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演練方案(通用11篇)
學校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演練方案 篇1
一、指導思想
為了保障校車運行的安全,本著幼兒“安全第一”的原則,切實以保障師幼的人身安全的宗旨,特制訂校車安全逃生演練方案。
二、演練的時間、地點、參加人數、車輛
時間:20xx年5月14日上午10:20分
人數:乘坐校車的幼兒約30人
車輛:1輛
三、演習領導小組及應急小組成員
組長:執行園長
副組長:保安組長
應急組長:保健醫生
成員:全體教職員工
四、準備工作
1、車輛先安排在幼兒園車庫門口。
2、老師將幼兒帶到車庫口處排隊,各班教師將幼兒排好隊觀看。
3、師幼事先熟悉逃生場地,逃生(方法、順序、路線)。
4、班級教師宣傳本次活動。
5、衛生保健準備。
6、設計問題:(1、接送過程中車輛因機件故障突然停止在馬路中間。車輛自燃應該如何處理;2、車輛有幼兒抽搐,應如何處理。3、有陌生人敲打門窗,應如何保護幼兒人生安全。)
五、細節要求
1、X部署好所有人員的分工與需要配合人員。
2、逃生時不搶道、不驚慌。
3、教師組織幼兒有序撤離。
4、重點危險地帶專人把守(車門、車窗)。
5、班級教師延伸安全教育。
六、人員安排
1、道具擺放:
2、領導總結發言:
3、衛生保健:
4、負責撰寫總結并在家長群及公眾號發表。
5、負責資料收集與存檔。
6、總指揮長:
七、活動流程
1、9:30校車準備就緒。
2、9:40劃分區域并指揮各班排隊到達觀看位置。
3、9:40將打印“校車逃生演練車輛”粘貼在演練校車上。
4、10:10教師帶領好演練幼兒準備(演練完畢將幼兒送回各班老師處)。(各跟車教師、班主任)
5、10:20宣布演練開始,并公布車輛演習問題與方法。
6、10:55總結并宣布演習結束。
7、11:00各班有秩序地回教室。
學校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演練方案 篇2
一、演練概述
(一)演練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和《陜西省水上交通事件應急救援預案》,按照國務院應急辦公室《突發事件應急演練指南》,制定旬陽縣20xx年水上交通應急救援演練方案。
(二)演練目的
1、檢驗預案。通過演練檢驗應急預案的科學性和可操作性。
2、完善準備。通過開展應急演練,檢查應對突發事件所需應急隊伍、物資、裝備、技術等方面的準備情況,發現不足及時予以調整補充,做好應急準備工作。
3、鍛煉隊伍。通過開展應急演練,增強演練組織單位、參與單位和人員等對應急預案的熟練程度,提高應急響應能力和應急處置能力。
4、磨合機制。通過開展應急演練,進一步明確專業應急救援隊伍與社會救援力量統籌銜接相,理順工作關系,完善應急機制。
5、科普宣傳。通過開展應急演練,普及應急知識,提高公眾風險防范意識和應對災害能力,增強公眾對政府實施水上交通事故救援的信心。
(三)演練原則
聯系實際、講求實效、著眼實戰、精心組織、確保安全、統籌規劃、厲行節約。
(四)演練時間:20xx年8月3日9時左右。
(五)演練地點:旬陽縣城旬陽港
(六)演練主題:關愛生命和諧水路,強化安全基礎促進平安水運
(七)主辦單位:
(八)指揮體系:成立20xx年旬陽縣水上交通事故應急救援演練指揮部
1、總指揮:
2、策劃:
3、現場執行指揮:
指揮部下設五個工作組:策劃組、宣傳組、技術保障組、安全保障組、評估組
演練同時邀請縣民航水上交通安全委員會成員單位觀摩指導。
二、演練科目:
模擬客貨船發生碰撞事故,造成人員落水,船舶失火,燃油泄漏。擬設置以下科目:
(一)應急響應
水上應急救援中心接到事故報警:在漢江旬陽城關水域發生一艘客船與一艘貨船發生碰撞事故,數人落水,傷亡情況不明,且貨船機艙起火,并出現燃油泄漏,事態呈擴大趨勢。
旬陽縣水上應急救援中心接警后一方面組織救助力量火速趕往現場展開人命救助,一方面按照事故報告程序報告。
(二)人命救助
水陸公司人員根據現場情況,在現場執行總指揮的指揮下,實施對客船落水人員救助,并將遇險船舶的旅客、船員安全轉移。
(三)消防滅火
在消防專家的指揮下,啟動船舶消防水炮,將貨船上的大火撲滅。
(四)救助遇險船舶
救援船舶按照指令,對遇險客船、貨船實施救助,成功將遇險客船、貨船拖至岸邊系固。
(五)水面清污。使用油圍欄、吸油氈對事故水域油污收集處理。
三、演練步驟
(一)事故發生:一艘貨船順流而下因發生機械故障失去控制與一艘載有20人的上行客船發生碰撞,造成3名乘客落水,且貨船機艙起火,并出現燃油泄漏,事態呈擴大趨勢。
(二)接警處警:水上應急救援中心接到貨船船長報警,立即聯系執法大隊和水陸公司,派出執法艇和救援船到達處置險情,并通過信息發布平臺發布航行警告,對事發水域實施緊急封航。同時按照事故報告程序向上級報告。
(三)搜救行動:10分鐘后,3名落水人員分別被執法艇救起,送往在岸邊待命的'120急救。當事客船上的其余20名乘客由水陸公司救援船舶有序轉移至岸上,成功脫險。
(四)滅火行動:兩船相撞導致貨船機艙起火,火勢逐漸蔓延,難以控制,且油艙破損出現漏油,一系列的問題隨之而來。此時,擔任船舶消防滅火任務的執法艇和救援船已趕至事故現場,按照消防預案開展滅火行動。在執法艇和救援船的高壓水槍噴出強大水柱下,貨船的火勢逐步得到控制,最終熄滅。
(五)船舶拖帶:救援船將事故船舶拖至岸邊安全水域。
(六)清污行動:兩艘執法艇及兩艘救援船同時出動處理油污。兩艘執法艇自下而上將圍油欄進行U型布放后拖動逐漸縮小范圍,將江上污油控制在圍油欄內。在對船體漏油點進行成功堵漏之后,將圍油欄拖離主航道,進行污油回收作業,所回收的污油將送到岸上集中處理。環保部門對事故水域水質取樣檢測。
四、演練評估與總結
演練評估:由演練負責人對本次演練做評估報告
學校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演練方案 篇3
一、演習名稱
20xx年黃山區水上突發事件應急演練
二、演習的目的'
為有效應對黃山區水路交通突發公共事件,提高太平湖水上應急救援的組織、協調和指揮水平,加強船舶應急演練,提高船員的應急反應能力,積累水上遇險救助經驗,確保每位船員熟悉其自身應變職責和所服務船舶的應變部署,根據《安徽省水路交通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黃山市水路交通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要求,組織本次演練。
三、演練時間地點
太平湖旅游碼頭前開闊水域,20xx年6月26日9時30分。
四、演練總指揮組
總指揮:
現場指揮長:
成員:
五、演練船艇配置
模擬事故船舶2艘:碧濤號、盤龍號。
救援船舶7艘:金樽八號、神珠1號、皖太游艇68、金鼎16號、太快2號、太管8號、太平湖10號。
觀摩船:太平盛世2號。
六、演練組織機構
(一)主辦單位:黃山金鼎太平湖游船發展有限公司
(二)參演單位:黃山區太平湖游船發展有限責任公司
黃山區綠水游船有限公司
黃山市黃山區太平湖盤龍游船有限公司
黃山市黃山區龍門鄉情緣水上旅游有限公司
黃山市黃山區平湖神珠游船有限公司
黃山市黃山區太平湖農家樂游船有限公司
黃山平湖游艇有限公司
(三)觀摩單位:黃山區地方海事處
七、演練科目
1、事故報警和應急響應
2、遇險人員疏散
3、船舶滅火
4、故障船舶拖帶
5、編隊返港。
八、演練步驟:
演習場景(一):事故報警和應急響應
場景1:“碧濤號”載客20余人從共幸碼頭駛向八卦島,途經鱷魚戲水地段時,突發惡劣天氣,船舶失去動力,與回港船舶“盤龍號”發生碰撞,“碧濤號”起火,船上乘客在慌亂中一人落水,船員組織自救,船長立即向游船公司匯報,同時向黃山市地方海事局12395報警。由于風速、水流原因,火勢難以控制,落水人員救助困難,船舶和人員處于非常危險的狀態。
場景2:接警后,游船公司立即啟動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立即向黃山區地方海事處報告事故情況,同時派遣救援快艇迅速趕往事發水域先行救助,并組織救援船舶前往事發水域。
場景3:接警后,黃山區地方海事處立即派遣海巡艇趕往事發水域進行滅火作業。
演習場景(二):遇險人員疏散
場景1:救援快艇趕到事發水域,勘查火情并迅速向指揮艇報告,用救生竿成功救起1名落水人員。
場景2:現場指揮艇指示救援船舶立即轉移“碧濤號”上的遇險人員。
演習場景(三):船舶滅火
場景1:“碧濤號”客船上煙霧逐漸增大,火勢蔓延,海巡艇駛近“碧濤號”近距離滅火,經過奮力撲救,客船大火被撲滅。
演習場景(四):故障船舶拖帶
