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縣委全體會議上述職述廉報告
(一)堅持依章辦事,狠抓了黨政領導干部的選拔任用。凡涉及全縣的重要事項和重大決策,常委領導班子成員都能做到嚴格按黨章辦事、按黨的制度和規定辦事,特別是在領導干部選拔工作中,堅持按照《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規定的任職條件、選拔程序,把好民主推薦、干部考察、任職資格、集體討論、推薦提名五道關口,全面推行任前公示、任職試用期、干部考察預告、干部差額考核四項制度,建立健全了干部選拔任用工作聯席會議制度、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監督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領導干部離任審計制度,強化了組織監督、群眾監督和輿論監督。如2004年以來,縣委研究調整干部,包括提拔、交流、改非和公開選拔干部共680余名,都是嚴格按照《條例》規定的程序和選任的標準,由縣委常委會集體討論決定,真正把“靠得注有本事”的人選拔到領導崗位上來,干部群眾的反響都比較好。
(二)堅持率先垂范,狠抓了領導干部廉潔自律。縣委常委會堅持從領導干部抓起、從領導干部做起,凡要求黨員干部做到的,常委會成員首先做到;要求黨員干部不做的,常委會成員堅決不做,并誠邀廣大黨員干部、人民群眾對縣委常委會予以監督。同時,縣委常委會向全縣人民作出了五項廉政承諾:嚴格遵守組織人事紀律,堅決抵制跑官要官;嚴格遵守廉潔自律規定,堅決拒收錢物;嚴格要求親屬、子女和身邊工作人員,堅決制止打著領導的旗號辦事謀利;嚴格遵守市場經濟秩序,堅決禁止在經濟活動中以權謀私;嚴格依法行政,堅決遵守黨紀國法。具體到工作中,主要抓了三件事:一是深入開展治理紅包禮金。去年春節前,縣委下發了文件,縣紀委還下發了治理紅包禮金的通知,要求各級領導干部自覺拒收紅包禮金。春節后,又對領導干部收受紅包禮金進行了專項督查和治理,全縣共清退紅包禮金10.29萬元。在此基礎上,縣紀委根據縣委的安排,開展了對領導干部任前廉政談話、誡免談話、詢查談話、家屬談話以及縣紀委領導同志同各鎮、縣直各單位黨政主要領導的談話,通過“訪廉、查廉、評廉、促廉”等方式,對各級領導班子及其成員執行廉潔自律情況進行檢查,確保了黨風廉政建設各項規定落到實處。二是加強對通訊工具使用的管理和監督。根據盛市有關文件精神,今年對全縣所有行政事業單位的話費報銷進行了改革,并按照縣委、縣政府制定的標準,由縣廉政辦逐單位進行審核,將話費補發到個人,同時規定今后任何單位財務上一律不準出現話費報銷單據,對弄虛作假或變通報銷話費的,一律以貪污論處。三是嚴格控制公務招待費開支。縣委規定,凡是下基層檢查工作,一律在食堂吃工作餐,取消村招待費開支項目,同時實行招待費公開。通過嚴格控制,全縣招待費與前年同期相比下降了11.2%。
(三)堅持嚴于律己,狠抓了自身黨風廉政建設。在抓好各級領導干部廉潔自律的同時,我始終嚴格要求自己,自覺按照“自重、自盛自警、自勵”的道德自律要求約束自己,始終注意“慎權、慎欲、慎微、慎獨”,要求別人做到的,首先自己要做到;黨紀國法禁止的行為,自己首先不違反,不越線。在各項工作和生活中,我自覺遵守廉潔從政的各項規定和規章制度,時刻以一個黨員領導干部的身份和標準來要求自己。一是努力加強自身修養。我始終把加強學習作為一種責任、一種義務、一種精神追求,認真學習了《鄧小平論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鄧小平論黨員干部廉潔自律》等讀本和黨的十六大、十六屆三中、四中全會關于新形勢下反腐倡廉的論述,增強了廉潔自律的自覺性。特別是中央的兩個《條例》頒布實施后,我原原本本地進行認真研讀。二是始終堅持嚴于律己。我嚴格執行領導干部廉潔自律的各項規定,自覺做到坐車、住房、用電話按規定辦事;自覺做到不接受請吃、下基層在機關食堂就餐;自覺做到在經濟活動和其他一切活動中,不收受紅包禮金、有價證券和土特產品;自覺做到不利用職權為親朋好友經商辦企業謀求特殊照顧;自覺做到在提拔使用干部問題上,堅持任人唯賢,反對任人唯親。三是嚴格要求親屬和身邊工作人員。近年來,盡管建設項目比較多,但我從來沒有批條子、打招呼,也沒有一個親戚朋友在ⅩⅩ經商辦企業搞開發。同時,我多次在會上強調,如果有人打我的牌子攬工程就請及時舉報,有我的老鄉、朋友來投資就請按政策規定辦,并誠懇要求各級領導干部和廣大群眾支持我、監督我。對待身邊的工作人員,我始終堅持嚴格教育管理,不讓他們有優越感、特殊感,更不讓他們以我的名義謀取私利。目前,身邊的工作人員沒有出現違紀違法的現象。
縣委常委會在加強黨風廉政建設方面雖然做了一些工作,但也存在一些問題。主要表現在:一是從常委班子看,落實“一崗雙責”上有差距。全縣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還不盡人意,離人民群眾的要求還有很大差距。特別是收受紅包禮金、跑官要官和打牌賭博等現象還在一定程度上存在。從我個人講,雖然做到每年找各級各部門黨政一把手進行了廉政談話,但找其他班子成員談話少。二是在責任制分解上突出重點不夠。三是在責任制考核和責任追究上力度不夠。作為縣委書記,我對此負有責任。今后,我將切實履行全縣黨風廉政建設第一責任人的責任,更加嚴格地要求自己,認真總結工作中的經驗教訓,積極探索新形勢下加強黨風廉政建設的規律和途徑,不斷提高執政能力和執政水平。
以上報告,請予以審議。
大會秘書處2005年1月5日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