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百六十一 列傳第四十九
周新 李昌祺(蕭省身) 陳士啟 應(yīng)履平 林碩 況鐘(朱勝) 陳本深(羅以禮 莫愚 趙泰) 彭勖(孫鼎) 夏時 黃潤玉 楊瓚(王懋 葉錫趙亮) 劉實 陳選 夏寅 陳壯 張昺 宋端儀周新,南海人。初名志新,字日新。成祖常獨呼“新”,遂為名,因以志新字。洪武中以諸生貢入太學(xué)。授大理寺評事,以善決獄稱。
成祖即位,改監(jiān)察御史。敢言,多所彈劾。貴戚震懼,目為“冷面寒鐵”。京師中至以其名怖小兒,輒皆奔匿。巡按福建,奏請都司衛(wèi)所不得凌府州縣,府衛(wèi)官相見均禮,武人為之戢。改按北京。時令吏民罪徒流者耕北京閑田,監(jiān)禁詳擬,往復(fù)待報,多瘐死。新請從北京行部或巡按詳允就遣,以免淹滯。從之。且命畿內(nèi)罪人應(yīng)決者許收贖。帝知新,所奏無不允。
還朝,即擢云南按察使。未赴,改浙江。冤民系久,聞新至,喜曰:“我得生矣。”至果雪之。初,新入境,群蚋迎馬頭,跡得死人榛中,身系小木印。新驗印,知死者故布商。密令廣市布,視印文合者捕鞫之,盡獲諸盜。一日,視事,旋風(fēng)吹葉墜案前,葉異他樹。詢左右,獨一僧寺有之。寺去城遠,新意僧殺人。發(fā)樹,果見婦人尸。鞫實,磔僧。一商暮歸,恐遇劫,藏金叢祠石下,歸以語其妻。旦往求金不得,訴于新。新召商妻訊之,果商妻有所私。商驟歸,所私尚匿妻所,聞商語,夜取之。妻與所私皆論死。其他發(fā)奸摘伏,皆此類也。
新微服行部,忤縣令。令欲拷治之,聞廉使且至,系之獄。新從獄中詢諸囚,得令貪污狀。告獄吏曰:“我按察使也。”令驚謝罪,劾罷之。永樂十年,浙西大水,通政趙居任匿不以聞,新奏之。夏原吉為居任解。帝命覆視,得蠲振如新言。嘉興賊倪弘三劫旁郡,黨數(shù)千人,累敗官軍。新督兵捕之,列木柵諸港汊。賊陸走,追躡之桃源,縶以獻。當(dāng)是時,周廉使名聞天下。
錦衣衛(wèi)指揮紀(jì)綱使千戶緝事浙江,攫賄作威福。新欲按治之,遁去。頃之,新赍文冊入京,遇千戶涿州,捕系州獄。脫走訴于綱,綱誣奏新罪。帝怒,命逮新。旗校皆錦衣私人,在道榜掠無完膚。既至,伏陛前抗聲曰:“陛下詔按察司行事,與都察院同。臣奉詔擒奸惡,奈何罪臣?”帝愈怒,命戮之。臨刑大呼曰:“生為直臣,死當(dāng)作直鬼!”竟殺之。
他日,帝悔,問侍臣曰:“周新何許人?”對曰:“南海。”帝嘆曰:“嶺外乃有此人,枉殺之矣!”后帝若見人緋衣立日中,曰“臣周新已為神,為陛下治奸貪吏”云。后紀(jì)綱以罪誅,事益白。
妻有節(jié)操。新未遇時,縫紉自給。及貴,偶赴同官妻內(nèi)宴,荊布如田家婦。諸婦慚,盡易其衣飾。新死無子。妻歸,貧甚。廣東巡撫楊信民曰:“周志新當(dāng)代第一人,可使其夫人終日餒耶?”時時赒給之。妻死,浙人仕廣東者皆會葬。
李昌祺,名禎,以字行,廬陵人。永樂二年進士。選庶吉士。預(yù)修《永樂大典》,僻書疑事,人多就質(zhì)。擢禮部郎中,遷廣西左布政使。坐事謫役,尋宥還。洪熙元年,起故官河南。與右布政使蕭省身繩豪猾,去貪殘,疏滯舉廢,救災(zāi)恤貧,數(shù)月政化大行。憂歸,宣宗已命侍郎魏源代。而是時河南大旱,廷臣以昌祺廉潔寬厚,河南民懷之,請起昌祺。命奪喪赴官,撫恤甚至。正統(tǒng)改元,上書言三事,皆報可。四年致仕。家居二十余年,屏跡不入公府,故廬裁蔽風(fēng)雨,伏臘不充。景泰二年卒。
蕭省身,泰和人。與昌祺同舉進士。洪熙元年,布政考滿,當(dāng)給誥命。奏父年八十余,愿以給父。帝嘉而許之,后遂為例。居河南十二年,治行與昌祺等。
陳士啟,名雷,以字行,泰和人。永樂二年進士。選庶吉士,擢禮部郎中。尚書呂震險忮,屬吏皆憚之,承奉唯謹(jǐn),士啟獨不少徇。
十二年三月,吏部言布、按二司多缺官。帝曰:“布政、按察,吾方岳臣。方數(shù)千里地懸數(shù)人手,其簡廷臣賢能者,分別用之。”于是諸曹郎、給事中出為監(jiān)司者二十余人,而士啟得山東右參政。盡心吏事,不為察察名。督徭賦,不峻期約。青州饑,疏請振之粟。使至,而饑民倍。士啟復(fù)上疏,先出粟予民,謂使者曰:“有罪吾獨任。”廷議竟從之。
坐唐賽兒亂下獄,數(shù)月,釋還職。高煦謀不軌,士啟自青州暮馳歸語三司,密聞于朝。高煦既執(zhí),從薛祿、張本錄余黨,撫安人民。事竣,命清理山東軍籍。宣德六年卒于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