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應急預案范文十篇
環境應急預案范文 篇1
為了及時、有效地組織對本石場突發的重大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救援行動,為事故緊急情況提供救援指引,確保礦山采石場能具備快速反應和處理事故的能力,以及抵御事故或控制災害蔓延,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對人員、財產和環境的危害后果,根據《安全生產法》第十七條、第三十三條、第六十九條等條款,以及《礦山安全法》、《國務院關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制定本預案。
一、應急救援預案的方針與原則
1、要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常備不懈。
2、石場應急救援行動,堅持保護人員安全優先、防止和控制事故蔓延優先、保護環境優先的原則。
3、石場應急救援指揮長統一指揮、高效協調石場境內發生的礦山重大事故應急救援行動,應急救援隊成員及本石場內的其他有關各單位和個人必須服從應急救援指揮的統一應急指揮調度。
4、獎勵在石場重大事故應急救援過程中有功的個人。
5、礦山應急救援預案適時持續改進。
二、應急策劃
1、石場重大危險分析
(1)本石場屬于小型露天礦山,始建于20__年,屬個體企業,法人代表為牙美穩,現有職工5人,其中安全生產管理人員1人,特種作業人員2人。石場有破碎機一套、空壓機一臺、鑿巖機二臺等生產相關設備,目前采用高階段小分層的安全小平臺自上而下開采。
(2)主要危險、有害因素及后果。礦山企業屬于國家法定要求實行安全生產許可證的高危險行業,在生產經營中稍有疏忽,就容易出現不安全因素,甚至發生生產安全事故。本石場的重大危險因素主要有下列五類:
①違章指揮、違章作業的重大危險。這一類危險因素有采場負責人員指揮工人在不安全作業條件下作業、工人如果未正確佩戴和使用勞動防護用品用具作業、暴破工和其他工未嚴格按照安全操作規程操作等,可能發生事故,造成人員的傷亡,危險可能性會最高。
②開采過程中造成的松石、浮石、危石造成的重大危險。這類危險因素,可能會導致發生坍塌、石塊滾滑落或作業人員排險不當造成人員傷亡,危險可能性高。
③未嚴格按照批準的開采設計方案開采,造成超高、超角度開采的重大危險。這類危險因素,可能導致會發生高處的石塊滾滑落或作業人員高處墜落造成人員傷亡,危險可能性高。
④山體大面積滑坡、山體開裂等重大危險。這類事故一旦發生,可能會造成重大人員傷和企業財產損失,但因本石場石礦脈巖石穩固性基本良好,所以危險的可能性中等。
⑤石場外人員擅自闖入、機械設備等意外因素。這類危險因素有石場外人員無視石場的警戒警示擅自闖入爆破警戒區或其它作業區、機械設備故障、機械傷害等意外因素,可能會造成意外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危險的可能性中。
就事故的性質來說,主要有責任事故、非責任事故和破壞事故三類。上述六類危險因素,都有可能會導致石場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造成人員傷亡、財產損失或環境破壞的嚴重后果。本石場的事故預防和重大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即針對上述六類危險因素和可能發生重大事故的性質及其影響范圍、后果嚴重程度、發生重大事故的可能性大小等,采取全方位的對策措施。石場所有人員必須對上述六類危險因素及其可能導致事故的危害性有十分清醒的認識,常備不懈,警鐘常鳴,努力做到防范事故于未然,做好應急救援的充分準備。
2、應急資源
本石場的應急資源主要有:
①石場應急救援小組6人;
②較完善的通訊設施;
③較好的石場交通路況和較頻繁的石場運石車輛。
石場外的可用應急資源主要有:
①長江鎮人民政府;
②120、東蘭縣醫院、縣婦幼保健等醫院、長江衛生院;
③東蘭武警消防大隊;
④石場附近交通主干道的過往車輛和人員。
3、應急預案編制的法律法規和地方規定依據
本石場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編制的法律法規和地方規定依據有:《安全生產法》、《礦山安全法》、《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國務院關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非煤礦礦山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實施辦法》。
三、應急準備
石場一旦發生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可能會造成人員傷亡、重大財產損失及其它嚴重后果。因此,本石場應急救援預案,必須明確應急救援組織指揮機構、重要人員及聯絡召集方法、醫療救治組織、報告與求助等具體事項,實行統一領導、統一指揮、統一開展高效有序的應急救援行動,盡可能地降低事故危害后果。
1、成立石場事故應急救援隊(領導小組)應急救援隊的職責:
(1)組織制定和修訂本石場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組建應急救援隊伍,并組織培訓和演練。
(2)組織制定石場事故預防措施,檢查、督促做好事故預防和應急救援的各項準備工作。
(3)一旦發生事故,立即啟動應急救援預案,發出救援指令,組織指揮救援隊伍實施救援行動。
(4)迅速搶救傷員和財產,組織撤離或者采取其他措施保護危害區域內的'其他人員,迅速控制事態發展,同時保護好事故現場。
(5)負責石場重大事故應急救援期間各機構的運作,統籌安排整個應急救援行動,為現場應急救援提供各種信息支持;必要時迅速實施場外應急力量、救援裝備器材、物品等的迅速調度和增援,保證應急救援行動快速、有序、有效地進行。
(6)迅速向上級和有關單位報告事故情況,必要時向上級和有關單位發出救援請求。
(7)處理好災后事宜,消除危害后果,做好現場恢復。
(8)查清事故原因,評估危害程度,總結事故教訓。
2、石場其他人員的應急救援職責:
(1)石場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后,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或其他知情人員必須立即報告石場負責人。
(2)石場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后,石場所有人員必須放下其它一切無關工作,服從石場應急救援領導小組指揮,全力以赴投入到石場應急搶救工作之中。
3、有關規定
(1)石場根據人員的實際變動情況,每年適時調整應急救援隊(領導小組)成員,確保應急救援組織機構的落實。
(2)石場每年組織進行事故應急救援的教育培訓,以保證石場人員了解其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應急措施。石場所有人員必須參加教育培訓,嚴格遵守石場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
(3)石場每年組織1-2次應急救援演習活動,不斷提高應急救援的指揮水平和石場應急救援能力,石場人員必須參加演習活動。
(4)石場每月組織一次對本場五類重大危險因素、重大事故隱患的監控檢查和評估,發現問題,及時采取措施解決。
(5)石場每年進行應急救援工作總結,表彰先進,找出問題,吸取教訓,改進提高。
四、應急響應
如發生事故造成人員傷亡或其他重大事故。
1、石場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后,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或其他知情人員必須立即報告石場負責人或石場應急救援負責 人。
2、負責人迅速、準確地向報警人員詢問事故的重要信息,對事故進行初始評估,判斷事故的性質和規模,確認緊急狀態,立即通知全石場人員,宣布啟動石場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3、迅速有效地進行應急響應決策,建立現場工作區域,確定重點保護區域和應急行動的優先原則,指揮和協調現場各救援隊伍開展救援行動,合理高效地調配和使用應急資源。
