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紀(jì)十九 起重光作噩正月,盡昭陽大淵獻(xiàn)十二月,凡三年
辛卯,海漕糧至直沽,遣使祀海神天妃。
作行殿于縉山流杯池。
乙未,命世家子弟成童者入國學(xué)。
辛丑,太常禮儀院進(jìn)太廟制圖。御史、翰林、太常臣集議,以為:“前代廟室,多寡不同。晉則兄弟同為一室,正室增為十四間,東西各一間;唐九廟,后增為十一室;宋增室至十八,東西夾室各一間,以藏祧主。今太廟雖分八室,然兄弟為世,止六世而已。世祖所建,前廟后寢,往歲寢殿災(zāi),請以今殿為寢,別作前廟十五間,中三間通為一室,以奉太祖神主,馀以次為室,庶幾情文得宜。”帝稱善,期以來歲營之。
六月,癸卯朔,日有食之。
作金浮暑于上都,藏佛舍利。
乙卯,以特們德爾領(lǐng)宣政院事。
丁巳,以前中書參知政事敬儼為陜西行臺御史中丞。儼告病家居,以其鄉(xiāng)在近圻,恐復(fù)征用,乃徙居淮南,雖親故皆不接見。至是聞命,堅辭不赴。
辛酉,太白經(jīng)天。
趙弘祚等言事,勒歸田里,仍禁妄言時政。
己巳,霸州大水,渾河溢,被災(zāi)者二萬三千三百戶。
秋,七月,戊寅,通州潞縣榆埭水決。
庚辰,滹沱河及巨馬河溢。
郃陽道士劉志先以妖術(shù)謀亂,命樞密院判官章臺捕之。
乙酉,大雨,渾河堤決。
丙申,禁服色逾制。
庚子,修上都城。
八月,壬寅,修大都城。
戊申,上都鹿頂?shù)畛伞?br>
庚戌,以軍士貧乏,遣知樞密院事特們布哈整治;仍詔諭中外,有敢擾害者罪之。
乙卯,中書平章政事特穆爾圖罷,為上都留守。
壬戌,帝駐蹕興和,左右以寒甚,請還京師,帝曰:“兵以牛馬為重,民以稼穡為本。朕遲留,蓋欲馬得芻牧,民得刈獲,一舉兩得,何畏乎寒!”
雷州路海康、遂溪二縣海水溢,壞民田四千馀頃;免其租。
秦州成紀(jì)縣山崩。
九月,壬辰,中書平章政事塔斯哈雅坐受贓,杖免。
丁酉,帝至自上都。
庚子,安陸府漢水溢,壞民田,賑之。
冬,十月,辛丑朔,修佛事于大內(nèi)。
庚戌,親享太廟;以中書左丞相拜珠亞獻(xiàn),御史大夫特克實終獻(xiàn)。
壬子,拜珠獻(xiàn)嘉禾,兩莖同穗。
癸丑,敕:“翰林、集賢官年七十者,毋致仕。”
延祐間,朔漠大風(fēng),羊馬駝畜盡死,蒙古人民流散,以子女鬻于回回、漢人為奴婢。拜珠以興王根本之地,其民宜加賑恤,請立宗仁衛(wèi)統(tǒng)之,命縣官贖置衛(wèi)中以遂生養(yǎng)。詔從之,且令給子女冬衣。
禁中書掾曹毋泄機(jī)事。
己巳,遣雅克特穆爾巡邊。雅克特穆爾,綽和爾第三子也,時為左衛(wèi)親軍都指揮使。
十一月,乙亥,幸大護(hù)國仁王寺。
戊寅,群臣上尊號曰“繼天體道敬文仁武大昭孝皇帝”。乙卯,詔天下;拜珠請釋囚,不允。
庚辰,益壽安山寺役卒三千人。
辛巳,命御史大夫特克實領(lǐng)左、右阿蘇衛(wèi)。
初,世祖立阿蘇巴圖達(dá)嚕噶齊,后招集阿蘇軍三千七百馀人,扈從車駕,掌宿衛(wèi)禁城兼營潮河、蘇沽兩川屯田,并供給軍儲。本隸前后二衛(wèi),武宗至大初,始改立左、右衛(wèi)阿蘇親軍都指揮使司,至是以特克實領(lǐng)之。
丙申,敕立故丞相安圖碑于保定新城。
右丞相特們德爾,廣樹朋黨,凡不附己者,必以事去之。尤惡平章王毅,右丞高昉,因在京諸倉糧儲失陷,欲奏誅之。左丞相拜珠密言于帝曰:“論道經(jīng)邦,宰相事也,以金谷細(xì)務(wù)責(zé)之,可乎?”帝然之,俱得不死。
特們德爾忌拜珠方正,每與其黨密謀中害之。左右得其情,乘間以告,且請備之,拜珠曰:“我祖宗為國元勛,世篤忠貞,百有馀年,我今年少,叨受寵命,蓋以此耳。大臣協(xié)和,國之利也。今以右相仇我,我求報之,非特吾二人之不幸,亦國家之不幸。吾知盡吾心,上不負(fù)君父,下不負(fù)士民而已。死生禍福,天實鑒之,汝輩勿復(fù)言。”至是奉詔往新城為其祖立碑,特們德爾久稱疾,聞拜珠行,將出蒞省事。入朝,至內(nèi)門,帝遣蘇蘇賜之酒,且曰:“卿年老,宜自愛,待新年入朝未晚。”遂怏怏而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