每一層鐵通包裝貨物的上面,鋪一層甲板再裝第二層或其他貨物以保證貨物的完好無損。出不可抗力的因素導致的損失外,運輸過程中導致甲方的貨物包裝變形、插花、桶身受污染而桶內漆油未溢出的、按貨物價格的50%賠償損失;桶內油漆溢出的。按貨物價格全額賠償。
(5)貨物到達甲方客戶后,乙方負責卸貨,協同收貨人做好貨物的清點工作,并要求收貨方在甲方的出庫單上簽收并加蓋章與出庫單上所有列收貨人名稱一致的公章。如果因乙方疏忽造成送貨單據丟失,客戶收貨后沒有簽字蓋章或所蓋公章與收貨人名稱不一致,所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6)貨物送完后,乙方將有甲方客戶簽字并加蓋公章的有關單據回執及時返回甲方;如果乙方車輛不能及時返回,則必須用特快專遞的方式在規定的日期將回執寄回甲方;單據的回執從客戶簽收后返回甲方的時間:見附件《運輸價格表時間》。如果乙方多次逾期交回單據回執,甲方有權隨時終止與乙方的業務往來。
(7)乙方承接運輸后,必須將甲方的全部貨物進行保險。因為投保導致甲方的損失無法彌補的,有乙方進行賠償。乙方運輸車輛應配備必要的防雨毯布等用具防止貨物受損。如果因乙方原因造成貨物遭雨淋損壞、被凍壞等情況,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如乙方在運輸過程中發生異常情況造成貨物短缺、送貨逾期等情況的,也給甲方客戶造成了經濟損失的,甲方的客戶損失也須由乙方承擔。但對上述的賠償,乙方承擔的方式為先予賠償并按實際損失賠償。
(8)乙方應按運輸任務單及協議附件約定的運輸時間安排運輸到貨時間,如果發生送貨逾期的情況,每逾期6小時甲方將扣除該筆運費的5%,加急運輸的,每逾期6小時,除扣除因加急而增加的運費外,同時還扣除該筆運費的10%以做補償。延長時間到貨以此類推,單經甲乙雙方確認的洪澇災害、臺風、軍事行動等不可抗力的因素導致的交通中斷,大霧等突發惡劣天氣造成的拖延等情況造成的逾期到貨除外。
(9)沒有甲方的運輸任務單等單據認可,乙方不得擅自從甲方客戶處帶回貨物至甲方倉庫;對于乙方擅自拉回的貨物甲方有權拒收,且無論甲方是否收貨,由此產生的運輸費用甲方不予結算。
(10)貨物送到甲方客戶處,發生找不到收貨人、地址有異、客戶拒收等異常情況,
乙方必須及時與甲方聯系,不得擅自作任何決定,在征得甲方同意后,將貨物拉回甲方倉庫。貨物拉回倉庫后必須通知甲方倉庫負責人驗貨,并對客戶拒收理由由做書面具體說明(出庫單回執中應做具體說明并請客戶簽字蓋章)。如果客戶拒收的理由的由乙方的過失造成的,由此產生損失由乙方負責。
(11)運費的結算為月結,每月5日開始結算上月運費,結算前乙方必須履行完成以下義務:
(a)提交正式發票,發票內容填寫規范、完整。
(b)提交運輸業務發生明細(具體列明:承運日期、運輸任務單號碼、出庫單號碼、客戶名稱、出門證號、噸位、運費金額等)
(c)經客戶簽字蓋章的單據回執全部返回甲方(包括付款方式為貨到付款的單據)
(d)凡運輸貨物單上付款方式一欄注明“貨到付款的”為甲方替甲方客戶代辦運輸,其運輸按甲乙雙方協議價格執行并由甲方客戶直接與乙方結算,乙方同時向甲方客戶提供正式發票。
(e)乙方對結算月度的賠償全部確認完畢。
五、其他
1、運輸價格及運輸、回單時間見運價表格。該表與本合同具有同樣法律效益。
2、里程時間省外從裝貨后第二天起算,省內當天到達,
3、本著互惠原則,本合同運費價格為全年統一價格。(詳見運輸價格時間表)
4、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有效期即日起至
5、協議有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甲方營業場所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甲方:某涂料有限公司 乙方: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通用合同條款(三) 篇17
1.平安如意女性兩全保險(利差返還型)條款
第一條 保險合同的構成
本保險合同(以下簡稱“本合同”)由保險單或其他保險憑證及所附條款、投保單、與本合同有關的投保文件、聲明、批注、附貼批單、其他書面協議構成。
第二條 保險責任
在本合同保險責任有效期內,本公司承擔下列保險責任:
一、滿期生存保險金:
被保險人于保險期滿時仍生存,本公司按當年度保險金額給付“滿期生存保險金”,保險責任終止。
二、身故保險金:
被保險人于保單生效日起1年內因疾病身故,本公司按當年度保險金額的 10%給付“身故保險金”,并無息返還所交保險費,保險責任終止。
被保險人因意外傷害事故或于保單生效日起1年后因疾病身故,本公司按當年度保險金額給付“身故保險金”,保險責任終止。
前述所稱“所交保險費”指給付當時基本保險金額的年交保險費。
三、特定婦女疾病保險金:
被保險人經醫院確診于保單生效日起1年后初次患本合同所附“特定婦女疾病項目表”所列癌癥,本公司按當年度保險金額的15%給付“特定婦女疾病保險金”。該項保險金的給付以一次為限。
四、特定手術保險金:
被保險人于保單生效日起1年后因初次所患疾病,必須接受本合同所附“特定手術項目表”所列手術治療者,每次手術本公司按當年度保險金額的10%給付“特定手術保險金”。同一次手術或同一手術項目的保險金給付以一次為限。
五、結婚津貼保險金:
被保險人于保單生效日起1年后至滿3年前結婚者,本公司按基本保險金額的8%給付“結婚津貼保險金”;被保險人于保單年度滿3年時生存且未曾領取“結婚津貼保險金”者,本公司按基本保險金額的8%給付“結婚津貼保險金”。結婚津貼保險金給付以一次為限。
六、子女養育津貼保險金:
被保險人于保單生效日起2年后至滿5年前生育者,本公司按基本保險金額的8%給付“子女養育津貼保險金”;被保險人于保單年度滿5年時生存且未曾領取“子女養育津貼保險金”者,本公司按基本保險金額的
8%給付”子女養育津貼保險金”。子女養育津貼保險金給付以一次為限。
第三條 責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導致被保險人身故的,本公司不負給付保險金責任:
一、投保人、受益人對被保險人故意殺害、傷害;
二、被保險人故意犯罪或拒捕、故意自傷;
三、被保險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四、被保險人在本合同生效或復效之日起2年內自殺;
五、被保險人酒后駕駛、無照駕駛及駕駛無有效行駛證的機動交通工具;
六、被保險人患愛滋病(AIDS)或感染愛滋病毒(HIV呈陽性)期間;
七、戰爭、軍事行動、暴亂或武裝叛亂;
八、核爆炸、核輻射或核污染。
發生上述第四款情形,本合同終止,本公司對投保人退還保險單的現金價值。
發生上述其他情形,本合同終止,如投保人已交足2年以上保險費的,本公司退還保險單的現金價值;未交足2年保險費的,本公司扣除手續費后退還保險費。
第四條 保險期間
本保險的保險期間分10年、15年和20年3種,投保人投保時可選擇其中1種。
本公司所承擔的保險責任自本公司同意承保、收取首期保險費并簽發保險單的次日零時開始,至本合同約定終止時止。
第五條 保險金額和保險費
本合同的基本保險金額由投保人和本公司約定并于保險單上載明,以基本保險金額為基準,按以下公式確定各保單年度的當年度保險金額。
當年度保險金額=基本保險金額×(1+0.05×保單年度數);
投保人按照本合同約定向本公司支付保險費。分期支付保險費的,投保人支付首期保險費后,應當按約定的交費日期支付其余各期的保險費。
第六條 如實告知
訂立本合同時,本公司應向投保人明確說明本合同的條款內容,特別是責任免除條款,并可以就投保人、被保險人的有關情況提出書面詢問,投保人、被保險人應當如實告知。
投保人、被保險人故意不履行如實告知義務的,本公司有權解除本合同;對于本合同解除前發生的保險事故,本公司不負給付保險金的責任,并不退還保險費。
投保人、被保險人因過失未履行如實告如義務,足以影響本公司決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險費率的,本公司有權解除本合同;對保險事故的發生有嚴重影響的,對于本合同解除前發生的保險事故,本公司不負給付保險金的責任,但扣除手續費后退還保險費。
第七條 受益人的指定和變更
被保險人或者投保人可指定一人或數人為保險金受益人,受益人為數人時,應確定受益人順序和受益份額,未確定份額的,各受益人按照相等份額享有受益權。
被保險人或者投保人可以變更受益人。但需書面通知本公司,由本公司在保險單上批注。
投保人在指定和變更受益人時,須經被保險人書面同意。