(1)石場停止所有生產作業,進入應急備戰狀態,交通工具、應急物資進入備用狀態,參與應急救援行動人員和礦山的通訊工具保持開機、暢通,應急小組成員及全礦所有人員全力投入應急搶救工作。設立現場指揮部,石場應急救援負責人負責現場指揮。
(2)立即組織營救受害人員,同時電話聯系醫療機構,盡快把傷員送往就近、可行的醫院救治,并準備好隨時合理地轉送醫院治療。
(3)立既組織撤離或者采取其他措施保護危害區域內的其他人員。
(4)對事故造成的危害進行檢測、評估,判斷事故的危害區域、危害性質、危害程度,迅速控制事態發展,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搶救石場財產。
4、迅速向有關應急機構、政府及上級部門報告事故情況;當事故危害超出本石場的應急能力時及時求助。
5、當事故可能影響到周邊地區,對周邊地區的公眾可能造成威脅時,應急救援負責人及時決定向可能受影響的公眾發生警報,同時通過各種途徑向公眾發出緊急公告,告知事故性質、對安全健康的影響、自我保護措施及注意事項等。
6、保持與醫院、上級政府、部門、各應急救援組織和外部救援機構等之間的聯系,保持通訊暢通。
7、保護好事故現場,必要時在事故現場周圍建立警戒區域,維護現場秩序,防止與救援無關人員進入事故現場,保障救援隊伍、人員疏散、物資運輸等的交通暢通,避免發生意外事故。同時,協助發出警報、現場緊急疏散、人員清點、傳達緊急信息、事故調查等。
8、準備好配合醫院救治傷員所需的人、財、物等有關事宜,并準備好隨時合理地轉送醫院治療。及時與傷亡人員家屬取得聯系,做好接待、安撫受害人員家屬工作。
9、有關事故的信息、影響、救援工作的進展等情況,由事故救援指揮中心及時向公眾進行準確統一發布,保證發布信息的統一性,準確發布事故信息,澄清事故傳言。
10、應急救援指揮中心對應急人員自身的安全,包括安全預防措施,個體防護等級、現場安全監測等問題進行周密的考慮,明確應急人員進出現場和緊急撤離的條件和程序,保證應急人員的安全。
五、現場恢復
現場清理、交接、人員清點后,應急救援指揮宣布警戒解除和人員撤離,規定恢復正常狀態的程序,安排對受影響區域的連續檢測及事故調查處理與后果評價等事宜。
六、預案管理與評審改進
石場重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由石場負責人組織安全生產領導小組、事故應急救援隊(領導小組)及有關人員制定、修改、更新,報寶塔鄉備案后,由石場發布執行。石場根據實際適時對應急救援預案進行評審和持續更新、補充、改進、完善。
環境應急預案范文 篇2
一、總則
(一)編制目的
1、為提高全鎮環境保護應急響應能力,做好環境保護應急準備與響應工作,確保在發生污染事故時,能準確地掌握情況,進行分析和決策及時采取必要和恰當的相應行動。
2、建立健全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機制,提高政府應對涉及公共危機的突發環境事件的能力,維護社會穩定,保障公眾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保護環境,促進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
(二)編制依據
本預案的編制主要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四川省環境保護工作職責分工方案》和《射洪縣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工作方案》及相關的法律、行政法規,制定本預案。
(三)基本原則
以人為本,預防為主;統一領導,分類管理;屬地為主,分級相應;專兼結合,充分利用現有資源。
(四)應急任務
鎮環境保護應急領導小組承擔的應急任務是;
1、制定鎮環境保護應急預案。
2、負責一般環境保護應急響應,事故處理及事故原因調查工作。
3、協助縣局做好特別重大、重大和較大環境保護的處理工作。
4、負責協調一般環境保護應急監測工作。
5、接收本鎮環境保護責任單位有關信息的報告,協調開展環境保護應急監測和應急行動。
6、監督環境保護責任單位的應急行動和事故處理措施。
7、及時向鎮政府和縣環保部門報告鎮內發生的環境保護。
二、鎮環境保護應急組織體系與職責
(一)環境保護應急組織體系
鎮環境保護應急組織體系由鎮環境保護應急小組、環境保護應急辦公室、應急預測組組成。在鎮環境保護應急領導小組的統一指揮下,各職能部門及有關單位各司其責,各負其責,平時做好環境保護應急準備,環境污染事故發生時快速而恰當地進行響應。
(二)鎮環境保護應急小組的組成與職責
1、人員組成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領導小組下設環境保護應急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胥麗莉同志兼任。
2、主要職責
(1)審批鎮環境保護應急預案。
(2)決定鎮環境保護應急的啟動和終止。
(3)指揮和協調鎮環境保護應急組織體系中部門的應急準備和響應行動。
(4)組織對環境保護責任單位的應急行動和事故處置措施的監督和管理。
(5)審定向鎮政府和縣環保局提交的環境保護報告。
(6)負責發布環境保護的信息
(三)鎮環境保護應急辦公室的主要職責
1、組織制定鎮環境保護應急預案及實施程序。
2、負責鎮環境保護應急準備日常工作,監督監察鎮環境污染事故應急準備工作。
3、接受縣環保和鎮黨委、鎮政府下達的環境保護應急指示和指令,受理來自鎮內環境保護的報告,并及時上報鎮政府和縣環保局。
4、具體指揮和綜合協調鎮各環境保護應急,響應單位的啟動和行動配合。
5、負責與有關單位的聯絡與信息交換工作。
6、起草向鎮政府和縣環保局提交的事故報告。
7、組織開展對環境保護單位采取的應急行動和事故處理措施的跟蹤、監督。必要時,經鎮環境保護應急領導小組
8、批準后,采取干預行動。
9、組織起草有關環境保護的信息。
三、環境保護分級
按照突發事故嚴重性和緊急程度,突發環境事故分為特別重大環境事故(I級)、重大環境事故(II級)、較大環境事故(III級)和一般環境事故(IV級)四級。
(一)特別重大環境事故(I級)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特別重大環境事故:
(1)發生30人以上死亡,或中毒(重傷)100以上;
(2)因環境事件需疏散、轉移群眾5萬人以上,或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元以上;
(3)區域生態功能嚴重喪失或瀕危物種生存環境遭到嚴重污染;
(4)因環境污染使當地正常的經濟、社會活動受到嚴重影響;
(5)用放射性物質進行人為破壞事故,或1、2類放射源失控造成大范圍嚴重輻射污染后果;
(6)危險化學品(含劇毒品)生產和貯運中發生泄露,嚴重影響人民群眾生產、生活的污染事故。
(二)重大環境事故(II)。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重大環境事故:
(1)發生10人以上的、30人以下死亡,或中毒(重傷)50人以上、100以下;
(2)區域生態功能部分喪失或瀕危物種生存環境受到污染;
(3)因環境污染使當地經濟。社會活動受到較大影響,疏散轉移群眾1萬人以上、5萬人以下的;
(4)1、2類放射源丟失、被盜或失控;
(5)因環境污染造成重要河流、湖泊、水庫及沿海水域大面積污染或城鎮水源地取水中斷的污染事故。
(三)較大環境事故(III)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較大環境事故:
(1)發生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中毒(重傷)50人以下;
(2)因環境污染造成跨地級行政區域糾紛,使當地經濟、社會活動受到影響;
(3)3類放射源丟失、被盜或失控;
(四)一般環境事故(IV)。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一般環境事故:
(1)發生3人以下死亡的;
(2)因環境污染造成跨鎮級行政區域糾紛,引起一般群體性影響的;
(3)4、5類放射源丟失、被盜或失控。
四、應急行動
(一)準備