場景1:“碧濤號”失去動力,現場指揮長指示“金樽八號”將其拖離事故水域,到達指定地點接受海事調查。
演習場景(五):編隊返港
演習結束后,參演船艇集結編隊返港。
九、演練安全注意事項:
所有參加演練船員,必須嚴肅認真,按綜合演練方案要求,服從安排,穩、準、快的完成演練相關的各項要求。
學校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演練方案 篇4
一、指導思想:
交通事故是學校人身傷亡事故的一個重要方面。從交通事故的傷害程度來看,如果搶救及時、方法正確是極有可能使傷者獲救的。編制“學校交通事故應急預案”的目的是,盡最大努力把受傷者從危險線上搶救出來。
二、交通事故應急機構:
1、學校交通事故應急領導小組。
組長:
組員:
主要職責:
(1)對學校師生宣傳交通法律法規,加強交通安全教育。
(2)健全交通事故應急小組,明確職責,強化工作責任心。
(3)遇交通突發事故,采取一切必要手段,組織各方面力量全面進行救護工作,把事故造成的損失降到最低點。
2、通訊組。
組長:
組員:
主要職責:
(1)在第一時間,將事故發生的情況第一時間通知教職工家屬或學生家長。
(2)迅速和醫療機構及學校校醫取得聯系,并引導救護人員進入現場實施緊急搶救。
(3)及時與交通部門取得聯系,做好調查取證工作。
(4)負責對上、對外聯系及時上報。
3、救護組。
組長:
組員:
主要職責:
1、利用就便器材對傷病員進行緊急搶救,聯系當地醫院送救。
2、保護現場不遭到破壞,配合交通部門做好高層調查取證等工作。
3、做好老師或學生的醫療保險報銷工作。
三、應急行動。
1、各班主任要經常在班內對學生進行交通安全宣傳教育,提醒學生進出校園和經過馬路要注意交通安全,特別是對走讀生經過馬路要經常提醒,防止交通事故的發生。
2、教職員工如遇在校外馬路發生交通事故,要對肇事車輛進行記錄(記清肇事車輛的型號和牌號),要及時撥打電話(110)報警,并自行或向行人求助做好緊急處置,第一時間打電話給120醫院,并通知家人和報告給學校領導。
教職員工如遇學生在校外馬路發生交通事故,要對肇事車輛進行記錄(記清肇事車輛的型號和牌號),及時撥打電話(110)報警,對發生傷害的學生進行緊急處置,第一時間打電話給校醫和120醫院,派車將受傷學生送往最近醫院救治,還要報告給學校領導、班主任和家長。
3、學生一旦在馬路上發生交通安全事故,學校教職員工都要負責地保護好現場,電話報警,通知交通警察到現場勘察,并配合交警部門做好調查、取證、事故處理等工作。
4、一旦發生交通事故,經過現場的教職員工要對學生做好疏散工作,保證交通的`暢通與安全。
5、學校門衛要對學生進出校門的情況進行現場監督,對違反交通安全規定的學生進行批評教育,對不聽從教育的學生及時報告給相關的年級主任和班主任進行處理,嚴重的交學校大隊部和校長室處理。
6、學校門衛要在學生放學和上學時間維持學生過馬路,在馬路上擺上警示牌,教師、學生騎自行車進出校門要下車。
7、在出現緊急情況的時候,在場的教師和領導要注意按照應急疏散指示、標志和圖示進行合理正確的疏散學生。
8、做好教職員工家屬、學生家長的解釋和安撫工作,妥善處理事故。
學校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演練方案 篇5
一、活動目的
為了進一步加強我校校車的安全管理,以及對安全知識的宣傳和教育,提高乘車學生的安全意識和防范能力,從而保障廣大師生的`生命安全,維護學校正常的教學秩序和社會的穩定,結合我校實際,經學校研究,決定組織一次校車安全應急模擬演練活動。
二、活動時間:
20xx年6月12日
三、活動地點:
教學樓前
四、參加對象:
部分領導教師和乘坐校車的學生
五、領導小組
組長:趙衛中
副組長:王會利劉躍軍
成員:各班班主任
六、活動內容:
乘車應急逃生演練、校車安全事故應急培訓
七、人員安排
1、后勤保障小組:王米進徐曉鵬
2、現場疏導小組:趙軍利(攝像)
3、緊急上報小組:王晉軍
八、活動安排
(一)準備工作
1、電子屏顯示“大箕中學校車安全應急演練”文字。
2、6月12日上午活動時間,后勤組準備滅火器。
3、各班班主任負責組織好學生到教學樓前集合。
(二)演練程序
1、政教處主任劉躍軍向學生講解演練時注意事項:(生命很可貴,我們要百倍珍惜,今天我們開展這次乘坐校車應急逃生模擬演練活動,就是要提高全體師生的安全意識,以便在緊要關頭保護好自己的生命,請同學們不要嬉笑,要認真進行演練。下面首先進行乘車應急逃生演練)。
2、由徐曉鵬老師指揮乘坐校車的學生按往常一樣排隊上車,司機關上車門,啟動發動機。
3、突然有一名學生發現校車的尾部冒出“濃煙”,立即大聲報告:“汽車著火啦!”,司機聽到報告后迅速停車,熄匙,打開車門。
4、趙軍利老師立即向學生大聲通知:“車著火!大家鎮定!聽從指揮,要快速有序地下車!”趙老師迅速下車,站在車門口,協助學生迅速下車(學生按由前到后先左后右的順序依次下車,不要顧及書包和錢物)。司機拿出滅火器準備滅火。
5、學生用衣袖、手帕等捂住口鼻,迅速有序地撤離距車輛50米外的安全地帶集合,預防汽車油箱發生爆炸,張冰凌老師點名并向組長匯報。
6、報警援救
(1)徐曉鵬老師撥打119報警:我是校車司機,校車在學校門口處發生自燃。請立即救援!
(2)值日教師撥打120報告:我是大箕中學值班老師,校車在學校門口發生自燃,請立即救援!
(3)值日老師向校長報告:我是值日教師,校車在校門口發生自燃,乘車學生已全部安全疏散,沒有人員受傷,請立即派人到現場協助救援。
7、組織乘車學生集合,由趙衛中長總結講話:
同學們,校車路途中各種情況都可能發生,但我們能掌握逃生技巧是很重要的。如發生交通事故后,車門不能打開、車輛側翻或者車輛落入水中時,首先不要慌亂,要保持鎮定,可以打開車窗或使用逃生手錘砸碎車窗,從窗門逃生。
今天演練過程中,大家都能夠聽從指揮,積極參與,認真配合,疏散有序,以較快的速度撤離到安全地帶。老師們組織到位,保障有力,確保了演練的成功。這次演練活動是對我校突發公共事件應急的一次檢驗,不僅落實了我校應對突發事件的防范措施,而且也提高了我校實際應對和處置突發安全事件的能力,更進一步增強了全體師生的安全意識,提高了自護自救的能力,整個演練活動達到了預期目標。
這次演練活動為我校今后進一步加強安全教育工作提供了一個良好的契機,全校師生應充分認識到學校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做到安全工作長抓不懈,警鐘長鳴,從而為我們大家營造一個平安、和諧的校園。
學校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演練方案 篇6
根據大理市公安局交警大隊警示教育中心關于做好校車安全事故演練的活動精神,為了進一步加強我園校車的安全管理,以及對幼兒安全知識的宣傳和教育,提高幼兒的安全意識和防范能力,從而保障廣大師生的'生命安全,維護校園正常的教學秩序和社會的穩定,結合我園實際,決定組織一次校車安全應急演練活動。
一、活動時間
20xx年7月8日上午9:30點
二、活動地點
幼兒園操場
三、參加對象
園長、分管校車安全工作領導,部分教師、跟車老師、司機和乘坐校車的幼兒
四、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班主任、駕駛員、跟車教師、保健教師
五、活動內容
乘車應急逃生演練
六、人員安排
1、醫療救護小組:
2、后勤保障小組:
3、現場疏導小組:
4、道路安保小組:
5、緊急上報小組:
七、活動安排
(一)準備工作
7月8日上午9:30點,派4號校車開到幼兒園操場上(車上配有一名司機和兩個跟車老師)。
(二)演練程序
1、胡美霞副園長向幼兒講解演練時注意事項:
生命很可貴,我們要百倍珍惜,今天我們開展這次乘坐校車應急逃生演練活動,就是要提高司機、老師、小朋友們的安全意識,以便在緊要關頭保護好自己的生命,請小朋友們不要嬉笑,要認真進行演練。下面開始進行乘車應急逃生演練。
2、由王小潤老師指揮乘坐4號車的幼兒按往常一樣排隊上車,司機關上車門,啟動發動機。
3、突然發現校車的車頭部位冒出“濃煙”,立即大聲報告:“汽車著火啦!”,司機聽到報告后迅速停車,熄匙,打開車門。
4、車內跟車老師立即向幼兒大聲通知:“車著火!大家鎮定!聽從指揮,要快速有序地下車!”跟車老師王小潤迅速下車,站在車門口,協助前邊幼兒迅速下車(幼兒按由前到后先左后右的順序依次下車,不要顧及書包和錢物)。跟車老師段素嬌迅速打開后門,跳到車下,協助后邊幼兒迅速下車。司機拿出滅火器準備滅火。
5、幼兒用衣袖、手帕等捂住口鼻,迅速有序地撤離距車輛50米外的安全地帶集合,預防汽車油箱發生爆炸,跟車老師及時清點幼兒人數。
6、報警援救
司機撥打119報警
我是創新幼兒園校車司機,校車在學校門口處發生自燃。請立即救援!
