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鋼筋供銷合同(通用30篇)
建筑工程鋼筋供銷合同 篇1
甲 方:
乙 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民法典》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條例》以及有關法律、法規,并結合本工程實際情況,雙方經過充分協商,訂立本協議,以茲共同遵守:
一、 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建設地點:
二、 產品供應:
1、具體以甲方通知乙方的實際需要數量為準。乙方應在接到電話通知之日起的第2日內將貨物運到合同約定的交付地點。乙方向甲方提供產品須達到本合同驗收標準,否則視為不合格產品,甲方不予計量。
2、產品型號及規格:鋼筋混凝土排水管內徑300mm,長2.15m;污水蓋子;雨水蓋子;雨水鼻子。
三、交貨時間、地點及方式:
1、交貨時間:由甲方電話通知,按工程進度所需數量到場.
2、交貨地點:由乙方負責運至芙蓉別院項目工地,甲方自行卸載。
四、價格、結算和付款方式:
1、乙方供貨價格:排水管80元/根,暫定200根,暫定總價為:16000元(大寫:壹萬陸千元);污水蓋子輕型80元/套,暫定50套,暫定總價為4000元(肆仟元);雨水蓋子50元/套,暫定20套,暫定總價:1000元(壹仟元)。暫定合同總價為21000元(貳萬壹仟元)。
2、結算以實際供貨數量現場簽證單據為準計算,到貨時,以甲方工作人員清點到貨合格產品數量簽字為準。
3、付款方式:
甲方不支付乙方預付款,貨物全部到場驗收合格,乙方憑全額國家稅務局通用發票,甲方以轉賬方式10個工作日支付全款。
注:1)上述單價在合同期限內不得因市場行情波動而變化,上述單價已包括到交貨點的運輸費用、運輸中的損耗費用、材料檢測費用;運輸費、運輸損耗費、材料檢測費等不可另行追加計算。
2)裝卸費:乙主負責裝貨所有費用。
3)最終結算數量按甲方實際簽收到的合格產品數量為準。
五、技術要求:
1、乙方應嚴格要求按照相關國家質量技術標準制作生產,不符合建設單位、監理單位、總包單位及甲方要求的,乙方必須清除現場,甲方不予計量。
2、乙方應隨每批產品提供《產品合格證明》、《質量檢驗報告》、《產品質量保證書》
六、驗收標準: 按國家相關質量技術標準驗收,乙方向甲方提供產品須表面光滑、無蜂窩、麻面、裂縫、漏筋,管道接口無損傷無斷裂。
七、乙方工作:
1、準時將甲方所需貨物按時按量送至合同約定地點,并保證產質量。
2、甲方只負責以合同單價支付經驗收合格產品并由甲方簽字確認產品數量貨款,在此之間因貨物產生的其他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3、供貨期間乙方相關工作人員人生安全及行為均與甲方無關,乙方相關工作人員做出違反有關規定及法律的行為,由此引起的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
八、違約責任:
1、乙方要保證甲方供貨需求,按時按需供貨,乙方遲延交付貨物的,每遲延一日,按應交貨物總價款的百分之壹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 5日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因此給甲方造成的所有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2、乙方交付的貨物不符合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的,甲方有權拒絕接受。乙方應按應交貨物總價款的百分之叁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同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或要求乙方在甲方指定的時間內按合同約定的標準繼續履行交付義務。因此給甲方造成的所有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3、乙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而引起第三人索賠的,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和責任由乙方承擔。
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仲裁:
十、其他約定事項: 本合同單價為含稅價。
十一、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肆份,自雙方簽章后生效,甲方執叁份,乙方執壹份,每份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并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筑工程鋼筋供銷合同 篇2
發包人全稱: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人全稱: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設部與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并結合湖南省永州市有關規定及本工程的具體情況,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工程水電安裝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協議。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________市公路局辦公新區項目水電安裝工程 (以下簡稱:本工程);
工程地點:_______市冷水灘區育才路與翠竹路交界處;
施工現場條件:以現場實際情況為準;
施工部位:本合同約定乙方施工部位為:中所有的水電安裝工程包含的全部內容。
二、工程承包方式、承包范圍及承包內容:
1、承包方式:本工程甲方提供塔吊,乙方包人工、包除甲方提供的材料外的所有材料、包施工機具、包工期、包質量、包進度、包安全文明施工、包驗收合格。
2、承包范圍:包所有基儲主體結構、裝飾結構、維護性結構、各種構筑體、零星構件、花架、飄板、雨棚、女兒墻、各種預留洞孔、室內等所有一切給排水和強弱電預留預埋與安裝工作。
3、承包的主要內容:包施工圖和施工方案中的室內水電安裝工程,包括室內給排水、弱電的全部安裝工程,消防、電信、電視、智能化系統、三表抄送等專業配套工程的預留孔洞、管道預埋,臨時用電用水設備電器,日常安全巡查。具體如下:
A、給排水部分:給水部分:自水泵房外墻1.5米(含接口)起至所有用水末端的給水工程安裝及系統試壓。排水部分:自室內排水起端起至小區排水管網第一個排水檢查井處所有排水工程安裝及排水試驗。
B、電氣部分:從小區低壓配電柜至住戶的所有橋架、配管、電纜、配線等按圖施工及電器元件的安裝(包括弱電的預埋、預留),以及從弱電井總箱出口后到燈具(含戶箱、開關、插座、電線、弱電井、和強電井的線槽)安裝結束,避雷帶,避雷網的施工;施工圖中從小區低壓配電柜至配電強電井、總箱等所有的鋼管、電線、電纜的預埋安裝,包括從進入第一個配電箱后的電纜敷設;弱電(包括電視電話、智能化、寬頻三表抄送等)依設計圖紙將線管敷設到位,穿好鐵絲,消防工程預埋套管、線管接口、線管底盒;乙方施工班組自帶工具及小型施工機具和所有檢驗試驗設備和輔助材料;橋架、電線電纜、排污泵、;排氣扇、燈具、閥門、水龍頭、衛生潔具及其它電動設備均按圖紙設計要求進行安裝。
4、甲方直接分包的專業工程,乙方需全力配合。
三、合同工期:
乙方應嚴格按甲方要求的工期組織施工,確保工期目標順利實現。
四、違約責任
1、 合同簽訂后3日內,乙方應交納合同履約保證金_______萬元(________元)否則本合同自動失效。
2、 當發生下列情況時視作甲方違約,由甲方承擔違約責任,賠償因其違約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1) 甲方不按時支付工程進度款。
(2) 甲方無正當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結算價款。
(3) 甲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不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其他情況。
3、 當發生下列情況時視作乙方違約:
(1) 因乙方原因不能按照約定的竣工日期或甲方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
(2) 因乙方原因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的質量標準。
(3) 乙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不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其他情況。
4、 對乙方在工程施工過程中存在安全、施工質量、拖延工期等問題,甲方有權采取罰款、責令整改等措施。
五、爭議解決
1、 甲方、乙方在履行合同時發生爭議,應當協商解決。當事人不愿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雙方可以向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六、合同解除
1、 甲方、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乙方應無條件配合,并扣罰乙方現有工程投入未支付部分的工程款作為違約金:乙方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轉包給他人或者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義分別轉包給他人;
發生重大質量事故;出現質量、安全問題,又拒絕服從甲方、建設方及監理、設計單位要求整改的; 未經甲方同意,無故拖延工期的;
七、合同生效與終止
1、 雙方履行合同全部義務,乙方向甲方交付竣工工程后,竣工結算價款支付完畢,本合同即告終止。
2、 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后,雙方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履行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
八、合同份數
1、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九、合同生效
1、 合同訂立地點:__________。
2、 本合同雙方約定本合同自雙方蓋章簽字后,并由乙方向甲方交齊________萬元合同履約金之時起生效,如乙方未能按時交齊合同履約金則本合同自動失效。
甲方(簽章):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
______年___ 月___ 日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
________ 年__ 月___ 日
建筑工程鋼筋供銷合同 篇3
合同編號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根據《民法典》及其相關法律法規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按照誠實、守信、平等互惠的原則經雙方協調一致簽訂本合同,照明燈具購銷合同范本。
一、貨品說明及要求
1、本合同貨品為照明燈具。其具體名稱、型號、數量見下表。 序號 型號 規格 數量 單價元 合計元 1 總金額
2、合計人民幣 元整
二、質量要求、技術標準、乙方對質量負責的條件和期限
1、乙方所供產品依據甲方提供的產品樣品為準。全套燈具必須符合國家相關技術標準。
2、貨物進場時乙方須向甲方提供安裝說明書、產品合格證及由第三方權威機構出具的質量檢測報告等以便甲方對燈具型號、包裝、數量、出廠日期等進行檢查驗收。甲方如發現送至施工現場貨物中夾雜其它品牌的燈具及其元器件或與甲方提供的樣品不符的甲方有權拒收貨物若因此造成甲方的損失均由乙方負責賠償。
3、燈體安裝固定裝置應牢固可靠及安裝配件需齊全、燈體外觀漆面完整光滑烤漆面在質保期不得因自然環境以及燈體溫度變化出現有爆漆、起皮、脫落等現象。
4、電器箱內的整流器應與光源功率相匹配并設置有固定安裝裝置導線與燈體連接長度為0.4米并有軟套管保護導線。
5、所購燈具在承諾與質保期范圍內發生由于燈具質量問題造成更換電器元件、光源及燈具的安裝配件乙方應無條件更換并負責更換安裝。
三、交貨地點、時間、方式及費用負擔: 交貨地點,合同范本《照明燈具購銷合同范本》。 交貨時間合同生效之日起天內將貨品生產完畢并送到交貨地點。乙方如有困難應事先通知甲方。 手續交接貨物由甲、乙雙方共同驗收辦理好交接手續乙方應提供正規單據并加蓋公章。單據應明確材料的名稱、規格、數量等明細及收獲時間貨品需經雙方簽字確認。 費用負擔乙方承擔。
四、 乙方提供服務
1. 乙方就燈具安裝負責技術支持與指導。
2. 乙方所提供的燈具質保期為________年電器光源部分質保期為________年。
五、 結算、付款方式 預付款簽訂合同甲方訂貨后應預付給乙方當期總貨款的 。 結算方式結算金額按照實際到貨數量金額為準。結算方式按批結算。 付款方式貨到檢查合格后付總貨款的 剩余 為質保金質保期滿后一次性付清。
六、 雙方權利和責任
1、乙方應保證及時供應優質合格符合質量及標準要求的產品。甲方按照國家相關技術標準及合同約定對貨品進行驗收。對質量因檢測不合格而造成的一切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2、甲方未按合同之約定履行按期付款義務乙方有權拒絕送貨。
3、乙方遲延交貨每超過____日向甲方支付合同總價款的違約金。
4、乙方遲延交貨超過____日的除按前款規定支付違約金外甲方還有權解除合同乙方已收取的價款應全額返還。
5、甲方無正當理由單方解除合同的應賠償由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七、 協商與仲裁 本合同的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無果可提請仲裁委員會仲裁或經甲方所屬地人民法院裁決。
八、 合同說明 合同自雙方合法代表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至物資交貨完畢、驗收合格、結清全部貨款止。如甲乙雙方在合同期內單方廢除本合同違約方必須向對方支付總貨款的作為違約賠償金。
九、 其他約定的事項
1、乙方提供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法人身份證的復印件如果是有代理人簽訂合同需提供法人的委托書。
2、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 份乙方 份。
3、其他與合同有關的協商事項均以雙方認可的文字函電為依據其為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4、合同供應期至工程竣工止。自合同簽訂日起雙方將受本合同約束并執行合同條款至合同結束。
5、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處理。
十、 合同簽訂 甲 方 乙 方 單位名稱章 單位名稱章 甲方代表人 乙方代表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筑工程鋼筋供銷合同 篇4
甲方(發包方): 乙方(承包方): 為了安全及時的完成建房工程,盡量避免和減少施工過程中的矛盾和問題,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甲乙雙方本著公平互惠的原則達成以下協議:
一、乙方必須嚴格按照甲方提供的圖紙或要求施工、建蓋,女兒墻和水、電安裝在承包范圍,如有異議雙方商議。
二、甲方有權對乙方施工過程、質量進行監督,以確保工程質量。
三、承包方式:包工不包料,建筑材料由甲方負責提供到施工工地,乙方自帶施工工具。
四、承包款(單價)為每平方 元,合計 元。
五、付款方式:分層付款,每層澆頂之日甲方支付乙方該層房屋的90%,余款整幢房屋竣工后一次性付清。
六、樓梯間雙算,1平方米2。
七、工程施工中所需水、電的接通協調工作由甲方負責。
八、乙方所帶到施工工地的模板、工具,甲方必須看管好,如果造成損失,甲方必須照價賠償。
九、甲方負責處理施工過程中相關的矛盾和糾紛,確保乙方正常施工,若由此造成誤工,甲方要賠償乙方誤工費用,再由雙方協商順延工期。
十、乙方在施工中有較嚴重的質量問題、技術問題而又不服從甲方監督調整時,甲方有權勒令乙方停止,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十
一、在施工過程中乙方應確保安全施工,嚴禁一切違規、違章作業,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所發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全權負責,甲方不負任何責任。 十
二、在施工過程中由甲方造成的安全事故由甲方全權負責,乙方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十
三、違約責任:此協議一經簽訂,雙方必須嚴格執行,不得違約,否則由違約方承擔由此而造成的一切損失。 十
四、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一經簽訂即時生效,未盡事宜雙方再議。 甲方(印): 乙方(印):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筑工程鋼筋供銷合同 篇5
雇主:_________
承包人:_________
工程項目及相關文件:_________
上述雙方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合同條款:
1.本合同(按下文規定的定義)中的下列詞和用語,除文中另有要求者外,應具有此處為其所規定的含義:
(1)“雇主”是指合同條件第二部分中指明的已就工程的建筑、安裝或交付進行招標并將雇用承包人的一方以及雇主名下的合法繼續人,但不包括(經承包人同意者除外)雇主的任何受讓人。
(2)“承包人”是指其投標已被雇主接受的個人或多人、商號或公司,并包括承包人的私人代表、繼承人和經許可的受讓人。
(3)“工程師”是指第二部分中指定的工程師,或由雇主隨時指派并書面通知承包人要為本合同的目的替代上述指定的工程師以工程師身份行事的工程師。
(4)“工程師的代表”是指駐工地工程師或工程師的助理,或任何由雇主或工程師隨時派來履行本文件第二條所規定的職責的工程建筑管理員,其職權應由工程師書面通知承包人。
(5)“工程”是指依照本合同應進行的工程。
(6)“合同”是指合同條件、說明書、圖紙、經標價的建筑工程清單、費率與價格表(如果有的話)、投標書和合同協議。
(7)“合同價格”是指投標書所列明的,但經根據下文所載規定予以增減的金額。
(8)“施工設施”是指為本工程或臨時工程(按本條下述定義)的進行、建成或維護方面所需的一切設備器械或諸如此類性質的各物,但不包括打算用以構成或正在構成永久性工程組成部分的材料或其它各物。
(9)“臨時工程”是指為本工程的進行、建成或維護方面所需的所有各種臨時工程。
(10)“圖紙”是指說明書中所提到的圖紙和任何經工程師書面認可的對這類圖紙所作的修改,以及工程師隨時提供或書面認可的其它圖紙。
(11)“現場”是指要在其上、其下或其中進行本工程的土地和其它場所,以及任何由雇主為本合同的目的而連同本合同中特別指定為現場組成部分的其它場所一起提供的其他土地或場所。
(12)“經認可”是指業經書面認可,包括對先前的口頭認可所作的隨后的書面確認;而“認可”是指書面認可,包括上述情況。
2.工程師的代表的責任是視察和監督本工程,并試驗與檢查有關本工程所要使用的材料與做工。他無權免除承包人根據本合同所承擔的任何責任或義務,除本文件下面或本合同其它地方另有明文規定者外,他無權命令進行任何會引起遲延的工程或指示雇主作任何額外支付,也不能對本工程作任何變更。
工程師可以隨時以書面方式把授予工程師的任何權力和授權委托給工程師的代表,并應將所有這種權力和授權的書面委托的副本提交給承包人。工程師的代表在這種委托范圍之內(但不是委托范圍之外)給予承包人的任何書面指示或認可,應如同工程師所作出的指示或認可一樣,對承包人與雇主具有約束力。但是必須以下述為條件:
(1)工程師的代表對任何工作或材料未予不認可,并不損害工程師日后不認可該工作或材料并下令予以推倒、清除或拆毀的權力。
(2)如果承包人對于工程師的代表所作的任何決定感到不滿意,他應有權把此問題提交工程師,工程師應隨即對該決定予以確認、撤銷或更改。
3.承包人未經雇主事先書面同意,不得轉讓本合同或本合同的任何組成部分或其中的任何好處或利益(付給承包人銀行的任何根據本合同到期應付的款項不在此列)。
4.承包人不得把整個工程轉包出去。除本合同另有規定者外,承包人未經工程師事先書面同意(不得無理不予同意)不得把本工程的任何組成部分轉包出去,如予同意,不得免除承包人根據本合同所承擔的任何責任或義務,承包人對任何分包人或分包人的代理人、雇員或工人的行動、違約和疏忽,就如同對承包人或承包人的代理人、雇員或工人的行動、違約或疏忽一樣,應承擔全部責任。但是,按計件方式提供勞動力,不應認為是本條所說的轉包。
5.本合同包括本工程的施工、建成和維護,除本合同另有規定者外,還包括提供經本合同指定或從本合同中合理地推知需要提供的為本工程的施工、建成和維護所需的一切勞力、材料、施工設備、臨時工程和不論臨時性或永久性的各物。
6.語言
(1)制訂本合同文件所用的語言應在第二部分中予以說明,如果本合同文件用不止一種語言寫成,則還應在第二部分中指定解釋本合同所據以為準的該種語言,即其中指定的“主要語言”。文件互相解釋
(2)除本合同另有規定者外,共同條件和專用條件中的各項條款規定,應成為任何構成本合同組成部分的其它文件中各項條款規定的主導。在上述條件下,構成本合同的若干文件應視為是彼此相互解釋的,如有意義不明確或不一致之處,應由工程師對之作出解釋和調處,工程師應即為此向承包人發出指示,指導應按何種方式完成該項工作。但是,如果工程師認為,遵照任何這種指示執行而為承包人帶來的任何費用,由于文件的這種意義不明確或不一致,并不在而且有理由不在承包人所預計之列,則工程師應予證明,而雇主應按可以合理負擔此項費用的金額支付這筆額外款項。
7.圖紙的保管
(1)圖紙應由工程師單獨保管,但應向承包人免費提供圖紙副本兩份。承包人如還需要更多的副本,應由承包人自費提供和制作。在本合同履行完畢時,承包人應把所有根據本合同提供的圖紙退還給工程師。承包人應就執行根據本合同規定的工程或其它事項所進一步需要的任何圖紙或說明書,給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以適當的書面通知。
(2)上述提供給承包人圖紙副本中一份,應由承包人保存在現場,該分圖紙應供工程師、工程師的代表和經工程師書面授權的任何其它人員在一切適當時間檢查和使用。
8.進一步提供的圖紙和指示
工程師應完全有權在本工程進行過程中,隨時向承包人提供為了本工程的正確和適當的進行和維護的目的而必須進一步提供的圖紙和指示,承包人應予執行并受其約束。
9.合同協議
承包人應邀立約時,應按附件所列并視情況經過必要修改的格式簽訂合同協議(由雇主承擔費用制訂)。
10.履約保證書
如果投標書中載明,承包人承諾在需要時取得一家保險公司或銀行的擔保或是提供兩名合適而殷實的擔保人,同承包人一道負有連帶責任地向雇主承擔義務,按不超過投標金額10%的金額根據保證書的條件擔保照章履行本合同者,則該保險公司或銀行或擔保人以及該保證書,均應是須經雇主認可的,而取得這種擔保或提供這種擔保人以及所要訂立的這種保證書的費用,應統由承包人承擔,但本合同另有規定者除外。
11.現場檢查
投標書應認為是根據雇主在其為投標的目的提交給承包人的文件中所應提供的有關水文、氣候和自然條件的數據資料所制訂的。但是承包人應檢查和考察現場及其周圍環境,并應在提交投標書以前(盡可能)確實弄清現場的形狀與性質、守成本工程所必需的工作和材料的數量與性質進入現場的交通工具以及他可能需要的居住設備,總之,他應親自取得一切有關風險、意外事件和其它可能影響其投標的各種情況的必要資料(按上所述)。
