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紀二十五 起昭陽作噩二月,盡著雍攝提格十二月,凡六年
十一月,壬子,武宗、英宗、明宗三朝皇后升祔入廟,命官致祭。
丁巳,遣河南行省平章政事勒格布哈于西番為僧。
是月,中書平章政事趙世延卒,年七十七,追封魯國公,謚文忠。世延歷官省、臺五十馀年,凡軍國利病,生民休戚,知無不言,而于儒者名教尤拳拳焉。
十二月,江州諸縣饑,總管王大中貸富人粟以賑貧民,免富人雜徭以為息,約年豐還之,民不病機。
陜西行臺監察御史札實上封事十條,曰法祖宗,攬權綱,敦宗室,禮勛舊,惜名器,開言路,復科舉,罷數軍,一刑章,寬禁網。時巴延等變亂成憲,帝方虛己以聽,札實所言,皆一時群臣所不敢言者。侍御史趙承慶見之,嘆曰:“御史言及此,天下福也!”威里有執政陜西行省者,恣為不道,札實發其罪而按之;棄職夜遁,有詔勿逮問,然猶杖其私人。
是歲,江浙旱,自春至于八月不雨,民大饑。
至元三年丁丑,一三三七年
春,正月,癸卯,廣州增城縣民朱光卿反,其黨石昆山、鐘大明率眾從之,偽稱大金國,改元赤符;命指揮紐薩爾、江西行省左丞錫謗討之。
辛亥,升祔伊勒哲伯皇帝于太廟,謚曰沖圣嗣孝,廟號寧宗。
豫王喇特納實里買池州銅陵產銀地一所,請用私財鍛煉,輸納官課,從之。
戊午,帝獵于柳林,凡三十五日。監察御史綽迪、宋紹明進諫,帝嘉納之,賜金幣。綽迪等固辭,帝曰:“昔魏征進諫,唐太宗未嘗不賞,汝其受之。”
二月,壬申朔,日有食之。
棒胡反于汝寧、信陽州。棒胡本陳州人,名閏兒,好使棒,棒長六七尺,進退技擊如神,故稱“棒胡”。至是以燒香惑眾,妄造妖言作亂,破歸德府、鹿邑,焚陳州,屯營于杏岡,命河南行省左丞慶圖以兵討之。
丙子,立船戶提舉司十處,提領二十處。定船戶科差船一千,料之上者歲納鈔六錠,以下遞減。
甲申,定服色、器皿、輿馬之制。
己丑,汝寧獻所獲棒胡彌勒佛、小旗、偽宣敕并紫金印、量天尺。時大臣有忌漢官者,取所獻班地上,問曰:“此欲何為耶?”意漢官諱言反,將以罪中之。侍御史許有壬曰:“此曹建年號,稱李老君太子,部署士卒以敵官軍,反狀甚明,尚何言!”其語遂塞。
辛卯,發鈔四十萬錠,賑江浙等處饑民四十萬戶,開所在山場、河泊之禁,聽民樵采。
廣西猺賊復反,命湖廣行省平章諾海、江西行省平章圖爾密實哈雅總兵捕之。
庚子,中書參知政事納琳等請立采珠提舉司。先是嘗立提舉司,泰定間以其煩擾罷之,至是復立之,且以蜑戶四萬賜巴延。
三月,戊午,立鴻吉哩氏為皇后。因雨輟賀。后,武宗宣慈惠圣皇后之侄,毓德王博啰特穆爾之女也。
夏,四月,癸酉,禁漢人、南人、高麗人不得執持軍器,有馬者拘入官。
己卯,帝如上都。
辛卯,合州大足縣民韓法師反,自稱南朝趙王。
己亥,惠州歸善縣民聶秀卿、譚景山等造軍器,拜戴甲為定光佛,與朱光卿相結為亂,命江西行省左丞錫迪捕之。
是月,詔:“省、院、臺、部、宣慰司、廉訪司及部府幕官之長,并用萱古、色目人。禁漢人、南人不得習學蒙古、色目文字。”
五月,辛丑,民間訛言朝廷拘刷童男、童女,一時嫁娶殆盡。
戊申,詔:“汝寧棒胡,廣東朱光卿、聶秀卿等,皆系漢人,漢人有官于省、臺、院及翰林、集賢者,可講求誅捕之法以聞。”
甲寅,西番賊起,殺鎮西王子丹巴。立行宣政院,以額森特穆爾為院使,往討之。
壬戌,命四川行省參政舉理等捕反賊韓法師。
丁卯,彗見于東北,大如天船星,色白,約長尺馀,彗指西南,至八月庚午始滅,凡六十三日,自昴至房,凡歷十五宿。
六月,成寅,贈丞相安圖推忠佐運開國元勛、東平忠憲王,于所封城內建立祠廟,官為致祭。
辛巳,大霖雨,自是日至癸已不止。御河、黃河、沁河、渾河水皆溢,沒人畜、廬舍甚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