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檢測合同(精選3篇)
廣西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檢測合同 篇1
委托方合同編號:
服務方合同編號: 號
委托方: (以下簡稱甲方)
服務方: (以下簡稱乙方)
第一部分 協議書
委托方: (以下簡稱甲方)
服務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對其開發建設(承建)的 工程進行檢測,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 工程質量檢測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工程地址:
建筑面積: 平方米
結構類型:
工程概算投資額或建筑安裝工程費:
工程檢測范圍: 。
二、詞語限定
協議書中相關詞語的含義與通用條件中的定義與解釋相同。
三、組成本合同的文件(查施工范本)
1. 中標通知書(如有);
2、投標函及其附錄(如有);
3. 專用合同條款及其附件;
4. 通用合同條款;
5、工程檢測與相關服務規范
6、已標價的工程量清單(如有)
7、圖紙
8. 附錄,即:
附錄A 相關服務的范圍和內容
附錄B 甲方派遣的人員和設備
本合同簽訂后,雙方依法簽訂的補充協議也是本合同文件的組成部分。
四、質量要求
工程檢測質量符合 標準。
五、檢測項目負責人
檢測項目負責人:
身份證號碼: 。
六、簽約合同價與合同價格形式
簽約合同總價為(大寫): (¥ )或合同固定折扣費率為 %。
1、具體檢測內容及抽檢數量,詳見招標文件;
2、合同價格形式為 。
七、雙方承諾
1. 甲方向乙方承諾,按照本合同約定為乙方開展工程質量檢測提供條件,并按本合同約定支付合同價款。
2. 乙方向甲方承諾:
(1)按照本合同約定提供工程質量檢測報告與相關服務。
(2)按照法律規定及合同約定組織完成工程檢測工作,不轉包或違法分包。
3.甲方和乙方承諾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簽訂與合同實質性內容相背離的協議。
八、合同訂立
1. 訂立時間: 年 月 日。
2. 訂立地點: 。
3、補充協議:合同未盡事宜,合同當事人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是合同的組成部分。
4、合同生效:本合同自 生效。
5、本合同一式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各執 份。
甲方: (蓋章) 乙方: (蓋章)
住所: 住所: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
的代理人:(簽字) 的代理人:(簽字)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賬號: 賬號:
聯系人: 聯系人: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電子郵箱: 電子郵箱:
第二部分 通用條件
1. 定義與解釋
1.1 定義
除根據上下文另有其意義外,組成本合同的全部文件中的下列名詞和用語應具有本款所賦予的含義:
1.1.1 “工程”是指按照本合同約定實施工程質量檢測與相關服務的建設工程。
1.1.2 “工程質量檢測”是指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接受委托,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技術標準,對建設工程及其所使用的建筑材料、中間產品、設備、構配件的質量安全、使用功能等進行測試的活動。
1.1.3 “相關服務”是指工程質量檢測機構受委托方的委托 ,按照本合同約定,在勘察、設計、建造、保修、使用等階段提供的服務活動。
1.1.4 “正常工作”指本合同訂立時通用條件和專用條件中約定的乙方的工作。
1.1.5 “附加工作”是指本合同約定的正常工作以外乙方的工作。
1.1.6 “項目負責人”是指代表工程質量檢測機構,全面負責履行本合同、主持項目工程質量檢測工作的檢測人員。
1.1.7 “酬金”是指乙方履行本合同義務,甲方按照本合同約定給付乙方的金額。
1.1.8 “正常工作酬金”是指乙方完成正常工作,甲方應給付乙方并在協議書中載明的簽約酬金額。
1.1.9 “附加工作酬金”是指乙方完成附加工作,甲方應給付乙方的金額。
1.1.10 “一方”是指甲方或乙方;“雙方”是指甲方和乙方;“第三方”是指除甲方和乙方以外的有關方。
