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紀二十九 起上章閹茂五月,盡重光大淵獻十二月,凡一年有奇
時群臣數(shù)奏祥瑞,奭又上疏言:“五載巡狩,《虞書》常典;觀民設教,羲《易》明文。何須紫氣黃云,始能封岳;嘉禾異草,然后省方!今野雕山鹿,并形奏簡,秋旱冬雷,率皆稱賀。將以欺上天,則上天不可欺;將以愚下民,則下民不可愚;將以欺后世,則后世必不信;腹非竊笑,有識盡然,上玷圣明,不為細也!”疏入,不報。
大中祥符四年遼統(tǒng)和二十九年
春,正月,乙亥朔,遼主自高麗班師,所降諸城復叛。至貴州南峻嶺谷,大雨連日,馬駝皆疲,甲仗多遺棄,霽,乃得渡。
陜西提點刑獄官言邠、寧、環(huán)、慶副都部署陳興縱所部禁兵劫盜,詔釋不誅,辛巳,徙知永興軍王嗣宗代之。
邠州城東有靈應公廟,傍有山穴,群狐處焉,妖巫挾之為人禍福,凡水旱疾疫悉禱之。及嗣宗至,毀其廟,熏其穴,得數(shù)十狐,盡殺之,淫祀遂息。
詔:“執(zhí)事汾陰懈怠者,罪勿原。”
癸未,代州言粟斗十馀錢。
乙酉,親習祀后土儀于崇德殿。
丁亥,謁啟圣院太宗神御殿、普安院元德皇后圣容,告將行也。
己丑,遼主次鴨綠江。庚寅,皇后及皇弟楚王隆祐迎于來遠城。
丁酉,車駕奏天書發(fā)京師。群臣言日上有黃氣如匹素,五色云如蓋。是夕,次中牟縣。
戊戌,次鄭州。命陳彭年、王曙同詳定邀駕詞狀。
庚子,次鞏縣。判河陽張齊賢見于汜水頓,侍食畢,即還任。
辛丑,過訾邨,設幄殿,奉置山陵神坐,帝靴袍拜哭奠獻。是日,有白霧起陵上,俄覆神幄,群臣以為帝哀慘所感。夕,次偃師縣。
壬寅,至西京。
甲辰,發(fā)西京,至慈澗頓,大官始進素膳。夕,次新安縣。
二月,乙巳朔,次澠池縣。
戊申,東京言獄空。
壬子,出潼關,渡渭河,次嚴信倉,遣近臣祀西岳。
丙辰,次永安鎮(zhèn),遣近臣祀河瀆。
丁巳,發(fā)永安鎮(zhèn),群臣言有黃云隨天書輦。法駕入寶鼎縣奉祇宮。
戊午,致齋。召近臣登延慶亭,南望仙掌,北瞰龍門,自宮至脽,列植嘉樹,六師環(huán)宿,行闕旌旗帟幕照耀效次,眺覽久之。
己未,寶鼎縣守臣言氵糞泉涌,有光如燭。庚申,群官宿祀所。
辛酉,具法駕詣脽壇,夾路燎火,其光如晝,甬道盤屈,周以黃麾仗。至壇次,服袞冕,登壇,祀后土地祇,備三獻,奉天書于神坐之左,以太祖、太宗并配,悉如封禪禮。司天奏言黃氣繞壇,月重輪,眾星不見,惟大角光明。少頃,改服通天冠、絳紗袍,乘輦詣廟,登歌奠獻,省封石匱,遣官分奠諸神。登鄈丘亭,視汾河,望梁山,顧左右曰:“此漢武帝泛樓船處也。”即日,還奉祇宮。詔以奉祇宮為太寧宮,增葺殿室,設后土圣母像,又遣官祭告河瀆。
壬戌,御朝覲壇,受群臣朝賀。大赦天下,恩賜如東封例。建寶鼎縣為慶成軍,給復二年,賜天下酺三日。大宴穆清殿,賜父老酒食衣帛。帝作《汾陰二圣配饗銘》、《河瀆》、《西海》等贊。
癸亥,發(fā)慶成軍,觀氵糞泉。夕,次永安鎮(zhèn)。
甲子,次河中府,幸舜廟,賜舜井名廣孝泉。度河橋,觀鐵牛。又幸河瀆廟,登后亭,見民有操舟而漁,秉耒而耕者,帝曰:“百姓作業(yè)其樂乎!使吏無侵憂,則日用而不知矣。”
召草澤李瀆、劉巽;瀆以疾辭,授巽大理評事,致仕。瀆,瑩子,淳澹好古,王旦、李宗諤與之世舊,每勸其仕,瀆皆不答。于是直史館孫冕言其隱操,陳堯叟復薦之。既辭疾不至,遣內(nèi)侍勞問,令長吏歲時存問。
乙丑,御宣恩樓觀酺。
加號西岳金天王曰順圣金天王,遣鴻臚少卿裴莊祭告。又詔葺夷、齊廟。
丙寅,賜親王、輔臣、百官酺宴于行在尚書省,凡二日。
戊辰,發(fā)河中府。己巳,次華陰縣,幸云臺觀觀陳摶畫像,除其觀田租。庚午,謁順圣金天王廟,群臣陪位,遣官分奠廟內(nèi)諸神。又幸巨靈真君觀,并除其田租,宴從官父老于行宮之宣澤樓。召見華山隱士鄭隱、敷水隱士李寧,賜隱號曰貞晦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