醫療、結婚津貼及子女養育津貼保險金的受益人為被保險人本人,本公司不受理指定或變更。
第八條 保險事故通知
投保人、被保險人或受益人應于知道或應當知道保險事故發生之日起5日內通知本公司。否則,投保人、被保險人或受益人應承擔由于通知遲延致使本公司增加的勘查、檢驗等項費用。但因不可抗力導致的遲延除外。
第九條 保險金的申請
一、滿期生存保險金的申請
由受益人作為申請人填寫保險金給付申請書,并憑下列證明、資料向本公司申請給付保險金:
1.保險單或其他保險憑證;
2.最近一期交費收據;
3.受益人戶籍證明及身份證明;
4.被保險人戶籍證明及身份證明。
二、身故保險金的申請
由受益人作為申請人填寫保險金給付申請書,并憑下列證明、資料向本公司申請給付保險金:
1.保險單或其他保險憑證;
2.最近一期交費收據;
3.受益人戶籍證明及身份證明;
4.公安部門或本公司認可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被保險人死亡證明書;
5.如被保險人為宣告死亡,受益人須提供人民法院出具的宣告死亡證明文件;
6.被保險人戶籍注銷證明;
7.受益人所能提供的與確認保險事故的性質、原因等有關的其他證明和資料。
三、特定婦女疾病保險金的申請
由受益人作為申請人填寫保險金給付申請書,并憑下列證明、資料向本公司申請給付保險金:
1.保險單或其他保險憑證;
2.最近一期交費收據;
3.受益人戶籍證明及身份證明;
4.本公司認可的醫院出具的附有病理組織檢查報告的疾病診斷證明書;
5.受益人所能提供的與確認保險事故的性質、原因等有關的其他證明和資料。
四、特定手術保險金的申請
由受益人作為申請人填寫保險金給付申請書,并憑下列證明、資料向本公司申請給付保險金:
1.保險單或其他保險憑證;
2.最近一期交費收據;
3.受益人戶籍證明及身份證明;
4.本公司認可的醫院出具的手術證明;
5.受益人所能提供的與確認保險事故的性質、原因等有關的其他證明和資料。
五、結婚津貼保險金的申請
由受益人作為申請人填寫保險金給付申請書,并憑下列證明、資料向本公司申請給付保險金:
1.保險單或其他保險憑證;
2.最近一期交費收據;
3.受益人戶籍證明及身份證明;
4.保單生效日起1年后至滿3年前結婚者,須提供結婚證明。
六、子女養育津貼保險金的申請
由受益人作為申請人填寫保險金給付申請書,并憑下列證明、資料向本公司申請給付保險金:
1.保險單或其他保險憑證;
2.最近一期交費收據;
3.受益人戶籍證明及身份證明;
4.保單生效日起2年后至滿5年前生育者,須提供準生證明和出生證明。
七、本公司收到申請人的保險金給付申請書及上述有關證明和資料后,對確定屬于保險責任的,在與申請人達成有關給付保險金數額的協議后10日內,履行給付保險金責任。對不屬于保險責任的,向申請人發出拒絕給付保險金通知書。
八、本公司自收到申請人的保險金給付申請書及上述有關證明和資料之日起60日內,對屬于保險責任而給付保險金的數額不能確定的,根據已有證明和資料,按可以確定的最低數額先予以支付,本公司最終確定給付保險金的數額后,給付相應的差額。
九、如被保險人在宣告死亡后生還,保險金領取人應于知道或應當知道被保險人生還后30日內退還本公司已支付的保險金。
十、受益人對本公司請求給付身故及生存保險金的權利,自其知道或應當知道保險事故發生之日起或自約定的領取保險金時起五年不行使而消滅;其他保險金的請求權,自其知道或應當知道保險事故發生之日起2年不行使而消滅。
第十條 欠交保險費或未還款項的扣除
本公司給付各項保險金、退還保險單現金價值或返還保險費時,如投保人有欠交保險費或其他款項未還清者,本公司先扣除上述欠款及應付利息后給付。
第十一條 首期后分期保險費的支付、寬限期
首期后分期保險費應按保險單所載明的方法及日期交付,如到期未交付時,自保險單所載明的交付日期的次日起60日為寬限期。寬限期內發生保險事故的,本公司仍負保險責任。
第十二條 合同效力中止
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投保人逾寬限期仍未交付保險費的,則本合同自寬限期滿的次日零時起中止效力。
第十三條 減額交清
首期后的分期保險費逾寬限期仍未交納的,而本合同已持續有效達1年以上并具有現金價值的情況下,如投保人在投保時進行約定或寬限期滿前書面同意,本公司將以寬限期開始前一日所具有的“保險單現金價值凈額”作為一次交付全部保險費,以相同的合同條件減少保險金額。
辦理減額交清后,第二條“結婚津貼保險金”及“子女教育津貼保險金”給付責任即行終止。
前項所稱“保險單現金價值凈額”是指保險單現金價值扣除欠交保險費及其他欠款本息后的凈額。
第十四條 合同效力恢復
本合同效力中止后2年內,投保人申請恢復合同效力的,應填寫復效申請書,并按本公司規定提供被保險人健康聲明書或本公司指定醫療機構出具的體檢報告書,經本公司審核同意,雙方達成復效協議,自投保人補交保險費及利息(按計算保險費的預定利率計算)的次日零時起,合同效
指礎
自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滿2年雙方未達成協議的,本公司有權解除合同。投保人已交足2年以上保險費的,本公司退還保險單的現金價值;投保人未交足2年保險費的,本公司扣除手續費后退還保險費。
第十五條 保單利差的計算及給付
在本合同有效期間內且于每一保單年度末,若該保單年度“銀行2年期定期儲蓄存款利率”大于計算保險費的預定利率,本公司以二者之差乘以“期中-保單價值準備金”,計算保單利差。
前項所稱“銀行2年期定期儲蓄存款利率”是指該保單年度每月第一個營業日人民銀行2年期居民定期儲蓄存款利率之簡單算術平均值。
前述保單利差,本公司以投保人投保時所選擇的下列兩種方式之一給付:
一、抵交保險費,但交費期滿后以儲存生息方式辦理。
二、儲存生息:以各保單年度“銀行2年期定期儲蓄存款利率”依復利方式計息,累積至本合同終止或投保人申請時給付。投保人如于投保時未選擇保單利差的給付方式,以儲存生息方式辦理。
投保人可于合同有效期內,以書面通知本公司變更前項給付方式。
本公司應每年將保單利差的有關資料以書面通知投保人。
第十六條 年齡確定與錯誤處理
一、被保險人的年齡以周歲計算。
二、投保人在申請投保時,應將被保險人的真實年齡在投保單上填明,如果發生錯誤應按照下列規定辦理:
1.投保人申報的被保險人年齡不真實,并且其真實年齡不符合本合同約定年齡限制的,本公司可以解除合同,并在扣除手續費后向投保人退還保險費,但是自合同成立之日起逾2年的除外。
2.投保人申報的被保險人年齡不真實,致使投保人的實交保險費少于應交保險費的,本公司有權更正并要求投保人補交保險費及利息(按本公司規定利率計算),或在給付保險金時按實交保險費和應交保險費的比例給付。
3.投保人申報的被保險人年齡不真實,致使投保人實交保險費多于應交保險費的,本公司應將多收的保險費退還投保人。
第十七條 地址變更
投保人住所或通訊地址變更時,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本公司,投保人未以書面形式通知的,本公司將按本合同注明最后住所或通訊地址發送有關通知。
第十八條 合同內容變更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經投保人和本公司協商,可以變更本合同的有關內容。變更本合同的,應當由本公司在原保險單或者其他保險憑證:批注或者附貼批單,或者由投保人和本公司訂立變更的書面協議。
第十九條 投保人解除合同的處理
投保人于本合同成立后,可以書面通知要求解除本合同。
一、投保人于簽收保險單后10日內,要求解除合同的,本公司退還已收全部保險費。如經本公司體檢則扣除體檢費。
二、投保人要求解除合同時,應提供下列證明和資料:
1.保險單或其他保險憑證;
2.最近一期保險費收據;
3.解除合同申請書;
4.投保人身份證明。
三、投保人要求解除合同的,本合同自本公司接到解除合同申請書之日起,保險責任終止。除第一項規定外,本公司于收到上述證明和資料之日起30日內退還保險單的現金價值,但未交足2年保險費的,本公司扣除手續費后退還保險費。
第二十條 爭議處理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雙方發生爭議的,應協商解決,經雙方協商未達成協議的,按項辦法解決:(1)通過仲裁解決;(2)通過訴訟方式解決。
第二十一條 釋義
【本公司】:指中國平安保險股份有限*司。
【基本保險金額】:指投保人和本公司約定并于保險單上載明的保險金額。
【意外傷害】:指非由疾病引起的、外來的、突然的、被保險人無法預料和不可抗拒的,使被保險人身體受到劇烈傷害的客觀事件。
