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十五 列傳第十六◎高帝十二王
桂陽王鑠,字宣朗,太祖第八子也。永明二年,出為南徐州刺史,鎮京口。歷代鎮府,鑠出蕃,始省軍府。四年,加散騎常侍。六年,遷中書令,度支尚書。七年,轉中書令,加散騎常侍。時鄱陽王鏘好文章,鑠好名理,時人稱為"鄱桂。"十年,遷太常,常侍如故。鑠清羸有冷疾,常枕臥。世祖臨視,賜床帳衾褥。隆昌元年,加前將軍。給油絡車,并給扶侍二人。海陵立,轉侍中、撫軍將軍,領兵置佐。
鄱陽王見害,鑠遷中軍將軍,開府儀同三司。鑠不自安,至東府詣高宗還,謂左右曰:"向錄公見接殷勤,流連不能已,而貌有慚色,此必欲殺我。"三更中,兵至見害。時年二十五。
始興簡王鑒,字宣徹,太祖第十子也。初封廣興王,后國隨郡改名。永明二年,世祖始以鑒為持節、都督益寧二州軍事、前將軍、益州刺史。廣漢什邡民段祖以錞于獻鑒,古禮器也。高三尺六寸六分,圍二尺四寸,圓如筒,銅色黑如漆,甚薄。上有銅馬,以繩縣馬,令去地尺余,灌之以水,又以器盛水于下,以芒莖當心跪注錞于,以手振芒,則其聲如雷,清響良久乃絕。古所以節樂也。五年,鑒獻龍角一枚,長九尺三寸,色紅,有文。八年,進號安西將軍。
明年,為散騎常侍,秘書監,領石頭戍事。上以與鑒久別,車駕幸石頭宴會賞賜。尋遷左衛將軍,未拜,遇疾。上為南康王子琳起青陽巷第新成,車駕與后宮幸第樂飲,其日鑒疾甚,上遣騎問疾相繼,為之詔止樂。薨,年二十一。遣贈中軍將軍,本官新除悉如故。
江夏王鋒,字宣穎,太祖第十二子。永明五年,為輔國將軍,南彭城、平昌二郡太守。轉散騎常侍。七年,遷左衛將軍,仍轉侍中,領石頭戍事。九年,出為徐州刺史。郁林即位,加散騎常侍。隆昌元年,入為侍中,領驍騎將軍,尋加秘書監。
鋒好琴書,有武力。高宗殺諸王,鋒遺書誚責,左右不為通,高宗深憚之。不敢于第收鋒,使兼祠官于太廟,夜遣兵廟中收之。鋒出登車,兵人欲上車防勒,鋒以手擊卻數人,皆應時倒地,于是敢近者遂逼害之。時年二十。
南平王銳,字宣毅,太祖第十五子也。永明七年,為散騎常侍,尋領驍騎將軍。明年,為左民尚書。朝直勤謹,未嘗屬疾,上嘉之。十年,出為持節、都督湘州諸軍事、南中郎將、湘州刺史,以此賞銳。郁林即位,進號前將軍。
延興元年,害諸王,遣裴叔業平尋陽,仍進湘州。銳防閣周伯玉勸銳拒叔業,而府州力弱不敢動,銳見害,年十九。伯玉下獄誅。
宜都王鏗,字宣嚴,太祖第十六子也。初除游擊將軍。永明十年,遷左民尚書。十一年,為持節、都督南豫司二州軍事、冠軍將軍、南豫州刺史,鎮姑熟。時有盜發晉大司馬桓溫女冢,得金蠶銀繭及圭璧等物。鏗使長史蔡約自往修復,纖毫不犯。郁林即位,進號征虜將軍。延興元年見害,年十八。
晉熙王銶,字宣攸,太祖第十八子也。永明十一年,除驍騎將軍。隆昌元年,出為持節、督郢司二州軍事、冠軍將軍、郢州刺史。延興元年,進號征虜將軍。尋見害,年十六。
河東王鉉,字宣胤,太祖第十九子也。隆昌元年,為驍騎將軍。出為徐州刺史,遷中書令。高宗誅諸王,以鉉年少才弱,故不加害。建武元年,轉為散騎常侍,鎮軍將軍,置兵佐。
建武之世,高、武子孫憂危,鉉每朝見,常鞠躬俯僂,不敢平行直視。尋遷侍中、衛將軍。鉉年稍長。四年,誅王晏,以謀立鉉為名,免鉉官,以王還第,禁不得與外人交通。永泰元年,上疾暴甚,遂害鉉,時年十九。二子在孩抱,亦見殺。太祖諸王,鉉獨無后,眾竊冤之。乃使揚州刺史始安王遙光、臨川王子晉、竟陵王昭胄、太尉陳顯達、尚書令徐孝嗣、右仆射沈文季、尚書沈淵、沈約、王亮奏論鉉,帝答不許,再奏,乃從之。
史臣曰:陳思王表云:"權之所存,雖疏必重;勢之所去,雖親必輕。"若夫六代之興亡,曹冏論之當矣。分圭命社,實寄宗城。就國之典,既隨世革,卿士入朝,作貴蕃輔。皇王托體,同稟尊極,仕無常資,秩有恒數,禮地兼隆,易生猜疑。世祖顧命,情深尊嫡,淵圖遠算,意在無遺。豈不以群王少弱,未更多難,高宗清謹,同起布衣,故韜末命于近親,寄重權于疏戚,子弟布列,外有強大之勢,疏親中立,可息覬覦之謀,表里相維,足固家國。曾不慮機能運衡,權可制眾,宗族殲滅,一至于斯。曹植之言信之矣。
贊曰:高十二王,始建封植。獻、昭機警,威、江才力。恭、簡恬和,鄱、桂清識。四王少盛,同規謹敕。
《南齊書》 南朝梁·蕭子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