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紀十六 起玄黓困敦正月,盡旃蒙單閼三月,凡三年有奇
敕:“守令勸課農桑,勤者升遷,怠者黜降。著為令。”
丁巳,太白經天。
八月,戊午朔,揚州路崇明州大風,海潮泛溢,漂沒民居。
丁卯,帝至自上都。
庚午,以侍御史薛居敬為中書參知政事。
九月,癸巳,以宣徽院使鄂勒哲知樞密院事。
戊申,敕鎮江路建銀山寺,勿徙寺旁塋冢。
京師大旱。帝問弭災之道,翰林學士承旨程鉅夫舉桑林六事以對,忤時宰意。帝遣近侍賜上尊勞之曰:“中書集議,惟卿所言甚當,后臨事其極言之。”
陜西行臺治書侍御史尉遲德誠亦上言:“西僧作佛事,疏放罪囚,以為祈福。奴婢殺主,妻妄殺夫,皆獲夤緣以免,實紊典常。必欲修政以答天遣,無有先于此者。”不報。
初,世祖、成宗皆嘗議定科舉制而未及行,至是帝與李孟論用人之方,孟曰:“人材所出,固非一途。然漢、唐、宋、金,科舉得人為盛。今欲舉天下之賢能,如以科舉取之,猶勝于多門而進。然必先德行經術而后文辭,乃可得真材也。”帝深然其言,決意行之。冬,十月,丁卯,敕中書省議行科舉。
辛未,徙昆山州治于太倉,昌平縣治于新店。
癸未,以遼陽路之懿州隸遼陽行省;復置蒙陰縣,隸莒州。
乙酉,旌表高州民蕭乂妻趙氏貞節,免其家科差。
壬寅,漢人、南人、高麗人宿衛,分司上都,勿給弓矢。
甲辰,行科舉。帝使程鉅夫及李孟、許師敬議其事。鉅夫建言:“經學當主程頤、朱熹《傳》、《注》,文章宜革唐、宋宿弊。”于是命鉅夫草詔行之。令天下以皇慶三年八月,郡縣興其賢者、能者,充貢有司,次年二月,會試京師,中選者親試于廷,賜及第、出身有差。自后率三歲一開科。蒙古、色目人與漢人、南人各命題。蒙古、色目人愿試漢人、南人科目,中選者加一等注授。
帝謂侍臣曰:“朕所愿者,安百姓以圖至治,然匪用儒士,何以致此!設科取士,庶幾得真儒之用,而治道可興也。”集賢修撰虞集,獨謂當治其源,因會議學校,乃上議曰:“師道立則善人多。學校者,士之所受教,以至于成德達材者也。今天下學官猥以資格授,強加之諸生之上而名之曰師爾,有司弗信之,生徒弗信之,于學校無益也。如此而望師道之立,可乎?下州小邑之士,無所見聞,父兄所以導其子弟,初無必為學問之實意,師友之游從,亦莫辨其邪正,然則所謂賢材者,非自天降地出,豈有可望之理哉!為今之計,莫若使守令求經明行修者,身自師尊之,至誠懇惻以求之,俟其德化之成,庶幾有所觀感也;其次則求操履近正而不為詭異駭俗者,確守先儒經議師說而不敢妄為奇論者,眾所敬服而非鄉愚之徒者,延致之日,誠誦其書,使學者習之,入耳著心以正其本,則他日亦當有所發也;其次則取鄉貢至京師罷歸者,其議論文藝猶足以聳動乎人,非若泛泛莫知根柢者矣。”
十二月,丙子,定百官致仕資格。
京師以久旱,民多疾疫。帝曰:“此皆朕之責也,赤子何罪!”明日,大雪。
廣東采珠之人,懸縆于腰,沉入海中,良久得珠,撼其縆,舶上人引出之。葬于黿鼉蛟龍之腹者,比比而有,有司名曰烏蜒戶。至是特旨放免。江西行省參知政事敬儼,俾掾吏具烏蜒戶姓名,置冊申解,同列皆曰:“中書咨文無是,可不必也。”儼曰:“萬一申明舊典,庶不害及良民。”未幾,皇太后中使至,人咸服儼先見之明。
延祐元年年
春,正月,丁亥,以中書右丞劉正為平章政事。
帝初政風動天下,正與諸老臣陳贊之力居多,累乞致仕,不許,遂有是命。時議經理河南、淮、浙、江西民田,增茶、鹽課額。正極言不可。弗從。歲大旱,野無麥谷,種不入土,臺臣言燮理非其人,奸邪蒙蔽,民多冤抑,感傷和氣所致,詔會議。平章李孟曰:“燮理之責,儒臣獨孟一人,請避賢路。”平章呼圖布鼎曰:“臺臣不能明察奸邪,臧否時政,可還詰之。”正言:“臺省一體,當同心獻替,擇善而行,豈容分異耶!”竟如乎圖布鼎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