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水停電突發事件應急預案(通用3篇)
停水停電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篇1
一、副總指應急救援組成及職責
〈一〉領導組織
總指揮:白班;夜班:值班干部
副總指揮:
組員:
〈二〉職責
1、總指揮:負責組織指揮全廠應急救援;
2、副總指揮:負責協助總指揮做好應急救援具體指揮工作;
3、組員:在指揮部統一指揮下進行工作,各工段長在事故應急救援中職責是:
1.煉鋼工長:負責煉鋼工段現場指揮工作;
3.連鑄工長:負責連鑄工段現場指揮工作;
4.機修工長:協助總指揮負責搶險搶修工作現場指揮;
5.電修工長:協助總指揮負責搶險搶修工作現場指揮;
6外圍工長:協助總指揮負責搶險搶修工作現場指揮;
7.工程師:負責搶險搶修現場技術指導;
二、應急通訊:
在處理事故之時,所有參與搶險搶修人員需保持通訊暢通,若發現信號不穩定或中之斷時,應立即運用廠內固定電話或手機及時跟總指揮取得聯系,并明確說明所處位置。
三、事故處理預案:
1、當發生停電事故之時,水泵房主控工不要慌張,要鎮定,南區安全水塔可以提供大約15分鐘水源,在這期間內主控工完全可以送電后重新啟動水泵;
2、北區在正常情況下,柴油機在停電之后可以自動啟動,水泵房主控工只要到控制箱操作面板上按下結合離合器按紐,然后按住升速按紐,直到在速度儀表上顯示轉速不能再上升為止;
3、如果柴油機沒有自動啟動,可先按一下復位按鈕。若再不行,就把轉換開關打在手動位置,這時只要手指按下啟動按鈕,柴油機就可啟動
4、當成功啟動柴油泵之后,水泵房主控工應立即將情況匯報當班調度長,并通知轉爐主控室及連鑄主控室。
5、轉爐主控室接到水泵房報警電話后,應立即提槍停止冶煉,,并立即將該情況通知當班調度,由當班調度長向上級進行匯報。
6、連鑄主控室接到水泵房報警電話后,應密切關注二冷水量,在條件允許情況下盡量將在澆鋼包內鋼水拉完。
7、水泵房主控工在柴油機啟動完畢之后,可適當調節入口處手動閥門來增加或減少水壓力,以達到設備所需安全用水。
四、預防措施與考核
1、水泵房主控工在平時工作中要密切監視安全水塔水位高度,如有異常情況要立即報告當班調度長,便于及時處理以消除隱患;
2、安全水塔出水管手動閥門要隨時觀察、以防有人誤動;
3、每班人員要巡視柴油機操作箱面板各開關、指示燈指示情況。如:選擇開關要打在自動位置;電源鑰匙開關要打開;浮充電指示燈是否亮,報警燈是否亮,如亮應及時復位。
停水停電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篇2
一、目的
為規范和加強停車場安全管理,為確保車輛的財產安全,防范車場安全事故的發生,力保車場安全事故發生時損失減少,能快速、高效、合理有序地處置所發生的事故,根據上級有關部門文件與會議精神和相關法律法規,結合該停車場的環境建設與準備的實際,制定本預案。
二、車場安全工作領導組織機構
組 長(總指揮):項目經理
主要職責:負責定時召開停車場安全工作領導組會議,傳達上級相關文件與會議精神,部署、檢查落實車場安全事宜。 副組長(副總指揮):秩序隊長
主要職責:具體負責組織對緊急預案的落實情況,未雨綢繆,做好準備,保證完成領導部署的各項任務。
成 員:
主要職責:具體負責車場所發生突發事件的處理、報告、監控與協調,保證領導小組緊急指令的暢通和順利落實;做好安全、檢查等工作,努力將事故協調到滿意為止。
通訊聯絡組:
組長:客服領班
主要職責:一旦發生火警,負責與疏散各組聯絡,調動有關人員到指定地點。
事故現場處理,根據人員受傷害情況報120,同時報辦公室。
滅火組
組長:秩序班長
成員:(秩序隊員、工程人員)
主要職責:負責消防設施完善和消防用具準備,負責檢查全地下車場等地的用電、用火安全;火險發生,立即參加救火救災工作。
報警電話:110
火警電話:119
醫療急救電話:120
交通急救電話:122
三、方法和過程控制:
(一)車輛損傷事故(指無人受傷)處理:
1、車場內如發生交通事故,控制中心應立即調動安全員控制現場,同時將事件信息通報其他崗位采取必要措施,當班班長立即趕往現場處理,防止肇事車輛及人員逃逸,并將現場情況向中心匯報,中心第一時間通知安全負責人 ,必要時向部門經理匯報。
2、處理人員到現場后,要求肇事當事人如實反映事故發生的經過,并進行拍照,做好相應的事件發生經過客觀記錄,并迅速聯系被撞車主到現場進行調解。
3、根據當事雙方的意見,需自行解決的,處理人員僅作事實見證人。需交管部門解決的,處理人員應主動通知中心與交管部門
聯系,請雙方等待執法人員的到來。因車輛事故堵塞交通時,現場保安員負責疏導車輛進出,并指引警務和保險公司車輛和人員到事發地點現場。
4、處理撞車事件的人員應注意控制雙方車主的情緒,以協調處理為原則,避免與任何一方發生沖突。
5、如因保安員管理疏忽等原因造成車場內車輛損傷而引起的賠償,追究安全管理員責任。
6、如因車主原因造成車場公共設施損壞需照價賠償。
(二)車輛沖崗處理:
1、車場門崗發現車輛欲沖崗時,首先采取應急措施,設法阻止,同時聯系控制中心呼叫聲援。中心應立即調出現場鏡頭進行監控、錄像,并立即通知保安負責人 和服務中心領導前往處理,同時向部門經理確定是否需報警。
2、在阻止車輛沖崗時,崗位保安員應采取必要的自我保護措施。無法阻止時,當值人員須記下其車牌號碼、車型、顏色、駕駛人的基本特征、離去時間、駛離方向,將信息立即向控制中心匯報,并維護好現場秩序。
3、中心應立即與車主聯系并進行確認,必要時保存電話記錄或請其家人到現場簽字確認并妥善保管好沖崗錄像。未經部門經理同意不得播放或轉借。
(三)車輛丟失處理:
1、當值人員發現或接到車輛丟失的信息后,應首先向控制中心匯報,由控制中心第一時間通知部門經理。
2、控制中心應立即通知各崗位保安員加強出入口的控制,同時檢查該車相關記錄,查明進出時間,與車主聯系并請車主出示在本停車場的出入憑證及智能卡,確認事情經過。
3、確認車輛丟失后由部門經理向公司領導匯報,確定是否報警或采取補救措施,同時將車場現場的所有資料封存,以便協助調查。
(四)車場傷亡事故處理:
1、車場內發生傷亡性-交通事故,目擊者首先報告控制中心,由控制中心根據人員傷亡情況,第一時間通知部門經理。
2、現場當班班長應于接到通知后的第一時間內趕赴現場,對事故現場進行保護,并立即聯系控制中心通知受傷者家屬。現場班長對需急救的傷者應立即設法救護,并視情況撥打120急救和送醫院,同時記錄現場情況及事件經過,對現場進行拍照記錄。
3、核實情況(時間、地點、事件概況),通知中心向公安部門報警。
4、劃定保護區范圍,布置警戒;疏導車場交通。
5、注意火險,車輛漏油后要及時采取相關措施處理。
6、收集在場人員對車輛事故的反映,并對在場證人進行登記,以便協助公安部門處理。
(五)車輛堵塞車道的處理:
1、如在停車場出入口出現車輛滯留的現象,安全崗位應及時進行疏導,如屬于車主故意開車堵塞通道,安全崗位要保持冷靜,不得與車主發生沖突,并及時通知上級及客服人員進行處理。
2、當車輛發生堵塞時,當值班長要及時趕到現場進行處理,安排崗位指引其他車輛走應急通道,并做好其他車主的解釋工作。
3、當班機動崗疏散圍觀人群,并在做好車輛警戒的前提下,盡量協調顧客在洽談室等影響較小的區域進行洽談。
4、控制中心人員應將車輛堵塞現場進行攝像取證,并安排班長進行拍照。
5、上級及客服人員到場后,首先對事情進行了解,且在原則范圍內進行協調.如不能解決的,應及時將情況匯報部門經理,經部門經理的同意,可聯系轄區警務室及公安交通部門前來協助處理。
6、如警務部門不能解決或堵塞車影響較大,可聯系相關媒體進行曝光。
(六) 防汛的處理
1、積水組:(工程部)沙袋、抽水泵、水管、移動電源、雨具等物資準備充分;如遇排水堵塞、立即判斷堵塞部位進行疏通、清掏;
2、通訊組:(客服部)及時用廣播通知業主將車輛駛離車庫、現場拍照,情況重大立即上報相關單位并求助;
3、應急組:(秩序部)對業主貴重物品進行救助、搬運,有序疏
導車輛駛離車庫;
4、后勤組:(保潔部)待水位恢復正常,對車庫進行清掃;
