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十二 志第二十二◎五行三
蜀劉禪建興九年十月,江陽至江州有鳥從江南飛渡江北,不能達,墮水死者以千余。是時諸葛亮連年動眾,志吞中夏,而終死渭南,所圖不遂。又諸將分爭,頗喪徒旅。鳥北飛不能達,墮水死者,皆有其象也。亮竟不能過渭,又其應乎!此與漢、楚國烏斗墮泗水粗類矣。
魏明帝青龍三年,戴頠巢鉅鹿人張臶家。臶博學有高節,不應袁紹、高干之命,魏太祖辟亦不至,優游嘉遁,門徒數百,太守王肅雅敬焉。時年百余歲,謂門人曰:"戴頠陽鳥,而巢于門陰,此兇祥也。"乃援琴歌詠,作詩一首,旬日而卒。按占,羽蟲之孽也。魏明帝景初元年,陵霄閣始構,有鵲巢其上。鵲體白黑雜色。此羽蟲之孽,又白黑祥也。帝以問高堂隆,對曰:"《詩》云:'惟鵲有巢,惟鳩居之。'今興起宮室,而鵲來巢,此宮室未成,身不得居之之象。天意若曰,宮室未成,將有它姓制御之,不可不深慮。"于是帝改容動色。
吳孫權赤烏十二年四月,有兩烏銜鵲墮東館。權使領丞相朱據燎鵲以祭。案劉歆說,此羽蟲之孽,又黑祥也。視不明,聽不聰之罰也。是時權意溢德衰,信讒好殺,二子將危,將相俱殆。睹妖不悟,加之以燎,昧道之甚者也。明年,太子和廢,魯王霸賜死,朱據左遷,陸議憂卒,是其應也。東館,典教之府;鵲墮東館,又天意乎!
吳孫權太元二年正月,封前太子和為南陽王,遣之長沙。有鵲巢其帆檣。和故宮僚聞之,皆憂慘,以為檣末傾危,非久安之象。是后果不得其死。
吳孫亮建興二年十一月,大鳥五見于春申。吳人以為鳳凰,明年,改元為五鳳。漢桓帝時,有五色大鳥。司馬彪云:"政治衰缺,無以致鳳,乃羽蟲孽耳。"孫亮未有德政,孫峻驕暴方甚,此與桓帝同事也。案《瑞應圖》,大鳥似鳳而為孽者非一,疑皆是也。吳孫皓建衡三年,西苑言鳳凰集,以之改元。義同于亮。
晉武帝泰始四年八月,翟雉飛上閶闔門。趙倫既篡,洛陽得異鳥,莫能名。倫使人持出,周旋城邑匝以問人。積日,宮西有小兒見之,逆自言曰:"服留鳥翳。"持者即還白倫。倫使更求小兒。至,又見之,將入宮,密籠鳥,閉兒戶中。明日視,悉不見。此羽蟲之孽,又妖之甚者也。
趙倫篡位,有鶉入太極殿,雉集東堂。按太極、東堂,皆朝享聽政之所。而鶉、雉同日集之者,天意若曰,不當居此位也。《詩》云"鵲之疆疆,鶉之奔奔。人之無良,我以為君。"其此之謂乎!昔殷宗感雉雊,懼而修德;倫睹二物,曾不知戒,故至滅亡也。
晉孝懷帝永嘉元年二月,洛陽東北步廣里地陷,有鵝出,蒼色者飛翔沖天,白者止焉。此羽蟲之孽,又黑白祥也。董養曰:"步廣,周之狄泉,盟會地也。白者金色,蒼為胡象,其可盡言乎。"是后劉淵、石勒相繼擅華,懷、愍二帝淪滅非所。晉孝懷帝世,周玘家有鵝在籠中,而頭斷籠外。玘亡后家誅。
晉明帝太寧三年八月庚戌,有鳥二,蒼黑色,翼廣一丈四尺。其一集司徒府,射而殺之;其一集市北家人舍,亦獲焉。此羽蟲之孽,又黑祥也。閏月戊子,帝崩。后有蘇峻、祖約之亂。
晉成帝咸和二年正月,有五鷗鳥集殿庭。此又白祥也。是時庾亮茍違眾謀,將召蘇峻,有言不從之咎,故白祥先見也。三年二月,峻果作亂,宮室焚毀,化為污萊,其應也。晉成帝咸康八年七月,白鷺集殿屋。是時康帝始即位,此不永之祥也。后涉再期而帝崩。劉向曰:"野鳥入處,宮室將空。"張瓘在涼州正朝,放隹雀諸鳥,出手便死;左右放者悉飛去。
晉孝武帝太元十六年正月,鵲巢太極東頭鴟尾,又巢國子學堂西頭。十八年,東宮始成。十九年正月,鵲又巢其西門。此殆與魏景初同占。學堂,風教所聚;西門,金行之祥也。
晉安帝義熙三年,龍驤將軍朱猗戍壽陽。婢炊飯,忽有群烏集灶,競來啄啖,婢驅逐不去。有獵狗咋殺烏鵲,余者因共啄狗即死,又啖其肉,唯余骨存。五年六月,猗死。
宋武帝永初三年,臨軒拜徐羨之為司空,百僚陪位,有二野鸛集太極鴟尾鳴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