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鍋店規章制度及員工守則范文(精選3篇)
火鍋店規章制度及員工守則范文 篇1
一、總則
第一條:全體員工必須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
第二條:忠于職守,服從上級安排和調度,優質高效完成各項工作,不得有敷衍塞責的行為。
二、員工須知
第一條:所有員工必須穿著公司崗位統一制服及配戴員工牌。
第二條:員工離職時必須將員工牌、所用或保管的企業資料文件如數交回;相關工作用具交回辦公室,方可辦理手續。
第三條:員工牌如有遺失,應立即到辦公室補領,補領時交納規定之罰款;屬自然損耗者,則以舊換新。
第四條:公司所有員工必須由指定的員工專用通道進出。
第五條:任何員工不得攜帶公司物品離開,若有必要攜帶須有蓋章的出門條。
第六條:員工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和地點用餐,自覺維護公共衛生秩序,愛護餐廳內設施,若有損壞將由當事人照價賠償。員工應按自己飯量盛飯菜,注意節約,避免浪費。外來人員不得在員工餐廳用餐。
三、工作紀律
第一條:本公司員工除規定的放假日及因公出差或請假獲準外,均應按規定時間上、下班,不得遲到或早退。調班須經上級主管領導批準。上班時間做好本職崗位工作,下班后非工作需要不準在餐廳內逗留。
第二條:工作時間未經批準不得擅離職守,不準串崗,不得私自換班。
第三條:員工上、下班均應按規定打卡,不得托人代為打卡或代他人打卡。
第四條:工作時間不得吃零食、偷閑、打瞌睡、集眾聊天、唱歌、吹口哨、打私人電話、飲酒、不得當著客人喝水、追逐打鬧或大聲喧嘩,不準干私活。
第五條:對客服務時,員工一律講普通話。
第六條:除公司另有規定外,員工一律不得使用客用物品及設施。
第七條:上班期間,員工嚴禁在餐廳內抽煙。
第八條:嚴禁偷盜或者以借用名譽將公物帶回家和送給他人使用。 第九條:不能在工作場所喊叫,爭吵,奔跑,以免驚擾客人。不得粗言穢語,不得譏諷客人,不得與賓客爭辯或不理睬顧客,不得交頭接耳和品評客人。絕對禁止與客人爭吵辱罵甚至毆打客人,遇到問題若不能處理應及時上報部門領導。
第十條:在工作中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
第十一條:各級員工應服從工作安排,對所承擔的工作應爭取時效,不拖延、不積壓,每日應辦事務必當日辦清,如不能辦妥應加班趕辦。如有緊急事務需加班,主管人員通知時不得無故推委。
第十二條:上班前自檢及相互檢查儀容儀表,保持精神情緒愉快。 第十三條:不能在工作時間特別是客人面前埋怨領導及公司。 第十四條:不能對著客人及食品打噴嚏,咳嗽。
第十五條:員工應節約用水、用電,不得浪費制品用料,各區域責任人按時開關相應水電。
四、儀容儀表
第一條:除公司另有規定外,員工上班時間必須穿著工作服,保持儀表端莊、整潔。
具體要求是:
1、頭發:員工頭發要經常清洗,保持清潔。男員工頭發以前不過眉、發腳不蓋過耳部及后衣領為適度;女員工要求發不過肩,除短發外,均需用發夾盤起,不得染怪異發色,梳怪異發型。
2、指甲:指甲應保持清潔,注意經常修剪,不得留長指甲,不得染指甲。
3、胡子;男員工不得留胡子。
4、口腔:保持口腔清潔,無異味,上班前不能喝酒或吃有異味的食品。
5、女員工保持淡雅清妝,不得濃妝艷抹,不得使用香水,上班時嚴禁戴手鏈和戒指(結婚戒指除外)。
6、領帶:不得有破損或歪斜、松弛,應保持整潔并熨燙平整。
7、鞋子:保持清潔,如有破損應及時修補,不得穿帶響底的鞋。
第二條:在工作場所,要面帶微笑,保持優雅的姿勢和動作,要禮貌待客。
第三條:在開會或出席其他正式場合時,應盡量坐端正,把腿平行放好,離開時,應將椅子放回至原來的位置。
五、日常行為規范
第一條:與同事和客人相遇時,應點頭行禮問好。
第二條:工作時間進入辦公室或客人包間,應先輕輕敲門,聽到應答后再進入,進入后,若對方正在講話,要稍等靜侯,不要中途插話。如有急事要打斷說話,也要看機會而且要說:“對不起,打斷您們的談話”。