停水停電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篇3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是指突然發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我校師生員工健康嚴重損害的重大傳染病疫情,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以及其他嚴重影響師生健康的事件。為預防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發生,特制定本預案:
一、健全領導機構,明確各自職責
學校校長為傳染病疫情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報告的第一責任人,學校成立以校長徐玉蘭為組長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領導小組,副組長為孟菊根,組員是沈利君、龔秋月、余金輝、周瑞。
組長徐玉蘭職責:負責召集領導小組會議,部署安排并領導協調處理落實本預案所有相關工作。負責指揮現場搶救、處置,向上級相關部門匯報、報警,接待上級來人及應對新聞媒體。
副組長孟菊根職責:分工負責協調相關部門落實學校安全應急預案,處理突發安全事故,完成事故處理的各項任務。協助組織、指揮現場搶救、處置、報警,負責處理好事件全過程的相關文字及圖片資料。
組員職責:具體負責學校各年級、各部門突發安全事故的處理、監控、報告等事宜,并保證領導小組指令的暢通。高效有序做好安全工作的宣傳、教育、落實、檢查、處理等,把安全事故的危害和損失減少到最低程度。具體落實到個人為:
周瑞:協助做好在醫院接受治療師生的服務工作。
余金輝:負責安排好其他學生,接待學生家長及其他到場群眾,維持現場秩序。
龔秋月:協助組織現場搶救、文字材料處理等工作。
沈利君:負責聯系搶救車輛、器具,安排運送患病師生到醫院救治,并做好相關服務工作。
二、學校建立傳染病疫情報告的監測網絡,指定專門的傳染病疫情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報告人(以下簡稱學校疫情報告人)。
學校疫情報告人為董銅鈴。疫情報告人必須有強烈的責任心,具有一定的傳染病防控相關知識。
學校傳染病疫情監測報告網絡的組成:校領導、疫情報告人、班主任組成的疫情監測報告網絡。
學校疫情報告人職責:
1、在校長的領導下,具體負責本單位傳染病疫情和疑似傳染病疫情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報告工作;
2、協助本單位建立、健全傳染病疫情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監測、發現及報告相關工作制度及工作流程;
3、每天對全校學生的出勤、健康情況進行巡查;
4、負責指導全校學生的晨檢工作。
三、重大傳染病疫情、重大食物中毒、其他嚴重影響師生健康的事件的情形: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重大傳染病疫情:
1、發生鼠疫、肺炭疽和霍亂暴發;
2、動物間鼠疫、布氏菌病和炭疽等流行;
3、乙類、丙類傳染性疾病暴發或多例死亡;
4、發生罕見或已消滅的傳染病;
5、發生傳染性非典型肺炎或其他新發傳染病的疑似病倒;
6、可能造成嚴重影響師生健康和學校穩定的傳染病疫情,以及上級衛生行政部門臨時規定的疫情。
(二)、重大食物中毒是指中毒人數超過30人或出現死亡1例以上的飲用水、食物中毒事件。
(三)、其他嚴重影響師生健康的事件包括:
1、有毒、有害化學品生物毒素等引起的集體急性中毒事件;
2、有潛在威脅的傳染病動物宿主,媒介生物發生異常;
3、醫源性感染暴發;
4、藥品引起的群體性反應或死亡事件;
5、預防接種引起的群體性反應或死亡事件;
6、嚴重威脅或危害師生健康的水、環境食品污染和放射性、有毒、有害化學性物質丟失、泄露事件;
7、發生生物、化學、核輻射等恐怖襲擊事件;
8、上級衛生行政部門臨時規定的其他重大公共衛生事件。
四、學校傳染病疫情監測、報告的內容、程序及時限
