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天然氣應急預案(精選3篇)
學校天然氣應急預案 篇1
為做到在生產過程中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根據我公司煤氣多,易燒傷的特點,制定了一整套預防措施和應急方案,對上述兩種易發事故,要嚴格執行。
一、處理煤氣設備、檢查、檢修必須到公司綜合辦公室辦理動火、入灌許可證,經安委會領導實地分析,具體步暑處理方法、操作步驟確認安全可行,方可操作。
二、配備防范藥品、防護設施監護人、安全員、主管領導、防止火災和人身事故的發生。
三、現場周圍確保道路暢通,指揮人員視線清楚,有足夠的人員監護。
四、一旦出現事故,要快、速、穩、妥地組織人員,指揮搶救。
五、經常性地組織人員進行應急、急救各種的.培訓,學習本生產單位易發生的事故的應急處理方法。
六、做好事故材料的上報工作,查明事故原因,對重特大事故,要上報上級部門。
七、設立公司安全委員會,經常性地對各生產科室進行安全隱患的督促整改工作。
附安委會成員花名
化工有限公司安全委員會
組 長: 梁振光 (電話:)
副組長: 韓泳明 (電話:)
成 員: 許混師 韓尚前 馬富才 許挨林 趙 海 郝曉勇 周志良
下設辦公室主任: 李廣榮 (電話:)
安委會工作職責
一、負責全廠的安全保衛工作,檢查各科室、班組安全保衛制度的執行情況。
二、負責對新進廠工人進行廠一級安全教育,并督促科室、車間、班組抓好對以上人員的二級、三級教育。
三、經常進行不定期的安全檢查,發現問題及時制止,對事故隱患提出防范措施。
四、參加事故分析會。弄清原因,查明責任,參加公司及安全生產檢查。
五、負責對爆破器材的管理和審批。
學校天然氣應急預案 篇2
1 總則
1.1 編制目的
為建立健全我市城市天然氣供應保障應急管理體系,提高城市天然氣供應綜合管理能力和抗風險能力,確保準確、及時、有效地處置全市城市天然氣供應突發事件,最大限度避免和減少不良影響和財產損失,維護社會安全和穩定,特制定本預案。
1.2 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城鎮燃氣管理條例》、《浙江省城市供水、燃氣突發事故應急預案》、《金華市城市燃氣突發事故應急預案》、《義烏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義烏市城市燃氣突發事故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制定本預案。
1.3 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發生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城市天然氣供應突發事件的防范和應對工作。
1.4 工作原則
按照“先民用后工業、先重點后一般、局部利益服從整體利益”的原則,形成統一指揮、規范有序、科學高效的城市天然氣供應應急處置體系,最大程度地降低緊急狀態下城市天然氣供應短缺對人民生活和經濟發展的影響。
2 城市天然氣供應突發事件分級
依據城市天然氣供應突發事件的危害程度、影響范圍,由低至高分為一般(Ⅳ)、較大(Ⅲ)、重大(Ⅱ)和特別重大(Ⅰ)四個級別。
2.1一般城市天然氣供應突發事件(Ⅳ級)
一般城市天然氣供應突發事件,是指出現下列情形之一:
1.上游天然氣供應減量,日供應量已低于城市基本供應量,在啟動城市應急氣源后仍不能恢復正常,并持續3天以上。
2.城市天然氣突發事故造成1000戶以上、5000戶以下居民連續停止供氣24小時以上。
2.2較大城市天然氣供應突發事件(Ⅲ級)
較大城市天然氣供應突發事件,是指出現下列情形之一:
1.上游天然氣供應減量,日供應量已低于城市基本供應量的80%,在啟動城市應急氣源后仍不能恢復正常,并持續3天以上。
2.城市天然氣突發事故造成5000戶以上、1萬戶以下居民連續停止供氣24小時以上。
2.3重大城市天然氣供應突發事件(Ⅱ級)
重大城市天然氣供應突發事件,是指出現下列情形之一:
1.上游天然氣供應減量,日供應量已低于城市基本供應量的60%或缺口氣量超過全市工業用戶,在啟動城市應急氣源后仍不能恢復正常,并持續2天以上。