1.1.11 “書面形式”是指合同書、信件和數據電文(包括電報、電傳、傳真、電子數據交換和電子郵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
1.1.12 “天”是指第一天零時至第二天零時的時間。
1.1.13“月”是指按公歷從一個月中任何一天開始的一個公歷月時間。
1.1.14 “不可抗力”是指甲方和乙方在訂立本合同時不可預見,在工程檢測過程中不可避免發生并不能克服的自然災害和社會性突發事件,如地震、海嘯、瘟疫、水災、騷亂、暴動、戰爭和專用條件約定的其他情形。
1.2 解釋
1.2.1本合同使用中文書寫、解釋和說明。如專用條件約定使用兩種及以上語言文字時,應以中文為準。
1.2.2 組成本合同的下列文件彼此應能相互解釋、互為說明。除專用條件另有約定外,本合同文件的解釋順序如下:
(1)協議書;
(2)中標通知書;
(3)專用條件及附錄A、附錄B;
(4)通用條件;
(5)投標文件。
雙方簽訂的補充協議與其他文件發生矛盾或歧義時,屬于同一類內容的文件,應以最新簽署的為準。
2. 乙方義務
2.1 乙方的工作范圍和內容
2.1.1 乙方工作范圍和內容在專用條件中約定。
2.1.2相關服務的范圍和內容在附錄A中約定。
2.2 工程質量檢測與相關服務依據
2.2.1工程質量檢測依據包括:
(1)適用的法律、行政法規及部門規章;
(2)與工程有關的標準;
(3)工程設計及有關文件;
(4)本合同及委托方與第三方簽訂的與實施工程有關的其他合同。
雙方根據工程的行業和地域特點,在專用條件中具體約定工程質量檢測依據。
2.2.2 相關服務依據在專用條件中約定。
2.3 項目組成員
2.3.1 乙方應組建滿足工作需要的項目組,配備必要的檢測設備。項目組的主要人員應具有相應的資格條件。
2.3.2本合同履行過程中,項目負責人及重要崗位檢測人員應保持相對穩定,以保證工程質量檢測工作正常進行。
2.3.3乙方可根據工程進展和工作需要調整項目組人員。乙方更換項目組人員時,應以相當資格與能力的人員替換,乙方更換項目組其他檢測人員,并通知委托方。
2.3.4 乙方應及時更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檢測人員:
(1)嚴重過失行為的;
(2)有違法行為不能履行職責的;
(3)涉嫌犯罪的;
(4)不能勝任崗位職責的;
(5)嚴重違反職業道德的;
(6)專用條件約定的其他情形。
2.3.5 甲方可要求乙方更換不能勝任本職工作的項目組工程質量檢測人員。
2.4 履行職責
乙方應遵循職業道德準則和行為規范,嚴格按照法律法規、工程建設有關標準及本合同履行職責。
2.4.1 在工程質量檢測與相關服務范圍內,甲方提出的意見和要求,乙方應及時提出處置意見。
2.5 提交報告
乙方應按專用條件約定的種類、時間和份數向甲方提交工程質量檢測與相關服務的報告。
2.6 文件資料
在本合同履行期內,甲方應在現場保留工作所用的圖紙、報告及記錄等相關文件。工程竣工后,應當按照檔案管理規定將工程質量檢測有關文件歸檔。
2.7 使用委托人的財產
乙方無償使用附錄B中由甲方派遣的人員和提供的房屋、場地、資料、設備。除專用條件另有約定外,甲方提供的房屋、設備屬于甲方的財產,乙方應妥善使用和保管,在本合同終止時將這些房屋、設備的清單提交甲方,并按專用條件約定的時間和方式移交。
3.甲方的義務
3.1 提供資料
甲方應按照附錄B約定,無償向乙方提供工程有關的資料。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甲方應及時向乙方提供最新的與工程有關的資料。
3.2 提供工作條件
甲方應為乙方完成工程質量檢測與相關服務提供必要的條件。
3.2.1 甲方應按照附錄B約定,派遣相應的人員,提供房屋、場地、設備,供乙方無償使用。
3.2.2 甲方應負責協調工程建設中所有外部關系,為乙方履行本合同提供必要的外部條件。
3.3 委托方代表
甲方應授權一名熟悉工程情況的代表,負責與乙方聯系。甲方應在雙方簽訂本合同后7天內,將甲方代表的姓名和職責書面告知乙方。當甲方更換甲方代表時,應及時通知(含書面)乙方。
3.4答復
甲方應在專用條件約定的時間內,對乙方以書面形式提交并要求作出決定的事宜,給予書面答復。逾期未答復的,視為委托人認可。
3.5 支付
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酬金。
4. 違約責任
4.1 乙方的違約責任