學校建立由教師、到學校疫情報告人、到學校領導的傳染病疫情發現、信息登記與報告制度。
學校建立學生晨檢、因病缺勤病因追查與登記制度。晨檢應在學校疫情報告人的指導下進行,由班主任對早晨到校的每個學生進行觀察、詢問,了解學生出勤、健康狀況。發現學生有傳染病早期癥狀(如發熱、皮疹、腹瀉、嘔吐、黃疸等)以及疑似傳染病病人時,應當及時告知學校疫情報告人,學校疫情報告人要進行進一步排查,將學生因病缺勤、傳染病早期癥狀、疑似傳染病病人患病及病因排查結果登記專用登記冊上,以確保做到對傳染病病人的早發現、早報告。
1、報告內容及時限
(1)在同一班級,1天內有2例或者連續2天內有多個學生(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癥狀(如發熱、皮疹、腹瀉、嘔吐、黃疸等)或者共同用餐、飲水史時,第一發現者應立即報告學校疫情報告人,學校疫情報告人應當在24小時內報出相關信息。
(2)當發現傳染病或疑似傳染病病人時,學校疫情報告人應當立即報出相關信息。
(3)個別學生出現不明原因的高熱、呼吸急促或劇烈嘔吐、腹瀉等癥狀時,學校疫情報告人應當在24小時內報出相關信息。
(4)學校發生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或者其它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時,學校疫情報告人應當在24小時內報出相關信息。
2、報告方式
當出現符合本工作方案規定的報告情況時,學校疫情報告人應當以網絡向教委報告,同時向保健站報告。
五、監測與報告
1、各部門要建立和完善突發事件監測與預警系統,及時發現潛在的隱患以及可能發生的突發事件。
2、發現疫情要立即報告給校長,任何部門和個人都不得瞞報、緩報、漏報突發事件。對違反規定的部門和個人,要嚴格疫情報告責任追究制度,依法查處,追究責任。
3、傳染病暴發、流行時,學校要立即采取有力措施,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對傳染病人和疑似傳染病病人,要采取嚴格的隔離,并立即與醫療部門聯系到指定醫院治療。要加強對重點部位、重點人群、重點環節的預防控制,切斷傳播途徑,防止疫情擴散。
4、疫情報告流程:班主任→保健教師→校長→衛生防病中心。
六、學校全面負責全校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工作。
(一)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預防工作
1、各職能部門都要高度重視衛生工作,強化衛生管理,明確責任,完善各項制度,防止各類傳染病傳播等突發事件的發生。
2、加強宣傳教育。德育組,要充分利用廣播、校園網、板報、櫥窗等校內各種宣傳手段,宣傳《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以及預防和控制傳染病知識和健康知識,培養師生良好的健康意識和衛生習慣,提高自我防護能力。
3、認真做好室內外的環境衛生。
4、加強醫務室建設,積極發揮校醫室的功能作用。
5、總務處要加強食堂衛生管理,對食堂工作人員嚴格要求,規范操作,加強餐具的消毒工作,加強飲用水的衛生管理。
6、相應部門要按照突發事件應急預案要求,做好應急設施、藥品和醫療器械等物質儲備。
(二)、指揮與組織
1、突發事件發生后,應急預案的啟動立即報教委批準。應急預案啟動前,學校根據突發事件的實際情況,做好應急處理準備,并采取必要的應急措施。
2、突發事件發生后,學校按照上級政府的統一指揮,認真做好我校的應急處理工作,積極支持、配合其他部門和單位的應急處理工作。
七、責任追究
任何部門和個人違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的規定,依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追究其法律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