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百三十二 禮九十二 開元禮纂類二十七 軍禮一
平蕩寇賊宣露布
其日,守宮量設群官次。露布至,兵部侍郎奉以奏聞,仍承制集文武群官、客使於東朝堂。群官客使至,俱就次各服其服。奉禮設群官版位於東朝堂之前,近南,文東武西,重行北向,相對為首。又設客使位如常儀。設中書令位於群官之北,南面。
量時刻,吏部、兵部贊群官客使出次,謁者、贊引各引就位。立定,中書令受露布置於案,令史二人絳公服對舉之。典謁者引中書令,舉案者從之,出就南面位,持案者立於中書令西南,東面。立定,持案者進,中書令取露布,持案者退復位。中書令稱:"有制。"群官客使皆再拜。中書令宣露布訖,群官、客使又再拜,皆舞蹈訖又再拜。謁者引兵部尚書進中書令前,受露布,退復位,兵部侍郎前受之。典謁引中書令入,謁者引群官客使各還次。
遣使勞軍將
前一日,執事者先設使者次於營南門之外道右,南向。
使者至,謁者引之次。使者將到,兵部先集大將以下於南門之外,列左右廂,俱重行北向,相對為首。使者出次,謁者引立於門西,東面;持節者立於使者之北,吏二人持制書案,立於使者西南,俱東面。立定,大將北面再拜。
謁者引使者,持節者前導,入門而左,持案者從之。使者立於幕前,南面;持節者立於使者之東,少南,西面;持案者立於使者西南,東面。又謁者引大將以下入立於使者之南,依左右廂俱重行北面,相對為首。立定,持節者脫節衣,持案者進使者前,使者取制書,持案者退復位。使者稱:"有制。"大將以下俱再拜。宣詔訖,大將以下又再拜。謁者引大將進使者前,北面受制書,退復位。持節者加節衣,謁者引使者,持節者前導以出,持案者從之,俱復門外位。大將以制書授左右,拜送使者於門外。使者還,大將入。
初使者出,諸將以下以次出。若賜衣物,使者出次立於門外。立定,執事者以衣物立於案南,俱東面北上。使者入,衣物隨入。初大將受制書復位,執事者以衣物遍授之。大將以下受訖,又再拜。
皇帝講武
仲冬之月,講武於都外。
前期十有一日,所司奏請講武,兵部承詔遂命將帥簡軍士。有司先芟萊除地為場,方一千二百步,四出為和門。又於其內墠地為步騎六軍營域處所:左右廂各為三軍,皆上軍在北,中軍次之,下軍在南,東西相向。中閒相去三百步,五十步立表一行,凡立五行,表閒前后各相去五十步,為三軍進止之節。又別墠地於北廂,南向,為車駕停觀之處。
前三日,尚舍奉御設大次及御座於其中如常儀。
前一日,講武將帥及士卒集於墠所,禁止諠譁。依方色建旗為和門,於都墠之中及四角皆建以五采牙旗,旗鼓甲仗威儀悉備於墠所。大將以下各有統帥如常式。步軍大將被甲胄乘馬,教騎大將亦乘馬,教習士眾為戰隊之法。凡教為陣,少者在前,長者在后;其還則長者在前,少者在后。長者持弓矢,短者持戈矛,力者持旌旗,勇者持鉦鼓。刀楯為前行,持槊者次之,弓箭為后行。將帥先教士眾習見旌旗指麾之蹤,旗臥即跪,旗舉即起;金鼓動止之節,聲鼓即進,鳴金即止;知刑罰之苦,賞賜之利,持五兵之便,戰斗之備,習串跪起及行列險隘之路。
講武日,未明十刻,軍士皆嚴備。五刻,將士皆貫甲,步軍各為直陣以相俟,將軍依儀各依格備物,大將軍各依格處分軍中,立於旗鼓之下。(凡六軍各鼓一十二、鉦一、角四,并於其軍后表之下。)鑾駕出宮如常式。
講武日未明七刻,搥一鼓為一嚴,(三嚴時節,前一日侍中奏裁。出宮以剛日。)侍中奏開宮殿門及城門。未明五刻,搥二鼓為再嚴,侍中版奏"請中嚴"。文武官應從者俱先置,文武官皆公服。所司為小駕,依圖陳設。未明二刻,搥三鼓為三嚴,諸衛各督其隊與鈒戟以次入陳於殿庭。諸侍衛之官各服其器服,諸侍臣俱詣西階下奉迎。(侍中負璽如式。)乘黃令進革輅於太極殿前,皇帝服武弁之服,馀并如圓丘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