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污染時間的應急預案(通用3篇)
水污染時間的應急預案 篇1
一、基本情況
山東大成農藥股份有限公司位于淄博市張店區洪溝路東首,南面隔洪溝路與公司宿舍區、洪溝村相鄰,西面與新華藥廠、化工技校相鄰,北面隔新村東路與東大化工(集團)公司、東風化工廠、棉麻站相鄰,東面隔東三路與合力化工公司、張店開關廠相鄰。廠區占地面積0.55平方公里,其中廠區南北最大距離500米,東西最大距離700米。公司現有職工2474人。
山東大成農藥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個以生產農藥化工產品為主的大型化工企業,工藝流程復雜,生產條件苛刻,又具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及生產過程連續性的特點。主要產品有燒堿、液氯、鹽酸、敵百蟲、敵敵畏、氧樂果、三氯殺螨醇、二氯苯、乙烯利、乙磷鋁、甲氰菊酯二十余種。
主要產品生產能力和產量為年產燒堿120000噸,液氯40000噸,鹽酸70000噸,敵敵畏12000噸,氧樂果4000噸。易燃易爆及有毒有害化學危險物品的日常貯量為液氯100噸,液氨50噸,丙烯20噸。
上述物質在突然停電、停水或失控和自然災害的情況下,存在著火災、爆炸和中毒等嚴重事故的潛在危險。本公司設有義務消防隊一支,消防人員10名,消防指揮車1輛,職工醫院1個,醫護人員81名。全公司職工基本熟悉防護知識。
二、指揮機構的組成、職責及分工
(一)指揮機構的組成
公司根據實際情況成立了“化學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領導小組”,由總經理、分管經理及調度處、安環處、保衛處、技術設備處、職工醫院、供應部等部門組成,下設應急救援辦公室,日常工作由安環處兼管。發生重大事故時,以領導小組為基礎,立即成立公司化學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總經理任總指揮,分管經理任副總指揮,負責全公司應急救援工作的組織和指揮,指揮部設在調度處。若總經理和分管經理不在時,可由調度處和安環處處長任臨時總指揮、副總指揮,全權負責應急救援工作。
(二)指揮機構的職責
指揮領導小組:負責預案的制定、修訂;組建應急救援隊伍,組織實施和演練;檢查督促做好重大事故的預防措施,以及應急救援的各項準備工作。
指揮部:發生重大事故時,由指揮部發布和解除應急救援命令、信號;組織指揮救援隊伍實施救援行動;向上級匯報和友鄰單位通報事故情況,必要時向有關單位發出救援請求;組織事故調查,總結應急救援經驗教訓。
(三)指揮部人員分工:
總指揮:組織指揮全公司的應急救援;
副總指揮:協助總指揮負責應急救援的具體指揮工作
指揮部成員:
調度處處長:負責事故處置時生產系統、開停車調度工作,事故現場通訊聯絡和對外聯系;
安環處處長:協助總指揮做好事故報警、情況通報及事故處置工作,負責事故現場有害物質擴散區域內的監測工作,必要時代表指揮部對外發布有關信息;
保衛處處長:負責治安保衛、警戒、疏散、道路管制工作,負責事故現場的滅火及有害物質擴散區域內的洗消工作;
技術設備處處長:協助總指揮負責工程搶險搶修工作的現場指揮;
職工醫院院長:負責現場醫療救護指揮及中毒、受傷人員分類搶救和護送醫院工作;
供應部經理:負責搶險救援物資的供應和運輸工作。
三、危險目標的確定及潛在危險性的評估
(一)危險目標的確定
根據本公司生產、使用、貯存危險化學品的品種、數量、危險性質以及可能引起化學事故的特點,確定以下兩個場所為應急救援危險目標:
1#目標:供應部北庫,貯存各類危險化學品;
2#目標:氯堿廠合成鹽酸貯罐。
(二)潛在危險性的評估
供應部危險化學品庫區裝卸、存貯的原料大多具有易燃、易爆、強蝕高毒、揮發性強的特點,主要有苯、甲苯、二甲苯、甲醇、乙醇、一甲胺、芳烴、丙烯、液氨、液體黃磷、鹽酸、硫酸、液堿等二十余種。上述物質在突然泄漏,操作失控或自然災害的情況下,存在火災爆炸、人員中毒、燒傷,凍傷、窒息、環境污染等嚴重事故的潛在危險,庫區發生化學事故的可能性較大,且以上十二種危化品貯存量最大最危險。
水污染時間的應急預案 篇2