【癌癥(癌)】:指以不可控制的惡性細胞生長和擴散以及組織浸潤為特征,經病理檢驗確定符合國家衛生部公布的“疾病和死因分類”標準歸屬于惡性腫瘤之疾病,但不包括惡性細胞原位無浸潤的惡性腫瘤(原位無浸潤即指惡性腫瘤細胞未穿透基底膜進入基底膜以下組織)以及皮膚癌(
裥院諫亓 。
【愛滋病】:指后天性免疫力缺乏綜合癥 ;
【愛滋病病毒】:指后天性免疫力缺乏綜合癥病毒。
后天性免疫力缺乏綜合癥的定義應按世界衛生組織制定的定義為準,如在血液樣本中發現后天性免疫力缺乏綜合癥病毒或其抗體,則可認定為感染愛滋病或愛滋病病毒。
【期中-保單價值準備金】:指上一保單年度末保單價值準備金與本保單年度末保單價值準備金的簡單算術平均值。
【周歲】:以法定身份證明文件中記載的出生日期為準。
【計算保險費的預定利率】:年復利5.0%。
【本公司規定利率】:按“同期人民銀行每月第一個營業日頒布的二年期居民定期儲蓄存款利率與計算保險費的預定利率之較大者”+2.0%計算。
【手續費】:指每張保險單平均承擔的本公司營業費用、傭金以及本公司對該保險單所承擔的保險責任所收取的費用三項之和。
特定婦女疾病項目表
---------------------
| 1.乳腺癌 | 4.卵巢癌 |
|----------|--------|
| 2.子宮頸癌 | 5.輸卵管癌 |
|----------|--------|
| 3.子宮內膜癌 | 6.陰道癌 |
---------------------
特定手術項目表
------------------------------------
| 1.子宮全切手術(含次全切除) | 4.子宮脫垂技術 |
|------------------|---------------|
| 2.卵巢、輸卵管全切手術 | 6.子宮外孕手術 |
|------------------|---------------|
| 3.子宮破裂縫合手術 | 6.乳房全切手術(含單側) |
------------------------------------
通用合同條款(三) 篇18
甲方:
乙方:
俞雙波和江蘇貝德萊特太陽能科技有限公司是有勞動關系的員工,因為乙方有客戶資源的特殊性,現甲方和其就勞動合同及其中條款的約定如下:
一、本協議作為勞動合同的補充,在雙方勞動合同存續期間有效。
二、因為乙方強調自身客戶資源的重要性,和融入到甲方的可操作性,本協議將雙方勞動合同存續期間分為兩個階段:
1、在雙方勞動合同簽訂起,至__年月日。
甲方支付乙方的月工資為部分_元和部分__元,部分為基本工資,和乙方出勤相關,部分為乙方工作考核部分,由甲方對乙方的工作積極性、工作態度、勤勉情況考核,具體參照甲方考核相關規定;
乙方在此期間的工程、工代合同,甲方按照3%支付乙方合同傭金。
2、從__年月日至_年月日。
甲乙雙方在相互協商的情況下,制定__年度工程部銷售任務為__完,確定乙方年薪為15萬,目標考核和業務提成。
三、考慮到乙方前期接觸客戶情況和商定的價格,甲方允許乙方在__年月底前,在甲方工代供貨價格上溢價銷售,溢價部分按收款進度,和乙方五五分成。
四、如果乙方在__年底前,尚有自有客戶未能有效進入合同簽訂,此部分客戶資源,甲方允許乙方提前列表報至甲方,如果在__年能形成有效銷售合同的,甲方和乙方可在正常業務提成外,酌情商定客戶信息傭金。
五、乙方作為甲方員工,應以江蘇貝德萊特新能源工程有限公司的產品銷售和銷售政策為唯一工作依據。
除上述第三條外,乙方再不得改變甲方銷售價格體系,也不得以溢價銷售要求甲方支付特殊分成。
六、乙方若有外部團隊帶入,須乙方面試合格方可錄用,在__年底前所產生的銷售業績,除傭金外乙方另得銷售總額的0.6%。
本協議作為雙方勞動合同的補充,雙方嚴格遵守,若有違反,可作為提前解除勞動合同的依據,并可視情況雙方提出追究對方造成損失的責任。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通用合同條款(三) 篇19
委托方:_________
承運方:_________
鑒于甲方和乙方依法設立且合法存續,雙方本著公平、平等、等價有償和誠信原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就甲方委托乙方承運貨物事宜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
一、運輸費用
1、甲乙雙方建立戰略商業伙伴關系,乙方給甲方最優惠的價格。
2、運輸費用以甲乙雙方簽章確認的乙方報價單為準,該報價單作為本合同的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3、如果乙方需變更價格,須提前1個月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書面確認后,方可執行,否則,甲乙雙方按變更前的價格結算。
二、甲方責任
1、運輸時間年月日起至年月日,甲方預報當月運輸計劃,貨柜數量根據甲方所提供的數量而訂,以便乙方提前調配車輛,確保運力。
2、甲方需調用車輛前,應提前一至兩天向乙方傳真書面的《托運單》并注明裝柜地點和時間、貨物名稱、箱型、重量及卸貨地點,聯系人及電話,落重日期等。并對所提供托運資料的真實性負責。
3、特殊原因需臨時增加拖柜量,提前24小時通知乙方,經雙方協商同意后,由乙方安排拖柜來廠裝貨。
4、廠方正常裝柜時間為每天24小時。
甲方按協議約定及時與乙方結清各項費用。
三、乙方責任
1、乙方所提供的車輛必須是技術性能良好,證照齊全、合法、有效,并購買了交強險、商業險、物流責任險。貨物啟運前,乙方須向甲方提供承運車輛及駕駛員的基本資料復印件
2、乙方需按甲方《托運單》準時安排貨柜到工廠裝貨,如遇特殊原因不能準時到廠,需提前6小時書面通知甲方,并經甲方同意后方可延遲。
否則,所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3、貨物運輸過程中若發生意外交通事故,無論是否導至貨物損壞,乙方在啟動交通事故救急預案的同時,還應及時通知甲方,并隨時通報事故處理情況。
4、本協議為甲方商業機密,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否則,由此所產生的后果由乙方負責。
5、乙方在運輸過程中對甲方的貨物造成損壞、丟失的風險責任由乙方承擔,對造成經濟損失的,由乙方負責。
四、費用及結算方式
1、乙方車輛按計劃時間正常到達甲方指定工廠或倉庫,如廠方無法即時裝貨,所產生的壓夜費用為元/天,由甲方支付。
2、運輸費用以月結方式結算,乙方需在次月5日前將上月的月結對帳單傳給甲方,甲方須在10天內核對完后回傳給乙方確認,經雙方確認無誤后,提交給甲方財務部,于10個工作日內將該費用按以下約定的方式支付給乙方。
3、乙方同意采用以下方式收款:
由甲方將款項付至乙方如下賬號:賬戶名:物流有限公司開戶行:建行支行賬號:
以上信息如有變更,乙方應書面通知(需加蓋公章)。
五、合同的終止
1、如因不可抗力(僅指戰爭四級以上地震)無法履行本合同的,本合同自動終止,甲乙雙方承擔各自的損失,互不追究責任。
2、乙方在一個月內延遲到柜10次,六個月內累計延遲到柜60次,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3、除上述外,甲、乙任何一方終止合同,需提前二個月以書面報告形式告知對方。
六、違約責任
1、乙方需按甲方的裝柜時間表安排到柜,在未經甲方同意而延遲到柜,每延遲6小時按該柜的運輸費用1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2、甲乙任何一方違反誠信商業、有賄賂行為的,守約方有權不再向違約方支付所有應付但未付的款項。
七、其它
1、凡因執行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則提交人民法院管轄,訴訟解決。
2、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合同期滿前二個月,雙方可商議續約,協商一致,另行簽訂續約合同。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通用合同條款(三) 篇20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經甲乙雙方平等自愿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為期限勞動合同,合同期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共計__個月。
