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四十七 列傳第三十五◎盧玄
又詔昶曰:"朐山之克,實由于卿,開疆拓土,實為長策。然經(jīng)討未服,非卿而誰?而蟻徒送死,規(guī)侵王略,天亡小賊,數(shù)在無遠。故前者命卿親臨指授,尋以卿疾未瘳,且待消息。今既痊復,宜遵前旨,秉戈揮銳,殄寇為懷。已發(fā)虎旅五萬,應機電赴,指辰而至,遂卿本請。截彼東南,亮委高算。"又詔昶曰:"取朐置戍,并是卿計,始終成敗,悉歸于卿。卿以兵少請益,今已遂卿本意。如聞東唐陸道甚狹,一輒之外,皆是大水。彼必據(jù)之,以斷軍路。若已如此,更設何策?其軍奇兵變,遽以表聞。又聞衍軍將帥,每有流言,云魏博淮陽、宿豫,乃是兩宜。若實有此,卿可量朐山薪水得支幾時。脫事容往返,馳驛速聞。如薪水少急,即可量計。若理不可爾,亦將軍裁決。"
昶既儒生,本少將略,又羊祉子燮為昶司馬,專任戎事,掩昶耳目,將士怨之。朐山戍主傅文驥糧樵俱罄,以城降衍。昶見城降,于是先走退。諸軍相尋奔遁,遇大寒雪,軍人凍死及落手足者三分而二。自國家經(jīng)略江左,唯有中山王英敗于鐘離,昶于朐山失利,最為甚焉。世宗遣黃門甄琛馳驛鎖昶,窮其敗狀。詔曰:"朐山之敗,傷損實深,推始究末,罪鐘元帥。雖經(jīng)大宥,輕重宜別,昶一人可以免官論坐,自余將統(tǒng)以下悉聽依赦復任。"
未幾,拜太常卿,仍除安西將軍、雍州刺史,又進號鎮(zhèn)西將軍,加散騎常侍。熙平元年卒于官。贈征北將軍、冀州刺史,謚曰穆。
昶寬和矜恕,善于綏撫,其在徐州,戍兵疾,親自檢恤。至番兵年滿不歸,容充后役,終昶一政,然后始還。人庶稱之。
子元聿,字仲訓,無他才能。尚高祖女義陽長公主,拜駙馬都尉。位太尉司馬、光祿大夫。卒,贈中書監(jiān)。
子士晟,儀同開府掾。
元聿第五弟元明,字幼章。涉歷群書,兼有文義,風彩閑潤,進退可觀。永安初,長兼尚書令,臨淮王彧欽愛之。及彧開府,引為兼屬,仍領部曲。出帝登阼,以郎任行禮,封城陽縣子,遷中書寺郎。永熙末,居洛東緱山,乃作《幽居賦》焉,于時元明友人王由居潁川,忽夢由攜酒就之言別,賦詩為贈。及明,憶其詩十字云:"自茲一去后,市朝不復游。"元明嘆曰:"由性不狎俗,旅寄人間,乃今有夢,又復如此,必有他故。"經(jīng)三日,果聞由為亂兵所害。尋其亡日,乃是得夢之夜。天平中,兼吏部郎中,副李諧使蕭衍,南人稱之。還,拜尚書右丞,轉散騎常侍,監(jiān)起居。積年在史館,了不厝意。又兼黃門郎、本州大中正。元明善自標置,不妄交游,飲酒賦詩,遇興忘返。性好玄理,作史子新論數(shù)十篇,文筆別有集錄。少時常從鄉(xiāng)還洛,途遇相州刺史、中山王熙。熙博識之士,見而嘆曰:"盧郎有如此風神,唯須誦《離騷》,飲美酒,自為佳器。"遂留之數(shù)日,贈帛及馬而別。元明凡三娶,次妻鄭氏與元明兄子士啟淫污,元明不能離絕。又好以世地自矜,時論以此貶之。
元明弟元緝,字幼緒。兇率好酒,曾于婦氏飲宴,小有不平,手刃其客。起家秘書郎,轉司徒祭酒。稍遷輔國將軍、司徒司馬,卒于官。贈散騎常侍、都督幽瀛二州諸軍事、驃騎大將軍、吏部尚書、幽州刺史,謚曰宣。
子士深,開府行參軍。
昶弟尚之,字季儒,小字羨夏,亦以儒素見重。太和中,拜議郎,轉趙郡王征東諮議參軍。母憂去官。后為太尉主簿、司徒屬、范陽太守、章武內(nèi)史、兼司徒右長史,加冠軍將軍,轉左長史。出為前將軍、濟州刺史。入除光祿大夫。正光五年卒,年六十二。贈散騎常侍、安東將軍、青州刺史。
長子文甫,字元祐。少有器尚,涉歷文史,有譽于時。位司空參軍,年四十九卒。
子敬舒,有文學,早亡。
文甫弟文翼,字仲祐。少甚輕躁,晚頗改節(jié)。為員外郎,因師鄉(xiāng)里。永安中,為都督,守范陽三城,拒賊帥韓婁有功,賜爵范陽子。永熙中,除右將軍、太中大夫。棲遲桑井而卒,年六十。
子士偉,興和中,中散大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