鎮環境保護日常準備工作由鎮環境保護應急辦公室負責。鎮應急值班機構即為環境突發事故應急值班機構,負責接收環境保護的報告,并及時通知鎮環境保護應急辦公室,進入應急狀態時,環境保護應急工作由鎮環境保護應急領導小組統一指揮。
(二)啟動
環境保護應急響應應堅持統一領導,屬地為主的原則。特別重大污染環境突發事故的應急響應由國家環保總局和省環保局組織實施,重大環境保護、較大環境突發事故由省環保局和市環保局全面負責。一般環境污染事故由市環保局和縣環保局全面負責。
(三)聯絡與信息交換
鎮環境保護應急辦公室按照相關實施程序負責與鎮環境保護應急組織體系、鎮政府、縣環保局、其它部門和單位及環境保護單位的聯絡與信息交換工作。環境保護單位應按照事故報告制度向鎮環境保護應急辦公室提交事故報告。應急期間聯絡原則是:
1、各崗位任務明確、盡職盡責,聯絡渠道明確、固定,即時暢通。
2、聯絡用語規范,嚴格執行記錄制度,
3、對外渠道和口徑統一。
(四)指揮和協調
環境保護應急響應時,在鎮環境保護應急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鎮環境保護應急辦公室負責指揮鎮環境保護應急組織體系中各部門的應急行動,綜合協調鎮環境保護應急組織體系與其他相關部門、單位的接口和行動,主要內容有:
1.提出現場應急行動原則要求。
2.協調有關專家參與現場應急指揮部的指揮工作。
3.協調各級、各專業理論實施應急支援行動。
4.協調受威脅的周邊地區危險源的監控工作。
5.協調建立現場警戒區和交通管制區域,確定重點防護區域。
6.根據現場監測結果,確定被轉移、疏散群眾返回時間。
7.及時向鎮政府、縣環保局報告應急行動的進展情況。
(五)應急監測
鎮環保部門配合縣環保局負責協調組織環境保護現場的應急監測工作,確定污染范圍、種類、強度,提供防護措施,為環境保護應急決策提供依據,必要時請求國家環保總局和省、市環保局提供環境污染地方應急監測技術支援。
(六)安全防護
現場應急工作人員應根據不同類型污染事故的特點,配備相應的專業防護裝備,采取安全防護措施。負責現場公眾的安全防護工作,根據事故特點開展相關工作,
1.根據污染事故的性質與特點,向本級政府提出公眾安全防護措施,
2.根據事發當地的氣象、地理環境、人員密集度等,確定公眾疏散的方式,協助有關部門組織群眾安全疏散撤離。
3.事發地安全邊界以外,協助有關部門設立緊急避難場所。
五、應急終止和恢復
(一)應急終止條件
凡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的,既滿足應急終止條件。
1.污染源的泄露或釋放已降至規定限值以內;
2.事故所造成的危害已經徹底消除,無繼發可能;
3.事故現場的各種專業應急處置行動已無繼續的必要。
(二)應急終止后的行動
應急終止后,鎮環境保護應急領導小組還應執行下列行動:
1.評價所有的應急工作日記、記錄、書面信息等。
2.評價造成應急狀態的事故,指導有關部門和事故責任單位查出原因,防止類似事故的重復出現。
3.評價應急期間所采取的一切行動。
4.根據實踐經驗,及時對應急預案及相關實施程序進行修訂。
5.對造成環境污染的事故,鎮環境保護應急辦公室要組織有計劃的配合好縣環保局環境污染監測,管理必要的區域去污計劃和因事故及去污產生的污染廢物的處理和處置計劃并監督實施,
6.責任追究。根據調查結果,提出對污染事故責任單位、責任人依法、依規進行處罰的具體意見;追究刑事責任,提交公安檢察機關處理。
(三)總結報告
應急終止后,鎮應急領導小組應在二周內向鎮政府和縣環境保護應急辦公室提交總結報告。
六、應急保障
根據環境保護應急準備與響應的需求,環境保護應急領導小組提出項目支出預算報鎮財政部門審批后執行,確保日常應急準備與應急響應期間的資金需求。
七、預案管理
本預案由鎮環境保護應急領導小組批準,鎮環境保護應急辦公室組織修訂工作并報鎮環境保護應急領導小組審批,實施程序由鎮環境保護應公室負責修訂并發布實施。
環境應急預案范文 篇3
環境保護應急預案
一、預案目的
為保障中鐵十九局集團有限公司成渝高速公路復線(重慶境)路面工程綜合項目部環保安全,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消除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的危害,確保迅速有效地處理突發性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等原因造成的局部或區域環境污染事故,指導和規范突發性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事件的應急處理工作,將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事故造成的損失降低到最小程度,最大限度地保障企業利益和人民群眾身體及生命安全。為防止和妥善處置突發性污染事故的發生特制定了本預案。
二、應急預案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成渝高速公路復線路面綜合工程項目部區域內,突發的人為或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廢氣、廢水、固廢等環境污染事件的應急救援工作。
三、編制依據
1、《環境保護法》;
2、《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
3、《大氣污染防治法》;
4、《水污染防治法》;
5、《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
四、應急救援組織機構、組成人員的職責劃分
1、項目應急救援領導小組
組 長:韓峰
副組長:李永生、焦連模、吳云輝、潘兆進
組 員:張洪文、仲爽、張道遠、譚偉、林夢巖、張升、李賢平、鄭紅明、于慶忠、胡勁松、趙金龍、翟新華、周少國、周長虹、楊鵬
2、項目應急搶險組織機構框圖
略
3、應急搶險領導小組職責
(1) 組長:負責指揮協調全面的應急搶險工作;
(2) 副組長:具體負責排險、搶修、救護、搶險物資供應、事故通報、疏散安置工作的組織指揮;
(3) 吳云輝、鄭紅明、張升、楊鵬:協助副組長做好事故報警、報告、通報和事故處置工作;負責事故處置時生產系統開、停調度工作;必要時可代表組長處理相關事宜;
(4) 張洪文、仲爽:負責事故現場及有害物質擴散區域內的洗消、清除和監測工作;
(5) 李賢平:負責事故現場通信聯絡和對外聯系、接待工、車輛調配等工作;
(6) 胡勁松、趙金龍、周少國、周長虹、翟新華:負責人員疏散、除險、隔離污染源等工作的組織指揮;
(7)張道遠負責搶險資金的籌集和管理工作。
五、工作程序
應急搶險領導小組在接到污染事故發生的警報后,應立即趕赴現場,應根據危害程度及范圍、地形、氣象等情況,組織個人防護,進入現場實施應急搶險。要盡快弄清污染事故種類、性質,污染物數量及已造成的污染范圍等,經綜合情況制定科學的污染處置方案,經搶險領導小組組長批準后迅速根據任務分工,按照應急與處置程序和規范組織實施搶險。
1、現場污染控制
(1) 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與相關部門配合,切斷污染源,隔離污染區,防止污染擴散。
(2) 及時通報或疏散可能受到污染危害的單位和居民。
(3) 參與對受危害人員的救治。
2、實行通道控制,防止有毒、有害物質的擴散
應急處理工作人員在污染事故處理過程中,為保障公眾的健康和安全,應建議有關部門對事故現場附近和受事故影響區域的通道實行有效的人員出入控制,并在初步確定水體中污染物質的種類、性質后,建議當地有關組織果斷采取有效防護措施,疏散周圍群眾,以便控制可能被有毒有害物質污染人數范圍,并及時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
3、現場調查
(1)污染事故現場勘察。
(2)進行技術調查取證。
(3) 配合環境監測部門采取污染跟蹤監測,直至污染事故處理完畢、污染警報解除。
六、應急救援保障
(一)內部保障
為能在污染事故發生后迅速準確、有條不紊的處理事故,盡可能控制波及范圍和減少事故造成的損失,平時必須做好應急救援的準備工作,落實崗位責任制和各項制度,具體措施有:
(1)落實應急搶險組織,搶險領導小組成員和搶險專業隊伍應按照專業分工,本著專業對口,便于領導、便于集結和開展搶險的原則建立組織,落實人員,每年初要根據人員變化進行組織調整,確保救援組織的.落實。