乙方未履行本合同義務的,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4.1.1 因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給委托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當賠償委托方損失。賠償金額的確定方法在專用條件中約定。乙方承擔部分賠償責任的,其承擔賠償金額由雙方協商確定。
4.1.2 乙方向甲方的索賠不成立時,乙方應賠償委托方由此發生的費用。
4.2 甲方的違約責任
甲方未履行本合同義務的,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4.2.1 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予以賠償。
4.2.2 甲方向乙方的索賠不成立時,甲方應賠償乙方由此引起的費用。
4.2.3 甲方未能按期支付酬金超過28天,應按專用條件約定支付逾期付款利息。
4.3 除外責任
因非乙方的原因,且乙方無過錯,發生工程質量事故、安全事故、工期延誤等造成的損失,乙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因不可抗力導致本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時,雙方各自承擔其因此而造成的損失、損害。
5. 支付
5.1 支付貨幣
除專用條件另有約定外,酬金均以人民幣支付。涉及外幣支付的,所采用的貨幣種類、比例和匯率在專用條件中約定。
5.2 支付申請
乙方應在本合同約定的每次應付款時間的7天前,向甲方提交支付申請書。支付申請書應當說明當期應付款總額,并列出當期應支付的款項及其金額。
5.3 支付酬金
支付的酬金包括正常工作酬金、附加工作酬金。
5.4 有爭議部分的付款
甲方對乙方提交的支付申請書有異議時,應當在收到甲方提交的支付申請書后7天內,以書面形式向乙方發出異議通知。無異議部分的款項應按期支付,有異議部分的款項按第7條約定辦理。
6. 合同生效、變更、暫停、解除與終止
6.1生效
除法律另有規定或者專用條件另有約定外,甲方和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在協議書上簽字并蓋單位章后本合同生效。
6.2變更
6.2.1 任何一方提出變更請求時,雙方經協商一致后可進行變更。
6.2.2變更估價原則
除專用合同條款另有約定外,變更估價按照本款約定處理:
(1)已標價工程量清單或預算書有相同項目的,按照相同項目單價認定;
(2)已標價工程量清單或預算書中無相同項目,但有類似項目的,參照類似項目的單價認定;
(3)變更導致實際完成的變更工程量與已標價工程量清單或預算書中列明的該項目工程量的變化幅度超過15%的,或已標價工程量清單或預算書中無相同項目及類似項目單價的,按照合理的成本與利潤構成的原則,由合同當事人按照第4.4款〔商定或確定〕確定變更工作的單價。
6.2.3除不可抗力外,因非乙方原因導致乙方履行合同期限延長、內容增加時,乙方應當將此情況與可能產生的影響及時通知甲方。增加的檢測工作時間、工作內容應視為附加工作。附加工作酬金的確定方法由雙方協商確定。
6.2.4合同生效后,如果實際情況發生變化使得乙方不能完成全部或部分工作時,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除不可抗力外,其善后工作以及恢復服務的準備工作應為附加工作,附加工作酬金的確定方法由雙方協商確定。乙方用于恢復服務的準備時間不應超過28天。
6.2.5合同簽訂后,遇有與工程相關的法律法規、標準頒布或修訂的,雙方應遵照執行。由此引起檢測與相關服務的數量、范圍、時間、酬金變化的,雙方應通過協商進行相應調整。
6.2.6 因非乙方原因造成工程概算投資額或建筑安裝工程費、工程量增加時,正常工作酬金應作相應調整。調整方法由雙方協商確定。
6.2.7因工程規模、檢測范圍的變化導致乙方的正常工作量減少時,正常工作酬金應作相應調整。調整方法由雙方協商確定。
6.3 暫停與解除
除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外,當一方無正當理由未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時,另一方可以根據本合同約定暫停履行本合同直至解除本合同。
6.3.1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由于雙方無法預見和控制的原因導致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無法繼續履行或繼續履行已無意義,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或乙方的部分義務。在解除之前,乙方應作出合理安排,使開支減至最小。
