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九十八元后傳第六十八
平帝崩,無子,莽征宣帝玄孫選最少者廣戚侯子劉嬰,年二歲,托以卜相為最吉。乃風公卿奏請立嬰為孺子,令宰衡安漢公莽踐祚居攝,如周公傅成王故事。太后不以為可,力不能禁,于是莽遂為攝皇帝,改元稱制焉。俄而宗室安眾侯劉崇及東郡太守翟義等惡之,更舉兵欲誅莽。太后聞之,曰:“人心不相遠也。我雖婦人,亦知莽必以是自危,不可。”其后,莽遂以符命自立為真皇帝,先奉諸符瑞以白太后,太后大驚。
初,漢高祖入咸陽至霸上,秦王子嬰降于軹道,奉上始皇璽。及高祖誅項籍,即天子位,因御服其璽,世世傳受,號曰漢傳國璽,以孺子未立,璽臧長樂宮。及莽即位,請璽,太后不肯授莽。莽使安陽侯舜諭指。舜素謹敕,太后雅愛信之。舜既見,太后知其為莽求璽,怒罵之曰:“而屬父子宗族蒙漢家力,富貴累世,既無以報,受人孤寄,乘便利時,奪取其國,不復顧恩義。人如此者,狗豬不食其余,天下豈有而兄弟邪!且若自以金匱符命為新皇帝,變更正朔服制,亦當自更作璽,傳之萬世,何用此亡國不詳璽為,而欲求之?!我漢家老寡婦,旦暮且死,欲與此璽俱葬,終不可得!”太后因涕泣而言,旁側長御以下皆垂涕。舜亦悲不能自止,良久乃仰謂太后:“臣等已無可言者。莽必欲得傳國璽,太后寧能終不與邪!”太后聞舜語切,恐莽欲脅之,乃出漢傳國璽,投之地以授舜,曰:“我老已死,如而兄弟,今族滅也!”舜既得傳國璽,奏之,莽大說,乃為太后置酒未央宮漸臺,大縱眾樂。
莽又欲改太后漢家舊號,易其璽綬,恐不見聽,而莽疏屬王諫欲諂莽,上書言:“皇天廢去漢而命立新室,太皇太后不宜稱尊號,當隨漢廢,以奉天命”。莽乃車駕至東宮,親以其書白太后。太后曰:“此言是也!”莽因曰:“此悖德之臣也,罪當誅!”于是冠軍張永獻符命銅璧,文言“太皇太后當為新室文母太皇太后。”莽乃下詔曰:“予視群公,咸曰‘休哉!其文字非刻非畫,厥性自然’。予伏念皇天命予為子,更命太皇太后為‘新室文母太皇太后’,協于新、故交代之際,信于漢氏。哀帝之代,世傳行詔籌,為西王母共具之祥,當為歷代母,昭然著明。于祗畏天命,敢不欽承!謹以令月吉日,親率群公諸侯卿士,奉上皇太后璽紱,以當順天心,光于四海焉。”太后聽許。莽于是鴆殺王諫,而封張永為貢符子。
初,莽為安漢公時,又諂太后,奏尊元帝廟為高宗,太后晏駕后當以禮配食云。及莽改號太后為新室文母,絕之于漢,不令得體元帝。墮壞孝元廟,更為文母太后起廟,獨置孝元廟故殿以為文母篹食堂,既成,名曰長壽宮。以太后在,故未謂之廟。莽以太后好出游觀,乃車駕置酒長壽宮,請太后。既至,見孝元廟廢徹涂地,太后驚,泣曰:“此漢家宗廟,皆有神靈,與何治而壞之!且使鬼神無知,又何用廟為!如令有知,我乃人之妃妾,豈宜辱帝之堂以陳饋食哉!”私謂左右曰:“此人嫚神多矣,能久得晁乎!”飲酒不樂而罷。
自莽篡位后,知太后怨恨,求所以媚太后無不為,然愈不說。莽更漢家黑貂,著黃貂,又改漢正朔伏臘日。太后令其官屬黑貂,至漢家正臘日,獨與其左右相對飲酒食。
太后年八十四,建國五年二月癸丑崩。三月乙酉,合葬渭陵。莽詔大夫揚雄作誄曰:“太陰之精,沙麓之靈,作合于漢,配元生成。”著其協于元城沙麓。太陰精者,謂夢月也。太后崩后十年,漢兵誅莽。
初,紅陽侯立就國南陽,與諸劉結恩,立少子丹為中山太守。世祖初起,丹降,為將軍,戰死。上閔之,封丹子泓為武桓侯,至今。
司徒掾班彪曰:三代以來,《春秋》所記,王公國君,與其失世,稀不以女寵。漢興,后妃之家呂、霍、上官,幾危國者數矣。及王莽之興,由孝元后歷漢四世為天下母,饗國六十余載,群弟世權,更持國柄,五將十侯,卒成新都。位號已移于天下,而元后卷卷猶握一璽,不欲以授莽,婦人之仁,悲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