(2)按照任務分工做好物資器材準備,如:必要的指揮通訊,報警、搶險等器材,上述各種器材由物質、辦公室專人采購、保管,并定期檢查、保養,使其處于良好狀態。
(3)定期組織搶險訓練和學習,各隊按照專業分工每年訓練一次,提高指揮水平和搶險能力。
(二)外部救援
事故發生后,應急搶險領導小組根據現場情況,在自身救援條件受限,無力控制事故現場時,應及時向政府有關部門求援,由相關政府職能部門組織專業搶險救援力量參加搶險救援。
(三)醫療保障
應急過程中如出現人員中毒或受傷,可就近送至醫院救治或及時與醫療單位聯系,組織現場救治,也可送至現場指揮所指定的醫院、醫療單位救治。應急終止后根據實際情況組織轉院或繼續治療。
七、報警和通訊聯絡方式
項目應急搶險救援聯絡工作由項目部辦公室負責。應急搶險救援聯絡電話如下:
a) 項目部應急聯絡電話:。
b) 向上級報告。項目經理應根據事故等級,在規定時間內向上級有關部門(集團公司、有限公司、指揮部、業主、政府等)報告。
c) 對外應急求救
公安警力求救電話:110;火警支援求救電話:119;
醫療急救求救電話:120
八、事故發生后注意事項
(1)穩定職工情緒,要求各類人員不得以個人名義向外擴散消息,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亂。
(2)如有中毒或受傷人員親屬探視,由辦公室做好思想工作和接待工作。
(3)事故發生后,要維護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做好中毒或受傷人員的思想穩定工作。
九、事故應急搶險救援程序的終止
1、應急搶險救援終止
當事故現場勢態被完全控制,確信已消除毒物擴散污染的根源,警戒區內無毒害危險時,傷員撤離現場后,由事故現場總指揮確定并宣布應急救援工作結束。
2、報告和發布信息
由通訊聯絡人員通知本單位各相關部門,以及事故發生時所涉及的周邊社區、人員發布危險解除的信息,若事故發生時有請求政府協調的程序時,由指揮人員向上級主管部門和當地人民政府報告,危險解除。
十、應急培訓計劃
1、應急救援人員的培訓:
本預案制訂后實施前,所有應急搶險救援領導小組成員,各專業救援隊成員應認真學習本預案內容,明確在搶險救援現場所擔負的責任和義務。由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對搶險救援專業隊成員每年進行一次應急培訓,學習搶險救援專業知識和有可能出現的新情況的處理辦法。參加應急搶險救援的每個人都應做到熟知搶險救援內容,明確自己的分工,業務熟練,成為重大事故應急搶險救援的骨干力量。
2、員工應急響應的培訓
由應急搶險救援領導小組對所有員工每年進行一次應急響應培訓,了解事故應急預案響應條件,能夠在現場第一時間做出判斷事故大小,是否符合事故應急預案響應條件,以便下步工作的順利進行。
3、員工應急響應知識的宣傳
根據有可能出現的環境污染事故情況,印制宣傳材料,向員工發放,了解相關的應急響應知識。
環境應急預案范文 篇4
一、指導思想
應急救援預案的指導思想:體現以人為本,一旦發生突發事故,能以最快的速度,最快的效能,有序地實施救援,最大限度減少對環境的影響。
二、應急預案適用范圍
本廠區突發環境污染事故,包括廢水、廢氣、危險廢物事故排放等對河水造成污染、對當地大氣環境造成污染、對廠區員工或周圍居民的生命已經或可能造成重大影響的環境污染事故。
本預案適用于在本廠區范圍內人為或不可抗力造成的廢水、廢氣、固廢(包括危險廢物)、破壞事件,因自然災害造成的危急人體健康的環境污染事故等。
三、危險辨實與評估
廠區如發生環境污染事故,從物質的屬性上分主要有污水、大氣。從事故的類型分主要有危險品泄露、火災、廢水事故排放、大氣事故排放等。
最易發生環境污染事故的單位是化學品存儲區、輕柴油儲罐、生產區、廢水處理區等,是防范事故的重點區域。人的操作失誤、防護不力、管理措施不到位和工作場所的設備設施存在隱患是造成事故發生的主要原因。
四、指揮機構、職責和分工
(一)指揮機構
1、專項指揮部:組建一個針對環境污染事故的專項指揮機構。
2、現場指揮機構:機構內含現場指揮機構,負責環境污染事故應急指揮工作。
總指揮:
副總指:
成員:
3、日常應急救援辦公室:負責應急救援的日常工作。
組長:
成員:
4、物業管理(行政):協助事故報警及事故處理工作,包括保衛治安、醫療、消防、物質供應等。
組長:
成員:
5、應急救援專家組織
6、根據發生事故的特點,組建應急救援專家組,由應急處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組建。
組長:
成員:
(二)指揮機構職責
負責“預案”的制定、修訂;組建應急救援專業隊伍,組織實施和演練;檢查督促做好重大事故的預防措施和應急救援的各項準備工作,
發生重大事故時,由指揮部發布和解除應急救援命令、信號;組織指揮救援隊伍實施救援行動;向上級匯報和向友邦發、
單位通報事故情況,必要時想有關單位發出救援請求,組織事故調查,總結應急救援經驗教訓。
(三)成員分工
專項指揮部總指揮:組織指揮廠區的應急救援。
物業管理處:協助總指揮做好事故報警、情況通報及事故處理工作;負責滅火、警戒、治安保衛、疏散、道路管制工作;負責現場醫療事故指揮及中毒、受傷人員分類搶救和護送工作。負責搶險救援物資的供應和運輸工作。
日常應急救援辦公室:現場及有害物資擴散區域內的洗消、監測工作;必要時代表指揮部對外發布有關信息。
其它人員:負責維持事故現場穩定,對與事故應急救援無關的人員進行緊急疏散。
五、風險防范措施
對已確定的危險目標,根據其可能導致事故的途徑,采取針對性的預防措施,避免事故發生。各種預防措施必須建立責任制,落實到企業和各人。一旦發生情況時,盡力降低危害的程度。
(一)化學品制度的管理措施
1、儲于鋼瓶內的壓縮氣體、液化氣體或加壓溶解的氣體受熱膨脹,壓力升高,能使鋼瓶爆炸。
2、有些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相互接觸后會發生化學反應引起燃燒爆炸。
3、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除具有爆炸性外,還具有易燃性、爆炸或中毒等事故。
(二)廢水事故排放的風險防范措施
本廠污水處理站由專門管理人員進行溝通和解決。
1、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安全責任人。
2、實行安全生產檢查制度,并嚴格執行。
3、做好勞動保護具的放置和管理工作。
4、做好安全防護設施管理工作,持續進行安全生產和安全培訓。
六、事故應急措施
1、廢水事故排放應急措施:緊急停電時若出現廢水系統的供電模塊故障,單靠廢水調節池的調節容量來緩沖整個廠區產生的廢水風險是很大的,利用備用的發電設備應急使用。
2、監測系統發現廢水水質異常:發現時必須加大對廢水排放口的監測頻率,及時查找事故發生原因并排除。
七、事故處理程序
一旦發生環境污染事故,應立即將事故情況上報物業管理處、環保中心。報告內容為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單位、事故的簡要情況、污染源種類、數量、性質、傷亡人數等等。初步估計的直接經濟損失和已采取的應急措施等。
根據專項指揮部總指揮的指令,立即足見現場救援組明確成員及現場組長和副組長,并在第一時間趕到現場。
專家組接到命令后,立即趕到現場,根據污染源總類、數量、性質為事故處理提供必要的技術指導,防止事故的擴大蔓延,防止二次危害的發生。要對現場的重要物資和設備等進行安全轉移。
(一)現場污染控制
1、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切斷污染源,隔離污染區,防止污染擴散。
2、及時通報和疏散可能受到污染危害的人員并參與對受危害人員的救治。
(二)現場調查與報告
1、污染事故現場勘察和技術調查取證。
2、環境監測:一般要求水污染在4小時內,氣污染在2小時內定性檢測出污染物的種類及其可能的危害。24小時內定量檢測出污染物的濃度、污染的程度和范圍,發出檢測報告。并采取污染跟蹤監測,直到污染事故處理完畢,污染警報消除。
八、現場保護
廠區內必須保護事故現場,參加救援搶救的每個人要嚴格保護事故現場,確因搶險需要移動現場物件時,必須作出標志、拍照、纖細記錄和繪制現場圖,并妥善保存現場主要痕跡、物證等。
九、應急保障
保證事故應急救援所需要經費充分、通信保障、物資保障、宣傳和培訓等。加大對環境保護的宣傳力度,培養一批訓練有素、有責任心的專業人士。
十、預案管理與更新