因解除本合同或解除乙方的部分義務導致乙方遭受的損失,除依法可以免除責任的情況外,應由甲方予以補償,補償金額由雙方協商確定。
解除本合同的協議必須采取書面形式,協議未達成之前,本合同仍然有效。
6.3.2 當乙方無正當理由未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時,甲方應通知乙方限期改正。若甲方在乙方接到通知后的7天內未收到乙方書面形式的合理解釋,則可在7天后發出解除本合同的通知,自通知到達乙方時本合同解除。甲方應將檢測與相關服務的酬金支付至限期改正通知到達乙方之日,但乙方應承擔第4.1款約定的責任。
6.3.3 乙方在專用條件5.3中約定的支付之日起28天后仍未收到甲方按本合同約定應付的款項,可向甲方發出催付通知。甲方接到通知14天后仍未支付或未提出乙方可以接受的延期支付安排,乙方可向甲方發出暫停工作的通知并可自行暫停全部或部分工作。暫停工作后14天內乙方仍未獲得甲方應付酬金或甲方的合理答復,乙方可向甲方發出解除本合同的通知,自通知到達甲方時本合同解除。甲方應承擔第4.2.3款約定的責任。
6.3.4 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時,一方應立即通知另一方,可暫停或解除本合同。
6.3.5 本合同解除后,本合同約定的有關結算、清理、爭議解決方式的條件仍然有效。
6.4 終止
以下條件全部滿足時,本合同即告終止:
(1)乙方完成本合同約定的全部工作;
(2)甲方與乙方結清并支付全部酬金。
7. 爭議解決
7.1協商
雙方應本著誠信原則協商解決彼此間的爭議。
7.2調解
如果雙方不能在14天內或雙方商定的其他時間內解決本合同爭議,可以將其提交給專用條件約定的或事后達成協議的調解人進行調解。
7.3仲裁或訴訟
雙方均有權不經調解直接向專用條件約定的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8. 其他
8.1 外出考察費用
經甲方同意,檢測人員外出考察發生的費用由甲方審核后支付。
8.2咨詢費用
經甲方同意,根據工程需要由乙方組織的相關咨詢論證會以及聘請相關專家等發生的費用由甲方支付,支付時間在專用條件中約定。
8.3 守法誠信
乙方及其工作人員不得從與實施工程有關的第三方處獲得任何經濟利益。
8.4 保密
雙方不得泄露對方申明的保密資料,亦不得泄露與實施工程有關的第三方所提供的保密資料,保密事項在專用條件中約定。
8.5 通知
本合同涉及的通知均應當采用書面形式,并在送達對方時生效,收件人應書面簽收。
8.6 著作權
乙方對其編制的文件擁有著作權。
乙方可單獨或與他人聯合出版有關檢測與相關服務的資料。除專用條件另有約定外,如果乙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及本合同終止后兩年內出版涉及本工程的有關檢測與相關服務的資料,應當征得甲方的同意。
第三部分 專用條件
1. 定義與解釋
1.2 解釋
1.2.1 本合同文件除使用中文外,還可用 。
1.2.2 約定本合同文件的解釋順序為: 。
2. 乙方義務
2.1 工程質量檢測的范圍和內容
2.1.1 工程質量檢測范圍如下第 項所述:
1、見證取樣檢測
水泥物理力學性能檢驗、鋼筋(含焊接與機械連接)力學性能檢驗、砂、石常規檢驗、混凝土檢驗、砂漿檢驗、簡易土工檢驗、混凝土摻加劑檢驗、防水卷材檢驗、預應力鋼絞線、錨夾具及組合件檢驗、瀝青檢驗、瀝青混合料檢驗、墻體材料(強度)檢驗、建筑裝飾材料技術性能檢驗等檢測項目。
2、地基基礎工程檢測
地基承載力靜載檢測、樁的承載力檢測、樁身完整性檢測、錨桿、錨索鎖定力檢測、靜力、動力觸探檢測等檢測項目。
3、主體結構工程現場檢測
混凝土強度檢測、砂漿強度檢測、砌體強度檢測、尺寸偏差、鋼筋保護層厚度檢測、混凝土構件結構性能檢測、后置埋件的力學性能檢測、變形觀測、建筑門窗檢測、結構粘結強度、錨栓和植筋檢測、結構裂縫檢測、混凝土缺陷檢測等檢測項目。
4、建筑幕墻工程檢測
建筑幕墻的氣密性、水密性、風壓變形性能、層間變位性能檢測、幕墻用型材強度檢測、型材的鍍(涂)層厚度檢測、硅酮結構膠相容性檢測、硅酮結構膠剝離粘結性檢測等檢測項目。
5、鋼結構工程檢測
鋼結構焊接質量無損檢測、鋼結構防腐及防火涂裝檢測、鋼結構節點檢測、機械連接用緊固標準件及高強度螺栓力學性能檢測、鋼結構的變形檢測、鋼材、鋼鑄件力學性能檢測等檢測項目。
6、室內環境檢測
室內環境污染物、建筑材料、土壤中氡濃度等檢測項目。
7、建筑物附屬設備安裝工程檢測
建筑給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水壓試驗)、建筑電氣工程(絕緣電阻、接地電阻)、通風與空調工程等檢測項目。
