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區應急管制工作籌劃
四是建立健全應急知識技能宣教培訓保證體系,主要建立市、區、鎮(街)、社區(村)、企業、學校應急知識技能宣教培訓保證體系,即思想保證、組織保證、檢查保證、經濟保證體系。
(四)應急管理科技支撐體系。
一是應急通信建設。全市數字集群無線對講系統等應急通信建設。
二是環境預測預警監控系統建設。加快我市第二期污染源自動監控系統,危險廢物監控工程,擴大環境空氣質量、河流水質監測等環境監控預警系統建設,構成水、大氣、重點污染源、危廢等環境監測全方位預警體系,增強環境預警預防能力。
三是氣象探測網絡精細化預報。根據防災減災以及應對氣候變化新需求,在完善現有公眾氣象服務內容和種類的基礎上,做好市公眾氣象網的改版工作,進一步拓寬現代信息傳播手段發布功能,擴大公共氣象服務的覆蓋面,豐富氣象服務信息。
四是加強與有關企業的溝通,應急產品的研制和開發。積極推薦我市自主研發的無人駕駛直升飛機等應急產品的專利申請和市場開發工作。
(五)基層應急管理體系。
一是規范基層應急管理建設標準。深化基層應急管理“五個一”工程建設,繼續市、區應急管理示范區建設,每個區在年上半年至少建設3個應急管理示范區(即一所學校、一個社區(村居)、一家企業),對示范區建設好的區推薦參加年下半年全省應急管理示范區建設經驗交流會。
二是開展基層應急管理達標考核工作。按照《珠海市基層應急體系建設標準》,每年對各區應急管理示范區進行考核評比,評出10個應急管理示范區進行表彰,并授予基層應急體系建設達標單位。
三是抓好企業應急管理試點工作。企業應急管理辦事機構建設,不斷完善企業應急值守、風險評估、隱患排查等相關工作制度和應急聯動機制,以點帶面,全市企業應急管理工作。
(六)深化應急管理考核和評估體系。
一是健全考核機制。完善《珠海市應急管理工作考核辦法》,做到對應急值守、信息報送等日常工作每月考核通報一次,全面工作每年考核一次。
二是加強應急能力評估。依托市應急管理咨詢委員會,建立應急能力評估體系,健全市、區、鄉鎮(街道)、村(居)四級應急能力評估制度。
三是強化應急管理督查。結合貫徹落實《廣東省突發事件應對條例》,加大應急管理工作督查力度,應急管理各項工作任務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