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紀一百十八 起強圉大荒落正月,盡七月,凡七月
觀文殿學士、醴泉觀使兼侍讀秦檜為樞密使,一應恩數,并依見任宰相條例施行。
命內侍梁邦彥提舉欽奉幾筵。
戊子,為太上皇帝、寧德皇后立重。
己丑,帝成服于幾筵殿,仿景靈宮分前后設幄,宗室各以其服服之,三日除。
詔:“降諸路流以下囚一等,內斗殺情輕者降配,釋杖以下。”
辛卯,詔百官禁樂二十七日,庶人三日,行在七日,宗室三日,外間禁嫁娶,用太常請也。
二月,癸已朔,百官上表請遵易月之制。詔:“外朝勉從所請,其三年之喪,人子所以自盡者,朕悉于宮中行之。”
丙申夜,太平州火。丁酉,鎮江府火。
先是偽齊劉豫遣奸細縱火于淮甸及沿江諸州,于是山陽、儀真、廣陵、京口、當涂皆被其害。淮西宣撫使劉光世軍于當涂郡治,其府被焚,軍需帑藏,一夕而盡。太平州錄事參軍呂應中,當涂丞李致虛,悉以燔死。致虛時攝縣事,后求得其尸,尚握縣印。事聞,詔鎮江府、太平州各給米二千石,賑民之貧乏者。應中、致虛,皆官其家一人。
己亥,小祥,百官五拜表請聽政,許之。
庚子,帝始御幾筵殿西廡之素幄,召輔臣奏事。張浚見帝,深陳國家禍難,涕泣不能興,因乞降詔諭中外。詔曰:“朕以不敏不明,托于士民之上,勉求治道,思濟多艱。而上帝降罰,禍延于我有家,天地崩裂,諱問遠至。朕負終身不戚,懷無窮之恨,凡我臣庶,尚忍聞之乎!今朕所賴以宏濟大業,在兵與民,惟爾大小文武之臣,早夜孜孜,思所以治。”
詔幸建康,令有司擇日進發。
右文殿修撰、主管亳州崇道觀王倫為徽猷閣待制,充奉使大金國迎奉梓宮使,武節郎、閤門宣贊舍人高公繪為武經大夫、達州刺史,副之。賜裝錢如前數,仍加賜銀帛各二百兩匹。
起復湖北、京西宣撫副使岳飛,以親兵赴行在。翼日,內殿引對,飛密奏請正建國公皇子之位,人無知者。及對,帝諭曰:“卿言雖忠,然握重兵于外,此事非卿所當預也。”飛退,參謀官薛弼繼進,帝語之故,且曰:“飛意似不悅,卿自以意開諭之。”
辛丑,詔以太陽有異,氛氣四合,令中外侍從各舉能直言極諫之士一人。自復賢良方正科,久未有應者,至是張浚乞因災異降詔,上從之。
賜修武郎朱弁家湖州田五頃。弁初副王倫北使,十年未歸,倫為之請。
于是詔諸郡存恤奉使未還魏行可、郭元邁、洪晧、龔璹、崔縱、郭元、杜時亮、宋汝為、張邵、楊憲、孫悟、卜世臣家屬,各賜錢三百緡。
壬寅,行宮太常寺言:“仲春薦獻諸陵,乞依乾興故事權易吉服;內祀、祭天地及諸大祀,亦乞依時日排辦。”從之。先是有旨,未祔廟前,停宗廟祭享及中小祀,故禮官以為請。
丙午,詔:“內中祖宗神御殿,俟權制畢,遇節序等酌獻如舊。”
庚戌,吏部尚書孫近等請謚大行太上皇帝曰圣文仁德顯孝,廟號徽宗。于是監察御史已上,先集議而后讀謚于南郊,用翰林學士朱震、給事中直學士院胡世將請也。自是遂為故事。
辛亥,大祥。詔:“俟至建康日,奉安太廟神主于天慶觀,天章閣神御于法寶寺。”
癸丑,禫祭。先是幾筵朝夕上食各五十品。自是減為三十。
甲寅,改謚寧德皇后曰顯肅。
乙卯,百官三上表請御殿聽政,許之。
直徽猷閣、湖北、京西宣撫副使司參謀官薛弼,請褒建康以來盡節死難之臣,詔州郡于通衢建立廟廷,揭以褒忠之名,朔望致酒脯之奠,春秋修典禮之祀,使忠義之節,血食無窮。詔樞密院、三省賞功房,開具自靖康元年以來,不以大小、文武吏士應緣忠義、死節之人姓名取旨。
丙辰,帝始御便殿。素杖在庭,上服淺黃袍、黑銀帶,望之若純素,群臣莫不感動。
丁巳,起復檢校少保、武勝、定國軍節度使、湖北、京西宣撫副使岳飛為太尉,賞商、虢之功也;翼日,升宣撫使。
飛威名日著,淮西宣撫使張俊益忌之。參謀官薛弼每勸飛調護,而幕中之輕者復教飛勿苦降意,于是飛與俊隙始深矣。飛時留行在未去,遂衛帝如建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