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殖用工合同(精選3篇)
養殖用工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雙方本著自愿、互信互利的基礎上,洛陽溪鳴莊園生態農業旅游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伊川縣匯翔養殖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合作養殖的約定
1、甲方給乙方提供符合養殖的地塊(按丈量為準)畝,地租為每年每畝400斤小麥和400斤玉米。
2、養殖區域水、電、路基本齊全,交通便利。
3、建設10個豬舍。每棟豬舍養豬500頭,由乙方出資建設,要按xx縣新大牧業有限公司要求建筑圖紙施工,項目建成后,符合新大牧業要求與驗收,豬苗飼養等其它養殖要求均要符合新大牧業有限公司的要求。
3、工程期限要求120天之內建設完工。
4、工程按圖紙建設要求建設到一半,甲方給乙方撥支持資金10萬,待到乙方養豬出肥料時甲方一次性再支付給乙方肥料款50萬元。
5、乙方養殖戶產生的糞便、沼液、污水不許自行銷售,統一給甲方使用、支配。
6、乙方有配合甲方項目驗收的義務,對外甲方可稱養殖廠是莊園的一分子。
7、關于養豬廠的國家扶持項目資金由乙方所有,甲方不得扣留。
8、雙方合作期間,任何一方不能私自解除約定和變更用途。
9、甲方與新大牧業有限公司簽訂的合同內容由乙方全部按合同內容要求實施,如未按甲方與新大牧業有限公司簽訂的合同內容要求實施,責任由乙方承擔。
二、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協助乙方建設豬場的水、電、路等生產要素符合要求,并保證保證車輛順利進出。
2、雙方共同負責建設期間和生產經營期間的地方治安、社群關系處理、地方各級政府各項檢查工作、關系協調等事宜,以保證乙方安心生豬養殖。
三、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負責養豬廠的建設,保證在合同期內按時完工。
2、乙方負責生豬飼養所產生的糞污的環保處理,實現糞污的'資源化、無害化利用,乙方負責把肥水由一根主管道接入到園區主渠,所有肥料歸甲方所有且肥料出售收入由甲方所有。環評手續及評審費用由乙方承擔。
四、違約責任
1、非因法律、法規及相關性文件之規定以及雙方合同的約定,任何一方不得單方面提出解除合同,否則,違約方
應向守約方支付相應的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為合同建筑總成本的20%。
五、其他約定
1、本合同有效期為30年,本合同到期后,經雙方協商一致,可重新簽訂合同。
2、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標簽:
養殖用工合同 篇2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簡稱《勞動法》下同)和國家以及省有關勞動管理規定,____單位(簡稱甲方)招用____(簡稱乙方)為本單位職工。經雙方協商一致簽定本合同,確立勞動關系,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并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期限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____項為確定本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從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月_日止,合同期限為__年。
(二)無固定期限;從__年__月__日起。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從__年_月__日起至____工作完成時止。本合同試用期限為__月。新招收、調入、統一分配人員,自勞動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個月內為試用期。
二、工作任務
(一)乙方生產(管理)工種(崗位):____
(二)乙方應完成甲方正常安排的生產(工作)任務和規定的數量、質量指標。
三、工作時間
甲方實行國家規定的工時制度。甲方因生產(工作)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是每月累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四、休息休假
甲方應當保證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乙方在合同期內享受按國家規定的法定休假日、公休假日、年休假、探親假、婚喪假、產假等。
五、勞動報酬
(一)乙方享受勞動報酬的形式、標準:
1、甲方按照國家有關企業職工工資政策和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規定,以及本單位工資分配制度,確定乙方按下列第種工資形式執行:
(1)計時工資。乙方試用期月工資____元;試用期滿根據乙方崗位確定為____元。以后按單位工資分配方案調整工資。
(2)計件工資。按乙方崗位的計件單價及完成情況計發計件工資。
(二)甲方以法定的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乙方本人工資,定于每月____日發放。
(三)甲方安排乙方在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工作的:安排延長工作日時間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休息日安排乙方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法定休假日安排乙方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四)甲方無故拖欠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延長乙方的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除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外,還需按國家有關規定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六、保險福利待遇
