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四十四 列傳第三十二◎羅結 伊馛 乙瑰 和其奴 茍頹 薛野 宇文福 費于 孟威
在州戍兵,每歲交代,虎子必親自勞送。喪者給其斂帛。州內遭水,二麥不收,上表請貸民粟,民有車牛者,求詣東袞給之。并如所奏,民得安堵。高祖曾從容問秘書丞李彪曰:"卿頻使江南,徐州刺史政績何如?"彪曰:"綏邊布化,甚得其和。"高祖曰:"朕亦知之。"沛郡太守邵安、下邳太守張攀咸以贓污,虎子案之于法。安等遣子弟上書,誣虎子南通賊虜。高祖曰:"此其妄矣,朕度虎子必不然也。"推案果虛。乃下詔曰:"夫君臣體合,則功業可興;上下猜懼,則治道替矣。沛郡太守邵安、下邳太守張攀咸以貪惏獲罪,各遣子弟詣闕,告刺史虎子縱民通賊,妄稱無端。安宜賜死,攀及子僧保鞭一百,配敦煌。安息他生鞭一百。可集州官兵民等,宣告行決。塞彼輕狡之源,開此陳力之效。"在州十一載,太和十五年卒,年五十一。贈散騎常侍、鎮南將軍、相州刺史,謚曰文。有六子。
長子世遵,襲爵,例降為侯。景明中,為秦州刺史,稍遷左將軍。卒,年四十二。
長子忱,字安民。正光中,襲爵。稍遷鎮南將軍、鉅鹿太守、定州儀同開府諮議參軍、齊獻武王大行臺左丞、中外府司馬。出為殷州驃騎府長史。武定五年,除鎮北將軍、北廣平太守。為治暴虐,在因公事,一家之內并殺數人。為民所訟,將致之罪,遇患,卒于郡。贈征西將軍、西兗州刺史。
忱弟安顥,武定末,東豫州征西府長史。
世遵弟曇慶,少有度量。永平中,員外散騎常侍,遷尚書郎。年五十一,卒。
子衍,字元孫,輕財慕義。熙平中,為侍御史、奉朝請。永安中,尚書駕部郎中,行河陰縣事。卒于正平太守。贈征東將軍、徐州刺史。
曇慶弟曇寶,初補散騎。高祖詔曇寶采遺書于天下。歷侍御中散、直閣將軍、太子步兵校尉。世宗時,遣使巡行四方,以曇寶持節、兼散騎常侍、龍驤將軍、南道大使。曇寶達豫州,卒,年二十九。
曇寶弟曇尚,有容貌,性寬和。初辟御史,加奉朝請。熙平二年,除徐州谷陽戍主,行南陽平郡事。母憂去職。正光中,詔以陽平鄰接蕭衍,綏捍須人,仰尚書舉才而遣。左仆射蕭寶夤舉曇尚應選,馳驛之郡。孝昌初,徐州刺史元法僧叛入蕭衍,曇尚斬其使人,送首于都督、安樂王鑒。鑒不能援,遂為蕭衍將王希聃所陷,拘曇尚送蕭衍。衍以禮遇之,曇尚乞歸,衍乃聽還。肅宗復其本秩。武泰初,爾朱榮擅強并肆,朝廷欲揣其情,除曇尚員外常侍,使于榮,托以慰喻,密以觀之。建義初,除司徒左長史、兼吏部尚書,授太原王爾朱榮官。還,賜爵永安侯。尋除后將軍、定州刺史。爾朱榮之死,授持節、兼尚書北道行臺,代魏蘭根。后為鎮東將軍、金紫光祿大夫。太昌初,加征東將軍,行兗州事。天平中,降驃騎大將軍、齊州刺史。曇尚凡歷三州,俱稱貪虐。還,除將作大匠,卒于官,年六十一。贈都督瀛滄二州諸軍事、本將軍、儀同三司、瀛州刺史。
子仲芬,武定中,齊文襄王中外府中兵參軍。
曇尚弟琡,字曇珍。武定末,儀同三司、尚書右仆射。
宇文福,河南洛陽人。其先南單于之遠屬,世為擁部大人。祖浩撥,仕慕容垂,為唐郡內史、遼東公。太祖之平慕容寶,活撥入國,為第一客。
福少驍果,有膂力。太和初,拜羽林郎將,遷建節將軍,賜爵新昌侯、南征都將。擊蕭賾有功,授顯武將軍。尋除恢武將軍、北征都將,特賜戎服。破蠕蠕別部,獲萬余。還,除都牧給事。十七年,車駕南討,假冠軍將軍、后軍將軍。時仍遷洛,敕福檢行牧馬之所。福規石濟以西、河內以東,拒黃河南北千里為牧地。事尋施行,今之馬場是也。及從代移雜畜于牧所,福善于將養,并無損耗,高祖嘉之。尋補司衛監。從駕豫州,加冠軍將軍、西道都將、假節、征虜將軍。領精騎一千,專殿駕后。未幾,轉驍騎將軍,仍領太仆、典牧令。從駕征南陽,兼武衛將軍。
二十二年,車駕南討,遣福與右衛將軍楊播為前軍。至鄧城,福選兵簡將,為攻圍之勢。高祖望福軍法齊整,將士閑習,大被褒嘆。蕭鸞遣其尚書崔慧景、黃門郎蕭衍率眾十萬來救。高祖指麾將士,敕福領高車羽林五百騎出賊南面,奪其橋道,遏絕歸路。賊眾大恐,六道來戰。福據鞍誓眾,身先士卒,賊不得前,遂大奔潰。賜爵昌黎伯,正武衛,加征虜將軍。尋以高車叛,命加征北將軍、北征都將,追討之。軍敗被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