第二條 本合同試用期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
第三條 若乙方開始工作時間與約定時間不一致,以實際到崗之日為合同起始時間建立勞動關系。
二、 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四條 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從事___崗位工作,乙方的工作地點為甲方的經營場所。
第五條 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根據公司業務需要及乙方的技能、工作業績等,在與乙方充分協商的基礎上,可以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六條 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工作地點、工作內容時,不再與乙方另外簽訂勞動合同,只需在原訂合同上進行相應的變更說明;乙方應履行新任崗位工作職責、工作內容和相關協議,待原訂合同期滿后,再按照新任崗位、工作地點簽訂合同。
三、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七條 甲方依法制定員工工時、休息和休假制度;乙方須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工時、休息和休假制度,并按照規定上下班。
第八條 乙方依法享有的婚喪假、女職工產假等,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相關規章制度執行。
第九條 甲方因項目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節假日加班加點的,乙方應服從甲方的統一安排;加班費用在項目提成里支付。
第十條 乙方加班不能自行決定,須經上級安排或者按照程序報上級批準,否則不視為加班。
四、 勞動報酬
第十一條 甲方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遵循按勞分配的原則,結合本公司實際和乙方的工作崗位,確定乙方的工資水平。
第十二條 乙方試用期月工資標準為___元,試用期滿后的工資標準按甲方依法制定的薪酬管理辦法執行,但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不得低于當地政府公布的當年度最低工資標準。
第十三條 甲方有權根據其生產經營狀況、乙方工作崗位的變更和依法制定的薪酬管理辦法等公司制度調整乙方的工資待遇。
第十四條 甲方于每月___日以貨幣形式,按照公司規定的月工資標準足額向乙方支付工資,如遇節假日則提前一天或延至節日假滿;每月__日以貨幣形式向乙方足額支付月實發獎金(即銷售提成)
第十五條 乙方如果對甲方發放的工資表示異議,則應在工資結清之日起10日內向甲方書面提出,超過時間則視為無異議。
五、 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第十六條 甲乙雙方應執行國家有關社會保險和福利的規定。
第十七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和醫療待遇等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相關制度執行。
第十八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及本省有關規定執行。
六、 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九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標準的工作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切實保護乙方在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第二十條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思想政治、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乙方應自覺遵守國家和本公司規程。
第二十一條 如乙方在工作過程中產生職業危害病,甲方則按《職業病防治法》等規定保護乙方的健康及相關權益。
七、 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和續訂
第二十二條 甲乙雙方在本勞動合同的有效期內,可以遵循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依法變更勞動合同部分條款。
第二十三條 訂立勞動合同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制度發生變化導致本合同內容發生變化時,可以對本合同相關內容進行變更。
第二十四條 訂立本合同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或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五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六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立即解除本勞動合同:
1、乙方被查實在應聘時向甲方提供的個人資料是虛假的,包括但不限于:離職證明、身份證明、戶籍證明、學歷證明、體檢證明、過去工作經歷、家庭成員和主要社會關系等資料;
2、嚴重違反本合同或甲方的規章制度;
3、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七條 甲乙雙方解除勞動合同,必須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甲方依法制定的相關制度執行。
第二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本合同自行終止:
1、合同期滿且雙方不能就勞動合同續簽達成一致的;
2、甲方經營的狀況不佳或已經破產關閉;
3、乙方應征入伍或者履行國家規定的其他法定義務的;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九條 本合同期滿前,甲乙雙方應按照有關規定就合同續訂或者終止事宜表明自己的意見,并辦理相關書面手續。
八、 雙方協商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三十條 乙方應當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不得泄露給任何第三者(亦包括無工作上需要的甲方雇員)乙方違反保密義務則視為嚴重違反本合同,如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有權向乙方全額追索。此保密義務在合同終止或期滿后任何時間對乙方仍有約束力。
第三十一條 雙方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九、 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第三十二條 乙方未提前30天向甲方提出辭職或有其他擅自離職情形的,甲方將在乙方辦理交接工作后支付乙方的當月工資和辦理相關的離職手續;由此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三十三條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及其附件的約定,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實際造成的損失依法給對方予以賠償。
第三十四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均有權依法從乙方的工資、獎金、津貼、補貼等(包括但不限于此)中做相應的扣除,不夠扣除的,甲方仍然有權就剩余部分向乙方追償:
1、依照法律法規約定和合同約定乙方應承擔的賠償責任;
2、違反甲方依法制訂的規章制度;
3、工作失誤給甲方造成了經濟損失;
4、應向甲方支付的其它任何款項;
十、 勞動爭議處理
第三十五條 在簽訂本合同之時,乙方須保證自己已不存在其他的勞動關系。如果由于乙方未與原工作單位解除勞動關系而引起的糾紛,視為乙方嚴重違反本合同,甲方有權與其立刻解除勞動關系。全部責任由乙方承擔,甲方對此不負任何法律責任,乙方還必須賠償甲方因此遭受的任何損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因此對外承擔的損失、招聘費、培訓費等)
第三十六條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若發生勞動爭議,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可以向相關部門提請仲裁。
十一、 其他規定
第三十七條 乙方在此確認已充分知悉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員工手冊、獎懲辦法、勞動合同管理辦法等),確認這些規章制度以及以后修訂的規章制度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對乙方有約束力。
第三十八條 如果乙方的通訊地址發生變更,乙方應即時書面通知甲方,否則甲方按照本合同中所列的通訊地址給乙方郵寄的文件,視為已送達。
第三十九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國家及地方法律法規及甲方的規章制度執行。
第四十條 簽訂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法規修改、廢止的,依法執行新的法律、法規。
第四十一條 下列文件作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效力: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十二條 本合同自 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三條 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用合同條款(三) 篇21
經 營 方(甲方):
乙方(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承 租 方(乙方):
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交通部有關規章,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汽車租賃合同,設定下列條款,共同遵守。
1、乙方因需要向甲方承租車輛,租車期限自年月日時分至年月日時分。租還車地點均為淮安市解放西路77號。
2、甲方按每天 元,將車輛租給乙方使用。乙方現預付租金元,押金元,
用車輛期滿憑押金收據結算。
二、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為乙方提供證照齊全有效,技術狀況良好的車輛。
2、甲方負責向保險公司對租賃車輛投保財產險和第三者責任險,繳納養路費。
3、乙方違約,甲方有權收回租賃車輛。
4、對因非甲方原因造成的損失,甲方不負連帶責任。
5、協助乙方處理發生的交通事故和及時按規定辦理索賠手續。
通用合同條款(三) 篇22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簽訂地址:___________
甲方(全稱):_______________
乙方(全稱):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規定,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簽訂本合同。
一、甲方委托乙方制作服裝系列產品,具體規格型號、數量、單價及價格詳見附后清單。
二、產品質量標準、特殊工藝要求及費用負擔:_______________。
三、交貨時間及方法:_______________乙方收到甲方預付款個工作日內交貨,送達方式另行協商確定,交貨時由甲方確認,并在乙方的送貨單上簽字。
四、驗收標準及期限:_______________甲方自收貨日內按樣衣標準進行驗收。如有質量問題,應在此間提出,逾期由甲方自行承擔。
五、包裝要求及費用負擔:_______________
六、交(提)貨方式地點:_______________
七、交付定金預付款數額及時間:_______________
八、結算方式及期限:_______________甲方自收貨日內以現金或轉帳的方式付清貨款。
九、服務承諾:_______________
1、產品交付使用一月內,如因乙方原因出現的產品質量問題,乙方負責調換、修改,費用由乙方負擔。
2、本次批量生產之后,如甲方提出增補制作要求,在布料規格質量及價格與本次產品相同的基礎上,乙方依樣衣標準制作,經雙方協商另簽訂合同。
十、違約責任:
1、乙方加工生產以甲方確認的樣衣為準,中途如因甲方原因提出更換布料及款式、色彩等,由此產生
的責任及費用由甲方承擔并相應延長交貨日期。甲方未按約定支付預付款,乙方可以不予制作并相應延長交貨期限,直至甲方交付預付款后,按合同相應要求開始制作;甲方未按約定時間交付貨款,甲方應按欠交貨款的5%/月利率向乙方交納違約金。
2、中途如因乙方原因提出的需要更換布料及款式、色彩等需征得甲方同意,否則由此產生的的責任及費用由乙方承擔,如需延長交貨日期,由雙方另行協商。
十一、由于不可抗力災害和確非一方本身的原因而不能履行合同時,可以免除違約責任。
十二、其他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十三、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之日生效。交易完畢(含付清貨款)本合同自行作廢。
甲方:_______________(蓋章)乙方:_______________(蓋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簽字)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簽字)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簽字)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簽字)
聯系地址:_______________聯系地址: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_____開戶行: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帳號: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__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__
通用合同條款(三) 篇23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就租賃場地從事經營的事宜經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租賃場地乙方承租甲方▁▁▁▁▁▁▁▁▁(層/廳) ▁▁▁▁▁▁▁▁號場地,面積▁▁▁▁▁平方米,用途以營業執照核準的經營范圍為準。
第二條第二條 租賃期限自 ▁▁▁▁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計▁▁年▁▁個月。
第三條租金本合同租金實行(一年/半年/季/月)支付制,租金標準為▁▁▁▁▁▁;租金支付方式為(現金/支票/匯票/▁▁▁▁▁);第一次租金的支付時間為▁▁▁▁年▁▁月▁▁日,第二次租金的支付時間為▁▁▁▁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四條第四條保證金保證金屬于雙方約定事項。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日內,乙方(是/否)應支付本合同約定租金總額▁▁▁%計▁▁▁元的保證金,作為履行合同和提供商品服務質量的擔保。乙方支付保證金的,甲方則以市場當年租金總額的2-5%作為市場整體性的對應保證金,作為履行合同的擔保。保證金的交付、保管、支取、返還等事宜見合同附件。