12.承包人應被認為在投標以前,已確實弄清他對于本工程的投標以及在標價的建筑工程清單和費率與價格表(如有的話)中所列的費率與價格都是正確和充分的。此費率與價格除本合同另有規定者外,應包括承包人根據本合同所承擔的一切義務和為本工程的正確建成與維護所必需的一切事物。但是,如果在本工程進行中,承包人遇到自然條件或人為的障礙,而此種條件或障礙并非一個有經驗的承包人所應能合理預見的,則承包人應立即將此書面通知工程師的代表。如果工程師認為,此種條件或人為障礙并非一個有經驗的承包人所應能合理預見的,則工程師應予證明,而雇主則應支付由于此種條件而加給承包人的額外費用,包括由于遇到此種條件或障礙而引起的以下適當而合理的費用:
(1)遵照工程師在與此有關情況下向承包人所發出的任何指示執行需引起的適當而合理的費用,以及
(2)承包人在未得工程師具體指示情況下,可采取的任何經工程師認可的正當合理措施所引起的適當而合理的費用。
13.工作必須使工程師滿意
除了法律上不可能或實際上不可能以外,承包人必須嚴格按照本合同要求進行,建成和維護本工程,做到使工程師滿意,并應執行和嚴格遵循工程師對于涉及或有關本工程的任何事項(不論本合同中是否提到)所作的指示和指導。承包人只領受工程師或(在按照本文件第2條所提到的限制條件下)工程師的代表所作的指示和指導。
14.應提供的方案
在承包人的投標被接受以后,承包人如經要求應當盡快向工程師提交一份表明他所建議本工程進行的步驟次序和方法的方案,請工程師認可,并凡經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提出要求時,應向他們書面提供關于承包人對進行本工程以及承包人打算提供、使用或建造的(視情況而定)施工設備和臨時工程所作安排的詳細資料。向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提交這種方案并經他們認可,或者向其提供這種詳細資料,不應免除承包人根據本合同所承擔的任何義務或責任。
15.承包人的監督權
承包人應本工程進行中,并在其后工程師認為是正當履行承包人根據本合同承擔的義務所必需的期間,給予或提供一切必要的監督。承包人或經工程師書面認可的(該認可隨時可予撤銷)一名有法定資格的指定的代表人或代表應當常駐本工程,并應把他的全部時間專用于本工程的監督。如果工程師撤銷此項認可,承包人應在接到撤銷此項認可的書面通知以后,盡快(在考慮到下文所述需要替換他的情況下)將該處理人撤離現場,而且日后不得再雇用他擔任現場任何工作,并應由經工程師認可的其它代理人來替換他。這種指定的代表人或代表應代表承包人領受工程師或(在按本文件第2條規定的限制條件下)工程師的代表所作的指導和指示。
16.承包人的雇員
(1)承包人有關本工程的進行和維護應在現場提供和雇用:僅屬具有各該行業的熟練技能與經驗的技術能手,和能對要求他們監督的工作進行適當監督的助副代理人、領班和工長,以及為本工程的正確而及時的進行和維護所必需的熟練、半熟練和非熟練工人。
(2)承包人為了或關于本工程的進行或維護而雇用的任何人員,如果工程師認為其行為不當或不稱職或玩忽職守,或者工程師另外認為雇用該人是不合需要的,工程師有權反對并要求承包人立即將該人撤離本工程,而且非經工程師書面允許,不得再雇用該人從事本工程。任何因此而撤離本工程的人員應盡快地由經工程師認可的稱職的替換人員接替。
17.工程定位
承包人應負責按工程師書面規定的原始基準點、線和高程對本工程進行準確和正確的定位,負責本工程所有各個部分的位置高程、尺寸和定線正確無誤(按上所述),并負責提供與此有關的一切必需的儀表器具和勞動力。如果在本工程進展中的任何時候,本工程的任何部分在位置高程,尺寸或定線上出現或發生任何錯誤,承包人經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要求,應自行承擔費用糾正此種錯誤,使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滿意,除非此種錯誤是由于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書面提供的不正確的數據資料所造成的,在這種情況下,糾正此種錯誤的費用應當由雇主承擔。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對任何定位或任何線或高程所作的檢查決不應免除承包人對此項定位的準確性所承擔的責任,因此,承包人應當仔細保護和保持本工程定位中所用的一切水準基點、龍門板、標樁和其它各物。
18.鉆孔和勘探挖掘
如果在本工程進行中的任何時候,工程師要求承包人進行鉆孔或進行勘探挖掘,應以書面命令提出此項要求,而且除非建筑工程清單中已列有關于這種預期的工作的臨時金額,否則應被認為是根據本文件第五十一條的規定所命令的一項追加的要求。
19.守衛與照明
承包人在必要的時候和地方,或者經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或者經合法當局提出要求時,應自行承擔費用為有關工程提供和保持全部照明、保衛、圍欄和看守,以保護本工程或保障公眾或其它人員的安全和方便。
20.對工程的照管
(1)從本工程開始到完成,承包人應承擔全部責任照管本工程及一切臨時工程,如果由于任何原因(本條第(2)款所規定的例外風險除外)使本工程或其中的任何部分或任何臨時工程遭受任何損壞、滅失或傷害,承包人應自行承擔費用予以修理和彌補,使得本工程在竣工時處于良好的狀態,并且在一切方面都符合本合同的要求和工程師的指示。如果任何這種損壞、滅失或傷害,是由于任何例外風險引起的,承包人在經工程師要求并且符合本文件第六十五條規定的情況下,應予以修理和彌補,如上所述,其費用則由雇主承擔。承包人還應對他在為了履行本文件第四十九條規定的義務而進行的任何作業過程中所引起的對本工程的任何損害負責。
(2)“例外風險”有:戰爭、戰爭行動(不論是否已經宣戰)、入侵、外國敵人的行動、判亂、革命、暴動或者軍事政變或篡權、內戰或(非承包人自己的雇員之間的)動亂、騷動或騷擾,或者是雇主使用或占有已經對之出具竣工證書的本工程的任何部分,或者是完全由于工程師對本工程的設計所造成的起因,或者是由于并非承包人方面的合理預見性和能力所能預見或合理預防的任何自然力的作用所造成的(所有這些,在此都統稱為“例外風險”)。
21.工程的保險
承包人在其根據本文件第20條所承擔的義務與責任不受限制的情況下,應以雇主和承包人的共同名義對他根據本合同條款應予負責的由于任何原因(非例外風險)所引起的一切滅失或損壞按下述方式投保,使雇主和承包人得到保險的范圍包括本工程施工期間,也包括維護期間由于維護期開始以前所發生的原因而引起的滅失或損壞以及承包人在為了履行其根據本文件第49條所承擔的義務而進行任何作業的過程中所引起的任何滅失或損壞:
(1)對本工程和臨時工程按隨時所進行的這種工程的全部價值保險。
(2)對材料、施工設備和承包人運至現場的其它各物,按這處材料、施工設備和其它各物的全部價值保險。這種保險應按雇主認可的條件(不得無理拒絕認可)向保險人投保,承包人凡經要求應向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出示保險單和支付本期保險費的收據。但是,在承包人上述義務與責任不受限制的情況下,本條所載任何規定都不得使承包人有責任對需要修理和重建任何所用的材料或做工不符合本合同要求的工程投保。
22.對人身和財產的損害
承包人(除說明書另有規定者外)應就由于本工程的施工和維護而可能引起的一切損失和對任何人身或任何財產所受傷害或損害(并非承租人或占用人所遭受的對現場的土地或莊稼的表面或其它損害)的權利主張,并就任何與此有關的一切權利主張、要求、訴訟、損害賠償費、各項費用和開支,給雇主以補償。但是,此處的任何規定都不得被認為使承包人應有責任就對下列情況的任何補償或損害賠償費給雇主以補償:
(1)土地由本工程或其中的任何部分永久使用或占用或者(除下文規定者外)遭受如上所述的表面或其它損害;
(2)雇主在任何土地上或其下或其中對本工程或其中任何一部分進行施工的權利;
(3)由于按照本合同進行本工程施工而不可避免地造成對照明、空中航線或水路或其它地役權或準地役權等任何權利的臨時或永久性妨礙;
(4)由于雇主、雇主的代理人或雇員或其它承包人(非本承包人所雇用的)在本合同期間的任何行為或疏忽所造成的對人身或財產的傷害或損害,或者與此有關的任何權利主張、要求、訴訟、損害賠償費、各項費用和開支。但是還必須規定:為了本條的目的,“現場”一詞應認為只限于說明書中規定的或圖紙上表明的其中土地和莊稼由于進行本工程而將不可避免地受到妨礙或損害的范圍。
23.由雇主給以賠償
雇主應就有關限制性條款中所提到的事項的一切權利主張、要求、訴訟,損害賠償費、各項費用和開支,保障承包人免受損失,并給承包人以補償。
(1)承包人在開始進行本工程之前,(但在不限制其根據本文件第二十二條所承擔的義務與責任的情況下)應為防止并非由于本文件第二十二(1)條限制性條款中提到的事項所引起的、在進行本工程或臨時工程或在執行本合同過程中可能發生的對任何財產(包括雇主的財產)或對任何人身(包括雇主的任何雇員)的任何損害、滅失或傷害進行保險。
(2)此項保險應按雇主認可的條件(不得無理拒絕認可)并應至少按投標書中所列金額,向保險人投保、承包人凡經要求應向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出示保險單和支付本工期保險費的收據。
24.工人遭受工作事故
(1)對于由于承包人或任何分包人所雇用的任何工人或其它人員遭受任何工傷事故而應依法支付的任何損害賠償費或補償,除了由于雇主、雇主的代理人或雇員的任何行為或違約所造成的工傷事故者外,雇主均不應承擔責任,而承包人應就所有這種損害賠償費和補償(上述例外情況除外)并就與此有關的一切權利主張、要求、訴訟、各項費用和開支、給雇主以補償。
(2)承包人應把此項賠償責任向經雇主認可的(不得無理拒絕認可)保險人投保,并應在他雇用任何人員在本工程工作的全部期間繼續此項保險,如經要求,應向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出示該保險單和支付本期保險費的收據。但是,對于任何分包人所雇用的任何人員,如果分包人已就對這些人員的賠償責任,按照使雇主能根據保險單得到補償方式進行保險,則承包人根據本款承擔的進行上述保險的義務應屬已經履行,但承包人應要求該分包人凡經要求向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出示此項保險單和支付本期保險費的收據。
25.對承包人沒有投保的補救辦法
如果承包人未就本文件第21、23和24條中提到的各項保險或根據本合同條款應由他投保的任何其它項保險進行保險和使之保持有效,則在這種情況下,雇主可以就任何此類保險項目投保和使之保持有效,并支付為此目的所必需的保險費,并隨時從到期應付或將到期應付給承包人的款項中扣除上述雇主所支付的金額,或以此作為到期債務向承包人索還。
26.發通知和付費
承包人應按有關進行本工程或任何臨時工程的任何國家的或州的法規法令或其它法律或者任何地方當局或其它合法當局的規章條例或細則的要求并按其財產或權利在任何方面受到或可能受到本工程或任何臨時工程影響的一切公共團體和公司的規則和規章條例的要求,發出一切應發的通知和支付一切應付的費用。
27.化石等
在本工程現場發現的一切化石、硬幣、有價值的物品或文物和建筑物以及其它在地質學或考古學方面有價值的遺物或物品,應在雇主與承包人之間認為是雇主的絕對財產,承包人應采取合理的預防措施防止他的工人或任何其它人員移動或損壞任何這種物品,并應在這種物品發現之時和移動之前立即將此項發現通知工程師的代表,并按工程師的代表的指示處理這種物品,其費用由雇主負擔。
28.專利權和使用費
承包人應就對于本工程或臨時工程或其中的任何部分所使用的任何施工設備、機器、工作或材料侵犯任何專利權、設計、商標或稱或其它受保護權處提出的一切權利主張和訴訟,并就任何與此有關的一切權利主張、要求、訴訟、損害賠償費、各項費用和開支,保障雇主免受損害并給雇主以補償。除另有規定者外,承包人應為取得本工程或臨時工程或其中任何部分所需要的石頭、沙子、礫石、泥土或其它材料支付一切噸位稅和其它使用費、租金,以及其它付款或補償(如果有的話)。
29.妨礙交通和毗鄰的財產
為進行本工程和任何臨時工程施工所必需的一切作業,應在遵照本合同的要求所允許的范圍內進行,以免不必要地或不適當地妨礙公眾方便或妨礙進入和使用公、私道路和人行道或不論雇主或任何其它人員擁有的財產,承包人應就由于或有關任何這種只要是承包人應對之承擔責任的事項所引起的一切權利主張、要求、訴訟、損害賠償費、各項費用和開支,保障雇主免受損害,并給雇主以補償。
30.臨時運輸
(1)承包人應采取一切合理措施防止承包人或其任何分包人的任何運輸損壞或傷害連接現場的或在通往現場途中的任何公路或橋梁,尤其應選擇路線,選擇和使用車輛并限制和分配裝載量,以便盡可能合理地限制這種由于把設備和材料運出入現場而不可避免地產生的臨時運輸,并使該公路和橋梁不致遭受不必要的損壞或傷害。
(2)如果承包人認為有必要搬運一車或數車施工設備機械或預制件或工作部件經過部分公路或橋梁,而這種搬動很可能會損壞公路或橋梁,除非對公路或橋梁進行特別保護或加固,則承包人應在這種載運車輛開上公路或橋梁以前,把要載運的重量和其它細則以及他對保護或加固上述公路或橋梁的建議,通知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如果工程師在接到此項通知后十四天內沒有以相反通知指出此項保護或加固是不必要的,則承包人就可以實行此項建議或工程師對此所提出的修改,并且,除非上述保護或加固所必需的各項工作已列入承包人所提出的供定價的建筑工程清單,否則其費用或開支應由雇主付給承包人。
(3)如果在本工程進行期間或在其后的任何時間,承包人收到由于進行本工程而引起的有關對公路或橋梁的損壞和傷害的任何索賠要求,應當立即將此報告工程師,其后,雇主應就此項索賠要求談判解決辦法并支付一切應付款項,并應就此和與有關的一切權利主張、要求、訴訟、損害賠償費、各項費用和開支,給承包人以補償。但是,如果工程師認為任何這種索賠要求或其中的一部分是由于承包人方面沒有遵守和履行其根據本條第(1)和(2)款所承擔的義務而造成的,則經工程師證明由于承包人沒有遵守或履行上述義務而所應賠償的金額,應由承包人付給雇主。
(4)如果由于本工程的性質,要求承包人采用水路運輸,本條上述各項規定應解釋為:“公路”包括水閘、碼頭、防波堤或與水路有聯系的其它建筑物,而“車輛”則包括船只,并應具有相應效力。
31.給予其他承包人的機會
承包人應按照工程師的要求,為雇主所雇用的任何其他承包人及其工人,并為雇主和任何其他合法當局所雇用的在現場上或現場附近進行任何未包括在本合同之內的工作或執行雇主簽訂的任何有關或附屬于本工程的合同的工人,提供進行其工作的一切合理機會。但是,如果承包人應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的書面請求,向任何這種其他承包人或雇主或任何這種當局提供由承包人負責維護的任何公路或道路,或允許他們使用現場上的承包人的腳手架或其它設備,或向他們提供任何性質的其它服務,則雇主應就這種使用或服務按工程師認為合理的金額支付給承包人。
32.設備、材料和勞動力的供應
除另有規定者外,承包人應自行承擔費用供應和提供一切施工設備、臨時工程、臨時和永久性工程所用的材料、勞動力(包括其監督)、往來現場和在本工程內和周圍的運輸,以及為本工程的施工、建成和維護所需要的各類其它物品。
33.竣工現場的清理
在本工程竣工時,承包人應從現場清除或撤離一切施工設備、剩余物料、垃圾和各種臨時工程,使整個現場和工程清潔并處于良好狀況,使工程師滿意。
34.勞動力的雇用
(1)承包人應自行安排雇用一切當地的或外地的勞動力,除本合同另有規定者,并安排其交通、住宿、膳食和付給工資。
(2)承包人應在合理可行情況下,根據當地條件,對現場供應充足的飲用水和其它用水供承包人的職員及工人們使用,使工程師的代表感到滿意。
(3)承包人不得違反現行的法規法令和政府規章或命令而進口、出售、贈送、實物交易或以其它方式處理任何酒類或藥物,或允許或容忍其分包人、代理人或雇員進口、出售、贈送、實物交易或處理這類物品。
(4)承包人不得同任何人員交換任何武器或任何種彈藥或作其它的處理,或允許或容忍上述這種交換或處理。
(5)承包人對待他所雇用的一切工人,應適當尊重一切公認的休息節日和宗教方面或其它方面的習慣。
(6)如果發生任何流行病,承包人應遵守和執行政府或當地醫療衛生當局為處理和撲滅此種疾病而制定的條例、命令和要求。
(7)承包人應隨時采取一切合理的預防措施,防止其雇員出現任何非法的動亂或妨害治安行為,以維持治安和保護本工程鄰近的人員和財產免遭上述動亂或行為的妨害。
(8)承包人應對其分包人遵守上述各項規定承擔責任。
(9)任何有關工人和工資的其它條件,應視需要。
35.關于工人等情況的申報
承包人如經工程師要求:應按工程師規定的格式和間隔時間向工程師的代表或其辦事處提交詳細報告書,說明承包人各個時候在現場上雇用的管理人員和各級工人的數目,以及工程師的代表要求有關施工設備的資料。
36.材料與做工的質量和試驗
(1)一切材料和做工均應屬于合同規定的各該種類并符合工程師的指示,并應不時接受工程師在制造或制作地點或在現場或在所有任何這類地點指導進行的試驗。承包人應提供為檢查、測量和試驗任何工作及所用的任何材料的質量、重量或數量所通常需要的協助、儀器、機械、勞力和材料,并應按工程師的選擇和要求,在把材料投入本工程以前,提供材料的樣品供試驗。
(2)如果說明書或建筑工程清單中明確意指或規定提供樣品,則全部樣品的提供應由承包人自行承擔費用,否則應由雇主承擔費用。
(3)進行任何試驗的費用,如果說明書或建筑工程清單中明確意指或規定進行這種試驗,并且(在僅僅做負荷試驗或者為了確定任何完成的或部分完成的工作的設計是否適合于旨在達到的目的而做試驗的情況下)這種試驗在說明書或建筑工程清單中已詳細列出,足以使承包人能在其投標中予以定價或估算在內,則應由承包人負擔。
(4)如果工程師命令進行的任何試驗,屬于下列情況之一者:①并非意指或規定進行的試驗,或②(在上述情況下)未詳細列出的試驗,或③雖意指或規定進行,但工程師命令,要由一名獨立的人員在除了現場或受試驗材料的制造或制作地點以外的任何地點進行試驗。如果試驗結果表明,該做工或材料不符合本合同的規定或工程師的指示,則此項試驗費用應由承包人負擔,否則由雇主負擔。
37.進入現場
工程師和他所授權的任何人應能隨時進入本工程和現場,以及進入正在為本工程進行工作或提供材料、制成品或機械的一切車間和地方,承包人應為他們進入這些地方或獲得進入的權利提供一切便利和協助。
38.在覆蓋以前對工程的檢查
(1)任何工作未經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認可不得予以覆蓋或置于視線之外,承包人應提供充分機會由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檢查和測量任何將要覆蓋或置于視線之外的工作,并在永久性工程就位以前檢查其基礎。承包人應在任何這種工程或基礎準備就緒或即將準備就緒以供檢查時,及時通知工程師的代表,而工程師的代表除非認為此項檢查沒有必要并相應通知承包人,否則應為檢查和測量該工程或檢查該基礎的目的而出席,不得無理拖延。
(2)承包人應按工程師不時作出的指示,將本工程任何部分移去覆蓋物或從中打開,并應使各該部分恢復原狀和修補好,使工程師滿意。如果任何各該部分是在依照本條第(1)款的要求執行后予以覆蓋或置于視線之外的,并經認為是按照本合同進行的,則將其移去覆蓋物、從中打開、恢復原狀和修補等各項費用均應由雇主負擔,但在任何其它情況下,所有上述各項費用均應由承包人負擔,并應由雇主向承包人索還或可由雇主從任何到期應付或將到期應付給承包人的款項中予以扣除。
39.清除不適當的工作和材料
(1)工程師在本工程進行過程中應有權隨時發出書面命令:①在該命令規定的時間內從現場清除工程師認為不符合本合同要求的任何材料。②代之以適當的和合適的材料,并③拆除工程師認為其材料或做工不符合本合同要求的任何工程,并按要求重建(不管其以前的任何試驗或中期付款)。
(2)如果承包人拖欠不執行上述命令,雇主有權雇用其他人員進行此項工作并付給工資,由此產生的或伴隨而來的一切費用開支均應由承包人負擔,并應由雇主向承包人索還或可由雇主從任何到期應付或將到期應付給承包人的款項中予以扣除。
40.工程暫停
(1)承包人應在接到工程師的書面命令時,按工程師認為必要的時間和方式,暫停進行本工程或其中的任何部分,并應在暫停時間,在工程師認為必要的情況下適當地保護本工程并保證其安全。承包人在根據本條規定執行工程師的指示方面所招致的額外費用,包括所有現場應支付的日常工資、薪水、設備的折舊和保養、現場的雜費和本合同的一般管理費,均應由雇主負擔和支付,除非這種暫停是:①本合同另有規定者,或②為適當進行本工程所必需者,或由于天氣條件影響本工程的安全和質量,或由于承包人方面的違約,或③為本工程或其中任何部分的安全所必需者。
(2)如果根據工程師書面命令(本款稱之為“暫停命令”)本工程或其中任何部分的進展暫停一段時期或連續幾段時間總計達90天,或者如果工程師在先前已發出為期不到90天的暫停命令以后,又在這一暫停期限屆滿時起不到90天以內,再次發出不論是關于整個工程的或是(如果先前的暫停命令僅影響本工程的一個部分)影響或包括本工程的該一部分的暫停命令,則在上述任何情況下,承包人可以送交工程師一份書面通知,要求工程師在接到此通知后的28天內許可繼續進行已暫停進行的本工程或其中的該一部分。如果未在上述時間內給予這種許可,承包人通過再送一份書面通知,可以(但并非必須)選擇如下:如果此項暫停僅影響本程的一部分,則按根據本文件第51條的規定刪除該部分對待;如果此項暫停涉及整個工程,則按雇主放棄本合同對待。
41.工程的開始
承包人在接到工程師有關開工的書面命令后,應在投標書指定的期限內,在現場開始本工程,并應以應有的速度進行,不得遲延,但如有工程師明文批準或命令者或完全屬于非承包人所能控制的原因者除外。
42.現場的占用
(1)除本合同可規定應讓承包人隨時占有的現場各部分的范圍和各該部分應向承包人提供的順序以外,在遵照本合同關于本工程進行順序的任何要求的條件下,雇主將隨著工程師發出開始本工程的書面命令,讓承包人占有為使承包人能按照文件第14條所提到的方案(如果有的話)或者按照承包人應以書面通知向工程師提出的合理建議,開始和繼續本工程施工所需要的現場各部分,并將隨著工程的進展,隨時讓承包人占有為使承包人能按照上述方案或建議(視情況而定)以應有的速度進行本工程施工所進一步需要的現場各部分。如果由于雇方方面沒有按照本條規定讓承包人占有現場各部分而使承包人招致遲延或費用開支,工程師應準許延長工程完成時間,并證明他認為是公平合理的對所招致開支的償付金額,該金額應由雇主支付。
(2)承包人應為取得他所需要的有關進入現場的特別或臨時的道路通行權負擔一切開支和費用。承包人還應自費提供他為本工程的目的所需要的在現場以外的任何附加設施。
43.竣工的時間
在遵照說明書中有關本工程的任何部分應在整個工程竣工前完工的任何要求的條件下,本工程應在投標書所指定的時間內全部竣工,從投標中所指定的開工期限的最后一天起算,或根據本文件第44條允許的延長時間計算。
44.竣工期限的延長
如果任何額外的或追加的工作量,或可能發生的不論何種其它特殊情況,使承包人有正當權利延長竣工時間,工程師應確定這種延長時日。但是,工程師并無義務要考慮任何額外的或追加的工作或其它特殊情況,除非承包人在這種工作開始后或這種情況出現后的28天內,或其后盡快地向工程師的代表遞交有關他認為自己有權延長時間的任何權利主張的充分而詳細的材料,以便當時能對該權利主張作出調查。
45.夜間或星期日不工作
在遵照本合同所載的相反規定的條件下,任何長久性工作,除下文規定者外,非經工程師的代表書面許可不得在夜間或星期日(如果當地公認休息日)或當地公認的休息日進行,為拯救人命或財產或為本工程的安全而不可避免的或者是絕對必需的工作除外,在這種情況下,承包人應立即通知工程師的代表。但是,本條規定不適用于任何通常采用輪班制或兩班制進行的工作。
46.進度
承包人根據文件第五條所提供的全部資料、設備和工人,以及本工程進行和維護的方式、方法與速度,應是同一種類的,并應按使工程師滿意的方式進行。如果任何時候工程師認為本工程或其任何部分的進度太慢,不能保證本工程在規定的或延長的竣工時間內完成,工程師應將此以書面通知承包人,承包人在接到通知后應采取他認為必要的措施,而工程師則可同意加快進度,以便使本工程能在規定的或延長的竣工時間內完成。如果此項工作未在夜間進行,承包人應請求許可在夜間和白天一樣工作。如果得到工程師這種許可,承包人應無權因這樣而獲得任何額外支付,但是,如果這種請求遭到拒絕,而又沒有相當的、切實可行的加快工程進度的方法,則竣工的時間應延長僅由于這種拒絕所致的一段時間。進行夜間作業不得有不合理的噪音或干擾。承包人應就由于在進行作業時所產生的噪音或其它干擾而引起的損害賠償責任以及與此賠償責任有關的一切權利主張、要求、訴訟、各項費用和開支,給雇主以補償。
47.對延期規定的違約償金
(1)如果承包人未能在本文件第四十三條規定的時間或延長的時間內完成本工程,承包人應向雇主支付投標中規定的金額,作為對這種違約規定的違約償金,而不作為對本工程竣工時期按本文件第43條規定的時間或延長的時間(視情況而定)所超過的每一天或不足一天的罰款。雇主在不妨礙其它補償方法的情況下可以從他手頭到期應付或將到期應付給承包人的任何款項中扣除該項違約償金的金額,支付或扣除該違約償金均不能免除承包人完成本工程的義務,或免除其根據本合同所承擔的任何其它義務與責任。
(2)如果在本工程全部竣工以前,本工程中的任何一部分業經工程師按本文件第48條出具竣工證書,并已由雇主占有或使用,則對延期規定的違約償金,有關出具該竣工證書以后的任何延遲時間應按業經證明已竣工部分的價值占整個工程的價值的比例予以削減。
(3)如果希望在本合同中規定對提前完成本工程或本工程的任何一部分支付獎金,應在第二部分第四十七(3)條中予以規定。