第三條:在通道、走廊里正面遇到顧客或同事要禮讓,不能搶行,并禮貌地向顧客或同事問好。
第四條:同事之間,不可敲擊或拍打對方身體,不可以使用一些無禮的稱呼招呼同事。
第五條:不得攜帶違禁品、危險品、寵物進入工作區域。 第六條:各部門之間、同事之間應相互配合,真誠協作。
第七條:員工必須忠實誠信,不得弄虛作假,偽造帳目,虛報費用。 第八條:不得誣陷他人,搬弄是非。
第九條:同事之間要互助、互敬、互愛,要和睦相處,要謙讓、勤勉,不得以任何形式對他人打擊報復。
第十條:全體員工必須不斷提高自己的工作技能,不斷學習、不斷充實自己,以達到工作上精益求精和提高工作效率的目的。
第十一條:不得泄露公司商業機密。未經批準,任何員工不得向外界傳播或提供有關企業的相關資料,(包括專業技術,經營方針政策,營業收入等)。
第十二條:不做任何有損公司名譽的事。 第十三條:不得向顧客索要任何饋贈或財物。
第十四條:不得任意翻閱不屬于自己工作范圍內的文件、帳簿、表冊及函件。
第十五條:嚴禁撕毀餐廳張貼的各類公告,嚴禁在公司的公告欄和宣傳欄上亂涂亂畫或私自張貼物品。
第十六條:員工應有強烈的集體榮譽感,積極參加集體活動,不得遲到。
火鍋店規章制度及員工守則范文 篇2
1.專賣店員工實行輪班工作制。所有專賣店由店長編排每月《排班表》,各員工需按表上班,不得擅自改動。員工不得私自換班,換班需提前一天申請,并取得店長同意方可,沒有同意申請誤般按礦工處理,員工每月換班不得超過3次,店長不得與員工換班。
2. 所有員工應于營業前15分鐘到達專賣店,并簽到,否則按遲到處理。所有員工上下班必須簽到,不得弄虛作假,不得替他人簽到。
3.上下班不得遲到、早退。遲到、早退1分鐘罰款1元,以此類推,遲到1小時按曠工處理(一天扣除三天工資),月遲到3次以上者通報上級給予處罰或辭退。若因為前一天加班時間太長而引起的遲到,店長應視情況處理,在適合范圍內的可不計遲到。
4.所有員工必須穿著整齊的工作服,佩戴好工牌,進店后5分鐘內換上工作服,淡妝上崗:需畫眉、腮紅、唇彩和眼影(顏色統一、協調),員工用餐后要復查個人的儀表,及時補妝,以最好的精神狀態投入工作。
5.所有員工必須禮貌用語,招呼迎接進店的顧客,使用迎賓語,如“上午好,歡迎光臨_”等,如果有明顯看見顧客而不熱情招呼接待的,第一次予以警告,第二次罰款5元。
6.營業時間內員工不得在賣場內扎堆、閑聊、吃飯、吃零食、坐柜,亂拋雜物等不雅行為,所有員工不得上班時間上網,經發現員工上網罰款20元,店長、店助不予提醒監督一并罰款,金額是員工的2倍。
7.所有員工不得在賣場內撥打和接聽私人電話,不得私自會客,上班時間員工電話統一在上班前放入抽屜,由店長和店助給予監督和提醒,員工親友來訪,接待需在店外接待不得超過10分鐘。
8.各專賣店每天必須召開早晚班交接會,每日交接會中由店長告知個人員的銷售情況,表揚銷售好的員工,鼓勵并協助銷售不好的員工,找出其銷售不好的原因,并及時跟進。
9. 賣場內個人員不得與顧客發生爭吵,凡在賣場內與顧客發生爭吵者罰款50元。
10.所有員工必須完全熟悉店內貨品的基本情況,陳列位置。每天的貨品掛通整理要到位,特別是拉鏈、紐扣、下擺、色系等不得雜亂,隨時對貨品進行整理,店長擬定員工貨品考核制度,每周考核人員貨品熟悉情況,如:貨品零售價,庫存,顏色,FAB等,連續兩次考核貨品知識不合格的員工罰款5元。
11.賣場內必須隨時保持干凈、整潔、衛生,如果有明顯未注意到的地方店助應給予提醒或警告。每周一安排大掃除,將地板上所有難洗的污漬擦拭干凈,包括模特、空調、試衣間、倉庫等每一個衛生死角和每一件物品的擦拭,之后由店長親自檢查。
12.顧客試過的樣衣要及時歸還原位,貨架不許留有空衣架,如放錯位置或直接將貨品收倉,造成沒出樣,營業員罰款5元,店長翻一倍,顧客試衣服時試下一套就收上一套,試衣間留有衣物,造成商品丟失人員照價賠償。
13.所有員工不允許私自拿_的購物袋裝私人物品,發現者罰款5元一個,如果需要者應及時還回。員工要愛護店內財務,不得損壞或取為己有,如有損壞或遺失一律按原價賠償。
