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十七 志第二十七◎州郡三
河南令,漢舊名。
新城令,漢舊名。
河陰子相,魏立。
棘陽令,漢縣,故屬南陽,《晉太康地志》屬義陽,后屬新野。大明土斷屬此。
襄鄉令,前漢無,后漢有,屬南陽。徐志屬義陽。當是大明土斷屬此。
廣平太守(別見),江左僑立,治襄陽,今為實土。《永初郡國》及何志并又有易陽、曲周、邯鄲(并見在),無酂、比陽。徐無復邯鄲縣。易陽、曲周,孝武大明元年省。邯鄲應是土斷省。領縣四,戶二千六百二十七,口六千二百九十三。
廣平令,漢舊名。徐志,南度以朝陽縣境立。
酂縣令,漢舊縣,屬南陽,后屬順陽。
比陽令,漢舊縣,屬南陽。
陰縣令,漢舊縣,屬南陽。
義成太守,晉孝武立,治襄陽,今治均。《永初郡國》又有下蔡、平阿縣(二縣前漢屬沛,后漢屬九江,《晉太康地志》屬淮南。),何同。孝武大明元年省下蔡,始亦流寓立也。平阿當是何志后省。領縣二,戶一千五百二十一,口五千一百一。
義成侯相,晉孝武立。
萬年令,漢舊名,屬馮翊。
馮翊太守,故秦內史。高帝元年,屬塞國,二年,更名為河上郡;九年罷,復為內史。武帝建元六年,分為左內史。太初元年,更名。三輔流民出襄陽,文帝元嘉六年立,則何志應有而無。治襄陽。今治鄀。領縣三,(疑)戶二千七十八,口五千三百二十一。
鄀縣令,漢舊縣,屬南郡,作"若"字。《晉太康地志》作"鄀"。《永初郡國》及何志屬襄陽,徐屬此。
高陸令,《晉太康地志》屬京兆。《永初郡國》、何志并無,孝武大明元年復立。
南天水太守(天水郡別見),徐志本西戎流寓。今治巖州。《永初郡國》、何志并無,當是何志后所立。又有冀縣(漢舊名),孝武大明元年省。領縣四,戶六百八十七,口三千一百二十二。
華陰令,前漢屬京兆,后漢、魏、晉屬弘農。
西縣令,前漢屬隴西,后漢屬漢陽,即天水。魏、晉屬天水。
略陽侯相。(別見)
河陽令。(別見)
建昌太守,孝建元年,刺史朱修之免軍戶為永興、安寧二縣,立建昌郡;又立永寧為昌國郡,并寄治襄陽。昌國后省。徐志,建昌又有永寧縣,今無。領縣二,戶七百三十二,口四千二百六十四。
永興令。
安寧男相。
華山太守,胡人流寓,孝武大明元年立。今治大堤。領縣三,戶一千三百九十九,口五千三百四十二。
華山令,與郡俱立。
藍田令,漢舊名,本屬京兆。
上黃令,本屬襄陽,立郡割度。
北河南太守,晉孝武太元十年立北河南郡,后省。《永初郡國》、何、徐志并無。明帝泰始末復立。寄治宛中。領縣八。
新蔡令。(別見)。
汝陰令。(別見)
苞信令。(別見)
上蔡令。(別見)
固始令。(別見)
緱氏令。(別見)
新安令。(別見)
洛陽令。(別見)
弘農太守,漢武帝元鼎四年立。宋明帝末立,寄治五壟。領縣三。
邯鄲令,漢舊名,屬趙國。《晉太康地志》無此縣。
圉縣令,前漢屬淮陽,后漢屬陳留。《晉太康地志》無此縣。
盧氏令。(別見)
梁州刺史,《禹貢》舊州,周以梁并雍,漢以梁為益,治廣漢雒縣。魏元帝景元四年平蜀,復立梁州,治漢中南鄭,而益州治成都。李氏據梁、益,江左于襄陽僑立梁州。李氏滅,復舊。譙縱時,又治漢中。刺史治魏興。縱滅,刺史還治漢中之苞中縣,所謂南城也。文帝元嘉十年,刺史甄法護于南城失守,刺史蕭思話還治南鄭。《永初郡國》又有宕渠郡、北宕渠郡。《宋起居注》,元嘉十六年,割梁州宕渠郡度益州。今益部宕渠郡曰南宕渠。何、徐并有北宕渠郡,唯領宕渠一縣。何云,本巴西流民。今無。
漢中太守,秦立。漢獻帝建安二十年,魏武平張魯,復漢寧郡為漢中,疑是此前改漢中曰漢寧也。晉地記云,孝武太元十五年,梁州刺史周瓊表立。又疑是李氏所省,李氏平后復立。《永初郡國》又有苞中、懷安(漢、晉、何、徐并無二縣。)二縣。領縣四,戶一千七百八十六,口一萬三百三十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