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大型群體活動的公共安全事故應急預案范文(精選3篇)
學校大型群體活動的公共安全事故應急預案范文 篇1
為了加強學校安全工作,防范和減少在體育比賽、藝術會演、軍事訓練、社會實踐、旅游考察等大型群體活動中發生傳染病、食物中毒、交通事故及其他安全事故,提升學校對群體活動事故的應急處理能力,確保師生身體健康及活動安全順利,特制定本預案。
一、可能引發群體活動事故的原因
學校未對學生進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帶隊教師疏于管理、學生不遵守活動紀律擅自自行活動或離隊;租用的車輛車容、車況差、安全性能差、駕駛員疲勞駕車、超載、超速、隨意變道、闖禁令標志或駕駛技術不熟練、應變能力差;活動場所的設施、設備、器械(具)等存在隱患,不符合國家安全標準及食品衛生標準等。
二、防范措施
1、學校和活動承辦單位要加強對活動期間衛生防疫與安全工作的領導,成立專門的安全領導小組,明確相關責任,切實落實各項衛生防疫與安全措施。在組織、舉行學生校外活動前,學校和承辦單位應在衛生、公安、消防、交通、消防等有關部門的指導下制定計劃、成立事故發生應急處理小組和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明確組織管理機構職責、具體應急措施。加強對活動全程的監督,確定信息報告人和信息報告的程序。
2、學校要加強宣傳,強化管理,嚴格紀律,實行全程帶隊的領隊負責制。活動前,學校要專門開展預防傳染病、食物中毒、交通安全及其他安全知識的宣傳教育,增強參加活動人員的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救護能力。要配備專職教師帶管,一般20-30人配一名教師,并建立必要的組織網絡和通信網絡。參加集體食宿的所有人員在活動期間必須服從組委會的統一安排,未經組委會同意,不得擅自在外食宿。
3、學校和承辦單位要安排專人負責衛生防疫與食品衛生安全管理工作,并督促各項制度和措施的落實。大型活動需要的盒飯、點心、飲料等食品必須在衛生、工商等部門公示的專業企業中定購,保證外加工食品的衛生與安全。學校在組織學生異地參加軍訓、實踐、游覽、參觀等活動時,對需在外就餐的,必須事先查看就餐地點,查驗工商營業執照、衛生許可證(包括食堂和小賣部等)以及從業人員健康和培訓證明、飲水衛生合格證及檢驗報告等,并將就餐地點和人數告知當地的教育部門及衛生監督部門,經衛生部門認可后,方可組織學生就餐,確保活動的環境、飲食飲水的衛生安全。
4、學校和承辦單位要積極配合公路、鐵路、民航、衛生、公安等部門,落實各項防范措施,確保參加活動人員途中和活動期間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防止交通事故和其他意外安全事故的發生。要精心選擇活動的路線和車輛,確保途中交通安全。要認真檢查活動場所,確保安全通道的暢通,防止人群擁擠踩踏事故的發生;確保有關設備設施符合衛生與安全要求,特別是公共場地的電器、消防設施、運動器材、高壓、高溫設備及參加活動人員生活設施等重點部位和環節的安全檢查。
三、處理程序
一旦在活動期間發生事故,應遵循以下程序處理。
1、及時報告和報警。
(1)一旦發生事故,活動領導小組要立即向當地相關部門報告,尋求幫助。同時向學校報告,學校領導應立即趕赴事故現場,同時在第一時間內向教育局有關部門報告。
(2)報告中要具體匯報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人員情況、事故原因及處理情況。對于發生事故原因不明的可在后續報告中說明情況。事故處理的進展在后續報告中說明。
2、學校和承辦單位應根據現有條件和能力及時采取措施救護患病或受傷人員,同時以最快方式將人員緊急送至附近醫院,積極配合衛生部門對患病或受傷人員進行救治。
3、學校和活動領導小組迅速收集有關事故信息,做好相應的記錄及有關現場、證據的保存工作。活動的組織網絡和通信網絡應在第一時間發揮作用,在最短的'時間內相互聯系并及時作情況匯總。
