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四十一 第五鐘離宋寒列傳第三十一
帝策詔報曰:"湯引六事,咎在一人。其冠履,勿謝。比上天降旱,密云數會,朕戚然慚懼,思獲嘉應,故分布禱請,窺候風云,北祈明堂,南設雩場。今又敕大匠止作諸宮,減省不急,庶消災譴。"詔因謝公卿百僚,遂應時澍雨焉。
時,詔賜降胡子縑,尚書案事,誤以十為百。帝見司農上簿,大怒,召郎,將笞之。意因入叩頭曰:"過誤之失,常人所容。若以懈慢為愆,則臣位大,罪重,郎位小,罪輕,咎皆在臣,臣當先坐。"乃解衣就格。帝意解,使復冠而貰郎。
帝性褊察,好以耳目隱發為明,故公卿大臣數被詆毀,近臣尚書以下至見提拽。嘗以事怒郎藥崧,以杖撞之。崧走入床下,帝怒甚,疾言曰:"郎出!郎出!"崧曰:"天子穆穆,諸侯煌煌。未聞入君自起撞郎。"帝赦之。朝廷莫不悚栗,爭為嚴切,以避誅責;惟意獨敢諫爭,數封還詔書,臣下過失輒救解之。會連有變異,意復上疏曰:
伏惟陛下躬行孝道,修明經術,郊祀天地,畏敬鬼神,憂恤黎元,勞心不怠。而天氣未和,日月不明,水泉涌溢,寒暑違節者,咎在群臣不能宣化理職,而以苛刻為俗。吏殺良人,繼踵不絕。百官無相親之心,吏人無雍雍之志。至于骨肉相殘,毒害彌深,感逆和氣,以致天災。百姓可以德勝,難以力服。先王要道,民用和睦,故能致天下和平,災害不生,禍亂不作。《鹿鳴》之詩必言宴樂者,以人神之心洽,然后天氣和也。愿陛下垂圣德,揆萬機,詔有司,慎人命,緩刑罰,順時氣,以調陰陽,垂之無極。
帝雖不能用,然知其至誠。亦以此故不得久留,出為魯相。后德陽殿成,百官大會。帝思意言,謂公卿曰:"鐘離尚書若在,此殿不立。"
意視事五年,以愛利為化,人多殷富。以久病卒官。遺言上書陳升平之世,難以急化,宜少寬假。帝感傷其意,下詔嗟嘆,賜錢二十萬。
藥崧者,河內人,天性樸忠。家貧為郎,常獨直臺上,無被,枕杫,食糟糠。帝每夜入臺,輒見崧,問其故,甚嘉之,自此詔太官賜尚書以下朝夕餐,給帷被阜袍,及侍史二人。崧官至南陽太守。
宋均字叔癢,南陽安眾人也。父伯,建武初為五官中郎將。均以父任為郎,時年十五,好經書,每休沐日,輒受業博士,通《詩》、《禮》,善論難。至二十余,調補辰陽長。其俗少學者而信巫鬼,均為立學校,禁絕淫祀,人皆安之。以祖母喪去官,客授潁川。
后為謁者。會武陵蠻反,圍武威將軍劉尚,詔使均乘傳發江夏奔命三千人往救之。既至而尚已沒。會伏波將軍馬援至,詔因令均監軍,與諸將俱進,賊拒厄不得前。及馬援卒于師,軍士多溫濕疾病,死者太半。均慮軍遂不反,乃與諸將議曰:"今道遠士病,不可以戰,欲權承制降之何如?"諸將皆伏地莫敢應。均曰:"夫忠臣出竟,有可以安國家,專之可也。"乃矯制調伏波司馬呂種守沅陵長,命種奉詔書入虜營,告以恩信,因勒兵隨其后。蠻夷震怖,即共斬其大帥而降,于是入賊營,散其眾,遣歸本郡,為置長吏而還。均未至,先自劾矯制之罪。光武嘉其功,迎賜以金帛,令過家上冢。其后每有四方異議,數訪問焉。
遷上蔡令。時府下記,禁人喪葬不得侈長。均曰:"夫送終逾制,失之輕者。今有不義之民,尚未循化,而遽罰過禮,非政之先。"竟不肯施行。
遷九江太守。郡多虎暴,數為民患,常募設檻阱而猶多傷害。均到,下記屬縣曰:"夫虎豹在山,黿鼉在水,各有所托。且江淮之有猛獸,猶北土之有雞豚也。今為民害,咎在殘吏,而勞勤張捕,非憂恤之本也。其務退奸貪,思進忠善,可一去檻阱,除削課制。"其后傳言虎相與東游度江。中元元年,山陽、楚、沛多蝗,其飛至九江界者,輒東西散去,由是名稱遠近。浚遒縣有唐、后二山,民共祠之,眾巫遂取百姓男女以為公嫗,歲歲改易,既而不敢嫁娶,前后守令莫敢禁。均乃下書曰:"自今以后,為山娶者皆娶巫家,勿擾良民。"于是遂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