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意和解簡單協議書(通用3篇)
同意和解簡單協議書 篇1
甲方: 身份證號碼:
乙方: 身份證號碼:
經雙方協商一致,現(甲方)與(乙方)就20__年 月 日在公司打架至乙方受傷賠償事宜,本著平等、自愿、公平原則,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愿一次性賠償給乙方醫療費、誤工費、交通費、住宿費,精神撫慰金等合計人民幣____元,此賠償款直接由甲方支付給乙方。
二、上述費用支付給乙方后,由乙方自行安排處理,其安排處理的方式及后果不再與甲方有任何關系。
三、甲方履行賠償義務后,乙方保證就此事不再以任何形式和任何理由向甲方提出其他任何賠償費用要求。
四、甲方履行賠償義務后,就此事處理即告終結,甲乙雙方之間不再有任何權利、義務。以后因這次賠償事故的結果亦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對此不再承擔任何責任。
五、本協議為雙方平等、自愿協商之結果,是雙方真實意思表示,且公平、合理。乙方今后身體或精神出現任何問題均與甲方無關。
六、本協議內容甲乙雙方已經全文閱讀并理解無誤,甲乙雙方明白違反本協議所涉及后果,甲乙雙方對此協議處理結果完全滿意。
七、本協議為一次性終結處理協議,本協議書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或捺指印后生效,雙方當事人各應以此為據,全面切實履行本協議,不得再以任何理由糾纏。
甲方:
乙方:
見證人:
同意和解簡單協議書 篇2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鑒于乙方親屬張光永參與了故意傷害甲方親屬張運剛致死一案,且甲方依法提起了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經甲、乙雙方充分洽商,一致同意達成和解協議如下:
一、如張光永經二審不被判處死刑立即執行,甲方自愿代張光勇補償甲方65000元;
二、雙方于________年4月16日前一同前往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中級人民,乙方在甲方見證下,向該院預交對乙方的補償款60000元(連同乙方原已向該院預付的3000元與直接向甲方所付的________元,共計65000元);
三、如張光永經二審被維持原判而仍然被判處死刑立即執行,乙方向自治州中級人民所預交的63000元,應退還乙方,但乙方直接向甲方所付的________元不再退還;
四、在甲方見證乙方向自治州中級人民預交60000元后,甲方立即向湖南省高級人民遞交撤回附帶民事訴訟的書面請求,并向該院出具對張光勇從寬處理的書面請求;
五、本協議生效后,在乙方履行了就本協議所承擔的.義務的前提下,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乙方以及人民提出任何其他要求;
六、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不得反悔。
七、本協議一式二份,由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捺印):_______乙方:(簽字捺印)_______
__年__月__日__年__月__日
同意和解簡單協議書 篇3
當事人:_________,性別:_________,年齡:_________歲,民族:_________,住址_________,授權代理人:_________。
當事人:_________,性別:_________,年齡:_________歲,民族:_________,住址_________,授權代理人:_________。
糾紛簡要情況:___年____月____日下午,馮祖容在自己曬谷場前方一空地種樹,鄰居馮先進認為該地不能種,于是兩人發生口角,后發展至斗毆,造成馮先進輕傷(以司法鑒定為準)。
經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雙方自愿達成如下協議:
1、馮祖容向馮先進一次性支付醫療費用、后續治療費及其它補嘗金合計人民幣大寫_________整(小寫:_________元),從此馮先進不得以此事件的任何理由在以后提出民事賠償等其它主張;
2、馮先進對馮祖容的傷害行為予以諒解,并向相關部門出具《諒解書》,請求相關部門寬大處理,免除刑事處罰;
3、支付的醫療費用、后續治療費及其它補嘗金在馮祖容免除處罰并完全獲得自由后一次性全額支付給對方,該醫療費用、后續治療費及其它補嘗金先由雨廠坪鎮嵇家山村村民委員會代為保管并開出收據,待上述條件達到后在人民調解員的監督下交付馮先進,并由馮先進出具收據;
4、雙方應以此為戒,經協調解決后,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相威脅并無故挑起事端,否則造事方承擔全部責任;
5、原馮正術菜用土收回集體,只作公益事業用地,任何個人不得以任何的理由侵占或霸占。
上述協議條款雙方嚴格遵守,不得更改!本協議一式三份,當事人、人民調解委員會各持一份,具備同等法律效力。
當事人:
當事人:
調解員:
中間人:
(調解委員會章)
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