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會要卷四十二
憲宗朝五。 元和三年七月癸巳。上謂宰臣曰。昨太史奏。太陽虧。及朔日上。瞻如言皆驗。其故何也。又素服救日之儀。有何所憑。李吉甫對曰。日月運行。遲速不齊。凡周天三百六十五度有余。日行一度。月行十三度有余。率二十九日半而與日會。又月行有南北九道之異。或進或退。若晦朔之交。又南北同道。即日為月之所掩。故有薄蝕之變。雖自然常數。可以推步。然日為陽精。人君之象。若君行有緩急。即日為之遲速。稍逾常制。為月所掩。即陰侵于陽。亦猶人君。行或失中。應感所致。故禮記云。男教不修。陽事不得。謫見于天。日為之蝕。婦順不修。陰事不得。謫見于天。月為之蝕。古者。日蝕則天子素服。而修六官之職。月蝕則后素服。而修六宮之職。所以懼天戒。自省惕也。君人者。居物之上。易為驕盈。故圣人制禮。務干恭兢惕。以奉順天道。茍德大備。則天人合應。百福來臻。陛下恭已向明。日慎一日。又顧憂天譴。則圣德益固。升平何遠。伏望長保睿志。以永無疆之休。臣等不勝歡幸之至。因與同列稱賀。上深然其言。謂吉甫等曰。書傳皆言天人交感。妖詳應德。蓋如卿說。且素服救日。乃自貶之旨。朕自維不德。實懼有以致譴咎。載深兢惕。卿等當悉心務理。匡我不逮也。十年八月己亥朔。十三年六月壬子朔。
穆宗朝一。 長慶二年三月。大禮院奏。四月一日太陽虧。準開元禮。其日廢務。皇帝不視事。居數日。上謂戶部尚書韋綬曰。災可禳。福可禱乎。對曰。可以德禳。宋景公善言。而罰星為之退舍是也。福不可以求致。故漢文帝于祠祀。命有司敬而不祈。用能變已成之災。享自致之福。著于史傳。其理甚明。今人或不慎行。以祈災銷。媚于神而冀福至。神茍有知。當因致譴。上深然其言。
文宗朝三。 太和八年二月壬午朔。開成元年正月丙辰朔。二年十二月庚寅朔。司天奏。是日太陽虧。至時。陰雪不見。
武宗朝四。 會昌三年二月庚申朔。四年三月甲寅朔。五年七月丙午朔。六年十二月戊辰朔。
宣宗朝一。 大中二年五月己未朔。
昭宗朝一。 天佑元年十月辛卯朔。蝕在心宿初度十五分之三。
哀帝朝一。 天佑三年四月癸未朔。蝕在畢十二度。屬趙分。太常禮院奏。準故事。伐鼓于社。皇帝素服避正殿。百官素服。各守本局。于廳事前重行。每等異位。向日端立。俟復明而止。
月蝕
高祖朝八。 武德元年九月丁巳望。二年閏二月己卯望。四年十二月丁卯望。六年六月庚申望。十二月丁巳望。七年十一月乙卯望。八年四月乙卯望。九年十月庚午望。
太宗朝十八。 貞觀二年二月壬辰望。三年二月丁亥望。八月甲申望。四年七月戊寅望。六年六月丁酉望。十一月乙未望。七年五月辛卯望。九年九月戊申望。十一年九月丁酉望。十三年正月乙未望。十四年七月庚戌望。十二月丁未望。十五年十二月乙酉望。十七年十月辛酉望。十八年十月乙卯望。二十一年八月庚申望。二十二年四月乙巳望。二十三年十二月乙酉望。
高宗朝二十五。 永徽元年六月壬午望。十二月辛巳望。二年六月丁丑望。十一月甲戌望。四年十月癸巳望。五年九月戊子望。顯慶二年閏正月甲辰望。七月辛丑望。龍朔元年十一月丙午望。二年五月甲申望。麟德元年九月庚申望。干封二年閏十二月辛未望。總章二年十二月庚申望。咸亨元年六月丁巳望。三年四月壬戌望。十月癸丑望。四年四月庚午望。上元二年八月丙戌望。儀鳳元年二月甲申望。二年七月乙亥望。永隆元年九月乙酉望。十二月丁酉望。永淳元年三月戊申望。二年九月庚子望。
天后朝十九。 文明元年二月丁巳望。八月甲午望。垂拱二年七月癸丑望。三年十月乙巳望。四年六月辛巳望。永昌元年十月甲子望。載初元年四月辛酉望。天授二年十月乙酉望。長壽二年二月乙亥望。證圣元年七月辛酉望。通天二年六月乙酉望。圣歷二年正月辛未望。三年正月丙寅望。九月辛卯望。大足元年九月乙酉望。長安二年九月庚辰望。三年八月癸酉望。四年正月壬寅望。七月戊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