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發新聞事件應急預案(通用3篇)
突發新聞事件應急預案 篇1
1.總則
1.1 編制目的
突發事件的新聞報道,政治性、政策性很強,關系到社會的穩定和人心的安定,關系到清溪鎮的形象和信譽。為及時、準確、全面、客觀地做好我鎮突發事件的新聞報道工作,特制定本應急預案。
1.2 編制依據
依據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行政法規及《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廣東省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東莞市突然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清溪鎮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結合我鎮實際,制定本預案。
1.3 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處置在清溪鎮內發生的特別重大和重大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事件和社會安全事件等突發公共事件的新聞處理和對外報道工作,同時適用于指導較大和一般突發公共事件的新聞處理和對外報道工作。
1.4 工作原則
(1)及時主動,準確把握。事件發生后,力爭在第一時間發布準確、權威的信息,穩定公眾情緒,最大程度地避免或減少公眾的疑慮猜測和境內外媒體、互聯網站(頁)不準確的報道,積極掌握新聞報道和輿論宣傳的主動權。
(2)加強引導,注重效果。提高正確引導輿論的意識和工作水平,使突發公共事件的新聞處理有利于全鎮工作大局,有利于維護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有利于社會穩定和人心安定,有利于事件的妥善處理。
(3)嚴格制度,明確職責。進一步完善新聞發布制度,加強組織協調和歸口管理,嚴格執行新聞發言人工作規程。具有全局影響的重大突發公共事件的新聞處理工作由鎮委、鎮政及鎮政有關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協調;新聞處理工作由負責事件處置的鎮政有關主管部門歸口管理。對違反工作紀律、蓄意封鎖或隨意散布消息,造成重大消極影響和嚴重后果的單位和個人,將依法、依紀追究責任。
2.組織體系及職責
2.1 新聞處理領導機構
新聞處理領導小組是鎮政成立的相關應急指揮機構的重要組成部分,在鎮政的統一領導下開展工作。設立清溪鎮突發公共事件新聞處理應急委員會。作為全鎮突發公共事件新聞處理應急領導機構。應急委員會由鎮長擔任主任,由負責相關工作的分管領導擔任副主任,由宣傳教育辦、財政分局、司法所、公安分局、黨政辦、清溪電視臺、清溪報社、等單位、部門的主要領導為成員。
2.1.1 新聞處理領導小組職責
(1)接受鎮政應急機構的授權,根據突發公共事件的發生、發展等情況啟動各工作小組,迅速集中辦公。必要時設立新聞中心;
(2)審定新聞發布方案,決定新聞發布內容,負責新聞發布組織;
(3)管理采訪事件的中外記者;
(4)收集、跟蹤境內外輿情,及時向鎮政相關應急指揮機構報告并向鎮政有關部門或事發地政通報情況;通過相關媒體以多種形式有針對性地解疑釋惑、澄清事實、批駁謠言,引導輿論;
(5)落實辦理鎮政相關應急指揮機構交辦的其他事項。
2.1.2 相關成員單位職責
(1)宣傳教育辦要指定專人負責突發公共事件有關新聞發布事項的工作;主動配合鎮政和有關新聞單位的工作,及時提供與事件有關的信息;擬定新聞發布初稿,負責審核向新聞單位提供的新聞通稿;參與新聞發布并回答記者提問;視情況接受新聞媒體采訪。
(2)清溪電視臺、清溪報社負責提出對內對外新聞發布、宣傳報道工作意見,組織指導新聞發布和宣傳報道工作,協調解決新聞發布、宣傳報道中出現的問題,收集、跟蹤境內外輿情,及時組織輿論引導和解疑釋惑、澄清事實、批駁謠言工作。負責互聯網站(頁)的監控、管理及網上輿論引導工作。
2.2 各工作小組職責
2.2.1 新聞處理小組
由宣傳教育辦、清溪電視臺、清溪報社等部門組織,負責制訂處理方案,擬定新聞處理內容,組織新聞處理工作,回答記者提問。
2.2.2 信息監控小組
由宣傳教育辦、清溪電視臺、公安分局等部門組織,負責對境內媒體、互聯網站(頁)有關事件報道的收集、整理和分析工作并及時上報重要信息;組織對網上的輿論引導和信息安全管理工作。
2.2.3 新聞中心