第五條保險
甲方負責投保的范圍為:公共責任險、火災險、▁▁▁▁。
乙方自行投保的范圍為:▁▁▁▁▁
第六條 甲方權利義務
1、依法制訂有關治安、消防、衛生、用電、營業時間等內容的各項規章制度并負責監督實施。
2、協助各級行政管理機關對違反有關規定的乙方進行監督、教育、整頓,直至單方解除合同。
3、應按約定為乙方提供場地及相關配套設施和經營條件,保障乙方正常經營。
4、除有明確約定外,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經營活動。
5、應對市場進行商業管理,維護并改善市場的整體形象,包括:對商品品種的規劃和控制、功能區域的劃分、商品檔次的定位、商品經營的管理及質量管理;服務質量管理;營銷管理;形象設計;市場調研;公共關系協調;糾紛調解;人員培訓;▁▁▁▁▁▁▁.。
6、應對市場進行物業管理,并負責市場內的安全防范和經營設施的建設及維護,包括:建筑物(包括公共區域及租賃場地)的管理及維修保養;對乙方裝修的審查和監督;水、電、氣、空調、電梯、扶梯等設備、管道、線路、設施及系統的管理、維修及保養;清潔管理;保安管理并負責市場的公共安全;消防管理;內外各種通道、道路、停車場的管理;▁▁▁▁▁▁▁▁▁▁▁▁▁▁▁▁▁▁。
7、做好市場的整體廣告宣傳,并保證全年廣告宣傳費用不低于市場全年租金總額的▁▁▁%。▁▁▁▁▁▁▁▁▁▁▁▁。
第七條 乙方權利義務
1、有權監督甲方履行合同約定的各項義務。
2、應具備合法的經營資格,并按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準的經營范圍亮證照經營。
3、應按照約定的用途開展經營活動,自覺遵守甲方依法制訂的各項規章制度及索票索證制度,服從甲方的監督管理。
4、應按期支付租金并承擔因經營產生的各項稅費。
5、應愛護并合理使用市場內的各項設施,如需改動應先征得甲方同意,造成損壞的還應承擔修復或賠償責任。
6、應按照各級行政管理部門的規定,本著公平合理、誠實信用的原則合法經營,不得損害國家利益及其他經營者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并承擔因違法經營造成的一切后果。
7、將場地轉讓給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戶交換場地的,應先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并不得出租、轉讓、轉借、出賣營業執照。
8、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有關本人或本企業的備案資料。
9、建筑物外立面及建筑物內部非乙方承租場地范圍內的廣告發布權歸甲方所有,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進行廣告宣傳。
商鋪租賃合同條款參考3
出租方: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乙方要求承包甲方在____________的門面____個,達成協議如下:
一、租金:共____個門面每個____元/月,共____元/月,交付時間為每月____日。開業前乙方還需向甲方交付押金____元,租期過后如對甲方的財產無損壞則由甲方退還,否則扣除。其它所有的稅、費、水、電費包括租賃稅等都由乙方承擔。
二、經營內容:乙方經營飲食、娛樂及其它商業內容,但必須在國家政策法規允許的范圍內執行,否則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擔。
三、經營時間為____年,既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合同期滿后,在同等條件下乙方可優先承租。
四、其它事宜雙方另行協商,此合同一式兩份,雙方簽字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通用合同條款(三) 篇24
流水編號:_____________
經營者: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顧客: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收件時間: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時 取件時間: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時
1.顧客送衣物時應如實告知衣物的有關請況;經營者應按規定檢查衣物,如實告知可能產生的不良洗染效果。《憑單》填寫不清楚、不完整而引發的責任,由經營者承擔。
2.顧客對價值超過20__元的高檔衣物可要求“保價清洗(染)”,并按照雙方議定的保價標準支付保價清洗(染)費。
3.經營者提供的服務應達到《北京市洗染業服務質量標準》規定的要求,或達到顧客在《憑單》中提出的特殊要求。
4.顧客應持取衣憑證取回衣物;取衣憑證丟失的,應持本人有效證件辦理掛失和取衣手續。
5.顧客取衣物時應當場檢驗洗染質量,如有問題應與經營者即時確認。洗染質量未達到要求,或造成衣物損壞、丟失的,經營者應按照《北京市洗染行業經營管理規范》的規定執行。折價賠償時,顧客應提供真實、有效的購物票據。顧客不能提供購物票據的,經營者應以該衣物出現問題時的實際購置價或咨詢廠商后的價格為參考估價賠償。未“保價清洗(染)”的衣物,折價賠償額最高不超過20__元。對于衣物洗滌標識有誤等非因經營者過錯造成的洗染質量問題,經營者不承擔賠償責任。
6.經營者逾期未完成洗染工作的,顧客可要求經營者每日按洗染費用的5%支付延時費(重新加工的時間除外),顧客也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退還洗染費用。經營者只能部分完成洗染工作的(收衣物時經營者已聲明無法完成的除外),應相應減收洗染費用。顧客逾期30日未取衣物的,經營者可自第31日起每日按洗染費用的5%向顧客收取保管費。
7.因洗染欺詐行為使顧客受到損失的,經營者除按《北京市洗染行業經營管理規范》承擔責任外,還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規定支付洗染費用一倍的增加賠償金。
8.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或向消費者協會、洗染行業協會等有關部門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或按照另行達成的仲裁協議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洗染行業協會熱線:1601111 消費者協會投訴熱線:96315)
顧客簽字:_________________
經營者蓋章:_______________
通用合同條款(三) 篇25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租憑方: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經雙方協商,約定有關租地事宜如下:
一、甲方現將位于______附近的______場地,除______畝地外,余下部份約______畝地出租給乙方使用。
二、經甲、乙雙方簽定協議之日算起,租期為______年,租金按照每畝每年______元計算,不得起價。三年期滿后,在同等租金條件下,乙方有權優先續租,甲方不得轉讓它人,或收回,除非乙方自行放棄。
三、租金以______方式交清,先交錢后使用。租憑期間乙方必須愛護房屋圍墻。如因乙方在場地施工或生產時,造成圍墻崩破,由乙方負責維修好,如因天災引起破壞,與乙方無關。
四、甲方租給乙方的場地不承擔風險,例如:政府征地拆遷等,同時如不是政府部門或是甲方及它人故意收回場地,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乙方有權提出,向甲方索要所有建設及設備賠償,甲方無條件支付。
五、乙方進入場地施工,生產后,甲方負責提供乙方三通如下:路通、水通、負責照明電。