2.城市天然氣突發事故造成1萬戶以上、3萬戶以下居民連續停止供氣24小時以上。
2.4特別重大城市天然氣供應突發事件(Ⅰ級)
特別重大城市天然氣供應突發事件,是指出現下列情形之一:
1.上游天然氣供應減量,日供應量已低于城市基本供應量的30%或缺口氣量超過全市工業用戶和公建用戶的總用氣量,在啟動城市應急氣源后仍不能恢復正常,并持續2天以上。
2.城市天然氣突發事故造成3萬戶以上居民連續停止供氣24小時以上。
3.國家長輸管線、省主干管網、氣源接收站、城市門站等高壓天然氣供氣系統發生事故,嚴重影響城市天然氣供應。
3 組織機構與職責
3.1 組織機構
市政府成立市城市天然氣供應保障應急領導小組(以下簡稱市應急領導小組),由分管副市長任組長,市政府分管副主任、市城管委主任任副組長,成員由市發改委、市經信委、市旅展委、市商務局、市公安局、市安監局、市應急辦、市委宣傳部、市交通運輸局、各鎮街、市城投集團、市天然氣公司等單位負責人組成。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在市城管委,以下簡稱市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
3.2 組織機構職責
1.市應急領導小組。負責審定緊急狀態下的城市天然氣保障供應方案,決定啟動或終止應急預案;研究城市天然氣供應重大應急決策和部署;協調全市天然氣供應的平衡工作;協調應急預案實施過程中的重大問題;協調各級各有關部門開展應急救援工作。
2.市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制定相應應急預案并監督執行;組織協調落實各項城市天然氣供應應急措施;掌握城市天然氣供應突發事件和應急處置的全面情況,及時向市應急領導小組匯報;執行市應急領導小組下達的應急指令,協調解決應急處置過程中的具體問題;引導新聞媒體做好輿論宣傳報道,確保社會秩序和經濟運行平穩。
3.3 成員單位職責
1.城管委:負責做好市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牽頭協調解決城市天然氣供應應急中出現的問題。
2.發改委:協助與上級能源主管部門協調爭取天然氣資源應急供應。
3.經信委:負責做好工業用戶生產用能協調工作,會同供氣單位制定工業用戶有序供氣方案。
4.旅展委:負責做好星級飯店天然氣用戶用能協調工作,會同供氣單位制定星級飯店有序供氣方案。
5.市商務局:負責做好大型商貿天然氣用戶用能協調工作,會同供氣單位制定大型商貿用戶有序供氣方案。
6.公安局:負責城市天然氣供應突發事件導致的安全保衛、治安秩序和交通疏導、交通管制等工作。
7.安監局:負責督促指導相關生產經營單位做好安全生產工作。
8.應急辦:協助相關應急資源參與突發事件處置工作,傳達并督促有關部門(單位)落實市委、市政府有關決定事項和市領導批示和指示。
9.市委宣傳部:負責組織指導相關單位對有序供氣的.新聞發布和宣傳報道工作,組織市屬新聞單位進行節約用氣宣傳工作。
10.交通運輸局:負責在城市天然氣供應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中交通運輸保障工作。
11.各鎮街:協助做好有序供氣方案各項措施的落實工作以及和相關部門溝通協調工作。
12.城投集團:負責組織市天然氣公司在緊急狀態下啟動城市天然氣供應應急預案,協助解決城市天然氣有序供應實施過程中出現的問題。
13.天然氣公司:負責具體落實城市天然氣供應應急事件處置過程中的各項任務和工作措施,及時報告城市天然氣供應應急事件發生的過程、等級、初步原因、發展趨勢以及應急供氣范圍等情況;嚴格執行市應急領導小組的應急指令,服從上級供氣部門的調度,根據供氣量的安排,及時調整供氣計劃,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全市有序供氣方案,努力保證全市天然氣管網安全和重點地區、重點用戶的天然氣供應,確保居民用氣穩定;協助新聞媒體做好宣傳解釋工作。
4 預防監測與預警
4.1 預防與監測
各部門、各單位應堅持“預防為主、預防與應急相結合”的原則,將城市天然氣供應突發事件的預防工作貫穿于城市規劃、建設、運行、發展等各個環節,統籌規劃應急設施,合理配置應急物資,統籌兼顧和綜合運用各方面的資源和力量,提升城市天然氣供應保障能力。要建立健全全市城市天然氣供應監測預警系統,加強對城市天然氣供應的動態監測。市天然氣公司應及時、準確地向市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和相關部門報送有關數據和情況。