為了做好學校衛生防疫工作,預防和控制傳染病發生和流行,保障師生健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有關規定,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成立預防傳染病領導小組
組長:X
副組長:X
成員:X各班班主任
二、主要職責
X:全面負責預防控制傳染病的管理指揮工作。
X:具體負責學生傳染病預防控制工作的落實,做好班主任、學生、家長的宣傳教育工作。做好學生日常的健康管理教育,保證教育教學秩序正常開展。負責四年級師生的傳染病防控工作。
X:負責五年級師生的傳染病防控工作。
X:負責一年級師生的傳染病防控工作。
X:負責三年級師生的傳染病防控工作。
X:負責師生傳染病防控工作常用藥品的準備;負責二年級師生的傳染病防控工作。
X:負責六年級師生的傳染病防控工作。
X:具體負責學校傳染病防控知識宣傳教育,利用廣播、板報、加大宣傳力度。
X:負責東涪村的師生的防傳工作。
班主任:具體負責本班學生的防傳工作。
三、預防措施及建議:
在學校“防傳”小組的領導下,各相關部門分工協作,共同配合做好學校防傳工作。
1、班主任或任課教師發現各類傳染病疑似病人,應立刻將其隔離,不得與其他人接觸。應急隔離室設在衛生室。
2、向衛生室老師匯報,并向傳染病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匯報。
3、通知學生家長,立刻送疑似病人到醫院就診。
4、由傳染病工作領導小組組長上報衛生防疫站及教育局主管部門。
5、對疑似癥狀者去過的地方進行消毒。
6、教師要加強宣傳教育,安定學生情緒,穩定學校秩序。
7、如發生傳染病,除隔離病人外,要對密切接觸者進行醫學觀察,對病人到過的地方進行消毒。
8、對疑似傳染病癥狀者和傳染病患者痊愈后要出示醫院證明并經學校同意方可回學校繼續學習。
水污染時間的應急預案 篇3
一、編制目的、依據
為有效防止和應對我區飲用水水源地突發環境污染事件,保障人民群眾飲水安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國家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四川省飲用水水源保護管理條例》等相關的法律、法規、條例制定本預案。
二、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恩陽行政區域內發生的飲用水水源地突發環境污染事件的應急處置。
三、組織機構及職責
(一)指揮機構的編成及任務
在市環保局和區政府的領導下,巴中市環境保護局恩陽區分局成立飲用水水源地突發環境污染事件應急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應急領導小組”),由局長擔任組長,分管環境應急工作的副局長和其他班子成員任副組長,各直屬單位、科室負責人為成員。進入應急狀態時,應急領導小組自動轉為應急指揮部,指揮和參加應急處置工作。
(二)應急領導小組及相關科室職責
1、應急領導小組主要職責
(1)按照有關規定,及時上報轄區內發生的較大及以上城區飲用水源地突發環境污染事件。
(2)貫徹執行國家環境應急工作的方針、政策,落實上級環保部門及區政府關于應急工作的指示要求;
(3)組織制定與修改飲用水水源地突發環境污染事件應急預案;
(4)負責應急工作的決策、指揮與協調相關部門配合,統一指揮轄區內的應急監測和應急處理與處置;
(5)部署轄區內應急工作的公眾宣傳和教育,統一發布應急工作信息。
2、辦公室職責
(1)根據"12369"舉報中心和局值班室提供的飲用水水源地突發環境污染事件信息,按照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的指示,將重大事件的發生情況及時上報區政府和市環保局。
(2)負責將飲用水水源地突發環境污染事件的有關信息及時向區有關部門通報。并協助應急處理領導小組做好與相關部門間的協調聯運工作。
(3)負責在飲用水水源地突發環境污染事件應急處理期間本局內部各科室間的組織、協調和后勤保障工作。
3、環境監測站職責
(1)加強對我區飲用水水源地和敏感河流的水質監測。
(2)制定我區重大飲用水水源地突發環境污染事件監測應急響應預案。
(3)在重大飲用水水源地突發環境污染事件發生時,及時進行現場監測,為應急領導小組和相關部門提供準確詳實的監測報告。
(4)負責重大飲用水水源地突發環境污染事件的評價工作,確定事件造成的水源地污染范圍、程度,及時向領導小組提出保護環境和公眾的措施和建議。