14. 工作中應保持愉悅氣氛,良好的精神狀態,應讓同事心情舒暢笑臉迎人,不得將工作以外的情緒帶入工作中來影響其他同事,違者店長給予提醒或警告。
15. 各專賣店每月由店長和上級協商定制月銷售目標,并將月銷售目標分解到個班次、個人員。連續3個月個人銷售業績不達標者直接降工資或自動辭職
火鍋店規章制度及員工守則范文 篇3
為增強工廠員工的責任感,提高員工的積極性,避免發生安全事故,保證各項工作順利開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入職與選用
1、用人原則:重選拔,重潛質,重品德。
2、招聘條件:合格的應聘者應具備應聘崗位所要求的年齡,學歷,專業資格等條件,同時具備敬業精神,協作精神,學習精神,創新精神。
3、所有員工都必須簽定勞動合同,并遵守公司和國家的各項規章制度、法律法規。
4、所有新進員工,都必須經人事行政部培訓,并且在本員工管理制度上簽名表示同意遵守公司員工管理制度后,方可上班工作。
5、新進生產線員工入職后1-7天為試工期,試用不合格辭退,無工資發放。入職后的生產線員工按目標產能制計時,第二個月計件,多勞多得。非生產線員工試用期為1-3個月。
二、考勤管理
1.工作時間:上午:8:00-12:00,下午:12:30-16:30,晚上加班的加班時間依工作內容定。遇有特殊情況,或者遇時間調整,按工作需要安排。
2.考勤
1)打卡制度:
①本廠實行指紋識別打卡制度,所有員工必須嚴格遵守上下班打卡制度。
②漏打卡的,填寫補卡申請,部門主管簽字證明,由廠長最終簽字生效,否則作曠工處理。遇打卡機故障未能正常打卡,應填寫補卡申請,在24小時內交由廠長簽字認可,過時不予受理,作曠工處理。
2)遲到,早退與曠工:
①遲到/早退:上班必須提前10分鐘到達崗位,做好工作前的準備,不得遲到/早退。未按時打卡上班算遲到,提前打卡下班算早退。
②遲到/早退的處罰:遲到/早退每1分鐘罰款1元。遲到/早退30分鐘以上者,按曠工半天處理。
③曠工:遲到或者早退30分鐘(含)以上者算曠工,30分鐘以上至4小時算曠工半天,4小時以上者算曠工一天。曠工半天,扣罰一天半工資;礦工一天扣罰三天工資(計件員工罰款時,按公司標準工資進行扣除),連續曠工三天(含三天)或者累計一個月曠工五天以上者視為自動離職,自動離職者不發工資。
3.請假
1)請假程序:請假需本人填寫請假單,由工廠授權人員簽字同意后,方可生效。文員級(含)以上管理人員請假,需具有職務代理人簽字。生產線員工請假簽至主管,管理人員請假簽至廠長;職員請假必須逐級簽核,不準越級請假。凡是請假人員需以簽字同意之日起執行。員工請假必須需寫請假條,經批準后才可離開工作崗位;不得電話請假,特殊情況下需經主管批準,并事后補寫請假條,廠長簽字同意后方可生效,否則按曠工處理。
2)病假:請病假必須出具區級醫院或指定的醫院開具之《病歷單》,方可生效,否則按曠工處理。
3)事假:進廠未滿一年者不可請超過三天之事假;進廠滿一年者方可請長假,但最長不得超過十天(公司放2假例外),且全年只可請一次長假。無假中假。事假全年不得超過12天。
4)產假:按國家規定執行。
5)員工請長假需提前三天,管理人員請長假需提前十天。請假最小時數為兩小時,不足兩小時者以兩小時計算,八小時為一個工作日。所有請假單必須經相關人員簽字同意后方可生效,否則以曠工論處。員工請假3天和以上者,公司將推遲一個月發放工資。
4.考勤獎勵:每月對按時上下班的員工實行全勤獎,每月未遲到,早退,曠工,并未請假的發放全勤獎50元。
5.加班
因生產和工作需要,需要加班時,各部門員工必須無條件服從公司的加班安排,包括什么時間加班,加班多少小時等。安排加班時,各部門需在當天下午15:30前填寫《加班申請單》,經核準后方可生效。無經核準加班其加班工時無效。如因職務及工作需要,員工必須服從管理人員之加班安排。各部門必須如實記錄員工加班工時,若發現少記或多記,主管連帶處分。所有加班工時無效。
6.調休:公司如果遇到特殊情況,如停電等,需要調整工作時間的,員工必須無條件服從公司的調休安排。這也是國家法律所允許的。