4、學校和活動領導小組要組織力量疏散人群,有條件的要及時運送活動人員回學校或去安全的地方。
5、及時聯系患病或受傷人員的家屬(學生家長),做好安撫工作。
6、落實公安、衛生、教育等行政部門要求采取的措施,控制事態,減少社會影響。
7、如果事故是校方管理和學生自身原因引起的,可參照《校內學生意外傷害事故處理程序》開展工作;如果事故發生在車輛行駛中或車輛上,可參照《校車交通事故的應急處理程序》開展工作;如果事故是由活動場所器械(具)、設施、設備引起的,學校要與活動場所、活動承辦單位交涉,并配合進行善后處理工作。
8、學校要在事件發生后及時做好隨訪工作。在發生傳染病疫情或疑似疫情以及疑似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患事件后要做好隔離和排摸調查,以防病情蔓延和治療延遲。安排專人做好患病或受傷人員家屬(學生家長)的解釋工作,并及時將有關情況書面報告教育局。
9、及時通知保險機構介入。
10、必要時公安介入。
學校大型群體活動的公共安全事故應急預案范文 篇2
一、安全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二、安全事故預處置程序
發生安全事故,第一責任人要在第一時間內,到現場負責領導和指揮。首先做好人、財、物的搶救和疏散工作。
第二,組織人員保護現場。
第三,按規定做好逐級上報工作,重、特大事故必須在事故發生后2小時內上報市教育局。3小時內上報省教育廳。
三、應急處置工作組
1、穩定處置組:
組長
成員
2、緊急求助組
組長
成員
3、事故調查組
組長
成員
4、協調、接待組
組長
成員
四、突發事件處理的程序
(一)發生火災預案
1.報警:報警早、損失小。發生火災時,在場人員應視火情大小及時通過有線或無線電話向領導小組或火警"119"臺報警,報火警時要做到:
(1)沉著鎮定,不要掛錯電話,延誤時間。
(2)講清著火單位的名稱地址,靠近什么路口和明顯標志。
(3)燃燒的是什么物質,起火部位,火勢大小,有無人員被困,以及報警人的姓名、單位和電話號碼,以便及時聯系。
(4)報警后,應立即派人在路口等候,引導接應消防車進入火場滅火。
(5)報警時,應組織在場人員立即撲救火災和疏散人員、物資。
2.接警
(1)領導小組及其他有關人員必須聞警而動,立即趕赴火場,按照本預案的任務和要求,分工負責、密切配合、履行職責、迅速開展工作。
(2)火警值班人員必須堅守崗位,保證通訊聯絡暢通,并做好記錄。
3.搶救人員和疏散物資:發生火災時,如有人員被火圍困,要立即組織力量搶救,應堅持救人第一,救人重于救火的原則,救人是火場上的首要任務。
火場尋人方法,主要有大聲呼喚和深入內部尋找兩種。進入火場救人,要選擇最近、最安全的通道,如通道被堵塞可迅速破拆門窗或墻壁。遇有火場煙霧較濃、視線不清時,可以爬行前進,并采取呼喊、查看、細聽、觸摸等方法尋找被困人員。深入火場尋人,要注意在出入口通道、走廊、門窗邊、床上床下、墻角、櫥柜、桌下等容易掩蔽的地方發現人員。救人時應注意安全,進入火場要帶手電和繩子。火場煙霧彌漫,沒有防毒面具,可用濕毛巾捂嘴,防止中毒。可用棉被、毯子浸水后蓋在身上,防止灼傷。
火場救人方法,應根據火勢對人的威脅程度和被救者的狀態來確定。對神志清醒的人員,可指定通道,引導他們自行脫離險區。對在煙霧中迷失方向的人員,可指派專人護送出險區。當搶救的正常通道被隔斷時,應利用安全繩、梯等將人救出。
火場疏散物資是減少火災損失,控制火勢,防止蔓延的有效方法。首先要及時疏散受火災威脅的易燃易爆物品及壓縮氣體鋼瓶等,對不能移動的上述物品,要集中一部分水槍均勻地冷卻其外壁,降低其溫度。其次要疏散重要文件、資料和貴重設備及物品等,并把疏散出來的物資集中存放到安全地點,指定專人看管,防止丟失,被竊或壞人乘機破壞。人員、物質疏散后應在指定地點集中清點,并查明有關情況,及時報告。
(二)發生治安事件預案
1.遇來人來訪不履行登記手續,強行闖入,門衛加以阻止,不得放行。
2.若來人已強行闖入校內,門衛追趕不及,即通知有關部門領導,及時將闖入者查清逐出。