隨著應急救援相關法律法規的制定、修改和完善,部門職責或應急資源發生變化,或者應急過程中發現存在的問題和出現的新情況,應及時修改預案。
環境應急預案范文 篇5
一、目的
為了確保重大環境污染發生以后,我項目部能迅速、高效、有序地開展重大環境污染源的治理及善后工作,采取切實有效的措施及時控制污染源,及時制止重大環境污染源的繼續發生,最大限度地降低對環境的污染,特制定本項目部環境污染應急準備和響應預案。
二、組織
本項目部成立應急救援指揮小組,負責指揮及協調工作。
組長:
成員:
三、職責
1、任務是了解掌握險情,組織現場搶救指揮及對外聯絡。
2、任務是根據指揮組指令,及時調動搶險員、器材、機械上一線搶險。
3、任務是保護我項目部及行業主管部門(環保部門)等外界的聯絡,做到上情下達,下情上傳,并負責生活保障。
四、事故處理救援程序
1、施工現場和基地發生一般的環境(如噪聲超標)污染,項目部環境污染應急響應指揮部組織上相關人員及時處理、中止施工,并制定相應的處理方案及采用有效措施,確保能達標時方可繼續施工。
2、當施工現場及基地發生為重大的環境污染,項目部應及時組織人員工進行搶險,同時采取有效措施,切斷污染源及時制止污染的后續發生,并及時上報集團項管部。
3、對很嚴重的環境污染發生(如火災發生、大量有害有毒的化學品泄漏)后,要首先保護好現場,組織項目部人員進行自救并立即向工程管理部上報事件的初步原因、范圍、估計后果。如有人員在該嚴重的環境污染中受到人身傷害,則應立即向當地醫療衛生部門(120)電話求救。同時通知環保部門進行環境污染的檢測。工程管理部指揮部人員趕赴現場,按各自職能組織處理事故。
4、當火災發生后遵循消防預案有關規定,采取切實有效措施最快速度切斷火源,斷絕火點,控制火勢及熄滅火災。并做好現場的'有效隔離措施,及火災的善后處理工作。及時組織地分類清理、清運,最大限度地減少環境污染;當發生大量有害有毒的化學品泄漏后,應及時采取隔離措施,采取適當防護措施后及時清理外運,或采取隔離措施后及時委托環保部門處理、檢測,以求將環境的污染降低到最低限度。
5、立即組織安全自查自糾、消除隱患,確保施工安全;立即組織對全體施工作業人員的舉一反三環境保護安全再教育,提高安全防范意識,做到遵章守紀,防止同類事故發生。
五、各相關通訊地址
1、醫療急救中心:120
2、公安:110
當地公安局:
環境應急預案范文 篇6
一、目的
為加強環境污染的應急處理,減少環境污染損失,特制定本規定。
二、范圍
本規定適用于公司各單位。
三、職責
3.1生產技術部: 負責組織制定各類環境污染的應急處理預案,并協調落實。
3.2安全監督部:參與各類環境污染應急處理預案的制定與實施,及時將污染情況報主管副總經理。
3.3各單位負責人:嚴格執行上級有關環境保護的各項規章制度,組織制定本單位環境污染應急處理措施, 并定期組織進行演練。
3.4各單位安全員:負責對本單位職工進行環境保護教育,參與制定本單位環境污染應急預案及演練,經常深入現場監督各項規章制度的貫徹執行情況,加大環境污染治理力度,確保清潔生產。
3.5班組長:負責對本班組職工進行環境保護教育,自覺遵守上級有關環境保護規章制度,督促崗位人員按時進行巡回檢查,對本崗位的污染源及時進行治理,當污染源無法排除時,應采取緊急措施向單位領導匯報。
3.6崗位員工:自覺遵守上級有關環境保護規章制度,接受單位的環境保護教育和應急演練,對本崗位的污染源心中清楚,按時進行巡回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并及時向上級領導匯報。
4 環境污染應管理程序
4.1在所管轄區出現環境污染,應按如下步驟進行現場應急處理:
環境污染——切斷污染源——保護污染現場——匯報上級有關部門——到現場勘查,根據現場情況制定應急處理措施——組織處理隊伍——對污染現場進行應急處理(祥見附錄1)。
4.2人員管理:
4.2.1發生環境污染事故后,現場負責人采取緊急措施防止事態擴大,并向生產技術部報告。
4.2.2污染單位負責人應在污染區設置專門人員保護現場,嚴禁非工作人員進入。
4.2.3生產技術部接到報告后,通知有關人員就位,嚴格按各自的職責迅速開展工作。
4.2.4環境污染處理人員要一切行動聽指揮,不得單獨行動。
4.2.5進入污染區的人員應按規定穿戴勞保,佩帶防護用具,只充許在指定的區域內活動,不得到處走動。
4.2.6污染事故處理完畢,要做到工完料靜場地清,安全監督部和事故單位應記錄存檔。
環境應急預案范文 篇7
一、總則
1、工作目標
建立健全環境污染事故應急機制,提高醫院應對涉及公共危機的突發環境污染事故的能力,維護社會穩定,保障公眾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保護環境,促進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提高醫療服務質量,創造良好就醫環境。
2、管理、協調醫院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應急處置體系相關資源、組織、指揮、防范和應對各類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的整體行動,規范醫療程序和工作行動。
二、組織機構
1、領導小組
組長:副組長:組員:
2、工作小組組長:副組長:組員:
3、搶險小組組長:
副組長:組員:
4、職責
1)責任環保的主管院長負責應急現場的統一指揮和調度工作。2)防保科、總務科負責識別本單位潛在環保事故和緊急情況并在發生事故時,協助主管院長負責現場協調工作,組織力量進行現場搶險,同時在第一時間向區環保部門先行口頭匯報。在事故處理結束再行書面匯報。
3)總務科負責提供竹梯、應急燈、潛水泵等應急物資且負應急責任相應設施的維護保養,使其處于完好狀態。同時應聯系落實搶險人員培訓、演練。
4)全院各部門負責做好與本部門相關的潛在環境事故的預防并在緊急情況下積極響應領導的部署。
5)采購后勤部門負責在必要時提供石灰、黃沙等應急物資。5、應急組織機構組成人員聯系方式
6、外面聯系電話區環保(白天|):區環保(夜間):環境熱線:12369消防隊:119救護醫院:120公安局:110化工職業病防治所:衛生計生委:
三、應急預防機制
1)總務科負責污水處理設備的日常巡檢管理工作。發現故障及時聯系修理更換,保證污水處理達標排放。
醫院每年定期對關鍵崗位員工進行環境知識培訓,應急救援小組演練,增強職工環境意識,預防環境污染事故的發生。
2)應急響應程序案環境突發事件可控性,嚴重程度和影響范圍分為:一般、較大、重大、特大四級。
如發生突發污染事故,總務科及時向分管院長匯報,啟動應急預案,立即通報普陀區環保應急電話:
醫院將配備個人防護設備,醫療救護藥品箱等安全防護物品可以保證應急人員的安全處理。
3)應急后期處理
突發環境事件緊急處置完成后,產生有吸附液體原料后的廢料,將作為危險廢棄物處理,由總務科收儲進危廢倉庫,請環保資源單位處置。如有高濃度原料廢水暫時應急貯存的,可由總務科日后逐步少量添加到污水處理設施中,同時對處理后排水進行同步監測,達標后排放。
4)事故調查報告與報送
總務科將組織事故調查相關責任部門要對事故原因和緊急處理情況寫出書面報告材料。總務科將書面報告區環保局相關部門。
5)環境污染突發事件分類、措施、責任部門
四、保障措施與經費投入
總務科應定期對應急設備、物資維護保養機制,每年的環保經費中拍一定的經費予以保障,用以宣傳、培訓和演習保障。
環境應急預案范文 篇8
一、編制目的
電力公司(2MW機組)位于xx省xx市,距市區約 km,距市約 km。廠址南側為、西側為、東側為、北側為。廠址東側、河以西有一新建的從公路至xx村的村間公路。公路從廠址中部東西方向通過,將廠址分為南北兩部分,北側為主廠區、南側為煤場區。
工程建成后同時承擔市區60%的民用熱負荷,以及市工業區的部分工業熱負荷和城區的民用熱負荷。
電力公司“上大壓小”新建工程建設裝機容量2MW超超臨界雙背壓抽凝式機組,日運行時數20h,年運行時數h。
主要由卸煤輸煤系統、燃燒系統、發電、煙氣脫硝除塵脫硫系統、除灰渣系統和公用工程系統等組成。
電廠發電用煤采用鐵路、公路運輸,經輸煤系統和破碎系統將煤破碎送至鍋爐燃燒。鍋爐所加熱的蒸汽送入汽輪發電機組進行發電。汽輪機排汽經凝汽器冷凝后重新送入鍋爐加熱循環使用,凝汽器冷卻介質為循環水,被加熱的循環水經冷卻塔冷卻后重新送入凝汽器循環使用。發電機發出的電能經變壓器升壓后并入電網供用戶使用。鍋爐燃燒產生的爐渣經干式排渣機排至渣倉冷卻儲存,由渣倉排到輸渣汽車外運綜合利用。鍋爐產生的含塵煙氣經SCR脫硝系統脫硝后進入靜電除塵器除塵,進入石灰石-石膏濕法脫硫裝置進行脫硫,由210米高煙囪排入大氣。副產品粉煤灰由氣力除灰系統貯存于干灰庫綜合利用,爐膛底部的渣由除渣系統外運綜合利用,脫硫副產品石膏全部綜合利用。
