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房屋產權出讓委托合同(精選3篇)
上海市房屋產權出讓委托合同 篇1
委托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郵編:_________
電話:________傳真:_________
開戶銀行帳號:_______
受托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郵編:________
電話:_________傳真:________
開戶銀行帳號:_______
甲、乙雙方遵循自愿、平等、公正、誠實信用的原則,協商一致,簽訂如下委托合同。
第一條委托事項
1、甲方委托乙方通過上海聯合產權交易所進行以下委托業務:
(1)特別委托業務(委托內容應當具體約定)。
。2)概括委托業務(委托內容應當具體載明)。
2、甲方委托的期限:
。1)委托標的名稱_________.
。2)委托的期限___________.
。3)委托轉讓標的的價格為人民幣(大寫)____萬元,最低不能少于人民幣(大寫)____萬元。
3、甲方委托的其他事項。
第二條提交的文件
甲方應向乙方提供相關材料,并如實填報有關表式內容。如為復印件,甲方應加蓋證明章。
第三條權利和義務
1、甲、乙雙方應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及《上海市產權交易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自覺接受政府主管部門監管。
2、甲方承擔委托事項中涉及清產核資、審計、評估等相關費用。
3、甲方在上海聯合產權交易所掛牌期間或撤牌后____日內不得自行進行場外交易。
4、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按照甲方的委托事項、要求和期限進行委托業務活動。
5、甲、乙雙方均具有對對方所提供的相關材料承擔保密的義務。未經對方同意,不得提供給第三方。
第四條傭金及其支付方式
1、傭金:
。1)特別委托業務的傭金,參照上海市人民政府有關主管部門制定的收費標準,經甲、乙雙方協商確定。
涉及代為辦理產權交易手續及相關業務的傭金,按照成交價格×相應差額計費率計算,如按標準計算低于___元的(單向收費),則按最低傭金____元收
(2)概括委托業務的傭金,按照上海市人民政府有關主管部門制定的收費標準(按總資產額或按凈資產額×相應差額計費率計算)。
2、甲、乙雙方約定,采取下列方式支付傭金:
(1)特別委托業務:甲方應在本委托合同簽訂后____日內先期支付人民幣(大寫)___元,作為預付費用;甲、乙雙方根據委托業務內容確定傭金,甲方應在產權交易合同簽訂后____日內付清余款。
。2)概括委托業務:甲方應在本委托合同簽訂后____日內先期支付人民幣(大寫)____元,作為預付費用;甲、乙雙方根據受讓標的價格確定傭金,甲方應在產權交易合同簽訂后____日內付清余款。
3、若交易不成或甲方在委托期限內要求解除委托的,甲方須向乙方支付因委托業務而發生的費用,共計人民幣(大寫)___元。
4、權證變更過程中所發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五條違約責任
1、甲方如在上海聯合產權交易所掛牌期間或撤牌后____日內自行進行場外交易的,應當向乙方支付委托轉讓產權總價款_____的違約金。甲方如未按本委托合同的約定支付傭金的,每逾期____日,應按傭金總價款的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2、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按照甲方的委托事項、要求和期限進行委托業務活動,并由此而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應當賠償損失。
3、甲、乙雙方若違反《上海市產權交易規則》、上海聯合產權交易所有關交易業務的規定和本委托合同約定的,違約方須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六條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在本合同委托期限內,一方當事人如欲變更本合同條款,經對方當事人同意,可訂立補充合同。
在本合同委托期限內,一方當事人如欲終止委托關系,應向對方提交書面要求,經結清已發生的費用后即可解除。因解除合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除不可歸責于當事人的事由外,應當賠償損失。
第七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若發生爭議,可協商解決;可向上海聯合產權交易所或上海市產權交易管理辦公室申請調解;可依法采取下列方式:
1、向上海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方式。
第八條甲、乙雙方的承諾
甲方向乙方承諾,所提供的與轉讓產權相關的材料(包括原件、復印件)屬真實、完整。如有不實,將承擔由此帶來的一切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乙方向甲方承諾,按照甲方的指示處理委托事務;需要甲方變更指示的,應當經甲方同意。
第九條其他
上述條款未盡事項的約定。
第十條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合同使用須知”和合同所必備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份,并存上海聯合產權交易所一份。
