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撤銷決定(精選9篇)
行政撤銷決定 篇1
段:
你于20xx年11月取得二級建造師資格,于20xx年6月初始注冊在深圳市中大建設集團有限公司(注冊編號:粵,專業類別:建筑工程),于20xx年2月變更注冊在深圳市恒大建設集團有限公司。經查,你20xx年至今實際工作單位為深圳市甘泉建設監理有限公司,存在以欺騙手段取得注冊證書的行為。
我廳于20xx年9月21日向你發出《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撤銷行政許可意見告知書》(粵建市告〔20xx〕13號),你于20xx年10月15日簽收,未在規定時間內提出書面陳述、申辯和聽證。
依據《注冊建造師管理規定》(建設部令第153號)第三十四條的規定,我廳決定撤銷你的二級建造師(建筑工程)注冊,且3年內不得再次申請注冊。請你在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15日內,持二級建造師(建筑工程)注冊證書和執業印章到深圳市住房和建設局辦理相關手續,地址:深圳市福田區振華路設計大廈(7樓722室)。
如對本決定不服,你可在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60日內向廣東省人民政府或住房城鄉建設部申請行政復議,或者6個月內向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xx年11月3日
行政撤銷決定 篇2
(當事人名稱):
經調查核實,你(單位)取得的(行政許可事項名稱),存在以下問題:
1、 行政機關工作人員濫用職權、玩忽職守;
2、 超越法定職權;
3、 違反法定程序;
4、 你(單位)不具備申請資格;
5、 你(單位)不符合法定條件;
6、你(單位)采用欺騙、賄賂等不正當手段;
7、(依法可以撤銷行政許可的其他情形)。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第六十九條規定,本機關決定撤銷你(單位)行政許可。請在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 日內持行政許可證件到(作出行政許可決定的機關)辦理有關手續。
對本決定不服,可以自接到本決定之日起60日內,依法向(行政復議機關名稱)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在三個月內依法向(人民法院名稱)提起行政訴訟。
行政撤銷決定 篇3
中國民生銀行:
你單位于20xx年5月獲得我局行政許可《關于華星磊任職資格的批復》(渝銀監復〔20xx〕66號),經調查核實,因出現下列第〔1〕種情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第七十條規定,我局作出注銷決定。
1.行政許可有效期或者經營期限屆滿未延期的。
2.法人或者其他經營單位、個體工商戶依法終止的。
3.賦予公民特定資格的行政許可,公民死亡或喪失行為能力的.。
4.行政許可依法被撤銷、撤回,或者行政許可證件依法被吊銷的。
5.因不可抗力導致行政許可事項無法實施的。
6.法律、法規規定的應當注銷行政許可的其他情形。
你單位如對本注銷決定不服,可自接到本決定書之日起60 日內向銀監會申請復議,也可以自收到注銷決定書之日起3 個月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行政撤銷決定 篇4
申請人:甘,女,19xx年xx月xx日出生,自貢市人,住所:四川省自貢市xx區xx小區棟單元附號,身份證號:
被申請人:自貢市xx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住所:自貢市xx區
法定代表人:職務:xx局長
復議請求:
請求依法撤銷被申請人作出的《(自)食藥罰決【20xx】號行政處罰決定書》。
事實與理由:
20xx年xx月xx日,被申請人在對申請人經營的xx區xx大藥房進行檢查時,認定申請人銷售的米次仁舒諾膠囊、抗骨質疏松高鈣片、綠晶靈牌輕暢顆粒和六十六味地黃刃涉嫌為標識不符合規定的保健食品。20年xx月號,被申請人向申請人發出《(自)食藥罰決【20xx】號行政處罰決定書》,后經申請人向貴局申請行政復議,貴局撤銷了《(自)食藥罰決【20xx】號處罰決定書》,此后,被申請人根據同一事實又做出了《(自)食藥罰決【20xx】號行政處罰決定書》,對申請人處以沒收米次仁舒諾膠囊、抗骨質疏松高鈣片、綠晶靈牌輕暢顆粒共5盒;沒收違法所得12。5元;罰款5萬元的決定。申請人認為被申請人的行政處罰行為違法,應當予以撤銷,具體理由如下:
一、申請人不可能知道涉案保健食品假冒批準文號。
申請人為個體工商戶,本身不具備鑒別假冒食品的專業知識和能力,其經營的微利大藥房銷售的藥品、食品共有數百種,根本不可能一一對其進行甄別,且申請人在購進產品時按正規渠道,按規定索取了相關票據,如追究假冒批準保健品的行政責任,也應由生產企業和相關醫藥公司承擔。
二、被申請人沒收違法所得的處罰行為錯誤。
在《(自)食藥罰決【20xx】號行政處罰決定書》中,被申請人并未陳述申請人有銷售涉案食品的事實,但是處罰決定書中卻專門對申請人處以沒收違法所得的處罰,即無銷售事實,違法所得從何而來?