1.由天然氣公司具體實施對全市居民、公建、工業、公交等用戶日用氣量的監控,實時監測全市供氣動態,預測天然氣資源的供需平衡情況。
2.建立城市天然氣供應突發事件信息庫,對已發生的各類事件進行記錄,將分析和總結的結果存入信息庫,并以此為基礎不斷完善應急預案。
3.加強重大節假日、重要社會活動、災害性氣候和冬季保高峰供應期間的預測預警工作,建立和健全各類信息報告制度,不斷提高應急保障管理水平。
4.2 預警
根據城市天然氣供應突發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緊急程度和發展態勢,建立城市天然氣供應突發事件四級預警指標體系,預警級別分為一級、二級、三級和四級,分別用紅色、橙色、黃色和藍色標示,一級為最高級別,并分別采用不同預防對策。
藍色預警(四級):預計將要發生一般城市天然氣供應突發事件,事件即將臨近,事態可能會擴大。
黃色預警(三級):預計將要發生較大城市天然氣供應突發事件,事件即將臨近,事態有擴大的趨勢。
橙色預警(二級):預計將要發生重大城市天然氣供應突發事件,事件即將臨近,事態正在逐步擴大。
紅色預警(一級):預計將要發生特別重大城市天然氣供應突發事件,事件即將臨近,事態正在蔓延。
4.3 預警信息發布
預警信息發布的內容應包括:發布機構、發布時間、預警級別、起始時間、可能影響范圍、警示事項、事態發展、相關措施和咨詢電話等。
預警信息發布的范圍包括:可能受影響的單位(企業)與個人,以及其他相關的單位(企業)與個人。
4.4 預警響應
預警信息發布后,按照不同預警等級采取響應的應急措施。
1.藍色預警響應:進入藍色預警期后,各相關成員單位應做好應急響應,加強信息監控與收集;市天然氣公司要立即與上游燃氣企業溝通協商,確保信息的真實性,同時更深入了解事件情況,做好可中斷供氣用戶的減供或停供的解釋和通知。
2.黃色預警響應:在藍色預警響應的基礎上,市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隨時掌握情況,及時進行信息報送;市應急領導小組及時組織研判,并部署相關預警響應工作。
3.橙色預警響應:在黃色預警響應的基礎上,由金華市相關應急機構統一部署,市相關應急機構積極配合。
4.紅色預警響應:在橙色預警響應的基礎上,由省、金華市相關應急機構統一部署,市相關應急機構積極配合。
5 應急處置
5.1 信息報告
發生城市天然氣供應短缺的情況后,天然氣公司要立即向市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市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接到城市天然氣供應突發事件報告后,應迅速確認事件的性質和等級,根據情況啟動相應的預案,并在規定時間內向上級應急指揮機構報告。
1.信息報告的時間和程序。發生一般城市天然氣供應突發事件發生后,天然氣公司要在1小時內將上游天然氣供應情況及本市天然氣供應情況通過電話、傳真方式報告市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較大及以上城市天然氣供應突發事件發生后,天然氣公司要在30分鐘內將上游天然氣供應情況及本市天然氣供應情況通過電話、傳真方式報告市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市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在事發后1小時內向市委市政府值班室電話報告或通過緊急信息報送渠道報送初步情況,力爭1小時內書面報送相關情況。在事發2小時內將突發事件有關情況書面報告市委市政府;因特殊情況難以在2小時內書面報送情況的,須提前口頭報告并簡要說明原因。
2.信息報告內容。信息報告的主要內容包括突發城市天然氣供應事件的時間、氣源短缺量,并初步判定原因、危害程度、影響范圍以及發展趨勢等。根據事態進展,及時做好后續處置情況的續報工作;情況有變化的,應在進一步核實后,將情況續報和核報。
