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紀八十五 起強圉赤奮若正月,盡著雍攝提格十二月,凡二年
大防身長七尺,聲音如鐘。自少持重,無嗜好,過市不左右游目,燕居如對賓客。每朝會,威儀翼如,神宗常目送之。與大忠及弟大臨同居,論道考禮,冠昏喪祭,一本于古,關中言禮樂者推呂氏。
庚子,知保安軍李沂伐夏國,破洪州。
辛丑,追貶呂公著昌化軍司戶參軍,司馬光朱崖軍司戶參軍。
先是刑恕為章惇言:“元豐八年,神宗晏駕,三月二十七日,范祖禹自西京赴召,司馬光送別,謂祖禹曰:‘方今主少國疑,宣訓事不可不慮。’”宣訓者,北齊武明婁太后宮名也。婁太后廢其孫少主殷,立其子常山王演。恕誣宣仁有廢立意,又偽造光此言以信己讒。然祖禹以七年冬末赴召,雖惇亦知其妄,故不復窮究,但借此以罪光耳。惇嘗稱司馬光村夫子,無能為;呂公著素有家風,凡變改法度,皆公著教之,故亦累加追貶。
壬寅,詔:“范純仁元祐四年罷相恩例不追奪,并給還。王巖叟依例追奪。”又詔:“趙昪歷任職名及贈官,亦行追奪。更有似此者,依此施行。”因吏部、刑部有請也。
環慶鈐轄張存入鹽州,俘戮甚眾。及還,夏人追襲人,復多失亡。
知渭州章楶,以夏人猖獗,上言城葫蘆河川,據形勝以逼夏,朝廷許之。遂合熙河、秦鳳、環慶、鄜延四部之師,陽繕理它砦數十所以示怯,而陰具版筑守戰之備,出葫蘆河川,筑二砦于石門峽江口好水川之陰。夏人聞之,帥眾來襲,楶追擊,敗之。二旬有二日,城成,甲辰,賜名曰平夏城、靈平砦。章惇因請絕夏人歲賜,而命沿邊諸路相繼筑城守要害,以進拓境土,凡五十馀所。
詔成都府路產茶州軍復行禁榷。
丁未,三省言:“元豐八年二月二十九日,御史中丞黃履言:‘訪聞兩府大臣嘗議奏請皇子就傅、建儲事,王珪輒語李清臣云,彼家事,外庭不當與知,蔡確、章惇聞之,對眾窮其所立。珪不得已,方云上自有子,確、惇乃宣言于眾,其議遂定。臣又聞珪陰交高遵裕,嘗招其子士充傳達語言。臣伏思陛下以槐位處珪,以鼎餗養珪,凡十有六年。今圣躬偶感微疹,而珪已懷二心,何以懲勸天下!’至三月初,履又言:‘臣論王珪議儲之事,果合于義,珪不可以無罪;不然,則臣亦當有責,伏望早賜指揮。’又,紹圣二年十一月,右正言劉拯言:‘王珪持二心為奸,其卒也,恩禮甚厚;蔡確定策受顧命,輔翼陛下,而擠死投竄之地。功罪不明,孰大于此?伏望究珪之罪,錄確之功。’又今年二月,西京副將高士京進狀稱:‘先臣遵裕,當先帝服藥危疑之際,有故宰相王珪召臣親弟承議郎士充密議,取決于先臣,欲知皇太后意所欲立。先臣大怒曰:“國家自有正統,何決于我!”因叱罵士充曰:“敢再往,即杖汝死!”有此忠義,不獲伸訴,乞詳酌優賜褒贈。’又,給事中葉祖洽言:‘當先帝違豫,臣適在朝廷,親聞士論籍籍罪珪。’伏乞特下有司,正珪之罪。”于是詔:“珪遺表恩例并行追奪,所賜宅拘收入官,追貶珪萬安軍司戶參軍。”
帝之嗣位,邢恕與蔡確陰有異意,確死貶所,恕亦斥不用,日夜圖報復。黃履舊與恕相得,恕誣謗宣仁,履與其謀。元豐八年二月三日章疏,乃追為之,非當日所奏也。高士京者,遵裕假子,嘗與恕同官。士京庸暗,恕一日置酒,從容謂士京曰:“公知元祐間獨不與先公推恩否?”士京曰:“不知。”又問:“有兄弟否?”士京曰:“有兄士充,已死。”恕曰:“此乃傳王珪語言者也。當是時,王珪為相,欲立徐王,遣公兄士充傳道語言于禁中,知否?”士京曰:“不知。”因誘士京以官爵,曰:“公不可言不知,當為公作此事,第勿語人。”因令所親信王棫為士京作奏上之,珪由是得罪。
己酉,復文德殿侍從轉對。
遼南府宰相趙廷睦出知興中府;參知政事牛溫舒兼同知樞密院事。
五月,丁巳,太子少保致仕潞國公文彥博卒,年九十二。
彥博逮事四朝,任將相五十年,名聞四夷。元祐間,契丹使耶律永昌、劉霄來聘,蘇軾館客,與使入覲,望見彥博于殿門外,卻立改容曰:“此潞公邪?”問其年,曰:“何壯也!”軾曰:“使者見其容,未聞其語。其綜理庶務,雖精練少年有不如;貫穿古今,雖專門名家有不逮。”使者拱手曰:“天下異人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