48.竣工證書
工程師認為本工程已基本竣工并已令人滿意地通過本合同規定的最后試驗時,工程師應在接到承包人關于將在維護期完成任何未完成的工作的書面保證后,對本工程出具竣工證書,本工程的維護期應從出具此項證書之日開始。但是,工程師可以在本工程全部竣工以前,對本工程的任何一部分出具這種證書,并應根據承包人的書面申請對業已竣工使工程師感到滿意而且已經為雇主占有或使用的本工程的任何主要部分,出具這種證書。當給予本工程的一部分以這種證書時,應當認為該部分已經竣工,而且該部分的維護期應從出具這種證書之日開始。但是,按上述規定對上述被占有或使用的本工程的任何部分所出具的竣工證書,不得認為是證明任何需要恢復原狀的地面或表面工程的竣工,除非這種證書明確如此說明。
49.“維護期”的定義
(1)本條件中,“維護期”一詞應指投標中指定的維護期限,從工程師按照本文件第48條證明本工程竣工之日起計算,或者如果工程師根據第四十八條出具不止一份證書時,則從各該證書出具之日起分別計算,而與維護期有關的“本工程”一詞則應作相應的解釋。
(2)為了使本工程在維護期滿之時或期滿之后盡快交付給雇主時,處于維護期開始時的同樣完好狀態(正常的磨損除外)使工程師感到滿意,承包人應按照工程師在維護期間或在維護期滿后14天內根據工程師或以工程師外義在維護期滿之前所進行檢驗的結果可能以書面向承包人提出的要求,對缺陷、不完善之處、收縮或其它缺點進行修理、改正、重建、矯正和彌補等一切工作。
(3)如果工程師認為之所以需要進行這種修理工作是由于使用的材料或做工不符合本合同的規定,或者由于承包人方面忽視或沒有遵照履行其根據本合同所承擔的任何明示或默示的義務所致,則承包人應自行承擔費用進行所有這種修理工作。如果工程師認為之所以必需進行修理是由于任何其它原因,則應作為追加工作確定這種修理工作的價值并予以付款。
(4)如果承包人不進行上述工程師要求他做的任何工作,雇主有權用他自己的工人或請其它承包人進行此項工作,如果此項工作是屬于承包人應自行承擔費用進行的工作,雇主應有權向承包人索回此項費用,或可從任何到期應付或將到期應付給承包人的款項中扣除此項費用。
50.承包人進行調查
承包人如經工程師書面要求,應根據工程師的指示,調查造成任何缺陷、不完善之處或缺點的原因。如果此種缺陷、不完善之處或缺點不是屬于承包人根據本合同應予負責之列者,承包人在上述調查中所進行的工作的費用應由雇主承擔。但是,如果此種缺陷、不完善之處或缺點是屬于上述承包人應予負責之列者,進行上述調查工作的費用應由承包人承擔,在這種情況下,承包人應按照本文件第四十九條的規定自行承擔費用對此種缺陷、不完善之處或缺點進行修理、矯正和補救。
51.變動
(1)工程師應對于本工程或其中任何部分的形狀、質量或數量作出他認為可能是必要的變動,并且為此目的或由于任何其它原因,他如認為可取,應有權命令承包人去做下列任何一項,而承包人應照辦:_________。
(2)承包人沒有工程師的書面命令,不得作任何變動。但是,如果當任何工作數量的增加或減少并非由于根據本條發出命令的結果,而是由于其數量超過或不足建筑工程清單所規定的數量,則對這種工作數量的增加或減少不應要求有任何書面命令。但是,又如果由于任何原因工程師認為任何這種命令以口頭方式發出是可取的,承包人應遵照執行這種命令,而工程師不論在該命令執行之前或之后對這種口頭命令所作的任何書面確認,均應認為是屬于本條所指的書面命令。但是,又如果承包人就工程師的任何口頭命令,向工程師作出書面確認,而此項確認未遭工程師的書面否認,則此項確認即應認為是工程師的書面命令。
52.變動的估價
(1)工程師應就其命令進行的任何額外的或增加的工作或刪除的工作確定他認為應對投標中指定的金額予以增加或減去的金額(如果有的話)。所有這些工作均應按工程師如果認為適用的本合同所規定的費率估價。如果本合同沒有載明任何適用于額外的或增加的工作的費率,則應由工程師與承包人商定合適的價格。如果不能取得一致意見,應由工程師確定他認為合理而適當的價格。
(2)但是,如果任何刪除或增加部分的性質或工作量都同整個合同工程或其中的任何一部分的性質或工作量有關,工程師認為由于這種刪除或增加,使本合同對本工程任何項目所規定的費率或價格變得不合理或不適用,則應由工程師和承包人商定一個合適的費率或價格。如果不能取得一致意見,應由工程師在考慮到各種情況之后另外確定他認為合理適當的費率或價格。但是還必須規定,除非在該命令發出之日以后(而在額外的或增加的工作的情況下,則在此項工作開始之前或在其后)已盡快地發出書面通知:①由承包人通知工程師關于他要求額外付款或變動費率的意圖,或②由工程師通知承包人關于他準備視情況變動費率或價格的意見,否則就不得按本條第(1)款增加本合同的價格,或按本條第(2)款變動費率或價格。
(3)如果在本工程全部竣工時,發現各項變動(由于任何有關改變材料和(或)勞動力價格的條款所引起者除外)的最后結果,較投標所指定的金額增加或減少15%以上,則本合同價格的金額應按工程師和承包人雙方商定的金額進行修正。如果不能取得一致意見,應由工程師在考慮到一切實質性的和有關的因素(包括承包人的雜費和管理費)之后,確定在他認為是合理而適當的金額。
(4)工程師如果認為有必要或合乎需要時,可以書面命令任何增加的或替代的工作均應按計日工作進行。這樣,對這種工作應根據建筑工程清單內的計日工作表所規定的條件和承包人在其投標中確定的費率與價格支付承包人。承包人應向工程師提供必要的收據或其它憑證以證明所付金額,并應在定購物料以前先把關于該物料的報價單提請工程師認可。對于所有按計日工作進行的工作,承包人應在此種工作持續進行期間,每天向工程師的代表提交此種工作所雇用的全部工人的姓名、工種和時間的準確清單一式兩份,以及列明此種工作所用的全部物料與設備(已按照本文件上面提到的表計入百分比增加的設備除外)的品名及數量的報表也一式兩份。每份清單和報表如果或經認為正確無誤,其中一份將由工程師的代表簽字后退還承包人。每個月終,承包人應向工程師的代表提交一份關于所使用的勞動力、材料和設備(上述例外除外)的價格報表,這種清單和報表如果沒有全部和準時提交,承包人就無權得到任何支付。但是如果工程師認為由于任何原因,要承包人按上述規定送交這種清單或報表并非切實可行的,則工程師應有權批準對此種工作按計日工作(在對此種工作所用的時間和設備及材料感到滿意時)或是按他認為是公平合理的價格付款。
(5)承包人應每月一次向工程師的代表遞交一份賬目單,詳細列舉(盡可能詳盡)承包人認為自己有權提出的對任何增加的費用的各項權利主張,以及承包人根據工程師的命令已在當月進行的一切額外的或增加的工作。凡沒有列入此項詳細賬目單內的對任何這類工作索取償付的要求,將一概不予考慮。但是盡管承包人沒有遵守此項條件,如果他已在盡早的時機,通知工程師關于他打算就這類工作提出權利主張,則工程師仍有權批準對任何這類工作付款。
53.本工程專用的設備等
(1)承包人所提供的一切施工設備、臨時工程和材料一經攜入現場就應當認為是專供本工程的施工和建成之用未經工程師的書面同意(不得無理拒絕同意),承包人不得將其或其中的任何一部分移走(為了將其從現場的某部分移至另一部分者除外)。
(2)在本工程竣工時,承包人應把他所提供的留在現場的所有上述施工設備和臨時工程以及任何未使用的材料撤離現場。
(3)除本文件第20條和第65條有規定者外,雇主在任何時候對上述任何施工設備、臨時工程或材料所受的損失或傷害概不負責。
(4)對于承包人為本工程的目的而輸入的任何施工設備,在按上述規定撤離現場后,雇主將在有需要的情況下協助承包人就承包人再輸出這種施工設備獲得必要的政府的批準同意。
(5)雇主在需要時將協助承包人就本工程所必需的施工設備、材料和其它各物取得海關的放行。
(6)任何涉及設備、臨時工程和材料的其它條件,包括有關支付或減免關稅或其它進口稅、港口費、碼頭費、卸貨費、引水費和任何其它費用或應付款的各項條件,視需要在第二部分第53條第(6)、(7)等項中予以規定。
54.對材料等的認可不得是默示的
本文件第53條的實施,不得被認為是默示工程師對其中所提到的材料或其它事項的任何認可,也不得妨礙工程師在任何時候拒絕任何這種材料。
55.數量
建筑工程清單中所列出的數量是對工作的估計數量,不能作為承包人為履行其根據本合同所承擔的義務時應進行的本工程的實際的和準確的數量。
56.應予測量的工程
除另有規定者外,工程師應按照本合同通過測量查明和確定按本合同完成的工作的價值。當工程師要求對本工程的任何部分進行測量時,他應通知承包人的指定代理人或代表,承包人應立即參加或派一名職稱的代理人協助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進行此項測量,并應提供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所要求的一切詳細資料。如果承包人不參加或者忽略或遺漏派代理人參加,則由工程師所作的或認可的測量應被認為是對工作的正確的測量。為了測量要用記錄和圖紙進行測量的長久性工作的目的,工程師的代表應對這種工作逐月作出記錄和圖紙,承包人在得到書面邀請參加檢查時,應在14天內參加與工程師的代表一道檢查并同意這些記錄和圖紙,并應在業經同意的記錄和圖紙上簽字,如果承包人不參加檢查和同意任何這種記錄和圖紙,則這些記錄和圖紙就應被認為是正確的。如果承包人在檢查這些記錄和圖紙以后,同意這些記錄和圖紙或同意后不在其上簽字,除非承包人在進行此項檢查后的14天內向工程師的代表遞交書面通知,提出他聲稱這些記錄和圖紙是不正確的各個方面,請工程師決定,否則這些記錄和圖紙仍應被認為是正確的。
57.測量方法
除本合同另有特別說明或規定者外,不論任何一般的或當地的習慣,本工程仍應_________。
58.各項臨時金額
(1)在建筑工程清單中(不論是在簽訂本合同時未作詳細規定而應由承包人進行的工作,還是應由按下文規定的指定的分包人進行的工作)列出的每一項臨時金額(非根據本條第(2)款規定的直接成本價格)連同承包人已經計入此項金額的費用和利潤(如果有的話)均應從本合同價格中予以扣除,并應代之以下列各項計入本合同價格;①與該臨時金額有關的工作系經工程師命令并由承包人進行的情況下,對這樣進行的工作按本文件第52條所估定的價值。②與該臨時金額有關的工作系經工程師命令并由指定的分包人(定義見下文)進行的情況下,承包人按工程師的指示所實際支付給該分包人的金額(但是必須遵照本條第(5)款的規定),以及(如果承包人已把關于費用和利潤的任何金額計入與該工作有關的臨時金額)一項金額其所占實際支付金額的比例與上述費用和利潤占上述臨時金額的比例相同者。
(2)建筑工程清單中的每一項金額其中包括(占該金額的全部或部分)應為本工程提供的或用于本工程的貨物或材料的直接成本價格者,應由以承包人根據工程師的指示為該貨物或材料所支付的實際價格(但是必須遵照本條第(2)款的規定)代替直接成本價格而變動,同時本合同價格則應按照建筑工程清單中的金額由于此種代替所增加或減少的金額而予以增減(視情況而定)。對于列入直接成本價格的關于勞動力的任何金額,不得由于上述實際價格高于或低于直接成本價格而變動。但是,對于所有其它費用和利潤,則應按照根據建筑工程清單中所規定的有關直接成本的該一具體項目的百分比或者(如果無此種百分比時)根據承包人列入投標書作為調整直接成本金額的百分比而得出的金額,予以增加或減少(視情況而定)。
(3)在建筑工程清單中所列的各項經規定為臨時或應急的款項,只能憑工程師的指示和決定動用。如果該款項全部或部分未經動用,則應從本合同價格中減去未動用的金額。
(4)承包人如經工程師要求應出示全部有關臨時項目或直接成本項目開支的報價單、發票、證件以及帳目或收據。
(5)承包人根據本條第(1)款(1)項或第(2)款的規定,按工程師的指示付給指定的分包人(按下文定義)的任何金額,只要是在承包人收到雇主該項付款之前支付的,為了根據本條第(1)或(2)款(視情況而定)調整本合同價格的目的,應在上述承包人實際支付的金額上增加這一實際付款額的_________%,而與此有關的任何現金折扣的好處,均應轉給雇主。
(6)如果指定的分包人(按下文定義)已就他所進行的工程或他所供應的貨物或材料和承包人承擔任何超過本合同規定的維護期一段期間的持續義務,承包人應在維護期滿后的任何時候應雇主的請求并由雇主承擔費用把此項義務尚未屆滿期間的好處轉讓給雇主。
59.指定的分包人
(1)可能經雇主或工程師指定或選定或認可的一切專家、商人和其它人員,其所進行的任何工作或供應的任何貨物的臨時或直接成本金額已列入建筑工程清單者以及根據建筑工程清單或說明書的規定要求承包人把任何工作轉包給他并正在進行此種工作和供應此種貨物的一切人員,均應被認為是承包人所雇用的分包人,并在下文稱之為“指定的分包人”,但是,雇主或工程師不得要求承包人、或認為承包人有義務雇用任何不愿意同承包人簽訂含有如下條款的分包合同的指定的分包人:①指定的分包人將就作為分包合同主題的工作或貨物向承包人承擔如同承包人根據本合同條款向雇主所承擔的同樣的義務和責任,并將就此并就凡是由此引起的或與此有關的或是由于未履行這種義務或責任所引起的或與之有關的一切權利主張、要求、訴訟、損害賠償費、各項費用和開支等,保障承包人免受損害并給承包人以補償。②指定的分包人將就其本人、其代理人、工人及雇員的任何疏忽,就其本人或其人員對承包人為本合同的目的所提供的施工設備或臨時工程的任何濫用,并就上述一切權利主張,保障承包人免受損害并給承包人以補償。
(2)工程師在根據本文件第六十條出具其中包括對任何指定的分包人所完成的工作或所提供的貨物付款的任何證書以前,應有權要求承包人提出適當證據證明,先前證書中所包括的對該指定的分包人的工作或貨物的一切付款(減去保留額),已由承包人如數支付或清償;如未支付或清償,除非承包人。①以書面通知工程師,說明他有正當理由扣留或拒絕此項支付,并且②向工程師出示適當證據,證明他已將此以書面通知該指定的分包人,否則雇主應有權根據工程師的證書把承包人未付給指定的分包人的一切款項(減去保留額)直接付給該指定的分包人,并從雇主到期應付或將到期應付給承包人的任何金額中用抵銷雇主為此所付的金額的方式予以扣除。但是,如果按上所述工程師已經出具證書而雇主已直接付款,則工程師在再出具任何一份以承包人為受款人的證書時應從其金額中扣除上述由雇主直接支付的金額,但是不得扣留或遲延發給根據本合同的條款應當出具的證書本身。
60.證書和支付
(1)除另有規定者外,應按照第二部分第六十條所提出的條件,每月支付。對施工設備和材料的預付款
(2)如果雇主應就施工設備和材料向承包人預付款,其支付和償還的條件將如第二部分第六十條所列。
(3)如果進行本工程需要從本工程所在國以外的國家進口材料、設備或裝備,或者如果本工程或其中的任何部分須由從任何其它國家進口的勞動力來進行,或者由于任何其它情況使其有必要或有需要,則根據本合同所應支付的款項的一部分應以適當的外幣支付,各該外幣支付部分和其適用的匯率以及支付條件均應在第二部分第六十條中予以規定。
61.僅由維護證書認可
本文件第六十二條所提到的維護證書以外的任何證書都不得被認為是對任何工作或為之出具證書的其它事宜的認可,也不得作為對正當履行本合同或其中任何部分的承認或對承包人所提出的任何權利主張或要求的準確性或工程師所命令增加或變動的工作的準確性的承認,也無任何其它證書能終止或妨礙工程師的任何權力。
62.維護證書
(1)本合同應在工程師簽署并向雇主遞交維護證書,說明本工程業已竣工并使他滿意以后,才能被認為已經履行完畢。維護證書應由工程師在維護期滿(如果本工程的不同部分適用不同的維護期限,則應在最后的維護期屆滿)后28天,或在其后一俟維護期間按照本文件第四十九條和五十條所命令進行的任何工程業已完成并使工程師滿意之時發出,即使雇主在此以前已進入本工程或已占有、運用或使用本工程或其中的任何部分,本條仍具有充分效力。但是,不得以出具維護證書作為按照第二部分第六十條中所規定的條件向承包人支付第二部分保留金的前提條件。
(2)雇主對由于本合同或進行本工程所引起的或與此有關的任何事宜。均不再向承包人承擔責任,除非承包人在根據本條規定的維護證書發出以前已經書面提出與之有關的權利主張。
(3)即使發出維護證書,承包人和(遵照本條第(2)款的條件下)雇主對于在維護證書發出以前根據本合同條款產生的而在此項證書發出時尚未履行的任何義務的履行依然承擔責任,并且為了確定任何這類義務的性質和范圍,應認為本合同在合同締約雙方之間仍然有效。
63.沒收
(1)如果承包人破產或已就其發出法院委派破產者產業管理人的委任書,或者承包人已提出申請宣布破產的請求書,或者已經同其債權人作出安排或已向其債權人進行轉讓,或者同意在其債權人檢查委員會監督下執行本合同,或者(作為法人)停業清理(并非為合并或改組而自動停業清理),或者承包人未經首先取得雇主的書面同意而轉讓本合同,或者承包人的貨物已被依法扣押,或者工程師用書面向雇主證明他認為承包人:①已放棄本合同,或②在接到工程師關于繼續進行工程的書面通知后,無正當理由而不開始進行本工程或中止進行本工程達28天之久,或③在接到工程師關于材料或工作已由工程師根據本條件宣告不適用并予以拒收的書面通知后達28天,仍未從現場撤走該材料或拆除和更換該工作,或④未按本合同進行本工程,或持續地或公然地忽視履行其根據本合同所承擔的義務,或⑤已將本合同的任何一部分轉包出去,有損于良好的做工或無視工程師的相反指示,則雇主可在向承包人發出書面通知14天后進入現場和本工程,并把承包人驅逐出現場和本工程,而并不由此廢止本合同或免除承包人根據本合同所承擔的任何義務或責任或影響本合同所授予雇主或工程師的權利與權力,雇主可以自行完成本工程,或雇用任何其它承包人完成本工程,而雇主或該其它承包人可以為完成本工程而使用根據本合同規定認為是專供本工程施工和建成之用的施工設備、臨時工程和材料中他們認為合適的部分,雇主可以在任何時候出售上述施工設備、臨時工程和未經使用的材料,并把出售所得用作抵償承包人根據合同應付給他的任何款項。
(2)工程師應在任何上述雇主進入現場并驅逐承包人之后盡快單方面地或通過向各方了解情況以后,或在進行他認為適宜進行的調查或詢問以后,確定并證明在雇主進入現場并驅逐承包人之時承包人對于其根據本合同已于當時實際完成的工作所已合理得到的或將合理歸于其的金額(如果有的話),以及任何上述未經使用或經部分使用的材料、任何施工設備和任何臨時工程的價值。
(3)如果雇主根據本條規定進入現場并驅逐承包人,則在維護期滿以前以及其后在竣工與維護費用、延遲竣工(如果有此情況的話)的損害賠償費和雇主所招致的一切其它開支業經工程師確定并證明其金額之前,雇主并無責任由于本合同而支付承包人任何款項。承包人此時只有權接受經工程師證明根據他適當完成的工作并扣除上述金額之后應當付給他的款項(如果有的話)。但是如果上述金額超過了根據承包人適當完成的工作所應付給他的金額,則該超過部分的款項應由承包人在雇主提出要求時向雇主支付,并應被認為是承包人對雇主的到期債務,應據以償還。
64.緊急修理
如果由于在本工程進行期間或者在維護期間,對于或有關本工程或其中任何一部分發生任何意外事故或失敗或其它事件,如有任何補救或其它工作或修理是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認為為了安全所緊急必需的,而承包人不能或不愿立即進行這種工作或修理時,雇主可以派他自己的工人或其它工人來進行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所認為必要的工作或修理。如果工程師認為雇主按此進行的工作或修理根據本合同的規定屬承包人有責任自行承擔費用進行者,則雇主在進行這種工作或修理時所正當產生的一切費用和開支,應由承包人在雇主提出要求時支付給雇主,或可由雇主從到期應付或將到期應付給承包人的任何款項中予以扣除。但是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視情況而定)在任何這種緊急情況發生之后,應合理地盡可能快地將此情況以書面通知承包人。
65.不管本合同載有任何規定對戰爭等風險概不負責
(1)對于直接或間接地由于戰爭、戰爭行動(不論是否已經宣戰)、入侵、外國敵人的行動、判亂、革命、暴動、或者軍事政變或篡權、內戰或(非承包人自己的雇員之間的)動亂、騷亂或騷擾(以下統稱為“上述特殊風險”)所造成的對本工程(在上述任何特別風險發生以前已按本文件第三十九條的規定被宣告為不適用的工作除外)或臨時工程或對不論雇主或第三方的財產的破壞或損害,或人身傷亡,承包人概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或其它責任,雇主應就此并就任何由此引起或與此有關的一切權利主張、要求、訴訟、損害賠償費、各項開支和費用等。保障承包人免受損害并給承包人以補償,并應對由于上述特別風險所直接或間接地引起的對承包人用于或打算用于本工程的財產(包括正在運往現場的財產)的任何滅失或損害,給承包人以賠償。
(2)如果本工程或臨時工程或在現場上的、或靠近現場的、或正在運住現場途中的任何材料(不論是供前者使用還是供后者使用的)由于任何上述特別風險而遭到破壞或損害,承包人仍有權得到對于任何永久性工程和任何由此遭到破壞或損害的材料的付款,而且承包人也有權得到雇主就修理受到破壞或損害的本工程或臨時工程和更換或修復工程師所要求的或為完成本工程所必需的材料等項費用,根據直接成本加上經工程師證明為合理的利潤給承包人的付款。
(3)無論在任何時候、任何地方由于發生任何地雷、炸彈、炮彈、手榴彈、或其它發射彈藥或軍火炸藥的爆炸或撞擊所造成的破壞、損害或傷亡,都應認為是上述特別風險的后果。
(4)任何歸因于或由于產生于或以任何方式有關于任何特別風險(但在遵照本條下文所載有關爆發戰爭的規定的條件下)的、在進行本工程中或伴隨而來的所增加的費用(不屬于在發生上述特別風險以前已根據本文件第39條被宣告為不適用的工程的重建費用),應由雇主付還給承包人,但承包人應在一獲悉任何這種增加的費用時,立即將此以書面通知工程師。
(5)如果在本合同期間,世界上任何地方爆發戰爭(無論是否已經宣戰),不論其財務方面還是在其它方面嚴重影響本工程的進行,承包人應以最大努力來完成工程,直至本合同根據本條規定終止為止,但是,雇主應有權在這種戰爭爆發以后的任何時候通過給承包人以書面通知而終止本合同。在給以該通知之時,本合同應(立約各方根據本條所享有的權利和本文件第六十七條的實施除外)即予終止,但不使任何一方對于以前發生的違反合同行為所享有的權利受到損害。
(6)如果本合同根據本條上款的規定予以終止,承包人應以合理的速度從現場撤離一切施工設備,并應為其分包人這樣做提供類似的方便。
(7)如果本合同已按上述終止,雇主應(就已支付給承包人的部分付款中未包括的金額或項目而言)對于終止之日以前所進行的一切工作按本合同規定的費率和價格并加上以下各項支付承包人:①對于任何預備項目就其中所包含的工作或勞務已經實施或履行者所應付給的金額,以及對于任何這類項目就其中所包含的工作或勞務已經部分實施或履行者按工程師所證明的適當比例所應付給的金額。②為本工程或臨時工程所合理地定購的并已向承包人交貨或是承包人在法律上有義務接受交貨的材料或貨物的費用(這種材料或貨物一經雇主付款即成為雇主所有的財產)。③須經工程師證明的承包人為指望完成全部工程所合理招致的凡未包括在本款前面所提到的各項付款之內的任何開支總額。
66.在落空情況下的支付
如果本合同不論由于戰爭或不論任何其它原因而落空,雇主對所已經進行的工作所應付給承包人的金額,應與如果本合同已根據本文件第65條的規定予以終止時根據本文第65條所應付給承包人的金額相同。
67.爭端的解決
如果在雇主或工程師與承包人之間關于或由于本合同或進行本工程(不論是在本工程進行中或在其竣工之后,也不論是在本合同終止、放棄或撕毀之前或之后)發生任何爭端或不論任何性質的分歧,應首先提交工程師解決,工程師應在經任何一方提出要求后的90天內將其決定以書面通知雇主和承包人。除下文有規定者外,工程師對于提交他的各個事項所作的決定,應是終局的,并對雇主和承包人都具有約束力,直至該項工作完成為止,并應對承包人立即生效,不論承包人或雇主是否按下文的規定要求仲裁,承包人應以應有的注意繼續進行本工程。如果工程師已將其決定以書面通知雇主和承包人,而雇主或承包人在接到該通知后的90天內未將提交仲裁的要求通知工程師,則上述決定應仍然是終局的,并對雇主和承包人具有約束力。如果工程師未能在上述要求提出后的90天內就其上述決定發出通知,或者如果雇主或承包人任何一方對任何這種決定感到不滿意,則在任何這種情況下,雇主或承包人可在接到關于該決定的通知后的90天內,或者在第一個90天期限屆滿后的90天內(視情況而定),要求把爭端事項按下文規定提交仲裁。一切爭端或分歧凡工程師對之所作的決定(如果有的話)未加上述成為終局的并具有約束力者,應根據國際商會調解和仲裁規則,由按照該規則所指定的一名或數名仲裁員予以最后解決。上述仲裁員完全有權審查和修改工程師的任何決定、意見、指示、證書或估價,在仲裁程序中任何一方都不應限于向仲裁員提出為取得工程師的上述決定而曾向工程師提出的證據或論據。工程師按以上規定所作的任何決定都不得剝奪他被作為證人傳訊并就不論任何與上述提交仲裁員的爭端或分歧有關的任何事故向仲裁員提供證據的資格。除非有雇主和承包人的書面同意,否則在本工程竣工或宣告竣工以前,仲裁員不得開始執行其職權,但是:(i)對于工程師扣發任何證書或扣留承包人認為按第二部分第六十條規定的條件有權得到的保留金中的任何部分,或對于工程師根據本文件第六十三(1)條行使其出具證書的權力或根據本文件第七十一條所發生的爭端,仲裁員在竣工或宣告竣工以前即可行使其職權;(ii)根據本文件第四十八條出具竣工證書不應成為仲裁員開始執行其職權的先決條件。
68.把通知送達承包人
(1)根據本合同的條款應給承包人的任何通知,應通過郵寄送達或交到承包人的主要營業地點(或者如果承包人是一家公司則寄到或交到其注冊登記的辦事處)。
(2)根據本合同條款應給雇主的任何通知通過郵寄送達或交到雇主的最新地址(或者如果雇主是一家公司則應寄到或交到其注冊登記的辦事處)。
69.雇主違約