5.2 先期處置
發生城市天然氣供應短缺的情況后,天然氣公司要立即啟動本單位天然氣供應保障應急預案,采取有效措施,與上游氣源供應單位保持密切聯系,爭取增加氣源供應,同時要啟動城市應急氣源,必要時在局部區域增加臨時保供設施,最大程度上增加供氣量,保障城市天然氣的基本供應需求。
5.3 應急響應
根據城市天然氣供應突發事件的嚴重程度,市應急領導小組按照分級響應的原則,采取或啟動相應級別的應急響應。應急響應分為Ⅳ級(一般)、Ⅲ級(較大)、Ⅱ級(重大)、I級(特大)。
1.Ⅳ級應急響應。當發生一般(Ⅳ級)城市天然氣供應突發事件時,市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啟動Ⅳ級應急響應,并組織相關成員單位開展應急處置工作。天然氣公司要采取一切可能措施,增加氣源供應量,確保滿足居民用戶、商業用戶以及醫院、學校等公共服務機構用戶的用氣需求,盡量滿足工業用戶的用氣需求,根據天然氣供應缺口量,相應減少或停止可中斷用戶的天然氣供應。
2.Ⅲ級應急響應。當發生較大(Ⅲ級)城市天然氣供應突發事件時,市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啟動Ⅲ級應急響應,并組織相關成員單位開展應急處置工作。天然氣公司要采取一切可能措施,增加氣源供應量,確保滿足居民用戶、商業用戶(洗浴中心等商業性娛樂場所除外)以及醫院、學校等公共服務機構用戶的用氣需求,根據天然氣供應缺口量,會同經信委、商務局、旅展委等部門制定工商業用戶天然氣有序供應方案,報市應急領導小組同意后,相應減少或停止部分工業企業、商業性娛樂場所等用戶的天然氣供應。
3.Ⅱ級應急響應。當發生重大(Ⅱ級)城市天然氣供應突發事件時,市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啟動Ⅱ級應急響應,組織相關成員單位開展應急處置工作,并上報金華市相關應急機構,建議啟動Ⅱ級應急響應。天然氣公司要采取一切可能措施,增加氣源供應量,確保滿足居民用戶和醫院、學校等公共服務機構用戶的用氣需求,根據天然氣供應缺口量,會同經信委、商務局、旅展委等部門制定工商業用戶天然氣有序供應方案,報市應急領導小組同意后,停止工業用戶的天然氣供應,相應減少或停止部分商業用戶的天然氣供應。
4.I級應急響應。當發生特大(I級)城市天然氣供應突發事件時,市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啟動I級應急響應,組織相關成員單位開展應急處置工作,并上報金華市相關應急機構,建議上報省級相關應急機構啟動I級應急響應。天然氣公司要采取一切可能措施,增加氣源供應量,力爭滿足居民用戶和醫院、學校等公共服務機構用戶的用氣需求,根據天然氣供應缺口量,會同相關部門制定全市天然氣有序供應方案,報市應急領導小組同意后,停止工商業用戶的天然氣供應,力爭保證居民生活天然氣的基本供應。
5.4 應急信息發布
發生一般城市天然氣供應突發事件,由市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發布;發生較大以上城市天然氣供應突發事件,由市應急領導小組按照國家規定的權限在2小時內發布事件簡要信息,并在24小時內發布事件處置情況信息。信息發布的內容包括事件發生的原因、性質、財產損失、事件進展、提示公眾注意事項、天然氣減供或停供信息、臨時解決措施以及依法應當予以公開的其他信息等。
5.5 應急結束
突發事件得到有效控制,影響基本消除,按照“誰啟動、誰結束”的原則,由市應急領導小組決定應急結束,并通知相關單位和社會公眾。
6 后期處置
6.1 善后處置
應急結束后立即開展善后處置工作,具體包括全面恢復供氣、恢復生產等后續事項,盡快消除城市天然氣供應突發事件產生的影響,妥善處理受影響的天然氣用戶,保障社會安定。
6.2 調查評估
發生城市天然氣供應突發事件后,應當開展調查評估,查明突發事件的發生經過和原因,總結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中的經驗教訓,制定改進措施,評估事件損失,并制作調查評估報告
6.3 恢復
城市天然氣供應突發事件處置工作結束后,相關部門和單位應結合調查評估情況,組織制定恢復生產計劃,及時恢復社會秩序,積極配合市天然氣公司對減供或停供用戶的恢復供氣工作。