為貫徹落實“十三五”環境風險防控任務,預防突發環境事件的發生,規范公司的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管理,迅速有效地應對突發環境事件,提高應急反應和救援水平,將突發環境事件對人員、財產和環境造成的損失降至最小程度,保障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生態及環境安全,維護社會穩定。公司按照《企業突發環境事件風險評估指南(試行)》(環辦[20xx]34號)以及相關文件要求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規定,結合本企業的實際情況,在識別本企業環境風險的基礎上,分析突發環境事件及其后果、現有風險防控和環境應急管理差距,編寫公司環境風險評估報告,制定完善環境風險防控和應急措施的實施計劃,劃定突發環境事件風險等級。
二、公司位于xx省西北部,北依,南臨,西部與xx省接壤,北部與毗鄰,東部與搭界,南部與相望。地理位置在北緯34°48′-35°30′,東經112°02′-1°38′。
公司地處太行山脈與豫北平原的過渡地帶,地勢由西北向東南傾斜,由北向南漸低。從北部山區到南部黃河沖積平原呈階梯式變化,層次分明。總的地勢是北高南低,自然平均坡度為2%。最高海拔1955m,為王屋山頂峰;最低海拔90m。區內主要地貌特征有山地、丘陵與平原三部分,其中山地占33.3%,平原占56.1%,丘陵占10.6%。
區域地貌單元屬太行山前沖積平原,除最上層耕土外均由第四系沖洪積物組成,主要為粘性土、砂土,大部分為中層縮性土層。周邊附近未發現斷裂、地裂縫、古河道、采空區等不良地質作用,屬穩定場地。地下水深0.6m,地震烈度為7級。
公司所處位置屬于暖溫帶大陸性季風氣候,具有春旱多風,夏熱多雨,秋高氣爽,冬寒少雪的特點。
為防止公司生產對大氣、水環境造成影響的風險。為預防突發環境事件發生,有序應對突發環境事件和指導善后處置工作,特此編制本應急預案。
三、編制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20xx年1月1日實施;
2、《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20xx年12月1日實施;
3、《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六十九號,20xx年11月1日起施行;
4、《危險化學品目錄》(20xx版)
5、《危險廢物鑒別標準腐蝕性鑒別》(GB5085.1)
6、《危險廢物鑒別標準急性毒性初篩》(GB5085.2)
7、《危險廢物鑒別標準浸出毒性鑒別》(GB5085.3)
8、《危險廢物鑒別標準易燃性鑒別》(GB5085.4)
9、《危險廢物鑒別標準反應性鑒別》(GB5085.5)
10、《危險廢物鑒別標準腐蝕性毒性物質含量鑒別》(GB5085.6)
11、《危險廢物鑒別標準通則》(GB5085.7)
12、《危險廢物鑒別規范》(HJ/T 298)
13、《危險化學品重大風險源辨識》(GB 18218)
14、《建設項目環境風險評價技術導則》(HJ/T 169)
15、《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分類管理名錄》
16、《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 3838)
17、《地下水質量標準》(GB/T 14848)
18、《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 3095)
19、《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 16297)
20、《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 8978)
21、《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 14554)
22、《工業企業設計衛生標準》(GBZ1)
23、《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GBZ2)
24、《企業事業單位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備案管理辦法》環發〔20xx〕4號;
25、《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20xx年1月8日;
26、《國家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20xx年1月24日;
27、《突發環境事件信息報告辦法》(環保部令第17號);
28、《河南省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豫政〔20xx〕41號);
29、《河南省環境保護廳關于印發河南省環境應急預案編制評估現場監察指南和備案管理的通知》(豫環文〔20xx〕75號);
30、《焦作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焦政辦〔20xx〕100號,20xx年8月30日修訂;
31、《使用有毒物品作業場所勞動保護條例》(國務院令352號);
32、《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20xx年12月7日修訂);
33、《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20xx年12月7日修訂實行);
35、《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的通知》(國辦發[20xx]101號);
36、《危險化學品單位應急救救援物資裝備要求》(GB3011-20xx);
37、《焦作市涉危單位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編制導則》
38、《華潤電力焦作有限公司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其他相關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以上凡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適用。
本應急預案適用于xx有限公司區域內可能發生或者已經發生的,需要由企業負責處置或者參與處置的重大、較大突發環境事件以及由安全事故引起的相關環境事件的應對工作。同時,本預案應與其他安全應急預案以及當地縣市環境應急預案等相關預案銜接實施。
四、編制過程
我單位于20xx年1月完成了《xx有限公司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經公司內部總經理、副總經理等領導及應急預案專家對其進行了初評,經修改完善后報送縣環保局。縣環保局組織了《xx有限公司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評估會,評估會邀請環保局、專家、臨近居民及企業代表,評審中,專家根據現場查看及聽取企業基本情況的介紹后,對編制的應急預案提出修改意見,經修改完善后由公司總經理簽字正式發布。
環境應急預案范文 篇9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規范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以下簡稱“環境應急預案”)管理,完善環境應急預案體系,增強環境應急預案的科學性、實效性和可操作性,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國家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及相關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環境保護主管部門、企業事業單位環境應急預案的編制、評估、發布、備案、實施、修訂、宣教、培訓和演練等活動。