3.校內發現不良分子襲擊、行兇、行竊、斗毆,先予以制止、制服,同時撥打“110”報警。
4.為防止不良分子逃逸,在制止、制服其之前,要關閉校門。
5.如有人身傷害發生,應立即采取救治措施,妥善處理善后工作。
(三)發生食物中毒事故預案
1.預防措施
(1)加強公共場所的通風換氣,環境清掃和公共物品的消毒。
(2)加強從業人員的健康檢查和疾病監控。
(3)明確功能分區,嚴禁混用、混存。
(4)嚴格采購食品索證、入庫驗收、領用驗收、制作把關的管理制度,嚴禁銷售、使用不符合食品衛生要求的食品及食品調料。
2.突發事件處理
(1)在最短時間內向所在地衛生行政部門或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報告。
(2)迅速將食物中毒患者送到就近醫院救治,對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患者及傳染病患者應嚴格按照疾病控制機構的要求,做好病人的隔離、救治、消毒處理等工作。
(3)配合衛生監督部門做好中毒現場及事發現場的衛生監督檢查及相關人員的詢問調查,中毒患者的個案調查。
(4)配合衛生監督部門封存或銷毀導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在衛生監督部門的指導下,對中毒現場、食品加工場地、食品用工具、用具、設備進行清洗消毒,完善衛生消毒設施,使其達到食品衛生要求。
(四)發生地震或建筑物倒塌或特大火災等安全事故預案
1、事故現場的教師一邊指揮學生進行緊急集結疏散,一邊以最快速度將發生事故信息傳遞到安全工作領導組、相關職能部門消防、醫務。對受傷人員臨時搶救,進行止血,包扎傷口,送就近醫院搶救。
2.安全工作領導組人員馬上按工作職責到現場指揮全校師生進行緊急疏散,具體如下:
(1)全校以哨音、廣播發出緊急集合信號。
(2)用高音喇叭進行現場指揮疏散。
(3)各年級組長、各班主任、任課教師立即到班級指揮學生按順序疏散。
(4)疏散地點一般以學校操場為集結點,如遇緊急情況,直接疏散出校門。
(五)學校樓道安全管理措施及疏散預案
1.每天值日領導要嚴格按照值日制度,當課、當班教職員工要樹立安全意識,監控學生上下樓情況。
2.自行車要按指定地點規范停放,上鎖。禁止在校園內踢球、爬墻、爬樓門、坐欄桿。違者通報批評或行政紀律處分。
3.凡是有學生在學校就有教師管理,保護學生;學生在校有多晚,教師就要有多晚。
4.為防止學生在課間、集會、文體活動中出現擁擠等其他現象,保證學生有規律、守秩序的上下樓,當課、當班教職工負責進行監督、疏導。
5.各班主任要對學生進行遵守秩序、禮貌禮讓、愛護同學的教育,加強學生的自救自護的教育和訓練。
6.學校總務處要不定期對學校樓道、樓梯設施、樓梯照明尤其是消防設施等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補救、整改。
(六)發現財產被盜預案
1、發現作案人員在偷盜或破壞財產時,在場人員一方面迅速通知值領導、值班保安,并電話報110,同時發出大聲制止作案人員。
2.、在制止作案人員時,注意不要靠近,不要直接單獨正面與作案人員沖撞,可在牢記作案人員容貌、身材特征的基礎上以喝止為上。
3、清點失竊或損壞的財產,配合當地公安機關抓捕作案人員。
4、加固有關設施,彌補有關安全防患工作的缺漏。
5、防止作案人員靠近學生,以避免作案人員拿學生當人質。
(七)交通安全事故預案
1、通知處置領導迅速到場
2、將受傷人員送就近醫院搶救
3、報告交警、配合交警調查現場
4、上報教育局,通知家長
(八)學生間沖突或與外校社會人員發生沖突安全預案
1、由各班的安全委員、寢室長及其他在場人員上報保衛科、班主任、值日教師或其他在場教師,同時上報安全領導小組。
2、在場人員迅速阻止事態擴大,有關老師陪同受傷學生就醫。同時由領導小組根據情況報派出所或通知家長,調查事實經過,對當事人作出相應的處分。
3、通知家長到校并做安撫工作。
4、調查原因
(九)學生夜間疾病救治預案
1、寢室輔導老師夜間值班:向全體學生公布值班地點、值班電話。要求各值日領導要求醫務人員、教師值班期間全天候開機。