附件:
委托人(甲方):____受托人(乙方):_____
。ㄉw章)(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
經辦人(簽字):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上海市房屋產權出讓委托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甲方在______1組自建一住房,現決定將______樓產權出讓給乙方,經雙方平等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1、該住房建筑面積______平方米產權出讓總金額為______萬元整,協議簽定時乙方付給甲方預定金______萬元整,甲方在辦理產權后,乙方付清退后房款______萬元整。
2、房屋配套設施及費用負擔辦法,甲方負責房產證辦理和《國有土地使用證》復印件辦理,契稅由甲方負責。
若乙方需辦理土地分割證,費用由乙方負責,乙方負責電表、水表、電視入戶。
3、該住房產權歸乙方所有,樓梯及樓下房前公用部分,乙方不得隨便占用或搭棚建房,房屋里面有漏水現象,由甲方出資,乙方配合解決。
4、乙方對房子的裝飾或維修不得隨意改變主體結構,造成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5、乙方受讓后的產權屬乙方所有,但若再次出讓該產權,新用戶需經甲方同意后方能出讓。
6、此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后,產生同等法律效力,如違反,違約一方需付給雙方房屋出讓金的違約金。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上海市房屋產權出讓委托合同 篇3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甲方: 身份證號: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乙方: 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將自己合法擁有的一套房屋轉讓給乙方一事,達成轉讓協議,以共同遵守。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規定,訂立合同如下:
第一條 房產坐落、位置、結構、層
次和附屬設施
1、本合同所出售房屋坐落在___市___街___巷___號(不足部分可以補充)
2、該房屋為:樓房▁▁室▁▁廳▁▁衛(別墅、寫字樓、公寓、住宅、廠房、店面),房屋的建筑面積___平方米(包括臥室、客廳、衛生間、廚房、陽臺、及其附屬設施)、實際使用面積___平方米。
3房屋質量: 裝修狀況 ,其他條件為 ,該房屋(□已 / □未)設定抵押。 (不足部分可以補充)
4、該房地產產權類型: (有房產證或國土使用證)
5、出售房屋的《房地產權證》證書號碼為: 國有土地使用權證號為 : 共有權證號為 : 該房屋占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隨該房屋一并轉讓,該房屋的相關權益隨該房屋一并轉讓。
6、房屋現有裝修及其他配套物品、設備情況詳見合同附件。
第二條 甲方對產權的
甲方不得隱瞞與轉讓房產相關的重要事實,必須保證其對轉讓房產擁有完全的所有權,保證上述房產沒有設定擔保、沒有權屬糾紛及債權債務糾紛,保證該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若發生買賣前即已存在任何糾紛或權利障礙的,概由甲方負責處理,并承擔相應法律責任,由此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由甲方負責賠償;除補充協議另有約定外,有關按揭、抵押、債務、稅項、未結款項及租金等,甲方均在出售該房屋前辦妥。出售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項,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由此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由甲方負責賠償,與乙方無關。
第三條 轉讓價格和付款方式
1. 轉讓價格
雙方商定該房屋轉讓價格為(人民幣) ,大寫(人民幣)
2. 付款方式
a.此房價款為甲方凈價,甲方不支付交易中的任何費用。
b. 甲方收到乙方定金 元整,待乙方申請的貸款批準后,即可為乙方準備辦理 過戶手續。甲方需積極配合乙方辦理貸款手續。(以收據收條為準)
c. 辦理過戶手續當日乙方交付甲方首付款 元整。(以收據收條為準)
d. 余款 元整,由銀行直接劃撥給甲方
e. 買賣上述房產交易過程中產生的一切費用,均由乙方承擔繳納,甲方不承擔任何費用。
甲方在收款時應向乙方出具收據。
第四條 房屋交付
雙方協商議定甲方應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內,將上述房屋的全部鑰匙交付乙方,并在雙方在場的情況下由乙方對房屋進行驗收。乙方如無任何異議,視為該房屋情況符合本合同約定,甲方完成房屋交付,上述房屋的占有、使用、收益、處分權歸乙方行使。同時應移交有關房產的全部資料(見清單)。每逾期一日,甲方按房產總價格 ‰支付違約金,超過一個月則乙方有權解除合同,并由甲方承擔 %違約金。
第五條 房屋過戶