2.1.2 工程質量檢測工作內容還包括: 。
(具體檢測內容、抽檢數量及檢測費用詳見工程檢測項目工程量清單。)
2.2 工程質量檢測與相關服務依據
2.2.1 工程質量檢測依據包括:
1、
2、
3、 。
2.2.2 相關服務依據包括: 。
2.3檢測項目負責人
2.3.1 乙方檢測總負責人為:
各檢測項目組負責人為:
2.3.2 總負責人的職責:
檢測項目組負責人的職責:
2.3.3檢測總負責人和各檢測項目組如有變更,乙方應提前7天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書面同意。通知中應當載明繼任人的資格、管理經驗等資料。繼任總負責人或檢測項目組負責人繼續履行2.3.2項約定的職責。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更換總負責人和項目組負責人。乙方擅自更換總負責人和項目組負責人的,應按照專用合同條款的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2.3.4 甲方有權書面通知乙方更換其認為不稱職的檢測總負責人或檢測項目組負責人。通知中應當載明要求更換的理由。乙方應在接到更換通知后14天內向甲方提出書面的改進報告。甲方收到報告后仍要求更換的,乙方應在接到第二次更換通知的28天內進行更換,并將新任命的總負責人或檢測項目組負責人的資格、管理經驗等資料書面通知甲方。繼任總負責人或檢測項目組負責人繼續履行2.3.2項約定的職責。乙方無正當理由拒絕更換總負責人或檢測項目組負責人的,應按照專用合同條款的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2.5 提交報告
乙方應提交報告的種類、時間和份數: 。
2.7 使用甲方的財產
附錄B中由甲方無償提供的房屋、場地、設備的所有權屬于: 。
乙方應在本合同終止后 天內移交甲方無償提供的房屋、場地、設備。移交的時間和方式為: 。
3. 甲方義務
3.3甲方代表
甲方代表為: 。
3.4 答復
甲方同意在 天內,對乙方書面提交并要求做出決定的事宜給予書面答復。
4. 違約責任
4.1 乙方的違約責任
4.1.1乙方賠償金額按下列方法確定(由甲乙雙方簽訂合同時明確): 。
4.2 甲方的違約責任
4.2.3 甲方逾期付款利息按下列方法確定(由甲乙雙方簽訂合同時明確): 。
5. 合同價格、計量與支付
5.5合同價格形式
5.6預付款
5.7計量
5.8檢測進度款支付
支付次數支付時間支付比例支付金額(萬元)
首付款本合同簽訂后7天內(0~40)%
第二次付款檢測工作量完成60%(0~50)%(含之前支付額度)
最后付款檢測工作量完成100%,最后一批報告提交前(如為政府財政項目,可約定為“檢測工作量完成100%,檢測費用結算后15個工作日內”)。100%(含之前支付額度)
5.9支付賬戶
6. 合同生效、變更、暫停、解除與終止
6.1 生效
本合同生效條件: 。
7. 爭議解決
7.2 調解
本合同爭議進行調解時,可提交 進行調解。
7.3 仲裁或訴訟
合同爭議的最終解決方式為下列第 種方式:
(1)提請 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
(2)向 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8. 其他
8.2 咨詢費用
委托方應在咨詢工作完成后 天內支付咨詢費用。
8.4 保密
甲方申明的保密事項和期限: 。
乙方申明的保密事項和期限: 。
第三方申明的保密事項和期限: 。
8.6著作權
乙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及本合同終止后兩年內出版涉及本工程的有關檢測與相關服務的資料的限制條件:
9. 補充條款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廣西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檢測合同 篇2
房主人(甲方):_____________
承建人(乙方):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建筑法》的有關規定,結合本房屋修建工程的具體情況,為明確乙方在承攬建設甲方私人住宅工程中的權利、義務,經雙方協商同意簽訂本合同。
一、建設地點:
二、承建方式及施工準備
1.甲方將其住宅工程以包工的方式承包給乙方承建。
2.甲方應及時提供工程所需全部材料。