(1)如果雇主:①對于根據工程師的任何證書證明所應付的金額,未能在根據本合同條款規定這種金額已到期后的30天內付給承包人,或②干擾或阻礙任何這種證書的發給,或③處于破產或(作為一家公司)并非由于改組或合并目的而停業清理,則承包人有權通過向雇主發出書面通知,在不使任何其它權利或補救方法受到損害的情況下,終止根據本合同對承包人雇用。
(2)在發出上述通知后,承包人應(盡管有本文件第五十三(1)條的規定),以合理的速度把他帶到現場的一切施工設備撤離現場。
(3)如果發生這種終止合同的情況,雇主對承包人承擔的支付義務,應如同本合同根據本文件第六十五條的規定予以終止時一樣,但是除第六十五(7)條規定的付款外,雇主還應按承包人由于或有關或因為這種終止合同而受到的任何損失或損害的金額支付承包人。
(4)本條所載各點都不得損害承包人關于行使其有權享有的任何其它權利或補救辦法來替代或附加于本條所規定的權利或補救辦法的權利。
70.費用的增減
如果要就工資的升降并對材料或任何影響本工程進行費用的其它各項作調整時,應按第二部分第70條所列。
71.重大的經濟失調
如果在投標之日以后,本工程進行施工所在國家由于該國政府施工加貨幣限制或由于該國貨幣貶值而發生重大的經濟失調時,雇主應向承包人支付進行本工程的或其附帶的任何屬于或由于發生此種經濟失調而引起的或以任何方式與之有關的所增加的費用,但是,本條的任何規定都不得損害承包人關于行使其在此種情況下可享有的任何其它權利或補救方法的權利。
72.納稅_________。
73.其他約定_________。
74.本合同依據_________國法律進行解釋。
雇主(蓋章):_________ 承包人(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筑工程鋼筋供銷合同 篇6
總包方:某某中公司
分包方:某某公司
XX項目主體勞務合同于20xx年12月份簽訂,其具體單價參照
1、 雙方按本協議附件《主體結構勞務單價調整表》約定調整的單價進行主體結構完工結算,分包方不再提出其它價格調整。
2、 最終結算額以分項單價*分項工程量之和為準。
3、 本補充協議調整的分項單價包含了各分項工程的全部工作內容和原勞務合同約定的質量、安全標準。
4、 總包方后期代分包方進行的材料清理、質量維修費用總包方有權在完工結算中扣除。
5、 原勞務合同約定的其它條款不因本協議簽訂而更改。
6、 本協議一式三份,總包方執二份,分包方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建筑工程鋼筋供銷合同 篇7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
租用方:_________________
為了增強甲乙雙方的責任感,加強經濟核算,提高經濟效益,確保雙方實現各自的經濟目的,經甲乙雙方協商,特定立此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施工地點:____________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
二、計費方式:按日計算,自提貨之日起,至退貨之日止,不報停按占用天數計算,不足15天按15天計算,超出15天按實際占用天計算。租賃名稱以提貨單為準。
三、租賃單價:電動吊籃每套______元/天,手動吊籃每套______元/天,鋼管每米______元/天,卡扣每個______元/天,絲扛每根_____元/天,龍門架每套______元/天,切斷器每臺______元/天,彎曲機每臺______元/天,小電焊機每臺______元/天,大電焊機每臺______元/天,氣泵每臺______元/天,打夯機每臺______元/天,木跳板每塊______元/天,型卡每個______元/天,攪拌機每臺______元/天,抻筋機______元/天。以上設備在租用期間的維修保養及所有配件的損壞全部由乙方負責。
四、付款方式:乙方留壓金______元,每月底按時給甲方結清所使用租賃費,余款租用設備工具返還時多退少補。
五、乙方欠甲方租賃費超過一個月的如乙方未按時支付租賃費用,每拖延一天,除照收租賃費外,另外加收總欠款的_____%違約金給甲方。
六、損失賠償、凡乙方丟失甲方設備工具,除照收租金外并按照原貨價值賠償甲方_____%賠償費。乙方如有損壞,按嚴重程度酌情處理,賠償甲方維修費______%。
七、乙方在提取或收到所租建筑設備工具,應當面點清數量,檢驗質量。如有異議及時向甲方提出更換,否則甲方概不承擔使用中出現的任何責任。
八、乙方負責使用中的安全管理工作,并提供所有操作人員,嚴禁違章操作,并遵守各設備操作規程。
九、乙方負責基礎制作,提供地錨預埋件,搭設標準腳手架,負責卷揚機以外的用電設施。龍門架由乙方承擔安拆費,安拆費為______元/臺,安裝完畢,付清所有費用。
十、原貨價值:電動吊籃每套______元,手動吊籃______元,鋼管______元/米,扣件______元/個,彎曲機______元/臺,切斷機______元/臺,大電焊機______元/臺,小電焊機______元/臺,氣泵______元/臺,打夯機______元/臺,腳手架______元/套,木跳板______元/塊,卷揚機______元/臺,龍門架______元/套,攪拌機每臺______元,型卡每個______元,絲杠每個______元,抻筋機______元/臺。
十一、合同雙方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到甲方管轄地區人民法院裁決。
十二、乙方委托_____________提貨點數簽字,一切經濟債務由委托人負責,委托人簽字:________。
十三、補充協議:退貨之日結清所發生的全部租賃費,未退或損壞物品照價賠償。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
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自____年____月____日實行生效
建筑工程鋼筋供銷合同 篇8
發包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明確責任,按質、按量、按時完成建筑安裝任務,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建筑法》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經雙方協商,簽訂如下條款,共同遵守。
第一條 工程概況
一、工程名稱:
二、工程地點:
三、工程范圍和內容:(詳見附表)
四、工程總造價:
五、質量等級:
六、開工日期:全部工程自 年 月 日開工,至 年 月
第二條 承包方式
本工程采取下列第
1、按施工圖預算加簽證、加政策性調整結算;
2、包工不包料;
3、按實結算;
4、其他。
如采取全部包干金額,一般不得調整。但遇設計變更或政策性調整引起設備、材料價格的調整及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可調整合同工程價格。
第三條 價款支付與結算
一、開工前,發包方應按建筑工程量的 %預付工程備料款;
二、包工不包料工程,按工程工資及費用總金額 %預付;
三、工程進度款雙方按協議,但工程竣工時應按工程總價的%,其余 %尾款,待工程竣工后結算;
四、由于工程設計變更而引起的增減價款按變更協議簽證手續,其中增減費用,于竣工時結算并報送經辦銀行;
五、結算依據:
第四條 工程變更
本工程在施工中,任何一方不得任意變更設計。如確需變更時,應由建設單位報原設計單位簽發變更通知(文字、圖),雙方簽證協議后通知有關單位,方可變更,變更時必須在該工程施工前進行。
第五條 工程驗收
一、竣工工程驗收,以國家頒發的《工程施工驗收規范》、《建筑安裝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施工圖紙及說明書、施工技術文件為依據;
二、工程施工中地下工程、結構工程必須具有隱蔽驗收簽證、試壓、試水、抗滲等記錄。工程竣工質量經當地質量監督部門檢驗合格后,甲方必須及時辦理驗收簽證手續;
三、工程竣工驗收后,甲方方可使用。
第六條 保修條件及期限
在規定的保修期內,凡因施工造成的質量事故和質量缺陷應由乙方無償保修,其保修條件、范圍和期限按《房屋建筑工程質量保修辦法》執行。
第七條 雙方責任
甲方:
一、工程開工前,應交給乙方施工圖紙 份,地質勘察報告 份,并組織原設計單位向乙方進行技術交底和圖紙會審;
二、做好施工區域內“三通一平”(水通、電通、路通、場地平)及地下原有管道、電路及其他障礙物的清理遷移工作;
三、依照城市規劃及有關規定辦理施工應辦的手續;
四、按雙方商定的分工范圍和要求供應材料、設備;
1、包工不包料工程,甲方應負責把材料運至現場,按乙方指定位置堆放。并按照協議約定的材料設備各類、規格、數量、單價、質量等級和提供時間、地點的清單,向乙方提供材料其產品合格證明。如施工材料供應不及時,應在 天前通知乙方,否則應承擔停工待料損失,并順延工期。
2、包工包料工程,經雙方協議應由甲方供應的材料(詳見附表二)。
乙方:
一、根據甲方按合同提供的建設工程、文件、圖紙、資料和有關規定等,及時編制施工方案,做好各項施工準備工作;
二、負責施工現場布置,指定電源、水源、道路和材料堆放位置;
三、及時向甲方提出開工通知書、施工進度計劃表、施工平面布置圖、隱蔽工程驗收通知、竣工驗收報告;提供月份作業施工計劃、月份施工統計報表、工程事故報告以及提供應由甲方供應的材料、配件、設備的供應計劃。
四、嚴格按照施工圖和技術說明書進行施工,確保工程質量。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如期完工并交付驗收;
五、工程竣工后,乙方應提供施工過程中一整套資料交給甲方;
六、已完工的房屋、建筑物和安裝的設備,在交工前應負責保管,并清理好現場。
第八條 違約責任
乙方的責任:
一、工程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的,負責無償修理或返工。由于修理或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償付逾期違約金。
二、工程不能按合同規定的工期將付使用的,按本合同中第九條關于建設工期提前或拖后的獎罰規定償付逾期罰款。
甲方的責任:
一、未能按照合同的規定履行自己應負的責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順延外,還應賠償乙方由此造成的實際損失;
二、工程中途停建、緩建或由于設計變更以及設計錯誤造成的返工、應采取措施彌補或減少損失。同時,賠償乙方由此造成的停工、窩工、返工、倒運,人員和機構設備調遷,材料和構件積壓的實際損失;
三、工程未經驗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使用,由此而發生的質量或其他問題,由甲方承擔責任;
四、乙方驗收通知書送達3日后不進行驗收的,按規定償付逾期違約金;
五、不按合同規定撥付工程款,按銀行有關逾期付款辦法規定的延付金額每日萬分之 償付乙方賠償金。
第九條 獎罰規定
一、由于乙方責任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日期竣工(竣工驗收合格日期計算)每逾期一天按該工程總造價的萬分之 付給甲方違約金。
二、由于甲方要求提前竣工,而乙方又采取措施提前完工的,每提前一天由甲方付給乙方工程總造價的萬分之 獎勵。特殊要求的要單獨會包干措施費 元;
三、本工程質量的獎罰幅度,質量評定合格不獎不罰,符合優良工程標準評定,按工程造價 %罰款。
四、在建設中以提交設計施工圖開始,甲乙雙方或第三方提出合理化建議,經同意采納后,從節約投資金額中提取 %獎勵建議方;
五、各種應付款項,甲方雙方不得借故拖欠,如逾期不付除償付銀行利息外,責任方每天按未付款總額萬分之 付給對方逾期付款違約金;
六、乙方在工程竣工前十日,書面通知甲方屆時驗收,如果甲方不能按時組織驗收,必須提前通知乙方另訂日期,但甲方須承認竣工日。如無故不按時參加驗收,所造成的管理費用和各項損失由甲方承擔,另每天按工程合同造價萬分之 付給乙方逾期違約金。如按乙方通知驗收甲方組織驗收時,乙方尚未完成合同規定全部內容按上述同樣標準付給甲方違約金。
七、其他獎罰,甲方雙方另行補充。
第十條 安全、文明施工
乙方按有關規定,采取嚴格的安全防護措施,承擔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非乙方責任造成的傷亡事故,由責任方承擔和有關費用。
乙方應文明施工,按照《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管理規定》加強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管理,保障施工順利進行。
第十一條 附則
一、雙方協商同意的有關修改建筑設計變更文件、洽談記錄、會議紀要、以及資料圖表等,也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二、甲方指定 為工地代表
乙方指定 為工地代表
三、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競爭力;
四、本合同須當地建筑管理部門審查簽章;由建筑所在工商行政管理機關鑒證后生效;
五、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查解:協商或調查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⑴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⑵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六、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正本壹份,副本分送甲乙雙方各有部門備案。
發包發(甲方)(蓋章)法定代表人:(簽章):
承包方(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年月日:
建筑工程鋼筋供銷合同 篇9
委托單位: (以下簡稱甲方)
承接單位: (以下簡稱乙方) 依據《民法典》,甲、乙雙方就乙方為甲方處理 生活污水達成如下合同條款:
一、甲方委托乙方服務內容:
1、廢水量:全年平均每天9 噸;
2、廢水接入方式,甲方通過管道將廢水送至乙方。
二、乙方服務形式
1、按時按量按質接收甲方生活污水;
2、處理受納的污水,并確保達到國家標準與地方環境保護主管部門的要求;
3、按政府主管部門指定的位置和方式排放處理達標后的廢水及安全處置廢水處理污泥。
三、雙方責任
1、乙方對甲方按時按量按質接納的污水的環保達標和排放負完全的責任;
2、甲方按本合同及雙方達成的其它補充協議按時足額支付給乙方廢水處理費用;
四、服務費用
1、甲方按 元噸水逐月支付廢水處理運行費。每月5號前乙方應將廢水量及綜合服務費總額核算清楚并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在10號前將運行費用足額劃到乙方賬戶。
2、合約期內物價指數有較大變動(如水、電、其它商品等價格上漲),經雙方協商后可調整廢水處理運行費。
五、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另行簽訂更改或補充合同,解決。
六、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二份,具有同等效力。
七、合同經雙方法人簽字與蓋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人:代表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工程工程合同 篇10 委托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托方(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____市非經營性政府投資項目實行代建制管理辦法(試行)》,經甲方研究,同意將 建設項目委托給乙方實施代建,按照平等、自愿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為明確各方責權,現就代建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3、工程(概算)投資:
4、工程立項批準文號:
二、工程建設期 工程總建設期(自合同簽訂日起):
三、質量標準:
四、合同價款 甲方以建委下達的9號文中項目計劃投資數的 %作為乙方的代建費。計人民幣 萬元。
五、組成合同的文件
1、合同協議書和合同條件;
2、項目建設委托書;
3、在工程實施過程中雙方共同簽署的補充與修正文本件。
六、甲方同意按照本合同注明的期限、方式、幣種向乙方支付工程代建費。
七、乙方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規定,承擔本工程合同文件議定范圍內的工程代建工作。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副本四份,雙方各執二份。甲乙雙方簽定蓋章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筑工程鋼筋供銷合同 篇10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郵碼:____電話:________
貸款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職務:____
地址:________郵碼:____電話:________
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擔保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職務:____
地址:________郵碼:____電話: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規定,借款方為保證施工生產正常進行,向貸款方申請建筑企業流動資金貸款,經貸款方審查同意發放,為明確各方權責,特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本合同規定____年貸款額為人民幣____萬元,用于____。
第二條借款方和貸款方必須共同遵守貸款辦法,有關貸款事項按辦法規定辦理。
第三條貸款自支用之日起,按實際支用數計收利息,利率為月息____‰,超計劃貸款的超過部分利率為月息____‰,逾期貸款加計利息20%,挪用貸款挪用部分加罰利息50%。
第四條貸款方保證按照本合同的規定供應資金,貸款方如因工作差錯貽誤用款,以致借款方遭受損失時,應按直接經濟損失,由貸款方負責賠償。
第五條貸款方有權檢查貸款使用情況。檢查時,借款方對調閱有關文件、帳冊、憑證和報表,查核物資庫存和施工生產情況等,必須給予方便。
第六條借款方如違反合同和貸款辦法的規定,貸款方有權停止貸款,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貸款。
第七條方對借款方歸還貸款本息承擔責任,如果借款方未按期清償貸款本息時,擔保方應在接到貸款方還款通知后一個月內負責歸還。
第八條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為止。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簽章各方各執一份。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
貸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
擔保方: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筑工程鋼筋供銷合同 篇11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甲乙雙方在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誠信的基礎上,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工程概況
一、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
二、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
第二條工程范圍乙方承包的工程范圍:拆除原有缺陷路面176平方米并且垂直開挖30公分,做兩步3:7灰土墊層,澆筑20公分厚C30混凝土路面,在無道芽的路段安裝道芽,新舊混凝土路面之間做瀝青勾縫,清運現場所產生的建筑垃圾,做好成品養護。
第三條承包方式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第四條合同工期
一、本合同工期為五個工作日,自乙方進場之日起計算。
第五條工程價款(一)工程價款(含稅)為:(大寫)(小寫)元。
第六條工程價款支付按合同附件中工程圖紙和明細以及該項目工程范圍規定的內容一次包死,任何條件的變化均不作工程價款調整,整個工程按以上“工程范圍”的內容全部完成經交工驗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該工程款。
第七條工程質量
一、甲方應在乙方進場前____日,向乙方提供施工圖紙一套,并向乙方進行技術交底。
二、乙方按照工程圖紙、施工說明等組織施工。
三、涉及隱蔽工程的,在工程隱蔽前,乙方應當通知甲方到場驗收。驗收不合格的,乙方應整改后重新驗收。
四、乙方保證工程符合國家工程建設相關技術標準。
五、本工程使用的混凝土、石灰、瀝青、等材料必須符合國家相關質量標準的規定。
第八條驗收
一、工程完工后,乙方應通知甲方驗收,甲方自接到驗收通知日內組織甲乙雙方共同驗收。
二、本工程由甲乙雙方以施工圖紙、設計說明相關標準、規范為標準共同驗收。如未達到合同規定的驗收質量標準乙方在指定期限內無償返工。
第九條質量保修
一、乙方負責該區域內建設施工期內的保修,確保路面平整牢固,乙方并作出質量保修承諾。若乙方不負責保修,甲方有權從其他工程款中扣回應由乙方保修的費用,乙方不得質疑。
二、保修期間,符合保修條件的,乙方均應當在接到甲方發出的書面保修通知后在限定時間內維修破壞的路面。
第十條甲方權利和義務
一、開工前向乙方提供施圖紙并進行現場交底,交底應經雙方現場確認。
三、工程甲方代表,對工程質量、進度進行監督并負責確認工程。
第十一條乙方權利和義務
一、乙方配合有關部門做好現場安全防護、安全設施和垃圾處理等工作。
二、參加甲方組織的現場交底,配合形成書面交底文件。
三、遵守國家或地方政府對施工現場管理的規定,妥善保護好施工開挖過程中遇到的周圍建筑物、設備管線。
四、乙方必須按照經甲方現場確認或甲方提供的施工圖紙和甲方確認的安裝方案、方法進行施工、安裝,不得擅自改動如有變更以書面的變更通知單為準。
七、乙方在施工過程中,違反有關安全操作規程或條例等原因導致發生的質量事故、安全事故,乙方應承擔全部責任及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甲方不負責任何連帶責任。
第十二條違約責任
一、由于乙方原因逾期完工的,每逾期____日,乙方支付甲方本工程價款的違約金。
第十三條合同的生效與解除
一、合同生效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所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二份。
第十五條爭議解決方式雙方發生爭議的,可協商解決,或向有關部門申請調解。
第十六條付款方式經甲方驗收合格并結算完成后支付乙方結算總價的90%工程款;剩余10%工程款自驗收合格之日起________年后一次付清。乙方應出具經甲方財務認可的國家正式發票辦理付款,否則甲方有權拒付。乙方在施工過程中,若因村民鬧事而影響施工的一切行為均由乙方自行解決,不得因此而影響施工進度,且不能轉嫁給甲方,由此造成的一切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合同附件:
1、略
2、施工圖1張路面維修工程費用清單(以下無正文)
甲方: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
建筑工程鋼筋供銷合同 篇12
甲方項目負責人:
乙方項目負責人:
甲方將承建的________________工程的鋼筋項目分包給乙方施工。雙方本著友好合作,在充分協商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必須提供乙方施工人員的正常住宿條件(宿舍和床鋪)、就餐乙方自理。
2.甲方必須及時的供應材料,乙方必須按樓層提前3~7天向甲方提供數量,杜絕浪費現象。