2、由寢室長或其他寢室成員馬上通知寢室教師,寢室教師在詢問病情、了解病史的基礎上決定聯系班主任、家長或值日領導組,提供常規用藥或直接就近送醫院救治。
3、如果必須直送醫院,可由一位寢管教師與部分寢室成員一起護送,隨身準備一定現金,另一位寢管教師須繼續留在值班室以免其他情況發生。
4、送達當地醫院后寢室教師須全程陪同生病學生就醫,直到把學生安全送到學校。
5、通知生病學生家長。
(十)停電期間的安全預案
1、電管部門事先通知的停電:
(1)事先準備好礦燈、電筒、蠟燭等照明用具。
(2)要求各班主任及值日領導組成員提前到崗到位,各班自備蠟燭等照明用具。
(3)如遇較長時間停電,班主任到教室安排班會活動,但務必嚴格遵守四不準紀律:不準走出教室。不準隨意串門。不準高聲怪叫。不準拿著照明用具四處走動。
(4)來電以后,由各班主任安排學生把所有照明用具特別是蠟燭如數熄滅以消除隱患。如果在就寢時尚未來電,可允許學生將礦燈、電筒帶到寢室,但嚴禁學生將蠟燭等易引發火災等安全隱患的物品帶到寢室。教室、寢室樓道打開應急燈。
2、事先未接通知的臨時停電:
(1)在場人員馬上把情況報告給安全領導小組,由領導小組分頭布置有關工作。
(2)領導小組成員馬上電話通知各重要職能部門,如通知總務處安排好膳食、備用電源和照明用具。通知德育處安排好教師到每樓層維持秩序,各班主任到崗到位,加強管理。通知教務處安排好教學信號。同時查明停電原因,責成有關人員立即維修或與電力部門聯系協調,取得他們支持,取動發電設備,保證學校的教學和生活用電。
(3)如是晚自修期間停電,根據情況或組織班會活動或繼續安排自修。
(4)不可將因臨時停電而未燒熟的飯菜提供給學生,總務處、食堂應立刻組織力量采購衛生熟食,保證師生正常的膳食供應。
(十一)校舍校產損壞導致的安全事故預案
1、教學時間內,如遇個別物件如桌、椅、床、燈、玻璃等導致的個別學生的輕微事故,由各班的治保委員、寢室長或其他在場人員立即護送到校醫室,同時通知班主任。由校醫室根據情況留觀或送當地醫院。就醫途中務必有班主任或值周教師陪同。
2、班主任根據情況通知校緊急事故領導小組或家長,同時做好有關幫扶、補課等善后工作。
3、如遇較大面積的校舍校產損壞導致的嚴重安全事故,在場人員應立刻報告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報告時說明安全事故的原因、范圍、程度、涉及人員、傷亡大致情況。
4、領導小組成員立刻趕赴現場,同時根據情況向當地公安部門、醫療部門、教育行政部門及其他有關部門匯報。由有關部門或直接對現場人員作出救援指示。
5、在場人員根據實際情況立刻疏散人員,同時組織力量進行搶救。
6、搶救時務必注意鄰近地區的校舍校產牢固情況,如遇人員掩埋,不得用鍬等工具重力挖掘。
7、學校配合當地有關部門做好救援工作、查明事故原因,穩妥地處理有關善后工作。
學校大型群體活動的公共安全事故應急預案范文 篇3
1總則
1.1基本情況
目前,昆明主城公共供水水源十個,已建成自來水廠十座,日公共供水設計能力136.5萬立方米,城市供水管網覆蓋面積約280平方公里,DN100以上輸配水主干管總長1400余公里,供水服務人口250余萬。現昆明主城公共供水由昆明自來水集團有限公司和法國威立雅水務投資有限公司合資組建的昆明通用自來水有限公司承擔。
1.2編制目的
迅速、有效、安全地處置好城市供水過程中出現的各類突發事件,及時控制事態發展,最大限度地減少損失,保護公共財產和人民利益,保障市民的用水安全,維護我市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
1.3編制依據
國家和省、市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相關政策,《昆明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昆政發[20xx]19號)、《自來水經營授權書》或《供水特許經營協議》、昆明自來水集團有限公司與法國威立雅水務投資有限公司簽訂的有關法律文本。