甲方應按照《勞動法》和國家的法律、法規及省、市社會保險及職工福利的有關規定執行。
七、勞動保護
(一)甲方應執行國家有關勞動保護規定,包括有關女職工、未成年工(16周歲至未滿18周歲的職工)的勞動保護規定和《廣東省勞動安全衛生條例》,切實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二)甲方按國家規定對乙方進行安全生產知識、法規教育和操作規程培訓以及其他的業務技術培訓。乙方應參加上述培訓并嚴格
遵守其崗位有關的安全衛生法規、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三)甲方根據乙方從事的工作崗位,發給乙方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____,按勞動保護規定定期免費安排乙方進行體檢。
(四)乙方有權拒絕甲方違章指揮,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并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八、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的各項法律、法規,遵守甲方依法制
定的各項管理制度和紀律,服從甲方管理和教育。甲方有權對乙方
履行制度的情況進行檢查、督促、考核和獎懲。
九、終止、解除、變更勞動合同
(一)本合同期限屆滿即自然失效,雙方必須終止執行。如經雙
方協商同意繼續招用,應重新簽訂合同。
(二)甲方因生產經營(工作)情況變化,調整生產(工作)任務,或者乙方因個人原因要求變更本合同條款,經合同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的相關內容,并由雙方簽字(蓋章)。
(三)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勞動合同即告終止:
1、乙方已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
2、乙方死亡;
3、甲方被依法撤銷、解散、歇業,宣告破產;
4、勞動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事件)已經出現;
5、乙方被批準自費出國留學或出境定居的。
(四)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解除勞動合同:
l、乙方在試用期內,經發現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用人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5、乙方在履行勞動合同期間發生計劃外生育的;
6、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
7、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
8、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屆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9、其他符合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解除勞動合同:
1、試用期內,認為不適應在甲方工作的;
2、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甲方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沒有相應保護措施,嚴重危害乙方身體健康的;
3、甲方不能按勞動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4、甲方不按規定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的;
5、經甲方同意,乙方自費考入中專以上學校脫產學習的;
6、甲方不履行勞動合同,嚴重違反勞動法律、法規,侵害乙方合法權益的。
(六)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1、勞動合同期未滿,又不符合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或雙方約定的其他可以解除勞動合同條件的;
2、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醫療終結期內,或醫療終結后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屬大部份喪失勞動能力的;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或醫療期雖滿但仍住院治療的;
4、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女職工在孕期、產假期、哺乳期內的;
5、乙方經批準享受法定假期,在規定期限內的;
6、符合國家和省有關其他不得解除勞動合同規定的。
(七)有下列情況之一,乙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1、勞動合同期限未滿,又不符合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或雙方約定的其他可以解除勞動合同條件的;
2、由甲方出資培訓(包括上大學、中專、技工學校學習等)沒有達到培訓合同或本勞動合同規定服務期限的;
3、擔任國家重點科研項目尚未完成的。
(八)本合同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解除。并應當以書面的形式確認。
(九)除本條第(三)款、第(四)款的1、2、3、4、5項等情況外,甲乙雙方解除本合同,必須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對方,方可辦理有關手續。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有關內容,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被通知方接到通知后,應在十五日內作出答復,愈期不答復,視為同意變更勞動合同。