必要時臨時設立。由宣傳教育辦、清溪電視臺、清溪報社、公安分局和負責突發事件處理的.鎮政有關部門或事發地村(居)委會會組織,負責組織新聞發布會、為現場采訪事件的記者提供相關服務。
3.新聞處理應急響應分級
(1)Ⅰ級:由國務院成立相關應急指揮機構或授權國務院主管部門處置的特別重大突發公共事件。
(2)Ⅱ級:由省政成立相關應急指揮機構或授權省政主管部門牽頭負責處置的重大突發公共事件;造成局部影響較大的突發公共事件。
(3)Ⅲ級:由事發地市人民政負責指揮處置的較大突發公共事件;造成局部影響較大的一般突發公共事件。
(4)Ⅳ級:由事發地鎮(市、區)級人民政負責指揮處置的一般突發公共事件。
4.Ⅳ級應急響應
4.1 啟動
發生Ⅳ級突發公共事件后,鎮政成立相關應急指揮機構或授權鎮政主管部門牽頭負責處置,同時啟動本預案。
4.1.1 啟動新聞處理預備
新聞處理領導機構主任向機構成員傳達省、市或者鎮有關精神,分析形勢及境內外輿情,明確工作要求,落實各工作小組和工作人員職責。
4.1.2 啟動新聞處理方案審批機制
突發新聞事件應急預案 篇2
一、基本情況
遂渝鐵路紐引入線x標段工程,管段起訖里程為DK136+100~DK144+273,全長8.173km,主要實物工程量土石方127萬m3;隧道一座,長484m;橋梁6座,總長xx81m,其中:特大橋1座,長665.76m,大橋4座,長987.27m;小橋一座,長27.98m;跨線立交橋三座,總長132m;涵洞24座計637.52橫延米;工程位置位于重慶市北碚區。本標段為丘陵地貌,地形波狀起伏,地面橫坡15~35°,本標段為丘陵地貌,地形波狀起伏,地面橫坡15~35°,局部較陡,基巖裸露,以泥巖夾砂巖為主。丘坡上地表覆土較薄,溝槽多辟為水田,覆土較厚,地表土多為軟土,單斜構造節理發育。
施工現場用電采取就近引接地方農用電方案,現場設變壓器5處,工點用電采用TN-S三相五線制供電,接容保護,配電形式采用三級配電(配電室-分配電箱-開關箱),保護形式采用二級保護,末極開關箱設漏電保護器,額定動作電流不大于30mA,額定漏電動作時間小于0.1s,并實行一機一閘一漏一箱。施工防火采用就近引接水溝天然水,現場設消防水池,配備消防器材消防方案。
二、危險源的辨識和評價
由于管段線路里程較長,施工點多分散,施工機械較多,施工現場線路布置繁瑣復雜,特別是干支線電纜與施工現場腳手架、鋼筋等金屬導體間,極易出現打結纏繞等現象,施工人員極易發生觸電事故。電氣焊作業易起火災事故。
三、預防事故的措施
1、廣泛開展安全生產的宣傳教育,使全體員工真正認識到安全生產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懂得安全生產的科學知識,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自覺地遵守各項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并建立安全教育考核制度,考核成績記入人員檔案。
2、電焊工、電工等特殊工種工人要經專門培訓,并經考試合格持證后,方可上崗作業。
3、支干線架設符合規定,嚴禁成束架設。
4、嚴格執行電氣設備保護接零,特別是對產生振動的設備,保護接零的連接點不少于兩處,以防脫落。
5、TN-S接零系統內,工作零線與保護零線禁止混用,做到三級配電兩級保護。工作接地電阻值小于4Ω,重復接地不小于3組,每組接地值不小于10Ω,防雷接地阻值小于10Ω,接地體至線路用mm2多股銅線連接,電氣設備采用2.5mm2多股銅線連接。
6、施工現場使用雙證齊全的漏電保護器、配電箱、開關箱等電氣材料和設備。
7、加強用電及防水安全技術交底,明確作業工點的危險點及預防措施,應注意的安全事項,相應的安全操作規程和標準。交底采用書面形式,保存安全交底簽字記錄。
8、加強安全生產檢查,集團公司指揮部每旬定期全管段檢查一次,采取自檢與互檢相結合的方法,建立檢查檔案。對檢查中發現的隱患,及時整改。
四、應急救援
(一)應急指揮機構
成立應急救援指揮中心,指揮中心主任:賈振功,組員:王清江、隋建叢、黃旭升、況良書、劉學慶、張劉寶、李有能。
(二)應急救援隊伍
成立應急救援小組。各施工作業工點均成立應急救援小組,由工點現場負責人任組長,專職安全管理人員為副組長,人員由具有豐富施工及搶險經驗的管理負責人員及具有2項以上特種操作技能的工人組成。
1、急救小組
職責:負責現場的醫療救護,對事故中的輕傷人員,現場及時進行包扎救治,傷情嚴重的,專人負責送至附近醫院緊急搶救。
人員組成:
組長:
副組長:
組員:
2、現場搶險小組
職責:事故發生后,現場搶險小組負責事故現場的`處置。根據事故發生的實際情況,分析事故原因,及時制定處理方案,采用加固、搶修或排除事故隱患等措施,有效的遏制事故的蔓延。將事故的`損失降到最小,同時避免事故范圍的擴大和再次發生。