3.甲方提供必要的技術指導,施工工作面的軸線,施工技術的要求數據。
4.甲方保證乙方施工人員的生活費用(每人____元/月)。
5.甲方必須提供施工人員的安全帽,施工操作面的臨邊防護。
6.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管理人員的管理,有權對乙方違規操作進行處罰(按公司的規章制度執行)。
7.乙方施工人員必須合理配料,如有浪費現象,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對材料要節約,做到日做日清,用料合理;并合理使用周轉料,對所用材料工作面結束后剩余的堆放要整齊,如不能及時的清理,甲方將有權指派他人清理,工資雙倍扣除;如果乙方不能合理使用材料,甲方發現按材質的雙倍價錢扣除。
8.乙方必須按“誰用工誰負責”的原則管理好本班組的工人,不得打架斗毆;施工操作必須按規范、規程執行,服從甲方的統一管理。
9.乙方工人必須嚴格遵守“安全生產六大紀律”,上班必須配戴安全帽,如有違規不戴最高罰款50元/人次;如有違規操作等,所有安全責任由乙方負責,同時要接受甲方的處罰;如造成質量問題的返工,對材料要照價賠償,并接受處罰(1000元以上罰款)。
10.乙方人員中如有偷竊行為的,一經發現送法辦,并罰款500~1000元。
二.工程價款及結算方式:
1.按____結算,乙方內容包括____鋼筋加工,制作和綁扎及各項驗收。
2.施工期間,生活費按付工程款的____%,余款年底確保____%,爭取結清。乙方每次付款必須經甲方現場管理人員簽字后方可實施。
三.質量工期要求:
1.乙方的施工在分部分項驗收(按建筑施工規范驗收標準)中,都必須合格,如不合格,一切后果和所產生的費用皆由乙方承擔。如工序驗收時,發現不合格,從而影響其他工種施工程序,承擔班組的窩工的損失,另外甲方還有權進行處罰。
四.乙方如因進度、質量等問題不能按期甲方信譽造成傷害的,甲方只能按乙方完成合格工作量的60%給乙方結算,甲方有權增加力量確保按期按質完成,乙方同時積極配合。
五.本合同一式兩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筑工程鋼筋供銷合同 篇13
甲方(賣方): 住址: 身份證號: 聯系電話: 乙方(買方): 住址: 身份證號: 聯系電話: 經X等友好協商,甲乙雙方就甲方所有的(轉讓給乙方一事達成一致協議如下:
一、(概況 品牌:型號: 機號:
二、轉讓價格:B 元。
三、甲方承諾 甲方承諾對上述轉讓的(享有合法的完全的所有權,乙方基于該承諾購買上述(。如因第三人向乙方主張(的所有權或他物權導致乙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有權向甲方追償。
四、問題說明 (現狀已由雙方確認。因該(系二手舊機,甲方對于的運行狀況及工作狀況均向乙方作了充分的說明,乙方對于該的現狀以及日后運行可能出現的問題均已了解。
五、乙方應在年____月____日前一次性或分期(明細)將貨款付至如下賬戶: 付款遲延的,乙方按欠款額的日千分之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遲延超過天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賠償損失。
六、因履行本協議所產生的任何爭議,由甲方住所地法院管轄。
七、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 甲方:
乙方: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筑工程鋼筋供銷合同 篇14
訂立合同雙方: 甲 方: 乙 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之規定,為了明確雙方的權利與義務關系,經友好協商,現就乙方承接甲方安防監控工程事宜達成如下條款,以便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 合同概要 雙方同意由乙方承接甲方的安防監控工程,由乙方提供系統所需的相關設備及部件,并由乙方負責系統的安裝、調試以及開通后系統運行的技術服務。
第二條 技術要求 該安防監控工程具體技術要求是:布線規范 布點合理 圖像清晰 操控簡便 本地實時儲存錄像資料 回放錄像 方便錄像資料提取備份
第二條 設備要求及設備清單 乙方向甲方所提供的設備應當是全新產品。 設備清單(詳見本合同的附件
1),設備清單應當與《預算書》(詳見本合同的附件
2)所載明的設備完全一致,該設備清單由雙方在簽訂本合同時一并予以確認。
第三條 工程款及支付方式 本合同項下的工程款總額為 元整,大寫:人民幣 整。 工程款支付方式為:
1、本合同簽定后____日內,甲方支付乙方總工程款的 %作為預付款,即 元整,大寫:人民幣 整。
2、本合同附件一所載明的設備到位并經甲、乙雙方驗收確認后,甲方應支付乙方總工程款的 %,即 元整,大寫:人民幣 整。
3、乙方對工程安裝調試完畢后,由甲、乙雙方相關人員組建驗收小組負責工程的驗收,驗收合格后,經雙方簽字確認,甲方應在____日內支付乙方總工程款的( %),剩余工程款總額的 %做質保金,保修期________年屆滿后 5 個工作日內支付給乙方。上述工程款包括工程設備、部件及其運輸、安裝、調試和設備保修、維護費用,但不包括經甲方同意所增加的預算外工料費用。 經甲方同意所增加的預算外工料費用,雙方應在工程完工后另行一次性結清。
第四條 工程設備的驗收
1、甲方付清預付款后,乙方應及時將工程設備及其部件運送到甲方指定的地方,甲方驗收后應予確認并負責保管。
2、乙方依合同所訂時間將工程設備及其部件運至指定地點時,甲方應即時接收并妥善保管全部貨物。
第五條 工程安裝、調試 甲方付清總工程款的( %)后,應負責提供系統安裝和調試的必要條件,做好施工方的現場協調工作,積極為乙方提供良好的工作環境。 條件具備后,甲方通知乙方開始施工。乙方應當在接到甲方通知后( )日內將工程安裝完畢,在安裝完畢后( )____日內調試完畢。 系統安裝、調試過程中如有不符合技術要求的,應立即返工直到達到標準。
第六條 技術支持及服務
1、在系統正式投入施工后,乙方保證派遣專業技術人員按施工的不同階段指導實施,并保證進度。
2、乙方的施工安裝調試應嚴格按規程進行,并接受甲方的監督。
4、乙方為甲方培訓操作人員。
第七條 驗收和移交 系統調試開通壹周內,甲乙雙方主管部門組成驗收小組,驗收小組由雙方各指派2名人員組成,驗收小組對系統作全面驗收,驗收合格后 各方簽字確認,并由乙方移交給甲方。乙方應當在甲方付清總工程款的97%后( )日內將工程移交給甲方使用。
第八條 設備保修 設備質保期為兩年 , 維護期為________年
1、出現簡單技術問題時,乙方應提供電話咨詢。
2、電話咨詢無法解決的,對復雜技術問題,乙方應在24小時內到現場服務重大技術問題應在48小時內到現場服務。
3、系統開通后________年內如出現使用故障,乙方負責維修,如故障是因人為或意外引起的,需調換的設備或零件的費用由甲方負責,乙方負責維修。 4 、設備保質期內 超出維護期乙方收取適當的人工費用及交通費用。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甲方的違約責任
(1)、中途變更工程的規模、設備規格、安裝地點等,應當賠償乙方因此造成的損失。 (
2)、中途解除合同,甲方支付乙方違約金,違約金為未履行部分工程款總額的 %。 (
3)、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向乙方提供場地等輔助工作和準備工作,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應當賠償乙方因此而造成的損失;乙方不要求解除合同的,除交付工程的日期得以順延外,甲方應當償付乙方停工期間的損失。 (
4)、超過合同規定日期付款,應當根據逾期款額和預期期限按照------方償付違約金; (
5)、甲方拒絕接收設備和部件,應當賠償乙方因此造成的的來往運費及額外產生的倉儲費等乙方實際所發生的損失; (
6)、由于保管不善致使乙方提供的設備及其它物品毀損、滅失的、應當賠償乙方因此造成的損失。
2、乙方的違約責任
(1)、提供的設備不符合技術要求。
(2)、未按合同規定的期限交付工程。
(3)、未按合同規定的質量技術要求交付工程。
(4)、未提供設備保修服務
第十條 責任的免除
1、因不正確的保管、安裝、使用、操作等行為引起的產品乃至系統問題,均應由本方承擔責任。
2、發生不可抗拒因素造成一方或雙方損失的,均應當免除對方責任。但應當采取積極措施盡量減少損失,損失擴大的,由該方承擔責任。
第十一條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本合同執行期間,雙方不得隨意變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條 合同生效與終止
1、本合同自甲乙雙方蓋章并由授權代表簽字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在設備保修、維護期屆滿之日終止。
第十三條 糾紛的處理 本合同發生糾紛時,當事人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筑工程鋼筋供銷合同 篇15
發包方(甲方):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
依照《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守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園林綠化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為確保如期保質完成本工程,雙方本著、互相支持、緊密配合,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明確雙方職責,簽訂本合同。
一、工程地點:__________。
二、工程造價:經雙方協商定為竣工后雙方清算實際工程量做出決算。
三、乙方負責為甲方設計綠化平面圖,經甲方審核同意后,乙方必須嚴格按效果圖施工。
四、乙方按設計的苗木種類,即甲方要求進行采購(苗木米徑、地徑、樹冠、高度等)。苗木進場后,甲方派人進行驗收。
五、乙方在施工中應做到文明施工、安全施工。
六、施工過程中,如遇圖紙變更、苗木種類變更、苗木規格變更,必須經甲乙雙方同意認可方能更換。
七、乙方應保證所栽培苗木的成活率達90%以上,并平時提供苗木養護技術指導和服務;________年內非人為因素死亡的苗木乙方應無條件更換,包栽包活。(養護期________年)
八、甲方提供樹苗,乙方負責移植栽培養護,甲方按50元棵的費用付給乙方。
九、甲方負責平整所栽花木場地,做好場地通水工作。乙方所用工具,由乙方自己負責。
十、工程款(進度款)支付:雙方約定的工程款(進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時間:合同簽訂后,待乙方工程完成一半時甲方付給乙方核實工程量50%的工程款,待工程完工驗收合格后,付總工程量價款的90%,余款在保修養護期后付清。
十一、本合同在履行期間,未盡事宜由雙方本著誠信、公平、友好的態度協商解決。若協商無法解決可訴至當地人民法院仲裁。
十二、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竣工結算,甲方支付完畢,乙方將工程交付給甲方后條款終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筑工程鋼筋供銷合同 篇16
一、建筑工程合同策劃概述
(一)合同策劃及要考慮的問題
在建筑工程項目的初始階段必須進行相關合同的策劃,策劃的目標是通過合同保證工程項目總目標的實現,必須反映建筑工程項目戰略和企業戰略,反映企業的經營指導方針和根本利益。
合同策劃需考慮的主要問題有:項目應分解成幾個獨立合同及每個合同的工程范圍;采用何種委托方式和承包方式;合同的種類、形式和條件;合同重要條款的確定;合同簽訂和實施時重大問題的決策;各個合同的內容、組織、技術、時間上的協調。
(二)合同策劃的意義
(1)合同的策劃決定著項目的組織結構及管理體制,決定合同各方面責任、權力和工作的劃分,所以對整個項目管理產生根本性的影響。業主通過合同委托項目任務,并通過合同實現對項目的目標控制。
(2)合同是實施工程項目的手段,通過策劃確定各方面的重大關系,無論對業主還是對承包商,完善的合同策劃可以保證合同圓滿地履行,克服關系的不協調,減少矛盾和爭議,順利地實現工程項目總目標。
(三)合同策劃的依據
(1)業主方面:業主的資信、資金供應能力、管理水平和具有的管理力量,業主的目標以及目標的確定性,期望對工程管理的介入深度,業主對工程師和承包商的信任程度,業主的管理風格,業主對工程的質量和工期要求等。
(2)承包商方面:承包商的能力、資信、企業規模、管理風格和水平、在本項目中的目標與動機、目前經營狀況、過去同類工程經驗、企業經營戰略、長期動機、承受和抗御風險的能力等。
(3)工程方面:工程的類型、規模、特點,技術復雜程度、工程技術設計準確程度、工程質量要求和工程范圍的確定性、計劃程度,招標時間和工期的限制,項目的盈利性,工程風險程序,工程資源(如資金、材料、設備等)供應及限制條件等。
(4)環境方面:工程所處的法律環境,建筑市場競爭激烈程度,物價的穩定性,地質、氣候、自然、現場條件的確定性,資源供應的保證程度,獲得額外資源的可能性。
(四)合同策劃的程序
(1)研究企業戰略和項目戰略,確定企業及項目對合同的要求。
(2)確定合同的總體原則和目標。
(3)分層次、分對象對合同的一些重大問題進行研究,列出各種可能的選擇,按照上述策劃的依據,綜合分析各種選擇的利弊得失。
(4)對合同的各個重大問題作出決策和安排,提出履行合同的措施。在合同策劃中有時要采用各種預測、決策方法,風險分析方法,技術經濟分析方法。在開始準備每一個合同招標和準備簽訂每一份合同時都應對合同策劃再作一次評價。
二、業主的建筑工程合同策劃
(一)分散平行承包和全包
(1)分散平行承包,即業主將設計、設備供應、土建、電器安裝、機械安裝、裝飾等工程施工分別委托給不同的承包商。各承包商分別與業主簽訂合同,各承包商之間沒有合同關系。其特點是:
1)業主有大量的管理工作,有許多次招標,需作比較精細的計劃及控制,因此項目前期需要比較充裕的時間。
2)業主負責各承包商之間的協調工作,對各承包商由于互相干擾所造成的問題承擔責任。由于不確性因素的影響及協調難度大,因而這種承包方式的合同爭執較多,工期長、索賠多。
3)該承包方式要求業主管理和控制較細,業主必須具備較強的項目管理能力。
4)對于大型工程項目,該承包方式使業主面對眾多承包商,管理跨度大,協調困難,易造成混亂和失控,且業主管理費用增加,導致總投資增加和工期延長。
5)采用這種承包方式,業主可以分階段進行招標,可以通過協調和項目管理加強對工程的干預。同時承包商之間存在著一定的制衡。
6)采用這種承包方式,項目的計劃和設計必須周全、準確、細致。這樣各承包商的工程范圍容易確定,責任界限比較清楚。
(2)全包(又稱統包,一攬子承包,設計一建造及交鑰匙工程)合同,即由一個承包商承包建筑工程項目的全部工作,并向業主承擔全部工程責任,包括設計、供應、各專業工程的施工,甚至包括項目前期籌劃、方案選擇、可行性研究和項目建設后的運營管理。該承包方式的特點是:
1)減少業主面對的承包商數量和事務性管理工作。業主提出工程總體要求,進行宏觀控制、驗收成果,通常不干涉承包商的工作,因而合同糾紛和索賠較少。
2)方便協調和控制,減少大量的重復性的管理工作,信息溝通方便、快捷、準確。有利于施工現場管理,減少中間環節,從而可減少費用和縮短工期。
3)業主的責任體系完備,避免各種干擾,對業主和承包商都有利,工程整體效益高。
4)業主必須選擇資信度高、實力強,適宜全方位工作的承包商,他不僅需具備各專業工程的施工力量,而且尚需很強的設計、管理、供應,乃至項目策劃和融資能力。
(3)采用上述二者之間的中間形式,即將工程委托給幾個承包商,如設計、施工、供應等承包商。
(二)招標方式的選擇
國際上經常采用的招標方式有公開招標、邀請招標和議標。我國頒布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規定,招標分為公開招標和邀請招標。
1.公開招標
公開招標又稱無限競爭性招標,是由招標單位在國內外主要報紙,有關刊物上,或電視、廣播上發布招標廣告。凡符合規定條件的承包商都可自愿參加投標,數量不受限制。
這種招標方式,招標單位有較大的選擇余地,可在眾多的投標單位之間選擇報價合理、工期短、信譽良好的承包商,但由于參與競爭的承包商可能很多,增加了資格預審和評標的工作量,也使招標費用支出較多。公開招標在國際上已沿用了很長時間,也是我國目前最廣泛采用的招標方式。但這種方式業主管理工作量大,要準備很多資格預審文件、招標文件,要進行資格預審、評標、舉行澄清會議等。雖可降低報價、提高工程質量,但招標期較長。
2.邀請招標
邀請招標又稱有限競爭性招標。這種招標不發布廣告,由招標單位向預先選擇的數目有限的承包商發出邀請信,邀請他們參加某項工程的投標競爭。采用邀請方式招標,一般可以保證參加投標的承包商有此項工程經驗,信譽可靠,有能力完成該工程項目,招標單位可以減少招標工作量,節省招標費用,也能增加每個投標者的中標機會。但這種方式限制了競爭范圍,有可能漏掉一些在技術上、報價上有競爭力的后起之秀。
邀請招標方式適用于以下情況:
(1)在特殊情況下,工程規模大,招標單位認為中、小型施工企業不可能勝任,因而選定幾家大公司參加投標。
(2)工程復雜、專業性強,招標單位認為只有某些企業才能承擔。
(3)工程規模小,為節約招標開支沒有必要公開招標。
(4)公開招標后,無人投標,招標單位只好邀請少數單位投標。
(5)由于工期緊迫或保密的要求等原因而不宜公開招標的工程。
邀請的投標單位一般5~10家,不能少于3家。
3.議標對不宜公開招標或邀請招標的特殊工程,應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經批準后可以議標。這種方式是建設單位或其代理人直接邀請某一承包商進行談判,達成協議后將工程任務委托這家承包商去完成。若談不成,可另邀請一家,直到達成協議為止。
議標通常適用于以下情況:
(1)工程的性質特殊,內容復雜,發包時尚不能清楚詳盡地確定其中若干技術細節和近似的工程量。
(2)采用某種新技術,需施工單位從設計階段就開始參加合作。
(3)公開招標或邀請招標未能產生中標單位。
(4)工程規模不大,工期緊張,需邊設計邊施工等。
這種招標方式易于處理一些問題,使雙方緊密配合,但競爭性差,可能會使承包價格偏高。因此,無特殊情況,為規范建筑市場行為,應嚴格限制議標方式。
(三)合同種類的選擇
合同的計價方式有很多種,不同種類的合同,有不同的應用條件、不同的權力和責任分配、不同的付款方式,同時合同雙方的風險也不同,應依具體情況選擇合同類型。目前,合同的類型主要有四種。
1.單價合同
這是最常見的合同種類,適用范圍廣,如FIDIC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我國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也主要是這一類合同。在這種合同中,承包商僅按合同規定承擔報價的風險,即對報價(主要為單價)的正確性和適宜性承擔責任;而工程量變化的風險由業主承擔。由于風險分配比較合理,能夠適應大多數工程,能調動承包商和業主雙方的管理積極性。單價合同又分為固定單價合同和可調單價合同等形式。
單價合同的特點是單價優先,例如FIDIC施工合同,業主給出的工程量表中的工程量是參考數字,而實際合同價款按實際完成的工程量和承包商所報的單價計算。雖然在投標報價、評標、簽訂合同中,人們常常注重合同總價格,但在工程款結算中單價優先,所以單價是不能錯的。對于投標書中明顯的數字計算的錯誤,業主有權先作修改再評標。
2.固定總價合同
(1)固定總價合同的概念及特點
這種合同以一次包死的總價委托,價格不因環境的變化和工程量增減而變化,所以在這類合同中承包商承擔了全部的工作量和價格風險。除了設計有重大變更,一般不允許調整合同價格。在現代工程中,特別在合資項目中,業主喜歡采用這種合同形式,因為:
①工程中雙方結算方式較為簡單。
②在固定總價合同的執行中,承包商的索賠機會較少(但不能根除索賠)。通常可以免除業主由于要追加合同價款、追加投資帶來的需上級,如董事會、甚至股東大會審批的麻煩。
但由于承包商承擔了全部風險,報價中不可預見風險費用較高。承包商報價的確定必須考慮施工期間物價變化以及工程量變化帶來的影響。在這種合同的實施中,由于業主沒有風險,所以他干預工程的權力較小,只管總的目標和要求。
(2)固定總價合同的應用前提
在以前很長時間中,固定總價合同的應用范圍很小:
①工程范圍必須清楚明確,報價的工程量應準確而不是估計數字,對此承包商必須認真復核。
②工程設計較細,圖紙完整、詳細、清楚。
③工程量小、工期短,估計在工程過程中環境因素(特別是物價)變化小,工程條件穩定并合理。
④工程結構、技術簡單,風險小,報價估算方便。
⑤工程投標期相對寬裕,承包商可以作詳細的現場調查、復核工作量、分析招標文件、擬定計劃。
⑥合同條件完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十分清楚。
(3)固定總價合同的計價方式
①業主為了方便承包商投標給出工程量表,但業主對工程量表中的數量不承擔責任,承包商必須復核。各分項工程的固定總價之和即為整個工程的價格。
②如果招標文件中沒有給出工程量清單,而由承包商制定,則工程量表僅作為付款文件,不屬合同規定的工程資料。合同價款總額由各分項工程的固定總價構成。承包商必須根據工程信息計算工程量,若工程量有漏項或計算不正確,則被認為已包括在整個合同的總價中。
(4)固定總價合同的確定
固定總價合同是總價優先,承包商報總價,雙方商定合同總價,最終按總價結算。通常只在設計變更或符合合同規定的調價條件時才允許調整合同價格。
(5)采用固定總價合同時承包商的風險
①價格風險:報價計算錯誤;漏報項目;工程實施中物價和人工費漲價風險。
②工作量風險:工作量計算錯誤;由于工程范圍不確定或預算時工程項目未列全造成的損失;由于設計深度不夠造成的工程量計算誤差。
3.成本加酬金合同
這是與固定總價合同截然相反的合同類型。工程最終合同價格按承包商的實際成本加一定比率的酬金(間接費)計算。在合同簽訂時不能確定一個具體的合同價格,只能確定酬金的比率。由于合同價格按承包商的實際成本結算,所以在這類合同中,承包商不承擔任何風險,而業主承擔了全部工作量和價格風險,所以承包商在工程中沒有成本控制的積極性,常常不僅不愿意壓縮成本,相反期望提高成本以提高他自己的工程經濟效益。這樣會損害工程的整體效益。所以這類合同的使用應受到嚴格限制,通常應用于如下情況:
(1)投標階段依據不準,工程的范圍無法界定,無法準確估價,缺少工程的詳細說明。
(2)工程特別復雜,工程技術、結構方案不能預先確定。它們可能按工程中出現的新的情況確定。
(3)時間特別緊急,要求盡快開工。如搶救、搶險工程,人們無法詳細地計劃和商談 lt;BR>為了克服該種合同的缺點,調動承包商成本控制的積極性,可對上述合同予以改進:事先確定目標成本,實際成本在目標成本范圍內按比例支付酬金,超過目標成本部分不再增加酬金;若實際成本低于目標成本,則除支付合同規定的酬金外,另給承包商一定比例的獎勵;成本加固定額度的酬金,不隨實際成本數量的變化而變化。
4.目標合同
這是固定總價合同和成本加酬金合同相結合的形式,在發達國家,廣泛應用于工業項目、研究和開發項目、軍事工程項目中。
目標合同以全包形式承包工程,通常合同規定承包商對工程建成后的生產能力或功能、工程總成本、工期目標承擔責任。若工程投產后的規定時間內達不到預定生產能力,則按一定的比例扣減合同價款;若工期拖延,則承包商承擔工期拖延違約金;若實際總成本低于預定總成本,則節約的部分按預定比例獎勵承包商,反之,則由承包商按比例承擔。
(四)重要合同條款的確定
業主應正確地對待合同,對合同的要求合理,但不應苛求。業主處于合同的主導地位,由其起草招標文件,并確定一些重要的合同條款。主要有:
(1)適用于合同關系的法律,以及合同爭執仲裁的地點、程序等。
(2)付款方式。如采用進度付款、分期付款、預付款或由承包商墊資承包。這由業主的資金來源保證情況等因素決定。讓承包商在工程上過多地墊資,會對承包商的風險、財務狀況、報價和履約積極性有直接影響。當然如果業主超過實際進度預付工程款,在承包商沒有出具保函的情況下,又會給業主帶來風險。
(3)合同價格的調整條件、范圍、調整方法,特別是由于物價上漲、匯率變化、法律變化、海關稅變化等對合同價格調整的規定。
(4)合同雙方風險的分擔。即將工程風險在業主和承包商之間合理分配。基本原則是,通過風險分配激勵承包商,控制風險,取得最佳經濟效益。
(5)對承包商的激勵措施。
(6)業主在工程施工中對工程的控制是通過合同實現的,合同中必須設計完備的控制措施,以保證對工程的控制,如變更工程的權力;對計劃的審批和監督權力;對工程質量的檢查權;對工程付款的控制權;當施工進度拖延時,令其加速的權力;當承包商不履行合同責任時,業主的處理權等。
三、承包商的合同策劃
承包商的合同策劃服從于承包商的基本目標和企業經營戰略。
(一)投標的選擇
承包商必須就投標方向做出戰略決策,其決策取決于市場情況,主要有:
(1)承包市場狀況及競爭的形勢。
