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八十二 列傳第二十
海陵后徒單氏生太子光英,元妃大氏生崇王元壽,柔妃唐括氏生宿王矧思阿補,才人南氏生滕王廣陽。
光英本名阿魯補,徒單后所生。是時燕京轉運使趙襲慶多男,故又名曰趙六。養于同判大宗正方之家,故崇德大夫沈璋妻張氏嘗為光英保母,于是贈璋銀青光祿大夫,賜宗正方錢千萬。
天德四年二月,立光英為皇太子。是月,安置太祖畫像于武德殿,盡召國初嘗從太祖破寧江州有功者,得百七十六人,并加宣武將軍,賜酒帛。其中有忽里罕者,解其衣進光英曰:“臣今年百歲矣,有子十人。愿太子壽考多男子與小臣等。”海陵使光英受其衣,海陵即以所服并佩刀賜忽里罕,答其厚意。后以“英”字與“鷹隼”字聲相近,改“鷹坊”為“馴鷙坊”。國號有“英國”又有“應國”,遂改“英國”為“壽國”,“應國”為“杞國”。宋亦改“光州”為“蔣州”,“光山縣”為“期思縣”,“光化軍”為“通化軍”云。
太醫院保全郎李中、保和大夫薛遵義俱以醫藥侍光英,李中超換宣武將軍、太子左衛副率,薛遵義丁憂,起復宣武將軍、太子右衛副率。光英襁褓時,養于宗正方家,其后養于永寧宮及徒單斜也家。貞元元年,詔朝官,京官五品以下奉引自通天門入,居于東宮。
正隆元年三月二十七日,光英生日,宴百官于神龍殿,賜京師大酺一日。四年八月,光英射鴉,獲之。海陵大喜,命薦原廟,賜光英馬一匹,黃金三斤,班賜從者有差。正隆六年,海陵行幸南京,次安肅州。光英獲二兔,遣使薦于山陵。居數日,復獲獐兔,從官皆稱賀。賜光英名馬弓矢,復遣使薦于山陵。六月,海陵至南京,群臣迎謁,海陵與徒單后、光英共載而入。
海陵嘗言:“俟太子年十八,以天下付之。朕當日游宴于宮掖苑囿中以自娛樂。”光英頗警悟,海陵謂侍臣曰:“上智不學而能,中性未有不由學而成者。太子宜擇碩德宿學之士,使輔導之,庶知古今,防過失。詩文小技,何必作耶。至于騎射之事,亦不可不習,恐其懦柔也。”及將親征,后與光英挽衣號慟,海陵亦泣下曰:“吾行歸矣。”
后誦《孝經》。一日,忽謂人曰:“《經》言三千之罪,莫大于不孝,何為不孝?”對者曰:“今民家子博弈飲酒,不養父母,皆不孝也。”光英默然良久,曰:“此豈足為不孝耶!”蓋指言海陵弒母事。
及伐宋,光英居守,以陀滿訛里也為太子少師兼河南路統軍使,以衛護之。完顏元宜軍變,海陵遇害,都督府移文訛里也,殺光英于汴京,死時年十二。后與海陵俱葬于大房山諸王墓次。
訛里也,咸平路窟吐忽河人,襲其父忽土猛安。除邳州刺史,三遷昌武軍節度使、歸德尹、南京留守、河南路統軍使、太子少師。大定二年,遷元帥右都監。宋人陷陳、蔡,訛里也師久無功,已而兵敗于宋,解職。俄起為京兆尹。世宗謂之曰:“卿為河南統軍,門多私謁,百姓惡之。其后經略陳、蔡,不惟無功,且復致敗。以汝舊勞,故復用汝。京兆地近南邊,宜善理之。”大定三年,卒。
元壽,天德元年封崇王。三年,薨。
矧思阿補,正隆元年四月生。小底東勝家保養之,賜東勝錢千萬,仍為起第。五月已酉,彌月,封其母唐括氏為柔妃,賜京師貧者五千人錢,人錢二百。二年,矧思阿補生日,海陵與永壽太后及皇后、太子光英幸東勝家。三年正月五日,矧思阿補薨。海陵殺太醫副使謝友正、醫者安宗義及其乳母,杖東勝一百,除名。明日,追封矧思阿補為宿王,葬大房山。
諫議大夫楊伯雄入直禁中,因與同直者相語,伯雄曰:“宿王之死,蓋養于宮外,供護雖謹,不若父母膝下。豈國家風俗素尚如此。”或以此言告海陵。海陵大怒,謂伯雄曰:“爾臣子也,君父所為,豈得言風俗。宮禁中事,豈爾當言。朕或體中不佳,間不視朝,只是少得人幾拜耳。而庶事皆奏決便殿,縱有死刑不即論決,蓋使囚者得緩其死。至于除授宣敕雖復稽緩,有何利害。朕每當閑暇,頗閱教坊聲樂,聊以自娛。《書》云:‘內作色荒,外作禽荒,酣酒嗜音,峻宇雕墻,有一于此,未或不亡。’此戒人君不恤國事溺于此者耳。如我雖使聲樂喧動天地,宰相敢有濫與人官而吏敢有受賕者乎。外間敢有竊議者乎。爾諫官也,有可言之事,當公言之。言而不從,朕之非也。而乃私議,可乎?”伯雄對曰:“陛下至德明圣,固無竊議者。愚臣失言,罪當萬死,惟陛下哀憐。”海陵曰:“本欲殺汝,今只杖汝二百。”既決杖至四十,使近臣傳詔諭伯雄曰:“以爾藩邸有舊,今特釋之。”
滕王廣陽,母南氏,本大抃家婢,隨元妃大氏入宮,海陵幸之,及有娠,即命為殿直。正隆二年九月二十六日,生廣陽。十月滿月,海陵分施在京貧民,凡用錢千貫。三年二月,封南氏為才人。七月,封廣陽為滕王。九月,薨。
贊曰:海陵伐宋,光英居守,使陀滿訛里也以宮師兼統軍之任,計至悉也,豈料死其手乎。荀首有言:“不以人子,吾子其可得耶?”海陵睨人之子不翅魚肉,而獨己子之謀安,不可得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