房屋交付乙方后,甲方將在取得房屋產權證后應立即辦理轉讓手續到乙方名下。辦理產權證轉讓手續等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甲乙雙方應積極配合辦理過戶手續, 方負責辦理房屋過戶, 方予以充分協助,因甲乙任何一方不配合所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賠償守約方。
第六條 關于產權的約定
甲方將上列房產轉讓后,按雙方簽訂的轉讓合同履行相關的權利和義務,假如所轉讓房產目前未辦理房產證、土地證,今后條件允許辦理房產證、土地證,則按照以下幾款執行:
1、在辦理此房屋產權證,土地證及其手續時,甲方應協助乙方將此房屋產權證,土地證產權辦理為乙方 名下,所需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
2、如因政策原因不能將房產證、土地證直接辦理為乙方名下,甲方須協助乙方辦理房屋產權證、土地證及其過戶手續,過戶手續所須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
3、如在本房屋買賣合同成立后,無論是否辦理房屋產權證,土地證及其過戶手續,乙方有權將此房屋出租出售,甲方不得干涉。
第七條 保證
1、甲方保證自己對該轉讓房屋擁有處分權,轉讓該房屋不存在法律上的障礙。甲方保證本協議轉讓之房產不存在任何形式的轉讓、抵押、變賣等事宜,不受任何第三人主張任何權利,如發生上述任何原因所產生的糾紛,一切責任由甲方承擔,因房屋產權發生的經濟糾紛及費用等亦由甲方承擔。
2、房屋移交前,甲方應保持房屋原有結構,負責搞好通水、通電、公共設施給乙方使用,保證乙方不存在任何房屋正常使用的瑕疵,房屋移交前所發生的水電費、物業費等相關費用由甲方負責,移交后由乙方負責。
3、甲方在房屋及房產證書交乙方后、房產過戶辦理前不得實施有礙乙方正常使用房屋的行為,更不得將房屋再賣他人。否則,應向乙方支付購房款5%的違約金,并承擔由此給乙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第八條 雙方責任
1. 甲方保證出售房產符合國家房產上市的規定,并保證產權清晰,無抵押、查封和任何糾紛,保證所提供的材料真實有效,不含虛假內容,若有違反上述約定造成的責任由甲方承擔。
2. 甲方應在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將該房產交付乙方(以銀行劃撥余款日為準)。室內現有家電、家具隨房屋交接贈送給乙方。
3. 甲方結清該房屋交接日期前的所有費用,交接后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4. 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將戶口遷出。
5. 乙方貸款數額不足時,應用現金補齊,否則視為違約。
6.若乙方辦理房地產轉讓登記手續,甲方應予協助。
7.房屋公共維修基金隨房產轉移。
第九條 違約責任。
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未能在約定時間內交付上述房屋的,每逾期一日,甲方應按乙方已付購房款的萬分之二承擔違約責任;逾期超過三個月時,乙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甲方應承擔全部購房款20%的違約金。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未能在約定時間內支付約定的購房款,每逾期一日,甲方按應付購房款的萬分之二計算滯納金,逾期超過三個月時,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乙方應承擔全部購房款20%的違約金。
第十條 合同變更
1. 在合同履行期間,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若需變更合同內容,應書面通知對方,征得對方同意后在規定時間內(書面通知發生三日內)簽訂變更協議,否則造成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2. 本合同的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條 關于房屋其他事項的約定
1.今后若因政府規劃建設需要,或因其他政策性調整,對該房屋進行有償拆遷,則拆遷所得補償均為乙方所有。若房產未過戶乙方,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辦理相關補償手續;若已過戶乙方,辦理相關手續與甲方無關。
2、本合同受中國法律管轄并按其解釋。
第十二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并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條合同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解決不成時,可向有關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五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簽字:
(蓋章)身份證號碼: (房屋共有產權人)身份證號碼
地址 電話
乙方簽字:
(蓋章)身份證號碼:
地址 電話
見證人: (蓋章)身份證號碼:
合同簽訂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