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紀三十五 起上章涒灘八月,盡玄黓閹茂十二月,凡二年有奇
壬午,以尚書右丞張知白為樞密副使。
國子監(jiān)舊制皆用近臣及宿儒典領,以后頗任貴游子弟之初仕者,與管庫資序略均。壬辰,始命馮元同判國子監(jiān),仍詔自今毋得差補蔭京朝官。
是月,吐蕃李立遵來附。
十二月,辛丑,高麗王詢卒,其子欽遣使告于遼,遼主即命使冊欽為高麗國王。
甲辰,詔輔臣崇政殿西廡觀孫奭講《論語》;既而帝親書唐賢詩以分賜焉。自是每詔輔臣至經筵,多以御書賜之。
京城谷價翔貴,戊申,出常平倉米賤糶以濟民。
丁卯,詔:“應典賣田產影占徭役者,聽人告,以所隱田三之一予之。”
加馮拯昭文館大學士,監(jiān)修國史,王曾集賢殿大學士。自是上相必加昭文、監(jiān)史,次相加集賢。若上相罷免,則以次而升。如除三相,則分監(jiān)修國史于次相云。
是歲,遼放進士張漸等四十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