(2)該工程競爭者的數量以及競爭對手狀況,以確定自己投標的競爭力和中標的可能性。
(3)工程及業主狀況。包括工程的技術難度,施工所需的工藝、技術和設備,對施工工期的要求及工程的影響程度;業主對承包方式、合同種類、招標方式、合同的主要條款等的規定和要求;業主的資信情況,是否不守信用、不付款的歷史,業主建設資金的準備情況和企業經營狀況。
(4)承包商自身狀況。包括公司的優勢和劣勢、技術水平、施工力量、資金狀況、同類工程的經驗、現有工程數量等。
承包商投標方向的確定要最大限度地發揮自身的優勢,符合其經營戰略,不要企圖承包超過自己施工技術水平、管理能力和財務能力的工程及沒有競爭力的工程。
(二)合同風險的評價
通常若工程存在下述問題,則工程風險大:
(1)工程規模大,工期長,而業主要求采用固定總價合同形式。
(2)業主僅給出初步設計文件讓承包商做標,圖紙不詳細、不完備,工程量不準確、范圍不清楚,或合同中的工程變更賠償條款對承包商很不利,但業主要求采用固定總價合同。
(3)業主將做標期壓縮得很短,承包商沒有時間詳細分析招標文件,而且招標文件為外文,采用承包商不熟悉的合同條件。
(4)工程環境不確定性因素多,且業主要求采用固定價格合同。
(三)承包方式的選擇
任何一個承包商都不可能獨立完成全部工程,不僅是能力所限,還由于這樣做也不經濟。在總承包投標前,他就必須考慮與其他承包商的合作方式,以便充分發揮各自在技術、管理和財力上的優勢,并共擔風險。
1.分包
分包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幾點:
(1)技術上需要。總承包商不可能,也不必具備總承包合同工程范圍內的所有專業工程的施工能力。通過分包的形式可以彌補總承包商技術、人力、設備、資金等方面的不足。同時總承包商又可通過這種形式擴大經營范圍,承接自己不能獨立承擔的工程。
(2)經濟上的目的。對有些分項工程,如果總承包商自己承擔會虧本,而將它分包出去,讓報價低同時又有能力的分包商承擔,總承包商不僅可以避免損失,而且可以取得一定的經濟效益。
(3)轉嫁或減少風險。通過分包,可以將總包合同的風險部分地轉嫁給分包商。這樣,大家共同承擔總承包合同風險,提高工程經濟效益。
(4)業主的要求。業主指令總承包商將一些分項工程分包出去。通常有如下兩種情況:
1)對于某些特殊專業或需要特殊技能的分項工程,業主僅對某專業承包商信任和放心,可要求或建議總承包商將這些工程分包給該專業承包商,即業主指定分包商。
2)在國際工程中,一些國家規定,外國總承包商承接工程后必須將一定量的工程分包給本國承包商;或工程只能由本國承包商承接,外國承包商只能分包。這是對本國企業的一種保護措施。
業主對分包商有較高的要求,也要對分包商作資格審查。沒有工程師(業主代表)的同意,承包商不得隨便分包工程。由于承包商向業主承擔全部工程責任,分包商出現任何問題都由總包負責,所以分包商的選擇要十分慎重。一般在總承包合同報價前就要確定分包商的報價,商談分包合同的主要條件,甚至簽訂分包意向書。
2.聯營承包
聯營承包是指兩家或兩家以上的承包商(最常見的為設計承包商、設備供應商、工程施工承包商)聯合投標,共同承接工程。其優點是:
(1)承包商可通過聯營進行聯合,以承接工程量大、技術復雜、風險大、難以獨家承攬的工程,使經營范圍擴大。
(2)在投標中發揮聯營各方技術和經濟的優勢,珠聯璧合,使報價有競爭力。而且聯營通常都以全包的形式承接工程,各聯營成員具有法律上的連帶責任,業主比較歡迎和放心,容易中標。
(3)在國際工程中,國外的承包商如果與當地的承包商聯營投標,可以獲得價格上的優惠。這樣更能增加報價的競爭力。
(4)在合同實施中,聯營各方互相支持,取長補短,進行技術和經濟的總合作。這樣可以減少工程風險,增強承包商的應變能力,能取得較好的工程經濟效果。
(5)通常聯營僅在某一工程中進行,該工程結束,聯營體解散,無其他牽掛。如果愿意,各方還可以繼續尋求新的合作機會。所以它比合營、合資有更大的靈活性。合資成立一個具有法人地位的新公司通常費用較高,運行形式復雜,母公司僅承擔有限責任,業主不信任。
(四)合同執行戰略
合同執行戰略是承包商按企業和工程具體情況確定的執行合同的基本方針。
(1)企業必須考慮該工程在企業同期許多工程中的地位、重要性,確定優先等級。對重要的有重大影響的工程,如對企業信譽有重大影響的創牌子工程,大型、特大型工程,對企業準備發展業務的地區的工程,必須全力保證,在人力、物力、財力上優先考慮。
(2)承包商必須以積極合作的態度熱情圓滿地履行合同。在工程中,特別在遇到重大問題時積極與業主合作,以贏得業主的信賴,贏得信譽。例如在中東,有些合同在簽訂后,或在執行中遇到不可抗力(如戰爭、動亂),按規定可以撕毀合同,但有些承包商理解業主的困難,暫停施工,同時采取措施,保護現場,降低業主損失。待干擾事件結束后,繼續履行合同。這樣不僅保住了合同,取得了利潤,而且贏得了信譽。
(3)對明顯導致虧損的工程,特別是企業難以承受的虧損,或業主資信不好,難以繼續合作,有時不惜以撕毀合同來解決問題。有時承包商主動地中止合同,比繼續執行一份合同的損失要小。特別當承包商已跌入“陷阱”中,合同不利,而且風險已經發生時。
(4)在工程施工中,由于非承包商責任引起承包商費用增加和工期拖延,承包商提出合理的索賠要求,但業主不予解決。承包商在合同執行中可以通過控制進度,通過直接或間接地表達履約熱情和積極性,向業主施加壓力和影響以求得合理的解決。
建筑工程鋼筋供銷合同 篇17
甲方(發包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誠實信用的原則,就馬橋河鎮禧水秀苑小區水暖工程承包事宜達成如下協議,雙方共同遵照履行:_________________
一、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
二、 工程地點及面積:_________________
三、 工程承包內容及范圍:_________________工程圖紙中設計的給排水、采暖和雙方另行約定的相關事宜。
四、 工期:_________________開工時間:_________________年月日,竣工時間:_________________年月日。
五、 工程質量:_________________乙方嚴格按照設計圖紙、施工技術方案、施工驗收方案有計劃的組織施工,工程要達到國家標準和行業的相關規定,且必須經質監部門驗收合格。
六、 工程價款:_________________按建筑面積每平方米元。
七、 工程承包方式:_________________(主要約定原材料供應和工人工資由誰支付)
八、工程使用的原材料必須經甲方及監理認可,否則不得
使用。
九、乙方要具備施工資質,嚴格按國家操作規范和施工驗收
規范及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精心組織施工,并按甲方的
施工計劃有計劃有步驟的進行施工。
十、乙方在工作中必須對工人進行安全教育,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遵守安全規定,落實安全措施,進入施工現場必須佩帶相應安全設施,確保施工安全,乙方人員在工作中出現的一切傷亡事故均有乙方自行承擔責任并支付相關費用。
十一、乙方加強施工現場管理,嚴格執行建設主管部門、環保、消防、環衛等有關部門對施工現場的管理規定,做到文明施工,出現罰款、停工等情況由乙方自行協調并承擔費用及損失。
十二、甲方不定期的對乙方的施工現場進行安全、質量、文明施工、綜合治理等方面進行安全教育、監督、指導和驗收。
十三、工程價款的結算方式:_________________整個水暖工程全部結束并經相關部門驗收合格后雙方統一結算,甲方用本小區(注明頂賬樓房位置、面積、單價及總價款)頂抵全部工程款,差價以現金形式多退少補。
十四、質保金:_________________乙方向甲方交付整個水暖工程總造價5%的現金作為工程質保金,兩個采暖期內出現質量問題乙方無條件維修、更換;兩個采暖期過后無質量問題,甲方一次性返還。
十五、工程中如因其他工種延誤水暖工程,或因不可抗力、工程圖紙設計變更等原因延誤工程,本合同工期按實際延誤天數順延;否則,乙方延誤工期每日按工程總價款的2.5%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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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甲方委派為施工現場的負責人,乙方委派
為施工現場的負責人,進行現場監督、指導,嚴格履行本合同的各項約定。
以上協議雙方自愿達成,簽字蓋章后生效;如有違約,賠償對方相應的經濟損失。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
建筑工程鋼筋供銷合同 篇18
雇主:________
承包人:_______
工程項目及相關文件:_______
上述雙方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合同條款:
第一部分共同條件
定義與解釋
定義
第一條本合同(按下文規定的定義)中的下列詞和用語,除文中另有要求者外,應具有此處為其所規定的含義:
(1)“雇主”是指合同條件第二部分中指明的已就工程的建筑、安裝或交付進行招標并將雇用承包人的一方以及雇主名下的合法繼續人,但不包括(經承包人同意者除外)雇主的任何受讓人。
(2)“承包人”是指其投標已被雇主接受的個人或多人、商號或公司,并包括承包人的私人代表、繼承人和經許可的受讓人。
(3)“工程師”是指第二部分中指定的工程師,或由雇主隨時指派并書面通知承包人要為本合同的目的替代上述指定的工程師以工程師身份行事的工程師。
(4)“工程師的代表”是指駐工地工程師或工程師的助理,或任何由雇主或工程師隨時派來履行本文件第二條所規定的職責的工程建筑管理員,其職權應由工程師書面通知承包人。
(5)“工程”是指依照本合同應進行的工程。
(6)“合同”是指合同條件、說明書、圖紙、經標價的建筑工程清單、費率與價格表(如果有的話)、投標書和合同協議。
(7)“合同價格”是指投標書所列明的,但經根據下文所載規定予以增減的金額。
(8)“施工設施”是指為本工程或臨時工程(按本條下述定義)的進行、建成或維護方面所需的一切設備器械或諸如此類性質的各物,但不包括打算用以構成或正在構成永久性工程組成部分的材料或其它各物。
(9)“臨時工程”是指為本工程的進行、建成或維護方面所需的所有各種臨時工程。
(10)“圖紙”是指說明書中所提到的圖紙和任何經工程師書面認可的對這類圖紙所作的修改,以及工程師隨時提供或書面認可的其它圖紙。
(11)“現暢是指要在其上、其下或其中進行本工程的土地和其它場所,以及任何由雇主為本合同的目的而連同本合同中特別指定為現場組成部分的其它場所一起提供的其他土地或場所。
(12)“經認可”是指業經書面認可,包括對先前的口頭認可所作的隨后的書面確認;而“認可”是指書面認可,包括上述情況。
單數與復數
視文中需要,僅表明單數的詞也包括復數在內,反之亦然。
頁旁小標題或注釋
這些一般條件中的頁旁小標題或注釋均不得被認為是本合同條件的組成部分,也不得作為解釋本合同條件或本合同時的考慮因素。
工程師的代表
工程師的代表的責任和權力
第二條工程師的代表的責任是視察和監督本工程,并試驗與檢查有關本工程所要使用的材料與做工。他無權免除承包人根據本合同所承擔的任何責任或義務,除本文件下面或本合同其它地方另有明文規定者外,他無權命令進行任何會引起遲延的工程或指示雇主作任何額外支付,也不能對本工程作任何變更。
工程師可以隨時以書面方式把授予工程師的任何權力和授權委托給工程師的代表,并應將所有這種權力和授權的書面委托的副本提交給承包人。工程師的代表在這種委托范圍之內(但不是委托范圍之外)給予承包人的任何書面指示或認可,應如同工程師所作出的指示或認可一樣,對承包人與雇主具有約束力。但是必須以下述為條件:
1.工程師的代表對任何工作或材料未予不認可,并不損害工程師日后不認可該工作或材料并下令予以推倒、清除或拆毀的權力。
2.如果承包人對于工程師的代表所作的任何決定感到不滿意,他應有權把此問題提交工程師,工程師應隨即對該決定予以確認、撤銷或更改。
轉讓與轉包
1.轉讓
第三條承包人未經雇主事先書面同意,不得轉讓本合同或本合同的任何組成部分或其中的任何好處或利益(付給承包人銀行的任何根據本合同到期應付的款項不在此列)。
2.轉包
第四條承包人不得把整個工程轉包出去。除本合同另有規定者外,承包人未經工程師事先書面同意(不得無理不予同意)不得把本工程的任何組成部分轉包出去,如予同意,不得免除承包人根據本合同所承擔的任何責任或義務,承包人對任何分包人或分包人的代理人、雇員或工人的行動、違約和疏忽,就如同對承包人或承包人的代理人、雇員或工人的行動、違約或疏忽一樣,應承擔全部責任。但是,按計件方式提供勞動力,不應認為是本條所說的轉包。
合同的范圍
第五條本合同包括本工程的施工、建成和維護,除本合同另有規定者外,還包括提供經本合同指定或從本合同中合理地推知需要提供的為本工程的施工、建成和維護所需的一切勞力、材料、施工設備、臨時工程和不論臨時性或永久性的各物。
合同文件
6.語言
(1)制訂本合同文件所用的語言應在第二部分中予以說明,如果本合同文件用不止一種語言寫成,則還應在第二部分中指定解釋本合同所據以為準的該種語言,即其中指定的“主要語言”。
文件互相解釋
(2)除本合同另有規定者外,共同條件和專用條件中的各項條款規定,應成為任何構成本合同組成部分的其它文件中各項條款規定的主導。在上述條件下,構成本合同的若干文件應視為是彼此相互解釋的,如有意義不明確或不一致之處,應由工程師對之作出解釋和調處,工程師應即為此向承包人發出指示,指導應按何種方式完成該項工作。但是,如果工程師認為,遵照任何這種指示執行而為承包人帶來的任何費用,由于文件的這種意義不明確或不一致,并不在而且有理由不在承包人所預計之列,則工程師應予證明,而雇主應按可以合理負擔此項費用的金額支付這筆額外款項。
7.圖紙的保管
(1)圖紙應由工程師單獨保管,但應向承包人免費提供圖紙副本兩份。承包人如還需要更多的副本,應由承包人自費提供和制作。在本合同履行完畢時,承包人應把所有根據本合同提供的圖紙退還給工程師。
承包人應就執行根據本合同規定的工程或其它事項所進一步需要的任何圖紙或說明書,給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以適當的書面通知。
建筑工程鋼筋供銷合同 篇19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建筑安裝工程承包條例》的原則,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市
3、工程內容及承包范圍:祥見附表1
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依照合同單價和甲方代表簽證的實際完成工程量。合同報價中沒有的項目參照相近項目單價或雙方議價進行結算。
二、合同工期:
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總工期為_______天。
三、質量要求:
滿足設計圖紙要求。
四、合同造價:
工程預算總造價:
1、甲方責任:
(1)乙方進場施工的一切有關手續均由甲方負責辦理好,施工期間如有需要甲方出面協調解決的事項,由甲方負責協調解決。
(2)甲方應協調好工地的其他施工單位,盡快清理施工場地,確保施工順利進展。
(3)負責向乙方支付工程費用。
2、乙方責任:
(1)乙方必須按合同圖紙及簽證要求,保質、保量施工。
(2)乙方必須遵守甲方工地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管理。
(3)乙方必須最好安全生產工作,若違章作業發生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4)乙方必須按合同工期完工。
五、工期延誤:
對以下原因竣工日期推遲延誤,經甲方代表確認工期相應順延。
1、工程量變化或設計變更。
2、如遇不可抗拒的客觀因素不能施工。
3、乙方原因經甲方代表同意順延的其他情況。
六、工程驗收:
工程完工,乙方向甲方提供竣工資料報告和主要材料產品合格證,甲方5天內應組織有關部門進行竣工驗收、辦理有關簽證手續。
七、工程造價、付款方式及工程結束:
1、工程預算造價:依照合同單價(附表1)和實際完成工程量結算。合同報價中沒有的項目參照相近項目單價或雙方議價進行結算。
2、付款方式:
(1)合同簽訂之后,乙方進場施工2天內,甲方預付工程款金額為______________。
(2)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一個月內一次性結清工程余款。
八、違約責任
1、若乙方逾期交付使用,則按合同價的1%天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甲方有權從待付款中扣除。
2、若由于乙方原因無法按時按量完工交付使用,致使甲方受到業主處罰的,由乙方承擔責任,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
3、若甲方未按合同支付工程款,則按合同價的_______%/天向乙方支付逾期滯納金。
4、如一方違約,按合同總價的_______%支付給對方。
5、本合同經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后生效,雙方共同遵守,未盡事宜經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同等效力。
九、本合同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 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
經辦人: _____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 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建筑工程鋼筋供銷合同 篇20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___
根據《民法典》及有關規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則,為明確出租方與承租方的權利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租賃物資的品名、規格、數量、質量。(詳見合同附件)
第二條 租賃期限
自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共計_________天。承租方因工程需要延長租期,應在合同屆滿前___________日內,重新簽訂合同。
第三條 租金
租金收取:(雙方應約定租金計算方式及其支付方式)
第四條 押金(保證金)
經雙方協商,出租方收取承租方押金____________元。承租方交納后辦理提貨手續。租賃期間不得以押金抵作租金;租賃期滿,扣除應付租賃物資缺損賠償金后,押金余額退還承租方。
第五條 租賃物資的維修保養
租賃期間,承租方對租用物資要妥善保管,并負擔維修保養費用。租賃物資退還時,雙方檢查驗收,如有損壞、缺少、保養不善等,要按雙方協商議定的《租賃物資缺損賠償及維修收費辦法》,由承租方向出租方償付賠償金、維修及保養費。
第六條 租賃合同變更
一、在租賃期間,出租方如將租賃物資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應正式通知承租方,租賃物資新的所有權方即成為本合同的當然出租方。
二、在租賃期間,承租方不得將租賃物資轉讓、轉租給第三方使用,也不得變賣或作抵押品。
第七條 違約責任
一、出租方違約責任:
1.未按時間提供租賃物資,應向承租方償付違約期租金_________%的違約金。
2.未按質量提供租賃物資,應向承租方償付違約期租金_________%的違約金。
3.未按數量提供租賃物資,致使承租方不能如期正常使用的,除按規定如數補齊外,還應償付違約期租金_______%的違約金。
4.其它違約行為。
二、承租方違約責任
1.不按時交納租金,應向出租方償付違約期租金__________%的違約金。
2.逾期不還租賃物資,應向出租方償付違約期租金________%的違約金。
3.如有轉讓、轉租或將租賃物資變賣、抵押等行為,除出租方有權解除合同,限期如數收回租賃物資外,承租方還應向出租方償付違約期租金__________%的違約金。
4.其它違約行為。
第八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其它約定事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合同雙方各執_________份。本合同附件_________份都是合同的組成部分,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合同附件(略)
出租方(章):_____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或委托代理人)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章)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或委托代理人)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說明
建筑施工物資租賃合同是指當事人雙方就租用建筑工程物資所簽訂的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的協議。提供物資的一方為出租方,接受物資的一方為承租方。由于建筑施工工程所需的特殊物資比較多,工程承包方往往不能一一備齊,而通過租賃方式既可以節約資金,提高效益,又使出租方的物資充分發揮作用。
建筑工程鋼筋供銷合同 篇21
弘景園項目部: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負責人: (以下簡稱乙方) XX大御城—弘景園工程,經甲、乙雙方協商,甲方決定將此工程的外墻飾面磚工程承包給乙方,為了明確甲、乙雙方的安全責任和義務,確保該工程的質量和進度,特擬定此責任狀。
一、工程安全目標
1. 工傷死亡事故為0
2. 重傷事故為0
3. 工傷率必須保證在3‰以內。
二、甲方安全職責
1、甲方應按公司《安全生產管理細則》規定有權對乙方在本項目施工范圍履行安全監督、檢查和管理職能,相關主管部門也可以監督、檢查和管理。
2、甲方應按照建設部《G59-99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公司《文明施工現場管理辦法》和工地所制定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進行檢查執行,乙方必須積極配合甲方工作。
3、甲方要定期對乙方工人進行安全教育,向他們宣傳、講解國家、企業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和標準制度。
4、甲方負責給工人配備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負責搞好施工現場的所有安全防護。
5、甲方應建立健全安全保證體系和安全管理制度,保證安全、文明施工順利有序。
三、乙方安全注意事項
1、所有進場人員必須接受三級教育,必須遵守甲方制定的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的統一管理,乙方在施工出現任何工傷事故,在20元以內,由乙方負責,若因乙方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造成工傷事故,除扣20元以外后,乙方承擔10%的經濟責任。
2、高空作業必須系好安全帶,穿防滑鞋。沒有可靠的安全措施工人可以拒絕施工。
3、工人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戴好安全帽。發現一人一次不戴罰30元,班長連帶罰50元。
4、工人進場必須具備三證:身份證、健康證和婚育證明。
5、工人嚴禁打架斗毆、嚴禁偷盜行為,違者一人一次罰款200元,情節嚴重者送派出所。
6、禁止隨意生火取暖。嚴禁酒后上崗,嚴禁赤腳以及穿拖鞋上班作業。嚴禁擅自拆安電線。
7、施工現場嚴禁大小便,發現一次罰款100元。
8、如果發生安全事故應即時搶救,并同時報告管理人員。 此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后生效,工程完工后,本合同的法律效力自行終止。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工程工程合同 篇10 發包人: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人: (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圖紙設計事項:
二、工程承包范圍