7 應急保障
7.1 指揮保障
市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應協調有關成員單位緊密配合,積極開展各項應急工作。必要時可召集領導小組成員單位人員集中辦公,加強協調處置力量,及時組建專家組,籌措應急指揮需要的場地、器材、經費等。
應急預案實施期間,市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和各成員單位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天然氣公司對全市天然氣供應情況實行每日兩報;市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每日召開例會,研究全市天然氣的供需平衡和計劃安排,監督天然氣有序供應方案的執行,協調解決執行過程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
7.2 隊伍保障
1.專業應急處置隊伍。天然氣公司的應急搶修隊是全市城市天然氣供應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的專業隊伍,承擔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的任務。
2.應急專家庫。市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組建城市天然氣供應應急專家庫,為處置城市天然氣供應突發事件決策提供技術支持。
7.3 經費保障
與城市天然氣供應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有關的各項費用,按規定程序納入年度財政預算,財政預備費用應當優先保障應對突發事件的需要;市應急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應落實城市天然氣供應突發事件處置的有關應急資金保障。
7.4 通信、交通保障
建立完善以市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為中心的通信網絡系統,建立相應的通信網絡保障制度,在突發事件發生后做到及時、穩定地接收、上報和傳遞各類信息,保障應急管理部門領導、工作人員24小時通訊暢通;公安、交通運輸等單位應采取有效措施,建立健全應急通行機制,保障緊急情況下應急交通工具的優先安排、優先調度、優先放行,確保運輸安全暢通。
8 監督管理
8.1 應急演練
1.由市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市政府相關部門根據實際工作需要,建立演練制度,定期和不定期地組織城市天然氣供應保障應急演練,做好各部門之間的協調配合及通信聯絡,確保天然氣供應緊急狀態下的有效溝通和統一指揮,通過應急演練,培訓應急隊伍,改進和完善應急預案。
2.天然氣公司應根據國家和本市有關應急預案規定,每年至少組織一次演練,不斷提高運行管理能力和應急處置能力。
8.2 宣傳教育
由市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牽頭,引導各有關單位做好城市天然氣供應突發事件的宣傳教育工作,不斷提高公眾的安全意識和自救、互救能力;充分利用廣播、電視、互聯網、報紙、手機等傳播方式,加大對城市天然氣供應應急管理工作的宣傳、培訓力度。
8.3 責任與獎懲
對在城市天然氣供應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中作出突出貢獻的先進集體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對玩忽職守、失職、瀆職的有關責任人,要依據有關規定嚴肅追究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9 附則
9.1 名詞術語
1.城市天然氣供應突發事件是指城市天然氣設施發生安全事故(火災、爆炸、泄漏等)或上游天然氣供應減量等因素導致的城市天然氣供應短缺的事件。
2.城市基本供應量是指居民用戶、公建及商業用戶、不可中斷工業用戶的天然氣供應量。
