櫻花樹買賣合同(精選3篇)
櫻花樹買賣合同 篇1
賣方(甲方): __________
買方(乙方):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在自愿平等、誠實信用、協商一致的基礎上,根據民法典等法律規定,就買賣櫻花樹相關事宜,達成如下條款,供遵照執行:
第一條:甲方自愿將位于___________櫻花樹賣給乙方。
第二條:甲方承諾擁有上述櫻花樹的合法處理權,保證上述櫻花樹無任何權屬紛爭和經濟糾紛,乙方應在合同簽定后一月內取走上述櫻花樹。
第三條:甲乙雙方確認上述櫻花樹的出賣價格,共計______元。乙方應當在本合同生效日向甲方一次性付清全款_______元。
第四條:乙方自行負責具體開挖、包裝、裝卸、運輸上述______樹的相關事宜,并自行承擔安全責任。
第五條:乙方移栽上述_____樹的成活問題與甲方無關。
第六條: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產生爭議的,雙方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應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
第七條:即簽字之日起生效,任何一方不得違反。如有違反,均要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第八條: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雙方各持_____份。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櫻花樹買賣合同 篇2
甲方(供方):___________
乙方(需方):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它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書。
第一條 乙方向甲方訂購水產品,訂購海產品的名稱、品數、量質量標準及要求:
品種名稱__________
數 量__________(KG)
單 價___________
金 額____________
備 注_________
第二條 訂購的水產品收購價格,按照漁船到港時的市場價格協商計算。
第三條 交貨期限為______ 年____ 月 ___日至 ______ 年____ 月 ___日。
第四條 交貨方式、地點及費用:乙方到甲方所在地的漁港碼頭稱重,交貨日期以乙方書面簽收日期為準,運輸及相關費用由 承擔。
第五條 貨物驗收按下列約定執行:
(一) 驗收地點:以漁港交易地為驗收地點。
(二) 驗收時間:乙方在貨物驗收稱重完畢的當日驗收完畢,乙方對水產品的質量、品種、數量等有異議,當日書面向甲方提出。
(三) 驗收標準:
(四) 自然損耗:所訂水產品自然損耗應在 %以內(含 %)。
第六條 乙方于 ______ 年____ 月 ___日前向甲方支付預付款 _____元。合同履行時,預付款沖抵押款甲方應付貨款
第七條 貨款結算按下列第 項執行“
(一) 現金結算,驗收合格后,錢貨當場結清。
(二) 銀行結算,乙方在驗收稱重完畢后 日內,把剩余貨款匯入甲方指定開戶銀行。
第八條 當事人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本合同時,應通知對方,由雙方協商達成書面協議,按協議執行。達成協議之前,仍按本合同執行,當事人一方因遭遇臺風等不可抗力事由可解除或變更本合同。
第九條 違約責任按下列約定執行:
(一) 甲方拒絕交付所訂水產或乙方拒收所訂水產品的按合同總價款的,向另一方支付違約金。
(二) 乙方逾期支付貨款,應結清貨款,同時,按同期銀行貸款利率向甲方支付逾期部分的利息,并按合同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第十條 本合同發生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或向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由甲乙雙方簽字蓋章時生效
甲方(簽章): 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簽約時間 ______ 年____ 月 ___日 簽約時間 ______ 年____ 月 ___日
櫻花樹買賣合同 篇3
第一條賣方依法出賣具備以下條件的舊機動車:
車主名稱:▁▁▁▁▁▁▁▁;號牌號碼:▁▁▁▁▁▁;廠牌型號:▁▁▁▁▁▁;初次登記日期:▁▁▁▁▁▁;發動機號:▁▁▁▁▁▁;車架號:▁▁▁▁▁▁;養路費繳付有效期從▁▁▁▁▁至▁▁▁▁▁;最近一次年檢時間:▁▁▁▁▁▁;行使公里數:▁▁▁▁▁;車輛使用性質:□客運、□貨運、□出租、□租賃、□非營運、□其他;車輛上(是/否)存在抵押權。其他狀況:▁▁▁▁▁▁▁▁▁▁▁▁▁▁▁▁▁▁▁▁▁▁▁▁▁▁▁▁▁▁▁▁▁▁▁▁。
第二條車款及交驗車:
車款為(不含稅費)▁▁▁▁▁▁▁元;大寫:▁▁▁▁▁▁▁▁▁▁▁▁▁。買方應于▁▁▁▁年▁▁月▁▁日在▁▁▁▁▁▁▁▁▁▁▁▁▁▁▁▁(地點)同賣方當面驗收車輛及審驗相關文件,并以(現金、支票、匯票)的方式自驗收審驗無誤之日起▁▁▁日內向賣方支付車款的▁▁▁%,待辦理完過戶手續后再即時支付剩余車款。
賣方應在收到第一筆車款后▁▁▁日內交付車輛及相關文件,并協助買方在15個工作日內辦理完車輛過戶、轉籍手續。車輛過戶、轉籍過程中發生的稅、費負擔方式為:▁▁▁▁▁▁▁▁▁▁▁▁▁▁。
相關文件包括:□機動車行駛證、□機動車登記證書、□車輛購置附加費憑證、□稅訖證明、□車輛年檢證明、□養路費繳付憑證、□銷售舊機動車委托書、▁▁▁▁▁▁▁▁▁▁▁▁▁▁▁。
第三條雙方權利義務:
1、賣方應保證對出賣車輛享有所有權或處分權,且該車符合國家有關規定,能夠依法辦理過戶、轉籍手續。
2、賣方保證向買方提供的相關文件真實有效及其對車輛狀況的陳述完整、真實,不存在隱瞞或虛假成分。
3、買方應按照約定的時間、地點與賣方當面驗收車輛及審驗相關文件,并按照約定支付車款。
4、賣方收取車款后,應開具合法、規范的收款憑證。
5、買方應持有效證件與賣方共同辦理車輛過戶、轉籍手續。
6、車輛交付后辦理過戶、轉籍過程中,因車輛使用發生的問題由使用者負責。
▁▁▁▁▁▁▁▁▁▁▁▁▁▁▁▁▁▁▁▁▁▁▁▁▁▁▁▁▁▁▁▁▁▁▁▁▁▁。
第四條違約責任:
1、第三人對車輛主張權利并有確實證據的,賣方應承擔由此給買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2、賣方未按照約定交付車輛或相關文件的,應每日按車款▁▁%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3、因賣方原因致使車輛在約定期限內不能辦理過戶、轉籍手續的,買方有權要求賣方返還車款并承擔一切損失;因買方原因致使車輛在約定期限內不能辦理過戶、轉籍手續的,賣方有權要求買方返還車輛并承擔一切損失。
4、買方未按照約定支付剩余車款的,賣方有權要求買方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第五條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此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友好協商,協商未果,任何一方均可向對方所在地人民法院尋求保護。
第六條買賣雙方其他約定事項
▁▁▁▁▁▁▁▁▁▁▁▁▁▁▁▁▁▁▁▁▁▁▁▁▁▁▁▁▁▁▁▁▁▁▁▁▁▁。
▁▁▁▁▁▁▁▁▁▁▁▁▁▁▁▁▁▁▁▁▁▁▁▁▁▁▁▁▁▁▁▁▁▁▁▁▁▁。
此協議一式兩份,買賣雙方各執一份,蓋章、簽字后即生效。
賣方(章):買方(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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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話:電話: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身份證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