3.乙方自帶泥工、木工、鋼筋工、內外粉刷、蓋瓦等建筑活動所需的一切工具,包括施工用的攪拌機、震動器等施工機械以及模板、搭架等。雨天做好遮雨措施,避免在搗制樓面時下雨影響樓面質量
三、承建工程價格及付款方式
1.工程總人工造價為人民幣 壹拾萬五千元整(¥105000.00) 。
2.付款方式: 基礎施工先付壹萬,主體過半再付貳萬,屋面蓋瓦再付貳萬,拆腳線再付貳萬,余款作為質量保證金,驗收合格交房三個月后無質量問題全部付清 。
四、施工安全要求
1.乙方施工人員必須具備一定的房屋建筑施工經驗,以確保乙方所承攬建設的工程符合建設施工所要求的質量和技術要求。
2.乙方必須重點抓好工程的質量和安全施工,嚴格按照抗震安居房屋建設標準建房,在施工期間,以確保工程質量和安全,控制好各種可能存在的危險因素,消除安全事故的隱患,隨時對工程質量、進度、安全三大要素加強全面檢查和督促。
3.乙方必須按照安全施工規范和技術要求,采取嚴格的安全防護措施,在施工過程中要特別注意安全施工,杜絕一切事故,并承擔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到位或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一切費用。如有此類情況出現,責任與甲方無關。
五、工程質量。
1.乙方按甲方提供的圖紙(要求)施工,若發現圖紙有不合理部分,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在取得明確一致的施工方案后乙方方可再進行施工。
2.工程質量應達到抗震安居房屋建設評定標準的合格條件。建房后的墻體、窗戶安裝、門等要做到平整、光滑,墻磚、地面做到平滑,杜絕空鼓,符合相關標準。墻面、屋頂、窗沿口等不得出現開裂、滲水等現象。
3.因乙方方面自身原因達不到工程質量合格條件,乙方應按甲方及其委派人員的要求返工、修改和重作,并承擔導致返工、修改、重作等人工、材料等所有費用。返工、修改后仍不能達到約定的合格使用條件的,乙方承擔工程質量違約責任。
六、違約責任和爭議的解決辦法
1.乙方承攬建設工程的質量達不到約定要求的,乙方要無償修理、返工或重作。造成損失的,乙方要賠償所有損失。因乙方原因有其它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情形的,乙方要賠償因其違約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2.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應耐心協商解決。如經協商仍無法解決的,雙方同意提請勞動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
七、合同的生效與終止。
1、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當事人各執壹份。
2、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以上合同,雙方必須共同遵守。如經雙方協商同意簽訂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該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手印): 乙方簽字(手印):
簽字日期: 簽字日期:
廣西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檢測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建筑施工方 負責人)
為確保房屋建筑工程質量和施工安全,園滿完成工程施工,明確甲乙雙方責任,經雙方共同協商同意,特制定本合同,雙方必須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私人住宅。
2、工程地點:XX縣XX鎮XX社區XX村溝東側。
3、工程結構:本工程共兩層,磚混結構。
4、建筑面積:總面積 平方米,按實際建筑面積計算為準。
第二條 承包方式
1、工程承包方式為包工不包料,由甲方負責提供采購工程所需建筑材料和支付工程工價;乙方負責施工中所需的設備,如使用工具、機械、模板等。
2、工程施工工價:每平方米X元人民幣(大寫:X佰X拾元整)。
3、工程施工建筑面積(即工價結算面積)計算方式:按實際建造的投影面積計算。
4、工程承包內容:包括水、電安裝及房屋裝修。室內墻面為仿瓷涂料
5、在施工過程中,乙方必須聽眾甲方和有關人員提出的意見和建議,否則,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并由乙方承擔為此所產生的一切損失和責任。