三、被申請人行政處罰適用法律錯誤。
1、根據《(自)食藥罰決【20xx】號行政處罰決定書》,被申請人認定申請人違法的的依據是按《國務院關于加強食品等產品安全監督管理的特別規定》第三條第一款作出的,其規定的內容為:“第三條生產經營者應當對其生產、銷售的產品安全負責,不得生產、銷售不符合法定要求的產品。”從其條文中可以看出,這是國務院法規對食品生產者作出的法律規范,申請人為藥品經營個體工商戶,顯然不適用此條款。
2、被申請人認定申請人銷售的三種涉案食品假冒食品批準文號,但卻沒有依據假冒食品批準文號的法律依據進行處罰,只能籠統地引用了《國務院關于加強食品等產品安全監督管理的特別規定》第三條第二款的規定,明顯適用法律不當。
四、被申請人的處罰顯失公允。
被申請所保存涉案的米次仁舒諾膠囊、抗骨質疏松高鈣片、綠晶靈牌輕暢顆粒共5盒均是在申請人處提取的,并未賣給消費者,也未造成實際危害后果,被申請人卻按《國務院關于加強食品等產品安全監督管理的特別規定》第三條第二款的規定以5萬元的最高額度對申請人進行處罰,明確責罰不當。
綜上所述,被申請人作出的《(自)食藥罰決【20xx】號行政處罰決定書》認定事實不清,法律適用錯誤且有失公平、公正原則,為維護申請人自身合法權益、糾正被申請人的違法行為,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實施條例》之規定,向貴局申請行政復議,望支持申請人的復議請求。
申請人:
xx年xx月xx日
行政撤銷決定 篇5
xx市公安局xx區分局撤銷行政處罰決定書公(治)撤字[200x]第018號被處罰人:,男,漢族,初中文化,198x年10月20日出生,身份證號:x102x1211,現住址:x市xx縣xx鄉xx村,農民。
違法犯罪經歷:200x年9月4日因盜竊被我局行政拘留十日,決定后查明,其20xx年4月14日曾因盜竊被xx省xx市xx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符合勞動教養條件,經報xx市人民政府勞動教養審批委員會于200x年9月9日,以x勞教字[200x]第025號決定對勞動教養一年。
根據《公安機關辦理勞動教養案件規定》第四十八條及《公安部法制局關于作出行政拘留處罰決定后能否變更為勞動教養問題的電話答復》(20xx年8月9日)的相關規定。現決定撤銷公(治)決字【200x】第200x004x44號對行政處罰決定,執行勞動教養決定,被行政拘留一日折抵勞動教養一日。
20xx年九月十日
行政撤銷決定 篇6
當事人:牛肉面館地址:x鎮街道聯系電話:負責人:性別:男職務:負責人身份證號碼:
本機關于20xx年12月22日依法向你(單位)送達了《聽證告知書》(x)食藥監食聽告〔20xx〕233號;20xx年12月26日送達了《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x)食藥監藥罰告〔20xx〕233號;20xx年1月5日送達了《行政處罰決定書》(x)食藥監食罰〔20xx〕233號,對你(單位)作出了1、沒收胡椒粉等2種超過保質期食品2包;
2、罰款20xx.00元的行政處罰。 20xx年3月26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五十四條一款之規定,渭源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法規監督股對《聽證告知書》(x)食藥監食聽告〔20xx〕233號;《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x)食藥監藥罰告〔20xx〕233號;《行政處罰決定書》(x)食藥監食罰〔20xx〕233號進行了審查,發現對你(單位)作出的行政處罰存在法律條款適用不當的問題,根據《行政處罰法》第五十四條第一款的規定,作出如下決定:撤銷依法向你(單位)送達的《聽證告知書》(x)食藥監食聽告〔20xx〕233號;《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x)食藥監藥罰告〔20xx〕233號;《行政處罰決定書》(x)食藥監食罰〔20xx〕233號。依照法律規定,重新履行相關執法程序,送達相關法律文書。
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xx年3月26日
行政撤銷決定 篇7
中國民生銀行:
你單位于20xx年5月獲得我局行政許可《關于華星磊任職資格的批復》(渝銀監復〔20xx〕66號),經調查核實,因出現下列第〔1〕種情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第七十條規定,我局作出注銷決定。
1.行政許可有效期或者經營期限屆滿未延期的。
2.法人或者其他經營單位、個體工商戶依法終止的。
3.賦予公民特定資格的行政許可,公民死亡或喪失行為能力的。
4.行政許可依法被撤銷、撤回,或者行政許可證件依法被吊銷的。
5.因不可抗力導致行政許可事項無法實施的。
6.法律、法規規定的應當注銷行政許可的其他情形。
你單位如對本注銷決定不服,可自接到本決定書之日起60 日內向銀監會申請復議,也可以自收到注銷決定書之日起3 個月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年1月25日
行政撤銷決定 篇8
編號:
(當事人名稱):
經調查核實,你(單位)取得的(行政許可事項名稱),存在以下問題:
1、 行政機關工作人員濫用職權、玩忽職守;
2、 超越法定職權;
3、 違反法定程序;
4、 你(單位)不具備申請資格;
5、 你(單位)不符合法定條件;
6、你(單位)采用欺騙、賄賂等不正當手段;
7、(依法可以撤銷行政許可的其他情形)。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第六十九條規定,本機關決定撤銷你(單位)行政許可。請在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 日內持行政許可證件到(作出行政許可決定的機關)辦理有關手續。
對本決定不服,可以自接到本決定之日起60日內,依法向(行政復議機關名稱)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在三個月內依法向(人民法院名稱)提起行政訴訟。
聯系人: 聯系電話: 監督電話:
(主管機關印章或行政許可專用章)
年 月 日
抄送:(作出行政許可決定的下級行政機關)
行政撤銷決定 篇9
罰字〔〕第號
當事人:(姓名、性別、年齡、住址或單位名稱、法定代表人姓名、職務)本機關于年月日依法向你(單位)送達了《行政處罰決定書》罰字〔〕第號,對你(單位)作出了的行政處罰。年月日你(或)認為該處罰決定有誤,向本機關提出申訴(或檢舉),經本機關對上述行政處罰決定進行審查,認為(原因、理由),根據《行政處罰法》第五十四條第二款的規定,作出如下決定:撤銷年月日本機關作出的罰字〔〕第號《行政處罰決定書》。
行政機關(印章)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