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紀一百四十三 起玄黓執徐正月,盡昭陽大荒落十二月,凡二年
壬子,金吏部尚書梁肅請禁奴婢服羅綺,金主曰:“近已禁其服明金,行之以漸可也。且教化之行,當自貴近始。朕宮中服御常自節約,卿等宜更從儉素,使民知所效也。”
漢州什邡縣楊村進士陳敏政家,特賜旌表門廬。自敏政高祖母王氏遺訓,至今五世同居,并以孝友信義著。王氏年十八歸于陳,歲馀夫卒,守志不嫁,事舅姑甚孝,教子孫篤學有聞。本州以事來上,故有是命。
十二月,己未朔,戒飭沿邊諸軍,毋輒遣間諜、招納叛亡。
甲子,同知樞密使沈夏罷。乙丑,以御史中丞姚憲簽書樞密院事。
癸酉,廣西鹽復官賣法,從帥臣范成大之請也。二廣鹽法,自靖康間,行官般官賣法。至紹興八年后,因臣僚言其利為甚博,遂改行鈔法,節次更廢不一。至乾道六年,逐司互有申陳。遂自八年詔令兩路通販官鈔九十萬貫,同認歲額,然實于西路歲計不便。遂詔:“廣西鹽住行鈔法,撥還運司,均與諸州官般官賣,以充歲計!
乙酉,金遣完顏璋等來賀明年正旦,以議受書儀不合,詔俟改日;以太上皇有旨,姑聽仍舊。丁亥,璋等入見。
是歲,減紹興府、嚴、處州丁絹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