第三條 工程工期
1、在確保工程質量的前提下,保證工期按時完成。
2、工程工期為5個月,即于201X年 月 日開工,201X年 月 日前竣工。在施工中由于特殊情況影響,如停電、下雨、甲方材料供應不上等延長工期的情況除外。
第四條 工程內容及質量要求
1、房屋結構應按甲方意圖布局、施工。房間第一層內板面到二層板面標高3.6米、二層板面到頂層板面標高3.4米。結構施工的每一道工序(特別是隱蔽工程)必須在甲方監理人員驗收合格后才能進行下一環節的施工。
2、建筑工程:要求墻體周正,墻體必須上下錯縫、橫平豎直,不得偏心移位。砂漿飽滿,使用前必須把磚潛水浸潤,灰縫平直均勻,不得有破縫出現(安放線管除外),保證墻體質量達到國家規范要求。
3、混泥土工程:砼標號為C20,砌筑砂漿為m10.0,抹灰砂漿為m5.0,找平砂漿為1:2水泥砂漿。
4、鋼筋工程:鋼筋的鉚固、搭接、綁扎和焊接要符合施工規范的要求制作和安裝。下料要精心計算、合理使用,不得大材小用、優材劣用,鋼
5、抹灰刮白和瓷磚工程:墻體表面光滑、垂直、平整,符合陰陽角的規范要求;樓梯為瓷磚貼墻面1.4米高,其上和室內墻體及所有屋頂為仿瓷涂料墻面,室內貼踢角磚;洗澡間瓷磚貼滿墻面,廚房瓷磚貼滿墻面;樓面、地面、樓梯斷面、地面走道等采用地板磚貼面,保證做到平整、光潔、無空鼓。
6、門窗工程:乙方負責埋設安裝所有門、窗、欄桿的預埋件,安裝各房間的門和鐵大門;甲方負責鐵大門、實木門、鋁合金窗、不銹鋼欄桿的購買。
7、水電工程:甲方購買水電材料,乙方根據甲要求負責水路、電路安裝(澆灌樓板時安裝好水電路預埋件),達到測試要求和國家安全標準。室內導線為PVC電線管暗敷,開關距地1.5米安裝,插座距地0.3米安裝。
8、樓板澆灌工程:樓板澆筑采用拼縫不搭頭,澆筑的樓板密實、平整,并達到厚度,達到國家規范的合格工程。
9、頂樓板必須做好防滲處理。屋面找坡為2%,雨落管為4根DN75PVC塑料管。
10、樓頂工程:樓頂圍水高為110cm,壓頂為鋼筋混凝土,尺寸現頂,飛邊30cm。
11、由于乙方施工的質量有問題(如:屋頂漏水、砂灰或瓷磚脫落等施工問題),而造成返工的損失,視其情況由乙方負責全部或部份返工材料損失費用,乙方應在甲方規定的時間內進行返工或急救,返工工費由乙方自理。
第五條 工程結算方式
1、工程合同簽訂后,甲方購買好建筑材料,由乙方組織施工。
2、澆灌好地圈梁后,甲方付給乙方工程款 X元(X仟元整);
第一層工程完成(即現澆板澆注完畢,二層主體彈線)后,甲方付給乙方工程款X元(X萬X仟元整);
第二層工程完成后,甲方付給乙方工程款X元(X萬X仟元整); 裝修工程完成后,甲方付給乙方工程款X元(X仟元整)。
粉刷完后付X元(X仟元整)。
3、房屋竣工交付使用時,甲乙雙方結算。房屋自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內,若無施工方面的質量問題(如:屋頂漏水、砂灰或瓷磚脫落等問題),甲方必須在期滿90天之日付清乙方全部工程款。否則,從期滿的第2天起,每拖延一天,付給乙方50元的滯納金。
乙方自房屋竣驗收交付甲方使用時起,乙方負責保修一年,暫扣保證金為工程總款額的2%,即 元。
4、本工程必須在工程期內竣工。若無特殊情況未按工期竣工,每超期1天,由乙方賠償甲方50元違約金,違約金在工程款中扣除。
5、甲乙雙方必須共同遵守以上約定的付款方式。甲方必須按上述付款方式按時、足額付給乙方工價,否則乙方有權停工至甲方付款后開工;不到付款時間,乙方不得違反上述付款方式向甲方提出提前付款的要求。
第六條 其它事宜
1、乙方必須按照安全施工規范和技術要求,采取嚴格的安全防范措施,在施工過程中要特別注意安全施工,杜絕一切事故,并承擔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到位或不力造成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一切費用。如有此類情況出現,安全責任由乙方全部承擔,甲方概不負責。
2、乙方在施工中不得隨意浪費建筑材料,施工中掉落的建筑材料、水泥、砂漿等盡量回收使用。當天備拌的水泥、砂漿數量應有計劃,已經備拌的水泥、砂漿必須在當天用完,不得造成浪費。
3、乙方在施工中所需材料的名稱、數量應提前三天告知甲方采購。
4、驗收前乙方將房間、樓道打掃干凈,并拉走垃圾,同時確保設施完好。
5、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處理。
6、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從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