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十八 列傳第十六◎和跋 奚牧 莫題 庾業延 賀狄干 李栗 劉潔 古弼 張黎
恭宗總攝萬幾,徵為東宮四輔,與宜都王穆壽等并參政事。詔以弼保傅東宮,有老成之勤,賜帛千匹、綿千斤。遷尚書令。弼雖事務殷湊,而讀書不輟,端謹慎密,口不言禁中之事,功名等于張黎而廉不及也。
上谷民上書,言苑囿過度,民無田業,乞減太半,以賜貧人。弼覽見之,入欲陳奏,遇世祖與給事中劉樹棋,志不聽事。弼侍坐良久,不獲申聞。乃起,于世祖前捽樹頭,掣下床,以手搏其耳,以拳毆其背曰:"朝廷不治,實爾之罪!"世祖失容放棋曰:"不聽奏事,實在朕躬,樹何罪?置之!"弼具狀以聞。世祖奇弼公直,皆可其所奏,以丐百姓。弼曰:"為臣而逞其志于君前者,非無罪也。"乃詣公車,免冠徒跣,自劾請罪。世祖遣使者召之。及至,世祖曰:"卿其冠履。吾聞筑社之役,蹇蹶而筑之,端冕而事之,神與之福。然則卿有何罪?自今以后,茍利社稷,益國便民者,雖復顛沛造次,卿則為之,無所顧也。"
世祖大閱,將校獵于河西。弼留守,詔以肥馬給騎人,弼命給弱者。世祖大怒曰:"尖頭奴,敢裁量朕也!朕還臺,先斬此奴。"弼頭尖,世祖常名之曰筆頭,是以時人呼為筆公。弼屬官惶怖懼誅。弼告之曰:"吾以為事君使畋獵不適盤游,其罪小也。不備不虞,使戎寇恣逸,其罪大也。今北狄孔熾,南虜未滅,狡焉之志,窺伺邊境,是吾憂也。故選肥馬備軍實,為不虞之遠慮。茍使國家有利,吾何避死乎!明主可以理干,此自吾罪,非卿等之咎。"世祖聞而嘆曰:"有臣如此,國之寶也!"賜衣一襲、馬二匹、鹿十頭。后車駕畋于山北,大獲麋鹿數千頭,詔尚書發車牛五百乘以運之。世祖尋謂從者曰:"筆公必不與我,汝輩不如馬運之速。"遂還。行百余里而弼表至,曰:"今秋谷懸黃,麻菽布野,豬鹿竊食,鳥雁侵費,風波所耗,朝夕參倍。乞賜矜緩,使得收載。"世祖謂左右曰:"筆公果如朕所卜,可謂社稷之臣。"
初,楊難當之來也,詔弼悉送其子弟于京師。楊玄小子文德,以黃金四十斤賂弼,弼受金,留文德而遇之無禮,文德亡入劉義隆。世祖以其正直有戰功,弗加罪責也。
世祖崩,吳王立,以弼為司徒。高宗即位,與張黎并坐議不合旨,俱免,有怨謗之言。其家人告巫蠱,俱伏法。時人冤之。
張黎,雁門平原人也。善書計,太祖知待之。太宗器其忠亮,賜爵廣平公,管綜機要。
世祖以其功舊,任以輔弼,除大司農卿。軍國大議,黎常與焉。加鎮北將軍。以征赫連定功,進號征北大將軍。與樂安王范、濟南公崔徽鎮長安,清約公平,甚著聲稱。代下之日,家無余財。世祖詔黎領兵一萬二千人,通莎泉道。車駕征涼州,蠕蠕吳提乘虛入寇,黎與司空道生拒擊之。恭宗初總百揆,黎與東郡公崔浩等輔政,忠于奉上,非公事不言。詔曰:"侍中廣平公黎、東郡公浩等,保傅東宮,有老成之勤,朕甚嘉焉。其賜布帛各千匹,以褒舊勛。"恭宗薨于東宮,黎兼太尉,持節奉策謚焉。
吳王余立,以黎為太尉。后以議不合旨,免。仍與古弼并誅。
史臣曰:和跋、奚牧、莫題、賀狄干、李栗、劉潔等,并有忠勤征伐之效,任遇仍優,俱至誅滅。岳身犯危難之中,受事草創之際,智勇既申,功名尤舉,乃良將之材。弼謀軍輔國,遠略正情,有柱石之量。張黎誠謹兼方,功舊見重。纖介之間,一朝殞覆,宥及十世,乃徒言爾,惜乎!
《魏書》 北齊·魏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