第三條 環境保護部對全國環境應急預案管理工作實施統一監督管理,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環境應急預案的監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 環境應急預案的編制
第四條 環境應急預案的編制應當符合以下要求:
(一)符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和編制指南等規定;
(二)符合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突發環境事件應急工作實際;
(三)建立在環境敏感點分析基礎上,與環境風險分析和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能力相適應;
(四)應急人員職責分工明確、責任落實到位;
(五)預防措施和應急程序明確具體、操作性強;
(六)應急保障措施明確,并能滿足本地區、本單位應急工作要求;
(七)預案基本要素完整,附件信息正確;
(八)與相關應急預案相銜接。
第五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應當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相關應急預案,按照相應的環境應急預案編制指南,結合本地區的實際情況,編制環境應急預案,由本部門主要負責人批準后發布實施。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應當結合本地區實際情況,編制國家法定節假日、國家重大活動期間的環境應急預案。
第六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編制的環境應急預案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一)總則,包括編制目的、編制依據、適用范圍和工作原則等;
(二)應急組織指揮體系與職責,包括領導機構、工作機構、地方機構或者現場指揮機構、環境應急專家組等;
(三)預防與預警機制,包括應急準備措施、環境風險隱患排查和整治措施、預警分級指標、預警發布或者解除程序、預警相應措施等;
(四)應急處置,包括應急預案啟動條件、信息報告、先期處置、分級響應、指揮與協調、信息發布、應急終止等程序和措施;
(五)后期處置,包括善后處置、調查與評估、恢復重建等;
(六)應急保障,包括人力資源保障、財力保障、物資保障、醫療衛生保障、交通運輸保障、治安維護、通信保障、科技支撐等;
(七)監督管理,包括應急預案演練、宣教培訓、責任與獎懲等;
(八)附則,包括名詞術語、預案解釋、修訂情況和實施日期等;
(九)附件,包括相關單位和人員通訊錄、標準化格式文本、工作流程圖、應急物資儲備清單等。
第七條 向環境排放污染物的企業事業單位,生產、貯存、經營、使用、運輸危險物品的企業事業單位,產生、收集、貯存、運輸、利用、處置危險廢物的企業事業單位,以及其他可能發生突發環境事件的企業事業單位,應當編制環境應急預案。
第八條 企業事業單位的環境應急預案包括綜合環境應急預案、專項環境應急預案和現場處置預案。
對環境風險種類較多、可能發生多種類型突發事件的,企業事業單位應當編制綜合環境應急預案。綜合環境應急預案應當包括本單位的應急組織機構及其職責、預案體系及響應程序、事件預防及應急保障、應急培訓及預案演練等內容。
對某一種類的環境風險,企業事業單位應當根據存在的重大危險源和可能發生的突發事件類型,編制相應的專項環境應急預案。專項環境應急預案應當包括危險性分析、可能發生的事件特征、主要污染物種類、應急組織機構與職責、預防措施、應急處置程序和應急保障等內容。
對危險性較大的`重點崗位,企業事業單位應當編制重點工作崗位的現場處置預案。現場處置預案應當包括危險性分析、可能發生的事件特征、應急處置程序、應急處置要點和注意事項等內容。
企業事業單位編制的綜合環境應急預案、專項環境應急預案和現場處置預案之間應當相互協調,并與所涉及的其他應急預案相互銜接。
第九條 工程建設、影視拍攝和文化體育等群體性活動有可能造成突發環境事件的,主辦單位應當在活動開始前編制臨時環境應急預案。
第十條 企業事業單位編制的環境應急預案中除了本辦法第六條規定的內容外,還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一)本單位的概況、周邊環境狀況、環境敏感點等;
(二)本單位的環境危險源情況分析,主要包括環境危險源的基本情況以及可能產生的危害后果及嚴重程度;
(三)應急物資儲備情況,針對單位危險源數量和性質應儲備的應急物資品名和基本儲量等。
第十一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和企事業單位,應當組織專門力量開展環境應急預案編制工作,并充分征求預案涉及的有關單位和人員的意見。有關單位和人員應當以書面形式提出意見和建議。
環境應急預案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編制單位應當向社會公告,并舉行聽證。
企業事業單位可以委托相關專業技術服務機構編制環境應急預案。
第三章 環境應急預案的評估
第十二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應當在環境應急預案草案編制完成后,組織評估小組對本部門編制的環境應急預案草案進行評估。
環境保護主管部門環境應急預案評估小組的組成人員應當包括環境應急預案涉及的政府部門工作人員、相關行業協會和重點風險源單位代表以及應急管理和專業技術方面的專家。
第十三條 企業事業單位應當在環境應急預案草案編制完成后,組織評估小組對本單位編制的環境應急預案進行評估。
企業事業單位環境應急預案評估小組的組成人員應當包括環境應急預案涉及的相關部門應急管理人員、相關行業協會、相鄰重點風險源單位代表、周邊社區(鄉、鎮)代表以及應急管理和專業技術方面的專家。
第十四條 環境應急預案評估小組應當重點評估環境應急預案的實用性、基本要素的完整性、內容格式的規范性、應急保障措施的可行性以及與其他相關預案的銜接性等內容。
環境應急預案的編制單位應當根據評估結果,對應急預案草案進行修改。
第四章 環境應急預案的備案
第十五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編制的環境應急預案應當報本級人民政府和上級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備案。
企業事業單位編制的環境應急預案,應當在本單位主要負責人簽署實施之日起30日內報所在地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備案。國家重點監控企業的環境應急預案,應當在本單位主要負責人簽署實施之日起45日內報所在地省級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備案。
工程建設、影視拍攝和文化體育等群體性活動的臨時環境應急預案,主辦單位應當在活動開始三個工作日前報當地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備案。
第十六條 報送備案應當提交下列材料(一式二份):
(一)《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備案申請表》;
(二)環境應急預案評估意見;
(三)環境應急預案的紙質文件和電子文件。
第十七條 受理備案登記的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應當在收到報備材料之日起60日內,對報送備案的環境應急預案進行審查,對符合本辦法第六條、第十條規定并通過評估小組評估的,予以備案并出具《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備案登記表》;對不符合本辦法第六條、第十條規定的,不予備案并復函說明理由,由申請備案的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或者企業事業單位自行糾正后重新報送備案。