六、甲、乙雙方協商約定、場地由甲方出租給乙方使用,乙方負責幫甲方代買______、所買價格與乙方相同,乙方不得賣高價給甲方。具體價格根據廠家定價。
七、______代買:甲方如需購買______時,需在乙方進貨之前向乙方說明,否則,乙方如已經進貨入乙方場地,或甲方沒有足夠資金之類的事件,乙方有權不給甲方代買,因此,甲方需等乙方下次進貨時,具備以上條件后,乙方再給甲方代買。
八、乙方代甲方購買______時,乙方需在自己有足夠______的情況下,代為甲方購買,如因乙方自己場地已有足夠的______的情況下,故意不為甲方購買,甲方有權收回場地。
九、甲方要求乙方代為購買______時,需在購肥的當天付完______款數,否則乙方有權不給代買______。
十、乙方在場地所有建設設備都歸乙方所有,如乙方中途不做或不再續租,乙方有權收回、拆裝設備。設備包括如下:木頭、電機、電線、瓦片、鋼鐵等,乙方租甲方的場地不能轉租給別人。
十一、以上協議未盡事宜,有待雙方自行商議、合法、合情、合理解決。本協議一式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通用合同條款(三) 篇26
甲方(托運方):_______
乙方(承運人):_______
甲、乙雙方本著互惠互利、合作共贏的原則,根據合同法有關規定,經過協商,訂立生豬運輸協議書,條款如下:
一、合作期限:從__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到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二、合作方式:松散型。
三、生豬收購地點由甲方指定,運送的到達地點是連云港市天緣食品有限公司院內,運輸方式為貨車運輸。
四、運輸費用結算方式為:單車結算。每車按距離遠近,分別給予150—600元/車,乙方將生豬運到院內后,經甲方驗收檢查無誤后,甲方應及時支付乙方運輸費用。
五、甲方交付乙方承運的生豬,乙方對此應予以高度重視,避免生豬擁擠等危害生豬健康的行為。運輸過程中如發生生豬應急處置不當、生豬數量缺少等問題,乙方應確認數量并按照甲方的要求全額賠償。
六、乙方車輛和駕駛員必須有符合國家相關部門要求的各類有效證件和保險。乙方在運輸過程中,出現的任何事故和意外傷害均與甲方無關。
七、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甲方住所地法院提起訴訟。
八、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通用合同條款(三) 篇27
拖拉機保險合同條款
拖拉機保險合同條款
總則
第一條 本保險合同由保險條款、投保單、保險單、批單和特別約定組成。凡涉及本保險合同的約定,均應采用書面形式。
第二條 本保險合同中的拖拉機是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不含港、澳、臺地區)行駛的輪式拖拉機。
本保險合同也適用于輪式收割機。
第三條 本保險合同中的第三者是指除投保人、被保險人、保險人以外的,因保險拖拉機發生意外事故遭受人身傷亡或財產損失的保險拖拉機下的受害者。
第四條 本保險合同為不定值保險合同。保險人按照承保險別承擔保險責任,附加險不能單獨承保。
不定值保險合同是指雙方當事人在訂立保險合同時不預先確定保險標的的保險價值,而是按照保險事故發生時保險標的的實際價值確定保險價值的保險合同。
保險責任
第五條 拖拉機損失保險:
(一)被保險人或其允許的駕駛人員在使用保險拖拉機過程中,因下列原因造成保險拖拉機的損失,保險人負責賠償:
1.碰撞、傾覆、墜落;
2.火災、爆炸;
3.外界物體墜落、倒塌;
4.暴風、龍卷風;
5.雷擊、雹災、暴雨、洪水、海嘯;
6.地陷、冰陷、崖崩、雪崩、泥石流、滑坡,
7.載運保險拖拉機的渡船遭受自然災害(只限于有駕駛人員隨車照料者)。
(二)發生保險事故時,被保險人為防止或者減少保險拖拉機的損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施救費用,由保險人承擔,最高不超過保險金額的數額。
第六條 第三者責任保險:
(一)被保險人或其允許的駕駛人員在使用保險拖拉機過程中發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傷亡或財產直接損毀,依法應當由被保險人承擔的經濟賠償責任,保險人負責賠償。
(二)經保險人事先書面同意,被保險人因本條(一)所列原因給第三者造成損害而被提起仲裁或者訴訟的,對應由被保險人支付的仲裁或者訴訟費用以及其他費用,保險人負責賠償;賠償的數額在保險單載明的責任限額以外另行計算,最高不超過責任限額的30%。
責任免除
第七條 保險拖拉機的下列損失和費用,保險人不負責賠償:
(一)自然磨損、朽蝕、故障、輪胎單獨損壞;
(二)玻璃單獨破碎、無明顯碰撞痕跡的機身劃痕
(三)人工直接供油、高溫烘烤造成的損失;
(四)自燃以及不明原因引起火災造成的損失;
自燃是指因保險拖拉機的電器、線路、供油系統發生故障或所載貨物自身原因起火燃燒。
(五)遭受保險責任范圍內的損失后,未經必要修理繼續使用,致使損失擴大的部分;
(六)在淹及排氣筒或進氣管的水中啟動,或被水淹后未經必要處理而啟動拖拉機,致使發動機損壞;
(七)保險拖拉機所載貨物掉落、泄漏、撞擊造成的損失。
第八條保險拖拉機造成下列第三者的人身傷亡或財產損失,不論在法律上是否應當由被保險人承擔經濟賠償責任,保險人均不負責賠償:
(一)被保險人及其家庭成員的人身傷亡、所有或代管的財產的損失;
(二)保險拖拉機駕駛人員及其家庭成員的人身傷亡、所有或代管的財產的損失;
(三)保險拖拉機上其他人員的人身傷亡或財產損失;
(四)第三者停業、停駛、停電、停水、停氣、停產、通訊中斷的損失以及其他各種間接損失;
(五)精神損害賠償;
(六)保險拖拉機拖帶車輛或被其他車輛拖帶時造成的第三者人身傷亡或財產損失。
第九條 下列情況下,不論任何原因造成保險拖拉機損失、第三者人身傷亡或財產損失,保險人均不負責賠償:
(一)地震、戰爭、軍事沖突、恐怖活動、暴亂、扣押、罰沒、政府征用;
(二)測試,在營業性維修場所修理、養護期間;
(三)利用保險拖拉機從事違法活動;
(四)駕駛人員飲酒、吸食或注射毒品、被藥物麻醉后使用保險拖拉機;
(五)保險拖拉機肇事逃逸;
(六)因污染(含放射性污染)造成的損失;
(七)被盜竊、搶劫、搶奪,以及因被盜竊、搶劫、搶奪受到損壞或車上零部件、附屬設備丟失,或第三者人身傷亡或財產損失;
(八)保險拖拉機或第三者財產因市場價格變動造成的貶值、修理后因價值降低引起的損失
(九)非被保險人允許的駕駛人員使用保險拖拉機;
(十)被保險人或駕駛人員的故意行為。
第十條 其他不屬于保險責任范圍內的損失和費用。
保險金額責任限額
第十一條 拖拉機損失保險的保險金額由投保人和保險人在投保時保險拖拉機的實際價值以內協商確定。
十二條 第三者責任保險每次事故的責任限額,由投保人和保險人在2萬元至20萬元之間協商確定。
保險期限
第十三條 除另有約定外,輪式拖拉機保險期限為一年,收割機保險期限為一個月,均以保險單載明的起訖時間為準。
保險人義務
第十四條 保險人在承保時,應向投保人說明投保險種的保險責任、責任免除、保險期限、保險費及支付辦法、投保人和被保險人義務等內容。
第十五條 保險人應及時受理被保險人的事故報案,并盡快進行查勘。
保險人接到報案后48小時內未進行查勘且未給予受理意見,造成財產損失無法確定的,以被保險人提供的財產損毀照片、損失清單、事故證明和修理發票作為賠付理算依據。
第十六條 保險人收到被保險人的索賠請求后,應當及時作出核定。
(一)保險人應根據事故性質、損失情況,及時向被保險人提供索賠須知;審核索賠材料后認為有關的證明和資料不完整的,應當及時通知被保險人補充提供有關的證明和資料。
(二)在被保險人提供了各種必要單證后,保險人應當迅速審查核定,并將核定結果及時通知被保險人。
(三)對屬于保險責任的,保險人應在與被保險人達成賠償協議后10日內支付賠款。
第十七條 保險人對在辦理保險業務中知道的投保人、被保險人的業務和財產情況及個人隱私,負有保密的義務。
投保人、被保險人義務
第十八條 投保人應如實填寫投保單并回答保險人提出的詢問,履行如實告知義務。
第十九條 除另有約定外,投保人應當在保險合同成立時一次交付保險費。保險費交付前發生的保險事故,保險人不承擔賠償責任。
通用合同條款(三) 篇28
致:_____控股集團_____項目部
為參與_____科技有限公司__________工程安裝項目系統工程項目的招投標,_____控股集團_____項目部同意向我公司提供有關_____科技有限公司_____工程安裝項目系統工程的相關信息和資料,前提是我公司必須根據本承諾書的規定對所提供的信息和資料嚴格履行保密責任,并且僅為對本項目的招投標及項目實施之目的而使用。我公司同意并進一步做出以下承諾:
一、相關信息和資料的定義
本承諾書所稱的"相關信息和資料"是指基于_____科技有限公司_____工程安裝項目系統工程項目的招投標向我公司提供的招標文件內容以及有關實施本項目過程中涉及的全部未向社會公開的信息,無論是書面的、口頭的、圖形的、電子的或其它任何形式的信息。
二、保密義務
1、我公司同意嚴格保密本次項目招投標所提供的工程相關信息和資料。
2、我公司保證采取所有必要的方法對本次項目招投標所提供的工程相關信息和資料進行保密,嚴禁非授權透露、使用、復制本次項目招投標所提供的工程相關信息和資料。
3、未經_____控股集團_____項目部書面同意,我公司不得因任何理由以任何方式透露本次項目招投標所提供的工程相關信息和資料。由于法律、法規、判決、裁定的要求,或者審核審批的需要,我公司必須透露的,我公司應當事先盡快通知_____控股集團_____項目部擬進行透露及擬透露的內容,其透露內容必須經_____控股集團_____項目部事先認可。同時,我公司應當盡最大的`努力幫助_____控股集團_____項目部有效地防止或限制該等透露帶來的不利影響。
三、使用方式和不使用的義務
1、本次項目招投標所提供的工程相關信息和資料只能被我公司用于進行本次參與招投標及中標后的項目實施,我公司不能將本次項目招投標所提供的工程相關信息和資料用于其它任何目的。
2、除我公司參與招投標的人員和直接參與本次項目實施的員工外,我公司不能將本次項目招投標所提供的工程相關信息和資料透露給其它任何人;未經_____控股集團_____項目部的事先書面同意,我公司不得將本次項目招投標所提供的工程相關信息和資料向新聞媒體予以公開披露或者發表聲明。
3、我公司應當告知參與本次招投標的員工或我公司聘請的相關人員遵守本保密協議書的約定,并應采取必要措施,確保其參與本次招投標和項目實施的員工和外聘人員履行保密義務。若參與本項工作之員工或外聘人員違反本保密協議的約定,泄露了_____控股集團_____項目部所提供的工程相關信息和資料,依據本承諾書約定,我公司應與泄密員工或外聘人員承擔連帶責任。
四、相關信息和資料的交回
1、當_____控股集團_____項目部以書面形式要求我公司交回本次項目招投標所提供的工程相關信息和資料時,我公司應立即交回所有書面的或其他有形的相關信息和資料以及所有描述和概括該相關信息和資料的文件。我公司在交回以上有關資料前未經_____控股集團_____項目部的允許不得采取抄寫、復印、拷貝等任何方式留存相關信息和資料。
2、沒有_____控股集團_____項目部的書面許可,我公司不得丟棄和處理任何書面的或其他有形的相關信息和資料。
五、違約責任
1、我公司如違約泄露本次項目招投標所提供的工程相關信息和資料,應當按照_____控股集團_____項目部的指示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對違約行為予以補救,包括采取有效方法對該專有信息進行保密,所需費用由我公司承擔。
2、我公司應當賠償_____控股集團_____項目部因我公司違約而造成的所有損失。
六、保密期限
1、自本承諾書生效之日起,雙方的合作交流都要符合本承諾書的約定。
2、除非_____控股集團_____項目部通過書面通知明確說明
本承諾書所涉及的某項信息和資料可以不用保密,我公司必須按照本承諾書所承擔的保密義務在所接受的信息和資料被社會公知前對所收到的相關信息和資料進行保密,保密期限不受本承諾書有效期限的限制。
七、其他
1、本承諾書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并在所有方面依其進行解釋。
2、由本承諾書產生的一切爭議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本承諾書自我公司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
單位蓋章: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通用合同條款(三) 篇29
編號:××字第號
簽訂合同單位:
借款單位: (簡稱借款方)
貸款單位:中國人民建設銀行 行(簡稱貸款方)
根據《建筑流動資金貸款辦法》(以下簡稱《貸款辦法》的規定,借款方為保證施工生產正常進行,向貸款方申請建筑企業流動資金貸款,經貸款方審查同意發放,為明確各方權責,特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本合同規定 年貸款額為人民幣(大寫) 萬元,用于 .
第二條 借款方和貸款方必須共同遵守《貸款辦法》,有關貸款事項按《貸款辦法》規定辦理。
第三條 貸款自支用之日起,按實際支用數計收利息,利率為月息 ‰,超計劃貸款的,超過部分利息為月息 ‰,逾期還款的加計利息 %,挪用貸款的,對挪用部分加收罰息%。
第四條 貸款方保證按照合同的規定供應資金,貸款方如因工作差錯貽誤放款,以致借款方遭受損失時,應按直接經濟損失,由貸款方負責賠償。
第五條 貸款方有權檢查貸款使用情況。檢查時,借款方對調閱有關文件、賬冊、憑證和報表,查核物資庫存和施工生產情況等,必須給予方便。
第六條 借款方如違反合同和貸款辦法的規定,貸款方有權停止貸款,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貸款。
第七條 借款方的擔保單位是 ,對借款方歸還貸款本息承擔連帶責任,借款方未按期清償貸款本息時,擔保方應在接到貸款方還款通知后 個月內負責歸還。
第八條 本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本合同正本一式 3 份,借款方、貸款方、擔保單位各執 1 份;副本 份,、等單位各執 1 份。
借 款 方:(公章)
貸 款 方:(公章)
地 址:
地 址:
法人代表:(簽名)
法人代表:(簽名)
開戶銀行及賬號:
擔保單位:(公章)
地 址:
法人代表:(簽名)
開戶銀行及賬號: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地點:
〔說明〕簽訂借款合同,什么樣的情況下要有擔保單位,由建設銀行各省、市、自治區分行決定。合同副本份數,可由借貸雙方根據需要確定。
通用合同條款(三) 篇30
一、當事人的名稱或姓名、住所:主要是指當事人的具體情況、地址、聯系辦法等,以免出現欺詐情況;雙方應向對方做詳細清楚的介紹或調查;應寫明是否共有財產、是否夫妻共同財產或家庭共同財產。
二、標的:本合同的標的,就是雙方欲進行買賣的二手房,這是本合同的關鍵,一定要明確約定。
三、價款:這里也是很主要的內容,主要寫明總價款;付款方式;付款條件;如何申請按揭貸款;訂金;尾款等。
四、履行期限、地點、方式:
這里主要寫明交房時間;條件;辦理相關手續的過程;配合與協調問題;雙方應如何尋求中介公司、律師、評估機構等服務;各種稅費、其他費用如何分攤;遇有價格上漲、下跌時如何處理。
五、違約責任:這里主要說明哪些是違約情形;如何承擔違約責任;違約金、訂金、賠償金的計算與給付;在什么情況下可以免責;擔保的形式;對違約金或訂金的選擇適用問題。
六、解決爭議的方式:這里主要約定解決爭議是采用仲裁方式還是訴訟方式。需要注意的是,如果雙方同意采用仲裁的形式解決糾紛,應按照我國《仲裁法》的規定寫清明確的條款。
七、合同生效條款:雙方在此約定合同生效時間;生效或失效條件;當事人不能為自己的利益不正當地阻撓條件成就或不成就;生效或失效期限;致使合同無效的情形;幾種無效的免責條款;當事人要求變更或撤消合同的條件;合同無效或被撤消后,財產如何進行返還。
八、合同中止、終止或解除條款:按照《民法典》第六十八條、第九十一條、第九十四條之規定,合同當事人可以中止、終止或解除房屋買賣合同。有必要在此明確約定合同中止、終止或解除的條件;上述情形中應履行的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解除權的行使期限;補救措施;合同中止、終止或解除后,財產如何進行返還。
九、合同的變更與轉讓:在此約定合同的變更與轉讓的條件或不能進行變更、轉讓的禁止條款。
十、附件:在此說明本合同有哪些附件;附件的效力等。
最后要特別提醒您的是,為了保證交易過程的順利,建議您還是找一些有品牌有資質的專業公司進行咨詢或是委托,以免浪費不必要的財力、物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