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房屋產權抵押借款協議(通用3篇)
個人房屋產權抵押借款協議 篇1
抵押人(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權人(貸款人):銀行_______分行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民法典》以及交通銀行有關業務辦法的規定,抵押人和抵押權人在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雙方簽訂的《房產抵押貸款合同》(以下稱“貸款合同”),特簽訂本抵押協議書(以下稱“協議書”)。
一、抵押物和抵押登記
.釋義:
( )期房__指尚在建造中的商品房,抵押人在給付定金或預售金后,已與房產商簽訂了《預購房屋合同》并經公證機關公證,依法取得了商品房預購權。
(2)現房__指已竣工的商品房,抵押人在給付定金后,已與房產商簽訂了《房屋買賣契約》依法取得了商品房購買權。
2.抵押權:
本項抵押物為抵押人向______________(房產商) 購買的位于
_______處的建筑面積為_______平方米的_______。該房產建筑平方米銷售價為_______元,共_______元。抵押人已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與房產商簽訂了_______,并據此向抵押權人辦理抵押。
3.抵押登記:
抵押人應將《預購房屋合同》的全部權益抵押給抵押權人,并到房產管理局辦妥抵押登記手續。當房屋竣工交付使用,抵押人授權房產商將“房屋峻工書”送至抵押權人,并委托抵押權人或抵押權人指定的機構代理向房產管理部門領取《房屋所有權證》,并辦妥房屋所有權抵押登記手續。《房屋所有權證》由抵押權人執管。
4.辦理《房屋所有權證》《房屋土地使用權》所需的費用均由抵押人承擔。
5.抵押人在此確認,無論何種原因導致抵押人不能領取《房屋所有權證》和《土地使用證》,抵押權人有權提前終止合同,并可立即向抵押人索償全部欠款。
二、抵押人陳述與保證
.抵押人提供的抵押物系抵押人合法擁有和實際存在的。在本協議
有效期內,抵押人保證抵押物的安全和完整無缺,并同意隨時接受抵押權人的監督檢查。
2.抵押人保證其提供抵押物作抵押的行為合法、有效。
3.抵押人所提供的抵押物沒有向任何第三者抵押或轉讓,在本協議有效期內,不擅自將抵押物出租、出售、轉讓、贈與、托管、再抵押、重大改裝增補或以其它方式處置抵押物。
4.抵押人再此確認抵押權人有如下權利:在抵押人未還清“貸款合同”項下全部貸款本金、利息和有關費用之前,抵押權人有權不需獲得抵押人的同意而將本協議下抵押權人的全部權利轉讓給第三者。
5.上述各項陳述和保證在本協議有效期內始終真實、有效。
三、抵押物的使用和檢查
.本協議項下的抵押房產由抵押人使用,抵押人對所使用的房產應負保護和管理的責任并按時繳付因使用該房產所發生的全部費用。
2.抵押權人有權定期或不定期,對抵押房產檢查,抵押人應提供一切便利。
四、保險
.抵押人須按抵押權人所規定的時間和指定的險種到抵押權人指定
的保險公司辦妥抵押物的保險手續。投保金額不得抵于抵押物的總價值,投保期應長于貸款期 -3個月,保險單正本必須注明抵押權人為第一受益人。
2.在貸款沒有還清之前,抵押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斷保險,如抵押人中斷保險,抵押權人有權代為投保,一切費用及利息均由抵押人支付,抵押權人有權向抵押人追索。
3.如抵押物發生意外毀損,滅失,保險公司依法不予賠償或所賠償的金額不足以償還抵押人所欠抵押權人的款項時,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抵押人提供抵押權人所認可的抵押物予以補足,否則,抵押人須提前償還全部欠款。
五、抵押解除
抵押人還清欠抵押權人的一切款項,方可辦理抵押注銷手續,抵押權人將執管的有關憑證和文件退還給抵押人。
六、抵押權的行使
.按照“貸款合同”第十一條的規定,當抵押人發生違約事件時,抵押人在抵押權人發出歸還欠款的書面通知六十天后,仍不履行還款義務,抵押權人有權對抵押物加以處置。
2.抵押權人有權委托有關機構進行拍賣、出售、出租部分或全部抵
押物。出售出租所得款項用于還本付息。如有結余,退還給抵押人,不足清償債務時,其不足部分應由抵押人繼續負責清償,直至全部償清為止。
3.抵押權人有權行使上述抵押物處理方式之外的其它合法的處理方式。
七、適用法律及其他
.本協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并按其解釋。
