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鎮政府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
(2)堅持預防為主的原則。把應急處置工作落實到日常管理之中,加強基礎建設,完善監測網絡,強化預警分析,搞好預案演練,提高防范意識,有效控制危機,堅持預防與應急相結合,努力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控制、早解決。
(3)堅持依法規范的原則。依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加強應急管理,維護公眾的合法權益,使應對突發公共事件的工作規范化、制度化、法制化。
(4)堅持統一領導的原則。在鄉委、鄉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建立健全分類管理、分級負責、條塊結合、屬地管理、專業處置為主的應急管理體制,實行行政領導責任制,充分發揮專業應急指揮機構的作用。
(5)堅持協同處置的原則。加強應急處置隊伍建設,建立聯動協調制度,充分動員和發揮鄉鎮、企事業單位、村、村民小組、社會團體和志愿者隊伍的作用,依靠公眾力量,形成統一指揮、反應靈敏、功能齊全、協調有序、運轉高效的應急管理體制。
(6)堅持資源整合的原則。按照整合資源、降低成本、提高效率的要求,實現人力、物資、設備、技術和信息的有機配置,形成全方位的協調聯動機制,做到統一調度和資源共享。
(7)堅持科學應對的原則。采用先進的預測、預警、預防和應急處置技術及設施,充分發揮專家隊伍和專業人員的作用,提高應對突發公共事件的科技水平和指揮能力,避免發生次生、衍生事件; 加強宣傳和培訓教育工作,提高公眾自救、互救和應對各類突發公共事件的綜合素質。 1.7應急預案體系 普拉底鄉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體系包括:
(1)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
(1個)。總體應急預案是全鄉應急預案體系的總綱,是鄉政府應對各類突發公共事件的規范性文件。由鄉政府負責制定,經鄉政府常務會議通過后實施。
(2)突發公共事件專項應急預案
(33個)。專項應急預案是鄉直有關部門為應對某一類型或某幾種類型突發公共事件而制定的涉及數個部門的預案。由牽頭部門與支持部門共同制定,經鄉政府批準后由牽頭部門組織實施,并報鄉政府備案。
(3)突發公共事件應急保障預案
(6個)。應急保障預案是鄉直有關部門為應對某一類型或某幾種類型突發公共事件應急保障而制定的涉及數個部門的預案。包括自然災害救助、治安維護、醫療救護、應急通信、交通運輸和氣象應急保障預案,由牽頭部門與支持部門共同制定,經鄉政府批準后實施,并報鄉政府備案。
(4)村、村民小組突發公共事件綜合應急預案
(9個)。各村、小組要在鄉政府的領導下,按照分類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分別制定,并報鄉政府備案。 鄉直有關部門根據各自職責及總體應急預案的要求,對專項應急預案中沒有涉及到的災害災種和應急保障預案中沒有涉及到的應急保障事宜,結合實際制定部門應急預案,并報鄉政府備案; 生產經營單位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總體應急預案的要求,結合實際制定應急預案,并報鄉政府備案。部門應急預案和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是應急預案體系的組成部分,實行分類管理、分級負責。
2、組織體系 2.1領導機構 2.1.1設普拉底鄉人民政府突發公共事件應急委員會(以下簡稱鄉政府應急委員會),作為非常設領導機構,統一領導全縣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救援工作。 鄉政府應急委員會主任:豐文波、錢文義 鄉政府應急委員會副主任:副鄉長、鄉政府辦公室主任、各牽頭部門行政一把手。 鄉政府應急委員會成員:鄉長助理,鄉政府辦公室副主任,鄉直有關部門負責人,鄉武裝部、鄉派出所主要負責人。 鄉政府應急委員會在主任的領導下,研究、決定和部署各類較大以上級別的大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置工作,副主任和成員按照業務分工和在鄉政府突發公共事件各專項指揮部(以下簡稱各專項指揮部)中兼任的職務,負責相關類別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 鄉政府辦公室主任協助鄉政府應急委員會主任、其他副主任處理有關工作。 2.1.2鄉政府應急委員會職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