(十)甲方應按規定為終止、解除勞動合同的職工辦理有關手續,為乙方辦理失業登記、領取失業救濟金提供方便。
(十一)甲方租賃、出售給乙方居住的房屋、宿舍,雙方應簽訂住房合同。甲乙雙方因各種原因解除或終止本勞動合同時,有關住房問題按住房合同規定辦理。
(十二)若本合同終止或解除,乙方應將合同履行期內甲方交給乙方無償使用、保管的物品、工具、技術資料等,如數交還給甲方,如有遺失應予賠償。
(十三)乙方符合國家規定的`退休(含提前退休)條件,甲方應按規定為其辦理退休手續,并按有關規定管理。
(十四)由甲方解除勞動合同[屬本條第(四)款的1、2、3、4、5項除外]時,甲方應根據有關規定,按乙方在本企業工作年限,每滿一年計發一個月經濟補償金,但本條第(四)款的第6項、第(八)款計發經濟補償金,最高不超過十二個月。
經濟補償金計算標準是乙方離崗前十二個月的月平均工資收入。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或另行安排的工作,因醫療期滿解除勞動合同,除發給經濟補償金外,還應按規定發給不低于六個月工資的醫療補助費。
十、違反合同承擔的責任
(一)一方違反合同,承擔違約責任。給對方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的,應當根據其后果或責任大小,予以適當賠償。
(二)乙方經甲方出資培訓,雙方應簽訂培訓合同。培訓合同是本合同的附件,一方無故不履行培訓合同,應按合同規定賠償對方的損失。
(三)甲方違反本合同第九條第(六)款的規定而解除合同,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九條第(七)款的規定而解除合同,由此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按規定向對方作出賠償。
十一、雙方履行本合同發生的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無效,可在爭議發生十五日內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或在爭議發生六十日內向甲方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二、乙方原為本企業固定工或臨時工改(招)為合同制職工的,原符合規定的連續工齡,視為本企業工作年限。
十三、本合同的條款與國家和省新頒布的有關法律、法規、規章不符,按新的法律、法規、規章執行。
十四、雙方需要明確的其他事項:
十五、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涂改或未經合法授權代簽無效。
甲方(蓋章):乙方(簽名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鑒證機構(蓋章):
鑒證人:
鑒證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養殖用工合同 篇3
土地承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土地出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職務:
職務: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為明確雙方經營關系,維護甲乙雙方的合法權益,本著“平等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則,經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
一、基本內容
乙方自愿將所屬種植土地(荒山、地、土山平原及山邊田等)總計_______萬畝地租賃給甲方,地塊位置乙方提供土地詳細平面地圖供參考,作為依據。
二、經營項目和年限
1、種植蓖麻樹,白油桐樹。
2、年限伍拾年自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
三、資金支付方式
1、甲方每年按5萬畝支付人民幣拾萬元給乙方作為土地保證金。
2、甲方在每年摘果收成后,按土地實數一個月內付清當年租金。
四、雙方責任,權利與義務
甲方:
1、甲方管理工作人員應遵守乙方所在土地有關規定和外來人員暫住管理規定,自覺維護社會治安和穩定。
2、在租賃期間,甲方不得將土地轉作他用,期滿后甲方有優先使用權,重新簽訂合同。
3、租賃期間,種植管理甲方委托乙方現場負責管理勞務,用工由甲乙雙方協商安排。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種植業損毀或虧損,其責任由乙方負責。
乙方:
1、乙方無償提供機耕路、水渠、涵、閘等設施,甲方使用。
2、有償提供生產及生活用電、用水、并按實際發生計算費用。
3、協助甲方處理好周邊群眾關系。
4、協助甲方辦理土地使用權證、林業證、費用由甲方承擔。
五、違約責任
1、本合同條款及其附件,雙方應共同遵守,任何一方未履行或未兌現,部分條款,應付違約責任,違約方按損失的總金額5%支付違約金給守約方。但是違約方給對方造成重大損失的.應按國家法律有關規定予以賠償。
2、甲方必須按實際應付乙方有關費用,款項的金額,如未能按實付清,甲方應按當年所欠乙方金額按每日萬分之二點滯鈉金。
六、爭議的解決
如發生爭議,必須甲乙雙方互相本著有好合作協商解決。如實無法解決的問題,可申請仲裁或通過訴訟程序解決。
七、合同生效及其他
1、按照本合同規定的各項原則,所訂立附屬的有關文件應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甲乙雙方代表人如發生變動,變動一方應另有確立代表人,其應有書面證明書,以確保本合同連續性。
3、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本合同由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代理人在當地簽字生效。
5、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雙方各執三份。
甲方: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