1.4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昆明主城公共供水服務區域處置因人為或自然因素造成的影響城市安全穩定供水和對社會經濟穩定構成危害和威脅的各類突發事件,按照影響供水安全的事態變化啟動應急預案或轉入正常供水工作。有關部門、人員分別按照各自職責、業務范圍和預案相應要求,負責影響安全供水事件的防范和處置。
2、應急處置指揮體系和職責
2.1決策指揮機構:
成立由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市長任組長的昆明主城公共供水安全保障應急指揮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市政府副秘書長、供水主管部門主要負責人任副組長。成員由供水主管部門、安監、公安、監察、衛生、城建、環保、消防、防震減災、供電、財政、商務、工商、發改委、水利、民政、節水辦、供水企業等相關部門和單位的分管領導組成。領導小組在市委、市政府的統一領導下組織、指揮緊急處置、救援工作。
2.2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供水主管部門分管
領導擔任,成員從領導小組成員單位抽調相關人員組成。領導小組辦公室的職責是:在領導小組的具體指導下,負責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救援的協調,措施落實和信息報送等日常工作。
2.3應急隊伍組成及職責
(1)搶險救援組,組長由分管副秘書長擔任,成員由供水主管部門、供水企業、防震減災、公安、衛生、環保、城建、安全生產監管、部隊、節水、水利、供電等部門組成,并按各自職責負責完成突發事件處置時的專業應急搶險工作。
(2)后勤保障組,由市發改委和財政牽頭,供水企業、民政、商務、衛生、等部門組成,主要職責:負責征用應急物資、運輸、設備、食品、藥品、場地等組織、調集和經費落實等工作。
(3)事故調查與評估組,由市安全監管和公安牽頭,衛生、監察、環保、保險等部門組成,主要職責:負責調查確定安全供水突發事件的性質、原因和責任;評估損失并提出處理意見。
(4)事故善后處理組,由市政府牽頭,市政公用局、民政、衛生、工會、事故單位、保險等單位和社會公益組織組成。主要職責:清理、監測現場;調撥、發放應急款物;處理遇難者遺體;理賠、救助捐贈等工作。
3、供水安全突發事件的分級
按照公共供水突發事件緊急程度和影響的嚴重性,昆明主城安全供水應急響應分為4級。以一般(IV級)、較大(III級)、重大(II級)、特別重大(I級)表示。與之對應的四個預警標識顏色依次為:藍色、黃色、橙色和紅色。
3.1一般性(IV級)事件:
(1)城區DN800以下管線、部分供水干管遭到損壞;
(2)由于管道負壓回流、管道施工、管網老化形成爆管、非法用水等造成的供水管網水質交叉污染,影響面積1平方公里以下;當出廠水水質、管網水質受到輕度污染,主要感觀指標超過1倍以上;用戶反映水質感官性指標(嗅味、外觀)異常,局部地區每天超過20項次;管網局部地區用戶末梢無余氯、微生物指標不合格;
(3)供水能力5萬噸/日以下的水廠由于人為和自然因素發生的各類災害事故,導致水廠不能正常運行,影響城市安全供水;
3.2較大(III級)事件:
(1)DN800以上(含800)管線、供水干管遭到損壞;
(2)原水水質受到污染,現有凈水工藝難以解決,對出廠水水質造成一定影響;用戶反映感官性指標(嗅味、外觀)異常,每天超過100項次以上;
(3)各類災害事故導致供水能力5—10萬噸/日水廠停產,影響城市安全供水。由于其它原因導致用水人口2—5萬人停水超過48小時的事件。
3.3重大(II級)事件:
(1)供水能力10—20萬噸/日(含10萬噸)水廠、供電和供水系統遭到嚴重毀壞;
(2)0.5噸液氯瓶發生嚴重泄漏事故;
(3)原水受到各種有毒有害物質的污染,造成任何一項毒理學、放射性指標超標;管網水質超標導致群體性用戶出現不良反應癥狀,但無人員死亡的事故。
3.4特別重大(I級)事件:
(1)供水能力20萬噸/日以上水廠、供電和供水系統遭到嚴重毀壞或由于其它原因,導致用水人口5萬人以上停水超過48小時;
