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工作獎勵細則(精選3篇)
保安工作獎勵細則 篇1
懲罰原則:以酒店獎罰制度為基礎,對保安日常工作進行量化,對每位保安員進行評分制,實行細節性管理;依據事實,結合表現,有功即獎,有過必罰;獎優罰劣,規范服務。
一、獎勵細則:
(一)部門嘉獎:
1.拾金不昧者。
2.受客表揚者。
3.各班每月工作評出優秀者(每周評一次,月底總評優秀者)。
4.為部門提出合理化建議得到接受者。
5.善于發現本部門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安全隱患者。
6.工作中能盡職盡責,善于發現查處員工違紀行為者。
7.工作執行力度強,能按原則辦事,受部門領導肯定者。
8.工作中能按保安工作“十要十不要”處理問題。
9.能在部門中起模范帶頭作用,個人業務能力突出者。
10. 為客服務主動意思強,服務到位,顧客滿意著
(二)受酒店領導表彰者
二、懲處細則:
(一)丙類過失:
1.不按時到指定地點列隊集合,參加班前班后會的。
2.上班時不按規定著裝、佩戴銘牌,及儀表不整者。
3. 當值期間玩手機,或未經主管批準打私人電話者。
4.不按規定交接班或交接班不清者。
5.在值班記錄本上及其它設施物品上亂寫亂劃的;或亂撕記錄本頁數。
6.不按規定換崗位、拖延時間或超時用餐者。
7.對酒店顧客、領導的禮節禮貌未按部門要求執行者。
8.當值班期間崗位形象不佳,或不按規定位置當值者。
9.崗位異常事項未及時上報,未造成影響者。
10.對交辦事項或物品未做好記錄及傳達。
11.當值時未能及時檢查發現器材、設施運行性能異常,或亂調試者。
12.對崗位及周圍衛生監管不到位,衛生較差而無動于衷者。
13.上下班或值班時做不雅之舉有損部門形象者。
14.未及時跟蹤上一班遺留事項而延誤工作者。
15.使用對講機、電話時不按照規范者。
16.對例會內容及臨時性指令執行不到位或有誤者。
17.不注意個人形象,在崗位上隨地吐痰者。
18.對外出送貨車輛貨員工下班未進行檢查。
19. 不按規定程序請假者。
20.值班記錄書寫潦草,版面不潔,記錄不清楚,經指正未改善。
21.對放行單據未按要求執行者。
(二)乙類過失:
1.再次犯丙類過失者。
2.對員工及同事出言不遜,有不禮貌言行,或有刁難行為者。
3.對值班中發現的問題不及時處理或知情不報者,未造成影響。
4.利用工作之便故意對進出物品不檢查、不登記而放行者。
5.對責任區內的問題、隱患未能仔細檢查及時發現者。
6.明知要上班還在當值前喝酒影響工作者。
7.當值期間崗位警惕性不高。
8.客人泊車時或出車時,指揮不到位或靈活性欠妥,致使車輛撞傷或擦傷。
9.跨部門加班期間作有損部門形象之言行。
10.團隊意識較差,工作配合方面欠妥者。
11.下班后穿制服或便裝無故逗留于酒店營業區域者。
12.敷衍上級交辦事項。
13.非工作需要打電話擾亂他人工作秩序。
14.無故集合遲到或早退者。
15.明知當值為站崗,自己偷懶私自坐崗者。
16.不按規定到各區巡查簽到,亂打或漏打巡更卡點者。
17.在無特殊事宜時未完成巡更。
18.在業務不忙時未按部門要求為客人提供必要幫助。
19.未完成上級交辦任務或事項,未造成后果者。
(三)甲類過失:
1.再次犯乙類過失者。
2.日常工作不積極主動、消極上班者。
3.有問題不按程序反映者。
4.崗位物品損壞、遺失未及時發現者。
5.欺騙上級領導作假記錄,假報告者。
6.未經許可私自不加班。
7.當值班精神狀態較差者。
8.做不利于部門團結或有損部門穩定言行者。
9.不虛心接受批評者。
10.同一細節性錯誤屢教不改者。
11.無故不參加部門月度防火安全檢查和日常訓練者。
12.有犯錯事實,不愿在處罰單上簽名的。
13.無放行單,對員工行李私自放行者。
14.有不服從管理現象者。
15.未經允許私自使用客用設施者。