三、合同工期 開工日期: 總工期: 若甲方未按合同付款或其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施工延誤,則工期順延。
四、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標準:《鋼結構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GB50205-20。 工程質量應達到質量等級:
五、合同價款確定方法
六、工程價款及組成 工程總價款(人民幣):
七、付款方式 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款的時間和金額或占合同價款總額的比例:
八、雙方的權益和義務 甲方派駐監理工程師或工地負責人: 乙方派駐的項目經理及技術負責人: 甲方工作:
1、在乙方進場施工前,做好現場的“三通一平”工作,施工所需的水、電接至施工現場并提供。
2、協調辦理工程施工手續,并承擔各種規費;
3、按照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4、向乙方提供一定的施工臨時用房,約2;
5、協調處理乙方施工過程與土建施工方、當地群眾的關系。 乙方的工作:
1、按照國家規范和設計施工圖進行施工;
2、在施工過程服從甲方的統一安排和管理,做到文明施工;
3、對施工過程由自身原因引起的一切施工質量事故、工傷事故負責。
4、提供工程竣工驗收資料。
九、違約事項 合同生效后,如果一方單方面違約,則按合同總價的5%向另一方支付違約金;已經給另一方造成了損失,則按雙倍損失價支付違約金。工程糾紛協商未果,可請工程所在地的仲裁部門調解,或向 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工程技術要求和參數
1.工程規模:
2.結構形式:
3.材料要求:
4.其他要求: 十
一、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 份,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其他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商定。 十
二、補充條款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 電話: 電話: 簽約時間:
建筑工程鋼筋供銷合同 篇22
根據有關規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則,為明確出租方與承租方的權利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租賃物資的品名、規格、數量、質量。詳見合同附件:
第二條租賃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年月 日。共訂 天。承租方因工程需要延長租期,應在合同屆滿前 日內,重新簽訂合同。
第三條租金
租金收取:
第四條押金(保證金)
經雙方協商,出租方收取承租方押金 元。承租方交納后辦理提貨手續。租賃期間不得以押金抵作租金;租賃期滿,扣除應付租賃物資缺損賠償金后,押金余額退還承租方。
第五條租賃物資的維修保養
租賃期間,承租方對租用物資要妥善保管,并負擔維修保養費用。租賃物資退還時,雙方檢查驗收,如有損壞、缺少、保養不善等,要按雙方協商議定的《租賃物資缺損賠償及維修收費辦法》,由承租方向出租方償付賠償金、維修及保養費。
第六條出租方變更
一、在租賃期間,出租方如將租憑物資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應正式通知承租方,租賃物資新的所有權方即成為本合同的當然出租方。
二、在租賃期間,承租方不得將租賃物資轉讓、轉租給第三方使用,也不得變賣或作抵押品。
第七條違約責任:
1.未按時間提供租賃物資,應向承租方償付違約期租金 %的違約金。
2.未按質量提供租賃物資,應向承租方償付違約期租金 %的違約金。
3.未按數量提供租賃物資,致使承租方不能如期正常使用的,除按規定如數補齊外,還應償付違約期租金%的違約金。
4.其它違約行為。
二、承租方違約責任:
1.不按時交納租金,應向出租方償付違約期租金%違約金。
2.逾期不還租賃物資,應向出租方償付違約期租金 %的違約金。
3.如有轉讓、轉租或將租賃物資變賣、抵押等行為,除出租方有權解除合同,限期如數收回租賃物資外,承租方還應向出租方償付違約期租金 %的違約金。
4.其它違約行為。
第八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第九條其它約定事項
第十條本合同一式份,合同雙方各執份。本合同附件份都是合同的組成部分,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出租方(章)承租方(章)
單位地址: 單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電話: 電話:
電掛: 電掛: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開戶行:開戶行:
帳號: 帳號:
建筑工程鋼筋供銷合同 篇23
發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________市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并嚴肅履行。
第一條 工程項目
一、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
三、工程編號:________________
四、工程范圍和內容:全部工程建筑面積________平方米。(各單項工程詳見工程項目一覽表)
五、工程造價:全部工程施工圖預算造價人民幣________元,其中:人工費________元。(各單項工程詳見工程項目一覽表)
第二條 工程期限
一、開竣工日期:依照國家頒布的工期定額,經雙方商定,本合同工程開竣工日期如下: 全部工程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開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各單項工程開、竣工日期詳見工程項目一覽表)
二、施工前各項準備工作,雙方應根據工程協議書中
第三條規定,分別負責按時完成。
三、在施工過程中,如遇下列情況,可順延工期。順延期限,應由雙方及時協商,簽訂協議,并報有關部門備案。
1.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災害,而停工者;
2.因甲方變更計劃或變更施工圖,而不能繼續施工者;
3.因甲方不能按期供圖、供料、供設備或所需材料、設備不合要求,而停工或不能順利施工者。
第三條 物資供應
一、全部工程所需的物資按下列第( )項供應方式辦理:
1.特殊材料、統配部管材料及統配部管機電產品,均由甲方負責采購,供應至乙方指定地點。其他材料由乙方負責采購供應。
2.統配、部管材料,由乙方負責辦理申請、訂貨、調劑合用,特殊材料及統配、部管的機電產品,由甲方負責采購供應至乙方指定地點,其他材料均由乙方負責采購供應。
3.包工不包料工程,全部材料、設備由甲方采購供應到現場或指定的加工地點。
二、由甲方負責供應材料和設備的品種、規格、數量及進場期限,詳見甲方供應材料、設備一覽表。
三、成套設備和非標準設備,由甲方負責辦理申請、訂貨及加工,引進成套設備在交付乙方前,由甲方負責檢驗(甲方委托乙方總包承辦設備訂貨及非標準設備加工,應另簽訂協議)。
四、工程所需材料,如因供應部門規格、品種或材質不能滿足工程要求必須以其他規格、品種代替或加工處理時,應事先取得原設計單位和甲方同意,并由三方簽訂協議后實行。由于代用或加工而發生的量差、價差及加工費,應按現行規定辦理結算。
五、凡應附有合格證明的材料,在進場時必須由供應方負責驗證;如無合格證明,必須經供應方試驗合格后方準使用,其試驗費用,應由供應方負擔。因建設單位或設計單位對有出廠合格證明的材料要求重新試驗,其試驗費用,應由甲方負擔。
六、由甲方負責供應的材料和設備,如未按期供應或規格、質量不符要求,經雙方努力仍無法解決,因此造成乙方的損失,應由甲方負擔。
第四條 工程款結算
一、全部工程造價的結算方式。按下列第( )項規定辦理:
2.按施工圖預算加包干系數確定的包干造價結算,包干范圍以外的費用;另按有關規定付款。
3.按標準施工圖單方造價包干結算,包干范圍以外的費用,另按有關規定付款。
4.包工不包料工程,按預算定額規定的人工費結算。
5.招標的工程,按中標的價款結算。
二、工程款撥付與結辦法,按現行規定辦理(詳見附件)。
第五條 施工與設計變更
一、乙方要依據國家頒發的施工驗收規范和質量檢驗標準以及設計要求組織施工,要全部達到合格。
二、要堅持按圖施工,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變更設計。如遇下列情況給對方適成窩工、返工、材料、構件的積壓、施工力量和機械調遷等損失,應由責任方負擔:
1.施工中如發現設計有錯誤或嚴重不合理的地方,乙方應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由甲方在7天內與原設計單位商定,提出修改或變更設計文件,經甲乙雙方簽訂協議后,方準施工。
3.在施工中,如遇中途停建、緩建,甲乙雙方對在建工程,應商定做到安全部位。
4.在施工中,如發現甲方投資不足,不能按時撥付工程進度款,而中途停建、緩建,給乙方造成的損失,應由甲方承擔。
三、乙方應嚴格執行隱蔽工程驗收制度,凡隱蔽工程完成后,必須經過驗收作出記錄,方能繼續進行下一工序的施工。一般隱蔽工程由乙方自行檢查驗收,并作好記錄,重大或復雜隱蔽工程,應由乙方書面通知甲方和設計單位共同進行驗收,并辦理隱蔽工程驗收手續。如甲方未屆時參加,乙方可自行檢查驗收,甲方應予承認。
四、甲乙雙方在施工中遇到工程生項,應按定額管理辦法報批。變更工程協議所附的變更預算,應在施工前及時送經辦的銀行,做為結算工程款之依據。
第六條 竣工驗收、結算與保修
一、乙方在單項工程竣工前____日將驗收日期以書面通知甲方屆時驗收,如甲方不能按時參加驗收,須提前通知乙方取得乙方同意后,另訂驗收日期,但甲方須承認竣工日期,如再不按時參加驗收,其所發生的管理費和各項損失均由甲方承擔。并償付給乙方按預算造價每日萬分之一的逾期違約金。
二、竣工工程驗收合格,從驗收之日起3天內,乙方向甲方移交完畢。如甲方不能按期接管、致使驗收后的工程發生損失,應由甲方承擔。
三、本項工程中的單位工程,如需單獨移交甲方,在移交時,雙方應辦理中間驗收手續,作為該單位竣工工程驗收之依據。
四、在進行竣工工程驗收中,如發現工程質量不符合規定,乙方應負責無償修理或返工,并在雙方議定的措施和期限內完成。經驗收合格后,再行移交。由此造成工程逾期交付的,乙方應償付給甲方按預算造價每日萬分之一的逾期違約金。
五、工程已基本竣工,如遇某種材料或設備雙方均無法解決,致使該項工程不能全部按期竣工,經雙方研究同意,可做減項竣工,并對已完工程進行竣工驗收和辦理移交手續。
六、竣工工程驗收,以國家頒發的施工驗收規范、技師檢驗標準及施工圖為依據。在進行竣工驗收時,乙方應在驗收前10天向甲方提供以下文件:
1.增減變更文件和其他洽商記錄;
2.隱蔽工程驗收記錄和中間交工驗收記錄;
3.工程竣工后,應繪制竣工圖,工程變更不大的由施工單位在原施工圖上加以說明,提交建設單位存檔。工程變更較大的,可以由建設單位自繪或委托設計單位、施工單位繪制竣工圖。
八、工程竣工驗收后,乙方對施工的土建工程質量負責保修________年,采暖工程保修
第一個采暖期內。在保修期內,確由施工單位責任造成的屋面漏雨、管道漏水、漏氣、堵塞等質量事故,乙方應負責無償修理。(屬于專業性建筑安裝工程按國務院各有關主管部門的特殊規定辦理)
第七條 違約責任和仲裁
一、由于乙方責任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日期竣工,(以竣工驗收合格日期計算)每逾期一天,應償付給甲方按預算造價萬分之一的逾期違約金;屬于包工不包料的,每逾期一天,應償付給甲方按預算人工費千分之二的逾期違約金。
二、甲乙雙方不得借故拖欠各種應付款項,如拖期不付,按銀行的短期貸款利率償付給對方逾期付款違約金。
三、實行合理化建議獎和提前竣工獎的,甲乙雙方應根據有關政策的規定,另行協議。
四、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發生糾紛時,當事人雙方應及時協商,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申請各級城鄉建設委員會或雙方上級業務主管部門,進行調解;解決不了的,可選擇下述第( )項處理:
(1)向建筑物所在地的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 附則
一、預算審查手續,由建設單位將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附施工圖預算)送市建設工程合同預算審查處審查。要求鑒證的,可到建筑物所在地的區、縣工商行政管理局進行鑒證。
二、在本合同簽訂之前,雙方簽訂的施工準備合同(工程協議書),可做為本合同之附件。
三、招標工程,按《市建設工程招標、投標暫行辦法》簽訂合同。
四、雙方商定的其他事項:
第九條 合同附件
一、工程項目一覽表。
二、全部施工圖紙。(合同正本有此附件)
三、施工圖預算。(合同正本及XX銀行有此附件)
四、甲方負責供應的材料、設備一覽表。
五、有關協議:
六、有關補充合同:
第十條 合同份數及有效期
一、本合同一式____ 份,甲乙雙方各執正本一份,并分別報送雙方業務主管部門副本一份。
二、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在全部工程竣工驗收并結清尾款后失效。 建設單位(發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工單位(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筑工程鋼筋供銷合同 篇24
發包人(甲方):(全稱)
承包人(乙方):(全稱)
依照、及其他有關規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甲乙雙方就本裝飾裝修工程施工的發包與承包事項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1 工程概況
1.1 工程名稱: 。
1.2 工程地點: 。
1.3 工程內容: 。
1.4 承包范圍: 。
1.5 承包方式:
□乙方包工、包全部料 □乙方包工、包部分料(見附件)
□乙方只包工
1.6 工程結構: 。
1.7 裝飾裝修施工面積: 。
2 工程質量
2.1 本工程質量應達到國家、北京或專業的質量檢驗標準、設計標準或雙方約定的其他標準。
2.2 國家、北京或專業標準:《民用建筑工程室內環境污染控制規范》(GB50325-20xx)
、 。
2.3 約定標準: 。
3 工期
3.1 總工期: 日(為日歷工期,并包括)。
3.2 開工日期: 年 月 日。
3.3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3.4 延期開工:乙方不能按期開工的,應提前2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如甲方2日內未做出答復的,視為同意延期開工,具體開工日期將另行約定。如甲方不同意延期開工的,則工期不順延;如因甲方原因需延期開工的,應征得乙方同意,由此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并相應順延工期。
3.5 暫停施工(停工):甲方要求乙方暫停施工的,應在24小時內向乙方提出處理意見,乙方應妥善保護已完工工程。如甲方未能按時提出處理意見的,乙方可繼續施工,由此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乙方要求復工的,甲方應在12小時內予以答復。甲方未能按時答復的,乙方可自行復工。
3.6 工期順延
3.6.1 發生以下情況的,工期順延,乙方不承擔責任:
(1)甲方未能按合同約定提供開工條件的。
(2)工程量增加、設計變更的。
(3)甲方未按時驗收隱蔽工程的。
(4)甲方未按時供應合同約定的材料和設備的。
(5) 7日內由于非乙方原因停水停電累計8小時以上不能施工的。
(6)甲方未按時支付工程款的。
(7)因甲方或甲方代表堅持錯誤指令而導致工期延誤的。
(8)不可抗力和其他非乙方原因造成停工的。
3.6.2 出現以上情況時,乙方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因乙方原因導致工期延誤的,由乙方承擔責任,工期不順延。
3.7 工期提前
3.7.1 提前竣工的條件應是采取可行的新技術措施,任何違反工藝標準、偷工減料等行為不得作為提前竣工的手段。雙方應簽訂提前竣工協議,且甲方應在3日內批準乙方修訂的進度計劃及新技術措施,并為趕工提供必要的條件。
3.7.2 提前竣工協議應包含以下內容:
(1)提前的時間。
(2)乙方采取的技術措施。
(3)甲方為實行新技術措施提供的條件。
(4)實行新技術措施增加的費用。
4 設計
4.1 設計圖紙及技術文件的提供方式
□由甲方于開工 日前向乙方提供滿足施工需要的設計圖紙及技術文件。
□由乙方于開工 日前提供滿足施工需要的設計圖紙及技術文件送甲方審批,甲方應于 日內審批完畢并交還乙方。
□由甲方委托的專業設計公司于開工 日前向乙方提供滿足施工需要的設計圖紙及技術文件。
4.2 設計變更
4.2.1 甲方要求變更設計時,應在該分部或分項工程施工3日前通知乙方。乙方應立即停止對涉及部分的施工及準備活動。
4.2.2 由于設計變更造成乙方材料積壓,由甲方負責處理并承擔相應損失。
4.2.3 已完工程設計變更造成乙方返工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4.2.4 設計變更應由甲方代表辦理洽商確認手續,乙方應變更,送甲方批準,同時調整工程價款。
4.2.5 涉及設計變更的,設計圖紙提供方應給出變更設計圖紙及材料樣品,以作計價及施工依據。
5 工程價款
5.1 本工程價款:
□招標工程以中標價為準。(應附)
□非招標工程以審定的工程預(概)算書為準。
5.2 本工程價款總計:人民幣 元 ,? 元。
5.3 本工程價款可在出現下列情況時調整:
(1)甲方確認的工程量增減。
(2)甲方確認的設計變更或工程洽商。
(3)符合“3.6.1”約定的其他工期順延條件之一的。
(4)雙方約定的其他增減或調整。
5.4 工程價款支付
5.4.1 預付款為工程總價的 %,支付時間為 。甲方未按約定支付預付款的,乙方可書面通知甲方,如甲方在接到通知后3日內仍不能支付,乙方可延期開工。
5.4.2 工程進度款
5.4.2.1 乙方應在每月 日向甲方提交已完工程量報告及相關質量驗收記錄,甲方應在3日內會同乙方核實計量并檢驗工程質量。乙方無故不參加計量及質量驗收的,甲方計量視為有效并作為工程款支付依據;甲方逾期未作計量及質量驗收的,從第4日起乙方計量視為有效并作為工程款支付依據。
5.4.2.2 工程進度款的撥付應包括洽商款項(如設計變更、工程量增加等)。
5.4.2.3 乙方未經監理同意超出設計圖自行增加的工程量和因乙方原因返工增加的工程量不予計量。
5.4.2.4 經乙方書面同意并明確延期付款日期后,甲方可延期付款;甲方延期付款應計算自確認延期5日后起算的應付工程款利息(按同期銀行貸款利率計算)。
5.4.3 工程進度款付至工程總價90%時停止支付,10%尾款待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按雙方約定的方式結清。
6 材料設備供應
6.1 本工程由甲方供應主要材料設備的,雙方約定編制甲方供應材料設備一覽表作為本合同附件,一覽表中應準確寫明材料設備的品種、規格、型號、數量、質量等級、提供時間和地點等。
6.2 本工程由乙方采購材料設備的,應按照設計說明、施工圖紙和有關技術資料標準要求進行采購,提供材料設備產品的質量、環保合格證明,并對所購材料設備質量負責。
6.3 甲方提供和乙方采購的材料設備按約定到達指定地點前應通知對方,雙方應對材料、設備進行共同驗收。甲方供應的材料設備經驗收合格后,應移交給乙方管理、使用。
6.4 本工程中的主要材料應由雙方選定樣品樣本。樣品樣本應經雙方驗收后封存,作為材料供應和竣工驗收的實物標準。
6.5 雙方所提供的工程主要材料應符合國家質檢總局發布的《室內裝飾裝修有害物質限量標準》。
7 雙方派駐本工程項目的代表
7.1 甲方派駐本工程項目的代表為 職務: ,
職稱: 。
7.2本工程項目甲方委托 公司依法對工程施工實施監理。
監理工程師: 職務: 職稱:
注冊證書號: 。
7.3 乙方派駐本工程的項目經理為 ,是乙方在本工程項目中的代表。
7.4 雙方派駐本工程施工場地的代表,按照本合同約定行使各自派出方的權利,履行派出方的義務。
7.5 甲方代表在授權范圍內向乙方項目經理發出的任何書面形式的條件和指令,項目經理應予執行。
8 雙方權利
8.1 甲方權利
8.1.1 有權根據工程需要撤換派駐施工場地的代表和監理工程師,但應提前7日書面通知乙方。撤換后代表或監理工程師的權責不變。
8.1.2 有權監督乙方履行各項合同義務。
8.1.3 有權審批乙方編制的施工進度計劃。
8.1.4 有權對工程質量、施工進度進行監督,參加材料、設備驗收、隱蔽工程驗收、竣工驗收。
8.2 乙方權利
8.2.1 有權根據工程需要撤換派駐本工程施工場地的代表,但應提前7日書面通知甲方,撤換后代表的權責不變。
8.2.2 有權監督甲方履行各項合同義務。
8.2.3 乙方代表認為甲方代表的指令不合理時,有權在收到甲方代表指令后24小時內向甲方代表提出修改指令的書面報告,如甲方代表堅持執行原指令的決定,乙方代表應予執行,但由于指令錯誤而發生的費用和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9 雙方義務
9.1 甲方義務
9.1.1 按約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9.1.2 辦理施工許可證及其他施工所需的審批證件。
9.1.3 組織乙方和設計單位進行圖紙會審和技術交底工作。
9.1.4 提供施工場地,并清除影響施工的障礙物及承擔乙方在不騰空場地條件下施工的相應措施費用。
9.1.5 提供房屋主體結構,水、電、暖風機電設備的技術資料。
9.1.6 提供施工所需水、電、冬季供暖設備,保證施工期間的需要。
9.1.7 協調施工場地進行交叉作業的各專業施工單位間的關系,保證工程有序進行。
9.1.8 嚴格執行國家安全生產和環境保護的有關規定。
9.1.9 在原有建筑物中進行裝飾裝修工程,要保證建筑結構的安全,并不得有下列行為:
(1)隨意改動房屋主體和承重結構。
(2)在外墻上開窗、門或擴大原有門窗尺寸,拆除連接陽臺門窗的墻體。
(3)增加樓、地面荷載。
(4)破壞地面,層面防水層和拆改熱、暖、燃氣等管道設施。
(5)強令乙方違章作業施工的其他行為。
凡必須涉及以上所列內容的,應有涉及改動方案的設計圖紙,并對安全使用性出具書面說明。
9.2 乙方義務
9.2.1 制定并組織落實施工進度計劃。
9.2.2 遵守政府有關主管部門對施工場地交通、施工噪音、環境保護和安全生產等管理規定。
9.2.3 安全施工
9.2.3.1 應按有關規定,嚴格安全防護和防火措施,并承擔由于管理不善造成的人員及財產損失。非乙方責任造成的損失,由相應責任人承擔。
9.2.3.2 發生傷亡事故,應在第一時間報有關部門及通知甲方,并按政府有關部門的要求處理。甲方應提供搶救搶險的必要條件,協助處理事故。事故引發的費用由責任方承擔。
9.2.3.3 按工程及安全需要提供看守和警衛、維修施工使用的照明、圍欄,在動力設備、高壓線路、地下管線、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地段以及臨時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時,應與甲方協商安全防護措施,經甲方同意后實施,防護費用由甲方承擔。
9.2.3.4 在未騰空和繼續使用的建筑物內施工的,應制定專用安全和防火措施,以確保建筑物內財產和人身安全。以上措施應報甲方同意,并由甲方承擔相應費用。
9.2.4 已竣工工程在未正式交付甲方之前,應負責工程成品保護工作。
9.2.5 負責施工場地的清潔,符合環境衛生管理的有關規定。
10 工程驗收
10.1 隱蔽工程驗收:具備隱蔽條件的工程部位,乙方應在自檢合格后48小時內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代表(監理工程師)驗收,驗收合格并經甲方代表(監理工程師)在檢驗紀錄上簽字后,乙方才可進行隱蔽和繼續施工。
10.2 竣工驗收
10.2.1 工程具備竣工驗收條件的,乙方應按國家竣工驗收的有關規定向甲方提供竣工驗收報告、竣工資料、竣工圖紙。甲方應在收到報告后7日內組織驗收,并在驗收后28日內書面通知乙方同意或提出修改意見,雙方根據修改工程量的多少約定修改期限。乙方應按甲方意見進行修改并承擔因自身原因造成的修改費用。