2.本協議是《貸款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貸款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抵押人:______________抵押權人:______________簽字日期: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見證律師:______________ 簽字日期:______________見證日期:______________
簽字地點:______________
本協議一式_______份。
篇二:抵押擔保合同
抵押擔保合同
編號:888 農信(xx年 月 3 日起至xx年 月 30 日止。債權本金的實際金額和債務履行期限以主合同及其相關債權憑據所記載的為準。
第二條 抵押擔保范圍
、本合同抵押擔保的范圍為:主合同項下債務人應承擔的全部債務,包括2
但不限于全部本金、利息(包括正常利息、逾期利息、復利和罰息等)、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抵押權人為實現債權而發生的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律師費、財產保全費、差旅費、執行費、評估費、拍賣費等)。
2、抵押權的效力及于抵押物的主物、從物、主權利、從權利、附合物、加工物和孳息等。
3、本合同項下的抵押不受抵押權人持有債務人及抵押人以外其他第三人任何方式的擔保的影響,即無論抵押權人對主合同項下的債權是否擁有其他擔保(包括但不限于保證、抵押、質押、保函、備用信用證、保證金、履約保險等),抵押權人均有權直接要求抵押人以抵押物在其擔保范圍內承擔擔保責任,且承擔擔保責任不分先后順序。
第三條 抵押物
、抵押人同意以抵押物清單中所列的財產作為抵押物,該抵押物清單為本合同組成部分。
2、抵押物價值(購買價評估價)為人民幣_____元。抵押物的最終價值以抵押實現時實際處理抵押物的凈收入為準。
第四條抵押人承諾和保證
、抵押人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正式成立并合法、有效存續的企業法人或組織(或是具有完全民事權利能力和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抵押人擁有合法、充分和絕對的權利簽署及履行本合同,其簽署及履行本合同所需的全部授權程序(包括內部授權)已經完成。抵押人已獲得有關本合同及相關文件之訂立、有效、履行和執行等所必要的所有授權、同意、批準或許可,并且該等授權、同意、批準或許可是完全合法有效的。作為代表抵押人簽署本合同及相關文件的簽字人,是抵押人的有效授權代表,且已獲得抵押人合法、充分的授權。
2、抵押人保證抵押物產權清晰,不存在任何權屬爭議、被查封、被扣押、已出租等情況(如抵押物已出租的,則須已取得承租人向抵押權人出具的確認承租人放棄其租賃關系對抗本合同項下抵押權之權利的書面確認書或經抵押權人認可的其他形式之確認文件),且抵押人依法對抵押物擁有充分、合法、有效的所有權或處分權,并有絕對的權利依本合同約定對抵押物設臵抵押擔保物權。
3、抵押物來源合法,依法可以流通或轉讓。
4、抵押人沒有隱瞞抵押物項下拖欠稅款、工程款等款項及抵押物出租的情況。
5、抵押人已就本合同項下抵押事宜征得抵押物共有人同意,且抵押物共有人同意受本合同約束。
6、抵押物在本合同簽訂及辦理抵押登記之時,并沒有被設臵抵押權或其他任何擔保物權。抵押權人與抵押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7、抵押物不存在其他影響抵押權人實現抵押權的情形。
8、未經抵押權人書面同意,抵押人不得要求債務人就抵押人在本合同項下承擔的義務以財產抵押或質押形式設立反擔保。如抵押人與債務人就本合同項下的義務簽訂反擔保協議或類似協議,抵押人必須在完全履行本合同項下擔保義務后方可行使反擔保協議或類似協議項下的權利。
9、抵押人未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時,債權人可以就抵押人的違約行為對外進行公開披露,或為催收之目的將有關信息提供給催收機構,且無需對由此而可能給抵押人帶來的影響承擔任何責任。
0、抵押人同意抵押權人可以依據有關法律法規或其他規范性文件的規定或金融監管機構的要求,將有關本合同的信息和其他相關信息提供給中國人民銀行個人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企業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和其他依法設立的信用數據庫,供具有適當資格的機構或個人查詢和使用,抵押權人也有權為本合同訂立和履行之目的,通過中國人民銀行個人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企業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和其他依法設立的信用數據庫查詢抵押人的相關信息。