(2)水廠氯庫發生意外導致嚴重泄漏事故,造成嚴重后果;
(3)城市公共供水水源和供水系統遭到人為投毒,導致嚴重后果。
4、應急處置原則、信息報送及處置程序
4.1處置原則
處置安全供水突發事件應遵循“以人為本,預防為主;統一指揮,分級負責;服從調遣、處置迅速;協同應對安全供水的工作原則。”
4.2信息報送及處置程序
信息報送以政務值班系統為主要渠道。事件發生,要求按規定按時限逐級上報相關部門。突發事件處置程序可簡單概括為“早報告、快處置、定性質、保安全、快恢復”。
4.2.1信息報送
(1)發生一般性(IV級)突發事件,需在12小時內將信息上報供水主管部門;
(2)發生較大(III級)突發事件,需在4小時內將信息上報供水主管部門和領導小組;
(3)發生重大(II級)突發事件,需在2小時內將信息上報供水主管部門和領導小組;
(4)發生特別重大(I級)突發事件,需在1小時內將信息上報供水主管部門和領導小組。
4.2.2處置程序
(1)發生一般性(IV級)突發事件,由供水企業按內部處置程序進行處置;
(2)發生較大(III級)突發事件,由領導小組視情況確定是否啟動應急預案;
(3)發生重大(II級)或特別重大(I級)突發事件,由領導小組決定啟動應急預案。
5、保障城市安全供水的應急措施
當發生下述影響城市安全供水突發事件時,辦公室和各應急隊伍應在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和指揮下,按各自職責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5.1水質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
(1)由于公共供水水源受到污染,現有供水生產工藝不能確保水質達標時,供水企業應果斷停止供水生產,由供水主管部門協調環保、衛生、水利等部門,分析污染原因并妥善解決污染事故,待水源水質恢復正常后,或通過改造、完善制水工藝能使供水水質符合國家飲用水標準,該水源方可重新投入使用。停水期間,通過多水源供水調度措施,取用備用水源供水,用送水車送水或調用瓶裝水的方式解決群眾日常基本生活用水問題;
(2)當供水輸配水管網發生水質污染事件時,供水企業應采取控制供水管道閘門、搶修故障管道和清洗、消毒被污染管道等措施,減少并控制污染影響的范圍、徹底清除供水管道中的污染物,經水質檢驗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停水期間,供水企業通過供水調度或用送水車等方式向停水區送水,確保居民日常基本生活用水;
(3)對供水設施(含二次供水設施、自建供水設施等)遭人為投毒引發的水質事故或供水管理的原因引發的水質突發事件,產權單位和用戶應及時報告,并停止供水和排放完被污染的儲水,對被污染供水設施清洗消毒,經取樣分析化驗,水質合格后,恢復供水。停水期間,供水企業用送水車送水,確保居民基本生活用水。
5.2停水事故的應急處理
由于自然災害、水廠事故、輸配水管網事故、電力事故等突發事件發生時,導致城市大面積停水,各應急隊伍應按各自職責調查分析事故原因和妥善解決各類事故,并使其盡快恢復正常。供水企業應根據水行政主管部門的水源分配計劃,制定供水調度方案上報供水主管部門,針對停水區域和水廠分布情況,進行應急處置。
若主要的城市水源因發生各類突發事故而不能向各水廠提供源水,導致各水廠停產,且短時間內無法恢復,應及時啟用城市地下水,并積極組織調配桶裝水和瓶裝水供應,解決必要的飲水問題,同時,應加大、加強節約用水的措施及力度,必須應采取限時、限量、分片供水等應急措施。
5.3發生漏氯事故的應急處理
(1)自來水生產用氯涉及儲存、運輸、使用幾個環節,發生大面積漏氯應采取快速反應、統一指揮、分級負責、單位自救與社會救援相結合的應急救援原則;
(2)發生漏氯事件,供水企業應當按照本企業制定的漏氯處置預案立即組織處理工作;若供水企業不能自救處置時,應立即報告供水主管部門,逐級上報市政府啟動《昆明市危險化學品應急救援預案》,開展處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