4、污染控制科職責
(1)加強對水資源的管理和水環境的保護,對重點和敏感區域要嚴格控制排放總量。提出污染排放總量控制的目標和控制措施。
(2)組織制定本行政區域內的水污染防治規劃,采取有效措施,確保水污染防治規劃和目標的實現。
(3)重大飲用水水源地突發環境污染事件發生時,會同生態科負責現場協調控制污染工作,提出污染控制方案,并根據所造成的危害和損失情況提請應急領導小組,吊銷責任單位的排污許可證,責令其停業或關閉。
5、自然生態科職責
(1)根據生態區建設目標要求和有關法律、法規,組織制定出全區飲用水水源地保護規劃。
(2)飲用水水源地突發環境污染事件發生時,會同污染控制科負責現場協調控制污染工作,提出污染控制方案,并將所造成的危害和損失情況報告應急領導小組。
6、法制宣傳科職責
負責重大飲用水水源地突發環境污染事件應急處理情況的新聞發布和對公眾的宣傳教育工作,經應急領導小組授權通過媒體和輿論工具及時發布事故處置情況,安定民心,維護社會穩定。
四、應急工作程序
(一)迅速報告
"12369"舉報中心和局值班室實行24小時值班和領導帶班制度,確保通信聯絡暢通。接到飲用水水源地突發環境污染事件報告并核實后,迅速報告應急領導小組,啟動應急預案,開展應急處理工作。
(二)快速出動
各有關單位接到應急領導小組指令后,要攜帶污染事故應急監察、監測設備,在最短時間內趕赴現場。
(三)現場控制
應急現場指揮部到達現場時,如果公安、消防部門尚未對現場進行處置,應急現場指揮部應對現場進行控制和處理,盡可能減少污染物產生,防止污染物擴散;并根據現場勘驗情況,配合劃定警戒線范圍,禁止無關人員靠近。
(四)現場調查
現場調查處理工作比較復雜,需根據事件類別、性質作具體處理,總體步驟如下:
1、到達現場后首先組織人員救治病人。
2、進一步了解事件的情況,包括污染發生的時間、地點、經過和可能原因、污染來源及可能污染物、污染途徑及范圍、污染暴露人群數量及分布、飲用水水源類型及人口分布、疾病的分布以及發生后的處理情況。
3、形成初步判斷、確定污染種類。
4、開展現場調查工作。
應急現場指揮部到達現場,應立即開展現場調查,尋找污染源,通過對事故現場的監察、監測、拍照、攝像、錄音及個案分析,全面掌握事故現場的特點,根據各方面因素,尋找因果關系,做好現場調查記錄。
5、提出調查分析結論和處置方案。
應急現場指揮部根據現場調查和查閱有關資料并參考專家意見,提出調查分析結論,制定污染處置方案,對事故影響范圍內的.污染進行處理處置,以減少污染。
(五)情況上報
應急現場指揮部將現場調查情況及應急處置措施向區政府和市環保局報告,并根據事故影響范圍大小,決定是否增調有關專家、人員、設備、物資前往現場增援。
(六)污染警戒區域的劃定及消息發布
根據污染監測數據和現場調查,應急指揮部擬定污染警戒區域(劃定禁止取水區域或居住區域),發布警報決定;應急現場指揮部要召開事故處理分析會,確定對外宣傳統一口徑,指派專人對新聞媒體發布污染事故消息。
(七)污染跟蹤
應急現場指揮部要根據監測數據和其他有關數據編制分析圖表,預測污染遷移強度、速度和影響范圍,及時向上級部門報告污染事故處理動態和下一步對策,直至污染事故警報解除。
(八)調查取證
應急現場指揮部要根據污染事故的性質,組織相關部門,調查、分析事故原因。實地取證,對涉案人員做調查詢問筆錄,立案查處。
五、應急終止
(一)應急終止的條件
飲用水水源地突發性污染事件狀況達到下列情形之一的,即可終止應急程序:
(1)飲用水水源地突發性污染事件產生的條件已經消除,污染情況得到完全控制,發生水污染事件的水系水質基本得到恢復。
(2)采取了有效的應急措施和防護措施,保證公眾免受再次危害,并使事件可能引起的中長期影響趨于合理水平。
(3)本次飲用水水源地突發性污染事件造成的對供水系統的影響已經消除,供水系統全面恢復正常。
(二)應急終止的程序
根據應急監測、監控快報,確認事件已具備應急終止條件后,請區應急指揮委員會批準后宣布應急終止;必要時,由區應急指揮委員會向社會發布應急終止的公告。
應急終止后,相關應急專業機構應根據實際情況,繼續進行監測、監控、處置和評價工作,直至本次事件的影響完全消除為止。
飲用水水源地突發性環境污染事件應急工作領導小組組織專家進行應急處置行動的后評價,編制應急處置評價報告,存檔備案,并報上級有關部門。
六、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