值班行政(彭平)撥打120報告
我是創新幼兒園校車值班老師,校車在學校門口發生自燃,請立即救援!
值班老師向園長報告
我是創新幼兒園校車值班老師,校車在校門口發生自燃,乘車幼兒已全部安全疏散,沒有人員受傷,請立即派人到現場協助救援。
7、組織乘車幼兒集隊,由胡老師總結講話:
小朋友們,校車路途中各種情況都可能發生,但我們能掌握逃生技巧是很重要的。如發生交通事故后,車門不能打開、車輛側翻或者車輛落入水中時,首先不要慌亂,要保持鎮定,可以打開車窗或使用逃生手錘砸碎車窗,從窗門逃生。今天演練過程中,小朋友們都能夠聽從指揮,積極參與,認真配合,疏散有序,以較快的速度撤離到安全地帶。老師們組織到位,保障有力,確保了演練的成功。這次演練活動是對我們幼兒園突發公共事件應急的一次檢驗,不僅落實了我們幼兒園應對突發事件的防范措施,而且也提高了我園實際應對和處置突發安全事件的能力,更進一步增強了全體師生的安全意識,提高了自護自救的能力,整個演練活動達到了預期目標。
這次演練活動為我園今后進一步加強安全教育工作提供了一個良好的契機,全園師生應充分認識到校園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做到安全工作長抓不懈,警鐘長鳴,從而為我們大家營造一個平安、和諧的校園。
學校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演練方案 篇7
第一章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貫徹國家有關水上安全工作的方針、政策,積極應對水上交通事件,快速、有效地組織開展水上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救助遇險人員,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保護縣境內水域環境,維護社會公共利益,特制訂本預案。
1.2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內河交通安全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港口法》《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國家海上搜救應急預案》《錦屏縣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
1.3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錦屏縣通航水域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發生在該區域以外的水上突發事件,可能威脅、影響到本區域或由上級部門指定或應其他搜救機構請求,需要派力量協助應急處置的,參照本預案實施。
1.4工作原則
1.4.1政府領導、統一指揮、依法規范、快速高效
政府領導:水上搜救工作是政府的重要社會職能,政府對水上搜救工作實行統一領導,建立高效的應急反應機制,及時、有效地調動社會力量,并形成合力。
統一指揮:水上突發事件應急反應指揮部負責對轄區水上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進行統一指揮,協調所組織的各方面應急力量統一行動,保證應急處置工作取得最佳效果。
依法規范:依照有關的法律、法規,明確各相關單位、個人的職責、權利和義務,規范應急反應的組織、協調、指揮。
快速高效:建立應急機制,保證指揮通暢;強化人員培訓,提高從業人員素質;提高應急力量建設,提高應急反應的效能和水平。
1.5相關定義
1.5.1水上突發事件
水上突發事件是指因自然災害、意外事故或人為過失造成或可能造成水上人員傷亡的事故(主要包括船舶碰撞、擱淺、沉沒、火災等),以及水上人命、通航環境、通航秩序和社會公共利益等受到威脅的險情。
1.5.2水上應急處置
水上應急處置是指采取應急措施,對水上突發事件實施應急處置,以消除、避免或減少水上突發事件造成的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環境污染的行為。其中人命救助作為水上應急處置的首要工作,是所有船舶和人員應盡的人道主義義務和法律義務。
第二章組織機構與職責
錦屏縣水上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指揮部”)是錦屏縣人民政府負責水上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的組織、指揮、協調機構。
2.1機構組成
成立錦屏縣水上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由縣人民政府分管副縣長擔任指揮部總指揮,縣應急管理局局長、縣人民政府辦公室聯系副主任、縣交通運輸局局長、縣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大隊大隊長、縣農業農村局局長擔任副總指揮。宣傳、醫療衛生、公安、消防、環保、民政、司法等機關單位和各鄉鎮負責人為成員。指揮部辦公室設在錦屏縣交通運輸局,全面負責指揮部的日常工作,錦屏縣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大隊大隊長兼任辦公室主任。
2.2機構職責
2.2.1指揮部
貫徹執行國家、省有關水上搜尋救助的法律、法規、規定,結合錦屏縣實際情況,制定、修訂水上突發事件的應急預案;負責統一組織、指揮和協調轄區范圍內水上突發事件的應急工作;組織力量積極參與跨區域的重大水上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組織有關部門做好獲救人員的接待遣送工作;負責與鄰近水域的搜救部門進行水上搜救業務的聯系、協調和交流;組織開展錦屏縣水上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大演練;負責落實應急費用;承擔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
2.2.2指揮部辦公室
負責搜救值班,做好水上突發事件的預警工作;組織、指揮、協調各方面力量處置水上突發事件;組織成員單位和人員定期進行專業培訓和演練;及時向縣人民政府和上級職能部門報告有關情況;組織或配合宣傳部門對外進行新聞發布;辦公室主任擔任應急現場總指揮,組織制定現場應急方案,指揮協調現場搜救工作;發布航行通告;負責事故水域的現場警戒,必要時實施交通管制。負責獲救人員、應急救援物資等交通保障工作;負責檢查妨礙船舶航行安全的沉船、沉物設置的標識是否符合助航標準和技術要求,以及其它日常工作。
2.2.3指揮部成員單位
縣委宣傳部:應急總指揮或上級領導認為必要時,負責對水上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的宣傳報道。
縣應急管理局:組織、協調有關安全生產成員單位、調動社會各方力量對發生水上突發事件進行救助;負責協調、組織查處重特大水上交通安全事故。
縣公安局:參與救援行動;負責現場水域和相關陸域的治安警戒;協助組織現場及相關人員和設施的疏散、撤離、隔離;負責傷亡人員的身份確認工作;負責陸上交通的疏導工作,保障應急救援,交通暢通,必要時實施道路交通管制。
縣民政局:負責對獲救人員的善后救助和接濟工作;協助對傷亡人員的處置工作;協助做好傷、亡人員家屬的接待和安撫工作。
縣農業農村局:組織本單位力量和漁船參加搜救行動;參加現場警戒工作;協助組織事故現場周圍漁船和漁民的疏散、撤離。
縣衛生健康局:組織醫療搶救隊伍,對傷病人員實施緊急處置和醫療救護工作;組織醫院做好傷病人員的接收和治療;緊急調用救護所需藥品、醫療器材;提供遠程醫療服務、醫療咨詢、指導;做好事故后醫療衛生處理工作,特別是防疫工作。
縣文體廣電旅游局:參與旅游船舶突發事件的救援工作;負責外地游客安置工作。
縣司法局:協助指揮部辦公室做好預案制訂、修改工作;負責法律支援工作;牽頭、組織法律支援組處理涉外的法律問題。