3.本預案有關數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數,“以下”不含本數。
9.2 更新和解釋
本預案由義烏市城市管理委員會負責更新和解釋。市政府有關部門、天然氣公司等單位要按照本預案的規定履行職責,并制訂、完善相應的應急預案。
9.3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學校天然氣應急預案 篇3
為認真落實市關于迎峰度冬能源保障有關文件精神,切實做好我區20xx-20xx年度迎峰度冬期間天然氣供應保障工作,促進實施清潔取暖工程,確保群眾溫暖過冬,結合我區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天然氣穩定供應事關人民群眾生產生活。隨著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和清潔能源替代工作的強力推進,天然氣、電力等能源需求快速增長,特別是冬季取暖期出現氣侯異常、急劇降溫天氣時,供需矛盾將更加突出。各有關部門、有關企業要切實增強政治意識、大局意識,認真貫徹落實省、市迎峰度冬工作部署,把保障民生用氣、用電供應作為一項重要政治任務,強化組織領導,完善工作機制,制定應急預案,保障能源供給,切實做好天然氣迎峰度冬各項工作,確保人民群眾安全溫暖過冬,促進我區經濟社會平穩運行。
二、組織機構和職責
(一)組織機構
成立區天然氣迎峰度冬保供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負責統一領導、指揮迎峰度冬期間天然氣、電力應急保供工作。
組長:(區委副書記、區長)
副組長:(區委常委、副區長)
成員:區委宣傳部、公安分局、區發改局、區工信局、區財政局、區交通局、區住建局、區民政局、區商務局、區應急局、區市場監管局、區城管局、交警一大隊、交警二大隊、各鄉街、天然氣公司等單位相關負責人。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區發改局,辦公室主任由區發改局主要負責人兼任,具體負責組織實施、協調聯動、應急聯絡、信息收集報送工作。
(二)職責分工
區委宣傳部:負責做好保供應急期間輿情監測,積極開展輿論引導等工作。
公安分局:負責本行政區域突發情況的安全警戒、治安管理。
區發改局:承擔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積極協調上級部門和燃氣企業保障氣源供應;制定并修改完善我區天然氣迎峰度冬應急保供應急預案,做好數據統計和信息報送工作。
區工信局:負責全區工業企業落實“壓非保民”工作。
區住建局:負責做好棚戶區清潔供暖補助資金匯總申請等工作。
區民政局:負責保障極端天氣下困難群眾生活問題,及時給予臨時救助。
區財政局:負責安排本行政區域保供應急專項資金。
區城管局:負責做好城鎮燃氣安全生產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協調全區城市燃氣、集中供熱工作,收集、匯總、上報全區城市燃氣、集中供熱運行情況。
區交通局:根據應急保供工作需要,及時開通保供應急通道,確保車輛快速通行。
區市場監管局:負責做好燃氣方面特種設備安全監管工作。
區商務局:負責指導協調重點電器大賣場(超市)在極端天氣下有關供熱電器的市場供應工作。
區應急局:負責指導相關部門生產安全事故應急工作,依法組織生產安全事故調查。
交警一大隊、交警二大隊:負責做好保供交通保障工作,確保保供車輛和物資能及時抵達所需地點。
各鄉街:詳細掌握本區域內清潔供暖情況,制定本區域內清潔供暖應急方案;做好應急準備,及時有效處置或上報清潔供暖出現的突發事件。
各燃氣企業:切實履行社會責任,把民生作為優先保障重點;引導公眾提高節約用氣意識,配合化解可能出現的各類矛盾和問題,遇到特殊情況及時告知領導小組辦公室。
三、限(停)用氣方案及保障措施
全市統一組織實施預警后,我區根據預警級別做好相關工作。應急預案啟動期間,如出現燃氣資源匱乏或緊急情況,需按照限(停)用氣次序進行限制、停用天然氣,優先保障居民生活用氣,并及時報告領導小組,服從領導小組統一調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