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紀(jì)一百三十九 起閼逢涒灘十月,盡柔兆掩茂十二月,凡二年有奇
◎宋紀(jì)一百三十九 ∷起閼逢涒灘十月,盡柔兆掩茂十二月,凡二年有奇。○孝宗紹統(tǒng)同道冠德昭功哲文神武明圣成孝皇帝
隆興二年金大定四年
冬,十月,癸亥朔,金主獵于密云;丙寅,還都。
丁卯,知樞密院事賀允中罷,為資政殿大學(xué)士。致仕,己巳,以周蔡兼權(quán)知樞密院事,王之望兼同知樞密院事。
庚午,詔曰:“朕每聽朝議政,頃刻之際,意有未盡。自今執(zhí)政大臣或有奏陳,宜于申未間人對便殿,庶可坐論,得盡所聞,期躋于治。”
庚辰,蠲京西、湖北運(yùn)糧所經(jīng)州縣秋稅之半。
湯思退僥幸和議速成,邊備盡弛,金都元帥布薩忠義知其可乘也,遂議渡淮。始,魏杞行次盱眙,忠義遣趙房長問杞所以來之意,欲觀國書。杞曰:“書,御封也,見主當(dāng)廷授。”房長馳白忠義,疑國書不如式,又欲割商、秦之地及歸正人,且約歲幣二十萬。杞以聞,帝命盡如初式,許割四州,歲幣亦如其數(shù),再易國書。忠義猶以未如所約,辛巳,與赫舍哩志寧分兵自清河口以侵楚州。時(shí)知州魏勝,奉詔措置清河口,金人乘間以舟載器甲、糗糧自清河出,勝覘知之,帥兵拒于河口。金兵詐稱欲運(yùn)糧往泗州,由清河口入淮,勝欲御之;都統(tǒng)制劉寶以方議和,不可,至是寶遂棄城遁。
十一月,乙酉,金兵攻楚州,魏勝率眾拒戰(zhàn)于淮陽,自卯至申,勝負(fù)未決。金圖克坦克寧帥生兵至,勝與力戰(zhàn),矢盡,依土阜為陳,謂士卒曰:“我當(dāng)死此,得脫者歸報(bào)天子。”乃令步卒居前,騎兵為殿,至淮東十八里,中矢,墜馬死。事聞,贈(zèng)正任承宣使。楚州遂破,金人又破濠州,王彥棄昭關(guān)遁,滁州亦破。
戊子,以金人侵境,詔郊祀改用明年。
湯思退罷都督,召陳康伯。
己丑,金封皇子永功為鄭王。
庚寅,命楊存中都督江淮軍馬。
先是湯思退既不行,乃升存中為都督軍馬,及事急,復(fù)以王之望為督視,之望力辭,乃升存中為都督。
詔諭歸正官民云:“朕遣使約和,首尾三載,北師好戰(zhàn),要執(zhí)不回。朕志在好生,寧甘屈己,書幣土地,一一曲從。唯念名將、貴臣,皆北方之豪杰,慕中國之仁義,投戈來歸;與夫東土人民,喜我樂土;知其設(shè)意,欲得甘心,斷之于中,決不復(fù)遣。爾等當(dāng)思交兵釁隙,職此之由,視之如仇,共圖掃蕩。”
辛卯,湯思退除職,奉祠。
言者論其急于和好之成,自壞邊備,罷筑壽春城,散萬弩營兵,輟修海船,毀拆水柜,不推軍功賞典,及撤海、泗、唐、鄧之戍,詔責(zé)居永州。行至信州,憂悸而死。
自思退唱和議,欲興大獄以鋤異己者。時(shí)參知政事周葵行相事,聞諸生有欲相率伏闕者,奏以黃榜禁之,略云:“靖康軍興,有不逞之徒,鼓倡諸生伏闕上書,幾至生變。若蹈前轍,為首者重置典憲,馀人編配。”黃榜出,物論嘩然。于是太學(xué)生張觀、宋鼎、葛用中等七十馀人,上書論湯思退、王之望、尹穡曰:“揚(yáng)州退敵之后,敵人不敢南下。湯思退首唱和議,之望、尹穡附之,極力擠排。遂至張浚罷去,邊備廢弛,墮敵計(jì)中。天下為之寒心,而思退輩方以為得計(jì)。今敵人長驅(qū)直至淮甸,皆思退等三人懷奸誤國,此三人之罪,皆可斬也。愿陛下先正三賊之罪以明示天下,仍竄其黨洪適、晁公武,而用陳康伯、胡銓為腹心,召金安節(jié)、虞允文、王大寶、陳俊卿、王十朋、陳良翰、黃中、龔茂良、劉夙、張栻、查籥,協(xié)謀同心,以濟(jì)大計(jì)。”帝大怒,欲加重罪。晁公武及右正言龔茂良同入對,帝怒稍霽,之望亦為之救解,乃止。
先是侍御史尹穡請置獄,取不肯撤備及棄地者核其罪,庶和議決成,所指凡二十馀人,由是擢穡為左諫議大夫,而公武亦自殿中侍御史遷侍御中,洪適時(shí)以中書舍人兼直學(xué)士院。
丙申,遣國信所通事王抃使金軍,并割商、秦地,歸被俘人,惟叛亡者不與,馀誓目略同紹興,世為叔侄之國,減銀絹五萬,易歲貢為歲幣而已。金人皆聽許。
丁酉,詔擇日視師。
戊戌,以陳康伯為左仆射兼樞密使。
辛丑,錢端禮賜出身,簽書樞密院事,旋命兼權(quán)參知政事。