第五條 主合同的變更
、本合同生效后,抵押權人與債務人對本合同所擔保的主合同之債權債務金額進行變更應及時通知抵押人并取得其同意。未取得抵押人同意的,如果加重了債務人債務的,抵押人對加重的部分可以不以抵押物承擔擔保責任;如果減輕了債務人的債務的,抵押人以抵押物對變更后的合同承擔擔保責任。
2、抵押人在此同意,除增加債權債務本金金額外,抵押權人與債務人協議變更本合同所擔保的主合同,無需征得抵押人同意,有關變更自抵押權人或債務人告知抵押人之時起對抵押人具有約束力。主合同的變更并不影響抵押人履行本合同項下的義務,抵押人以抵押物應承擔的擔保責任也不因此而減免,抵押人仍以抵押物對變更后的合同承擔擔保責任。
3、抵押人已充分認識到利率風險,如主合同采用可浮動利率,抵押人愿以抵押物承擔因利率浮動而增加的擔保責任。
第六條 抵押權的存續期間
、本合同項下抵押權的存續期間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主合同項下的債權債務之訴訟或仲裁時效屆滿之日止。
2、抵押權存續期間,抵押權人有權依法將其在主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債權轉讓給第三人,且無需征得抵押人同意,抵押人仍以抵押物對被轉讓的債權承擔擔保責任,并由受讓債權的第三人按其所受讓的債權受讓相應的抵押權。
3、抵押人在此同意,在抵押權存續期間,抵押權人可以許可債務人轉讓全部或部分債務,如將來抵押權人許可債務人轉讓債務的,無需再取得抵押人口頭或書面同意,抵押人仍以抵押物在原抵押擔保的范圍內繼續承擔擔保責任(包括對被轉讓的債務承擔擔保責任)。
第七條 抵押物的保管
、抵押權存續期內,抵押物由抵押人保管、使用并負責保養、保全,同時隨時接受抵押權人的檢查;抵押權人如有要求,抵押物的權屬證明應交抵押權人保管。如果在抵押權存續期間,抵押物發生毀損、滅失或其他使抵押物價值明顯減少的情況時,抵押人應立即采取措施維護、修繕、挽救和及時通知抵押權人,并在七天內向抵押權人提供與抵押物減少的價值相當的其他擔保。抵押人由此所獲得的保險金、賠償金、補償金等,按照本合同第九條第5款約定處理。
2、抵押人應及時繳交有關部門對抵押物收取的任何稅費、管理費、修理費、水電費等款項,否則應賠償因未履行上述事宜給抵押權人造成的一切損失。
第八條 抵押物的保險
、抵押權人如有要求,抵押權存續期間,抵押人必須承擔費用按抵押權人指定的險種為抵押物辦理足額保險,并指定抵押權人為該保險的第一受益人,保險期限至少應長于主合同約定的債務履行期限三個月。保險手續辦理完畢后,保單的正本交抵押權人保管。如果保險期屆滿時,被擔保的債權未全部受償的,抵押人應對保險期作相應延長,否則抵押權人有權作為第一受益人辦理續保手續,保險費用由抵押人承擔。
2、抵押權存續期間,抵押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斷或撤銷保險。如保險中斷或撤銷,抵押權人有權代為辦理保險手續,一切費用及利息由抵押人承擔,抵押權人有權向抵押人追償并有權直接從抵押人在抵押權人所屬的農村信用社系統開立的任何賬戶中劃收上述費用。
3、保險單中應特別約定,一旦發生保險事故,保險人應將保險賠償金直接劃付至抵押權人指定的賬戶。抵押權存續期間,如果因第三人的行為導致抵押物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個人房屋產權抵押借款協議 篇2
甲方:______有效證件號碼:______
乙方:______有效證件號碼:______
甲、乙雙方為父子關系,由于甲方年事已高,為方便乙方照顧甲方生活起居,故甲方自愿將位于市區鎮村號房屋中間贈予乙方。按照《民法典》等有關法律規定,雙方自愿達成贈予協議如下:
第一條:甲方自愿將其所述房屋贈予給乙方,乙方自愿接受該房屋。該房屋具體狀況如下:
該房屋坐落于______,
贈予房屋的土地使用證證號為:______;
土地使用權取得方式:______;
若該房屋有土地使用權則該房屋占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隨該房屋一并贈予,該房屋的相關權益隨該房屋一并贈予。
第二條:甲方自建房屋的所有費用由甲方單獨承擔,現經協商一致甲方自愿將其上房間贈予乙方。
第三條:甲方贈予乙方所述房屋的行為,是甲、乙雙方的真實意愿,該贈予行為不可撤銷,受法律保護。