黔東南州生態環境局錦屏分局:負責水域污染所引起的水、大氣等污染程度的監視、監測、評價等;負責組織對水域污染中處于陸地的污染源控制和消除。
縣氣象局:負責氣象預警工作,及時提供相關氣象資料;對重大險情或事故地點附近區域提供特別氣象預報。
縣消防救援大隊:組織本單位消防力量對船舶火災、危險品泄漏等事故進行應急救援;擔任現場消防指揮,組織現場有關消防力量實施滅火行動,營救遇險人員,控制危害源,清理火場,參與火災原因的調查工作;組織力量參加其他水上救援工作;若船舶可能發生火災、爆炸或危險品泄露危險時,參加現場警戒工作。
縣武警中隊:組織武警、官兵參加緊急救援行動;協助疏散人員、設施;協助相關區域的警戒工作。
縣財政局:負責提供搜救資金保障;負責應急費用的財務保障。
縣水務局:負責水情監測,提供相關水域的重大水情信息。
縣通訊運營商(移動、聯通、電信等):為水上應急行動提供通信保障;并根據應急搶險需要,按指揮部要求,提供臨時通信設施,保障救援和指揮通信暢通。
各鄉(鎮)人民政府:負責協助相關部門做好人員搜救、安置或轉移等工作;配合相關部門做好宣傳教育、應急演練等工作。
2.2.4相關單位
當事方所屬船公司:迅速展開救援工作,配合指揮部實施水上搜救行動;協助做好獲救人員的安置、治療、家屬接待和遇難人員的相關善后工作;協助做好有關沉船、沉物的打撈、保管工作,并及時接收。
當事方船舶:迅速利用一切有效手段向有關部門報警;盡量采取有效措施自救;聽從應急救援部門的指揮、協調。
2.3應急指揮體系及職責
應急總指揮:負責突發事件應急處理的總體指揮,決定預案的啟動、實施、中止和終止,下達應急指令。
根據事故、險情的級別,應急總指揮由指揮部相關負責人擔任:
(1)一般應急由指揮部副總指揮(縣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大隊隊長)擔任應急總指揮;
(2)較大、重大和特大應急由指揮部總指揮擔任應急總指揮;
(3)以上相關領導因故不能擔任應急總指揮時,應由其工作替代人員擔任;
(4)上級部門認為必要時,由上級部門指定人員擔任應急總指揮。
應急副總指揮:由應急總指揮根據需要確定,可臨時增加參加救援行動的主要單位負責人擔任應急副總指揮。應急副總指揮協助應急總指揮開展工作。
應急協調人:由指揮部辦公室負責人擔任,如指揮部辦公室負責人無法到崗,應由其指定代替其工作的負責人擔任,或由指揮部總指揮或副總指揮指定人員擔任。應急協調人負責應急處理工作的總體協調,及時向應急總指揮報告相關情況,執行并傳達應急總指揮指令。
現場總指揮:由應急總指揮指定,一般由縣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大隊現場負責人擔任。現場總指揮負責現場應急行動的總體指揮,指定下一層次的指揮、負責人,及時向應急協調人和指揮部值班室報告現場的相關信息和工作進展,確保通信暢通,執行指令,提出應急處理工作建議。
應急行動組:由縣交通、公安、農業、武警等相關單位組成。在現場總指揮的統一組織、指揮下,實施現場應急救援行動。
警戒監測組:由縣交通、公安、農業等相關單位組成。負責在現場總指揮的統一組織、指揮下,實施現場警戒和監測,及時向現場總指揮報告相關情況。
專家咨詢組:專家咨詢組人員由應急協調人具體召集,負責對險情進行分析、評估,提出應急處置意見,提供科學決策依據,對預案的實施、終止提出意見。專家組由交通、消防、醫療衛生、環保、安全管理等行業專家、專業技術人員組成。
法律支援組:由縣司法局負責牽頭,由相關領域專家組成。負責對應急處理工作所涉及法律的問題進行研究,提供法律支援,處理涉及應急工作的訴訟問題。
信息處理組:由指揮部辦公室負責,相關單位人員參加。
(1)負責收集、整理相關信息、資料,掌握現場的進展情況和各方動態;
(2)及時向指揮部有關領導報告現場相關動態信息,并向有關各方及時傳達應急指揮部的各項指令;
(3)及時向上級有關部門上報信息,并將上級部門或領導的指示、意見及時傳達給相關人員;
(4)負責向宣傳部門及新聞媒體通報相關情況;
(5)上級領導指定由其他部門負責統一宣傳報道的,由指定部門負責。
醫療保障組:由縣衛生健康局指派人員、力量組成,負責遇險人員、參加救援人員的醫療保障和衛生防疫工作。
應急保障組:由縣應急管理局牽頭,縣民政、通信、交通、衛生醫療等責任單位具體實施。負責提供應急后勤物資、通信、交通和醫療等保障。
善后處理組:由指揮部辦公室牽頭,縣民政部門等有關責任單位具體實施。負責協調處理有關遇險人員的救濟、遇險人員及家屬的接待和安置、遇難者尸體處理、有關費用補償或賠償等事項。
事故調查組:由縣交通部門牽頭負責(漁船事故由農業部門牽頭負責),必要時邀請其他相關單位、行業的專家參加。調查組負責查明險情事故發生原因,明確事故責任,并為險情、事故的應急處置提供決策依據。
第三章應急等級
3.1應急等級劃分
根據水上突發事件的性質、危害程度、影響范圍和事態發展趨勢,結合國家有關規定,本預案將水上突發事件應急行動分為一般、較大、重大和特大四個等級。
3.1.1一般應急
一般應急是指對以下一種或幾種水上突發事件采取的應急行動:
(1)死亡(含失蹤)3人以下的水上突發事件;
(2)危及3人以下人命安全的水上突發事件;
(3)非客船、非危險品船發生碰撞、火災等對船舶及人員生命安全構成威脅的水上突發事件;
(4)船舶溢油0.5噸以下;
(5)其他造成或可能造成一般危害后果,對通航環境、港口生產有一定影響,對內河流域生態環境、岸基人命財產安全構成了一定威脅,造成一般社會影響的水上突發事件。
3.1.2較大應急
較大應急是指對以下一種或幾種水上突發事件采取的應急行動:
(1)死亡(含失蹤)3人及以上、6人以下的水上突發事件;
(2)危及3人及以上、6人以下人命安全的水上突發事件;
(3)船舶溢油0.5噸及以上、1噸以下;
(4)其他造成或可能造成較大危害后果,對通航環境、港口生產有重大影響,對內河流域生態環境、岸基人命財產安全構成了較大威脅,造成較大社會影響的水上突發事件。
3.1.3重大應急
重大應急是指對以下一種或幾種水上突發事件采取的應急行動:
(1)死亡(含失蹤)6人及以上、10人以下的水上突發事件;
(2)危及6人及以上、10人以下人命安全的水上突發事件;
(3)船舶溢油1噸及以上、3噸以下;
(4)其他造成或可能造成嚴重危害后果,對通航環境、港口生產有嚴重影響,對水域生態環境、人命財產安全構成了嚴重威脅,造成嚴重社會影響的水上突發事件。
3.1.4特大應急
特大應急是指以下一種或幾種水上突發事件采取的應急行動:
(1)死亡(含失蹤)10人及以上;
(2)危及10人及以上人命安全的水上突發事件;
(3)客船、化學品船發生嚴重危及船舶或人員生命安全的水上突發事件;
(4)船舶溢油3噸及以上;
(5)其他造成或可能造成特別嚴重危害后果,對通航環境、港口生產有極其嚴重影響,對水域生態環境、人命財產安全構成了特別嚴重威脅,造成特別嚴重社會影響的水上突發事件。
3.2應急等級確定
(1)應急等級一般由指揮部值班負責人根據險情報告和核實的情況,對照應急等級的標準進行評估,初步確定相應的應急等級;
(2)因各種情況導致指揮部值班負責人不能直接判斷應急等級的,應立即報告指揮部辦公室負責人,指揮部辦公室負責人應根據險情初步評估情況及時確定應急等級,必要時組織有關專家對險情進行評估、確定;
(3)指揮部辦公室負責人根據險情情況無法確定應急等級的,報指揮部領導決定;
(4)應急等級確定后,因實際情況發生變化導致應急等級發生變更的,應及時提升或降低應急等級。
第四章預警、預防機制
預警、預防是通過預警信息分析,做出相應判斷,并采取預防措施,防止自然災害所造成的事故發生或做好相應應急準備。指揮部辦公室應積極建立并拓寬信息來源渠道,保持與船舶、航運機構、漁業單位、港口、碼頭等信息渠道暢通,以保證及早獲得水上預警信息。
4.1預警原則
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
4.2預警信息來源與監測
4.2.1預警信息來源
(1)當事船舶、設施、其他交通工具或其所有人、經營人、代理人報告;
(2)過往船舶、港航單位、目擊者的報告;
(3)公安110報警臺、有關部門轉報;
(4)氣象部門的通報;
(5)水上求救電話:;
(6)其他信息來源。
4.2.2預警監測
4.2.2.1監測值班
指揮部辦公室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接收和處理水上報警信息。值班通訊如下:
(1)水上遇險求救專用報警電話:公安110報警臺或;
(2)傳真電話:;
4.2.2.2通航水域巡航
錦屏交通運輸局組織的水上巡航工作,可以及早獲得水上報警信息并及時進行處置;漁政等水上執法部門在執行相應水上執法任務時,發現或接到水上報警信息,也應及時報告指揮部辦公室。
4.3預警措施
(1)指揮部通過發布航行通告、電臺、新聞媒體等措施向公眾發布預警信息;
(2)相關單位、船舶和人員應注意接收預警信息,及時采取相應的防范措施,防止或減少突發事件對人命、財產和環境造成的危害。
第五章應急響應與處置
5.1應急響應
5.1.1報警信息接收
指揮部辦公室值班員接到水上險情報警信息,應盡可能詳細地了解并記錄相關信息。
5.1.2信息核實與處理
5.1.2.1指揮部辦公室值班員應立即對所獲取的信息進行核實,判斷報警信息的真實性、可靠性,并根據核實的信息評估險情相應的等級。核實的途徑包括:
(1)船舶所有人、經營人或代理人;
(2)港航單位、碼頭、渡口等;
(3)附近漁船和船舶;
(4)派出船舶進行搜尋核實;
(5)其它有效手段。
5.1.2.2搜集有關氣象、水文資料并進行分析。
5.1.2.3與報警人、當事船舶、船舶代理人等保持聯系,進一步跟蹤、收集有關信息和了解最新情況。
5.1.3險情信息上報
(1)發生一般險情,應及時報告縣應急管理局,并視情況通報相關單位;
(2)發生較大及以上級別的險情,應在接到報警后20分鐘內報告縣人民政府總值班室、縣應急管理局,并及時通報相關單位。在接報后2小時內將基本情況書面報告上述有關部門。
5.2險情評估
5.2.1應急協調人應組織險情評估,根據所掌握的信息對事故或險情造成或可能造成的危害后果進行初步評估。
5.2.2險情評估考慮以下因素:
(1)遇險人數和危險程度;
(2)對通航環境、通航安全的影響程度;
(3)造成內河環境污染的可能性及程度;
(4)對救援船舶、人員可能造成的危害性;
(5)事故或險情進一步擴大的可能性及程度等。
5.2.3根據初步評估,應急協調人擬定應急等級和相應應急措施,提出所需應急救助力量及設施的規模、后勤保障需求、人員保護需求、法律支援需求、專家支援需求等,并報相應領導。
5.3應急處置
5.3.1應急總指揮的行動
(1)按照險情的級別通知有關人員進入相應位置;
(2)按照確定的應急等級,全面組織實施相應預案。本預案附錄中提供了針對各類水上突發事件的具體應急預案,啟動相應預案時,仍應結合實際情況制定應急方案,并根據險情的變化調整方案;
(3)根據事態發展組織進一步的險情評估,包括咨詢專家意見或組織有關專家進行分析;
(4)根據險情的變化和最新評估結果調整應急等級,應急總指揮根據險情等級,相應調整應急指揮體系的級別;
(5)指定現場總指揮;
(6)組織研究制定應急救援方案;
(7)負責應急總體工作的指揮、決策,必要時組織成立應急指揮領導小組。
5.3.2應急協調人的行動
5.3.2.1在確定應急總指揮之前,應自動承擔應急總指揮的職責,直到應急總指揮確定并接管指揮職責為止。確定應急總指揮后,負責應急行動具體協調。
5.3.2.2根據險情初步評估情況和應急總指揮的指示進行應急部署,下達應急指令,組織協調有關救助力量展開應急行動。
5.3.2.3應急部署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行動:
(1)要求遇險船舶積極組織自救,并作好配合應急救援的準備;
(2)通知海事部門發布航行通告,必要時實施水上交通管制;
(3)組織附近船舶實施救援;
(4)通知有關救助力量(單位、船舶、設施和人員)采取相應行動,包括現場救援、應急支援、后勤保障等;
(5)確定應急通信聯絡方式。
5.3.2.4應急指令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1)執行應急行動的單位、船舶或人員、行動時間;
(2)搜救對象:遇險船舶的名稱、種類、噸位、主要尺度、特征、聯絡方式等;
(3)險情或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和事故類型(碰撞、擱淺、火災、爆炸、風災、沉沒、失控等緊急情況),損失和傷亡情況;
(4)指定現場總指揮,確定應急通信聯絡方式;
(5)初步確定搜救區域、范圍及工作任務等。通知救助力量采取行動時,如時間允許應盡可能將有關情況和行動要求交待清楚,并可隨情況變化進行補充修正。
5.3.2.5協調岸上救助力量采取相應行動,配合水上的應急救援行動。
5.3.2.6及時掌握應急行動情況,并向應急總指揮匯報。
5.3.3現場總指揮的行動
5.3.3.1在未指定現場總指揮前,第一時間到達現場的救助單位或船舶應自動承擔起現場總指揮的職責。
5.3.3.2執行應急總指揮發布的或應急協調人下達的指令和要求,并及時報告執行情況。
5.3.3.3組織現場救助力量實施救援:
(1)確定搜救目標的具體位置或可能位置,確定搜救區域;
(2)全面了解和掌握現場情況,及時向指揮部報告;
(3)根據現場情況,制定具體救助方案,為現場救助力量確定適當的搜救方式,分配搜救任務,組織搜救行動,同時應確保其安全;
(4)組織應急行動組和警戒監測組進行應急救援及監測;
(5)協調現場搜救通信。
5.3.3.4保持與應急協調人的聯系,及時反饋現場信息。
5.3.3.5做好現場搜救行動的詳細記錄,包括現場救助力量和設備情況、事故或險情情況、搜救情況等。
5.3.3.6根據現場情況及其變化,提出增加或減少救助力量的建議,對應急總指揮組織制定應急救援方案提出參考意見,以及時對結束、中止或繼續搜救行動提出建議。
5.3.4成員單位的行動
按照指揮部的應急部署派出救助力量,啟動本單位的應急預案,展開應急行動。
5.3.5現場救助力量的行動
(1)向指揮部值班室報告動態,包括救助力量的名稱、出動時間、位置、抵達現場時間等;
(2)抵達現場后,向現場總指揮報告,并接受現場總指揮的統一協調,執行搜救任務;
(3)保持與現場總指揮的聯系,及時反饋現場有關信息,對救助方案提出意見或建議。
5.3.6應急支援力量的行動
被確定為應急支援的救助力量應做好應急準備,確保應急設備、裝備、人員就位,處于應急待命狀態。
5.3.7專家咨詢組的`行動
由應急總指揮或指揮部辦公室負責召集,對救助過程中遇到的問題提供咨詢服務,為搜救決策提供專業技術支持。
5.3.8事故調查組的行動
按照職責分工,查清事故原因,并為應急行動提供相關決策支持。
5.3.9法律支援組的行動
研究、分析應急行動涉及的法律問題,及時為應急行動提供法律支持,為事后索賠工作做好準備。
5.3.10事故方及其所在單位、代理、保險人等的行動
(1)啟動內部應急程序,積極組織自救;
(2)提供應急救援所需資料,如船舶結構圖、貨物資料、旅客資料等;
(3)及時派出人員協助、配合應急救援行動;
(4)及時派出單位代表、保險人代表負責事故善后處理;
(5)提供必要的應急資金。
5.4應急行動中止或終止
5.4.1有下列情況之一,應急總指揮應宣布中止行動:
(1)險情解除,突發事件的危害已控制;
(2)受客觀因素影響如惡劣天氣等原因,無法進行搜救。
5.4.2有下列情況之一,應急總指揮應宣布終止行動:
(1)所有可能區域均已搜尋,進一步搜尋不再有效;
(2)險情解除,突發事件的危害已消除。
5.4.3接到應急總指揮中止或終止通知后,應急協調人、現場總指揮應通知所有參與行動的救助力量中止或終止行動,并核實人員傷亡情況、船舶損失情況、水域污染情況等。
5.5重新啟動
有下列情況之一時,指揮部應重新啟動應急程序:
(1)新的證據表明可能有幸存者;
(2)收到報告并經核實,表明重新開始行動可能有效;
(3)宣布“中止行動”后,事件意外發生變化,須對其重新采取應急行動的。
5.6后期處置
5.6.1善后處理
(1)縣衛生健康局負責組織醫療機構救治獲救傷病人員及防疫工作;
(2)縣民政局負責獲救人員的安置和社會援助工作,以及傷、亡人員的撫恤和善后處理工作。
5.6.2總結評估
(1)應急行動結束,所有參與行動的單位或部門都應立即進行總結,并向指揮部辦公室提交應急行動報告;
(2)現場總指揮應對現場搜救情況進行總結評估,并向指揮部辦公室提交報告;
(3)指揮部辦公室負責匯總有關材料,對整個應急行動進行全面評估,總結經驗,吸取教訓,對存在的問題提出改進意見或建議,形成書面報告,經應急總指揮審核后,提交指揮部領導及上級部門。發生較大及以上級別突發事件,應在處置完畢后2個工作日內,將處置工作情況書面報告縣人民政府、縣安委辦,并視情況通報相關單位;
