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紀一百七十三 起上章掩茂正月,盡玄黓困敦十二月,凡三年
十一月,辛巳朔,右司郎中李伯玉劾蕭秦來附謝方叔傷殘善類,帝令伯玉具都司劾御史故事以聞。伯玉引張商英故事,且歷數(shù)泰來之過。詔曰:“國家設(shè)御史,所以糾正百官,置宰相,所以襄贊機務(wù)。御史用天子耳目之臣,而省掾不過一大有司,未聞有以庶僚而糾劾御史者。近者徐霖以都司而按大有,今李伯玉又以都司而按泰來,陰懷朋比之私,蔑視紀綱之地,是非輕臺諫,乃所以輕朝廷也。李伯玉乃復(fù)援張商英等事以文其過,若都司可以按御史,則御史反將聽命于都司,朝綱不幾于紊亂乎?伯玉可降兩官,放罷。”
牟子才上言:“陛下更化,召用諸賢。今趙汝騰、高斯得、徐霖相繼劾去,李伯玉又重獲罪,善人盡矣。”
庚寅,吳潛罷,以蕭泰來論其奸詐十罪如王安石而又過之也。
丙申夜,臨安大火;丁酉夜,乃熄。戊戌,避殿,減膳。
壬寅,詔求直言。
國史實錄院校勘湯漢上封事曰:“往者陛下上畏天戒,下恤人言,內(nèi)則拘制于權(quán)臣,外則恐怯于強敵,敬心既不敢盡弛,私意亦未得盡行。比年以來,天戒人言,既已玩熟,而貪濁柄國,黷貨無厭,彼既將恣行其私,則不得不縱陛下之所欲為,于是前日之敬畏盡忘,而一念之私始四出而不可御矣。姑以近事跡之:定策之碑,忽從中出,鄉(xiāng)未欲親其文也;貴戚子弟,參錯中外,鄉(xiāng)不如是之放也;土木之禍,展轉(zhuǎn)流毒,訟牒細故,胥吏賤人,皆得籍群珰之勢,徹清都之邃,鄉(xiāng)不如是之熾也;御筆之出,上則廢朝令,下則侵有司,鄉(xiāng)不如是之多也;賄賂之通,書致之操,鄉(xiāng)不如是其章也。所以水火之災(zāi),捷出于數(shù)月之內(nèi),陛下尚可復(fù)以常日玩易之心處之乎?”
以隆寒,出封樁庫十八界會子二十萬賑三衙諸軍,其出戍宮兵之家倍之。
戎州帥欲舉統(tǒng)制姚世安為代,余玠素欲革軍中舉代之弊,以三千騎至云頂山下,遣都統(tǒng)金某往代世安,世安閉關(guān)不納。世安素結(jié)謝方叔子侄,至是求援于方叔,方叔遂倡言玠失利州士卒之心,又陰嗾世安密求玠之短,陳于帝前,帝惑之。于是世安乃與玠抗,玠郁郁不樂。
十二月,乙卯,以吳潛為觀文殿大學(xué)士、提舉興國宮。
戊午,蒙古大赦。徙諸匠五百戶修行宮。
己未,詔:“追錄彭大雅創(chuàng)筑渝城功,復(fù)元秩,仍官其子。”
癸亥,以海神為大祀。
丁丑,立春,雷。時言路壅塞,太學(xué)生楊文仲率同舍生叩閽極言時事,有曰:“天本不怒,人激之使怒;人本無言,雷激之使言。”一時傳誦之。
是歲,蒙古籍漢地民戶。
金故御史張?zhí)亓⒁匝允铝T歸田里,金亡,不仕,以《易》教授諸生。蒙古皇弟呼必賚聞其名,嘗遣趙璧傳諭,稱其養(yǎng)素丘園,易代如一,賜號:“中庸先生”。至是復(fù)貽書曰:“白首窮經(jīng),誨人不倦,無過不及,學(xué)者宗之。昔已賜嘉名,今復(fù)諭意。”未幾,特立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