第四條:本協議甲、乙雙方簽字后立即生效,如任何一方違約,違約方應承擔由此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
甲方:______乙方:______
住所:______住所:______
有效證件號碼:______有效證件號碼: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簽訂時間:______
個人房屋產權抵押借款協議 篇3
一、房屋產權調換協議范本
甲方:(拆遷人)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注冊號: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受委托拆ǖノ唬篲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注冊號: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被拆遷人)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根據國務院《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陜西省城市房屋拆遷補償管理條例》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方和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房屋拆遷補償安置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拆遷房屋依據
甲方因項目建設需要,經審查批準,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取得了拆許字第號《房屋拆遷許可證》,實施房屋拆遷。乙方所有的房屋屬于該拆遷許可證核準的拆遷范圍內。
第二條乙方房屋的基本情況
乙方房屋坐落于________,土地為____,房屋用途為____,建筑結構為_____,建筑面積為______平方米,附屬物包括:______,證件名稱:_______,證件:______號,地籍:________號。
第三條補償金額
甲方補償乙方各項費用和金額如下:
1、房屋的貨幣補償金額為人民幣佰拾萬仟佰拾元整(詳見附件一評估報告);
2、附屬物補償金額為人民幣佰拾萬仟佰拾元整(詳見附件一評估報告);
3、搬遷補助費為人民幣佰拾萬仟佰拾元整;
4、停產停業的直接經濟損失補償費為人民幣佰拾萬仟佰拾元整;
總計補償金額(大寫)人民幣佰拾萬仟佰拾元整。
第四條產權調換房屋
1、甲方用于產權調換的房屋為現房,坐落于_____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積平方米(其中:套內建筑面積平方米,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筑面積平方米)。
產權調換房屋的價款總額人民幣佰拾萬仟佰拾元整。
2、甲方用于產權調換的房屋為期房(房屋平面圖見附件二,房號以附件二上表示為準),坐落于_______,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為,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為,[土地使用證號][土地使用權批準文件],房屋用途為,屬結構,層高為,建筑層數為,地上層,地下層。(房屋裝飾、設備標準見附件三)
⑴、該房屋陽臺是[封閉式][非封閉式]。
⑵、該房屋協議約定建筑面積為平方米,其中,套內建筑面積平方米,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筑面積平方米。
⑶、該房屋單價為每平方米元(人民幣),總金額為人民幣佰拾萬仟佰拾元整。
⑷、協議約定面積與產權登記面積有差異的,以產權登記面積為準。
房屋交付后,產權登記面積與協議約定面積發生差異,雙方同意按下列方式進行處理:
⑸、規劃、設計變更的約定
經規劃部門批準的規劃變更、設計單位同意的設計變更,甲方應當在有關部門批準同意之日起10日內,書面通知乙方。
乙方在通知到達之日起15日內有權做出是否退房的書面答復。乙方在通知到達之日內起15日內未作書面答復的,視同接受變更。甲方未在規定時限內通知乙方的,乙方人有權退房。
乙方退房的,甲方須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天內將乙方的房屋拆遷補償金額支付給乙方,并按利率付給利息。乙方不退房的,應當與甲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第五條差額結算
