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百一十三 志第六十六
仁宗天圣三年,監察御史朱諫言:"伏見大宴,宗室先退,允為得禮。尚有文武臣僚父子、兄弟者,皆預再坐,欲望自今內宴,百官有父子、兄弟、叔侄同赴,再坐時卑者先退。"慶歷七年,御史言:"凡預大宴并御筵,其所賜花,并須載歸私第,不得更令仆從持戴,違者糾舉。"
熙寧二年正月,閣門言:"準詔裁定集英殿宴入殿人數:中書二十二人,樞密院三十人,宣徽院八人,親王八人,昭德軍節度使、兼侍中曹佾三人,皇親使相三人,皇親正刺史已上至節度使并駙馬都尉各一人,翰林司一百七十八人,御廚六百人,儀鸞司一百五十人,祗候庫二十人,內衣物庫七人,新衣庫七人,內弓箭庫三人,鈐轄教坊所三人,鐘鼓樓一十六人,御藥院八人,內物料庫九人,法酒庫一十六人,內酒坊八人,入內內侍省前后行、親事官共五人,皇城司職員手分二人,御史臺知班一十一人,灑掃親從官人員已下一百人,兩廊覷步親從官四十二人,提舉司勾押官手分三人,提舉火燭巡檢人員一十人,快行親從官一十一人,支散兩省花后苑造作所工匠等四人,客省承授行首八人,四方館職掌二人,閣門承受行首已下一十八人。"是歲十一月,以皇子生,宴集英殿。
七年九月,詔:"自今大宴,親王、皇親使相、樞密使副使、宣徽使、駙馬都尉并于殿門外幕次就賜酒食。"舊制,會食集英西廊之廡下,喧卑為甚,權發遣宣徽院吳充奏其事,故有是命。
元豐七年三月,大宴集英殿,命皇子延安郡王侍立。宰相王珪等率百官廷賀。詔曰:"皇家慶事,與卿等同之。"珪等再拜稱謝。久之,王乃退。時王未出閣,帝特令侍宴,以見群臣。九年,閣門言:"大宴不用兩軍妓女,只用教坊小兒之舞。"王拱辰請以女童代之。元祐八年,詔罷獨看。故事,大宴前一日,御殿閱百戲,謂之獨看。修國史范祖禹言:"是日進《神宗紀》草,陛下覽先帝史冊甫畢,即觀百戲,理似未安,故請罷之。"
元祐二年九月,經筵講《論語》徹章,賜宰臣、執政、經筵官宴于東宮,帝親書唐人詩分賜之。三年六月,罷春宴。八月,罷秋宴,以魏王出殯,翰林學士蘇軾不進教坊致語故也。是后以時雨未足,集英殿試舉人,尚書省火,禁中祈禳,邠國公主未菆,皆罷宴。凡大宴有故而罷,賜賜預宴官酒饌于閣門朝堂,升殿官雖假故不從游宴,亦遣中使就第賜焉。親王、中書、樞密、宣徽、三司使副、學士、步軍都虞候以上、三師、三公、東宮三師三公以下、曾任中書門下致仕者,亦同。
凡外國使預宴者,祥符中宴崇德殿,夏使于西廊南赴坐,交使以次歇空,進奉、押衙次交州,契丹舍利、從人則于東廊南赴坐。四年,又升甘州、交州于朵殿,夏州押衙于東廊南頭歇空坐。七年,龜茲進奉人使歇空坐于契丹舍利之下。其后又令龜茲使副于西廊南赴坐,進奉、押衙重行于后,瓜州、沙州使、副亦于西廊之南赴坐,其余大略以是為準。
大觀三年,議禮局上集英殿春秋大宴儀:
其日,預宴文武百僚詣殿庭,東西相向立。皇帝出御需云殿,閣門、內侍、管軍等起居。皇帝降坐,御集英殿,鳴鞭,殿中監已下通班起居。殿中監、少監升殿,通喚閣門官升殿。攝左右軍巡使靴笏起居訖,系鞋執杖侍立,余非應奉官分出。次鐘鼓樓節級就位,四拜起居。
次舍人通喚訖,分引群官橫行北向,東上閣門官贊大起居,班首出班俯伏,跪,致辭訖,俯伏,興,復位。群官再拜舞蹈,又再拜,贊各就坐,再拜,舍人分引升殿,席前相向立,朵殿、兩廡官立于席后。有遼使則舍人引大遼舍利西入大起居,贊各就坐,贊再拜,贊就坐,引升西廊。次舍人傳事引從人分入,四拜起居,謝坐,并同舍利儀。教坊使以下通班大起居,看盞人謝,升殿再拜。內侍進御茶床,殿侍酹酒訖,次贊天武門外祗候。東上閣門官詣御坐,奏班首姓名以下進酒。
舍人分引殿上臣僚橫行北向,贊再拜。舍人引班首稍前,東上閣門官接引詣御坐,東北向,搢笏,殿中監奉盤盞授班首,少監啟盞,以酒注之。班首奉詣御前進訖,少退,虛跪,興,以盤授殿中監,出笏,東上閣門官引退,舍人接引復位,贊再拜。舍人引班首稍前,殿上臣僚席前相向立,東上閣門官接引詣御坐,東北向,搢笏,殿中監授盤,奉詣御前,西向立,樂作,皇帝飲訖。舍人分引殿上臣僚橫行北向,東上閣門引班首接盞,退,虛跪,興,授盞殿中監,出笏,引退,舍人接引復位,贊再拜,贊各賜酒,群臣再拜,贊各就坐,群官皆立席后,復贊就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