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會要卷三十六
二十六年六月二十七日。渤海遣使求寫唐禮及三國志晉書三十六國春秋。許之。
附學讀書
神龍元年九月二十一日。敕吐蕃王及可汗子孫。欲習學經業。宜附國子學讀書。
永泰二年正月十四日。國子祭酒蕭昕上言。請崇儒學。以正風教。其月二十九日。敕曰。頃以戎狄方虞。急于經略。太學空設。諸生益寡。弦誦之地。寂寥無聲。函丈之間。殆將不埽。念每及此。甚用憫焉。其諸道節度觀察都團防御使等。朕之腹心。各鎮方面。誡茲子弟。各奉義方。并宰相朝官。及神策六軍子弟。欲習業者。自今已后。并令補國學生。欲其業重籯金。器成琢玉。日新厥德。世不乏賢。其中身雖有官。欲附學讀書者。聽。其學官。委中書門下揀擇尤精。堪為師范者。充學生員數多少。所習經業。考試第等。并所供糧料。及緣修理。各委本司。作條件聞奏。
開成元年六月。敕新羅宿衛生王子金義宗等。所請留住學生員。仰準舊例留二人。衣糧準例支給。
二年三月。渤海國隨賀正王子大俊明。并入朝學生。共一十六人。敕。渤海所請生徒習學。宜令青州觀察使放六人到上都。余十人勒回。又新羅差入朝宿衛王子。并準舊例。割留習業學生。并及先住學生等。共二百十六人。請時服糧料。又請舊住學習業者。放還本國。敕。新羅學生內。許七人。準去年八月敕處分。余時十馬畜糧料等。既非舊例。并勒還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