10.2.2 甲方逾期未組織驗收或提出修改意見的,視為工程合格同意驗收,應辦理竣工結算手續。
10.2.3 竣工日期為乙方送交竣工驗收報告的日期,需修改后達到竣工驗收標準的,竣工日期為修改后提請甲方驗收的日期。竣工日期也視為保修起始日期。
10.2.4 工程未經竣工驗收或竣工驗收未通過的工程,甲方不得使用;如甲方強行使用,則視為竣工驗收合格,由此發生的質量責任及其他責任均由甲方自行承擔。
10.2.5 因特殊原因部分工程暫時不能竣工的,雙方可簽訂甩項竣工協議處理。
10.2.6 竣工結算:竣工報告經甲方同意后,乙方按國家有關規定或合同約定向甲方遞交竣工結算報告及完整的結算資料。甲方自收到報告和結算資料之日起28日內進行審核確認,按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工程尾款,同時甲、乙雙方辦理工程交接手續。甲方無正當理由逾期未辦理竣工結算的,應承擔乙方相應的保管費和利息損失。
11 違約責任
11.1 甲、乙方不能按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時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包括支付違約金、賠償因違約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11.2 甲方不能按時支付工程預付款、工程進度款、竣工結算款的,每延誤一日應向乙方支付遲延部分工程款 ‰的違約金。
11.3 由于乙方責任延誤工期的,延誤一日乙方應向甲方按已付工程進度款之和的 ‰支付違約金。
11.4 由于乙方責任導致工程質量和室內環境污染控制不達標的工程,乙方對工程質量不合格的部位應進行徹底返工修理,對室內空氣質量不達標的應進行全面綜合治理,由于以上原因造成工程延期交付的視同延誤工期。
11.5 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后,除符合以下情況而中止合同外,雙方均應繼續履行合同,以保持工程的連續性和已施工程的完好:
(1)合同已無法履行。
(2)甲、乙方協議停止施工。
(3)調解要求停止施工。
(4)仲裁要求停止施工。
(5)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12 其他:有關保險、擔保、保修等內容,雙方可以書面形式另行約定,作為本合同附件。
13 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及時通知對方,以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并應在合理期限內提供證明。
14 爭議解決方式: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或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依法向 人民法院提請訴訟。
(2)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15 合同的生效: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16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副本 份,甲方 份,乙方 份。
17 補充約定: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賬號: 賬號:
簽訂時間: 簽訂時間:
簽訂地點: 簽訂地點:
建筑工程鋼筋供銷合同 篇2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通常為用工單位) 乙方:______________(姓名、性別、年齡、住址) 用工形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鑒證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生產經營需要,經考核,錄用乙方_________(姓名)為______________(工程名稱)工人,遵照國家有關勞動法律法規,經雙方協商,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錄用乙方從事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名稱)。
第二條 勞動合同期限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時止。其中試用期限為_________個月,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三條 甲方的基本權利義務
一、根據生產經營的需要和本單位的規章制度及本合同的各項條款對乙方進行管理。
二、保護乙方的合法權益,按規定付給乙方工資、獎金、津貼以及保險福利和其他政策性補貼。
三、做好乙方上崗前的培訓工作并提供符合國家安全標準的勞動作業衛生條件。
四、依照國家有關規定對乙方進行獎懲。
第四條 乙方的基本權利義務
一、享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待遇(寫明待遇的內容)
二、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甲方的規章制度。
三、完成甲方分配的生產任務和經濟指標。
第五條 工資待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要寫明確具體)
第六條 工作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每周不超過_________小時)
第七條 勞動保險及福利待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 勞動合同的變更和解除: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寫明變更和解除的條件。如雙方可以規定,合同生效后,甲乙雙方無正當理由不得提前解除合同。任何一方解除合同,須提前_________天通知對方,方能解除合同,并辦理有關手續。)
第九條 本合同一式份,甲乙雙方各執份,報鑒證機關存留一份。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工程合同 篇10 甲方(發包方): 乙方(承包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和《____市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辦法》的原則,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安徽醫學高等專科學校學生公寓5樓 工程地點:____市經濟技術____區(安徽醫學高等專科學校校園內) 工程內容:鋁合金建筑門窗 工程范圍:加工、制作、安裝及成品保護
1、工程各項目單位一次性包死,不存在其它任何費用,工程總造價(暫定貳拾玖萬元整)。推拉窗為228元㎡(帶不銹鋼窗紗),推拉門及門連窗(門下方扣板)為269元㎡,地彈門為310元㎡(不包括地彈簧)。決算時工程量以實際為準。
2、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第二條:工程期限
1、開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竣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3、工期延誤:在施工過程中,如遇到下列情況,工期應相應順延:
a) 因甲方原因發生工程量變化和設計變更;
b) 一周內非乙方原因停電造成停工累計超過8小時;
c) 不可抗拒之因素;
d) 因甲方原因未能按期完成施工前準備工作,或未能按規定提供材料等造成乙方停工的;
e) 合同中約定或甲方代表同意給予順延的其它情況。乙方在以上情況發生后____日內,就延誤的內容和因此發生的經濟支出向甲方代表作出報告,甲方代表在收到報告后____日內予以確認、答復,逾期不予答復,視為確認。
第三條:工地代表 甲方駐工地代表: 負責人: 乙方駐工地代表: 負責人:
第四條:甲方工作
1. 提供與門窗工程有關圖紙及技術資料;
2. 負責檢查辦理工程質量、工程進度和設計變更的簽證和驗收;
3. 負責提供材料堆放場地及腳手架使用。
第五條:乙方工作
1. 應按甲方認可的施工圖紙及現行施工規范施工,確保工程質量;
2. 切實與土建施工單位配合,認真做好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現場安全責任自負;
3. 工程在未辦理移交前要切實做好成品保護;
4. 要做好門窗的防滲漏措施,否則一切損失由乙方自負。
第六條:工程進度 嚴格按合同工期施工,確保不影響土建工程進度。
第七條:工程質量
1、工程質量的等級和要求:確保優良,門窗綜合驗收確保叁級以上。
2、工程材料的使用: 推拉窗為828系列,推拉門為90系列,壁厚為
1.2,扣板厚度為0.8
1.0,幾何尺寸統一,色澤一致,配件選用信元牌。貨至現場報甲方驗收合格方準使用。
3、工程材料的要求: 電泳不銹鋼鋁合金型材采用信元鋁材,鋁材質量及相關技術指標確保符合國家現行行業有關標準。玻璃為蚌埠5厚浮法白色玻璃。
第八條:工程驗收
1. 隱蔽工程和中間工程檢驗應經甲方和監理驗收合格后方可進行下道工序。
2. 乙方在工程完工后一周內提交竣工資料和驗收報告。
3. 乙方應會同建設單位、質檢部門在工程完工后即進行竣工驗收。
第九條:合同價款與支付
1、本工程合同單價(材價調整除外),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變,但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可作調整:
(1)甲方代表確認的工程量增減;
(2)甲方代表確認的設計變更。
2、工程款支付方式和時間:參見原土建工程《建設工程施工合同》。
第十條:設計變更
1. 乙方對原設計進行變更,須經甲方代表同意,甲方對原設計進行變更,須向乙方發出書面變更通知。
2. 工程設計變更就變更內容、增減價款及支付方式、工期增減等達成書面協議。
第十一條:保修 承包方負責保修________年(注:非人為原因)。
第十二條:違約責任
1. 甲方不能按時付款的責任:按未付款額每日萬分之五支付違約金;
2. 乙方延誤工期的責任:按工程總造價的每日萬分之五支付違約金;
3. 由于一方責任造成合同不能履行的責任:由責任方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4. 工程質量達不到合同要求的責任:按工程造價的10%進行處罰。
第十三條:爭議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可約請合同簽證部門和行業主管部門參與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采用下列方式中2項解決。
1. 向當地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 向____市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如需擔保,應另立合同。
第十五條:合同份數 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副本6份送有關部門備案。
第十六條:其它 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筑工程鋼筋供銷合同 篇26
買方:
賣方:
買賣雙方于 年 月 日簽訂 之 (合同編號:_ __)(以下簡稱原合同)。經買賣雙方友好協商,現就增值稅專用發票有關事項,訂立本補充協議。
一、合同價款:原合同價為:人民幣 (¥ 元),上述價款均為含稅價。
二、貨款支付類型:分期付款,付款具體以貨物送達后,買方簽收及原合同約定為準。
三、貨款支付方式:銀行轉賬
四、付款時間:賣方送達增值稅專用發票給買方后的15個工作日內。
五、發票類型為:增值稅專用發票,其中發票稅率 17 % 。
六、發票開具時間:買方確認付款前的5個工作日內。
七、提供增值稅發票時間:賣方開出增值稅專用發票后的3個工作日內送達買方財務部。
八、買賣雙方開票信息:詳見下表,增值稅發票信息必須與下表一致,否則為不合規發票。
合同雙方買方賣方單位名稱(全稱)納稅人性質單位納稅人識別號單位公司注冊地址單位聯系人聯系方式身份證號碼銀行開戶行帳號注: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后應保持平整,不得折壓和出現污點。
九、付款條件:
①買方支付的前提是收到建設單位相應的工程款。由于建設單位工程款支付不及時造成的本工程采購貨款支付不到位,賣方應積極配合買方向建設單位追收工程款,并應充分理解和不追究買方任何經濟、法律責任,不提起訴訟。
②按國家針對增值稅的四流合一(合同流、物流、發票流、資金流)征管稽查體系要求,賣方在向買方申請付款前,須向買方提供實際貨物交付的物流單據,且物流單據的貨物名稱與累計數量總額與發票一致,發票信息中的收付款單位與合同一致,發票金額與物流單據的貨物金額一致,資金流向與合同、發票信息一致。具備上述條件后,買方才可付款,賣方無異議。
十、其他約定:
①賣方如不能按合同約定時間向買方開具兼提供增值稅專用發票的,賣方向買方支付等同發票稅額的違約金。
②賣方因增值稅專用發票逾期等原因送達買方,若導致買方不能及時足額抵扣進項稅,賣方向買方賠償損失。
③賣方開具的增值稅發票不規范,不合法或涉嫌虛開,除要承擔賠償買方損失責任外,賣方仍需履行向買方開具規范、合法可抵扣進項稅的增值稅專用發票,買方保留追究的權力。
④賣方的發票作廢前須提前書面通知買方,否則除要承擔賠償買方損失責任外,還要承擔稅局處罰的1.5倍款項,買方保留追究的權力。
⑤賣方聲明并承諾原合同中發往買方的貨物的發貨人是賣方的長期合作的貨源供應商。
十一、本協議作為原合同的補充,與原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與原合同不一致的,以本補充協議為準。
十二、本協議正本一式肆份,買方執叁份,賣方執壹份。本協議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買方(公章):
簽約代表:
日期:
賣方(公章):
簽約代表:
日期:
建筑工程鋼筋供銷合同 篇27
簽訂合同雙方: 征用土地單位: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被征土地單位: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________(審批權力機關)批準的_________建設項目的計劃任務書和工程選點報告等文件,按照《國家建設征用土地條例》和_______省(或自治區、____市)政府的有關規定,經甲方向征地所在地的土地管理機關申請和_____縣(或市、省)人民政府審查批準,經甲方雙方實地查看、反復協商,特簽訂本合同,以供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征用土地數量及方位 甲方征用乙方土地共____畝,稻田____畝,水塘______畝,菜地_____畝,坡地______畝,宅基地______畝,林木______畝,共有樹木_____株。所征土地東起________,南起_______,西起_______,北起_______.
第二條 征用土地的各類補償和安置補助費
1.根據_____省(或自治區、____市)政府關于征用土地的補償規定,各類耕地(包括菜地)按該地年產值的_____倍(一般為該耕地年產值的三至六倍)補償。征用無收益的土地,不予補償。(征用園地、魚塘、藕塘、葦塘、宅基地、林地、牧場草原等的補償標準,按盛自治區、____市政府制定的辦法執行;征用____市____區的菜地,還應按當地政府的有關規定,向國家繳納新菜地開發基金。
2.根據_____省(或自治區、____市)政府的規定,所征土地上的青苗按該地年產值的_____%補償,所征土地上的水井、林木、水塘等附著物按_____辦法補償,房屋的補償辦法另訂拆遷合同。乙方人員在開始協商征地方案以后搶種的作物、樹木和搶建的設施,甲方一律不予補償。
3.各類耕地的年產值按耕地被征用前________年的平均年產量和國家規定的價格核實,稻田按平均畝產大米為_______公斤,每公斤計價_____元,年產值每畝核定為____元;旱地按平均畝產玉米(或小麥)_____公斤,每公斤計價______元,年產值每畝核定為____元;菜地按年均畝產大白菜____公斤計算,每公斤計價_____元,年產值每畝核定為_____元。
4.根據《國家建設征用土地條例》的規定,乙方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按征地前農業人口和耕地面積的比例及征地數量講師,共計_____人;甲方對乙方農業人口的安置;補助費標準,按所征耕地每畝產值的二至三倍計算(年產值按被征用前________年的平均年產量和國家規定的價格計算,但每畝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最高不得超過其年產值的十倍);征用宅基地不付安置補助費(征用園地、魚塘、藕塘、林地、牧嘗草原等土地的安置補助費,按盛市、自治區政府制定的標準計算)。 甲乙雙方在本合同上簽字,并實地勘驗征用地界、定立永久性界樁后____日內,甲方向乙方一次(或商定于某段時期內幾次)支付全部各類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共_____元(其中,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總和不得超過被征土地年產值的二十倍),付款通過建設銀行轉帳托付。
第三條 減免公、余糧交售任務 甲乙雙方按照_____人民政府的規定,根據被征土地的畝數,向____人民政府呈遞減免公、余糧交售任務的申請報告。實際減免量,以_____人民政府的批文為準。
第四條 安置辦法 乙方因被征用土地造成農業剩余勞力,甲方應向有關單位聯系,采取以下第( )項辦法解決:
1.發展農業生產。甲方協助乙方改良土壤,興修水利,改善耕作條件;在可能和合理的條件下,經縣、市土地管理機關批準,適當開荒,擴大耕種面積;也可由甲方結合工程施工幫助造地,但要從安置補助費中扣除甲方的資助費用。
2.發展社隊工副業生產。在符合國家有關規定的條件下,甲方幫助乙方因地制宜,興辦對國計民生有利的工副業和服務性事業,但要從安置補助費中扣除甲方的資助費用
建筑工程鋼筋供銷合同 篇28
投標書建設單位:_________________
1、根據已收到的招標編號為_______________的_________________工程的招標文件,遵照《工程施工招標投標管理辦法》的規定,我單位經考察現場和研究上述工程招標文件的投標須知、合同條件、技術規范、圖紙、工程量清單和其他有關文件后,我方愿以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元的總價,按上述合同條件、技術規范、圖紙、工程量清單的條件承包上述工程的施工、竣工和保修。
2、一旦我方中標,我方保證在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開工,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竣工,即__________天(日歷日)內竣工并移交整個工程。
3、如果我方中標,我方將按照規定提交上述總價5%的銀行保函或上述總價10%的由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經濟實體企業出具的履約擔保書,做為履約保證金,共同地和分別地承擔責任。
4、我方同意所遞交的投標文件在“投標須知”第11條規定的投標有效期有效,在此期間內我方的投標有可能中標,我方將受此約束。
5、除非另外達成協議并生效,你方的中標通知書和本投標文件將構成約束我們雙方的合同。
6、我方金額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元的投標保證金與本投標書同時遞交。
投標單位:_________________(蓋章)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簽字、蓋章)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_開戶銀行名稱:_________________
銀行賬號:_________________開戶行地址: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生產經營處整理)
建筑工程鋼筋供銷合同 篇29
甲方:
乙方: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和《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原則,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趙乃遷宿舍樓
工程地點:豫南居委會
建設面積:約3000平方米(按實計算)
工程結構:混合結構
承包范圍:土建、水電部分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開竣工日期
本工程于 年 月 日開工,于 年 月 日前( 個晴天)全部竣工。
二、工程造價:每平方880元。
三、雙方責任
1、圖紙,甲方在開工前向乙主提供完好的施工圖紙,含水、電、衛、地質勘探資料。
2、雙方駐工地代表、甲方代表處理屬于甲方的日常工
作,檢查監督工程量及處理一切民事糾紛。
乙方代表負責屬于乙方的日常工作,雙方緊密合作,搞好文明施工。
3、因甲方手續、界址、四鄰糾紛等問題而造成乙方停工的,甲方承擔乙方經濟損失50萬元。
四、甲方工作
協調和處理工程所在地居民的矛盾,開工前3日做好施工現場的“三通一平”工作(即電通、水通、路通、場地平整,將水準點座標制點以書面形式交給乙方,并進行現場交驗。組織乙方和設計單位進行圖紙會審,設計交底,保證在
月 日前主道路鋪設好)。
五、安全質量管理
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堅持“百年大計,質量第一”的方針,在施工過程中,如發生一切安全質量事故,由乙方全權負責處理,與甲方無關。
六、樓房出售
1、付款方式。主體結束付總價20%,如出售達30%,一次性結清本工程的全部工程款。
2、甲方如不能按期付給乙方工程款,則新建樓房由乙方負責出售,出售價按一層每平方20xx元,二、三屋子每平方米1160米,四層每平方900元,五層每平方米800元。甲方保證不收售樓款,乙方全部工程款收回后,樓房由甲方
負責出售。
七、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八、違約責任
如有一方違約,罰款30萬元。
九、本協議一式叁份,雙方簽字后生效。
甲方: 見證人:
乙方:
年 日 月
建筑工程鋼筋供銷合同 篇30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由于工程施工需要,甲方把以下工程承包給乙方進行施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法》暨《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以及建筑施工管理條例、施工規范,經過甲乙雙方充分協商,達成以下條款,雙方必須嚴格遵守。
一、工程地點及名稱
1、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承包內容價款以及工期
1、承包內容污水站全部土建工程。
2、工程造價______一次性包死。
3、工程工期:自開工______內完成承包全部承包內容。
三、付款及質量
1、污水地底板驗收合格后付30%,主體驗收合格后付至70%,發包方進行竣工驗收合格后付至95%,其余工程款待工程保修期滿一次性付清。
2、工程質量:合格
四、甲方責任:
幫助乙方解決水源電源,協助乙方解決施工現場出現的問題,給乙方提供施工圖紙并交底。
五、乙方責任
嚴格按照施工圖及相關規范進行施工,必須遵守安全文明施工相關規定,承擔因為安全和質量造成的`責任和費用。
六、保修期及質保金
1、保修期:發包方竣工驗收后日歷天共計六個月。
2、質保金:承包總價的10%為保修金,保修期滿后付清全部承包價款。
4、合同生效日期:合同生效日期雙方簽字后立即生效,保修期滿質保金付清自行失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