(4)總結評估報告應及時下發有關單位,或適時召開總結評估大會,以便各有關方面共同總結經驗,改進工作;
(5)所有反映應急行動的資料都應整理歸檔,妥善保管。這些資料包括搜救值班記錄、值班電話錄音、現場工作記錄、應急行動情況報告、總結評估報告等。
第六章新聞發布
6.1指揮部辦公室負責新聞發布工作,具體由信息處理組處理,未經授權,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擅自發布有關信息。
6.2建立新聞發言人制度,新聞發言人由指揮部授權的人員擔任,確保搜救信息準確發布。
6.3搜救信息應經應急總指揮核準后對外發布,或經指揮部總指揮批準后召開新聞發布會。
當所發布信息具有較大社會影響時,指揮部總指揮或上級領導認為須由縣委宣傳部負責發布的,由縣委宣傳部統一對外發布。
6.4新聞發布應注重社會效果,以正面報道為主,加強輿論引導,消除社會恐慌心理,維持社會穩定,宣傳自救、互救知識和救援工作中涌現出來的好人好事。
第七章獎勵與責任追究
7.1對積極參加水上應急工作、做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由指揮部報縣人民政府或其上級主管部門給予表彰、獎勵。
7.2對推諉、故意拖延、不服從、干擾指揮部協調、指揮,未按照本預案規定履行職責的單位、責任人,由指揮部報縣人民政府、相關上級主管部門給予通報批評,并建議其上級主管部門追究行政責任或給予黨紀處分。
7.3有關人員因參加水上應急行動導致傷亡的,按相關規定和政策給予撫恤優待。
第八章應急保障
8.1應急力量和裝備保障
應急指揮部應定期收集各成員單位以及相關單位可以參與水上應急行動的設備、裝備的類型、數量、性能、分布情況等信息,登記造冊,建立水上應急設備、裝備信息庫。并根據需要向縣人民政府提出需求,增添和更新必要的應急設備、裝備、器材,提高應急手段的科技含量,全面提高指揮部的應急反應能力。
8.2應急交通運輸保障
縣交通運輸局應與相關的水、陸運輸部門建立水上應急運輸保障機制,在應急反應時,為遇險人員的醫療移送、疏散、轉移以及應急人員、器材、物資的運送等提供交通運輸保障。
8.3應急醫療保障
縣衛生健康局應組織本縣有關醫療機構建立水上應急醫療聯動機制,明確水上醫療咨詢、醫療援助、醫療移送、收治傷員等任務,確保救護所需藥品、醫療器材能夠緊急調用。
8.4應急治安保障
縣公安局應建立水上應急現場治安秩序保障機制,在應急反應時,根據指揮部的要求安排警力維持秩序,負責陸上交通管制以及參與水上治安警戒等,保障水上應急行動的順利進行。
8.5應急物資保障
在處置重特大應急事件時由縣水上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負責協調落實所需的應急物資保障。
8.6應急資金保障
縣財政局應建立應急資金保障機制,將應急保障資金納入財政預算,按照有關規定合理承擔應由政府承擔的應急保障資金。
8.7應急后勤保障
展開大規模聯合行動或必要時,由指揮部辦公室安排應急行動的后勤保障工作,確保應急行動不斷不亂、順利進行。
8.8應急社會動員保障
需要動員其他社會力量協助處置水上突發事件時,由縣人民政府或當地鄉鎮人民政府動員當地機關、企事業單位、民間組織、志愿者和廣大群眾等力量協助水上突發事件應急救援。
第九章預案管理
9.1預案制定實施
指揮部負責縣水上應急預案的編制工作,經指揮部領導審核通過,報縣人民政府批準后公布實施。
9.2預案更新和修改
9.2.1指揮部辦公室具體負責本預案的更新和修改工作。
9.2.2出現下列情況,本預案應適時進行更新或修改:
(1)水上應急反應政策、法規調整或修改;
(2)在實施過程中發現預案存在缺陷;
(3)經組織評審,發現預案存在缺陷;
(4)預案涉及的組織機構發生重大變化;
(5)經修改的預案應報縣人民政府批準后發布實施,并發給相關單位和部門。
9.2.3分預案的修改由指揮部辦公室負責,修改后報指揮部總指揮批準后實施。
9.2.4經修改的預案應報縣人民政府批準后發布實施。
9.3預案的解釋
本預案由指揮部辦公室負責解釋。
9.4本預案自公布之日起實施。
學校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演練方案 篇8
一、安全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組員:
二、幼兒園安全執勤小組
負責每天幼兒來園、離園時幼兒家長接送車輛的停放秩序,督促全體幼兒及幼兒家長安全離校,定崗,定責。
三、宣傳教育
1、定于每年的五月和九月為安全教育宣傳月,以“增強交通安全意識,提高自我保護能力”為主題,根據幼兒園交通安全特點,制定實施方案,有針對性地開展幼兒學習交通安全知識,遵紀守法,預防交通事故,提高自我保護意識和能力的安全教育活動。
2、利用幼兒園宣傳欄、家園互動等宣傳渠道,宣傳交通安全知識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3、簽訂家長、教師及幼兒園各個崗位的安全責任書,要求全體教職園工、家長高度重視安全教育,落實責任,教育學生。
(1)、過馬路要走人行橫道,不隨意橫穿公路。
(2)、乘車不坐無證、無牌照車、不坐駕駛員酒后開的`車、不坐超載車輛、不坐農用車等。
4、配合交警部門對幼兒園周邊交通安全進行治理,消除不安全隱患。
5、組織教職工進行交通安全知識培訓,要求教師每天對幼兒進行交通安全知識教育,把交通安全教育納入一日活動之中。
6、認真落實安全檢查小組的工作,對違反交通規則的行為納入班級考評中。
四、車輛管理
1、所有接送幼兒的車輛行經幼兒園周邊道路要嚴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服從現場公安交巡警、城管執法人員指揮管理。
2、自行車、摩托車,統一指定地點擺放整齊,要求上鎖。在園內、園門口禁止騎車。
3、接送幼兒的車輛在幼兒園周邊道路應做到即停即走,按行駛方向立即駛離,不得在原地或幼兒園門前掉頭。
4、幼兒在來園和離園時,服從幼兒園值日老師的指揮,按照交通標志線安全有序通行。
五、幼兒園作息時間
上午幼兒來園:8:509:30之間
下午幼兒離園:19:00
總之,安全責任重于泰山,要把安全工作作為幼兒園的頭等大事來抓,要抓細、抓好,確保不發生任何特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努力創建交通安全文明示范幼兒園。
學校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演練方案 篇9
1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了全面提高企業應對機磚生產過程中各種突發事件和風險的能力,確保在發生各類安全生產事故后,科學有序、高效迅速地組織開展事故搶險、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維護正常的社會生產和生活秩序。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及上級部門要求,本著預防與應急并重的原則,結合企業實際情況,制定本預案。
1.2編制依據
制定磚廠事故應急預案的依據為: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20xx年11月1日)。
《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
《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第493號20xx年6月1日
《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AQ/T9002-20xx)
《河北省應急預案管理辦法》
《河北省實施細則》
其他相關法律、法規、規章、標準。
1.3適用范圍
《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適用于磚廠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1.4應急預案體系