人員組成:
組長:
副組長:
組員:
3、后勤保障組
職責:為了確保事故預案的順利開啟、實施,由后勤保障組對事故的上報、事故處理中的通訊聯系和安全處理應急資金提供保證。
人員組成:
組長:
副組長:
組員:
(三)應急救援必備設備和器材
發電照明器材、切割工具、搶險工程車、吊索具、簡單醫療急救設施、滅火器、消防沙、消防水桶、水源、消防鍬、現場應有的事故應急所需的物資、工程機械等。
(四)事故報告和現場保護
事故報告由總工程師王清江負責(聯系電話)。按照安全法規規定的時間(24小時內),按照規定的內容(事故的時間、地點、人員傷亡狀況、經濟損失等)把事故發生情況報告上級安全生產管理部門集團公司安質部及重慶市北碚區安全監督管理部門。現場保護由現場搶險小組負責,保護的內容包括交通疏散、警戒、現場物證、受傷人員和決定終止保護措施等。
(五)通信和聯絡方式
應急救援之間的聯絡和應急的設備設施的調動由總工程師王清江(聯系電話:)負責。火警119(重慶市北碚區消防大隊);醫療急救中心120(重慶市沙平壩區嘉陵醫院急救電話:)。
五、培訓和應急演練
本應急方案由集團公司指揮部組織每半年演練一次,由指揮部安全質量監察科科長黃旭升負責記錄收集資料信息。
六、預案的維護與更新
根據演練情況和有關人員的變化本應急方案半年更新一次,由指揮部安全質量監察部負責更新和發放工作。
突發新聞事件應急預案 篇3
為了切實做好學校平安工作,保證師生人身、財富平安和維護學校穩定,結合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一、應急領導小組
組 長:
副組長:
成 員:
二、具體應急預案
(一)、學校內犯罪分子行兇事件應急程序
本應急程序的要點是:迅速集結優勢力量,阻止犯罪分子行兇。
1、獲得事件信息的任何人都應當在第一時間向學校領導報告,并同時撥打110報警。
2、學校領導或任何工作人員應立即組織現場人員,不惜一切代價建立警戒線,使犯罪分子無法靠近學生,防止事態擴大。
3、應急領導小組宣布學校進入全面應急狀態,應急小組各負責人立即實施應急救援行動。
4、應急領導小組集結優勢力量,攜帶防衛器械,與犯罪分子周旋,勸阻與制止犯罪行為,為警方援助贏得時間。在有利條件下設法制服犯罪分子。
5、把所有學生和無關人員撤離至平安區域。
6、救護受傷學生和其他傷員。
7、向公安、消防、救護、教育局等有關部門、單位求援,爭取外援迅速趕到事件現場,并保證學校應急組織信息疏通。
8、實施事件現場警戒,阻止無關人員進入學校,維護現場秩序,防范心懷叵測的人肇事,引導外部救援人員進入事件現場。
9、事件發生后,學校應當立即向教育局報告。
(二)、學校內發現可疑人物應急程序
本應急程序的要點是:迅速采取措施,控制可疑人物。
1、在學校內發現形跡可疑,四處游蕩,可能作案的可疑人物,在場人員都應當立即向值班領導或校長報告。
2、捍衛人員和領導指派人員應當迅速對此人進行詢問,同時把他的行動限制在局部區域內。
3、若此人自述進入學校的目的明顯缺乏可信度,無人證、物證可以證明,甚至說話前后矛盾、蠻不講理,捍衛人員應當將其帶入辦公室進行進一步盤問,要封鎖大門。
4、若有證據標明此人是危險人物或犯罪嫌疑人,應當立即撥打110報警,由警方帶走作進一步伐查。
5、若可疑人物在盤問時奪路逃跑,現場人員應當將其相貌、身高、衣著和其它特征和逃走方向,向警方報告。同時,學校應當做好此人再一次闖入學校作案的思想準備和預案準備。
6、在整個過程中,學校應當采取切實有效的措施,防范可疑人物使用暴力,要確保周圍人員的平安。
7、學校應當把事件情況和時向教育局報告。
(三)、學校內群體性斗毆事件應急程序
本應急程序的要點是:迅速制止斗毆,防止人員傷亡。
1、獲得斗毆事件信息的任何人員都應當在第一時間,向值班領導和風管領導報告,若事態已經失控或后果嚴重,應立即撥打110報警。
2、學校領導應迅速集結優勢力量(必要時攜帶防衛器械)趕到現場制止斗毆,并在斗毆現場設置警戒線,防止事態擴大。
3、若斗毆者手中有器械,應首先收繳所有斗毆器械。
4、若有校外人員參與斗毆,應設法不讓他們逃離。
5、若有學生受傷,應立即進行救治,或打120送醫院,并和時與家長聯系。
6、分離斗毆雙方,由學校領導、捍衛人員、班主任等進行詢問,了解斗毆原因和過程,并做好筆錄。
7、對有流氓惡勢力嫌疑的校外人員,應交警方處置。
8、對外校學生,應與學生就讀的學校聯系。
9、對參與斗毆的學生進行教育,對情節嚴重的給予必要的處分,防止此類事件再次發生。
10、要對斗毆事件的校內外各種因素綜合分析,要防范學生在校外遭到毆打。
11、學校領導應當將斗毆事件有關情況和時向教育局報告。
本預案自20xx年5月1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