被拆除房屋與產權調換房屋差價款為,由支付給對方。該款于年月日前結清。
第六條搬遷
乙方在年月日前搬遷騰空房屋,經甲方確認,舊房由甲方拆除。
第七條產權調換房屋的交付
1、甲方在年月日前將產權調換房屋交付給乙方。
2、甲方應當在產權調換房交付使用后日內,將辦理權屬登記需由甲方提供的資料報產權登記機關備案。如因甲方的責任,乙方不能在規定期限內取得房地產權屬證書的,甲方按補償金額的%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八條過渡方式
乙方按下述第[]種選擇過渡方式,甲方按乙方選擇的方式給予支付臨時安置補助費或提供周轉用房:
1、乙方自行解決過渡用房。在過渡期內,臨時安置補助費為每月元,按個月計算,計元;甲方先支付乙方個月,計元,余個月,計元,由甲方在的產權調換房屋交付時給付。(臨時安置補助費自乙方舊房搬遷騰空驗收合格之日起按月計算,發至產權調換房屋交付后四個月止。)
2、甲方提供周轉用房。在過渡期內,甲方不支付乙方臨時安置補助費。在甲方將產權調換房屋交付給乙方使用后四個月內,乙方騰退周轉用房。
第九條違約責任
因甲方的責任延長過渡期限的,乙方自行解決過渡用房的,自逾期之月起,甲方按照支付給乙方臨時安置補助費,逾期超過六個月的,從第七個月起按支付給乙方臨時安置補助費;乙方使用甲方提供周轉用房的,除甲方繼續提供周轉用房外,自逾期之月起,甲方按照支付給乙方臨時安置補助費。
第十條注銷
乙方應在年月日前向甲方移交有關房屋、土地證件,由甲方統一向房管、土地部門辦理注銷手續。
被拆遷房屋的水、電、電話、有線電視、天然氣等遷移、轉戶、銷戶手續,乙方自行到有關部門申請辦理,并結清已使用的水、電、氣等費用。
第十一條協議的爭議解決
本協議的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述第[]種方式解決:
1、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本協議未盡事項,可由雙方約定后簽訂補充協議(附件四)。
協議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條本協議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條本協議連同附件共頁,一式份,甲乙雙方各執份。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章):_____委托代理人(簽章):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受委托拆遷單位: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日簽于____
附件一(評估報告):
附件二:房屋平面圖
附件三:
裝飾、設備標準
1、外墻:
2、內墻:
3、頂棚:
4、地面:
5、門窗:
6、廚房:
7、衛生間:
8、陽臺:
9、電梯:
10、其他:
附件四(補充協議內容):
二、房屋產權調換
房屋產權調換是指拆遷人用自己建造或購買的房屋產權與被拆遷人的房屋進行產權調換,并按被拆遷房屋的評估價和調換房屋的市場價進行差價結算的行為。產權調換是房屋拆遷補償安置的方式之一,其特點是以實物形態來體現拆遷人對被拆遷人的補償。也就是說以異地或原地再建的房屋,和被拆除房屋進行產權交換,被拆遷人失去了被拆遷房屋的產權,調換之后擁有調換房屋的產權。無論是居住房屋還是非居住房屋均可采用產權調換的方法,但排除了非公益事業房屋的附屬物。
三、相關規定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國務院令第590號)第二十一條被征收人可以選擇貨幣補償,也可以選擇房屋產權調換。被征收人選擇房屋產權調換的,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提供用于產權調換的房屋,并與被征收人計算、結清被征收房屋價值與用于產權調換房屋價值的差價。因舊城區改建征收個人住宅,被征收人選擇在改建地段進行房屋產權調換的,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2]第二十二條因征收房屋造成搬遷的,房屋征收部門應當向被征收人支付搬遷費;選擇房屋產權調換的,產權調換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門應當向被征收人支付臨時安置費或者提供周轉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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