第十八條 《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備案申請表》和《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備案登記表》的格式由環境保護部統一制定。
第五章 環境應急預案的實施與監督管理
第十九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應當將環境應急預案的監督管理作為日常環境監督管理的一項重要內容。
第二十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和企業事業單位,應當采取有效形式,開展環境應急預案的宣傳教育,普及突發環境事件預防、避險、自救、互救和應急處置知識,提高從業人員環境安全意識和應急處置技能。
第二十一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或者企業事業單位,應當每年至少組織一次預案培訓工作,通過各種形式,使有關人員了解環境應急預案的內容,熟悉應急職責、應急程序和崗位應急處置預案。
第二十二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應當建立健全環境應急預案演練制度,每年至少組織一次應急演練。企業事業單位應當定期進行應急演練,并積極配合和參與有關部門開展的應急演練。
環境應急預案演練結束后,有關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和企業事業單位應當對環境應急預案演練結果進行評估,撰寫演練評估報告,分析存在問題,對環境應急預案提出修改意見。
第二十三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或者企業事業單位,應當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本辦法的規定,根據實際需要和情勢變化,依據有關預案編制指南或者編制修訂框架指南修訂環境應急預案。
環境應急預案每三年至少修訂一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事業單位應當及時進行修訂:
(一)本單位生產工藝和技術發生變化的;
(二)相關單位和人員發生變化或者應急組織指揮體系或職責調整的;
(三)周圍環境或者環境敏感點發生變化的;
(四)環境應急預案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等發生變化的;
(五)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或者企業事業單位認為應當適時修訂的其他情形。
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或者企業事業單位,應當于環境應急預案修訂后30日內將新修訂的預案報原預案備案管理部門重新備案;預案備案部門可以根據預案修訂的具體情況要求修訂預案的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或者企業事業單位對修訂后的預案進行評估。
第六章 法律責任
第二十四條 應當編制或者修訂環境應急預案的環境保護主管部門不編制環境應急預案、不及時修訂環境應急預案或者不按規定進行預案備案的,由上級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責令改正。
第二十五條 應當編制或者修訂環境應急預案的企業事業單位不編制環境應急預案、不及時修訂應急預案或者不按規定進行應急預案評估和備案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依據有關法律、法規給予處罰。
第二十六條 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或者企業事業單位不編制環境應急預案或者不執行環境應急預案,導致突發環境事件發生或者危害擴大的,依據國家有關規定對負有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七章 附 則
第二十七條 本辦法中下列用語的含義:
突發環境事件,是指因事故或意外性事件等因素,致使環境受到污染或破壞,公眾的生命健康和財產受到危害或威脅的緊急情況。
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是指針對可能發生的突發環境事件,為確保迅速、有序、高效地開展應急處置,減少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而預先制定的計劃或方案。
環境風險,是指突發環境事件對環境(或健康)的危險程度。
危險源,是指可能導致傷害或疾病、財產損失、環境破壞或這些情況組合的根源或狀態。
環境敏感點,參照《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分類管理名錄》中“環境敏感區”的定義。
應急演練,是指為檢驗應急預案的有效性、應急準備的完善性、應急響應能力的適應性和應急人員的協同性而進行的一種模擬應急響應的實踐活動。
第二十八條 本辦法由環境保護部負責解釋。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可依據本辦法,結合本地區實際制定實施細則。
第二十九條 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環境應急預案范文 篇10
網絡信息中心機房環境主要監控目標對象為:電力供應、火情、空調異常。監控對象表征為:UPS可監控數據(包括輸入、輸出、負載等)、煙霧、環境溫濕度值。
環境監控報警根據影響范圍不同定為不同級別,予以不同處置,應急處置流程如下:
一、 緊急告警
(一) 機房煙霧告警
1. 如消防系統已啟動,立即通知相關區域同志撤離機房。
2. 如消防系統尚未啟動,立刻調出該場地視頻監控,確認是否有火情。一旦確認火情,立即疏散,并確認消防系統能正確啟動。
3. 火警必須在第一時間電話通知中心主任、相關機房安全責任人、辦公室主任和環境與設備工程師。
4. 按消防相關程序處置。
(二) UPS輸入掉電告警
1. 立刻通知環境與設備工程師和相關機房負責人,環境與設備工程師即刻響應并處理,通知機房負責人電池放電情況。
2. 相關機房負責人待命響應,根據需要按預定程序逐級安全關閉各類系統或設備,并通知相關部門及人員。
3. 如影響中心關鍵業務,由機房負責人作出判斷,并立即通知業務所屬責任部門。
(三) 機房地濕告警
立刻通知相關機房負責人和環境與設備工程師,現場查看空調底下是否有水管爆裂漏水。
備注:漏水事故影響不可輕忽,某些情況下會引起災難性事故,請務必關注。
(四) UPS輸出故障
1. 立刻通知環境與設備工程師和相關機房負責人,環境與設備工程師即刻響應并處理,通知機房負責人影響范圍。
2. 相關機房負責人立即響應,如影響中心關鍵業務,由機房負責人作出判斷,并立即通知業務所屬責任部門。
二、 重要告警
(一) 監控數據通信中斷告警
發現監控數據通信中斷告警,需要綜合查看,首先排查是否網絡原因,其次排查是否服務器原因。以下狀況考慮環境因素:
如果同時有大面積的網絡故障和服務器故障,很可能是UPS輸出故障,立即通知環境與設備工程師、運行部負責人和系統部負責人。
如果是單純的數據數據通信中斷,一般是監控設備死機,在工作時間通知環境與設備工程師處理。
1. 機房高溫告警
立刻通知環境與設備工程師,如判斷空調已失效,則需到現場處置。
備注:由于機柜上的溫濕度儀因熱通道和鐵架的熱傳導作用使得感應溫度偏高很多,只能做參考。因此,如夜間發現高溫告警,可注意觀察,如有持續異常升溫則通知環境與設備工程師處理。
2. 冷凍水高溫告警
發現冷凍水高溫告警或空調進水高溫告警,即刻通知環境與設備工程師處理。
3. 市電掉電告警
工作時間,立刻通知環境與設備工程師處理。非工作時間,如發生UPS輸入掉電告警,按前述流程處置。
三、 一般告警
其他機房環境監控告警,考慮都是設備故障或者部分功能異常,影響面有限,在工作時間通知環境與設備工程師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