建材廠為紅磚生產企業。根據應急預案編制導則要求,綜合應急預案和專項應急預案合并編寫。預案體系為建材廠事故應急預案。
1.5應急工作原則
1.5.1“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是安全生產的基本方針。
⑴技術上采取措施,使生產系統具有保障安全的能力。
⑵管理協調,提高人和機械的技術水平,達到自身和操作保障。
⑶事故發生后能夠有效控制和及時搶險救援;減輕事故造成的損失和對環境的影響,同時又能及時恢復生產。
1.5.2安全第一,以人為本。把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預防和減少事故災難造成的人員傷亡放在首位,切實加強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防護。充分發揮專業救援力量的骨干作用和人民群眾的基礎作用,建立專兼職應急救援力量并發揮其作用。
1.5.3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在公司應急救援指揮中心的統一領導下,各部門密切配合,積極正確處置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1.5.4條塊結合、屬地為主。事故災難現場應急處置和指揮以公司應急救援指揮中心為主,所屬單位是事故應急救援的第一響應者,必須密切配合,負責處理事故,按照分級響應的原則及時啟動相應的應急預案。必要時請求上級增援。
1.5.5依靠科學,依法規范。充分發揮專家的作用,實行科學民主決策。依靠科技進步,采用先進技術,不斷改進和完善應急救援的裝備、設施和手段,提高應急處置技術和水平。依據法律、法規及有關規章、規范、應急管理和救援工作,增強應急處置方案的權威性和可操作性。
1.5.6預防為主、平戰結合。做好應對事故的思想準備、預案準備、物資和工作準備。定期開展應急預案演練,加強部門協調配合,建立聯動機制。將日常管理和應急救援工作相結合,做到常備不懈。
2危險性分析
2.1企業概況
建材廠建于1984年,投資41.5萬元,位于,距離縣城0.5公里,礦區北側與101國道緊密相連,有鄉級公路直達礦區,交通比較便利。主要生產產品為粘土紅磚。主要生產設備有變壓器、制磚機、裝載機等。現有職工22人。年生產140萬塊/年。
2.2危險源辨識與風險分析
2.2.1危險源辨識
(1)機械傷害事故;
(2)車輛運輸事故;
(3)電氣傷害事故;
(4)高溫危害事故;
(5)坍塌事故(取土場、土窯、窯內磚);
(6)中毒窒息;
(7)高處墜落。
2.2.2風險分析
(1)機械傷害事故
1)事故類型
機械運轉過程中對人體造成的碰撞、卷入、甩出傷害。
2)危險程度分析:
①事故原因:修理、檢查機械時,忽視安全措施;斷電作業,電源處未掛警示牌;安全防護裝置不健全或形同虛設;電源布局混亂,不利于緊急停車;違章作業,隨便進入危險作業區;不熟悉操作規程,遇有緊急情況,發生判斷錯誤。
②嚴重程度:機械損壞或報廢、經濟損失、輕傷、重傷、死亡事故。
③發生的時間性:設備檢修時、運轉過程中。
④存在部位:制磚機、攪拌機、送料機、粉碎機。
(2)車輛運輸事故
1)事故類型
①運輸車輛事故:翻車、撞車、擠壓、運輸途中人身傷害。
②鏟裝機事故:傾翻、擠壓、人身傷害。
2)危險程度分析:
①事故原因:車輛狀況不良、路況不好、危險路段行駛、誤操作、無證駕駛、車速過快、停車防范措施不當、雨雪、大霧天氣能見度低、作業區域停留人員、超載運輸和超載鏟裝、兩車作業距離不夠等。
②嚴重程度:車輛損壞或報廢、經濟損失、輕傷、重傷、死亡事故。
③發生的時間性:大霧、陰雨天氣。
④存在部位:作業場所、運輸途中。
(3)電氣傷害事故
1)事故類型
設備故障、人員觸電。
2)危險程度分析:
①事故原因:電氣設備短路、過負荷、漏電、絕緣破壞、振蕩、安裝不當、維護檢修欠妥、設計先天不足、運行人員經驗不足。
②嚴重程度:機械設備損壞或報廢、經濟損失、輕傷、重傷、死亡事故。
③發生的時間性:機械設備運行過程中。
④存在部位:制磚機、攪拌機、送料機、粉碎機、配電箱。
(4)高溫危害事故
1)事故類型
高溫。
2)危險程度分析:
①事故原因:在燒結時,加煤燒制、成品磚出窯過程中溫度較高,通風散熱設施故障,作業人員未正確佩戴防護用品或防護用品失效,容易受到高溫危害。
②嚴重程度:人員灼傷、中暑。
③發生的時間性:燒制過程中。
④存在部位:磚窯。
(4)坍塌事故
1)事故類型
坍塌,埋人
2)危險程度分析:
①事故原因:在人工或機械取土時,坡度過陡,導致大范圍的坍塌,將人或機械掩埋,造成事故;人員出裝磚時,因窯體老化,破損,導致整個窯體或部分窯體坍塌,將人員掩埋,造成事故。
②嚴重程度:死亡事故。
③發生的時間性:取土、出裝磚過程中。
④存在部位:取土場、窯體內部。
(6)中毒窒息
1)事故類型
一氧化碳中毒
2)危險程度分析:
①事故原因:燒磚時,燃燒煤產生一氧化碳。
②嚴重程度:死亡事故。
③發生的時間性:煤燃燒時。
④存在部位:窯體內部、窯體上部。
(7)高處墜落
1)事故類型
窯體上部墜落事故。
2)危險程度分析:
①事故原因:從業人員在窯體上部,填充煤或查看煤燃燒情況時,來回走動,失足墜落。
②嚴重程度:傷、死亡事故。
③發生的時間性:取土、出裝磚過程中。
④存在部位:取土場、窯體內部。
3組織機構及職責
3.1應急組織體系
公司成立應急救援指揮部,由公司總經理擔任總指揮,公司副總經理任副總指揮,指揮部常設機構為公司應急響應中心。總指揮部下設事故搶險組、疏散組織組、后勤保障組、技術保障組。
表3-1組織體系成員名單
圖3-1組織體系聯系圖
3.2指揮機構及職責
3.2.1應急救援總指揮部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當地政府、上級主管部門關于應急救援的方針、政策及有關規定;
(2)發布和解除事故應急救援命令、信號;組織指揮事故應急救援隊伍實施行動,向有關部門通報事故情況,必要時向有關單位為發出救援請求;
(3)檢查、督促做好重大事故的預防措施及應急救援的各項準備工作;
(4)組織事故調查,總結事故應急救援的經驗與教訓;
(5)審批用于事故應急救援的防護器材、救援器材;
3.2.2事故應急救援人員及專業隊伍職責:
總指揮:發布啟動和終止事故應急預案命令,對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工作全面負責;組織事故應急救援全體成員立即到位,實施搶險救援工作;根據事故發展和演變制定應急方案和應急措施;求請上級相關部門增援;確保現場人員安全,控制事故擴大及連鎖事故發生;救援行動結束后組織善后處置及工作總結。
副總指揮:在總指揮的領導下,負責現場應急指揮工作。協助總指揮組織、指揮、協調各方面關系;檢查、落實應急措施實施情況;做好救援人員和其他人員的思想工作,確保應急工作有序進行;應急結束后,協助總指揮做好善后處置工作。
應急響應中心職責:
(1)負責組織公司各類應急救援預案制定和修訂工作。
(2)負責具體組織實施應急救援指揮部的日常指示和安排
(3)負責日常應急的日常管理工作
(4)每年組織事故應急救援專項培訓和演練,督促公司各部門和單位開展此項工作。
(5)對公司各部門和單位應急救援工作進行檢查,將情況上報應急救援指揮部。造成交通事故,并作好交通安全記錄、
2、報告、一旦出現交通安全事故,在場的教職工均有權也有義務立即報告、一般情況報告程序:現場教師或知情教師在第一時間內,立即向學校交通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報告情況;交通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成員第一時間內趕到事故現場,展開營救工作,同時立即向縣教育局和交警部門報告情況、
3、應急工作分工
現場處理組:
職責任務:迅速處理現場情況并保護好現場,做好記錄、根據現場情況決定以下事宜:負責向交警報告情況;和班主任協助醫院,做好搶救工作;科任教師管理班級上好課、留校處理組:年級組長班主任
責任任務:迅速了解情況、接應工作:
負責向縣教育局匯報;迅速查清受傷學生的人數、具體姓名、家庭地址、家長姓名和聯系電話、機動應急組:年級組長班主任職務任務:迅速到校集中持命,做好隨時準備接應的一切準備
