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紀三十六 起閼逢執徐四月,盡旃蒙大荒落十二月,凡一年有奇
八月,壬辰朔,日有食之。
吳常遇春、鄧愈等率兵討新淦之沙坑、麻嶺、牛陂諸寨,平之。執偽知州鄧志明送建康,與其兄克明皆伏誅。
乙未,吳命左相國徐達案行荊湖。
陳友諒既滅,荊湖諸郡多款附。至是王諭達曰:“今武昌既平,湖南列郡,相繼款附。然其間多陳氏部曲,觀望自疑,亦有山寨遺孽,憑恃險阻,聚眾殃民。今命爾案行其地,撫輯招徠,俾各安生業。或有恃險為盜者,即以兵除之,毋貽民患。”
戊戌,吳常遇春、鄧愈既平諸山寨,進次吉安。遇春遣人謂饒鼎臣曰:“吾今往取贛,可出城一言而去。”鼎臣不敢出,遣其幼子出見。遇春命坐而飲之,又賜以衣服,遣歸,曰:“歸語而父,將欲何為,匿而不見?吾往矣,不能為爾留,可善自為計。”鼎臣即夜棄城走。遇春遂復吉安,乃引兵趨贛州。
壬寅,詔以博啰特穆爾為中書右丞相、監修國史,節制天下軍馬。
監察御史言:“綽斯戩矯殺丞相泰費音,盜用鈔板,私家草詔,任情放選,鬻獄賣官,費耗庫藏,居廟堂前后十數年,使天下八省之地悉至淪陷,乃誤國之奸臣,究其罪惡,大赦難原。曩者奸臣阿哈瑪特之死,剖棺戮尸,綽斯戩之罪,視阿哈瑪特有加,今雖死,必剖棺戮尸為宜。”詔從之。而臺臣言猶不已,遂復沒其家產,竄其子宣政使觀音努于遠方。
齊喇氏四世為丞相者八人,世臣之家,鮮與比盛。而綽斯戩早有才望,及居相位,人皆仰其有為。遭時多事,顧乃守之以懦,濟之以貪,遂使天下之亂,日甚一日。論者謂元之亡,綽斯戩之罪居多。
乙巳,皇太子至冀寧,奏除前監察御史張楨為贊善,又除翰林學士,皆不起。
庫庫特穆爾將輔皇太子入討博啰特穆爾;遣使傳太子旨,賜以上尊,且訪時事。
楨復書曰:“今燕、趙、齊、魯之境,大河內外,長淮南北,悉為丘墟,關陜之區,所存無幾。江左日思薦食上國,荊楚、川蜀,淫名僣號,幸我有變,利我多虞。閣下國之右族,三世二王,得不思廉、藺之于趙,寇、賈之于漢乎?守京師者能聚不能散,御外侮者能進不能退,紛紛藉藉,神分志奪,國家之事,能不為閣憂乎?《志》曰:‘不備不虞,不可以師。’仆今獻忠于閣下,大要有三:保君父,一也;扶社稷,二也;衛生靈,三也。請以近似者陳其一二:衛出公據國,至于不父其父;趙有沙丘之變,其臣成、兌平之,不可謂無功,而后至于不君其君;唐肅宗流播之中,怵于邪謀,遂成靈武之篡,千載之下,雖智辨百出,不能為雪。嗚呼!是豈可以不鑒之乎?然吾聞之,天之所廢不驟也。逞其得志。肆其寵樂,使忘其覺悟之心,非安之也,厚其毒而降之罰也。天遂其欲,民厭其汰,而鬼神弗福也。閣下覽觀焉,茍謀出于萬全,詢之輿議,通其往來之使,達其上下之情,得其情則得其策矣。
“孔子曰:‘君君,臣臣,父父,子子。’今九重在上者如寄,青宮在下者如寄,生民之優,國家之憂也,可不深思而熟計之哉!”庫庫特穆爾深納其說。
乙卯,張士誠自以其弟代達實特穆爾,為江浙行省左丞相。
時江浙右丞達蘭特穆爾,左右司郎中珍保,謅事士誠,多受金帛,數媒孽達實特穆爾之短。至是士信克安豐還,士誠乃使王晟等面數達實特穆爾過失,勒其移咨省院,自陳老病愿退,又言丞相之任非士信不可。士信即逼取其諸所常符印,而自為江浙行省左丞相,徙達實特穆爾于嘉興,士信峻垣墻以錮之。達實特穆爾日對妻妾,放歌自若。
士誠令有司公牘皆首稱吳王令旨,又諷行臺為請實援于朝,行臺御史大夫布哈特穆爾不從。乃使人至紹興索行臺印章,布哈特穆爾封其印,置諸庫,曰:“我頭可斷,印不可與!”又迫之登舟,曰:“我可死,不可辱也!”從容沐浴更衣,與妻子訣,賦詩二章,乃仰藥死,臨終,擲杯地上曰:“逆賊,當繼我亡也!”達實特穆爾聞之,嘆曰:“大夫且死,吾不死何為!”遂命左右以藥酒進,飲之而死。士誠乃使載其柩及妻孥北返于京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