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園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預案制度(精選3篇)
幼兒園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預案制度 篇1
為保證食品衛生,確保師生身體健康,依據《食品衛生法》有關規定,特制訂如下衛生制度。
一、衛生許可證懸掛醒目處,從業有員持有效合格證培訓后方可上崗。
二、從業人員每年體檢一次,凡患有傳染病者不得從事接觸食品的工作。
三、從業人員上班時穿戴整潔的.工作衣帽,并保持個人衛生。
四、做好內外環境衛生,做到每餐一打掃,每周一清洗。
五、食品用工具每次用后要洗凈,保持潔凈。餐(飲)具做到“一洗、二刷、三洗、四消毒”。
六、不進購、不加工、不出售腐爛、變質、有毒、有害、超過保質期的食品。對購買的東西做好臺帳。
七、生、熟食品及成品、半成品的加工和存放要有明顯的標記,分類存放,不得混放。
八、做好操作間衛生,冷葷配餐所有用具必須專用,并有明顯標記。
九、及時處理好垃圾,垃圾桶應有蓋,做好“防蠅、防塵、防鼠”工作。
幼兒園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預案制度 篇2
一、工作原則
沉著應對,措施果斷,快速反映,高效處置。
預防為主,統一領導,警鐘長鳴,分級負責。
二、應急領導小組
組長:季增蘭
副組長:范純
成員:丁海燕張艷紅劉梅儲呈露葛菲章慧尤海霞
信息組成員:各班教師
三、工作職責
(一)應急組長季增蘭負責全面工作,平時加強監督管理協調各項工作,一旦發生食物中毒事件,負責組織搶救中毒患兒、安排檢查現場、調查事件的起因,負責安排善后工作。
(二)副組長范純負責食堂的食物、食品安全檢查工作,并與當地防疫部門聯系接受監督。如果發生食物中毒立刻報告有關部門,對食堂的食品展開全面檢查。
(三)采購組把好食物“進口關”,堅決不購買腐爛變質的物品,所有材料必須嚴格驗收、登記、拍照上傳陽光平臺后方能存入庫房。監督食堂工作人員落實食物“留樣制”,當日食物留存48小時,幼兒無異常情況后方能銷毀。
(四)每周對食堂實行大檢查制度,提出發現的問題,并責令限期整改,不定時進行抽查對出現的問題及時提出,確保幼兒安全。
(五)每天堅持食品、衛生檢查,對發現的過期食品、有異味食品等及時報告以便銷毀。
(六)各班教師堅持每天的檢查與觀察制度,對發現的問題要及時解決并報告幼兒園辦公室。
(七)安保主任顧鵬應在發生中毒事件后第一時間內了解事情的原因,如實向園長匯報,并協助做好媒體的接待,最大程度地消除負面影響。
四、應急處理
一旦發現食物中毒事件,應立即啟動應急預案:
(一)組長季增蘭在第一時間通知教育局和疾控中心。(教育局電話:疾控中心電話:)并負責組織調查事件原因,采取有效措施把中毒人員控制在最小的范圍,配合其他有關部門進行有效的工作。
(二)副組長范純立即封存原物,待衛生監督所同志到達后立即提取48小時的留樣并進行檢查;如懷疑有人故意投毒,向公安部門報告并進行立案偵察。
(三)保健老師章慧及年級組長劉梅、儲呈露、葛菲迅速與急救中心聯系,把中毒的幼兒送往就近醫院進行搶救,確保在第一時間保證幼兒的生命安全。(急救中心電話:120)
(四)副園長丁海燕和安保主任顧鵬全力保持幼兒園的穩定,全體教職工統一思想認識,作好輿論導向和家長群眾的安撫解釋工作,避免教師、幼兒、家長和其他人員因不必要的恐慌而引起混亂。如懷疑是人為投毒,應立即向當地派出所報告。
(五)各班教師及時與幼兒家長聯系,配合領導處理好善后工作,確保幼兒園教育教學正常進行。
幼兒園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預案制度 篇3
為了保障我園廣大教職員工和幼兒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預防食物中毒的發生,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建立并完善應急救援機制,以便為了在發生重大事故時,能及時、正確、高效地處置可能發生的食品安全事故,把事件造成的損害降低到最低程度,特制定本預案。
一、成立食品安全事故領導小組,落實各部門職責
1、成立由園長分管園長助理、保健人員、食品采購員、各班主任、保育員組成的領導小組。
2、園長助理、保健人員協助醫療人員負責救護工作。
3、食堂班長負責保存好食物留樣。
二、建立及時逐級報告制度
教職員工和幼兒如發現短時間內出現多例有嘔吐、腹痛、腹瀉等類似食物中毒癥狀的病人時,當班老師應立即向園安全領導小組匯報,安全領導小組接報后立即匯報園長,并趕赴現場指揮、協調事件的處理。園領導則立即向上級食品衛生部門、醫院和上級教育主管部門報告。報告內容有:發生中毒的單位、地點、中毒人數及死亡人數,主要臨床表現,可能引起中毒的食物等,以利于有關部門積極采取措施,組織搶救,調查分析中毒原因和預防方法。若懷疑投毒則向公安部門報告。
三、事故處置方法及具體措施
一旦發現有食物中毒的現象,幼兒園要立即啟動應急預案,采取搶救措施。并在第一時間向有關部門報告。
四、應急處理程序:
1、一旦發現有食物中毒的現象,事件發現人要立即向安全領導小組匯報。園領導則在第一時間組織人員,并即時啟動應急預案,及時通知有關人員趕赴現場,按照分工開展工作,并立即將中毒人員送醫院搶救。
2、食堂人員負責保留好飯樣本及餐具,并送往衛生防疫部門進行檢驗。期間,嚴禁無關人員進入食堂。
3、組織由園長助理保健人員、骨干教師組成的陪護隊伍,具體負責陪護事宜。
4、穩定幼兒情緒,做好家長工作,保證幼兒園正常的生活秩序和工作秩序。
5、及時向主辦單位及當地衛生防疫部門報告有關處理情況。
五、后期處置
發生食物中毒后在向有關部門報告的同時要保護好現場和可疑食物,中毒者吃剩的食物和排泄物(嘔吐物、大便),炊事用具,飯菜成品,半成品,留樣品等保留待查,以便衛生部門檢驗,為確定食物中毒提供可靠的情況。每天留取食品樣本,24小時后,全園一切正常后處理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