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會要卷三
長慶四年二月。敕先在掖庭宮人。及逆人家口。并配內(nèi)園者。并放出外。任其所適。其月敕文。宮中老年及殘疾不任使役。并有父母者。并委所司。選擇放出。
寶歷二年十二月。敕在內(nèi)宮女。宜放三千人。愿嫁及歸近親。并從所便。不須尋問。
開成三年二月。文宗以旱出宮人劉好奴等五百余人。送兩街寺觀。任歸親戚。翌日。因紫宸對。宰相李曰。陛下放宮女?dāng)?shù)多。德邁千古。漢制八月算人。晉武平吳。亦多采擇。仲尼所謂未見好德如好色者。宰相鄭覃曰。昔晉武以采擇之失。中原化為左衽。千古可為殷鑒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