4、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的通訊要求工作日,必須保持通信暢通;休息日盡可能開機
做好學校交通安全教育和宣傳工作,謹防學生交通事故的發生、萬一發生學生交通事故,首先做到不慌亂,弄清肇事者,做好救人和向上級報告工作,盡量降低當事人人身傷害、
學校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演練方案 篇10
一、演練主題
師生校車事故緊急疏散。
二、演練的目的意義
通過本次演練提升學校校車事故應急避險及疏散演練的組織和管理水平,強化師生安全意識和應急避險及疏散能力,培養學生終身受益的道路交通事故應急行為習慣。
三、演練科目
校車事故應急疏散。
四、演練場景設置
本次演練設定為校車在接送學生途中發生撞擊交通事故,事故造成油路或電路故障,引發初期火災,進行師生校車緊急疏散演練。
五、演練時間和地點
1、時間安排:20xx年9月15日全校乘坐校車學生。詳見附件一。
2、地點安排:學校操場。詳見附件二。
六、參與演練人員
全校教師與跟車學生分車次進行。
七、演練組織機構及職責分工
3、應急疏散演練指揮部
總指揮:
現場總指揮:
成員:
職責:①全面負責應急疏散演練工作;②執行上級有關指示和命令,領導小組成員按其所分管或所負責部門的職能、職責各負其責;③合理劃定校車應急疏散演練場地,教育學生熟悉和掌握校車應急疏散的流程和紀律。
4、應急疏散演練工作小組
(1)組織協調組
組長:
成員:
職責:
①負責演練方案的制定;
②做好演練過程的協調指揮;
③做好校內信息的上傳下達,負責對外與本級機構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門的聯系溝通等;
④組織開展疏散演練質量自評工作;
⑤負責演練的考評和總結工作。
(2)宣傳報道組
組長:
成員:
職責:①負責安排演練前的宣傳教育和知識培訓;
②負責演練的攝影、計時、記錄等。
(3)搶險救護組
組長:
成員:
職責:
①負責第一時間組織實施校內自救互救,搶救遇險師生;
②如發生意外事故,負責將受傷師生運送到指定安全區域,并撥打120聯系急救中心;
③檢查師生身心狀況,在專業醫務人員到達之前,進行臨時救治和必要的心理疏導。
(4)后勤保障組
組長:
成員:
職責:
①布設演練場地:張貼疏散標識,各班集結地標示;
②負責治安及警戒工作,維護演練秩序,保障演練安全;
③負責通訊、擴音器、救助等演練所需物資器材的準備。
八、演練準備工作的安排
5、演練工作組會議:20xx年9月12日9:40在辦公樓會議室召開全體工作組成員會議。
6、全體演練工作人員(應急救援人員、班主任、校車司機、隨車管理老師)會議:20xx年9月13日9:40在辦公樓會議室召開全體演練工作人員會議。
7、各班班會安排:20xx年9月14日晨會各班班主任組織召開班會,對學生進行演練相關培訓,并進行身體問詢檢查。
8、準備工作檢查及培訓效果考評:20xx年9月15日進行準備工作檢查及培訓效果考評。
九、演練的程序及內容
9、分車次組織演練:全校共9輛車進行演練。每輛車培訓及演練時間為40分鐘。工作人員安排見附件一。
10、現場培訓:培訓時間40分鐘。培訓內容及流程如下:
(1)安全帶的使用方法培訓。
(2)校車司機帶領師生學習校車的各種逃生途徑和逃生方法。
(3)老師組織校車上的學生進行初期火災緊急撤離預演。
11、演練準備:各車輛演練開始前5分鐘,工作人員到達崗位,根據各自崗位職責檢查排除演練場地隱患。
(1)指揮部、各工作組人員到各自崗位進行各項準備工作的最后檢查。
(2)搶險救護組負責對師生身體情況問詢檢查。
12、務校車演練
(1)現場總指揮發布指令:“車輛起火,立即疏散”。后勤保障組負責在校車周圍施放煙霧,并吹哨示意疏散。
(2)所有學生立即解開安全帶。引導老師利用應急手動開關打開乘客門或應急門(當次演練前設定)后引領學生開始撤離,指明方向,當輔助老師下車時,引導老師應跑到隊伍前方引領到臨時集結區,并組織學生列隊。
(3)學生面向疏散門方向(乘客門或應急門),按車廂過道兩側先左后右,再左再右的次序,每次整一路縱隊疏散。
(4)輔助老師盡快到達疏散門外,輔助扶持下車困難的'學生,阻止任何學生返回到校車上拿遺漏物品。
(5)引導老師組織脫險學生在車外快速集結。應做到:
①隊尾離演練車輛須保持10米以上臨時安全距離;
②每輛校車學生按照4路縱隊,面向主席臺集合;
③隊伍行、列清楚,方便迅速清點人數。
④引導老師簡要向現場總指揮報告人員是否到齊,總指揮視情況決定是否安排開展搜救。
(6)從疏散開始至上報人員是否到齊的時間要求20人(含)以下100秒,每增加1人增加1秒。
(7)如無人員遺漏,引導老師在前,輔助老師在后,迅速將隊伍撤出至事故車輛50米外的疏散安全集結地。
(8)在學生疏散同時,司機應手持滅火器靠近汽車模擬起火點(通常設定為發動機附近),做好阻截火勢進入乘客區的準備。待學生離開車廂后,負責檢查車廂是否有遺留學生需要幫助,并按照先救人,再滅火,再撤離的程序工作。
(9)各班全部到達集結區后,各班引導老師再次整隊向現場總指揮報告以下人員統計信息:X號車,應到人數、實到人數、有無人員傷亡失聯。
(10)現場指揮根據統計報告情況,做好相應處置部署(搜救、滅火、送醫等)。如情況正常,進行現場總結點評后,本批次(時段)演練結束,師生帶離演練現場。
十、演練的要求
13、車廂過道及車門最多只能出現一路縱隊通過。
14、疏散演練師生應嚴格遵守車輛事故應急疏散八個不準:不準嬉笑、不準推拉、不準滯留、不準超速、不準超越(特別是班與班之間)、不準蹲下、不準逆行、不準跳車。
15、其中“不準超速”規定為:初中學生不應超過慢跑。
16、須降低身體重心并使用毛巾等織物保護口鼻。
十一、意外情況處置
演練過程中發現有受傷人員或心理狀況不穩定的學生,及時向搶險救護組或現場總指揮報告,現場總指揮根據情況決定送醫或交救護人員處置。
十二、總結工作安排
17、演練結束后,現場總指揮(趙日江)進行現場點評。
18、20xx年7月18日前,組織協調組做出總結報告。
19、20xx年7月18日前,所有演練資料上交安全辦歸檔。
學校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演練方案 篇11
一、活動目的:
根據教育局,安全科領導關于校車安全主題會議精神為了進一步加強我園校車的安全管理,以及對幼兒安全知識的宣傳和教育提高幼兒的安全意識和防范能力,從而保障全體師生的生命安全,維護校園正常的教學秩序和社會的穩定,結合我園實際,特作出一份校車消防逃生應急疏散演練方案。
二、活動時間:
20xx年4月3日
三、活動地點:
幼兒園門口
四、參加對象:
杜園長、隨車跟車老師、司機和坐校車的幼兒
五、領導小組
組長:張建玲
成員:幼兒36名
六、活動內容:
乘車應急逃生演練、校車消防安全事故應急培訓
七、人員安排
1、現場疏導小組:陳相玲、胡桂花、司平平等
2、上報小組:王愛琴
八、活動安排
(一)準備工作
參加演練的幼兒上車坐好(車上配兩名跟車老師)
(二)演練程序
1、園長向幼兒講解演練時注意的事項:生命很可貴,我們要好好珍惜,今天我們開展這次乘坐校車應急逃生演練活動,是為了提高司機、老師、小朋友們的`安全意識,以便在緊要關頭保護好自己的生命,請認真進行演練,下面乘車應急逃生演練正式開始。跟車人員組織幼兒坐好,保持安靜司機關好車門,啟動發動機。
2、突然跟車人員發現校車的車頭部位冒出”濃煙”,立即大聲報告:”汽車著火了!”司機聽到報告迅速停車,熄匙、打開車門。
3、車內跟車人員立即大聲通知幼兒:”車著火了!大家鎮定!聽從指揮,要快速有序地下車!”跟車人員迅速下車,站在車門口,協助幼兒迅速下車(幼兒按由前到后、先左后右的順序依次下車,不要顧及書包和物品)司機拿出滅火器準備滅火。
4、幼兒用衣袖、手帕等捂住嘴巴,迅速有序地撤離車輛100米外的安全地帶集合,預防汽車油箱發生爆炸,張老師點名。
5、報警援助,司機撥打119報警:寶文幼兒園的校車自燃了。請求救援!彭老師向園長報告:幼兒園的校車在校門口發生自燃,乘車幼兒已安全疏散,沒有人員受傷。
6、組織乘車幼兒集合,由杜園長總結講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