三、離職規定
離職規定分為四種:辭職、辭退、開除、自離。
1、辭職
1)滿試用期的所有職員工辭職,需提前一月提出申請。辭職申請表由員工本人填寫,經拉長、部門主管、廠長簽核同意后方可生效。管理人員和文員級以上人員最終須經廠長核準同意后方可有效。主管級人員由廠長審核,總經理批準方可有效。并在離職前交接好工作,在約定日期領取工資。
2)新進員工工作未滿半個月即辭工的,扣罰全部工資;急辭工的,扣罰一個月工資。
2.辭退(解聘)
員工有下列情形者,公司將予以辭退處理:
1)工作散漫,屢教不改、影響生產工作秩序者。多次違反工作、廠規廠紀,嚴重違反勞動紀律,不服從管理者。工作生產怠工,影響生產進度而不能保證客戶交期,導致公司信譽、經濟受到損失者。
2)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者。利用職務之便接受賄賂收取回扣者。散布不利于公司言論,影響和打擊報復公司人員的工作、生產積極性者。破壞公司公共設備設施和財產者。泄漏公司相關的產品、質量、技術、文件和其它相關機密者,嚴重送司法機關和處理。
3)公司歇業、轉讓、業務緊縮、虧損,不可抗力需暫停工作或生產一個月以上時。公司因生產技術變化,有必要減少員工而無適當工作可提供安置時。
4)員工經教育培訓仍不能勝任職務工作生產,也不宜改調其他工種職務時。不服從工作安排,導致生產工作無法完成或滯后者。記大過而無改正者。
5)辭退單由拉長填寫,經部門主管、廠長簽核同意生效,
6)公司辭退人員原則上將不再予以錄用,導致公司遭受損失時,公司將依法追糾賠償。
3開除
員工有下列情形者,公司將予以開除處理:
1)試用期被證明不合格者。工作失職,營私舞弊,對公司利益造成損害者。偷盜公司或他人物品者。泄露公司機密者,打架斗毆者,在宿舍內或上班時間賭博、酗酒或吸毒等。
2)開除人員之辭退單由部門主管填寫、行政部簽核后生效,公司開除人員公司將不再予以錄用。
4.自離
1)連續曠工三天(含)以上,或當月累計曠工五天以上者作自離處理。尚在試用期之員工曠工一天以上,作自離處理。
2)凡自離人員扣除全部工資,導致公司遭受損失時,依法訴請司法機關追糾賠償。
四、行為準則
為了員工與工廠的安全運行,按時按質完成工作任務,員工工作期間,應了解,注意安全生產知識,遵守本廠行為準則,以做到安全生產。
1)上班期間,不得穿拖鞋,超短裙,不得留長發(女員工有長頭發的,工作期間應將頭發束起。),應按要求穿戴勞動保護用品。不得亂丟亂放材料機器設備等,注意工作范圍的整潔衛生等。
2)未經培訓,不得胡亂使用相應機器設備,否則發生事故時由當事人承擔主要責任。員工應愛惜工廠一切生產機械設備,正確操作機械設備,節約使用生產材料。不得故意損壞工廠設施設備,下班后及時檢查并關閉設備及電源。每發現一次違反規定者,罰款5元。
3)根據工廠需要及職責規定,積極配合同事工作,不得故意拖延,推委,置之不理甚至拒絕。
4)應堅守自己崗位,不得閑談,嬉笑,打鬧,胡亂串崗,甚至工作時間吃東西,玩手機,睡覺。每發現一次罰款10元。工作時間嚴禁打私人電話。禁止在廁所抽煙,每發現一次,罰款10元。
5)員工之間應團結友愛,和睦相處,不得拉幫結派,打架斗毆等,違者立即開除并酌情罰款,嚴重者送公安部門處理。
6)員工應遵紀守法,自尊自重,不得偷竊公司及他人財物,若發現偷盜者立即開除并酌情罰款,嚴重者送公安部門處理。
7)員工對公司管理有意見的,應當面或者找廠部有關領導逐層提出申訴,任何人不得意氣用事,怠慢工作,聚眾鬧事或者做出其他違規違法行為,違者立即開除,不做工資結算。
8)上班時間不得無故離開工廠,上班時間原則上謝絕親友探訪。
9)員工無理取鬧,糾纏領導,影響本廠正常生產的,將提請相關公安部門按照《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有關規定處理,并扣罰全部工資。
本人同意并遵守以上規定,如有違反,愿意按上述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