16.拉幫結派,不利于團結而影響工作者。
17.當值時因行為不檢或工作失職被其他部門投訴屬實者。
18.當值時做一些與工作無關的事(吃零食、看書報等)。
19.無故不參加班務會以及酒店或部門的培訓者。
20.與員工發生爭執,未按部門規定程序去反映問題者。
備注:
1 以上懲處細則如與酒店《員工手冊》規定有出入,則以酒店《員工手冊》規定為處罰標準,不再按本細則再次評分。
2 如遇以上未述之處且未達到簽獎懲單的事宜,由酒店管理規定處罰。
保安工作獎勵細則 篇2
1、保安人員要文明執勤,嚴格遵守紀律,不得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公務,24小時值勤,值勤時衣著整潔、精神飽滿,須站崗時要始終保持站立姿態。
2、對外來人員進行詢問,查驗有效證件(工作證、身份證、)并辦理登記手續,禁止一切閑雜人員進入校園。
3、熱情、禮貌地接待來校辦事人員,問清事由,及時與有關人員聯系并填寫好會客單。離校時要收取回執單。對于不能說明事由或者不能出示有效證件的來訪人員,一律不得放行,應來訪者要求,可以與園辦公室或者有關老師聯系。
4、對交代轉達的事項應及時傳達,交代轉交物品應及時通知接收人前來領取,交接班時應對寄存物品和轉達事項進行清點交接。
5、做好郵件、報刊、雜志的收發工作。
6、對從學校運出的物品,進行核查,手續完備方可放行。
7、嚴格按照學校的作息時間開閉校門。上學、放學和經批準車輛經過時開大門,其余時間開小門。
8、上學時間須注意幼兒動態,在園時間,未辦理請假手續嚴禁家長攜幼兒外出。
9、認真做好當班的各種工作情況記錄,遇特殊情況或突發事件,及時向主管部門及學校領導報告。
10、按時開啟和關閉所有通道。按時布防周界及報警裝置,并做好記錄。
11、熟悉巡邏區域的基本情況。重要部位,重點巡查。特別是控制和使用水、電、氣、化學物品的部門和存放貴重物品的房間。
12、巡邏時不得影響學校的正常工作。
13、按規定定期巡邏,巡邏時必須以高度之警惕性實行多看、多聽、多聞、多問之做法,發現可疑之人和事要禮貌查詢或做好,控制并詳細記錄事件經過及可疑人員的個人資料。巡邏時必須按所規定之線路、位置巡查各區域,并按要求進行各項登記。
檢查內容包括治安情況、消防設備設施情況、車輛停放情況、照明設施情況,屋頂和各樓道、安全門關閉情況等。如發現問題應及時向相關管理部門反映,每次巡查后應做好巡查記錄,負責盤查可疑人員,及時將閑雜人員勸離,非上學時間負責檢查門窗鎖閉情況,發現問題及時向管理人員匯報。
14、每日晨7:20之前、晚6:30之后為校園封閉時間,任何外來人員不得在校區逗留。有特殊情況需進出的人員或遇施工加班的民工應登記入冊備查。
15、通過監控系統監視校園情況,做好監控記錄。
16、監控時如發現異常應立即前往查看和處理,如發生緊急事件或案情應立即報"110"、校辦和管理處,并立即采取應急措施,力爭將損失降低到最小程度。
17、監控室內嚴禁無關人員進入或逗留,禁止非監控人員操作設備。
18、有人強行闖入園內,門衛要立即報警并報告學校負責人和當天的值日領導,采取措施最大限度保護幼兒和老師的安全。
保安工作獎勵細則 篇3
一、德育領導小組要加強對班主任工作的領導,定時召開班主任會議,了解情況,聽取意見,指導工作。
二、學校有計劃地組織班主任學習馬列主義理論和黨的方針、政策,學習教育理論和進行思想教育,每學年召開教改經驗交流會。
三、學校不定期抽查班主任工作手冊。檢查班會質量,了解學生對班主任工作的意見,檢查班主任“一日常規”落實情況。
四、學校對班主任及班級工作的評價主要看行動,看效果,學校及時公布檢查情況。
五、學校要經常關心班主任的疾苦,幫助班主任解決工作和生活中的實際困難。
六、教務處要建立班主任工作檔案,學期結束填寫《班主任工作考核表》,作為考核晉級、評優的主要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